高山流水 - 2015/5/27 11:02:35
五月十七日早6.30分,在保定裕华东路与红旗大街十字路口的人行道上,一只天蓝色的精致女包,静静的躺在路上,包上的饰件迎着初生的太阳闪闪发光,过往的人群都绕包而行,但也都看上几眼,没有人靠近,好像包里装着炸弹一样,笔者正好路过,也只有入乡随俗随大流绕行,但是好奇心促使着,站在路边盯了十几分钟,始终没人挪动,本来想拍张照片,又怕招来不必要的麻烦,只好作罢。此景此情,真叫人看不懂弄不清,只能理解为一种“路不拾遗”的风尚而已。
高山流水 - 2015/5/27 11:40:53
兰花二度 - 2015/5/27 12:37:49
回复 1楼高山流水的帖子幸亏你没拿,一旦你拿了,马上会有一个大汉揪住你,以后会发生什么,可想而知了。
高山流水 - 2015/5/29 18:17:20
高山流水 - 2015/5/29 18:21:37
回复 5楼醉龙的帖子“丢包计”这个名词概括的好,三十六计中不知有没有?
高山流水 - 2015/5/31 17:33:39
回复 10楼文通的帖子听说有这么办的,还是交给了警察,等找到了失主,失主说里面的两万元钱怎么没了!
文通 - 2015/5/31 21:25:57
回复 10楼文通的帖子
听说有这么办的,还是交给了警察,等找到了失主,失主说里面的两万元钱怎...... 高山流水 发表于 2015-5-31 17:33:39  |
好办,失主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请求立案侦察。
这类事我过去见过很多。只要法律界限清楚,没什么可怕的。
文通 - 2015/5/31 21:33:56
平先生这个帖子很有意义,也很值得探讨。
我们这个民族到底要拯救什么?人民的心底在呼唤什么?这个社会又需要有良知的人做点什么?我们不能浅薄的以为与我无干就放任道德的一再滑坡,也不能为良心的安全躲闪而沾沾自喜,更不能放任社会残渣的一再得逞。当然这里只是一种基本行为的彼此探究,但也足以说明精神的引领体现着一个网站群体的素质高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