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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夏的小说观
(座谈会上的发言)
仲 夏
很高兴在这里跟大家探讨文学,特别是探讨有关小说的话题。然而,高兴之余,又有些许担心。诸位老师都是或大或小的作家、作者,都是文学高手,小说的行家。我在这里妄谈文学、狂言小说是不是就有了几分滑稽?会不会成为圈内茶余饭后的笑柄?后来我想,既然是交流,我不妨就斗胆说说,反正人人都有自己对世界的看法,也有发表自己看法的权力。何况,我只是说说我们都感兴趣的小说呢?而且只是谈谈自己对小说的认识,纯属观点交流。这样一想,我胆子就大了,还给自己的谈话起了个很壮观的名字“仲夏的小说观”。说对了,算歪打正着;说错了,权当一个反面教材吧!
尽管是交流,也不能漫无边际。所以,我确定了这样一条主线:一是看小说,二是写小说,三是选小说。之所以这么确定,是因为“看、写、选”三个字大概就能涵盖小说主体之外的所有生存空间了。如果大家没有太大的意见,我就沿着这个思路信口开河啦!
首先,说说“看小说”。
小说这个词,是我国古时候对应“治国大道”而言的,包含了当时除“治国大道”以外的所有体裁,范围广泛,内容杂乱。清中期,外国文学真正介入中国文化,才有了现在意义上的小说概念,但叫法还是沿习了过往,仍以小说称之。也正是由此,中国的小说才真正担当起了中国现代文学的中坚,成为影响民众思想最为深远的一个文学体裁。相应的,看小说读小说分析小说,甚至用小说来调理失衡的心理,评价人生的得失,反思生活的意义,则成了一个物有的文化现象。
生活在当代的人,几乎都与小说有过或多或少或明或暗的联系,这种联系,可以是直接阅读,也可以是间接感知。从不涉及小说的生活,只属于天才和傻子。可是,我们向往的天才从来就没在人世出现过。而傻子,则是永远也走不进生活的一群。由此,可以说,小说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虽然是潜移默化的,“软件”化的,但却是巨大的、无处不在的,其作为意识形态领域的奇葩对社会的能动作用显现无疑。如果说小说的艺术价值在于“真、善、美”(这个问题后文还要具体探讨),那么,其社会价值则主要表现为“教化”,主要教化形式多以揭露和批判为主。
应该说:小说是人们对世界认知的一种反映形式。相对于哲学而言,它表现得更为生动、形象和易于接受。曾经,在中国,小说一度成为人们精神的支撑和补偿。甚至一部小说就能影响、改变一个人的世界观和价值观。这种力量,于无形中见有形,于无声处听惊雷,是除艺术之外任何其它力量望尘莫及的。说小说在艺术百花园里一枝独秀,也不为过。
所以说,生活是幸运的,因为有了小说。我们是幸运的,因为与小说结缘。
作为精神产品的小说,看它的人是谁?当然是读者!所以我们说小说,还必须弄清楚读者这个概念。广义上讲,读者就是阅读小说的人。从这个意义上说,任何人都可能成为一部小说的读者。从狭隘上看,读者的范围要小得多。我个人认为,一部小说真正的读者是,能从小说中获取美感,得到启迪,在思想上与作者产生共鸣的那些人。这些人的灵魂通过小说,与作者的心灵产生了共振。这样的真正的读者只是一部分人,这部分人的多少,决定了一部作品的现实价值(从某种意义上表现为市场价值)。而这部分真正的读者也是会随着时间和环境的变化而变化的,有些小说能产生一时的“热”,但随之而来的就是“冷”了。而有些一时或很长时间都“冷”,但它会不断地升温,慢慢地“热”起来,从这个角度说,真正的读者的持久性,决定了作品的经典性。
对于经典,我的狭隘的认识是:精准地揭示、反映出大多数民众典型的精神诉求和价值取向。民众向往经典,时代需要经典,关键的问题是,我们这些所谓的作家能不能用手中不染纤尘的笔创造出经典。这是仲夏给群里所有写作小说朋友的一个诘问,也是给时下所有小说家们的一个诘问。
当然,经典是不朽的,经典往往也是寂寞的!
其次,说说“写小说”。
写小说,在大多数人看来是件了不起的事情。之所以了不起,当然不是作家长了三头六臂,而是作家能创造出一个虚构的世界来,不论你创造的世界是光明的还是暗淡的,是繁杂的还是简单的。在这虚构的世界里你能让人“活”出另一种气概,“活”出另一种滋味。这是民众对小说家的尊重,更是对小说家提出的要求。要达到或满足民众这种朴素的要求,小说家就必须经过创造的“炼狱”。所以小说家是艰辛的。
小说家的艰辛,在于真实与虚构之间。生活是真实的,但那不是小说。小说是虚构的,但那更是真实。在这个辩证的论坛上,小说家自己充当了正反两方的辩手,而且还要双赢。
写小说,就是讲故事。这话没错。明清以前中国的小说就是讲故事的文字记录。但,经过发展后的现在的小说绝不仅仅是讲故事。所以,现在文坛是把故事和小说区分开来的。那么,就时下而言,故事和小说的区别在哪里?仲夏愚见认为:故事是情节的链接,小说是情境的创造。故事是不经过多处理的情节链接,一个环一个环地扣着往下推,只是“就事论事”。小说则需要更多地运用多种艺术手法,营造一定的氛围和境界,让故事在这种氛围和境界里自然地流动。应该说,小说是故事的更高级表现形式。故事注重的是事,而小说注重的是人。故事类似于说评书,小说如同演电影。当然,这里提到的说和演,不是绝对的,只是相对而言。
要创造一个虚构的世界,不是简单的现实世界的重复或翻版。如果只是简单地重复或翻版现实生活,读者看生活现实不是更好么?何必再来读什么鸟小说?所以,这个创造就必须是在现实基础上小说家通过超出常人的想像来实现。这个想像,就是小说家与一般民众的区别了。有人说:工人出卖的是汗水,小说家出卖的是想像。这话不无道理。小说家的想像当然要超出一般民众,要比常人更懂生活更会生活,小说家的眼睛,应该是望远镜和显微镜的集合体。你的想像必须是读者没有的想像,你的情理又必须是人们普遍认同的情理。
要创造一个怎样的世界,是由小说家的世界观决定的。也就是说,小说家写什么,那是因为他心里有什么。小说家心里的“货色”,决定了他的作品的品位。“真、善、美”是艺术的永恒追求,当然也是小说的追求,心里避讳真,蔑视善,歧视美的人,永远也成不了小说家,即使偶尔钻空子戴上了小说家的帽子,也是伪小说家,成不了大气。在“真、善、美”的引领下,小说的主题永远都是“爱”,古今中外的优秀小说,莫不如是。而爱什么,谁去爱,去爱谁,怎么爱,那是具体的操作问题了。
对于小说,诸位当然很熟悉。但有些人写了许多,却写不出好作品,为何?仲夏以为,在心里有了“真、善、美”的基础后,还要把握好表现的对象。简单说,就是:短篇写冲突;中篇写性格;长篇写命运。把握了这个要点,相信好小说很快就会从你灵动的笔下诞生。
当然,小说是语言的艺术,语言对于小说就是砌墙的砖石泥沙。语言的运用是一个技术性的活儿,也是一个观念性的活儿。对于这点,仲夏不再赘述,有时间大家看看去年《小说选刊》上的一篇文章《叙述的盛宴,语言的危机》,那里比我说的要全面深刻得多。
最后,说说选小说。
作为编者,面对众多的小说稿件,心里总是充满希冀和恐惧。一方面,说希冀,是幻想着有一块金子被自己发现;说恐惧,是担心耗费许多精力却两手空空。另一方面,说希冀,是幻想着把优秀的作者推介给读者,实现作者与读者的艺术沟通,两全其美;说恐惧,是怕看走了眼,对不起读者对于刊物的期待。一篇小说打开在眼前,审稿就开始了。这是一个艰难的过程。编者读小说与一般读者阅读有所不同,审稿的过程就是对作品的把握过程,这个把握有对作品本身艺术价值的把握,也有小说品味、风格与刊物自身特点的把握。只有这两个把握都在手里了,作品才可能被选用。
有初学者抱怨说,编辑可能根本就不看我们的稿子。这话真的冤枉了辛苦的编辑。我过手的稿子,我一定会认真对待,有些甚至要看上两遍乃至更多。我想其他刊物的编辑的情况跟我也差不了多少。由于稿件太多,不能一一回复的情况倒是有的,只是,如果有修改价值的作品,我们都会积极与作者取得联系,对于那些确实水平差距大的稿件,只能是一个字“毙”!一篇稿件的品味高低,从作品的前一小部分就能判断出来。短篇的一半,中篇的前几千字,往往就决定了作品“生存还是死亡”。如果让编者读不下去,抓不住编者的思维,那么读者可能更会不知所云。所以这些稿子大多进了纸篓。有些好的作品,开篇一句话就牢牢地抓住了编者的眼球,而且这种牵引贯穿作品始终,编者不是傻子,但很乐意于这种被动的牵引,因为那是编者希冀,众里寻她千百度呀!这样的作品一定会得到重点推荐。比如《荷花淀》09年第一期的头条《人贩子》,是青海作家龙仁青的作品,他是这样开篇的:
尼玛坐在土炕上。在他面前的矮脚四方木桌上,放着一碟切成了块的锅盔馍馍和一碗用伏砖茶熬得很浓酽的清茶。尼玛喝一口清茶,吃一嘴馍馍,便朝着窗外的院子里看一眼。院子里,他的老婆达娃忙碌着,正在做他现在吃的这种锅盔馍馍。她把一个做成了圆饼状的面团从厨房里捧出来,放进了一只铁锅里,然后盖上厚厚的锅盖,然后就把铁锅埋入了一堆正在燃烧着的羊粪火中。达娃做这些的时候,是背对着窗户的,尼玛从窗户里看到的,是老婆的屁股,那屁股滚圆、坚挺,高高地翘起着。
尼玛看着老婆的屁股,脖子上的喉结不由滚动了几下。他喝了一大口清茶,吃了一大嘴馍馍,心里有一种热乎乎的感觉。
“这屁股,哈!”尼玛在心里说。
“真是不错的屁股啊!”他心里又说。
那种热乎乎的感觉慢慢变得有些灼烫起来,让尼玛有些坐立不安。他把最后一口茶倒进嘴里,下了土炕,穿上靴子,径直往院子里走去。
这样的开头充满生活的情趣,又朴实无华,让人不得不跟着作者的笔往下读。选这篇小说做头条,绝不是因为龙仁青是我朋友,而是因为他的作品中那种生活的质朴抓得人心里发颤。
还有些作者觉得自己写得很不错了,就是得不到编辑老师的认可,抱怨编辑水平太低。有的编辑水平可能是有问题,但那不是作者应该关心的问题,起码我觉得,绝大多数编辑的水平还是比较高的,谁能拿着一本刊物在那里开玩笑呢?作者应该关心的是自己的作品为什么没能进入编辑的视野。你的作品是不是在众多的稿件里独树一帜,或是有新的东西。这里说的新,包括立意、语言、手法、结构等等。只要有一处新,也是可取之处呀。而大多数作者觉得自己写的好,是因为认为人家谁谁不也是这么写的么?而这种跟人家的雷同,成为了你的作品被“毙”的原因。再举个例子,还说《人贩子》吧,一般人描写农家小院无非是东边几间房,西边几间房这样的叙述。而龙仁青是这样描写尼玛的寂院的:
院子正中的花园里,一株干柴牡丹开得艳丽,围拢着干柴牡丹的,是一簇簇金灿灿紫幽幽的罂粟花……一只翅膀上有着些微对称的黑点的白色蝴蝶飞来,心不在焉地在一朵罂粟花上停留了片刻,又起飞了。立在院子里的那只大公鸡盯上了那只白蝴蝶,一副随时准备扑上去的样子,可是那只蝴蝶却对它视而不见,闲散地飞着,好像是专门来视察尼玛家的院子的,先是飞到了那几间坐北朝南的正房前,转悠了一圈,又飞到了正房一侧的西厢房那里,从西厢房顶上飞走了。把一脸失望的大公鸡留在了院子里。
这里借一只蝴蝶与公鸡的状态,巧妙地把尼主人公的院子展现在读者面前。清新自然,纯朴厚重,又恰到好处。
所以我说,让自己的作品有新意,应该是好作品的前提和基础。
还是那保有老话:生活不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对于作者而言,可以说成:生活不缺少新,而是缺少发现。而编者,正在睁大发现的眼睛,等着你的美的新呢!
由于时间关系,很多地方没有展开,仲夏在这里挂一漏万地胡侃一通,不知对也不对,当也不当,准也不准。如果不对不当不准,算我没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