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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连国 - 2012/12/9 22:34:55

斯蒂芬·金:雷蒙德·卡佛的生平及作品

2010-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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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蒙德·卡佛的生平及作品

作者:斯蒂芬·
译者:greentea
转自东西网:[url=http://www.dongxi.net/article/2027]http://www.dongxi.net/article/2027



雷蒙德·卡佛无疑是20世纪后半期最具影响力的美国短篇小说作家。在Carol Sklenicka无所不包有时读着也有些累的传记里很早就登场了——34岁时他被用皮带栓住。恩,我当然要用皮带栓着他了。他的妈妈艾拉·卡佛在书的后半部里说——这话听上去并没有什么讽刺意味。



卡佛夫人也许是对的。作为一个住在自己小说里的迷惘的中下层醉鬼,卡佛好像从来也不知道自己身在哪里,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在那里。我时常想起来Peter StraubGhost Story里的话;那个人只是开着车,被美国底层女人们上演的没完没了的肥皂剧分着神。


1938年出生在Oregon后不久,卡佛便随家人搬到了Yakima, Wash1956年卡佛一家又搬到Chester, Calif。一年后,卡佛和一群朋友在墨西哥狂饮。之后,卡佛更加漂泊不定:Paradise, Calif.; Chico, Calif.; Iowa City, Sacramento, Palo Alto, Tel Aviv, San Jose, Santa Cruz, Cupertino, Humboldt County . . .我们只能追溯到1977,一年后,卡佛停止了酗酒。



早年不停地东奔西跑时,他带着孩子还有一直受折磨的妻子玛丽安这个在Sklenicka传记里最不起眼的女主角。玛丽安在卡佛身后,就像老爷车保险杠上栓着的破易拉罐,哪个头脑正常的汽车经销商都不会打她的主意。无怪乎朋友们戏称他为流浪狗。或许是因为他妈妈当初带他去Yakima市中心时还要用皮带栓着他。



尽管卡佛才华横溢,但他也是个无可救药,见什么喝什么的酒鬼。刚喝完上一杯,就开始喝下一杯了。戒酒协会很早就知道,像卡佛这样的酒鬼是地理疗法最佳的身体力行者,他们拒绝承认如果你把一个神志不清的醉鬼放到加州的飞机上,他可能会在芝加哥下飞机。或者Iowa。或者墨西哥。



一直到1977年中之前,雷蒙德·卡佛一直神志不清。在Iowa作家讲习班上课的时候,他和John Cheever成了酒友。我和他就是喝酒。卡佛在1973年秋季学期里这样说道,我想我俩的打字机,谁的罩子都没取下来过。 Cheever没有车,他们每周两次去喝酒都由卡佛开车。他们喜欢在酒保就要打烊前赶到酒馆。Cheever在日志里写道,卡佛是个特别好的人。可他还是特别不负责任的酒鬼,经常赊账,尽管他也知道遇到他这样吃了就走人的顾客只能让服务员自己垫钱。别忘了,他自己就是靠妻子端盘子来养活的。



在早年,是玛丽安·伯克·卡佛挣钱养家,而雷则是喝酒、钓鱼、去学校,写短篇小说,惹得一个代评论家和老师都将他的小说错误地归类为极简抽象主义或者 肮脏现实主义。有才华的作家通常都有自己的一定之道(正如美国图书馆里Raymond Carver: Collected Stories所证明的),但那些能写出既有深度又有神秘感作品的人通常本人是非常无趣的。

玛丽安·伯克遇到了她一生的爱——或者说是她的报应;卡佛看似两者都是——1955年,在Union Gap, WashSpudnut Shop里当售货员的玛丽安只有14岁。1957年她和卡佛结婚时只有17岁零两个月,还怀了孕。不到18岁,她发现自己又怀孕了。在后来的25年里,她一直挣钱供养着雷。她做过鸡尾酒女招待、餐馆侍女,卖过百科全书,也当过老师。结婚最初的几年,她还干了两个星期包装水果的活儿,用挣来的钱为卡佛买了第一台打字机。

她很漂亮;而他却很粗大、有占有欲,有时还很暴力。对卡佛来说,他不能因为自己的不忠而原谅她的出轨。1975年,玛丽安在一次晚宴上在酒精作用下挑逗了谁——这次,卡佛的醉酒达到了顶峰——他用酒瓶底打了她的额头,伤了她耳边的动脉,差点要了她的命。他需要自由的错觉 Sklenicka写道,但却不能容忍她与另一个男人有染。这是Sklenicka在传记里向这位养活着卡佛并一直爱着她的女人表现出的仅有的几处同情。



尽管Sklenicka表现出对作家卡佛的敬意,也显然理解酒精对他生活的影响,但在谈到卡佛的酗酒以及不知感恩的(且不说有时是危险的)丈夫这一面,她却几乎不置可否。她引用了作家Diane Smith (Letters From Yellowstone)的话;那就是一代坏男人,就此了之。她引用玛丽安称自己是文学作品中的灰姑娘,为了卡佛的事业而过着流亡的生活。写到此处的第一任卡佛夫人不过是个怨妇,而不是卡佛忠诚的保卫者,而她无疑是。雷和玛丽安结婚25年,就是在这段时间内卡佛写下了大量作品。而他和诗人苔丝·卡拉格(他生命中另一个重要女人)在一起时,创作量还不到一半。



但是,卡拉格却享受到了卡佛清醒的时光(他在两人相爱一年后便停止了酗酒),而且还有卡佛的财政收入。在离婚时,玛丽安的律师说——这既让我不快,也减少了我在读卡佛小说时的愉悦——没有一个正式的法院裁决,玛丽安·伯克·卡佛离婚后的生活就会像一袋子打不开任何门的把手



玛丽安的回答是,雷说他每个月都会给我钱,我相信他。卡佛一直履行着诺言,虽然没少了抱怨。当他1988年去世时,这个提供给他经济支持的女人发现,她未能分享到卡佛畅销小说带来的滚滚财源。卡佛去世时,光存款就有215,000美元;玛丽安拿到了10,000美元。卡佛的母亲得到的就更少,78岁时,她住在Sacramento的公共住房中,靠在一所小学校里当奶奶级助手勉强维生。Sklenicka并未说卡佛对母亲和前妻不好,但我却要这样说。


Sklenicka传记里最有价值的是对卡佛写作历史的记述,特别是在他遇到自诩为小说船长的编辑戈登·Lish以后。哪位读者不相信LishWhat We Talk About When We Talk About Love里的小说有着不良影响的读者,看完Sklenicka对于两人问题颇多而又恶劣的关系的记述后,就会有不同的想法。那些还不相信的人,可以去读读Beginners里的类似小说,现在这些都收入了容易携带,而又早该出版的Raymond Carver: Collected Stories


1972年,Lish修改了卡佛第二篇刊登在Esquire上的小说的标题——他做了大改——Are These Actual Miles?(有趣且有神秘感)改为What Is It?(乏味)。当时卡佛很想顺利出版,便接受了这样的改动。玛丽安说他就像妓女一样向权威卖身John Gardner曾经对卡佛说文字编辑是不容商量的。卡佛也许接受了这个观点——很多作家都乐于屈从于编辑——Lish的改动太大也太过了。卡佛辩解说:为在主要杂志上出版而作出妥协是值得的。Lish要下类似重手改动Leonard Gardner(他要写Fat City)未能成功,但却在卡佛这里成功了。这不是个好兆头。



戈登·Lish是一个好编辑吗?毫无疑问是。Curtis Johnson是一位教材编辑,他将Lish介绍给卡佛,并称Lish对小说的品味绝对可靠。但正如玛丽安所担心的,至少在雷·卡佛这里——Lish是发现多余培养。在卡佛身上,他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也许他感觉到了卡佛的主要弱点(取悦于人,成功戒酒的人所用的词。)也许他对卡佛的小说有着高人一等的优越感,认为卡佛的人物极其缺乏技巧,还说明显的行文拙劣,而卡佛并没有意识到。但他仍然沾了卡佛成功的光。据说Lish曾宣称卡佛是他的奴才,而在Will You Please Be Quiet, Please?(1976,卡佛的第一本小说集)的封底腰带上,印着的不是卡佛的照片,而是戈登·Lish的名字。



对于卡佛第三本书What We Talk About When We Talk About Love (1981)的改动,Sklenicka的描写细致且令人心碎。她写道有三个版本:A,BCA版是卡佛交来的稿子。题目是So Much Water So Close to HomeB版是Lish最初退给卡佛的稿子。他将小说Beginners的题目改为What We Talk About When We Talk About Love,并成为该书的新书名。尽管卡佛并不愿意,但还是在1980年签了约(没请代理)。很快,C——很多读者知道的版本——到了卡佛的桌子上。BC的差别让他吃了一惊他要求Lish改回来, Sklenicka写道,他没想到Lish会如此乱施刀斧。卡佛对自己并不自信,他终止了20年的酗酒史后,只有三年是清醒的。对于Lish改动自己的书,他给Lish去了信,既卑躬屈膝(你是个奇迹,是个天才)也直接要求改回B版,但都未能成功。据Tess Gallagher说,Lish在电话里拒绝改回以前的版本,而且卡佛就算什么也不懂,他也知道Lish掌握着出版大权

这种不得已的选择是 Raymond Carver: A Writers Life令人心动之处。每个作家也许都会猜想自己在这种情况下会如何做。我当然会想;在1973年,当我的第一本小说被接受出版时,也是类似的情形:年轻,酗酒,要养活妻子和两个孩子。我在晚上写作,希望有朝一日能够熬出头。出头之日来了,但在读到Sklenicka传记之前,我想到的都是双日出版公司给Carrie$2,500预付金。现在,我意识到要是碰到戈登·Lish做我的编辑,可能什么都拿不到。



只要稍微看看Beginners里的小说,再看看What We Talk About,就会发现明显的改变:Beginners里有着大段大段翔实的叙述,中间穿插着对话;而 What We Talk About里则有着大段的空白,有些小说(比如After the Denim)就好像James Patterson小说里的章节。在很多时候,不应让编辑改动自己作品的问题困扰着卡佛的小说。在这个问题上,Sklenicka不愿或者无法代表玛丽安表达自己的愤怒,称Lish对卡佛作品的编辑是篡夺。他将自己的文风强加于卡佛,而卡佛的作品被称为极简抽象主义其实是Lish的事。戈登……以为自己全知全能。 Curtis Johnson说道,这是非常有害的。


Sklenicka对很多改动进行了分析,但聪明的读者可以去读Collected Stories,自己做出判断。两个最令人沮丧的例子是If It Please You (After the Denim in What We Talk About) A Small, Good Thing (The Bath in What We Talk About)

If It Please You中,James Edith Packer是一对结婚多年的夫妻。他们去当地的宾戈游戏场,却发现以前常去的地方被一对年轻的嬉皮情侣占据了。更糟糕的是,James发现那个年轻人在作弊(他本人没赢钱,是他女朋友赢了钱)。当天晚上,Edith悄悄告诉丈夫她身上有污迹。后来回家时,Edith告诉丈夫血流得更多了,必须第二天去看大夫。躺在床上,James祈祷起来(这是他和作者卡佛在每天的戒酒者见面会上学到的生存技能),一开始他很犹豫,然后便开始大声且真诚地祈祷起来……他为Edith祈祷,希望她能平安无事。但是祈祷并没有使他轻松,直到他把那对嬉皮情侣也加入到自己的冥想中,之前的痛苦才被丢在了一边。小说在一线希望中结束:“‘如果这能够让你愉快,他在为所有人(包括生者和死者)重新祈祷时说道。在被Lish修改过的版本里,没有了祈祷一节也就没有了顿悟——有的只是焦急而愤怒的丈夫在游戏后告诉被惹恼的嬉皮们在牛仔裤之后还可以追求什么。这是完全的改写,是一种欺骗。



The Bath (Lish编辑版)A Small, Good Thing(卡佛原创版)之间的区别更加不可接受。儿子生日时,Scotty的母亲订了一个最后谁也没有吃到的蛋糕。Scotty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撞了车,陷入昏迷之中。在两个版本中,面包师都在孩子躺在医院里快要死去时,给孩子父母打了催债电话。Lish的面包师是个邪恶的角色,象征着死亡的不可避免。我们听到他最后还在电话里催讨蛋糕钱。而在卡佛的版本里,这对夫妻——他们是真实的人物而不只是影子——去了面包师那里,而面包师在了解情况后,为自己无意的冷漠道了歉。他给丧子的父母端上了咖啡和热面包圈。三人在一起吃东西谈话,直到第二天早上。在这种时候,吃东西是一件很小但是很美好的事。面包师说道。这一版本里有了一种令人欣慰的平衡感,是被Lish删节后的小说所缺乏的,而这正是更加重要的:卡佛版本里有情。

Lish能够……把雪堆弄成雪人Sklenicka这样评价Lish版卡佛小说,而这并不是比喻。她在谈到Lish改动Theyre Not Your Husband (in Will You Please Be Quiet, Please?)中的一段时,指出Lish的改动使得两个人物都更加卑鄙、粗俗,并且被削弱了。卡佛自己则说得最好。The Fling的主人公最后不得不面对这样的现实:他没有爱也没有安慰可以送给自己的父亲。他对自己说:我只有一张平整的脸,内心一无所有,唯有空虚。这就是Lish将卡佛小说改动后呈现给世界的问题所在,也同时使得Sklenicka的传记以及Collected Stories受到欢迎并成为还原真实的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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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连国 - 2012/12/9 22:36:10
我父亲的一生

译:丁丽英


    我爹名叫克利夫•雷蒙德•卡弗。家里人都叫他雷蒙德,朋友则叫他克利夫•雷蒙德。而我的名字却是小雷蒙德•克利夫•卡弗。我讨厌那个“小”字。在我小时候,爹总是管我叫弗罗格,那倒不错。可后来,他也开始像家里人那样,叫我小雷蒙德了。这样叫,一直叫到我十三四岁,那时我就扬言说了,谁要再这么叫我,就不睬他,爹只好改叫我道克。从此,直到他1967年6月17日去世,他都叫我道克,要么管我叫儿子。

    爹死了,母亲打电话来报丧,是我妻子接的电话,当时我不在家,正打算一边工作一边到尹阿华大学的图书馆管理系就读。妻子一拿起电话,母亲就脱口而出:“雷蒙德死了!”一瞬间,妻子以为是我死了,后来母亲才讲清楚自己指的是谁,妻子便说:“感谢上帝,我还以为是我的雷蒙德呐!”

    1934年他离开阿肯色去华盛顿州找工作,一路步行,搭便车,还要乘坐载货列车的空车厢,我不知道是否有一个梦想在推动他。我很怀疑。我觉得他并没有什么梦想,他上华盛顿州,只不过为了找一份待遇不错的稳定工作。稳定的工作,才是有意义的工作。他摘了一段时间苹果后,才在大峡谷水坝找到一份建筑工人的体力活,安顿下来。然后,存了一小笔钱买了一辆车,开回阿肯色去帮他的家人,我的祖父祖母搬家,举家迁往西部。他后来说,他们在原来的地方差不多要饿死了,这可不是瞎说的。也就在他回到阿肯色,那个镇叫利昂纳,很短的一段时间内,遇到了我母亲。他们是在人行道旁遇见的,那时他刚从一家小酒店出来。

   “他是个酒鬼,”母亲说,“我不知道为什么听他说话。他的眼睛一闪一闪的。如果当时我有一颗水晶球就好了。”他们曾在一年前或别的时候的一次舞会上见过。母亲告诉我,他在她之前有过女朋友。“你父亲总是有女朋友的,甚至在我们结婚以后也有。而他是我的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我从来没有其他男人。我也没有失去过什么。”

    就在他们去华盛顿州的当天,一个治安法官为他们举行了婚礼,于是,这个高高大大的乡村姑娘,和原来的农场工人,现在的建筑工人结了婚。新婚之夜,我母亲是在阿肯色公路旁的帐篷里,和我父亲家的人一起度过的。

    在华盛顿州的奥马克,我父母住的地方比窝棚大不了多少。祖父母住在隔壁。爹仍然在水坝工作,后来,巨大的涡轮机发出了电,并途经几百英里,把水倒灌进加拿大,弗兰克林•罗斯福来建筑工地演讲,当时爹就站在人群中听。我爹说:“他一句也没提为了造水坝而死去的人。”他有几个朋友死在那里,他们有的来自阿肯色,有的来自俄克拉荷马,有的来自密苏里。

    然后,他在克拉斯卡宁的锯木厂里找了一份工作,那个小镇在俄勒冈州,紧靠着哥伦比亚河。我就是在那儿出生的,母亲还保留着一张照片,上面,我爹自豪地抱着我,站在那家工厂的门前,脸冲着镜头。我的帽子歪斜着,差不多快要掉下来了,而我爹反戴着帽子,帽檐向后,正咧开嘴大笑。他是去上班,还是已经下了班?看来都不重要了,反正他有一份工作,还有一个家庭,这就是他血气方刚的青年时代。

    1941年,我们搬到华盛顿州的雅基马,爹找到的活儿是当锯木工,锯木工的技术还是在克拉斯卡宁时学会的。战争爆发后,并没有叫他去服役,因为他的工作对战争来说十分重要。军队需要加工好的木材,他就把自己的锯条弄得非常锋利,甚至能锯掉你手臂上的汗毛。

    自从我们搬到雅基马后,爹把他的亲戚也安置到了那里。到四十年代中期,我爹家族的其他成员:他的兄弟、他的姐妹,还有她们的丈夫,直至叔舅、表堂兄妹、侄甥辈,以及他们的整个家庭和朋友,都从阿肯色搬来了。一切都是因为我爹带了个头。男人都到喀斯卡特山的博伊西,我爹干活的地方去干活,女人都到罐头厂去包装苹果。照我母亲的说法,很快,每个人都比我爹过得好了。我的母亲说:“你爹存不住钱,钱把他的口袋烧了个洞。他总是在为别人忙活。”

    我记得很清楚,我们住进的第一所房子,是在雅基马的第十五南大街1515号,厕所是安在门外的。每到万圣节夜晚,或者随便哪一个该死的夜晚,邻家十几岁的孩子都会把厕所挪到别处,挪到隔壁马路上去。我爹就不得不找人来帮忙,把厕所重新搬回家。那些孩子还会把厕所移到别人家去,栽在院子中央,有一次,他们竟把它点上了火。但是,并非我家的房子厕所是在屋外的,等我大起来,有了足够的力气时,一看见别人家的厕所有人进去,就朝那里扔石头。这叫做轰炸厕所。可是这样没多久,渐渐每户人家的厕所都移进了屋,还装了管道,但我家的厕所仍在外面,是这一带惟一的一个了。我很害羞,记得三年级时,有一天学校老师怀斯先生开车送我回家,开到我家前面的地方,我就要他把我放下来了,我对他谎称我就住在这里。

    我还记得有一天夜里,父亲很晚才回家,母亲却将他关在门外。他喝醉了,当他撞门时,我能感觉到房子在震颤。等他强行打开窗想要爬进来时,我母亲就用一只淘箩砸他,正好砸在他的眼睛中间,将他打了出去。我看见他倒在草地上。多年后,我曾经掂量过这只淘箩,重得像一根擀面杖,一边想象着,有人要是被这类玩艺儿砸中头,感觉会怎样。

    我还记得就在那段日子,爹曾经把我带到卧室,让我坐在床上,对我说我可能要去拉沃姑姑那儿住上一阵。我不明白,我干了什么,不得不住到外面去。但不管怎样,这件事后来好歹不了了之了,因为我仍然和家里人在一起,没有住到别处去。

    我记得母亲总是把他的威士忌倒进水槽。有时全部倒掉,有时怕他发现,只倒掉一半,另外再加满水。有一次我尝了尝他的威士忌,那东西味道实在可怕,我想象不出还有谁会去喝它。

    很长时间我们没有汽车,大约在1949年,要么就是在1950年,我们终于搞到了一辆,一辆1938年产的福特牌。但第一个星期,我们就吃尽它的苦头,我爹不得不将一只马达重修了一下。

    “我们在镇上开的是最旧的汽车,”我母亲说,“我们用来修车的钱都可以买一辆凯迪拉克了。”有时她在驾驶室的车底板下发现谁落下的口红,还有带花边的手帕,就对我说:“看见没有?一定是哪个荡妇留在车里的。”

    一次我看见母亲端了一锅热水跑进我爹睡觉的房间。她把爹的手从被窝里拉出来,浸到水里。我站在走廊里看着。我想知道有什么结果。她告诉我,这样能使爹在睡梦中开口说话。她肯定爹有些事瞒着她,而她有必要知道。

    我记得,在我还很小的时候,我们总是搭乘北岸公司的车,穿过雅基马的喀斯喀特山脉到西雅图去,住在万斯旅馆,到一家名叫“就餐铃声” 的咖啡店吃东西。有一次我们还到伊瓦尔的蛤蜊养殖场,去喝了好多杯热的蛤蜊汤。

    1956年,我高中毕业的那一年,我爹把在雅基马的工厂里的活儿辞了,又在切斯特找了一份工。切斯特是加利福尼亚北部的一个小镇,那儿有家小锯木厂。当时换工作的理由是,他可以得到更高的工资,他们还含糊不清地向他保证,几年之内可以让他当锯木工的头儿,但我想,根本原因还是,我爹习惯于奔波,仅仅是想到其他地方碰碰运气罢了。雅基马的生活对他来说太刻板,没有起色,而且一年前,他奔了两次丧,他的父母在六个月内相继谢世。

    我毕业没几天,正准备和母亲收拾行李搬到切斯特去,我爹的信到了。信是用铅笔写的,信上说,他已经病了一段时间了,要我们用不着担心,他被锯子割伤了,可能有一些碎钢屑弄进了伤口。不管怎样,他说他出了事,像煞要失去工作。这封信里,还附着一张别人的明信片,没有签过名,那人告诉我母亲,爹差不多要死了,他一直在喝“纯威士忌”。

    当我们赶到切斯特时,爹正住在属于公司的活动房里,一时间,我竟认不出他来了。有一阵子,我很不愿意去认他。他瘦极了,皮包骨头,又苍白,又困惑,看上去不知所措的样子。

    他的裤子没有系好。他好像不是我爹。母亲开始哭起来。我爹用胳膊勾住她,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却好像什么事也不明白的样子。我们三个就在活动房里住下了,我们尽量照顾好他,但我爹的病仍然不见好转。那个夏天,还有秋天的一些时候,我和他一起到锯木厂上班。我们早上起床,一边吃鸡蛋和烤面包,一边听收音机,出门时带着盛午饭的饭桶。早晨八点钟,我们一起走进工厂的大门,要到下班的时候,我才能再见到他。十一月份,我回到雅基马,好和女朋友离得近一点,那女孩,我是准备和她结婚的。

    他继续在切斯特的工厂干活,直到第二年的二月份摔倒在岗位上,被送进了医院。我母亲问我能不能回去帮忙,我就赶上从雅基马到切斯特的巴士,并指望这趟车能把他们送回雅基马。

    我爹得的病,除了身体上的,还伴有一次精神崩溃,虽然当时我们不知道病症的名称。在回雅基马的途中,他什么话也不说,甚至问他最直接的问题,“雷蒙德,你感觉怎么样?”

   “你行吗,爹?”都不回答。如果他要交流,完全是可以交流的,只要动动头,或把手掌往上抬起,都可以表示他的意思,我不知道,或者我不在乎。在路上他惟一说话的那次,是在一个月以后,那时我在俄勒冈的一条碎石路上开快车,快得连汽车的消音器都松掉了,只听他对我说:“你开得太快了。”

    回到雅基马看了一个医生,这医生一定要让我爹去看精神科。我母亲和我爹不得不领了所谓的救济,由国家来向精神科医生付费。那个精神病医生问我爹:“总统是谁?”这个问题我爹能够回答。我爹说:“艾克。”不过,他们仍然把他送进了山谷纪念医院的十五楼,给他做电休克疗法。后来我结了婚,开始自己的生活,我们的第一个孩子,也是在这家医院出生的,那时我爹仍被关在那里,我妻子就在他下面的一层楼生孩子。

    孩子一生出来,我就上楼向我爹通报。他们让我穿过一扇钢门,指给我看我爹在哪里。他坐在一张躺椅上,毯子盖过了膝盖。嘿,我想,我爹到底是怎么了?我坐到他旁边对他说,他现在当祖父了。他等了一分钟,然后说:“我确实感觉像个祖父。”他就是这么说的。他没有笑,也没有动。那个房间有很多病人。我抱住他,他开始哭起来。

    不管怎样,后来他出了院。现在算来也是好多年过去了,当时他没法工作,只好坐在房子附近,考虑下一步该做什么,他这辈子作了什么孽,让他落到这地步。而我母亲辞了工作去打零工。多年后,她总是提到所谓的“雷蒙德生病”的那段住院以及出院后的日子。而生病一词,对我来说,意思已完全不同了。

    1964年,通过朋友的帮助,我爹很幸运地被一家木材厂雇用,那是在加利福尼亚的克拉马斯。他一个人先搬到那里,看看能不能应付。他住在离厂不远的木屋里,木屋只有一个房间,与他刚到西部时和母亲住的地方差不多。他给母亲写潦草的信,还要她在电话中把信念给我听。他在信中轻描淡写地提到了近况,去上班的每一天,都把它当作生活中最重要的一天,他还告诉她,这样第二天就容易过了,接下去也是如此。他要她代他向我问好。他说,如果他在夜里睡不着觉,就想我,还想我们在一起的好时光。终于,两个月过后,他恢复了一些自信。

    他可以胜任工作了,并且不再担心会让其他人感到难过。当他蛮有把握时,就让我母亲搬去他那里。

    他曾经有六年没有工作,那段时间不能享受任何东西:房子、汽车、家具,还有电器,包括我母亲最喜欢、并引以为豪的大冰箱。他还丢了自己好听的名字,雷蒙德•卡弗,成了某个付不起钱的男人,他的自尊心也丢了。他甚至失去了性功能。我母亲告诉我妻子:“雷蒙德生病的日子,虽然睡在同一张床上,我们却什么也干不成。我倒无所谓,不过我想他是要的。”

    那些年,我努力挣钱养家糊口,但事情一桩接一桩地发生,我们发现经常得搬家。我不能像我爹那样生活。一个圣诞节,我终于逮到机会告诉他,我要当作家。也许,过去我告诉过他我要当整形外科医生来着。“你会写什么?”他想知道。接着,他像是要帮我回答似地说:“写你熟悉的事。写我们一起去钓鱼的事。”我说我会的,但我知道我不会写。他说,“把你写的东西给我看看。”我说好的,却没有做到。我没有写什么钓鱼的事,我想他不会特别在意这一点的,他也没必要知道我那些日子在写什么,况且,他从来不读书。然而我还是想象自己在为他写。

    后来他死了。那时我远在尹阿华城,有一肚子的话要对他说。我来不及和他做最后的告别,也没有对他说,他干新的工作真了不起,我很骄傲他能恢复过来。

    母亲说,那天晚上他下班回家,晚饭吃了很多,然后坐在桌旁,喝净了剩下的威士忌,酒瓶是第二天发现的,藏在垃圾箱底的咖啡渣下面。他喝完酒,就站起来睡到床上,过一会儿,母亲也上了床。但夜里母亲又不得不爬起来,移到躺椅上去。

    她说:“他呼噜打得很响,吵得我睡不着。”第二天早晨再看他时,他仰面躺着,嘴张开,脸颊凹陷下去。她说,已经发灰僵硬了。她知道他已死,不需要医生来告诉她,但还是叫来一个医生,然后她就给我打电话,电话是我妻子接的。

    母亲保存的过去那些在华盛顿州时拍的照片里,有一张是我爹站在汽车前,一手握着啤酒瓶,一手提着一串鱼。当时他反戴着帽子,帽檐向后,脸上的表情很局促。我向母亲讨来这张照片,她给了我,还给了我一些别的东西。我把照片贴在我家墙上,每次搬家,照片总跟着一起搬。我不断仔细地端详这张照片,想要弄明白发生在我爹身上的事,也好为自己理清头绪。

    但是我弄不明白。渐渐地,我爹离我越来越远了,回到时间中去。终于在一次搬家时,照片被我弄丢了。于是,我试着去回忆,同时想法讲一讲我爹的事情,我想,我们在许多重要方面都很相像。当我住在旧金山南部郊区的一座公寓里时,写了一首诗,当时我发现我像爹一样有了酗酒的麻烦。诗能够把我和他联系起来。

父亲二十二岁时的照片

十月。在这潮湿、陌生的厨房里
我研究着父亲羞怯的年轻人的脸。
绵羊般的笑靥,一手提着一串
尖细的黄鲈鱼,另一只手里
是一瓶加斯伯牌啤酒。

他穿着绒布衬衫和牛仔裤,靠在
1934年产的福特汽车的挡泥板前。
戴着旧帽子,翘起的帽檐遮住了双耳,
他要为子孙后代摆出勇敢而健壮的姿态。
我父亲一辈子都想变得勇敢。

但他的眼睛将他出卖,还有那双
疲软的手,提着一串死鲈鱼
以及那瓶啤酒。父亲,我爱你,
但怎么能从我这个同样控制不了酒精,
甚至找不到鱼的人嘴里,说出谢谢你。

那首诗倒是真实的,只有我爹的死期不真实,应该是在六月,而不是像第一行诗中写的那样在十月。我想多一个音节,好使单词拖长一点(注:六月:June,2个单节;十月:October,4个音节。暗指作者想推迟父亲的死期。)。再说,我想留住一个月正好容我写一首诗——那个月的日子,微弱的灯光,空气中飘着烟雾,事物正在死亡,正在腐烂。六月是夏天的夜晚和白天,是毕业典礼,是结婚周年,是我一个孩子的生日。六月,不是我父亲死去的月份。

    举行完葬礼回家后,大家全挪到院子里去,一个我不认识的女人走过来对我说:“想必他会比在这里的时候快活。”我一直注视着她离开。我还记得她的帽子上有一只小圆球。然后,我父亲的某个表兄,我想不起来他叫什么了,走过来握住我的手说:“我们都会想念他的。”我知道他这么说并不完全是出于礼貌。

    我哭起来,这是得到噩耗后的第一次,以前也没有时间这样痛哭过。现在,突然间,我却大哭不止。那个夏天的中午,我抱住我的妻子哭泣,当她对我说话,安慰我的时候,仍然在哭。

    我听见大家在对我母亲说些安慰的吊唁之辞,令人高兴的是,我爹方面的亲戚都来了,我想我记住了那天人们说过的话、做过的事,可能什么时候好把它讲述出来。但我做不到了,因为我几乎都忘光了。惟一记住的就是,那个中午我爹和我的名字被反复提起,我知道他们在谈论我爹。雷蒙德,这些人不停地说着,用我童年时就熟悉的甜美的声音说着。雷蒙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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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地方,他的确和他父亲很像,都很卡佛。
赵连国 - 2012/12/9 23:44:05
卡夫卡在美国
——读雷蒙德.卡佛的短篇小说
罗四鸰

1
    卡夫卡的长篇小说《美国》,描写的是十六岁的德国少年卡尔?罗斯曼,因受家中女仆的引诱,致使女仆怀孕,被父母赶出家门,放逐到美国的经历。如果把精致敏感的卡夫卡,也放到粗犷的美国试试,又会是怎样的?比如说,这位孤独忧郁身体孱弱的中产阶级知识分子,晚生几十年,没有强悍刚愎的父亲和无忧安居的地洞的“庇护”,不得不在太平洋西北岸美国某个粗犷小镇,做着锯木场工人、药店送货员、医院清洁工和汽车加油站工人等各种低收入的工作,再勉强也难以把自己的家安定下来,“无时无刻不担心自己屁股下的椅子随时都会被房东拿走”,且早婚且早早为家庭重负所累,此时卡夫卡笔下的小说,肯定又是另一番模样?我想,最有可能的样子估计会是雷蒙德?卡佛的小说。
    第一次听到卡佛的名字,是在“海龟”小二的嘴里。不过,在觥筹交错、冷碟热盘的饭桌上,当我们谈论卡佛时,有些很不合时宜。当时,我只记住小二郑重启用了有他这种阅历的人绝对不会轻易启用的情态副词对我说的一句话:“你一定会喜欢卡佛的。”
   已知天命的小二那不容置疑的“一定”,引起我的好奇,回来便在网上搜寻到小二在文心社的专辑和豆瓣网上的一个卡佛小组,于是便慢慢知道了卡佛:一个喜欢用一串串有些莫名其妙的问句或陈述句做题目、用一个个“我猜,我猜,我猜猜猜”的疑问做结尾、贫困到不得不节省字数乃至情节却又喜欢不停改来改去、贫贱不移奋斗不息型的美国老文学青年。
    大约过了半年,肖铁翻译的卡佛的《大教堂》出版,一时,卡佛成了谈论热点:早婚、酗酒、穷困、破碎的婚姻、第二次生命、美国底层小人物的代言人、短篇小说大师、简约主义、美国的契科夫等等,都成了谈论卡佛时必不可少的内容。不过,我依然在翘首企盼小二的翻译。因为,这位收集了几乎所有卡佛资料的“卡佛迷”,在将卡佛的小说集以及各种版本的介绍一古脑塞进我的脑中、对比其中优劣之后,有些自得地告诉我,他正在翻译的集子是卡佛生前最后亲自选定的集子《我打电话的地方》(Where I’m Calling From),集子包括其之前已出版的被认为是他最好的三十部小说和七部新创作的小说。在我翘首把脑袋等歪之后,终于等来《雷蒙德?卡佛短篇小说自选集》。
    与精装雅致的《大教堂》相比,自选集颇有卡佛风格(尤其是价格),老老实实地粗犷犀利,“雷蒙德?卡佛”几个结实的白字牢牢顶住黑色的封面,下面是卡佛最为著名的一张黑白照片,也是原版小说集封面的照片。记得有篇小说,里面的主人公——一位处于青春期的女文青看到这张照片时,瞬间被卡佛长袖T恤下露出的汗毛浓郁、壮实性感的手臂所打动,不过,我看到这张照片时,让我心悸的却是他的眼睛。对此,比目鱼有过精彩的描写:“在这张黑白照片中,卡佛坐在一张桌子后面,右手搭着椅背,左手放在桌上,他的眉头紧锁,眼睛死死地盯视着镜头,仿佛那里有一道复杂的数学题,急需他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出答案。可以想象,画面外的摄影师希望这位作家摆出一副潇洒的姿势、提供一个深邃的眼神,然而,我们最终看到的却是一个表情有些紧张的中年男子,他的肢体僵硬,神经紧绷,眼神中隐隐流露出紧张、困惑和焦虑不安。”
    作为建筑工人、锯木场的锉工和餐馆女招待、售货员的儿子的卡佛,当然不能像卡夫卡那样身体羸弱,患上富贵细腻的肺结核病,虽然最后他也像卡夫卡一样壮年死于肺部的毛病,但却是由于粗犷豪迈的吸烟导致的肺癌。因此,底层劳动人民的儿子卡佛,理所当然继承有一副底层劳动人民所必具的强壮身板和充沛体力,因为其生活不仅远远不及有产者的儿子卡夫卡舒适,甚至可以说相当艰辛,需要“年复一年地干着狗屁不如的工作”;不仅没读博士,就连大学也是靠第一位妻子当餐馆女招待、电话接线员才得以完成的,甚至连第一台打字机也是妻子用包装草莓赚的钱买给他的。这也当然注定低级蓝领卡佛肯定不能像高级白领卡夫卡那样坐在“地洞”里,浮想联翩,用艺术家的激情和哲学家的深刻来构建“城堡”进行“审判”,而只能像一位“饥饿的艺术家”,多年来只能在厨房餐桌、图书馆的阅览室和车里写那“坐下来一次就能完成的东西”——短篇小说和诗歌,来进行自己的神圣表演,将长期生活的心酸、贫困与挣扎,转为对生活片段的沉静速写,且空白多多。
    不过,无论是三次退婚终身未娶的卡夫卡,还是早早就承担起为人夫、为人父的卡佛,两人在逃避责任和现实上倒可惺惺相惜,互为知音。1912年,二十九岁的卡夫卡写信给当时的未婚妻,引用袁枚的《寒夜》诗表明心迹:“寒夜读书忘却眠,锦衾香尽炉无烟。美人含怒夺灯去,问郎知是几更天。”1957年,卡佛结婚。蜜月第二天,这位十九岁的新郎哀戚地对着已怀孕的十六岁的新娘玛瑞安说:“如果有一天,我必须在你和我的写作之间做选择……我会选择写作。”虽时空相异,卡夫卡的含蓄幽默与卡佛的直白无奈却真可谓“英雄所见略同”。
    因此,这两位在生活中不善言辞的逃避者不约而同选择了写作,在精神或物质的困境中写作,似乎并不意外。因为写作是他们最好的遁隐之路和言说方式,他们的小说便是他们的“祷词”,是他们同一种孤独与挣扎的两种言说。在父亲面前不敢说一句话的卡夫卡,在写给父亲的那封长达35000余字的信里对此有过详细的描述。他直接宣称:“我写作,我存在”,“一切皆出于我表达个人内心生活的欲望。”写作,对于说话有些磕巴、声音与大块头的身板不成比例让倾听者不得不反复问“什么什么”的卡佛来说,有着同样的意义:“自己归根到底,不过是美国的一名普通百姓。正是作为美国的平民,自己才有着那些非吐不快的东西;”“我平日里是个害羞的人,可写起东西来就是另外一回事。”
卡夫卡曾指着一幢建筑物说:“这是我就读过的高中,那边的建筑物是我就读过的大学,左边的一点就是我的办公室。”然后用手指圈了一个小圈,说:“就在这个小圈圈中,我的一生就关在这里。”除治病疗养外,几乎一辈子都没有离开过布拉格这个小圈子,把自己一生的精力给了家庭的卡夫卡,却认为“在自己的家庭里,我比陌生人还要陌生”,由这种陌生感与异己感而产生的最不合乎现实逻辑与常理悖逆的事情和境况,被卡夫卡用一种最平淡、最不引人注意的语气淡淡说出,却产生了惊人的魔力,成为对现代人的最真实的寓言。在此方面,卡佛似乎从另一个角度出发,将这个寓言具体到日常生活中的点点滴滴。
    为生活不断奔波迁徙的卡佛,与卡夫卡相似,因“走过和住过的地方太多,同样失去了方向感与地域感,对任何地方都没有‘根’的感觉”。“我的绝大部分小说都和特定的场所无关。我是说,它们可以发生在任何一个城市或郊区,可以是雪城这里,也可以是图森、萨克拉曼多、圣何塞、旧金山、西雅图,或者是华盛顿州的安吉利斯港,不管在哪里,我的大多数故事的场景都放在室内!”对卡佛来说,他的地洞便是各种咖啡馆、小酒店、汽车旅馆、破碎贫困的家庭等等,与卡夫卡不同的是,在他同样充满魔力的叙述下,这些最日常不过、最合乎情理的事情和生活点滴,却有了一种陌生感和荒谬感,与卡夫卡的叙述一样有着一种超越时空的真实力量,用一个个小小的“地洞”直抵现代人孤独无助、恐惧焦虑的内心和无可奈何而又无路可走的困境。
   《饥饿的艺术家》中,艺术家最终在别人的遗忘中迎来了死神,他在弥留之际说道:“因为我找不到适合自己的食物。假如我找到这样的食物,请相信,我不会这样惊动视听,并像你们大家一样,吃得饱饱的。”但他眼中依然流露着坚定的信念:他要继续饿下去。这是别无选择又无人理解的痛苦和无奈!
    1924年5月,卡夫卡的病变发展到喉咙,既不能吃也不能喝,在饥饿与消瘦中,他校对了他的《饥饿艺术家》。在孤独中写作,在写作中孤独的卡夫卡,对着自己笔下孤独地活着又孤独地死去的艺术家,长时间地流泪不止。一个月后,卡夫卡病逝。
    如果说“饥饿的艺术家”是卡夫卡的精神自画像,那么,卡佛就犹如现实版的“饥饿的艺术家”。这似乎无需赘言,因为如今人们谈论卡佛时,说的最多的便是他的贫困、破产和由此导致的酗酒、暴力和婚姻破裂、“宁可服毒”也不再过一遍的日子以及他在绝望的贫困、酗酒中进行的写作。即便对卡佛一无所知的人,也能从他的小说中体会到艺术家卡佛的 “饥饿”。


2
    1978年,卡佛在一次采访中说道:“你不是你笔下的人物,但你笔下的人物却肯定是你。”若剖去卡佛小说的外衣,很容易就会发现,那些锯木场工人、餐馆女招待、倒霉的推销员、旅馆清洁工、汽车修理工、失业者和家庭主妇等等,那些酗酒、烂醉,没完没了地开着电视,生活沮丧,在贫困与无聊中度日的老百姓们,其实就是卡佛,所有的人物就是卡佛一个人,而最卡佛的人便是卡佛本人。小说和他之间几乎没有任何距离——小说中那些逼仄狭小的生活场景如乱糟糟的家和小酒店咖啡馆等,就是卡佛的生活场所,那些形形色色的普通人物就是卡佛本人的不同侧面——而不存在一个俯视众生悲悯万物的作者卡佛。与卡夫卡相似,小说几乎就是卡佛的自传和心声(这或许就是人们在谈论两人创作时,不得不将他们的生活与小说混淆在一起的原因吧)。
    据骨灰级卡佛迷小二考证,“实际上,卡佛大多数作品中都包括了自己的亲身经历。小说《没人说一句话》、《邻居》、《他们不是你的丈夫》、《把你的脚放在我鞋里试试》、《杰瑞、莫利和萨姆》、《距离》、《严肃的谈话》、《咖啡先生和修理先生》、《还有一件事》、《大教堂》、《亲密》、《发烧》、《牛肚汤》以及卡佛死后发表的《柴火》和《需要我时你给我打电话》等,都和卡佛的生活有着直接的关系。如《咖啡先生和修理先生》里的故事情节和卡佛前妻玛丽安回忆录里所说如出一辙,包括小说中‘我太太’情人的名字和他的工作性质等都和实际情况一模一样。”被视为代表作之一的《大教堂》取自他的亲身经历,小说中那位突然拜访的盲人是他第二任妻子苔丝的朋友。小说《肥》的触发却是因为前妻玛丽安的一句话:“我的第一任太太做过女招待,她有天晚上回来后告诉我,她招待了一个巨胖的男主顾,他在提到自己时用的是复数:‘我们想再要点面包……我们就要那个特价的甜食。’那句话对我触动很大,我觉得这很不一般。这就是我写那部小说的火花。尽管我好几年后才写了那部小说,但我一直没有忘记我太太讲的那件事。后来,当我开始写这部小说时,我问自己,用什么方法来讲这个故事最好。我有意地以一个女招待,而不是我太太的观点来写这个故事。”而《把你的脚放在我鞋里试试》的素材则直接取自卡佛自己和前妻帮一家去欧洲的人看房子和在国外照看一位生病妇人的两段经历,触发他的同样是盘旋在脑子里的一句话:“当电话铃响起的时候,他正在吸尘。”
    其中,最为明显的例子还数卡佛有关酗酒的小说。上个世纪60年代末,长期在贫困与破产中挣扎的卡佛,或多或少对文学举起了白旗,渐渐把终日喝酒当做了一个正当职业,用卡夫卡的话说,一切障碍摧毁了他,生活为他所剩的似乎只有警察、急救室和法庭。直到1977年6月2日,在数次因喝酒险些丧命后,卡佛依靠着写作信念和顽强毅力,终于戒酒成功,做了一件他称之为一生中最为骄傲的事情。酒精虽然没有给他带来灵感,但这段将近十年的酒鬼经历却成为他小说中最精彩的部分之一。如《严肃的谈话》的灵感来源于醉酒时,前妻玛丽安与他争吵时说的一句话:“这将是你毁掉的最后一个圣诞节。”在《谈论爱情时我们都在说些什么》、《维他命》、《真跑了这么多英里吗》、《还有一件事》等中,举杯对饮成为常事。而《我打电话的地方》更是直接以戒酒中心以及那里的酒鬼们的生活为描写对象。可以说,卡佛与他笔下那些孤独无助、无路可走而又无法用语言表达自己内心的小人物的关系几乎成为“卡佛迷”们最为津津乐道的话题。
    当然,以此将卡佛的小说简单等同于自传,显然是一个低级可笑的错误,正如卡佛本人所说,他“仅仅采用了个人经历的某些元素,像一个画面,一句听来的话,看见的一个东西,做过的一件事。我把它们转化成不同的东西,是会有点个人经历的影子,更多的则是想象。”同样,以此来简单衡量卡佛与小说的距离,显然同样也是一个低级可笑的错误,虽然多少有点这方面的因素,但最关键的还是卡佛那毫无姿态的叙述。他那平淡、节制,甚至有些粗糙的叙述,犹如卡夫卡的小说一样,仿佛就是他一个人的自言自语,一个被生活打败的人带着一点无奈的幽默,有一搭没一搭地讲着自己的故事。只是生活优越时间充裕而生活更加逼仄的卡夫卡,走得更远更深,将内心的孤独、恐惧、绝望投射到现实生活中;而卡佛却如快照似的将生活片段凸现出来,将生活与现实混为一体,“写一句表面上看起来无伤大雅的寒暄,并随之传递给读者冷彻骨髓的寒意”。让人能在某种程度上和自己联系在一起,被感动被提醒,也让人在日常生活中体会到卡夫卡的那种孤独、焦虑与绝望,以及一种淡淡却又挥之不去的荒谬感。如洛伊德的“耳垢”(《小心》)、那只讨厌的孔雀和丑陋的婴儿(《羽毛》)、四个不停往嘴里塞不同垃圾食物的家伙(《阿拉斯加有什么?》)、哑巴的死(《毁了我父亲的第三件事》)、收拾好行李准备离家的男人对等着他走出门口的妻子女儿说还有一件事要说,却又想不起的一件小事(《还有一件事》)、对自己的婚姻和职业非常满意却又成为一个无可救药的酒鬼的的扫烟囱的J.P.(《我打电话的地方》)等等,这些弥漫在身边的日常小事,被卡佛简单直接、不动声色、刀不血刃地轻易挑了出来,虽然不像卡夫卡那么变形夸张,却像一根鱼刺似的,带着天性乐观的美国佬的黑色幽默,刺入惯常熟悉的生活,毫不留情又点到为止,再加上有着点睛之妙的奇奇怪怪的小说题目和字尽意未尽的没头没脑的结尾,让人不得不放声大笑,否则就得放声大哭,其效果似乎并不亚于卡夫卡深不可解的寓言,而又更具有普遍的杀伤力,而力量与卡夫卡一样,都来自于对现代人所处的一种不能以理性和逻辑去解释的荒诞境况,以及现代人恐惧、焦虑、迷茫、困惑与无助的孤独心灵的揭示。
   比卡夫卡幸运的是,戒酒成功、功成名就后卡佛开始了他的“第二次生命”:有了稳定的收入和无数的荣誉;有了固定的房子和称他为爱人的人以及一个作家应有的“孤独”的书房。这时期,他用十八个月的时间就完成了小说集《大教堂》(Cathedral,Knopf,1982)里的十二篇小说,与他花了十几年时间才完成第一部小说集《请你别说了,可以吗?》(Will you Please be quite, Please?, McGraw-Hill,1976)相比,速度是无法相提并论的。虽然“第二次生命”中的作品内容依然没有脱离其“第一次生命”的经历与体验,但不再“不带任何感情色彩”,把“所有东西删减到不只是剩下骨头,而是只剩下骨髓”;“不再强调简约主义的写作风格,而开始关注人物潜在人性的发展”,“作品在向着希望而不是恐惧的方向发展”。如标题小说《大教堂》便有了一个有些温情和光明的结尾,有些无聊空虚的“我”对盲人访客一直有些抵触和忌妒,对客人一直冷淡甚至有些恶意的捉弄,最后,一直主动的“我”反而顺从盲人的叙述,进入一种“忘我”的状态。
    其中最明显的证据似乎是小说《好事一小件》(A Small, Good Thing),这是他上一个小说集《谈论爱情的时我们都在说些什么》(What We Talk About When We Talk About Love,Knopf,1981)中小说《洗澡》(Bath)的加长版,有了更加细腻的人物背景交代和描写,篇幅几乎是原来的三倍,《洗澡》中冷漠的没有结尾的结尾在《好事一小件》中变成一个温馨的结尾:孤独的老面包师终于有机会用自己的面包安慰失去孩子的夫妇俩。事实上,《洗澡》曾被卡佛的编辑加利大刀阔斧地删改,《好事一小件》与其说是转变,不如说是复原。但无论是转变还是复原,当时的评论家对此不吝赞词,认为卡佛的作品和过去的相比,显得积极和饱满,对人物也更加宽容。小说为此荣获1986年的欧?亨利奖。而卡佛自己也非常满意这段时期的创作:“现在的眼光更开阔了,和过去相比,对将来更有希望。但在大多数场合,东西还是会消亡,信念、目标和幻想都在消亡。但在多数情况下人没有消亡。他们不得不把袜子往上拉一拉,继续向前走。”不过,对于喜欢“卡佛风格”的一些评论家和读者来说,却更加怀念卡佛早期作品中的粗粝、冷酷与简约,以及令人生畏而又着迷的尖锐。
    1987年5月,卡佛发表了他的最后一篇小说《差事》,写的是他的偶像和写作导师、俄国作家契诃夫之死。四个月后,卡佛像契诃夫一样开始吐血,步入生命的黄昏。在最后的日子里,卡佛常常坐在自己的家中,长时间凝视着窗外的玫瑰花,和妻子谈论着对契诃夫的热爱,写着一直未完成的诗集。1988年8月2日清晨,卡佛因肺癌死于家中,安葬在太平洋西北岸一个陡崖上的“海景墓园”中,在他的墓碑上,刻着“诗人,短篇小说家,散文家”,还有他生平最后一首诗《最后的断想》:

尽管这样,你有没有得到
这一生你想得到的?
我得到了
你想要的又是什么?
称自己为爱人,和感到
被这个世界爱过

相比而言,我却更喜欢他早期的一首诗《蜘蛛网》:

几分钟前,我走到屋外的
露台上。从那里我可以看见和听见海水,
以及这些年发生在我身上的一切。
闷热而宁静。潮水退了。
没有鸟歌唱。当我靠着栅栏
一张蜘蛛网触到了我的前额。
它绊进我头发里了。没有人能责备我转身
走进屋子。没有风。大海
死一样沉寂。我把蜘蛛网挂在灯罩上。
当我的呼吸碰到它,我望着它不时地
颤动。一条精美的线。错综复杂。
不久之后,不等人们发现,
我就会从这里消失。

3
在父亲粗暴干涉下,卡夫卡偷偷坚持的写作可谓是一个奇迹;几次因酗酒差点丧命而后又写出那些酗酒小说的卡佛,“也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卡佛自语)。内心的破碎与外在生活的格格不入——这或许是两人最相似的地方,也是其荒谬感的共同来源。这也让卡佛的小说,即便贴着简约主义的标签,也像卡夫卡的小说一样,成为最复杂的小说,一种不是卡夫卡式也不是任何其他作家式的卡佛式的小说。即便大可以将他的小说与卡夫卡、海明威、契诃夫相比较,甚至可以从中梳理出某种血缘关系,但如卡佛本人所说:“你可以说我受到了所有我读过的作品的影响,也可以说我没有受到任何一位作家的影响。”卡佛,优秀的作家卡佛,和任何其他优秀作家一样,有着他独一无二无可复制的迷人气质。若要了解卡佛,最好的办法就是扔下这堆废话,直接去看卡佛本人。我相信,一定能如小二所说:你一定会喜欢卡佛的。另,小二,即《雷蒙德?卡佛短篇小说自选集》译者汤伟的网名,一位80年代遗留下来的、有些令人嫉妒的文学不老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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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蒙德.卡佛中译本:
《你在圣.弗兰西斯科做什么?》,于晓丹译,花城出版社1994年4月。
《大教堂》,肖铁译,译林出版社,2009年1月。
《雷蒙德.卡佛短篇小说自选集》,汤伟译,人民文学出版社,2009年9月。


相比而言,我也更喜欢那首《蜘蛛网》。
赵连国 - 2012/12/9 23:46:46
有关卡佛:几件过去和现在的事
于晓丹
    (译林出版社刚刚出版了卡佛的《教堂》,编辑邀我为《南方都市报》写作此文。)

    
     记不得当年第一次听说卡佛的名字是在怎样的一种情形下了。应该是他去世不久,即我大学毕业不久。他只有五十岁,肺癌。纽约时报的悼文称他为专写贫困工人阶层的作家和诗人。那时的北京有很强的文学氛围,对各种小说的敏感是一种自觉也几乎是一种惯性。当年还在《人民文学》作编辑的朱伟很认真地建议我翻译两个人的作品,一个是纳博科夫,第二个是卡佛。我采纳了他的建议,从卡佛的集子里选了十几篇译了,用《你在圣弗兰西斯科做什么?》为题与花城出版社合作出了本小书。那时没有想过这本小书会是中国最早的卡佛的译作,而且据网友在我博客里留言说现在它还有了一定的收藏价值。书出来以后,包括朱伟等几个人写过书评,都遗憾书太薄,读得不过瘾。我自己的遗憾除了书小外,其它还有一些。
     当年我出校门不久,对美国口语色彩过强的东西把握不住;到美国生活了十几年以后再回头看,那些错译或错会的地方白纸黑字留在那里总觉得扎眼。一直想再有机会重新译过甚至重新出过,但时过境迁,加入了版权公约以后拿到版权却成了最棘手的问题,便没能有个满意的结果。最近,隐约听说国内几家出版社都在出卡佛,既觉得兴奋,也觉得恍然。想想看,这次译林出版《教堂》,距离我第一次译卡佛竟已经有二十年了。

     《教堂》是卡佛在1983年出的一本集子,里面共收录了十二篇短篇,其中的一些篇目在我那本小书里也收过。《教堂》入选了当年美国国家图书评论奖和普利策奖,这是卡佛个人生活和创作生活的转折点,从那以后,他就真正成了美国最好的短篇小说作家之一了。
     有评论者认为卡佛的创作明显分前后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以他的前两部小说集《请你安静点,行不行?》和《我们谈到爱情时都谈什么?》为代表,后期则以他的《教堂》和《我打电话的地方》为代表。就内容来说,它们的区别不大,主人公都是生活沮丧、在贫困和无聊状态中挣扎的工人,比如被解雇的推销员,餐馆女招待,旅馆清洁工,汽车旅店经理等等,酗酒,烂醉,没完没了地开着电视,婚姻大多不幸。但就风格而言,它们的差别却相当明显。他的早期作品调子较冷,语言枯瘦干巴,常给人以只有骨头没有血肉的感觉,完全像未经任何艺术加工的生活原态,因此被称为极简主义──虽然卡佛始终不愿接受这个标签。但后期则丰满许多,有了不少暖色和亮色,以及令人动容的乐观、甚至是感伤的结尾。《教堂》便是他从前期到后期的转折,他自己说过,“毫无疑问,我知道《教堂》对我来说是另外一种风格的小说。我找到了我希望朝彼转移的另外一个方向。我转移了。而且很快。”
     为什么要转移,转移成什么样,这种转折究竟是好是坏见仁见智;而造成他这种转折的原因,多年来,一直存在着“评论”派和“传记”派的争议。卡佛的第二任妻子泰斯(Tess Gallagher)显然属于后一派,她认为他的转变与他的生活境遇改变有关。那时他刚刚离开他的第一任妻子和孩子,与泰斯住在了一起,困扰他多年的繁琐的日常生活和沉重的经济负担终于得以摆脱,身心都得到了自由。然而,十年前,更多的评论者则不顾泰斯的反对,挑起了另一种观点,认为卡佛前后风格的改变与他早期作品的编辑哥顿?力世同他断交有很大干系,因为《教堂》正是他和力世分手之后的第一篇小说。力世究竟有没有为他早期作品做过深度编辑,这现在已没人怀疑,卡佛现存印第安纳大学Lilly图书馆的手稿上就留着力世密密麻麻的笔迹──经他改动的地方很多而且很大。只是他的改编对卡佛的作品到底是种伤害还是种“润色”?是他帮助卡佛找到了卡佛的声音,还是他塞进了过多他自己的声音?评论界,即使看过这些手稿的人,在这个话题最“热”的时候,对此也没做绝对的评论。泰斯当年为了保护卡佛,也选择了沉默,她聪明地说,“我想总会有一个我感觉恰当的时候来说明这些。”她认为恰当的时候似乎已经来了,去年她发布消息,要将卡佛经力世改动过的十三篇小说再以原貌结集出版一次。她的话一出,便引来包括编辑、出版商和作家各方的嘘声。不少人质疑,她这样做是会强化还是会削弱卡佛的文学形象?而更重要的是:卡佛是否需要她这样的证明?让卡佛再从墓穴里出来是否必要?
     对于热爱卡佛的读者,这些争论都不具有太多的意义。如果让我选择,我多半会选卡佛早期的作品。他早期作品里的严酷和冷峻有种让人脊梁骨发凉的力量,比如《一件好的小事》和经典的《他们不是你丈夫》。早期的卡佛(或者说早期在力世帮助下的卡佛)虽然身处愁云惨雾的现实中,却始终睁着一双极具穿透力的眼睛。他后期作品中温暖多了,虽然这些温暖也能轻易感动像我这样的读者,但暖的感动永远赶不上冷来得有力,对现实的触碰也缺少了原先那种刀刻斧凿的深度。当你读到那个女招待对自己的同事说“他是我丈夫”时(《他们不是你丈夫》),当你再读到那个盲人握着那个正常人的手画教堂时(《教堂》),你的情绪为哪个来得更复杂?你受到的震动为哪个更大?如果不是太仇视现实主义的读者,我感觉大多数人应该会选择前者。更何况《教堂》这篇小说多的还不仅仅是暖色,它走得实在是更远了点,竟还隐约有了那么点道德的含义,这在卡佛是非常少有的,便更让人感到些不自在。泰斯在几个场合下都说起,《教堂》这个故事来自于她,是她的经历。这,我非常相信。

     2006年秋末,我第一次去加拿大西南部旅游,要在温哥华的朋友家逗留几日。去之前查看地图,突然发现温哥华离鹿米岛(Lummi Island)和安吉拉斯港(Port Angeles)很近,便给玛瑞安?卡佛的代理人写了封信,希望能顺道去拜访她。但很遗憾,朋友因为签证限制,无法开车载我从加入美,这个计划最终没能实现。
     从地图上看,顺着温哥华西岸的乔治亚海峡往南,开车大约两三小时就能到鹿米岛,再往南拐过海湾就到了安吉拉斯港。也听人说,站在温哥华的岸边,如果能见度好,顺着海水的流向就可以看到美国华盛顿州的贝克山。这几个地方,以及隔得不远的亚基玛(Yakima),哇啦哇啦(Walla Walla),虽然我都从没去过,但感觉上却并不陌生,因为它们在卡佛自己的传里和他人写他的传里,以及他的小说中都出现过无数次。而之所以特别想去鹿米岛和安港,则是因为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女人现住在那里,从她们那里或许仍然可以听到卡佛的回音。
     他的第一任妻子玛瑞安(Maryann Burk Carver),现在鹿米岛上教书。两年前,即2006年,她终于在岛上完成了她已酝酿了三十五年的一本回忆录,书名叫《过去什么样:我与雷蒙德?卡佛的婚姻》(What It Used To Be Like:A Portrait of My Marriage to Raymond Carver)。仔细琢磨,你会觉得这个书名颇有意思,它用过去时强调了“过去”,也用一个定语 “我的”强调了这是谁的声音。这部回忆录里的确有很多句子都是以“我”开头的,你可以感觉出玛瑞安对她自己出声是多么渴望。但这个书名说到底还是卡佛的味道。很多年来,玛瑞安的声音一直相对微弱,这自然跟她的教育背景和生活背景有关,但也跟某些人有意无意的引导、甚至跟卡佛自己对早年生活的某些片面回忆不无关系。这部回忆录文字尚显幼稚,感情也有着“高中甜心”似的天真,字里行间还有不少家长里短的絮叨,一看便知不是出自作家之手;但它朴拙,实在,因此并不妨碍你在读后产生颇多心碎的感概,而这许许多多的感慨中一定会有一点,便是玛瑞安并没有我们想象的弱,相反,她在卡佛早年生活里,一直扮演的是个“强”的角色。讲到他们婚姻的破裂,玛瑞安的用笔倒颇像卡佛的小说相当克制,含混其辞,但读者总能隐约感觉到,她的“强”是个不小的因素。中文里“强”的两个发音包含了相互联系的两个意思,但我直觉卡佛可能并不喜欢这种联系。他不拒斥玛瑞安的“强悍”,因为在他们二十五年的共同生活里,多数时候是玛瑞安在支撑着他们的家;但他恐怕受不了她的“倔强”。
     一直以来,总有人说卡佛沉重的家庭负担是限制他在小说方面有更大发展的原因;他离开玛瑞安和孩子以后表现出的成就似乎也证明了这一点。但玛瑞安显然对这种假设不以为然,她在回忆录中为自己辩解道:“没有我和两个孩子,没有我们双方的大家庭,雷很可能会在经济上有更多的自由,但是他为此付出的代价却是失去精神的稳定和支持。我们给他的,无论好坏,是一个他可以回家的地方。”

     距离鹿米岛一百多公里的安吉拉斯港则住着卡佛的第二任妻子,诗人泰斯。安港是她的出生地,她和卡佛最后的家安在那里,卡佛最后也死在那里。他们的家是用橡木和衫木建的,房前有个开阔的廊檐。据泰斯讲,卡佛死前的最后几天,就一直坐在那个前廊上静静地望着他们园子里的玫瑰,跟她说着他对契诃夫的热爱。卡佛的遗体,按照他父亲的老家阿肯色州的乡村风俗,在家中停放了数日,玛瑞安带着两个孩子便在那里跟他告的别。
     卡佛死后,泰斯仍然住在安港,一直作着卡佛遗产文学方面的执行人。她继续为卡佛做了许多事,包括让他的三部作品付梓,完成一部卡佛影集,为根据卡佛九篇小说改编的电影Short Cut顾问,并参与了三部有关卡佛的纪录片的制作。当然,她发出的最大的声音还是她与各种媒体做的无以计数的访谈,有的是文字的,有的则是声像的。她与卡佛的多帧私人照片也出现在以“卡佛”命名的网站上:他们在安港家里的最后一张合影,在罗马看望雪莱和济慈的墓,在巴黎,在朋友家过感恩节,在卡佛的私人白木船上,她一个人在卡佛的墓前,等等。听着她的声音,看着她那双带着点“巫”气的眼睛,谁都不能不感叹,这个女人给卡佛的最后十年,也就是他们在一起的十年,与玛瑞安给他的那二十一年相比,真如天壤之差。
     而更令人吃惊的是,在卡佛去世十三年后(2001年),泰斯仍有可能出版了他的一部新作品集《如果需要我就打电话》,其中收入的五篇卡佛生前从未发表过的小说,有三篇是在他们安港的家卡佛书桌内的一个文件夹里发现的。
    
     记得我看过几个卡佛的纪录片,有一个片子里剪辑了一段卡佛的访谈。他回忆他和玛瑞安的生活时这样说道(大意):在最初的大约十年里,我们有很多希望,理想,也有力气,觉得只要拼命工作,面包和牛奶就都会有的。可是,我们尽了最大的努力,该拼的都拼了,结果却是期望中的结果并没出现。这几句话不多,句子也都像他小说里的句子一样短,他说话的节奏也像他小说里的人物一样缓慢,中间还停顿了几次,深吸了好几口气。我还看到另一个片子,是泰斯讲述她和卡佛去雷诺赌城结婚的一次经历。那时距离卡佛去世只有一个来月了,他们在赌城呆了三天,泰斯的手气出奇得好。第三天他们到汽车站准备乘大公共汽车回家,快上车时泰斯突然把卡佛拉住,说她还想再去试试运气。卡佛很不情愿,怕误了乘车时间。泰斯就一个人跑到旁边的老虎机丢了几个铜板,只赌了一把,一把就赢了。她跑回来跟卡佛说,亲爱的,忘了你那个公共汽车吧,咱们坐出租车回家!镜头没有照下卡佛的表情,我只好努力想象他当时会是什么反应,却不大想的出来。前一个卡佛他的小说里到处都是,但这后一个卡佛好像没那么好找。
     卡佛的这两个女人,从外形上看,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人。玛瑞安修长,泰斯丰满;前一个高,后一个矮;前一个有张五十年代电影演员那样干净清秀的脸,后一个,我第一次看见她的照片就立刻想到那些坐在黑暗的光线下给人看手相的女人。对比这两个女人的面相是件挺有趣的事,虽然这种对比很难说明什么,也很难上得台面。但其实,想想,也许还是能说明点什么的。

     再回到那个秋末。那次我虽然没有去成鹿米岛和安港,却还是如约在温哥华逗留了几天。那几天天气时晴时阴,气压时高时低,前一天还是秋阳明媚,第二天就变成凉飕飕的惨淡秋雨,总让人有点心绪不定,坐立不安。屋前的街道窄而安静,四周从没见过一个人影,车过来过去也慢得出奇。我每次从外面回到屋里,都感觉像是从空气中回到空气中,总是不由自主要冲到电视机前拿起遥控器,然后拐进厨房,想找一瓶或红或白的酒,让手里端着个酒杯。有一天上午,天突然下起小雨,天色一点点灰下去,屋前的草坪一点点湿了,我看见快递公司的卡车停在了屋前,从驾驶室里慢悠悠跳下来一个工人,转身到车厢里取下几只白色纸箱子,一只一只挪到屋前的廊檐下。过了很久,门铃才响起来。那一刻我真觉得我活在卡佛的小说里了。


2008.12.25.
纽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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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蒙德·卡佛的第一个女人

于晓丹



    这两天又动了翻译书的念头,是雷蒙德·卡佛第一位妻子的回忆录。
    到纽约这么多年,看小说越来越少。看起来不愿放手的,中文的除了《红楼梦》还有一个王朔(也是因为想念北京话的缘故),英文的就是卡佛。看卡佛,看了无数遍,还是百看不厌。不单单因为我曾是他的翻译者,就偏爱他,觉得跟他的文字天生有缘;而是因为他写得的确好看,什么都那么清澈,准确,不冷不热的,揪着人又说不出为什么,还老有那么丁点绝对是生活里的东西,但又很玄妙,让人费劲地想啊想的老放不下,好像他从来不相信故事应该有任何结果。人家说他是简约主义者,他不承认,他说自己是准确主义者。我觉得对。
    他刚过50岁就死了,当然是肺病。他的第二个老婆是个诗人,人聪明绝顶,有些“巫”相,好多话都说得很对路,比如她说她住过好几个靠近国界的地方,她喜欢住在国的这边看对面另一个国家。但“诗人”这个 签总叫我觉得跟卡佛有点隔。每次看卡佛看到拔不出来的时候,都想,要是能跟他身后的女人住几天,聊聊天就好了。可一想到诗人,就觉得还是算了吧。
    他死了以后,诗人几乎每一次接受采访,都一定要被问到雷,因此讲了很多关于他们一起生活的细节。这么多年,估计很多人都像我一样,几乎从没想起过,他其实还有另一个女人,而且这个女人几乎是他故事里所有女人的素材。她是他母亲打工的那家餐馆的一名女招待,认识他时还不到15岁,他17岁,两人都在读中学;她从见他的第一眼就认定自己会嫁给他;他们15岁上偷偷订了婚,她到18岁时已经给他生了两个孩子;她先是在餐馆作招待、继而作电话接线员供他念了两年大学,用她给人包装草莓挣的钱给他买了第一台打字机;这个女人成全他做他喜欢做的一切事情,不管是去亚马逊淘宝石也好,还是想写作也好;为了留住他,她见他酗酒,自己也情愿跟着他酗,甚至曾被他用伏特加酒瓶敲裂过脑壳;她最终离开他时,他终于有了名和收入——那一年她38岁,却已经跟他生活了二十几年……
    这个女人前几天终于出现了。她叫玛丽安,仍然用着卡佛的姓。她线条很美,比诗人动人,在我见她照片的第一眼时,觉得她像某个电影里的人,完全不像卡佛小说里那些没有文化的女人。她现在在一座名叫“Lummi”的岛上教书,已经66岁了。我就是为了她,又动了译东西的念头,也有了很强的冲动想去见她。哪怕让我给她做一顿中国饭都行啊,只要能见见她。那个岛的名字很诱人,她的书也不算厚。只是不知道这次我有没有这个运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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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佛身后事:一座墓园 两个女人



于晓丹  


    此文是受译林之托为《读库》所作。《读库》未发之前我又做了些修改,可惜由于沟通不畅,《读库》未能使用这份修改稿,现贴在这里与喜爱卡佛的人分享。如果我们能多几个角度看我们喜欢的作家,即使对他的印象有所改变,也不用害怕,这是作为读者的进步。




1. “海景墓园”



  1988年,卡佛因肺癌去世,死后被葬在安吉拉斯港的“海景墓园” ①。墓园在一个陡崖上,崖下就是胡安·德·富卡海峡 ②。山崖很峭立,大水汤汤,树木茂密,是典型的太平洋西北岸 ③风光。


  那个墓园和我在美国大部分地方见过的不同,不是密密麻麻灰蒙蒙的一片;而是开阔,随意,没任何压抑感,像个静谧的公园。


  卡佛的邻居们大多是退伍军人或锯木厂老工人,这一是因为越战结束以后,大量退伍军人涌入了安港;二是,这个地方出木材,常能听到“顺山倒了”的喊声。这些邻居的墓碑多很简朴,常常是丈夫和妻子、母亲葬在一起,只用块水泥板在地上做个标志;稍稍能引人留意的,是有的石板上注着主人只有半截指头。比较老些的墓碑就是几截断木,或是雕刻成断木或树根模样的石头──看得出木头在他们生活中很重要,有人甚至说这儿的人餐桌上的食物都是用木头换的。卡佛的父亲和他自己都是锯木工出身,他的小说里也写过不少这样的人物,可是他的墓倒看不出跟这块风水有多大关系。


  跟他的邻居们比,他的墓显得阔气,像个亮闪闪的黑色建筑群模型。零零碎碎的东西也多,墓碑头上垂着三只金属风铃,支架上包满花饰;一看就知道有女人照看过。墓碑是由左中右三块黑色花岗岩石板组成的,他的遗骨埋在左边的那块下面。碑上写着:

  

   “雷蒙德·卡佛
  1938年5月25日──1988年8月2日
  诗人,短篇小说家,散文家。”

  

    据说把“诗人”排在“小说家”前面,是卡佛自己的要求。我有点怀疑,不过,倒也无关紧要;紧要的是中间那块墓石上嵌着一帧照片,是卡佛和他的第二任妻子泰斯·嘉拉格尔头挨头的合影;更紧要的是,左、中两块墓碑上密密麻麻的字,是他的两首诗,每首下面还都刻着他的签名:一首短些,叫“最后的片段” ④,是他去世前不久写的,说他“被爱着”,感觉着他“在这个世上被爱着”;另一首长些,有十五行,是他被诊断出得了癌症以后写的,就是那首有名的“赚了 ”⑤ 。它的开头这样写着:

 “赚了,这过去的十年。
  活着,再没有酗过酒,工作着,爱着,并且
  被一个好女人爱着。”



  卡佛的第一任妻子玛瑞安住得离安港很近,从这个墓园往北望,应该就可以看到海湾里她和卡佛的两个孩子,四个孙子(女),以及四个重孙子(女)住的那片小岛──鹿米岛。可不知怎么,我的直觉却是她从没来过这里,大概永远也不会来这里。因为这个墓,跟她的关系也不大。


  关系大的,似乎只是那帧照片里的那个女人,泰斯·嘉拉格尔,也就是“赚了”那首诗里说的那个“好女人”。这个墓的每一个细节似乎都在向人表示着,卡佛是她的,墓也是她的,是她对卡佛的纪念,而且纪念的也只是卡佛最后的十年,即和她在一起的那十年。

  

2. 两个女人的官司



  卡佛去世时正当50岁壮年,他身后留下的老少一群家人里,玛瑞安和泰斯这两个女人跟他关系最为密切:前者是被他称为“我生活之爱”的结发妻,那时47岁;后者则是被他认为给了他第二次生命的遗孀,45岁。都不年轻,但也都还不老。多少了解他生平的人都知道,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两个女人均可算他的遗孀,她们在他死后也都从不同角度扮演了遗孀的角色;只不过两个人的境遇却大不相同。这不同,除了性格因素,卡佛文学遗产的归属似乎也起着很重要的作用。


  卡佛生前完全在他名下的财产不多,除了他用自己的钱在安港工人区买的一处房子,最引人注目的即是他已经出版的11卷文学作品。他于1987年9月被诊断出癌症,到去世差不多有一年的时间。这段时间不算短,应该够他签订遗嘱、处理好后事的;但不知何故,他显然没有安排妥贴。他走后不久,泰斯和玛瑞安就为他文学遗产的事上了法庭。泰斯曾跟记者说,她跟卡佛同居后不久,他的水电之类的帐单便都由她替他处理了。卡佛自己对此解释说,他不是没有钱,而是完全不懂如何管理。由此看来,以他这种粗于生活细节的习惯,他对后事没做任何安排恐怕也有可能。


  关于这段官司,现在能找到的资料非常少。我第一次听说此事也极其偶然,是华盛顿州哇啦哇啦市一家报纸采访泰斯时顺便提到的。但它所言甚简,仅这样几句:“在她(泰斯)写作这些诗的时候(应该是 1988-1992年之间,作者注),嘉拉格尔女士正陷在一场跟卡佛的第一任妻子争夺卡佛遗产的法律纠纷里,后者要争夺出版卡佛作品的权力。但最后,嘉拉格尔女士赢了官司。”可究竟怎么赢的,什么时候赢的,则没做更多说明;想来是当事者双方对此都有避讳。


  凭心而论,虽然我对玛瑞安的同情有时近乎于偏执,我也不能说法官的判决有什么不妥,泰斯作卡佛遗产文学方面的执行人的确比玛瑞安更合适。这不单因为从法律上讲,她确是他的遗孀(尽管他们是在卡佛去世前一个半月才在雷诺赌城注册结婚的),他的大部分作品,尤其最重要的几部《我们谈爱时都谈什么》(1981)《教堂》(1983)以及《我打电话的地方》(1988)是在他们共同生活期间出版的,他也都题献给了她;而且还因为她毕竟也是诗人、小说家──有多好另说,卡佛在文学史上能完成最后的形象塑造,她是见证人,用她的话说,也是“合作者”。在BBC为纪念卡佛逝世一周年拍摄的纪录片里,她对记者说,他们从雷诺赌城结婚回来,卡佛已经明白去日无多了。有一天他们坐在她“天接屋”⑥ 的露天平台上,卡佛安慰她说,“宝贝儿,无论现在发生什么,我们都已经进入历史了,我们已经进入历史了。”她重复了两遍卡佛的话,也就重复了两遍他使用的 “我们”一词。他没有说“我”,而是说了“我们”,其中的深意不言而喻。


  只是,这个“遗孀”兼“文学执行人”的角色并不那么好当,除了智慧,很多时候似乎还需要点“人缘”和运气。泰斯这辈子运气不坏,但“遗孀”这个角色,却似乎颇让她灰心,她在好几个场合都不无悲凉地说:“在美国,遗孀是永远得不到掌声的。”如果文学就是卡佛的全部,那么在卡佛去世以后,泰斯似乎得到了他的全部,玛瑞安则失去了全部;可仔细想想,看似得到的,实际却是失去的;失去的却反而得到了。



3.“在美国,遗孀永远得不到掌声”



  文学史上,能得到掌声的“遗孀”的确不多,纳博科夫的妻子薇拉也许算是一个。


  她一生不喜欢抛头露面,丈夫活着的时候,谁都知道他没有她几乎寸步难行──她是他的司机,但她就愿意仅作个“只是他夫人”的人。如果有人一定要她说说她自己,她也总是用否定句,比如她说自己不是俄国贵族;她不是她丈夫的第一个未婚妻;她不是他十四行诗里的那个“黑妇人”;她既没有参与过纳博科夫那些书的写作,也不是书里的人物。纳博科夫几次要烧掉《洛丽塔》手稿,都是她从他手里抢下来的;可是,他们的私人通信,她却统统烧毁了。纳博科夫去世时,她七十五岁,直到她十四年后离世,一直深居简出,在八十七八岁高龄上还将纳博科夫的《暗火》译成俄文。纳博科夫去世前曾要求烧毁他最后一部作品《原来的劳拉》,但薇拉谦卑而又理智地没有贸然遵从,直到今天,这部手稿还存在瑞士一家银行的保险箱里。有人说,薇拉把自己最后的十年都致力于完善过去了,而这个过去里没有她自己,只有纳博科夫。出纳博科夫-威尔逊通信集时,她和威尔逊遗孀唯一的争执是后者要把所有的东西都加进去,而她则要把所有东西都减出去。有学者研究纳博科夫的未婚妻,她允许他发表论文,但前提是不提到她。她坚持的,不是要更正与她自己、她的过去、她和纳博科夫的婚姻有关的材料,她坚持的是完全删除与她有关的内容。


  这大概就是人们欣赏的传统意义上的“遗孀”:知道自己是谁,到死对自己的来历都保持着清醒的认识。换句话说,拒绝一切能与死去的人一起不朽的可能。反过来,人们不喜欢的就是所有这些的反面。


  如果用薇拉作标准,泰斯,甚至是玛瑞安,显然都不在被欣赏之列。卡佛去世时,她们到底还年轻,远没到“知天命”和“耳顺”的境界。尤其泰斯,在法律判定她为卡佛文学遗产执行人之后,她便成了斗士,在任何与卡佛有关的文章、采访记和影像资料里,几乎都很难不看到她的影子,很难不听到她的声音。从在公众场合朗读卡佛作品,参与卡佛纪念活动,以各种方式出版卡佛作品,甚至包括卡佛生前从未发表过的作品,到把卡佛的小说拍成电影(Short Cut,1993年),在大学里开设“雷蒙德·卡佛”的课程,甚至跟卡佛早年的编辑叫真挑起再版事端……


  有人说,她要的掌声实在太多了,难怪会得不到掌声。



4. "你以前实在有太多的坏运气,对不对?"



  我第一次见到泰斯的照片,大约在十二年前。当时颇有些失望。按中国人的审美,她的眉毛过细,嘴唇单薄,眼角和嘴角都微略下垂,带着几分“巫”相,很容易让人联想到那些坐在黑屋子里专给人看手相的女人。


  可见过她本人的人,似乎无一例外地都被她的外表吸引,对她装束的描写成了很多采访记的开场白:超大号耳环,一只手腕上的几只大手镯,夸张的项链,龟甲发卡;浓墨重彩的衣服,大团的佩斯利涡旋图案,粗花呢披风,以及一头乌黑蓬松的长发。最后,几乎所有人也都注意到了她的眼睛,说她目光摄人。


  泰斯在认识卡佛前已经是有些声誉的诗人和小说家了,可卡佛逝世以后,她自己有些什么成就好像就无关紧要了。维基百科里关于她的条目很短,只有五段,从第二段起便段段与卡佛有关。出现在所有访谈中的泰斯,一说起卡佛,总是滔滔不绝,可以连说一两个小时不见停顿,也不见疲倦,好像总有说不完的话。我每次听她的录音或看她的录像,都惊讶于她口齿的清晰和口才的流利;只可惜,说得似乎多了些。说了那么多,归纳起来,其实不外两个方面:一是她对他生活的关照;二是她对他文学的影响。其它的,能写进史的似乎不多。


  卡佛在世的时候,她说起他生活上的事更多一些。常说的有两件,第一件,卡佛还没被诊断出肺癌之前,有一次他们和朋友一起开车出门。卡佛在车里习惯性地点着香烟,和朋友边抽边聊天。这时谁也没有注意,泰斯很自然地顺手打开车后窗,然后悄声对他说,“ 上帝把你交给我让我照顾。”


  第二件,是卡佛刚和她准备在安吉拉斯港安家时,曾租用一辆卡车往新家运一只借来的古董衣橱。途中一只抽屉不知什么时候从后车斗掉了下去。等他们发现时,卡佛耸耸肩,皱着眉头说,“我不知道它掉哪儿了!”泰斯让他回去找找看。他说,“现在肯定找不到了。”泰斯坚持让他回去找找看,他们便往回开了几里路,竟果真找到了。泰斯把抽屉装回衣橱,用胶条粘好,然后对他说,“你以前实在有太多坏运气了,对不对?你要是跟我在一起,这就肯定能改变。”


  这两件事听起来都很感人,可对于像我这样多少了解些卡佛前二十年经历的读者来说,却会觉得有点矫情。先不说是不是上帝把卡佛交给了泰斯,即便是,上帝给她的也不是那个一无所有的穷光蛋、倒霉蛋,不是那个懵懵懂懂、还没开始上大学就当了两个孩子父亲的人,不是那个在妻子刚生了孩子就想往西班牙躲的丈夫,不是那个常年居无定所、为付不出房租而愁眉苦脸的父亲,更不是那个一直想有一间自己的屋子却总是得不到、还在顽强地做作家梦的人。上帝给她的,已经是一位大学教授,有薪水的驻校作家,一颗正在上升的文学明星;她要照顾的,是个有钱但不知道怎么管的人,一个有自己的房子却不知道何时去住的人。这一前一后两个卡佛,倒霉蛋儿和教授,无疑的,更让人同情的是那个倒霉蛋儿,更有意思的也是他,因为他才是卡佛作品的灵魂。卡佛在1978年的一次采访时说,“你不是你笔下的人物,但你笔下的人物却肯定是你。”这些是“他”的人物,几乎没有一个是得了意的,走了运的,差不多没有一个实现了他想要实现的哪怕是一个很小的愿望。



5. 生活伴侣的变化是不是真能带来好运?



  卡佛在和泰斯共同生活以后,尤其是1982年和玛瑞安办妥离婚手续以后,他的好运的确来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快且密。1983年5月,他荣获“米尔追得和哈罗德·施特劳斯奖”,这笔分五年支付、每年税后35,000元的奖金,彻底改变了他的经济状况,成了他个人生活的转折点,从此他再也不用以教书为生,终于实现了作专职作家的梦想。同年9月,他的第三本小说集《教堂》出版,12月入选国家书评圈奖和普利策奖;虽然最终没能获奖,但这已把他正式推入了文学主流。这一时期,他的小说风格也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早期的冷色调渐渐减少,多了些暖色和温情,甚至多了些道德和宗教的寓意,也可以说是美国色彩,因而也更符合美国的主流文化价值观。知道他名字的人显然多了,读他作品的人也扩展到更多层次。这时对比一下他早期的作品,比如《他们不是你丈夫》或《离家这么近就有这么多的水》,和他这一时期创作的《教堂》,不难发现,前两篇作品显然不大有被收入中小学教材的可能,而后一篇却很恰当,可以成为相当好的学生读物。


  对于他这种风格上的变化,一直以来见仁见智;我自己则始终更倾心于他的早期。只是假如他一直照他早期的风格走下去,他大概永远也不会得到这些主流文学的奖项,可能至死都仍被工作和写作相互撕扯。但是,另一方面,假如他真那么走下去了,他却可能与他的“神交”之侣──契诃夫离得更近些。


  卡佛每次谈起他的创作,契诃夫都经常是他的参照物。他崇拜他,不仅崇拜他的风格,也崇拜他的形式。当很多人,从出版社到他当时的妻子玛瑞安,都给他施加压力,希望他能写一部长篇时,他也举出契诃夫为自己辩解,说契诃夫一辈子写过很多出色的篇幅较长的短篇,以及中篇,也曾尝试过写作长篇,但最终没能写完;究其原因,是他只喜欢开头和结尾,写作长篇会让他感觉乏味。而这,也正是他自己的情况。其实,形式的相似终究只是形式,卡佛和契诃夫比,他终归少了点后者那种精神上的尖锐和灵魂上的锋利。


  有些评论者把他这一时期的变化归因于他和编辑哥顿·力世的决裂,后者在给他早期作品作编辑时曾做了大量删节,其中自然也包括他一些比较和缓、婉转的叙述。一个编辑对一个作家的影响究竟有多大,形式上可能比较明显,但本质应该有限。卡佛后来在他的自选集《我打电话的地方》里还原了他几篇早期作品的本来面目,可我仍然觉得即使恢复了那些被删去的内容,卡佛的早期仍然比他的后期边缘化,也更有刀刻斧凿的深度。


  生活境遇的改变多半也是造成卡佛风格转变的诱因之一。泰斯显然比较认同这种观点。卡佛自己也说,他离开玛瑞安尤其是两个问题多多的青春期孩子,是从缠绕他多年的繁琐日常生活和沉重家庭负担下解脱了出来。泰斯这么看自然没有什么不妥,但是,她接下来的一些话却说得远了点。虽然她解释说她的用意,是希望引起大家对作家夫妻合作关系的关注和研究,而并非只像一般读者或评论者以为的,她是要把卡佛的好运归于自己;但实际效果似乎并不如她所愿,她的话还是超出了卡佛迷甚至卡佛研究者愿意接受的范围。更何况,她的这些话是她在惠特曼大学开讲“雷蒙德·卡佛”时,当着那些崇拜卡佛的学生说的,并且她还很为她能够提供许多“不是旁观者,而是伴侣”所能提供的细节而得意自喜 ──“这些细节就连研究卡佛的那些学者都不知道”──这就难免让她听到从不同角落响起的一些嘘声。


   那这些细节是什么呢?她认为它们与卡佛的创作有关,可仔细听来主角却都是她自己。她先讲到《小有帮助》(A Small Good Thing),说卡佛之所以能把点心店的事情写得那么专业,是因为她曾给卡佛详细讲过她自己在点心店打工的经历。然后她讲到《差事》(Errand),介绍说卡佛的结尾其实写得很不顺利,甚至于几乎写不下去。是她给他提了建议,让他关注那个酒瓶的软木塞,卡佛这才有了最后那句“他没有朝下看,而是伸出手,把它抓进手里”的精彩结尾。她说得最多的,是关于《教堂》的写作源来。她不仅在课堂上,在多次访谈节目中,都提到《教堂》原本是她的素材,她的经历,她有一个盲人朋友;她讲给卡佛听后,被卡佛抢先用进了他的小说。


  这些,也许都是实际情况;可即便如此又怎么样呢?


  作家夫妻之间的合作从来都不是不寻常的事,只不过从谁的嘴里说出来,让人舒服不舒服而已。菲茨杰拉德在他的《夜色温柔》里就用了几页他妻子泽尔达的日记,这件事要是被他自己说出来,多半就成了研究资料;可是它是被后来的研究者抖出来的,读者就颇觉不安。泰斯在一次接受采访时说,她一直都没有公开过她和卡佛之间的合作情形,是因为人们不太能理解当两个作家在一起生活时究竟会发生什么。这大概是卡佛去世后纠缠了她很久的一个话题,为此,她还打算写一本书,她向记者透露说书名就叫《灵魂上难以摆脱的两个人:泰斯·嘉拉格尔和雷蒙德·卡佛的文学关系》。但书未至,讥声先闻。到2003年这本书出版时,书名已改成《灵魂上难以摆脱的两个人:再和雷蒙德·卡佛过十年》(Soul Barnacles: Ten More Years with Raymond Carver)。这如果不是出版商的意思,倒是泰斯聪明的地方。


  说到底,一个作家最大的魅力在于他的生活经验怎样变成了他的文学经验,不是相反。而泰斯给我们提供的,却只是卡佛创作过程的细节,是文学形象的卡佛,是完成卡佛之后的卡佛,有意思,但不大。像我这样的读者,对于卡佛如何从一个锯木工成为一个作家的兴趣,要远远大于对他如何从一个作家变成一个著名作家的兴趣。因此,泰斯要想以这种方式在这里得到掌声,的确有那么点先天不足。

  

6. “我就是你们在雷的诗歌里见过的那个‘玛瑞安’”



  很多年来,玛瑞安这个人几乎从没在卡佛小说以外的世界里存在过。似乎谁都知道有这么个人,都知道她是卡佛小说世界里里外外最重要的人物;可谁都没怎么见过她,没怎么听到过她的声音,直到2006年,她的回忆录《过去究竟什么样:我与雷蒙德·卡佛的婚姻》(What It Used to Be Like: A Portrait of My Marriage to Raymond Carver)出版。这时,距离卡佛去世,已整整十八年过去了。


  记得我刚看完这本回忆录不久,国内来了一位女友。我三言两语说完书的内容,她的第一反应是让我赶紧把它翻译出来,因为这跟她正在做的一个研究有关,她很想知道,为什么这些男人在出了名以后,都会抛弃一直跟他们含辛茹苦的原配妻子。我听了很愕然,不知我的哪句话,让她立刻得出了这样的结论,并认为这就是这本书的精髓?不不不,我赶紧解释,这不是又一本怨妇回忆录。卡佛并不像你说的那么糟糕,书写的还是很温暖的,她到现在都还爱他,她在题记上除了把这本书献给他们的女儿和儿子,也献给对卡佛──“我们家的爸爸”,她这样称呼他──“爱的、生动的记忆”。而且,她到现在还用着卡佛的姓。


  “你可真傻,”她指着书的封面说,“她要不这么写,还会有人看吗?出版商还能给她出吗?”




  像是要反驳我,更像是要支持她,不久,《纽约时报》发表了关于这本回忆录的书评,它开头的几句几乎跟朋友的话如出一辙:“为什么这么多有天赋的男性作家,从雪莱、柯勒律治到雷蒙德·卡佛,作丈夫都那么令人绝望──要求他们的妻子无限奉献和自我牺牲,然后回报给他们娶的这些勇敢的、理想主义的年轻妻子的却是冷酷无情、不忠和不负责任?在这些人身上,似乎总存在着一个矛盾,一方面是他们需要女人的养育,一方面又要解脱所有的束缚,做各种各样的尝试。”




  的确,如果只用几句话概括这本书的内容,恐怕会让很多人得出这样的结论。如果剥除前因后果和感情色彩,单单看卡佛做过的事情本身,《纽约时报》和朋友的话都没错,很多时候,卡佛的确表现得自私甚至无情。可不知为什么,把卡佛归于“负心汉”一类,我总是觉得不妥,太简单化,甚至太过噱头了。玛瑞安在卡佛用伏特加酒瓶敲破了她的脑壳后,为什么仍然顽固地毫无道理地说着“我爱他,爱到发狂”?如果书评者真的看不出作者近乎幼稚、天真的笔调里包含的丰富又复杂的情感层次,看不出她字里行间那些真实的“卡佛背景”,那他们可真就辜负了她这十八年的沉默。她六十多岁以后才终于出声,当然不会是只想给研究卡佛的那些学者们再提供些茶余饭后的谈资。


  很多年来,玛瑞安的声音不仅被淹没在卡佛的声音里,甚至还被淹没在泰斯的声音里。泰斯在卡佛健在时对他的婚姻做过的评论,卡佛不但没有给予适当的转圜,甚至更说,“如果让我再过一遍那样的日子,我宁可服毒。”玛瑞安就更无从替自己辩白了。很长时间里,甚至似乎没有人有意愿了解一下她的“说法”,都只顺水推舟、想当然地把卡佛在小说方面没能有更大发展的原因推给她,推给他沉重的家庭负担。很少有人换个角度想一想,如果没有玛瑞安和孩子,没有他们双方两大家子的人,是不是还会有卡佛的今天?


  仔细琢磨,玛瑞安的书名起得颇有含意,它用强调式过去时强调了那个过去的“究竟”,也用一个定语“我的”强调了这是谁的声音。整本书从头到尾的确有很多句子都是以“我”开头的,让人感叹玛瑞安对她自己出声是多么渴望。只是这本书终究卖的是卡佛,不是玛瑞安,她的书名说到底还是十足的卡佛味道,附在书后的“大事记”,记的也都是与卡佛有关的日期,我想找找玛瑞安的出生年月都没有;因此,在很多叙述的关键时刻玛瑞安也明显发生了躲闪,含糊其辞,想为自己辩护却欲言又止,让人为她的妥协──无论是对市场或出版商的,抑或是对卡佛的──感到遗憾。可是,不管怎样,在卡佛离开这个世界十八年以后,她这个在卡佛小说世界里外都不可替代的人,终于用一种不可替代的声音,讲述了她和卡佛共同成长的一段令人心碎的历史,这段历史里有一个执着于成为作家的人的梦,更有一个执着于成全作家梦的人梦的破碎。



7. 卡佛身边最卡佛的人



  卡佛和玛瑞安结婚时,他十九岁,她只有十六岁,而且已经怀孕。他们度蜜月的第二天,卡佛就哀戚地对他的小妻子说,“如果有一天,我必须在你和我的写作之间做选择……我会选择写作。”虽然只有十六岁,玛瑞安却有令人吃惊的倔强和果断,她几乎不假思索就向他做了保证:“不会让你做这种选择的。我一定做到。我会尽自己最大努力。我会尽力工作。我会保证让你两个都得到……”


  于是,她用包装草莓赚的钱给他买了他的第一台打字机。她当餐馆女招待、电话接线员供他上了两年大学,供他们的房租,供养他们的两个幼子。她挣的钱从来不够他们的开销,她就去求助她的姐姐和母亲。她实在想喘口气时,便带着一家人去投靠她的父亲。在和卡佛一起生活的前十年里,他们从没在一个地方把家真正安顿下来,不是被房东赶跑,就是为了躲付房租而自己跑掉,居无定所是他们的生活常态。


  然后进入七十年代,卡佛开始发表小说,并从大学毕了业,但这并没给他们的生活带来多少实质性的改变。再然后,卡佛开始获奖,得到奖金,有了教书的工作,他们开始有比较固定的收入,可是他再也写不出东西了,因为他开始酗酒。他们买了房子又卖掉,很快又没了钱。再然后卡佛开始有外遇,背叛,暴力,两个人分手又和解,和解再分手,直到最后卡佛彻底离开她,和泰斯住到了一起。


  对他们共同成长的二十年生活,玛瑞安提供了大量丰富的细节,但这些细节又让人很难概括出来它们到底是什么。小悲小喜,小小的不安全,不舒服,成长的紧张,含混,模糊,不确定和没来由,以及货真价实的矛盾和撕扯;即使在卡佛酗酒的“坏卡佛时期”,玛瑞安也没有把他写成一个彻头彻尾的无赖或恶棍,更没有把自己打扮成一个天使;它讲的只是两个相互看着一起成长的人,深爱对方,互相需要,难舍难分;又互相嫉妒,互相仇恨,互相挖苦,互相诅咒,一起酗酒自我毁灭…… 熟悉卡佛和玛瑞安的朋友说,他们的生活就是“从一个梦做到另一个梦,每一个新梦都跟下一个一样美好,都像具有实现的可能性,可是眼前的梦实际上却越来越糟,越来越可怕。”卡佛在汉博尔特州立大学的老师理查德·戴描述他们的生活时也说,简单的“幸福从来没有在卡佛夫妇的关系中真正存在过。他们要么绝对快乐和疯狂,要么就极端沮丧。”而这些,仔细想想,其实都正是卡佛小说的背景,也是卡佛小说的精髓。看见他们,也就看到了卡佛小说中的人物。


  读玛瑞安的回忆录,即使她不特别注明哪些经历变成了卡佛的哪几篇小说,读者也立刻可以反应过来卡佛的哪篇小说写的是他们生活的哪个片段。玛瑞安回忆录里的卡佛,不仅仅是她眼里的卡佛,更是卡佛作品中的卡佛,是跟卡佛小说最接近的卡佛,有时接近到几乎密不可分。当年卡佛的小说《大厨的房子》(Chef’s House)刚在《纽约客》上发表时,玛瑞安看到它被归为“小说”一类一时间还有些不满,她甚至向杂志提出过抗议,说它不是小说,它就是她和卡佛一段生活的真实描写。



  从卡佛开始酗酒到和玛瑞安最终仳离,这其中有差不多十年的时间。卡佛有不少小说都是以他们这一时期的感情状态为背景的,比如《一场严肃的谈话》(A Serious Talk),《还有一件事》(One More Thing)等等。很多人问玛瑞安,在这段最艰难的日子里,卡佛几次对她暴力相加,最严重的一次甚至用酒瓶敲破了她的脑壳,她在被送医时已流失了全身60%的血。可为什么,从急诊室醒来的第一天,她仍然坚持要回到卡佛的身边?对于这段经历,玛瑞安在回忆录里让人觉得语焉不详,用笔倒很像卡佛相当克制。很多次她似乎都在愤怒的边缘了,但转而又缓和下来,叹口气,说她爱他。她的欲言又止、含混其辞,让实际生活中的朋友疏远了她,让现在读这本回忆录的很多人不解,进而做出种种不利于她的猜测。《纽约时报》的书评,在这一点上甚至对玛瑞安表示了极大的不屑,不明白她到了六十多岁的年纪为什么还是不能解释清楚,当年被卡佛伤害至此却仍然不愿离开他,或说放他走的原因。是真的不能对卡佛的人品作出判断吗?言外之意,还是有别的原因?


  当年卡佛陷入酗酒困境的时候,早期为卡佛的小说做了大量编辑的哥顿·力世从纽约给玛瑞安打来电话。他暗示她说,“你知道,雷是个伟大的艺术家。如果你可以放他走,如果你可以让他从生活的琐碎需求中解放出来,他不知道还能有多伟大呢。”对此,玛瑞安答道:“我知道他是个伟大的艺术家。在没人知道以前,我就已经知道了。”但是她的不甘没有得到卡佛的同情,更从来没能得到社会的理解。多少年后,当卡佛一遍遍说着家庭负担几乎把他“生吞活剥”了,研究卡佛的学者把卡佛不能写出长篇小说的责任都推给了他的妻子和两个孩子时,玛瑞安为自己所能做的辩护一直很有限。说到底,不是她放走了他,而似乎是他迫不得已选择了离开她。


  卡佛离开她时的情形,说起来,真有些凄凉。那时候,泰斯已经用一只喷了香水的粉色信封在玛瑞安那里出过场了,可是这一次,他们没有像以往玛瑞安几次发现卡佛的外遇或卡佛发现玛瑞安情况异常时那样争吵,或嫉妒,或愤怒,两人都选择了回避。也许潜意识里他们都感觉到,卡佛下最后的决心只是个时间问题。他们又一起去爱荷华大学生活了四个月。之后,按计划,他要去艾尔帕索当驻校作家,并且是要玛瑞安同往。为此,他还坚持让玛瑞安辞去了她在加州洛斯阿尔陀斯中学已经做了七年的教职。但是不久,卡佛就改变了主意。他不但打算提前离开爱荷华大学,而且,还顺口向玛瑞安宣布道,他觉得还是他一个人去艾尔帕索比较稳妥。玛瑞安负气独自返回了湾区。那时候,湾区既没有一个她去了就能住的家,也没有一个马上就能上手的工作,实在说,她在那里其实一无所有,除了还是回到餐馆里穿上花枝招展的裙子做女招待。那一年,她三十八岁。之后,他们二十一岁的女儿怀孕,玛瑞安给卡佛写过一封长信,但卡佛没回。到那年感恩节后,她才终于收到卡佛的信,信上说,他已经邀请泰斯和他一起生活了,从第二年的一月开始。


  卡佛就这样终于用行动把他与过去的生活做了彻底的了断。那一刻,他是真如《纽约时报》所说,把玛瑞安变成了怨妇玛瑞安,她成了最像卡佛小说里的人物,卡佛身边最卡佛的人;而他自己则只成了“作家卡佛”。从此以后,他开始了他所谓的“第二次生命”,又有了女人的照应,又结了婚,似乎又开始了新生活,但那些生活的内容其实都不再具有以前他深刻体会过的生活的意义,都只是服从于“作家卡佛”的形象的生活了。他和泰斯后来在安吉拉斯港各自买了一所房子,他终于名正言顺地拥有了自己的“一间屋”。泰斯称,卡佛在世的时候,她几乎从没进过他的工作室;并说,“只有一个作家才能了解另一个作家所需要的孤独。”可是,这种孤独对卡佛来讲,却是有几分讽刺意味的。有了这间屋的作家卡佛,离卡佛作品里的世界更远了,而不是更近了。这大概也是为什么,虽然他从肉体上离开了和玛瑞安的生活,但他实际上从来也无法走远,更不要说彻底离开,他不断地要回到那个生活里去寻找他创作的灵感,那个生活直到他死,甚至到他死后都一直是他作品中的全部世界。


  差不多有十七八年,我从没在任何有关卡佛的书籍和文章中见过一句对玛瑞安外表的描写,更不要说照片。很多年我都不知道她长什么模样,这让我很多年都担着心怕她会让我失望。这大概也是这个女人从一开始就让我同情的原因。直到她出版了这本回忆录,我才第一次看到她。年轻时的玛瑞安是个标准的美人。她一头金发,四肢修长,站在同样年轻高大的卡佛身边,真可谓一对璧人。她将近四十岁时仍能轻易得到鸡尾酒女招待的工作大概也能说明点什么。她的美符合英语文学传统中“金发女人”的类型,可是她的性格却并不类型化。她不柔弱,绝不是天使;相反,事事处处都表现得傻倔傻倔甚至“强悍”,嘴上尤其不饶人,被卡佛讥为有条“刀子舌”。这些,也都很像卡佛作品中女人的特质:坚强,主事儿(《小有帮助》《真跑了这么多里数吗?》),有点愚钝,没什么大聪明(《他们不是你丈夫》《梦》),运气总是不太好(《厨师的房子》),但从不缺少韧性。




  她的回忆录在尾封上印有一张她的近影。仍然一头金发,仍然茂密,轮廓圆了一些,除了她的下巴。但她毕竟老了。她早几年出现在“雷蒙德·卡佛”纪录片里时,眼角已垂得厉害,眼神也黯淡,黑眼圈又厚又重,牙齿因为长年吸烟已隐约露着暗黄。可是,看见她,谁可能都会想,卡佛作品中的那些女人,她们老了大概就会是她这个样子吧。



8. “一只完美的大枕头”



  在写这篇文章的这段时间里,我又重新浏览了我收集的大部分与卡佛有关的文章和网页。大概是因为泰斯和玛瑞安在最近的两年都有了一些新情况和新材料,尤其是玛瑞安出了这本厚厚的回忆录,我这次的阅读竟多了一种新鲜的体验。我并没刻意拿她们比较,但她们两人却在我这里不断地呼应,让我时常忍不住要么会心一笑,要么无奈地摇摇头。据泰斯讲,到1986年,她和卡佛在一起已有八年,虽然玛瑞安和卡佛的女儿及两个外孙女儿就住在离他们不远的一片小岛上,她却从来没有见过她。没见过,却并不说明她们之间不关注,而这些关注有些是善意的,有些则明显带着点紧张。在她们各自做的访谈节目里,写的文章里,你几乎不用太经意,就可以看出来,那是她专门是说给另一个她听的,是冲着她说过的某句话而说的。在她们眼里和身边的卡佛,几乎处处矛盾着。


  1986年卡佛还在世时,泰斯在与《名利场》作的一次采访中提到一只枕头。她回忆第一次去卡佛的住处过夜,看见他床上的枕头是只沙发靠垫,枕套就是他的一件白色体恤套在上面。卡佛见她看,对她说,“我是个四十岁还没有枕头的人。”


  在玛瑞安的回忆录里,她也写到这么一个枕头的细节。那是她不止一次发现卡佛有外遇之后,有一次她去他独租的住处过夜,看见床头摆放着两只枕头,一只正常大小,一只是沙发或椅子的小靠垫。她意识到那只小枕头是卡佛为另一个女人准备的,而大的那只则显然是他自己的。“有一只完美的大枕头──”她不无嫉恨地说,“这对他从来都很重要。”


  这两个故事,前一个不过说了一次卡佛在女人面前撒娇;后一个则讲出了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在情感紧张状态下的很多细微体验,有男人的炫耀,不在乎,活生生的气味,也有女人的不满,嫉妒,和对一个男人背叛的鄙夷。


  在泰斯自己写她的身世时,她一直喜欢特别强调她的太平洋西北岸的背景。她生在华盛顿州的安吉拉斯港,一生大部分时间都是在这里度过的。她对这个标签似乎很在意,喜欢记者或采访者把她称为“太平洋西北岸厚脸皮的姑娘”。


  “太平洋西北岸”,后来也成了卡佛小说最重要的标签之一。在他之前,没有人特别关注过这个地方,更没有人写过这块土地上那么多贫困的工人,潦倒的推销员,失意的丈夫和无聊的酒鬼。但这个标签是他在跟泰斯在一起以后才有的吗?从泰斯的话看,她似乎有这个意思。但关于这个标签的由来,玛瑞安却有她的说法。那时他们才刚开始约会,有一次,卡佛去她的中学看她,准备去校园散步。刚出楼门便碰到她的女校长。女校长已经见过卡佛一次,似乎很喜欢他。这次,他们聊起了他的写作。玛瑞安听她对卡佛说:“写写太平洋西北岸吧。这块土地多迷人啊。让大家都认识它──你可以是做到这件事的那个人。”


  类似这样的故事还有很多。


   比如关于“自己的一间屋”。卡佛在跟玛瑞安生活的二十几年里,始终在为究竟是在家里设一个工作室,还是到外面另租一间房而苦恼。他几次到外面租了房子,可是还没等住进去就因为种种原因又搬了回来。1962年,他和玛瑞安的孩子那时一个四岁,一个三岁,卡佛坚持要在学校附近、离家只有几条街的地方租间小屋。他希望能夜里写作,能完全不受打扰。对此,玛瑞安的反应先是吃惊,继而愤怒,因为这意味着她在做了一天的女招待之后,还要整夜独自照顾两个小孩。她问他,难道家里没有给你准备工作室吗?难道她不是每天累死累活地替他付着他工作室的房费吗?“好吧,”她冷下脸来,“既然如此,好在我现在还只有二十一岁而不是五十一岁。”这几句话说完,卡佛立刻脸色大变,一切念头俱消。家,那时候让他又讨厌,可又是他需要停泊的地方,他还不能离开。


  而和泰斯在一起以后,尤其是《教堂》出版以后,卡佛一时名声大噪。那时他们俩正在斯拉求斯(Syracuse)大学任教,他们本来已经满当当的社交活动 ──跟朋友聚餐,看电影,听音乐会,在大学里朗读作品──之外,又多出许多热闹。虽然那是卡佛最享受的时期,但他也为过多的干扰、完全不能回到工作状态而苦恼。泰斯看出了他的焦虑,建议他一个人离开斯拉求斯,回到他们在安吉拉斯港的家,希望他能在太平洋西北海岸找回他需要的安宁和平静。卡佛听从了她的建议,独自住到了“天接屋”(Sky House)──泰斯用自己写诗赚来的钱买的一处带海景的大房子。卡佛在那里住了两个月,奇迹般地写下了200多首诗,其中就包括一首《致泰斯》。他后来在《致泰斯》发表后,写过这样一段话:“我要借用这个机会说,我感谢泰斯在1977年的时候,走进了我的生活。她给我带来了巨大的变化,并且深刻地帮助我改变了生活。”


  很难说,在玛瑞安和泰斯笔下的卡佛哪个更迷人,虽然他在她们两人的眼里同样英俊,富有魅力;只能说,玛瑞安笔下的卡佛更有文学性,而泰斯笔下的卡佛则更有文学批评性。玛瑞安时期的卡佛是个还不定性的小人物,有着很多迷惘和犹豫,有点小调皮也有点小可怜。而泰斯时期的卡佛则是个对作家身份已非常自在、满足的大人物,他有了一大笔奖金,再也不会有经济窘迫;他身边也没有了孩子,再不会有人在他正构思一篇大作的时候跟他说,“爸爸,我要喝水。”他终于活的容易了。这大概也是泰斯每每说起卡佛总能滔滔不绝的原因,因为说起来也容易;而玛瑞安却要等到卡佛去世以后十八年,才能一息三叹地写出她酝酿了三十五年的这部回忆录。因为,它并不像“说吧,记忆”那么容易,不是说说就能说出来的。

  


9. 卡佛的墓碑怎么会啰嗦?



  卡佛除了对他的文学财产没有做过妥善的安排,大概对自己的墓地也没留下什么话。日本作家村上春树在卡佛生前曾拜访过他,但他几乎不记得他们俩说过什么,只是对卡佛房前的风景和美味的鱼印象深刻。不过他还能记得泰斯的声音,也许是怕他们尴尬,泰斯一直在旁边没完没了地帮他们说话。这个情景倒很像是对卡佛墓地的一个比喻。


  其实,卡佛的墓像他的人就好了,用不着多说什么,用块水泥石板刻下他的名字就足够。喜欢他的人在心里都会替他建着一个碑,这个碑比他的随便哪首诗都更有意义。


  还有一件有点魔幻色彩的事情,是我在对比卡佛墓地三张不同时期的照片时,发现那只石凳下面后来曾多出只黑箱子。在2006年的一张黑白相片里,箱子上巨大的锁闩还在,但锁已不见了。合页生了锈,似乎一提拉就有可能脱落,所以箱子是微微开着的,好像它正期待着被人打开。有人试图打开过,在把箱盖推上去的一瞬,他感觉自己像个偷窥者,非常好奇,又陡然有点恐惧。放在卡佛墓碑旁的黑箱子,里面会是什么?出乎他的意料,更出乎我的意料,里面只有一只塑料保鲜袋。保鲜袋里装着个16开大小带螺圈的本子和一只圆珠笔。不用说,这是有人希望来看卡佛的人能给卡佛留言,当然,也可以留给最终会保留这个本子的人。这个人是谁,不用问,谁都明白。这只箱子起码在卡佛死后的前十年是没有的,它具体是在什么时候,又出于什么考虑被放在了这儿,如果不想猜测,那就去问放它在这儿的那个人吧。不过,到目前为止,我还没看到消息说有人问过此事。


  卡佛的墓碑左中右三块,左边和中间的一块现在已刻满了字;不论是不是出于卡佛意愿,那上面都有卡佛的签名。右边的一块是泰斯留给自己的。这一块跟卡佛的那块一样大,上面也已经刻好两行字,“泰斯·嘉拉格尔·卡佛”,以及她的生日。她预留了刻写她卒日的地方,为了对称,她也预留了她将来给这个世界留言的地方。也就是说,在未来的某一天,我们会看见这三块墓石上都会是密密麻麻字迹一片。她会往上写些什么呢?会不会也是首诗?像我一样现在就很想知道的人,一定不少。


  《华盛顿邮报》一位名叫威廉·布思的记者一年多前曾去卡佛的墓地拜谒,回来后写了篇报道。他描述卡佛的墓说的第一句话就让我对他另眼相看,他说:“卡佛的墓比起他的邻居们来又新又大,而且啰嗦。”啰嗦?这是我第一次听到有人用这个词形容卡佛。这个词非常精准,也很微妙。想想看,这个被称为精确主义大师的小说家,这个一辈子都不爱说话的人,谁能想到他死后竟会得到这样的评价。


  啰嗦?卡佛?!



2009.1.22.
于纽约99/64



转自于晓丹博客
赵连国 - 2012/12/11 12:08:40
苏童:流水账里的山峰
  
  
  读雷蒙卡佛(RAMOND CARVER)会读出怪事来,不喜欢的人会认为这是个记流水帐的作家,记得很固执很细腻罢了。这种歧见尚属正常,如果不喜欢卡佛的遇见个喜欢的,如果前者就小说的流水帐倾向质问后者,恐怕后者一时会抓耳挠腮,对某种流水帐的满腹爱意就像暧昧的心理异常,千言万语,不知从何谈起。怪就怪在这儿,卡佛的好处其实很难用严谨恰当的文学语言去赞美,以我的一己之见,说服一个乐观主义者赏识卡佛是愚蠢的,说服一个崇尚经典文学价值体系的鉴赏者去热爱卡佛则是徒劳的,卡佛其实就是一个记流水帐的人,只不过那是一本男人的流水帐,可以从低处往高处流。卡佛对文学样板的叛逆很离奇,别人努力从高处叛逆,他却是从低处开始。他几乎只用中学生的语文词汇写作。他抓紧了现实生活去写,几乎放弃了虚构带来的种种文字便利——这怎么就好?还是不能说服人,唯一可与我文章主旨匹配的说法是:卡佛可以令人把小说和现实生活混在一起,这种混淆感是有魔力的,也许由于卡佛的故事大多不成其为故事,更多是一种生活场景的有机串联,人物的心情在这种串联中便像乌云遮盖的山峰一样凸现出来了。
  所以读卡佛读的不是大朵大朵的云,是云后面一动不动的山峰。读的是一代美国人的心情,可能也是我们自己这一代中国人的心情。
  没办法,只能将比喻用在讨厌比喻的卡佛身上了。要谈论这个被封为简单派的作家一点也不简单,人们通常会认为卡佛的创作标签是醒目的:关注日常生活,文字简洁朴素,几乎排斥所有的修辞手法,但你最终会发现你准备的标签贴完了,卡佛仍然面目不清。
  卡佛在写作上有洁癖。洁癖体现在他对许多正常的小说元素的排斥,除了修辞上的戒律,他大概极其痛恨对景物`外貌`心理之类东西的细致描写,我们做一种不严肃的猜想,如果有人请求卡佛去像肖洛霍夫那样描写顿河上的“苍白的太阳”,或者让他参照他祖国的大师福克纳去写白痴昆丁在忍冬香味中的心理流,卡佛也许会说,那你让我一头撞死算了!卡佛其实一直在挑战人们的阅读趣味,除了人物,该写的不该写的他都不写。所以当我们要谈论卡佛也只能从他笔下的人物着手——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卡佛的创作来源几乎是传统现实主义创作发生论的一次证明,一切都与个人经历有关。这样我们不得不简单谈一下卡佛的短暂的不如意的一生,他的研究者告诉大家,卡佛当过锯木工`送货员`加油工`门房,他十九岁娶了未婚先孕的妻子,不知道是主动还是被迫做了一个养家糊口的男人,卡佛后来抱怨他从没有享受过青春。卡佛也许自己都没有意识到,他是如何在无意中成为了现实主义创作理论的宣传品,他是如何自然地利用自身经历中的资源,成长为美国文坛上罕见的“艰难时世”的观察者和表达者。但是创作的发生是一回事,作品却是另一回事了。不该被忽略的是卡佛笔下的美国人,他们身上散发的是卡佛本人的令人焦虑的那一丝酒气,它既不代表沉沦和悲剧,当然也不暗示大众印象中的积极开拓的美国精神,那一丝发苦的酒气,最多代表某种郁郁寡欢的心情。是的,卡佛小说中的男人大多是郁郁寡欢的,让人联想到作者本人,他的工人般粗砺的外表和敏感的内心世界。他对失败的男人形象的热衷几乎令人怀疑是一种变相的自恋,一种诉诸于文字的自我性格和命运的分析报告。
  到处都是失败的男人,到处都是麻烦缠身的男人,到场都是要舔伤口却找不到自己的舌头的男人。在卡佛的成名作《请你安静一点好不好》中,男主人公与妻子的紧张关系一开始虽没有明显的征兆,但是有非常隐晦的暗示的,雷夫看见妻子穿白衣服戴红头巾站在阳台上时,联想到某部电影中的一幕场景。“玛丽安在戏中,可是他没份。”雷夫在诱逼妻子回忆她的那次红杏出墙的经历的同时,再次感到妻子在电影中,只不过这次他由于受辱而暴怒,绿帽子丈夫的角色使他有份闯入了戏中,雷夫离家出走后的表现很有意思,他去跟人赌博了,钱输光了,还莫名其妙挨了人打,然后作为一个全面受伤的男人回了家,回家后的表现更具深厚的意味,他在愤怒和沮丧中一遍遍让内疚的妻子住嘴,“请你安静一点好不好?”他妻子安静了,妻子最后安静地向丈夫的下体伸出一只手,结果一个顺理成章而又发人深省的结果出现了,丈夫也安静了!那对夫妻暂时好了,读者却怎么都觉得不好,尤其男性读者,似乎就是前面我所说的感受,最后是读者尤其是男性读者挨了卡佛的一记闷拳。
  到处都是因受伤害而变得敏感的人,到处都是因为敏感而更加不幸的人,到处都是对生活失望的人,到处都是令他人失望的人,到处都是脆弱的融洽和深深的隔阂。《羽毛》中的叙述者怎么也记不住他的朋友兼同事巴德的妻子奥拉的名字,但他和女友还是被邀请去巴德家做客了,两对甚至两对夫妇以上的男女聚在一起的场面在卡佛的短篇小说并不少见,比如《我们谈论爱情时都说些什么》,但《羽毛》里的两对男女聚会的开始也是告别的开始,一晚上的聚会到底发生了什么呢,可以说什么也没发生,也可以说什么都发生了。巴德家养了一只美丽的孔雀,还有一个八个月大的婴儿,这婴儿起初是在幕后哭着,奥拉无意把婴儿抱出来,可是“我”女友佛兰出于女性交际的本能坚持要看看可爱的婴儿,结果就弄出了事情,千呼万唤始出来的婴儿当然预示着某种危险,是一个丑陋的怪婴!随着这怪婴的暴光,巴德夫妇的创痛也彻底地展示在“我”和佛兰面前,可是切记参观别人的创伤是要付代价的,这难得的家庭聚会成为唯一的也是最后的一次,谁也见不到谁的孩子了,从此只有几根孔雀的羽毛作为“我”和巴德友情的见证。在另一篇小说《卧铺车厢》中,另一个经不起伤害的男人梅耶坐穿越法国的火车去看八年未见的儿子,但这次旅程因为一次意外完全失去了目标,梅耶的手提箱被小偷偷走了,于是乌云忽起,我们看见的是只有卡佛先生能准确描绘的一种男人,这种男人在遭受不幸的时候作顺流而下的选择,让不幸延续下来,梅耶就是这样,他在斯特拉斯堡的车站上看见了等候他的儿子(已经是一个年轻男子),但是他不下车!他怀着一种无以名状的哀伤,恐惧和来历不明的愤怒和复仇心拒绝了那个车站。他留在火车上,居然很快对法国乡间景色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美国导演罗伯特*阿特曼曾经把卡佛的九个短篇和一首诗拍成了电影《捷径》,他说,“我把卡佛所有的故事当作一个故事”,这当然是典型的导演使用小说的“捷径”,不过这个说法启发了我,我假设把卡佛笔下的所有人物当一个人,那么他是谁呢?无疑他是卡佛自己,这不能怪我思维老套,所有完美的虚构都会令人生疑,怀疑作家是拿自己的灵魂与什么什么神或者什么什么魔鬼作了交换。
  卡佛小说里的一切尖锐得令人生畏,如果说他“杀人不见血”有点夸大他对读者的精神压迫的话,说他拿着刮胡子刀片专挑人们的痛处可能比较被人赞同。有批评家论及卡佛的世界观,说是黑色的。怎么会呢?那是把追求简单叙述的卡佛一起简单化了,我反而觉得卡佛是个很复杂的作家,只有复杂的作家会对语言有超常的狠心肠,杀的杀,剐的剐,留下的反而是文字锻造的一把匕首。我一直试图用标准的评论腔调总结我对卡佛作品的印象,结果却不好意思写出来,竟然都是些不通顺的自作聪明的网络语言:
  比如绝望的希望,消沉的力量啦,比如温和的剧痛,无情的缠绵啦,比如干净的罪恶,简单的复杂啦,诸如此类,卡佛在天之灵听见,一定会让我搞糊涂的。
其实觉得在很多地方,大家对卡佛存在误解。就像他对极简的评价不满(很多当年的诗人也对朦胧诗人这个称为不满),也许是因为他并非有意为之;还有说他从不描写风景,我觉得是因为失意沮丧的人眼里,本来就看不到什么风景。但他不是没有写,那些虽然短短的几句还是那么美,那么打动人。
人的经历会对人产生重大的影响,而性格决定命运,所以卡佛的一切都是有因可循,自然天成的,包括他的人的改变和随之而带来的创作的改变。当他处在社会的中下层时,他只能去写他们。而一个作家擅自去表现他不熟悉的生活,是不明智的。他的创作方法有很多他自觉的成分,但也有评论家归纳和强加的部分。
不过只要是作家,而且不小心出名了,就都避免不了这样的事发生。
赵连国 - 2012/12/11 12:13:39
卡佛的小说_小二  2010-05-06 01:54:36|  分类: 雷蒙德·卡佛 |  标签: |字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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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佛的小说
  
文/小二


   卡佛被评论家称为是“美国二十世纪下半叶最重要的小说家”(Delaney)和小说界“简约主义”的大师,是“继海明威之后美国最具影响力的短篇小说作家”(Stull)。伦敦时报在他去世后称他为“美国的契可夫”。他被认为是美国八十年代后短篇小说复兴的最大功臣。卡佛一生共写了六十余篇短篇小说。卡佛有修改已出版作品的习惯,他的好几部小说都有几个不同版本并被收录在不同的小说集里,所以很难说清楚他一生中究竟发表了多少篇小说。卡佛的主要作品被收录在以下五部小说集和一部小说诗歌杂文集里:
  
  1) 《请你别说了,可以吗?》(Will you Please be quite, Please?, McGraw-Hill,1976);
  2) 《疯狂的季节和其他故事》(Furious Seasons and other Stories, Capra Press,1977);
  3) 《谈论爱情时我们都在扯些什么》(What We Talk About When We Talk About Love,Knopf,1981);
  4) 《大教堂》(Cathedral,Knopf,1982);
  5) 《火:杂文、诗歌和小说》(Fires:Essays, Poems, Stories,Capra Press 1983)
  6) 《我打电话的地方》(Where I'm Calling From,Atlantic Monthly Press,1988)
  
 
  
  卡佛接受采访时常被问道哪些作家对他的写作产生了影响。我觉得影响应该包括两个方面——创作理念和写作手法。卡佛深受契柯夫创作理念的影响,他还喜欢一些现实主义作家如福楼拜、莫伯桑,以及他同时代的美国作家福特(Richard Ford)、沃尔夫(Tobias Wolff)、贝蒂(Ann Beattie) 、汉纳(Barry Hannah) 、佩利(Grace Paley) 、布罗契(Harold Brodkey)、厄普代克(John Updike)等,其中福特、沃尔夫和贝蒂也被评论家贴上过“极简主义”的标签。在写作手法上,很多评论家认为卡佛的写作手法深受海明威的影响,其简约手法乃“冰山理论”的一种实施。卡佛本人并不这么认为。他说海明威是他喜欢和尊敬的作家之一,“海明威的句子很有诗意,节奏抑扬顿挫……, 它们总能燃起我的激情。”卡佛说很难界定哪个作家或哪部文学作品对他产生了影响,“你可以说我受到了所有我读过的作品的影响,也可以说我没有受到任何一位作家的影响。”他认为这种影响“像潮水一样无法拒绝”。卡佛虽然无法确定哪些作家或作品对自己写作的影响,但他认为生活本身对他的写作有着决定性的影响。他在一篇叫做《火》的文章里阐述了这一点。另外,卡佛不止一次对采访者说他之所以选择诗歌和短篇小说这样的体裁,是因为受生活压力所迫,没有时间坐下来写长一点的东西。
  
  卡佛的小说戏剧性不强,叙述平淡有节制。小说的用词和句式都很简单,极少使用修饰性的形容词和副词,拒绝解释性的文字,没有观点性的论述。有评论家称卡佛是带着录音机和照相机去写小说。他非常注重人物对话的真实性,大量运用俚语和口语。注重对细节的描写,人物的状态和情绪往往通过对话内容和对场景细节的描述来表现。省略和空缺是卡佛常用的手法。除了与故事进程关系不大的情节外,卡佛还经常故意省略掉一些重要情节。造成小说进程中出现某种“空缺”,借此来表现现实世界的不确定性以及人对外部世界认识的局限性,并邀请读者提供自己的解答。卡佛小说中的人物经常无法清晰表达自己的感受。这种语言沟通上的缺陷使得人物陷入一种难以自拔的状态。卡佛还通过叙事者对事件的模棱两可的叙述,让读者对叙述者和故事本身产生怀疑,这种阅读过程中产生的困惑和不自在有利于读者理解小说中人物的困惑和不自在。而其特有的开放式结尾常使读者有被悬在半空中的感觉,迫使他们在放下书本后还在关注小说里人物的命运。
  
  卡佛善于从一些生活琐事(比如一根卡在牙缝里的头发)着手展现人物内心的细微变化,这种才能自他的早期作品《头发》开始,就显露端倪了。综观卡佛的小说,无论在主题的设置,情节的安排,还是人物动作和对话的安排,都极尽善于捕捉生活琐碎和在旁人看来是简单事件之能事。而那些常常被他人忽视的细微之处和人物心理活动,在卡佛作品里往往会得到恰如其分的拓展和挖掘,一个简单的手势,一段无头绪的对话,都被赋予特定的意义。这种对普通生活独特的观察、捕捉和提炼能力,与卡佛提到过的、契柯夫给读者回信里的一句话不谋而合——作家不一定非要去写那些取得了巨大成就和作出了令人难忘事情的人。卡佛说自己那时正在大学里阅读一些和公主公爵、推翻王朝和征服有关的戏剧。契柯夫的信给了他很大的启发,彻底改变了他文学创作观念。卡佛在《论写作》中进一步阐述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作家要有面对一些简单事物,比如落日或一只旧鞋子,而惊讶得张口结舌的资质。”
    
  卡佛小说中人物和他生活经历之间的关系一直是卡佛迷们乐道的话题。和他小说中的人物一样,卡佛一生做过各种各样的蓝领工作。卡佛认为“不存在空穴来凤的小说”,而他“所有作品在某种程度上都和自己的经历有关”。但他强调小说不是自传,他“仅仅采用了个人经历的某些元素,像一个画面,一句听来的话,看见的一个东西,做过的一件事。我把它们转化成不同的东西。是会有点个人经历的影子,更多的则是想象。”他曾用小说《严肃的谈话》作为例子。他说这篇小说的灵感来源于“这将是你毁掉的最后一个节日”这句话。卡佛前妻玛丽安在回忆录中则说这篇小说来源于她和卡佛在一个圣诞节的激烈争吵。想必她在争吵过程中对卡佛说了以上这句话。
  
  卡佛在一个访谈录里谈到了《把你的脚放在我鞋里试试》的创作过程,让我们看到了一个作家的大脑是“怎样来处理素材的”(这是小说中摩根先生的一句话)。卡佛说自己和前妻曾帮一家去欧洲的人看房子。和小说里一样,他们并不认识那家人,是通过一个中间朋友介绍的。卡佛没有直接提到他在看房过程中违背合约的事,但我在另一篇他人的回忆文章中读到过。卡佛说他在写这篇小说时正值圣诞节,门外就有唱圣诞歌曲的人群,所以唱圣诞歌曲这个插曲被自然而然地写进了小说。卡佛生活中的另一个经历经改头换面后也写进了这个小说。那是他们住在国外(卡佛前妻曾获得到国外学习的奖学金,他们最终选择去以色列)时,某天一个妇人由于某个原因来到卡佛家并突然生病。卡佛夫妇不得不床前床后地照料了她两三天,给她端汤送饭。她渐渐开始对卡佛夫妇指手划脚,一会说汤太冷了,一会说菜不合口味。卡佛认为整个件事很怪诞,本身就可以写成一篇不错的小说。一个想法突然钻进卡佛的脑袋,如果这个女人死在我家会怎样?这就是小说中来摩根家的妇人突然死亡这个情节的来源。另外,卡佛的这篇小说讲述了一个作家的故事。卡佛说所有年轻作家都被告诫不要去写和作家有关的故事。“你如果想写一个作家,你可以把发生在他身上的事放在一个画家身上。”但所有的作家最终都会写一个与作家有关的故事,而《把你的脚放在我鞋里试试》就是他的和作家有关的故事。最后值得一提的是卡佛曾在不止一个场合说过这篇小说始于脑子里冒出的一句话。在《论写作》里,他专门对此进行了详细的描述:
  
  “有一次,我坐下来写最终成为一部很不错的小说。开始,我只有开头的一句话:‘当电话铃响起的时候,他正在吸尘。’接下来的几天里,这句话在我脑子里转来转去。我知道有个故事在那儿跃跃欲试,我能从骨子里面感到那句话是一个故事的开头,如果我能有时间的话,那怕只有十几个小时,我会写出个很好的故事。我终于在一个早上坐了下来,并写下了那句开头。很快,其他句子接踵而至。就像我写诗时那样,一句接着一句。不一会儿,一个短篇就成形了。我知道我终于写出了一个我一直想写的故事。”
  
  由一句话而触发一篇小说的例子还包括《肥》。卡佛在一篇采访录中提到过这个例子:
  
  “我的第一任太太做过女招待,她有天晚上回来后告诉我,她招待了一个巨胖的男主顾,他在提到自己时用的是复数:‘我们想再要点面包……我们就要那个特价的甜食。”那句话对我触动很大,我觉得这很不一般。这就是我写那部小说的火花。尽管我好几年后才写了那部小说,但我一直没有忘记我太太讲的那件事。后来,当我开始写这部小说时,我问自己,用什么方法来讲这个故事最好。我有意地以一个女招待,而不是我太太的观点来写这个故事。”
  
  实际上,卡佛大多数作品中都包括了自己的亲身经历。从我阅读到的资料看,小说《没人说一句话》、《邻居》、《他们不是你的丈夫》、《把你的脚放在我鞋里试试》、《杰瑞、莫利和萨姆》、《距离》、《严肃的谈话》、《咖啡先生和修理先生》、《还有一件事》、《大教堂》、《亲密》、《发烧》、《牛肚汤》以及卡佛死后发表的《柴火》和《需要我时你给我打电话》等,都和卡佛的生活有着直接的关系。小说《咖啡先生和修理先生》里的故事情节和卡佛第一任太太玛丽安回忆录里所说如出一辙,包括小说中“我太太”情人的名字和他的工作性质等都和实际情况一模一样。
     
  卡佛的第一部小说集《请你别说了,可以吗?》于1976年由McGraw-Hill出版社出版,里面收集了他从上世纪六十年代初到七十年代中写下的二十二部小说。国内读者比较熟悉的有《邻居》、《他们不是你的丈夫》、《你在圣?佛朗西斯科干什么?》、《肥》和《怎么了?》(《真跑了这么多英里吗?》的早期版本,内容与后者完全相同,卡佛只对题目作了改动)。卡佛这部小说集的问世可以说是费尽了周折。小说集的出版给卡佛带来了很大的声誉。但在那个年代短篇小说集的销售量远小于长篇小说,所以他的生活状况并没有因此而获得实质性的改善。那时他正处在生活的最低点,酗酒、没有工作,和第一任太太玛丽安(Maryann Burk)的关系也恶化到了极点。这部小说集于1977被美国国家图书奖提名。而就在这一年里,他却因酒精中毒四次住进医院。同年卡佛夫妇卖掉了他们在库布提诺市的房子并开始分居。卡佛于1977年6月2号彻底戒酒。这一年的十一月,曾出版过卡佛诗集的Capra 出版社决定借《请你别说了,可以吗?》带起的卡佛热再出版一本卡佛小说集。这部小说集收录了卡佛所有没被《请你别说了,可以吗?》收录的小说,共有八部。其中于1961年发表在一本杂志上的《疯狂的季节》是卡佛平生发表的第一部小说。
  
  1981年,Knopf出版了卡佛的小说集《谈论爱情时我们都在扯些什么》。这部集子由十七部小说组成。比较著名的有《谈论爱情时我们都在扯些什么》、《你们为什么不跳个舞?》、《第三件毁了我父亲的事》、《平静》、《洗澡》、《家门口就有这么多的水》、《大众力学》和《凉亭》等。这部小说集给卡佛带来了巨大的声誉和经济上的收获,奠定了他在美国短篇小说界的地位。卡佛“简约主义”大师的称号因此而生,而这本小说集也被誉为“简约主义的圣经”。在随后的几年里,模仿者趋之若鹜,很多杂志收到的投稿都被编辑称之为“卡佛式的小说”。卡佛一方面收获这一成功带来的利益,另一方面则对自己因受编辑利西(Gordon Lish)影响而对作品过分删减感到不安。他曾对一个采访者说他的小说“已经被削简得不只是剩下了骨头,而是只剩下骨髓了,沿着那条路再走下去就是死路一条。”他特别不满意其中三部小说的修改。这三部小说分别为《洗澡》、《所有的东西都粘在他身上》和《咖啡先生和修理先生》。卡佛后来改写了《洗澡》并把它收录到他的下一部小说集《大教堂》里,修改后的小说取名为《一件好的小事》,其篇幅比原来增加了三倍,该小说荣获1986年的欧?亨利奖。《所有的东西都粘在他身上》是由发表在《疯狂的季节和其他故事》里的小说《距离》改写而得的。除了小说的题目外,小说的内容也被删减了许多。卡佛显然不满意这些修改,他将小说题目改回到《距离》,并对内容作了大量的修改。修改后的版本被收录到1983年出版的小说诗歌和杂文合集《火:杂文、诗歌和小说》里。他在出版自选集《我打电话的地方》时,选择的也是收录在《火》里的版本。卡佛还改写了《咖啡先生和修理先生》并把小说题目改成《人都去了哪儿?》。该小说也被收录到《火》里。除了《距离》和《人都去了哪儿?》外,《火》这部集子里还收录了《谎话》、《木屋》、《哈里之死》和《野鸡》这几部小说。其中《谎话》和《木屋》的早期版本来自小说集《疯狂的季节和其他故事》。由于《疯狂的季节和其他故事》是由一个小出版社出版发行,发行量不大,现已绝版。卡佛借出版《火》而让这两部小说再次面世。
  
  出版了小说集《谈论爱情时我们都在扯些什么》之后,有六个月的时间里卡佛什么也没有写。突然一天,他有了“与以往不同的感觉”和“一种真实的冲动”,写出了小说集《大教堂》里的第一篇小说《大教堂》。卡佛说自己“不是在写所有小说时都会有这种冲动的。我感到我触摸到了一种新的东西,所以很兴奋。一个能看见的人的观点发生了变化,他把自己放在盲人的位子上来想问题。这部小说肯定了一些东西,是个积极的故事,为此我非常喜欢它。有人说这个故事暗喻一些东西,如艺术、创作等等……但其实不是那样,我只是在想象握着一双盲人手时的感觉,全靠想象,过去我从来没有这样做过,这是个不一般的发现。”根据卡佛的朋友金克斯(Tom Jenks)在一篇回忆文章中所说,《大教堂》源于卡佛的一段经历。金克斯在回忆文章中写到:
  
  “有天晚上,我们正在看一个PBS(美国的一个电视台,以放映传统经典作品著称)版本的“呼啸山庄”,雷(雷蒙德的爱称)开始讲一个在晚上看电视的故事:那天晚上,苔丝(Tess Gallapher,诗人,卡佛的第二任妻子)从前为其工作过的一个盲人前来拜访。苔丝也从她的立场讲了这个故事——雷因为这个盲人的拜访而感到不自在,他是个盲人以及他与苔丝之间的熟悉程度让雷感到不舒服,雷稍稍有点嫉妒。那个夜晚过的缓慢无味,最终是三个人坐在那儿看PBS,就像我们现在一样。但在盲人造访的那个晚上,苔丝睡着了,然后,电视里上演一个关于教堂的节目。瞎子不知道教堂是什么样子的,到了后来,为了让盲人能够感受到形状的绝妙,雷和他坐在地上,抓住他的手来画一个教堂。”
  
  卡佛只用了十八个月的时间就完成了小说集《大教堂》里的全部十二篇小说。这与他花了十几年来完成第一部小说的速度无法相比。评论家对卡佛这一时期的作品评价很高,认为它们“不再强调简约主义的写作风格,而开始关注人物潜在人性的发展”和“正在脱离具有威胁性的模糊手法,作品在向着希望而不是恐惧的方向发展”。卡佛自己也非常满意这段时期的创作。谈到现在作品和过去的差别时他说,“现在的眼光更开阔了,和过去相比,对将来更有希望。但在大多数场合,东西还是会消亡,信念、目标和幻想都在消亡。但在多数情况下人没有消亡。他们不得不把袜子往上拉一拉,继续向前走。”他的作品和过去的比显得积极和饱满,对人物也更加宽容。卡佛把这些改变归功于自己生活状况的改变。但有些评论家和爱好者则认为卡佛生活状况的改变使得他原有的风格和特点有所削弱。
  
  1988年由Atlantic Monthly Press出版的小说集《我打电话的地方》是卡佛的自选集。该小说集里由三十部已发表和七部新创作的小说构成。三十部已发表的小说中十二部来自《请你别说了,可以吗?》,八部来自《大教堂》。另外十部小说则直接或间接来自《谈论爱情时我们都在扯些什么》。如前所述,卡佛曾改写过《谈论爱情时我们都在扯些什么》里的几部小说。经仔细阅读发现,未经修改而直接选入的小说有八部(其中一部只将小说的名字从《大众力学》改成《小事》),另外两部则是经修改后收录到《火》里的版本,分别是《家门口就有这么多的水》和《距离》。
  
  七部新小说显示了卡佛在努力拓宽自己写作的路子。他写《亲密》和《山雀派》这两部风格突出且相差很大的小说时,中间只隔了两三个星期。他不再只关心夫妻之间的关系,同时把注意力也放在家庭里的其它关系上面,比如儿子和母亲之间(《箱子》),父亲和孩子之间(《大象》)。小说的篇幅也明显增加,叙述更详细,调子则更加肯定积极。值得一提的是卡佛平生所写的最后一部小说《差事》。写这部小说时,卡佛不仅背离了他过去的写作对象,而且一改自己写实的手法,把事实和虚构的东西混淆在一起。而他大段引用法国传记作家特罗亚(Henri Troyat)所写契柯夫传里的文字也遭到一些评论家的非议。但《差事》在《纽约客》(New Yorker)上发表后受到评论界一致的好评,被同时选入1988年的《美国最佳短篇小说年度选》和《欧?亨利年度获奖短篇小说集》,并因排名第一而获当年的欧?亨利奖。卡佛在自己生命就要走到尽头的时候(虽然那时他还没被诊断患有癌症),通过一篇死亡题材的小说来向自己的文学偶像致敬,不得不说是一种超乎寻常的巧合。
  
  尽管卡佛被称之为简约主义的教父,卡佛研究专家马耶尔(Adam Meyer)则对此持有异议。他认为卡佛作品经过了一个“沙漏”型的演变过程。他早期的作品(包括《请你别说了,可以吗?》和《疯狂的季节和其他故事》里的小说)并不像《谈论爱情时我们都在扯些什么》里的那样被删减到“只剩下了骨头”和不带任何感情色彩。而到了写《火》和《大教堂》时,他又回归到了一种“饱满”的写作风格。但这不是一种简单的回归,而是上升式的回归。
  
  卡佛逝世后,苔丝于1992年出版了一部卡佛小说、诗歌、文学评论和杂文合集——《请别装腔作势》(《No Heroic, please》,1992)。书名来自卡佛一首小诗的题目。里面包括了五部卡佛早期创作的小说,分别是《疯狂的季节》、《头发》、《狂热爱好者》、《海神和伴侣》和《明亮的红苹果》。研究这些早期的小说对卡佛风格的形成会有一定的帮助。
  
  1999年,曾发表过卡佛小说《邻居》的《绅士》(Esquire)杂志编辑伍德鲁夫(Jay woodruff)给卡佛的遗孀苔丝打电话,说杂志准备发表纪念卡佛逝世十周年的文章。苔丝告诉伍德鲁夫卡佛写字桌的抽屉里还有一些没整理的文稿。伍德鲁夫立刻赶到卡佛旧居,和苔丝一起整理出三部卡佛从未发表的小说。这三部小说分别是《柴火》、《梦》和《破坏者》。同年,卡佛学者斯图尔(William L. Stull)和卡罗尔(Maureen P. Carroll)夫妇在俄亥俄州州立大学图书馆收藏的卡佛手稿里发现了两部卡佛从未发表过的小说,分别是《你想看什么?》和《需要我时你给我打电话》。2001年Vintage Books出版社出版了一部卡佛小说诗歌杂文集《需要我时你给我打电话》(Call If You Need Me),里面包括了以上提到的五部小说和收录在《请别装腔作势》里的卡佛早期小说、文学评论和杂文等。《柴火》和《需要我时你给我打电话》这两部小说被分别选入《2000年欧?亨利年度获奖短篇小说集》和《2000年美国最佳短篇小说年度选》里。
  
   说到作品获奖,卡佛曾被戏称为“获奖专业户”。他的小说六次入选《欧?亨利年度获奖短篇小说集》,分别是《怎么了?》(1973)、《把你的脚放在我鞋里试试》(1974)、《你是医生吗?》(1975)、《一件好的小事》(1983,因排名第一而获欧?亨利奖)、《差事》(1988,因排名第一而获欧?亨利奖)和《柴火》(1999)。他的小说还六次入选《美国最佳短篇小说年度选》,分别为《请你别说了,可以吗?》(1967)、《大教堂》(1982)、《我打电话的地方》(1983)、《箱子》(1987)、《差事》(1988)和《需要我时你给我电话》(2000)。入选《手推车奖年度小说选》的作品包括《家门口就有这么多的水》(1976)、《谈论爱情时我们都在扯些什么》(1981)、《一件好的小事》(1983)和《小心》(1984)。以上所提的是美国短篇小说主要的三大奖项,形式和中国的小说排名榜相似。卡佛的小说还被选入各式各样的最佳小说集里,比如《一件好的小事》就被选入《世纪美国最佳短篇小说集》。
  
  在说到卡佛的小说时,不得不提到美国导演奥特曼(Robert?Altman)根据卡佛九部小说和一首长诗拍摄的一部电影《Short Cut》(中文译名之一是《银色、性、男女》)。九部小说和一首长诗分别是《邻居》、《他们不是你的丈夫》、《维他命》、《请你别说了,可以吗?》、《家门口就有这么多的水》、《一件好的小事》、《杰瑞、莫利和萨姆》、《收藏家》、《告诉女人我们要出们》和《柠檬汁》(诗)。奥特曼和编辑巴塞德(Frank Barthydt)在写作《Short Cut》剧本时并没有完全忠实卡佛的原作。电影中的人物可能贯穿好几个小说。他们还创造了卡佛小说中没有的人物——一对搞音乐的母女(苔丝和佐伊),用她们作为影片的音乐桥梁。卡佛几个小说中的故事在影片中平行展开。用奥特曼的话来说就像掀开一家又一家的屋顶,看看里面发生了什么。我对《Short Cut》的印象是电影中的很多人物(搞音乐的、画家、医生等等)不像是来自卡佛的小说。奥特曼对卡佛小说人物职业的更改(如《他们不是你的丈夫》中的厄尔从失了业的推销员变成了豪华轿车的驾驶员等)、增加的情节(如一边带孩子一边提供色情电话服务等)和影片中的一些场景(如古典音乐音乐会、带游泳池的房子等),让人觉得故事不是发生在华盛顿州某个只有锯木厂的小镇,而是发生在好莱坞附近一个中产阶级居住的小镇。奥特曼还选择了卡佛几乎所有带有暴力倾向的小说(《告诉女人我们要出门》、《家门口就有这么多的水》、《请你别说了,可以吗?》),而那个出门把狗扔掉的男人,在卡佛小说中是一个在公司上班、生活在各种压力下的男人,到了奥特曼的影片里,就成了一个性格狂暴的警察。所有这些都增加了影片的暴力倾向。我觉得奥特曼这么做一定是从票房价值考虑的。卡佛小说的特点之一是戏剧性不强,这给改编电影增加了难度。导演和编剧不得不借用一些极端的东西来到达某种戏剧效果。我认为看这部电影对理解卡佛作品没有什么帮助,甚至会起到相反的作用。
  
  卡佛的另一部小说《家门口就有这么多的水》竟成了澳大利亚摇滚歌手凯利(Paul Kelly)一部歌集的名字。凯利非常喜欢卡佛的这部小说并向澳大利亚电影导演劳伦斯(Ray Lawrence)推荐。而劳伦斯正是受了凯利的影响才将《家门口就有这么多的水》改编成拍摄电影《Jindabyne》(中文译名为《湖边疑云》)。凯利还参予了这部电影的谱曲工作。劳伦斯从产生拍这部电影的想法到真正开始拍摄,中间相隔了有二十年。卡佛还在一篇采访录中提到他的小说《羽毛》曾被改编成电影。但我一直没能找到这部电影。
  
  当被问道自己希望有个什么样的墓志铭时,卡佛对采访者说:“我想像不出有什么比称作作家还要好的东西。除非是诗人,或者是短篇小说作家、诗人和偶尔为之的评论家。”尽管卡佛被世人公论的是他在短篇小说上的成就。他自己却很看重诗歌创作,他一生写了三百余首诗。他的第一个正式出版物是他的诗集《冬日失眠症》(Winter Insomnia)。他常在完成一部小说集后通过写诗来调节自己,为写下一部小说集作准备。他的最后一部出版物也是一部诗集——《通向瀑布的新路》(A New Path to the Waterfall)。我选用卡佛平生所写的最后一首诗来结束本文。


  

《迟到的断想》


  
    尽管这样,你有没有得到
    这一生你想得到的?
    我得到了
    你想要的又是什么?
    称自己为爱人,和感到
    被这个世界爱过


评论:当你得到之后,才会知道又想要什么吧。也许他想要写中长篇了,但命运却阻止了他。我不知道这是幸还是不幸。

http://myliker2010.blog.163.com/blog/static/15018511720104615436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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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连国 - 2012/12/11 13:55:36
http://www.tudou.com/programs/view/EG34kgprBDc/
赵连国 - 2012/12/11 18:12:23
《没有空穴来风的小说》
――雷蒙德.卡佛采访录 【一】
2007-01-08
版权声明:转载时请以超链接形式标明文章原始出处和作者信息及本声明
http://carver.blogbus.com/logs/4231393.html



采访者:克劳蒂.格里玛(Claude Grimal)


中文翻译:小二




    在出版了法文版的《大教堂》和《我们在谈论爱情时都说了些什么》之后,Editions Mazarine即将出版雷蒙德?.卡佛的第三部短篇小说集,《请你安静点,可以吗?》。这是卡佛的第一部作品集。它于1976年在美国出版,并于1977年被题名国家图书奖。


    本书包括二十一篇短篇小说,每篇的篇幅大约在十页左右。在第一篇名叫《胖子》的小说里,一个餐馆的女招待告诉她的两个心不在焉的朋友,鲁迪和丽达, 她招待了一个肥胖的客户,一个她由生以来见到过的最肥胖的男人。“真是个有趣的故事,丽达说。但我看得出来她其实只是随便说说。”读者和丽达一样,有点不知所云。故事中的人物喝茶,上床睡觉。故事以叙述者出人意料的一句乐观的话来结束:“我的生活将会发生变化,我感觉到了。”


    在第二部名叫《主意》的小说里,一对夫妇偷看他们的邻居半夜跑到自家花园里,偷看自己的老婆在卧室里脱衣服。稍后,叙述者――一个有窥阴癖、和丈夫一起偷看对门那位同样有窥阴癖的男人的女子,一面用杀虫剂喷杀厨房水池下面的蚂蚁,一面恶狠狠地自语道:“那个垃圾货???这么个主意!”


    《把你的脚放在我的鞋里》中的马尔思俩口子去拜访一对夫妻。他们曾租用并重新布置了这对夫妻的房子。这对夫妇以马尔思先生是位作家为借口,向他和他的太太讲述了一个又一个奇怪的故事。后来,又指责他们在租房时损坏了许多东西,有些东西还找不见了。在整个拜访过程中,马尔思先生一边笑,一边胡言乱语。马尔思夫妇离开时,保拉.马尔思大声说道:“他们真是恐怖。”她丈夫默不做声地看着路的尽头,“他已处在一部小说的结尾处了。”


    卡佛小说中的人物来自美国中部,他们在工作,爱情,以及被社会认同等方面随时受到威胁。他们常在现实生活面前束手无策,个人感受被裸露无遗、心理变态、对生活充满困惑。这些感受是如此难以理解和描述,可以说卡佛的细微和精准的写作是一种描述效果的艺术。卡佛写的东西直接了当,直奔主题。他认为小说“应该给读者留下很多悬念,但不是一种无能为力的感觉。”1987年4月,雷蒙德?卡佛在乡村之声书店朗读了他自己的几部小说,该书店还将于6月份举办他的诗歌朗诵会。




克劳蒂.格里玛(CG): 为什么你选择写短篇而不是写长篇?
雷蒙德.卡佛(RC):生活所迫。那时我很年轻,十八岁就结婚了。妻子只有十七岁,而且结婚时已怀孕。我当时身无分文,为了抚养两个孩子,我们每天不得不工作很长的时间。我还得去大学学习写作。我不可能写那些需要两,三年才能完成的东西。所以我把自己定位在短篇和诗歌写作上,这样我就可以坐下来,一次把它写完。


CG:你认为你的诗歌和你的小说一样好吗?你的诗歌和文章之间有什么关系?
RC: 我的小说名气更大些。但对我而言,我更喜欢我的诗歌。它们之间的关系?我的小说和诗歌都很短(笑)。我用同样的方法写它们,效果也很相似,这种对语言和情绪的压缩,在长篇小说里是不常见的。我常对别人说,诗歌比长篇小说更接近短篇小说。


CG: 在情景处理上手法相同吗?
RC: 哦,情景。要知道,就像有人对我说过的那样,我并不针对某一个景象来写我的小说或诗歌。正好相反,情景因该从故事中产生出来。我写作时并不先想着什么特别的景象。


CG: 你的诗歌属于哪一流派?
RC:这个吗…我不觉得史蒂文斯(Wallace Stevens)怎么样,我喜欢威廉姆斯(William Carlos Williams)、弗罗斯特(Robert Frost)和许多现代诗人,如金内尔(Galway Kinnell)、默温(W.S. Merwin)、休斯(Ted Hughes)、C. K. 威廉姆斯(C.K. Williams)和哈斯(Robert Hass)。目前美国诗歌界正在经历一个文艺复兴。散文界也一样,在短篇小说方面更尤为明显。


CG: 能否举例说明?
RC:目前美国好的作品层出不穷,是作家的大好时光。短篇小说卖的不错,有很多年轻有为的作家。我最近编辑了一本选集,《1986年美国最佳短篇小说选》,发现了许多我过去从来没听说过的作家。他们都非常好,现代作家中我喜欢的有福特(Richard Ford)和沃尔夫(Tobias Wolff),他们都是一流的作家。菲利普斯(Jayne Anne Phillips)的一些小说也很好。贝蒂(Ann Beattie) 、汉纳(Barry Hannah) 、佩利(Grace Paley) 、布鲁姆(Harold Brodkey)、厄普代克(John Updike)的一些小说,英国佬麦克尤恩(Ian McEwan),我喜欢一个叫亨佩尔(Amy Hempel)的非常年轻的作家的小说,还有五十年代住在法国的叶兹(Richard Yates)。


CG:你有写部长篇的打算吗?
RC:这个嘛,也许会吧。我现在可以写我想写的东西,而不仅仅是短篇小说了。我目前有再出一本短篇小说集的合同,其中的大部分已完成,预计明年一月份出版。这件事做完后再说吧。我的第一部短篇集出版后,所有的人都劝我写部长篇,压力很大,我甚至接受了一部长篇的定金???但是,我还是写我的短篇。哦,我真的不知道,不管怎样,我打算写一个稍稍长点的故事???,它有可能衍变成一部长篇。但我目前没有写长篇的冲动。我只写我想写的东西,我喜欢我现在拥有的自由。我在写些诗和散文,也写些自传性的随笔,写些与我的老师加德纳(John Gardner)以及我父亲有关的事情。也写我在1977年克服掉的的酗酒问题。目前我的小说卖的不错,出版商对我很满意。一切都很好。


CG:你后期的作品反而比你的第一部作品集先翻译成法文,对此你有何看法?
RC:好处是《大教堂》里的故事更加成熟了,而且,这本新书还会让一些读者去读早先出版的《我们在谈论爱情时都说了些什么》。到底怎么样,我也说不清楚???不过我想出版商作的决定是明智的。


CG:这么说你目前作品和早期作品的写作方法有所变化?
RC:是的,非常大。我的风格变得丰满了,也更加宽容了。在我的第二本集子《我们在谈论爱情时都说了些什么》里,故事都压缩得很短,不带感情色彩。在新出的《大教堂》里,小说的广度增加了,他们变得更丰满和有力了,展得更加开了,同时也更乐观了。


CG:你是故意这么做的吗?
RC:不,不是故意的。我没有计划这样做。我生活的环境发生了变化,我戒了酒,也许我年龄大了后反而更加乐观了,我也说不清楚。但我认为一个作家的变化应该是顺其自然的,而不是决定要这么做。所以,当我写完一本书后,在接下来的六个月里,除了少量的诗歌和散文,我什么都不写。


CG:在写小说集时,你是写的时候就计划好整个集子?还是分别地考虑每篇小说?
RC:我先想好整个集子的轮廓,然后一点一点地写,最后集子就成形了。


CG:你怎样选择小说集的题目?
RC:通常是里面最好的一篇小说的题目,同时也是最激动人心的。《我们在谈论爱情时都说了些什么》就是一个让人忍不住想看的题目。


CG:你最中意的小说有哪几部?
RC:《大教堂》,《很好的一件小事》。有很多小说我现在已经不喜欢了,但我不告诉你是哪些。我很想出本小说选,但肯定不包括我所有的小说。


CG:《很好的一件小事》是你改写早期的一部小说《沐浴》的结果,那部小说被收集在《我们在谈论爱情时都说了些什么》里。
RC:是的,《沐浴》曾登在一本杂志上,并得了个我已忘记叫什么的奖。但这部小说让我难以释怀,总觉得没写完,有的地方没写透。当我在写《大教堂》这部小说集时(这是我写的最快的一部小说集,我用了不到十八个月就完成了),我感到自己发生了一些变化,《大教堂》这部小说与我过去写的东西完全不一样,我内心处于一种宽容的阶段,回过头来看《沐浴》这部小说时,发现它像一幅没画完的画。所以对它进行了改写,它现在看上去好多了,有个好莱坞的家伙甚至据此拍了部电影。澳大利亚人不甘落后,他们以《羽毛》为蓝本,也拍了部电影。我看了第一部,很不错。第二部也看了,他们在里面放了孔雀,一副牙齿,非常滑稽。


CG:能否谈谈你小说的结尾?比如《大教堂》的结尾。
RC:故事中的男主角对盲人有很大的偏见。但他在变化,在成长。我过去从来没写过这样的小说。这是我在完成《我们在谈论爱情时都说了些什么》这本集子,又过了六个月以后写下的第一部小说。我写这部小说时,我有种与以往不同的感觉,一种真实的冲动,不是在写所有小说时都会有这种冲动的。我感到我触摸到了一种新的东西,所以很兴奋。一个能看见的人的观点发生了变化,他把自己放在盲人的位子上来想问题。这部小说肯定了一些东西,是个积极的故事,为此我非常喜欢它。有人说这个故事暗喻一些东西,如艺术、创作等???但其实不是那样,我只是在想象握着一双盲人的手时的感觉,全靠想象,过去我从来没有这样做过,这是个不一般的发现。在写《一件很好的小事》时也一样,这对父母和面包师坐在了一起,我不想宣称这部小说净化了灵魂,但它的结尾是正面的,这对夫妇终于能够接受他们孩子已死这个事实,这是积极的,有了某种程度的沟通。这两个故事都以积极的调子结尾,我很喜欢。如果这两部小说能持久下去,我会很高兴。


  


CG:个人经历在你的小说里重要吗?
RC:对我所喜欢的作家莫伯桑和契可夫来说,小说总得来源于某个地方。在我乐意写的小说里,总有些来自现实世界的蛛丝马脚。


CG:你基于此来写作,但你觉得你的自传会帮助读者理解你的作品吗?
RC:完全不会。我仅仅采用了个人经历的某些元素,像一个画面,一句听来的话,看见的一个东西,做过的一件事。我把它们转化成不同的东西。是会有点个人经历的影子,更多的则是想象,至少我希望是这样。这些能激发出像罗斯,托尔斯泰,莫伯桑和其他一些我喜欢的作家火花来的元素是存在的,小说不可能是空穴来风,必须要有个火花。我对这样的小说才会感兴趣。比如《胖子》这篇小说,我太太,我的第一任太太做过女招待,她有天晚上回来后告诉我,她接待了一个巨胖的男主顾,他在提到自己时用的是复数:“我们想再要点面包???我们就要那个特价的甜食。”那句话对我触动很大,我觉得这很不一般。这就是我写那部小说的火花。尽管我好几年后才写了那部小说,但我一直没有忘记我太太讲的那件事。后来,当我开始写这部小说时,我问自己,用什么方法来讲这个故事最好。我有意地以一个女招待,而不是我太太的观点来写这个故事。


GC:那个故事的结尾,那位女子说她的生活一定会改变,请解释一下含义?
RC:我不想作解释。也许我只是想加些积极的东西而已。


CG:这是个用现在时态写的故事。
RC:是的,似乎那个时态最合适。我去年发表在《纽约人》上面的四,五部小说,都采用了现在时态,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那样做,这是个不知道为什么的决定。有时候决定是由决定自己做出来的,我不想让你觉得这里面有什么奥妙,但有时事情就是这样的。


CG:你尝试用美国方言写作吗?
RC:当然。有人说我的耳朵对对话很敏感,我其实知道大家并不像我写的那样说话。正如海明威,别人也说他有副好耳朵,但他写的对话都是自己发明的,现实中的人根本就不会那么说话,这是个节奏问题。


CG:对话在你的小说里有多重要?
RC:非常重要。它对情节的发展和角色的说明都有帮助。我不喜欢人物无来由地说话,但我喜欢不认真听对方说话的人之间的对话。




CG:你能谈谈你的主题吗?
RC:一个作家应该说出对他来说是重要的东西。如你所知,我在大学里前后教了十五年的书,我还在大学里干过其他工作,但我没有写过一部与大学有关的小说,因为那段经历在我的感情生命上没有留下任何痕迹。我总是回到我年轻时经历过的人和事,那些人和事对我影响很深???我最近写的一些小说涉及到经理(比如发表在《纽约人》上面的《不管谁在用这张床》,那里面的人所谈论的东西,是我早期小说里的人物从来不谈论的),还涉及到商人等。但我小说中的人物大多穷困潦倒,对生活充满困惑。真的,经济情况是很重要的???虽然我不觉得我是个有政治倾向的作家,我还是受到美国右翼评论家的攻击。他们批评我没有给美国涂脂抹粉,说我不够乐观,专写一些不成功的人的故事,但这些人的经历和那些成功者的一样有价值。我把失业,经济和婚姻上问题当成生活中不可避免的一部分,人们总在担心他们的房租,孩子,以及家庭生活上的问题,这才是最本质的东西,是百分之八,九十,或上帝才知道多少的人的生活。我写这群不被注意的人的生活,没有人会为他们说话,我可以算作一个见证人。此外,我本人就过了很长时间那样的生活。我不把自己看成他们的代言人,只是他们生活的见证人。我是一个作家。


CG:你是怎样写你的小说?又怎样来结尾的?
RC:对于结尾,一个作家要有戏剧感。你不会奇迹般的来到结尾,你在不停地修改中找到它。我一般修改十五到二十遍,我保留所有版本???早先不这样,现在这样做是为了收集我的书的人。我喜欢写作过程中的体力劳动,我没有文字处理机,但我的打字机可以擦去写错的东西???我总是一遍又一遍的修改。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改写了七遍,他在送去印刷前的一秒钟还在修改。我见过与此有关的照片,我喜欢这种认真的工作态度。


CG:这么说来你肯定不喜欢凯鲁亚克(Kerouac), 他宣称他的《在路上》是在一大卷打字纸上一气呵成的。
RC:对。尽管我喜欢《在路上》,我并不喜欢他的其他作品,它们简直没法读,经不住时间的考验。


CG:也许凯鲁亚克没说真话?
RC:就是,作家都是谎话大王(笑)。


CG:包括你本人?
RC:(笑)我的天啦,不包括我,我是唯一的例外。


CG:你对什么样的作家感兴趣?
RC:当我教学时,我选择我所喜欢并对我的成长起过作用的作家。福楼拜(Flaubert)的传奇和书信,莫伯桑(Maupassant)(我曾为他写了首叫做《问他》的诗),契可夫(Chekhov),奥康纳(Flannery O'Connor),加斯(William Gass)的一部长篇和他写的评论文章,韦尔蒂(Eudora Welty)???


CG:还有别人常把你和他作比较的海明威?
RC:我读了很多海明威,我在十九,二十岁时,读了大量的书,海明威是其中一部分。海明威的作品比我那时读的其他作家(如福克纳)的作品更能吸引我。毫无疑义,我从海明威那儿学到很多东西,特别是他早期的作品。我喜欢他写的东西,如果把我和他作比较,我感到很荣幸。对我而言,海明威的句子很有诗意,节奏抑扬顿挫。我可以反复地读他早期的作品,发现它们永远是那么的不同寻常,它们总能燃起我的激情,真是不可思议。他说过散文像建筑一样,巴洛克时代已经结束。我觉得他说的很对。福楼拜说过类似的话,他说词就像砌墙的砖石一样,对此我百分之百的赞同。我不喜欢粗心大意的作家,他们用的词滑溜的放都放不住。


CG:你自己总在说秘密,但从不告诉别人那是什么,读者常会因为你简短突兀的手法而气馁。比如小说结尾处的断裂,常让读者摸不着头脑。
RC:我自己都不知道我是怎样写小说的。我没有任何计划,只是写。有些作家说小说的情节应该发展,达到高潮,等等。对此我不太清楚,只是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写出最好的小说???小说本身应该能说明些什么,当然不是所有一切,小说里总该有些神秘的东西。我并不是想让读者摸不着头脑,不过这倒是真的,我常常制造出一种期待,但又不去实现它。


CG:你的小说里常出现有窥阴癖的人,他们经常窥探别人,对左邻右舍的生活着迷?
RC:对。但可以说所有的小说都这样。写作本身就是说一些你在正常情况下不会对他人说的东西(笑)。《邻居》里有窥阴癖者,《主意》里面也有,有年纪大的夫妇,也有性冲动。《邻居》里的那对夫妻,在参观了邻居居住的公寓后,变得亢奋起来。


CG:你小说中的性似乎都很单调,要不就是因窥探别人的私生活而亢奋。如《羽毛》和《邻居》???
RC:我的小说里有关性的描写本来就不多,故事都很冷漠,性也一样,是冷淡的,不是炽热的。我的小说里如果有性,大多都发生在幕后或者是一种机械的???我真的不知道。


CG:在《主意》这部小说里,你把偷看邻居的夫妇和水池下面的蚂蚁这两件似乎不相关的事情扯到一起。你总把看上去没联系的事情揉合起来。
RC:是的,但它们之间的联系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必然的,我不知道怎样把它说清楚。再强调一遍,我写小说时事先并没有一个计划。我在写那部小说时,并不知道我会把蚂蚁加进去,我在开始写的时候不知道最后会写成什么样子。在这方面,我有一个非常杰出的榜样,当海明威被问及他将如何为他在写的一部小说结尾时,他回答说:“我不知道。”奥康纳也说过,写作是个发现过程,有时她在写上一句时,并不知道下一句会是什么。但如我前面所说,你不会奇迹般地到达结尾,你必须要有戏剧感,结尾往往是在写的过程中,更确切地说是在改写过程中发现的,因为我是改写的信奉者。在改写的过程中,故事的主题,还是说对故事的把握吧,我对主题这个词有点过敏,对故事的把握是在改写过程中逐步显露出来。


CG:你对法国目前的的写作状况了解吗?
RC:嗯,不太了解???自从“新小说”【二】后就没怎么关心过。(这是件好事,对不对?)。但好像短篇小说目前在法国不太流行,我听说去年一年只出了十本小说集。怎么回事,你们可是莫伯桑的后代呀!




  

【一】 本文是法国Editions Mazarine在出版雷蒙德?卡佛的第三部短篇小说集,《请你安静点,可以吗?》法文版前,评论家克劳蒂?格里玛(Claude Grimal)对卡佛的采访录。原文为法文。译者根据美国哈特福德大学威廉姆?斯图尔(William L. Stull)教授的英文译文《Stories Don’t Come Out of Thin Air》而翻译成中文。―――译者注。


【二】 法国新小说派诞生于20世纪50至60年代间。以罗伯?格里耶、娜塔丽?萨洛特、米歇尔?布陶、克洛德?西蒙、马格丽特?杜拉斯等为代表。他们公开宣称与19世纪现实主义的文学传统决裂,探索新的小说表现手法和语言,刻画前人所未发现的客观存在的内心世界。这一文学流派在50年代刚出现时被认为是“古怪”、“荒诞”、“好像发精神病”。但到了60年代,新小说派已经蔚然成为一大文学流派。―――译者注。





(采访录原文为法文,本文由小二根据William Stull的英文译文翻译而成。本中文译文为首次发表,感谢小二发来珍贵的译稿。―――3rdcolou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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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原文:


Stories Don't Come Out of Thin Air


Claude Grim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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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ving published French editions of Cathedral (1985) andWhat We Talk About When We Talk About Love (1986), Editions Mazarine is now publishing Will You Please Be Quiet, Please?, a third collection of short stories by Raymond Carver. This was Carver's first major work. It was published in the United States in 1976 and nominated for a National Book Award in 1977.


The book contains twenty-one stories, each running about ten pages. In the first one, "Fat," a waitress tells two relatively uninterested friends, Rudy and Rita, that she had a fat man for a customer, the fattest man she had ever seen. "That's a funny story, Rita says, but I can see she doesn't know what to make of it." The reader feels a little bit like Rita. The characters drink tea, go to bed. The story ends with an unexpectedly optimisitic (?) phrase from the narrator: "My life is going to change. I feel it."


In the second story, "The Idea," a couple observes a neighbor who goes out in his garden at night to watch his own wife undress in the bedroom. Later the same evening the narrator--the voyeuristic woman who with her spouse has observed the voyeuristic husband across the way--sprays insecticide on armies of ants that have appeared under the sink in her kitchen. All the while she fumes, "That trash. . . . The idea!"


In "Put Yourself in My Shoes," the Myerses pay a visit to a couple whose house they had rented, furnished, for a seinester. The couple, on the pretext that Mr. Myers is a writer, tell him and his wife strange stories, then accuse them of having ransacked their belongings, of having messed up or lost some of them. Through it all Myers bubbles over with laughter. When the Myerses take their leave, Paula Myers exclaims, "They were scary." Her husband watches the road in silence: "He was at the very end of a story."


Carver's characters, drawn from middle America, are threatened in their work, their love lives, their equilibrium, their identity. They are always caught at a moment of truth: revelation, "dis-ease," anguish, fascination. These feelings remain incomprehensible, so inexplicable that it is safe to say Carver's subtle and precise art is an art of effects, never of causes. Carver's sentences, straightforward and direct, fly to the mark, in stories that the author says "ought to leave the reader with a great sense of mystery, but never a feeling of frustration."



Raymond Carver read several of his short stories at the Village Voice Bookstore (6, rue Princess) in April 1987. The bookstore will host him again in June for a reading of his poetry.


Claude Grimal: Why did you choose to write short stories rather than, say, novels?

Raymond Carver: Life circumstances. I was very young. I got married at eighteen. My wife was seventeen; she was pregnant. I had no money at all and we had to work all the time and bring up our two children. It was also necessary that I go to college to learn how to write, and it was simply impossible to start something that would have taken me two or three years. So I set myself to writing poems and short stories. I could sit down at a table, start and finish in one sitting.


CG: Do you consider yourself as good a poet as a short story writer? And what relationship do you see between your poetry and your prose?


RC: My stories are better known, but, myself, I love my poetry. Relationship? My stories and my poems are both short. (Laughs.) I write them the same way, and I'd say the effects are similar. There's a compression of language, of emotion, that isn't to be found in the novel. The short story and the poem, I've often said, are closer to each other than the short story and the novel.


CG: You approach the problem of image the same way?
RC: Oh, image. You know, I don't feel, as someone said to me, that I center my poems or my stories on an image. The image emerges from the story, not the other way around. I don't think in terms of image when write.


CG: In what poetic tradition do you place yourself?
RC: Let's see . . . I don't care for Wallace Stevens. I like William Carlos Williams. I like Robert Frost, and lots of contemporaries: Galway Kinnell, W.S. Merwin, Ted Hughes, C.K. Williams, Robert Hass, lots of contemporary poets. There's a real renaissance in the United States right now in poetry. And in prose too, especially among short story writers.


CG: For example?
RC: There's lots of very good work going on right now in America. It's a good time for writers. Short stories are selling well. There's an enormous amount of young talent. I edited an anthology, The Best American Short Stories 1986, and discovered writers I'd never heard of, all of them very good. Among the contemporaries I admire there's Richard Ford, Tobias Wolff, who's a first-rate writer, Jayne Anne Phillips for some of her stories, Ann Beattie, Barry Hannah, Grace Paley, Harold Brodkey, certain stories by John Updike and Joyce Carol Oates. The Englishman Ian McEwan. There's also a very young writer some of whose stories I like, Amy Hempel. And Richard Yates, who lived in France in the fifties.


CG: Are you thinking about writing a novel?
RC: Well, nowadays I can write what I want, not just stories, so maybe I'll do it. I'm under contract for another short story collection. Most of them are written, and it will come out in January. After that, I'll see. After my first collection, everyone wanted me to write a novel. There were lots of pressures. I even accepted an advance to write a novel . . . and instead I wrote short stories. Oh, I don't know, I'm thinking about a longer story in any case . . . which might turn into a novel. But I don't feel any compulsion to write a novel. I'll write what I want to write. I like the freedom I have have now. I've written poetry and essays, autobiographical essays too, on John Gardner, who was my teacher, on my father, on my problems with alcohol that I overcame in 1977. At the moment the publisher is very pleased; my stories are selling well. Things are great.


CG: What do you make of the fact that in France your later short story collections were translated before your first one?
RC: Well, the advantage is that the stories in Cathedral are more developed and that this new book will attract readers who wouldn't have been drawn to What We Talk About When We Talk About Love. In the end, I don't know . . . Yes, I think the publisher made a good decision.


CG: So you think that between your first book and your latest you've changed your way of writing?
RC: Yes, very much. My style is fuller, more generous. In my second book, What We Talk About When We Talk About Love, the stories were very clipped, very short, very compressed, without much emotion. In my latest book, Cathedral, the stories have more range. They're fuller, stronger, more developed, and more hopeful.


CG: Is this something you did intentionally?
RC: No, not intentionally. I don't have any program, but the circumstances of my life have changed. I've stopped drinking, and maybe I'm more hopeful now that I'm older. I don't know, but I think it's important that a writer change, that there be a natural development, and not a decision. So when I finish a book, I don't write anything for six months, except a little poetry or an essay.


CG: When you write your stories, do you write with the idea of a set, a whole that will be a collection? Or do you consider them independently of one another?
RC: I think of them as a set. I write them and little by little the idea of a whole takes shape.


CG: How do you choose the titles of your collections?
RC: It's generally the title of the best story. But it's also the most exciting title. What We Talk About When We Talk About Love is an irresistible title.


CG: Which stories are your favorites?
RC: "Cathedral." "A Small, Good Thing." There are lots of stories I don't like anymore, but I won't tell you which ones. I'd like to publish a "selected stories," but certainly not a complete collection of my stories.


CG: "A Small, Good Thing" is the result of rewriting an earlier story, "The Bath," that's inWe Talk About When We Talk About Love.
RC: Yes. "The Bath" appeared in a magazine. It won I no longer know what prize, but the story bothered me. It didn't seem finished to me. There were still things to say, and while I was writing Cathedral (I never wrote a book more quickly than that one, let it be said in passing; it didn't take me more than eighteen months), things happened for me. The story "Cathedral" seemed to me completely different from everything I'd written before. I was in a period of generosity. I looked at "The Bath" and I found the story was like an unfinished painting. So I went back and rewrote it. It's much better now. Someone's even made a film of it, a fellow from Hollywood. The Australians, too, they've made a film of "Feathers." I've seen the first film and it looked good, as did the second one. They put in the peacock, the set of teeth. It's very funny.


CG: Could you talk about the endings of your stories? The ending of "Cathedral," for instance?
RC: Well, the character there is full of prejudices against blind people. He changes; he grows. I'd never written a story like that. It's the first story I wrote after finishing What We Talk About When We Talk About Love, and I'd let six months go by. Then, when I wrote that story, I felt it was truly different. I felt a real impetus in writing it, and that doesn't happen with every story. But I felt I'd tapped into something. I felt it was very exciting. The sighted man changes. He puts himself in the blind man's place. The story affirms something. It's a positive story and I like it a lot for that reason. People say it's a metaphor for some other thing, for art, for making . . . But no, I thought about the physical contact of the blind man's hand on his hand. It's all imaginary. Nothing like that ever happened to me. Well, there was an extraordinary discovery. The same thing happened in "A Small, Good Thing." The parents are with the baker. I wouldn't want to say this story lifts up the soul, but even so, it ends on a positive note. The couple is able to accept the death of their child. That's positive. There's a communion of sorts. The two stories end on a positive note, and I like that very much. I'll be very happy if these two stories last.


CG: Is the autobiographical element important in your stories?
RC: It is for the writers I like most: Maupassant, Chekhov. Stories have to come from somewhere. In any case, those that I like do. There have to be lines of reference coming from the real world.


CG: That's true for you when you write, but do you think your biography can help the reader?
RC: No, not at all. It's only that I use certain autobiographical elements, somethingÑan image, a sentence I heard, something I saw, that I did, and then I try to transform that into something else. Yes, there's a little autobiography and, I hope, a lot of imagination. But there's always a little element that throws off a spark, for Philip Roth or Tolstoy, for Maupassant, for the writers I like. Stories don't come out of thin air. There's a spark. And that's the kind of story that most interests me. For example, for "Fat," my wife, my first wife, worked as a waitress and she came home one night and told me she had had an enormous man for a customer who spoke of himself in the first person plural: "We would like some more bread . . . We are going to have the dessert Special." That struck me; I found that extraordinary. And that was the spark that gave rise to the story. I wrote that story years later, but I never forgot what my wife had told me. Much later, then, I sat down to work and asked myself what would be the best way to tell this story. It was a conscious decision. I decided to write from the viewpoint of the waitress, not my wife, but the waitress.


CG: And the end of the story, where the woman says her life is going to change, how do you explain that?
RC: I don't explain it. There too I wanted to put in something positive, maybe.


CG: It's a story in the present tense.
RC: Yes. That was the tense that seemed most appropriate to me. The four or five stories I published last year in The New Yorker are in the present tense. I don't know why. It's a decision I make without knowing why. Part of the decision makes itself, but I wouldn't want to lead you to believe it's something mysterious. That's the way it is.


CG: Do you try to write in the American idiom?
RC: Sure. It's sometimes said that I have a good ear for dialogue, and so forth. I certainly don't think people talk the way I write. It's like Hemingway. It's also said that he had a good ear, but he invented it all. People don't talk that way at all. It's a question of rhythm.


CG: What importance do you attach to dialogue in your stories?
RC: It's important. It ought to advance the plot or illuminate character, and so on. I don't like people to talk for no reason, but I really like dialogue between people who aren't listening to each other.


CG: Could you talk about your themes?
RC: A writer ought to speak about things that are important to him. As you know, I've taught in universities, in fact for some fifteen years. I had time there for other work, and I never wrote a single story about university life because it's an experience that left no mark on my emotional life. I tend to go back to the time and the people I knew well when I was younger and who made a very strong impression on me . . . Some of my recent stories deal with executives. (For example, that one in The New Yorker, "Whoever Was Using This Bed," where the people discuss things the ¥charaters in my earlier stories would never discuss.) He's a businessman, and so on. But most of the people in my stories are poor and bewildered, that's true. The economy, that's important . . . I don't feel I'm a political writer and yet I've been attacked by right-wing critics in the U.S.A. who blame me for not painting a more smiling picture of America, for not being optimistic enough, for writing stories about the people who don't succeed. But these lives are as valid as those of the go-getters. Yes, I take unemployment, money problems, and marital problems as givens in life. People worry about their rent, their children, their home life. That's basic. That's how 80-90 percent, or God knows how many people live. I write stories about a submerged population, people who don't always have someone to speak for them. I'm sort of a witness, and, besides, that's the life I myself lived for a long time. I don't see myself as a spokesman but as a witness to these lives. I'm a writer.


CG: How do you write your stories and how do you bring them to a close?
RC: For the ending, a writer has to have sense of drama. You don't miraculously arrive at the ending. You find it in revising the story. And me, I revise fifteen, twenty times. I keep the different versions . . . didn't do it in the past but I do it now because of the book collectors. I like the physical labor of writing. I don't have a word processor, but I have a typist who gives me back clean corrected texts . . . then I revise them and revise them. Tolstoy rewrote War and Peace seven times and he kept revising right up to the last minute before printing. I've seen photographs of the proofs! I like this concern for work well done.


CG: Then you surely don't like Kerouac, who claimed to have written On the Road in a single stretch at the typewriter, on a huge roll of paper?
RC: Yes, though I like On the Road a lot. But not the rest of his work. It's unreadable. It's aged very badly.


CG: And maybe Kerouac was lying.
RC: Yes, writers are big liars. (Laughs.)


CG: Yourself lncluded?
RC: (Laughs.) My God no, not me. I'm the sole exception.


CG: What writers interest you?
RC: When I was teaching, I chose writers I liked and who were useful to me as a young writer. Flaubert, his Tales and his letters, Maupassant (about whom I've written a poem, "Ask Him"), Chekhov, Flannery O'Connor, a novel by William Gass and his critical essays, Eudora Welty . . . .


CG: And Hemingway, with whom you're so often compared?
RC: I've read a lot of him. When I was 19 or 20 years old I read a lot, and Hemingway was part of what I read. Hemingway interested me more than, for instance, Faulkner, whom I was reading at the same time. I'm sure I learned from Hemingway, no doubt about it, and especially from his early work. I like his work. If I'm compared with him, I feel honored. For me, Hemingway's sentences are poetry. There's a rhythm, a cadence. I can reread his early stories and I find them as extraordinary as ever. They fire me up as much as ever. It's marvelous writing. He said prose is architecture and the Baroque age is over. That suits me. Flaubert said close to the same thing, that words are like stones with which one builds a wall. I believe that completely. I don't like careless writers whose words have no moorings, are too slippery.


CG: But you, you talk a lot about secrets and you never say what they are. There's a certain frustration for the reader because of the abruptness, let's say the disconnection at the endings of your stories. You frustrate your readers.
RC: I don't even know if I know how I write stories. I write. I don't have a program. There are people who are capable of saying a story has to progress, reach a high point, and so on. Myself, I don't know. I write the best kind of story I can write . . . The story ought to reveal something, but not everything. There should be a certain mystery in the story. No, I don't want the reader to be frustrated, but it's true I create an expectation and don't fulfill it.


CG: Do you think there's voyeurism in your stories? There are often people who spy on other people, who are fascinated by the life of their neighbors, and so on.
RC: That's true. But it can be said that all fiction is like that. To write is to say things one wouldn't normally say to people. (Laughs.) In "Neighbors" there's voyeurism, and in "The Idea," too, with the older couple, the sexual charge. Yes indeed. And in "Neighbors," after seeing the neighbors' apartment the couple is sexually excited.


CG: The sex in your stories seems humdrum or aroused by observing the private life of others. For example, in "Feathers," in "Neighbors" . . . .
RC: But there isn't a lot of it, of sex in my stories. The stories are pretty cool, and so is the sex. It's cool, not hot. It's true that the sex in my stories, when it's there, takes place offstage or mechanically . . . But I don't know.


CG: In "The Idea" you put two things together that don't seem to go together: the couple who spy on their next-door neighbors and the ants under the sink. You put things together that don't appear to have any connection.
RC: Yes. But the connection seems not only possible but inevitable. I don't know how to explain it. Once again, I don't have a program when I write these stories. I began the story without knowing I was going to put in the ants. When I begin I don't know where I'm going. But I have illustrious predecessors in this regard. When Hemingway was asked one day if he knew how he was going to end a story when he was starting it, he said, "No, I have no idea." Flannery O'Connor also said that, that writing is discovery. She didn't know what was going to happen from one sentence to another. But as I said, you don't miraculously arrive at the ending. You have to have a sense of drama. And you discover the ending in the writing, or rather in the rewriting, since I firmly believe in rewriting. In rewriting, the themeÑor rather, since the word theme makes me a little uncomfortable, let's say the sense of the storyÑin rewriting, the sense of the story, then, changes a little each time.


CG: Are you at all current on what's being written in France?
RC: Hmm, no . . . not since the "new novel." (That's good, isn't it?). But it looks like short stories aren't popular in France. I was told that last year there were barely ten books of stories published. What's going on? With an ancestor like Maupassant!


Interview translated from "L'Histoire ne descend pas des nuages," Europe [Paris] 733 (May 1990): 72-79. Headnote translated from a shorter previously published version of the interview: "Raymond Carver qui écrit des histoires sur 'les gens qui ne réussissent pas'" La puinzaine littéraire [Paris] 485 (1-15 May 1987): 8.
赵连国 - 2012/12/12 20:22:50
论写作
小二 译



    还是在六十年代中期,我对长篇叙事小说失去了兴趣。在一段时间里,别说是写,就连读完一篇都觉得费劲。我的注意力难以持久,不再有耐心写长篇。至于为什么会这样,说来话长,我不想在这儿多罗嗦了。但我知道,这直接导致了我对诗和短篇小说的爱好。进去,出来,不拖延,下一个。也许我在二十大几岁的时候就没了雄心大志。如果真是那样的话,倒是件好事了。野心和一点运气对一个作家是有帮助的,但野心太大又碰上运气不好的话,会把一个作家置于死地。另外,没有才华也是不行的。



    有些作家很有才华,我还真不知道一点才华都没有的作家。但是,对事物独特而准确的观察,再用恰当的文字把它表叙出来,则又另当别论了。《加普的世界》其实是欧文(John Irving)自己奇妙的世界。对奥康纳(Flannery O’Connor)而言,则存在着另外一个世界。福克纳(William Faulkner)和海明威(Ernest Hemingway)有他们自己的世界。对奇佛(Cheever), 厄普代克(Updike), 辛格(Singer), 埃尔金(Stanley Elkin), 贝蒂(Ann Beattie), 奥齐克(Cynthia Ozick), 巴塞尔姆(Donald Barthelme), 罗宾森(Mary Robison), 基特里奇(William Kittredge), 汉纳(Barry Hannah)和勒奎恩(Ursula K. LeGuin)来说,都存在着一个与他人完全不同的世界。每一个伟大的作家,甚至每一个还可以的作家,都在根据自己的规则来构造世界。



    以上所说的和所谓的风格有点关系,但也不尽然。它像签名一样,是一个作家独特的、不会与他人混淆的东西。它是这个作家的世界,是把一个作家与另一个作家区分开来的东西,与才华无关。这个世界上才华有的是,但一个能持久的作家必须有自己独到的观察事物的方法,并能对所观察到的事物加以艺术地叙述。



    黛因生(Isak Dinesen)曾说过,她每天写一点。不为所喜,不为所忧。我想有一天我会把这个抄在一张三乘五寸的卡片上,并贴在我写字台正面的墙上。我已在那面墙上贴了些三乘五的卡片,“准确的陈述是写作的第一要素” --庞德(Ezra Pound),就是其中一张。我知道,写作不仅仅只是这一点。但如能做到‘准确的陈述’,你的路子起码是走对了。

    我墙上还有张三乘五寸的卡片,上面有我从契可夫(Chekov)的一篇小说里摘录的一句话:“...突然,一切都变得清晰起来。”我发现这几个字充满奇妙和可能性。我喜欢它们的简洁以及所暗示的一种启示。另外,它们还带着点神秘色彩。过去不清楚的是什么?为什么直到现在才变得清晰了?什么原因?还有个最关键的问题--然后呢?这种突然的清晰必然伴随着结果,我感到一种释然和期待。



   我曾无意听到作家沃尔夫(Geoffrey Wolff)对他的学生说:“别耍廉价的花招” 这句话也该写在一张卡片上。我还要更进一步:“别耍花招” 句号。我痛恨花招,在小说中,我一看见小花招或伎俩,不管是廉价的还是精心制作的,我都不想再往下看。小伎俩使人厌烦,而我又特别容易感到厌烦,这大概和我注意力不能长时间集中有关。和愚蠢的写作一样,那些自以为聪明和时髦夸张的写作也使我昏昏欲睡。作家不需要靠耍花招和卖弄技巧,你没必要是个聪明绝顶的家伙。尽管你有可能被人看成傻子,作家要有面对简单的事物,比如落日或一只旧鞋子,惊讶得张口结舌的资质。



   几个月前,巴思(John Barth)在纽约时报的书评专栏里曾提到,十年前,参加他写作短训班的学生,大多对‘形式创新’ 着迷。而现在不太一样了。那些自由开放的实验小说不再时髦,他担心八十年代的人又开始写那些老生常谈的小说。每当听见人们在我面前谈论小说的‘形式创新’,我总会感到不太自在。你会发现,很多不负责任、愚蠢和模仿他人的写作,常常都是以‘实验’为幌子。这种写作往往是对读者的粗暴,使他们和作者产生隔阂。它不给我们带来与世界有关的任何新信息,只是描述一幅荒凉的景象,几个小沙丘,几只蜥蜴,没有任何人和与人有关的东西。这是个只有少数科学家才会感兴趣的地方。



    值得一提的是真正的实验小说必须是原创的,它是艰苦劳动的回报。一味地追随和模仿他人对事物的观察方法是徒劳的。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巴塞尔姆,另一个作家如果以‘创新’ 的名义,盗用巴塞尔姆特有的灵感或表达方式,其结果只会是混乱,失败和自欺欺人。如庞得所说,真正的实验小说应该是全新的。 而且,不能为创新而创新。如果一个作家还没有走火入魔的话,他的世界和读者的世界是能够沟通的。



    在一首诗或一篇短篇小说里,我们完全可以用普通而精准的语言来描述普通的事情,赋予一些常见的事物,如一张椅子,一扇窗帘,一把叉子,一块石头,或一付耳环以惊人的魔力。纳博科夫(Nabokov)就有这样的本事,用一段看似无关痛痒的对话,让你读后脊背发凉,并感受到艺术上的享受。我对这样的作品才感兴趣。我讨厌杂乱无章的写作,不管它是打着实验小说的旗号还是以现实主义的名义。在巴别尔(Isaac Babel)的那部绝妙的小说《盖 ? 德 ? 莫泊桑》里,叙述者有这么一段有关小说写作的话:“没有什么能比一个放在恰当位子上的句号更能打动你的心。”这句话同样应该写在一张三乘五的卡片上。



    康奈尔(Connell)在谈论小说修改时说,当他开始删除一些逗号,随后又把这些逗号放回原处时,他知道这部小说差不多写完了。我喜欢这种认真的工作方式。我们作为作家,唯一拥有的只是些字和词。只有把它们连同标点符号一起,放在恰当的位子上,才能最好地表达我们想说的东西。如果词句因为作者自己的情绪失控而变得沉重,或由于某种原因而不能够准确,读者的艺术感官就不会被你的作品触动,从而无法对它感兴趣。詹姆士(Henry James)称这一类不幸的写作为“微弱的陈述。”



    我有朋友曾对我说,因为需要钱,他不得不赶着写完一本书。编辑和老婆都在后面催着呢,说不定哪天就会弃他而去,等等。对自己写得不好的另一个借口是:“如果再花点时间的话,我会写得更好。”当我听见我的一个写长篇的朋友说这句话时,我简直有点目瞪口呆了,直到现在我还有这种感觉。虽然这不关我什么事,但是,在写一部作品时,你如果不把全部的本事都用上,你为什么要写它呢?说到底,一个尽自己最大能力写出来的作品,以及因写它而得到的满足感。是我们唯一能够带进棺材里的东西。我想对我的那位朋友说,看在老天的份上,您干点别的什么吧。这个世界上总还有些既容易又能保持诚实的赚钱方法吧。或者,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去写,写完就完了,不要找借口,不要抱怨,更不要解释。



    在一篇叫做《短篇写作》的文章里,奥康纳把写作比作发现。她说当她准备写一部小说时,常常不知道她到底要写些什么。她怀疑大多数作家在一开始就知道小说的走向。她用《善良的乡村人》这部小说作为例子,来说明她的写作过程。她常常是在小说快写完时才知道该怎样去结尾。



    ‘我开始写那部小说时,并不知道里面会有一个有一条木腿的博士。有天早上,我在写两个我较熟悉的女人。我给其中的一个安排了一个有条木腿的女儿,我又加了个推销圣经的人物,我当时并不知道他在小说中将会干些什么。我不知道他会去偷那条木腿,直到我写了十几行后才有了这个想法。但这个主意一形成,一切都变得那么必然。’

    有一次,我坐下来写最终成为一部很不错的小说。开始,我只有开头的一句话:“当电话铃响起的时候,他正在吸尘。”接下来的几天里,这句话在我脑子里转来转去。我知道有个故事在那儿跃跃欲试,我能从骨子里面感到那句话是一个故事的开头,如果我能有时间的话,那怕只有十几个小时,我会写出个很好的故事。我终于在一个早上坐了下来,并写下了那句开头。很快,其他句子接踵而至。就像我写诗时那样,一句接着一句。不一会儿,一个短篇就成形了。我知道我终于写出了一个我一直想写的故事。



    我喜欢小说里有些恐慌和紧张的气氛,起码它对小说的销售有帮助。好的故事里需要一种紧张的氛围,某件事马上就要发生了,它在一步一步地逼近。小说里的这种氛围,是靠实实在在的词创造出来的视觉效果。同时,那些没写出来的、暗示性的东西,那些隐藏在平滑(或微微有点起伏)的表层下面的东西,也会起到同样的效果。普里切特(V. S. Pritchett)给短篇小说的定义是:“眼角闪过的一瞥。”请注意这‘一瞥’。先是有‘一瞥’,再给这‘一瞥’赋予生命,将这‘一瞥’转化成对当前时刻的阐明。如果运气好的话,还能进一步对事情的结果和意义加以延伸。短篇小说家的使命就是充分地利用这‘一瞥’,用智慧和文学手法来展现作者的才华,尺寸感,适度感,以及对外界事物的看法――我这里特别强调与众不同的看法。而这一切,是要靠清晰准确的语言来实现的。用语言赋予细节以生气,使故事生辉。语言精准了,细节才会具体传神。为了准确地描述,你甚至可以用一些通俗的词。只要运用得当,它们同样可以起到一字千斤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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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连国 - 2012/12/12 22:17:15
雷蒙德·卡佛:刻小说的人




作者:比目鱼

  
   1. 契科夫
  
  “在最近几年里,我的生活中出现了光芒和恩惠。”——雷蒙德?卡佛,1988
  
  1987年6月,《纽约客》杂志发表了一篇雷蒙德?卡佛(Raymond Carver)的短篇小说,名叫《差事》(Errand)。熟悉卡佛的读者发现,这篇小说与作者以往的作品有很大不同。卡佛笔下的典型人物一直是那些中下层美国人,他们居住在无名的城镇,形象普通得不会吸引任何人注意。而《差事》则大不相同,写的是俄国作家契科夫的死。契科夫是卡佛的偶像和写作上的导师。在这篇小说里,卡佛虚构了契科夫从染上肺炎开始吐血一直到他在德国去世的过程,其中提到一个细节:契科夫的妹妹去医院探望他时,在病房的桌子上看到了一件“让她惊恐的东西”,那是一张医生手绘的契诃夫肺部示意图,图中的肺用蓝色线条勾勒,但肺的上部涂满红颜色,她意识到,那部分代表患病的区域。
  《差事》发表的时候正是雷蒙德?卡佛写作生涯的鼎盛时期。这位出生于西北部贫穷锯木工家庭、年轻时为养家糊口奔波劳累、后来又因为酗酒险些丧命、打过各种杂工、曾在各地辗转流离、经历过两次破产和一次婚变的小说家兼诗人,经过多年的打拼,终于获得了文学界的承认和褒奖:“自海明威以来最出色的短篇小说家”、“美国的契科夫”、“极简主义”——这些荣誉和标签可谓来之不易。此时他已经出版了《请你安静些,好吗?》(Will You Please Be Quiet, Please?)、《谈论爱情的时候我们谈论着什么》(What We Talk About When We Talk About Love)、《大教堂》(Cathedral)等短篇小说集和若干本诗集。此时他已戒酒多年,和他生活在一起的是即将成为他第二任妻子的女作家苔丝?加拉赫(Tess Gallagher)。
  《差事》是卡佛的最后一篇小说。
  1987年9月,也就是《差事》发表后的第四个月,卡佛像契科夫一样开始吐血。10月初,卡佛被查出肺癌,他的左肺被切除了2/3。第二年6月,卡佛的肺部再次发现癌细胞。当月,他和苔丝举行了简单的婚礼。1988年8月2日清晨,卡佛因肺癌死于家中。
  在最后的日子里,卡佛一直在写未完成的诗集。有一天,这位作家对他的妻子说:“宝贝儿,我们已经被载入史册。”
  临终前,卡佛每天静静地坐在家里的门廊上,望着院子里栽种的玫瑰花出神。去世前几个小时,卡佛告诉妻子,他是多么喜爱契科夫的小说。
  契科夫去世时44岁。卡佛去世时50岁。
  
   
   2. 雕刻匠
  
  “写短篇小说和写诗之间的相似程度绝对超过写短篇小说与写长篇小说之间的相似程度。” ——雷蒙德?卡佛
  “我平日里是个害羞的人,可写起东西来就是另外一回事了。”——雷蒙德?卡佛
  
  雷蒙德?卡佛的姓Carver,如果按字面翻译,就是“雕刻匠”的意思。和契科夫一样,卡佛一生热衷于对短篇小说的雕刻(这位作家没有写过长篇小说)。他的刀法纯熟,到后来自成一派。直到今天我们读他的作品时,可能还会赞叹一声:“嗯,活儿确实不错!”
  这些天来,我一直在重读《我打电话的地方》(Where I’m Calling From), 一本英文版的卡佛小说自选集。每次合上这本书,我的视线都会再次和卡佛相遇。
  那是印在封面上的一张卡佛的照片。在这张黑白照片中,卡佛坐在一张桌子后面,右手搭着椅背,左手放在桌上,他的眉头紧锁,眼睛死死地盯视着镜头,仿佛那里有一道复杂的数学题,急需他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出答案。可以想像,画面外的摄影师希望这位作家摆出一副潇洒的姿势、提供一个深邃的眼神,然而,我们最终看到的却是一个表情有些紧张的中年男子,他的肢体僵硬,神经紧绷,眼神中隐隐流露出紧张、困惑和焦虑不安。
  我走到电脑前,在互联网上搜索有关卡佛的信息。在一个英文网站上,我找到了一段卡佛当年接受采访的录音。听这段录音让人感觉在听一个嫌疑犯接受警方的调查。卡佛的声音底气不足,吐字磕磕绊绊,句子断断续续,有时需要依靠短暂的停顿来思考究竟该使用哪个合适的字眼儿来继续眼下这个已经进行了一半的句子。在这段录音里,卡佛呼吸的声音清晰可见。他的呼吸沉重,像一张砂纸在不断地打磨着麦克风,这些呼吸之间偶尔会插入一两次深深的吸气,让人怀疑屋子里的氧气是否已经被这个不善言辞的讲话者耗尽。
  
  
   3. 无法言传
  
  “你不是你笔下的人物,但你笔下的人物是你。” ——雷蒙德?卡佛
  
  卡佛笔下的人物几乎没有能言善辩的。他们用最普通的思维方式思考,用最基本的日常语言交流。可是,在这些故事中,这些普通人的普通生活往往被某一件异样的事情打乱,他们感觉到了这种异样,并且能隐隐预感到自己的生活可能因此变得不同。然而,由于他们不善言辞,也从未学会和自己的内心交流,于是,他们往往陷入一种“无法言传”的困境。
  小说《为什么不跳个舞呢?》(Why Don’t You Dance?)写一个中年男子(刚刚离异?),在自家庭院前出售家里的全部家具。来了一对年轻情侣,对陈列在门口的大床和电视机很感兴趣。中年男人痛快地答应了他们的讨价还价,还给他们喝酒,用旧唱机放音乐给他们听。他还提议:“为什么你们不跳个舞呢?”
  在这篇小说的结尾,叙事的焦点有些出乎意料地转移到那对情侣中的女孩身上:
  
  几个星期后,她说:“那家伙是个中年人。他所有的东西都堆在家门口。不骗你。我们喝多了,还跳了舞,在他家门口的车道上。哦,老天。别笑。他给我们放那些唱片听。你看这个唱机,就是那个老家伙送给我们的,还有这些破唱片。你会对这些破玩意儿感兴趣吗?”
  她不停地说。她把这件事告诉了每一个人。这里面还有更多的东西,她想试着把它们说出来。过了一段时间,她放弃了这种努力。
  
  像这个女孩一样,卡佛小说中的很多人物感觉到了某件事后面“更多的东西”,但他们无法通过言语把这些东西表达出来。而故事背后的作者拒绝提供任何解释。于是,读罢卡佛的一些小说,读者的感受可能会无异于故事中的人物:这篇小说确实让我感觉到了什么,可到底是什么呢?
  另一篇小说《羽毛》(Feathers)写叙事者和他的妻子到另一对夫妇家里做客,他们在主人家中碰到一些奇怪甚至骇人的事情:这家人养了一只孔雀,身上有味道,不时发出怪叫,但主人竟然允许这只鸟走进房间里来散步;而他们刚刚出生的孩子长得其丑无比,样子吓人,对此他的父母仿佛视若无睹。在这篇小说的最后,叙事者看着客厅里那只怪鸟和主人的丑宝宝嬉戏玩耍,他忽然感觉这个夜晚“很不一般”,他甚至默默许了一个愿,希望“永远不会忘记这个夜晚”。的确,事后叙事者的生活因为这次经历发生了改变。但为什么一只怪鸟和一个丑婴儿会让人产生这样的触动呢?这个问题叙事者似乎无力回答,作者似乎希望读者自己去找出答案。
  小说《肥》(Fat)的叙事者是一家餐厅的女服务员,某晚她接待了一个异常肥胖但特别客气的顾客。这个胖子食量惊人,更奇怪的是他讲话时用“我们”而不是“我”来指代自己。整篇小说写的就是叙事者向她的女友丽塔讲述这件事本身以及当晚下班后她与男友在家中谈论这个胖子的经过。《肥》是这样结尾的:
  
  这个故事挺有意思,丽塔说。但我可以看出她对这件事不知道该怎么解释。
  我感到情绪低落。但我不想对她说。我已经对她说得太多。
  她坐在那儿等着,她用纤细的手指抚弄自己的头发。
  她在等什么呢?我很想知道。
  这时是八月。
  我的生活即将改变。我能感觉到。
  
  很多读者也许会和小说里的人物一样不知道该如何解释这篇小说。这个故事到底讲的是什么?叙事者为什么会感到情绪低落?为什么遇到一个奇怪的胖子能改变一个人的生活?卡佛不会回答这些问题。而故事的主人公,她自己可能更说不清楚。
  
  
   4. 蓝领悲剧
  
  采访者:为什么您选择写短篇,而不是长篇小说?
  卡佛:是因为生活所迫。当时我很年轻。我十八岁就结了婚,那时我妻子十七岁 。她怀孕了,我身无分文,我得整天工作,养活两个孩子。我还需要到大学里学习写作。所以我根本不可能写那种要花两三年才能完成的东西。所以我就决定写诗和短篇小说。这些东西可以坐下来,从开头到结尾一次完成。
  
  (注:此处可能是卡佛的记忆有误。卡佛结婚时19岁,当时妻子16岁。)
  
  卡佛常说他有“两次生命”,分界点是1977年6月2日。
  卡佛1938年出生于美国俄勒冈州一个锯木工人的家庭,高中毕业后就开始打工。他十九岁结婚,已经怀孕的妻子玛丽安?伯克?卡佛(Maryann Burk Carver)当时只有十六岁。这对年轻夫妇在不到二十岁的时候就已经有了两个孩子。他们因生活所迫不断搬家,居无定所。养家糊口的压力很大,卡佛和妻子靠一些零七八碎的工作挣钱。卡佛曾替药房送货、在加油站给人加油、在医院里打扫卫生、在公寓小区打杂、甚至替人摘过花。妻子玛丽安做过图书推销员、电话公司职员和餐馆侍者。卡佛喜爱文学,打工之余在大学里选修了一些写作课程,在这期间遇到了对他写作生涯有影响力的老师——作家约翰?加德纳(John Gardner)。卡佛在繁重的生活压力下尝试写作,终于发表了几篇短篇小说,找到了一些在学校里教写作课的工作,并于1976年出版了第一本有影响力的小说集《请你安静些,好吗?》。
  然而不幸的是,卡佛于六十年代末染上了酗酒的恶习。随着他在写作方面向成功迈进,他的酗酒问题却越来越严重,以至于最后整日与酒杯为伴,无法写作。家庭经济同时出现问题,卡佛本人的健康也受到威胁,曾因酒精中毒多次住院。卡佛和妻子玛丽安之间的感情日趋破裂,二人数次分居。卡佛的人生轨迹走到了最低点。
  1977年6月2日,卡佛终于停止了酗酒,开始了被他称作“第二次生命”的生活。他获得了更多的经济资助,找到了更稳定的工作,他与玛丽安正式分手,开始了和女诗人苔丝?加拉赫的共同生活。直到卡佛于1988年早逝,他的“第二次生命”应该说是安定和幸福的。
  如果说大部分卡佛的小说取材于自己的亲身经历,那么我们看到更多的是卡佛对他的“第一次生命”的描绘。卡佛笔下的人物大部分是那些蓝领阶层的“穷白人”——推销员、侍者、理发师、清洁工等等。对于这些人物,卡佛用现实主义的笔法,描绘了他们的烦恼、痛苦和不幸。
  小说《维他命》(Vitamins)写了一对夫妇,丈夫在医院里做夜间的杂工,妻子靠上门推销维他命挣钱。维他命的生意越来越难做,夫妇两人的感情也出现危机。丈夫背着妻子与妻子的女同事约会,结果在一家酒吧里被一位黑人搞砸了气氛。和他约会的女孩决定到外地去找工作。丈夫一个人回到家,感觉生活越来越失去平衡。从这篇小说中读者可以读出蓝领阶层的绝望和空虚,这种感受和美国文学中经常表现的“美国梦”精神完全不同,它告诉我们:美丽的“美国梦”并不属于所有美国人。
  小说《里程数是真的吗?》(Are these Actual Miles?)写一对夫妇面临破产,律师建议他们立刻卖掉汽车,不然就会被判归债主,而这件事必须在当天完成,否则就来不及了。妻子以前做过推销员,于是丈夫让妻子出门去卖车,自己在家一边独饮一边等待。他从下午一直等到晚上,开始有些着急。妻子终于打来电话,说在和一个车商吃饭,不便细聊,随即撂了电话。妻子一夜未归,丈夫更加着急。天亮时妻子带着卖车拿到的支票回了家。不久,一个车商来到家门口,归还了他妻子拉下的一个化妆盒。这篇小说用了大部分篇幅写丈夫在家里等待妻子的情形,卡佛使用精简的文字,通过白描式的语言和动作描写非常细腻地刻画了主人公当时那种焦虑、猜忌最后转化为愤怒的心情。
  卡佛的小说中有一部分是描写家庭破裂的。《还有一件事》(One More Thing)和《严肃的谈话》(A Serious Talk)都属于这一类。这两篇小说里的男主人公几乎是同一个人:酗酒、粗暴、举止有些疯狂。经过一场争吵甚至打闹,他们被愤怒的妻子赶出家门。但他们似乎无法搞清问题的根源和自己的处境。《严肃的谈话》中的男人只是预感到他和妻子“该严肃地谈一次话了”,《还有一件事》中的男人收拾好行李,准备离开家,他对等着他走出门去的妻子和女儿说“还有一件事要说”,但无论如何想不起来自己到底想说什么。这两篇小说都非常短小,但场面和对话描写非常精彩,卡佛把一个可能很复杂的家庭悲剧浓缩到几页纸的长度,这让人不能不佩服作者的功力。
  也许和作者本身的酗酒经历有关,卡佛的小说中经常出现酗酒的场面和酒鬼的形象。上文提到的四篇小说中都有对饮酒的描写;《谈论爱情的时候我们谈论着什么》写两对夫妇在其中一家的厨房里谈论各自的感情经历,在整个聊天的过程中每个人都杯不离手,谈话进行到最后,在场的所有人都喝醉了;小说《我打电话的地方》直接写到了戒酒中心,故事里出现的大部分人物都是在接受戒酒治疗的酒鬼。卡佛本人也最终接受了戒酒治疗,并依靠坚强的意志力摆脱了酒精的阴影,否则,我们今天可能无缘读到这么多精彩的短篇小说。
  
  
   5. 盘子
  
  (注:以下这段文字和后文中的《玻璃天空》均为笔者虚构。)
  
  “显然,我酗酒的经历对于我写那些关于酗酒的小说起到了帮助。可是,我经历了那段日子,然后写出了那些小说,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不,我不觉得酗酒这段经历有什么意义,它只造成了浪费,带来了痛苦。”——雷蒙德?卡佛
  
  玛丽安在离家不远的一个餐馆里找了份侍者的工作。那天晚上下班回家,她看见丈夫雷一个人瘫坐在沙发里,手里攥着一只伏特加酒的瓶子,显然又喝醉了。
  玛丽安对雷说她受够了。她让他滚出去。
  雷说:“你今天真漂亮,宝贝儿。离孩子们回家还早,来,我们……”
  玛丽安脱掉外套,说:“闭嘴,你这个酒鬼。”
  “我可是个作家。”雷说。
  “老天,”玛丽安笑了起来,“请问你上一次坐下来写小说是多少年前的事情?你现在是个职业酒鬼。”
  “你不懂的事儿就不要多管,”雷嘟囔了一句,然后举起酒瓶又喝了一口,像是在痛饮一瓶可口可乐。
  玛丽安走进厨房。她看见灶台上扔着一包烟,台子边缘有一只白色的瓷盘子,里面堆了很多烟蒂。玛丽安从烟盒里抽出一只,然后伸手去拿盘子旁边的火柴,她的手碰到盘子边缘,那只白色餐具滑落到地上,摔成很多碎片,四周撒满烟灰和烟蒂。
  “操!”玛丽安站在厨房中央,一只手里夹着那只没有点燃的烟。过了一会儿她开始呜咽。
  “出什么事了?”雷在客厅里问。玛丽安没有回答。
  “到底他妈的出什么事了?”雷开始吼叫。
  玛丽安停止了哭泣。她扔掉手里的烟,踩着地上的碎屑,走到灶台边,从架子上抽出一把切菜用的刀。她手里举着那把刀踩过地上的瓷片和烟蒂,走到厨房门口,对着雷喊道:“我受够了。你给我滚出去!”
  雷在沙发上直起身体,然后放下酒瓶,站了起来。他对玛丽安说:“把它放下。”
  玛丽安看见雷朝这边走了过来。在他离自己还有几步远的时候,她扔掉了手里的刀。
  雷用手抓住玛丽安的两肩,把她推到墙角。玛丽安闭着眼睛,感觉自己的头一次又一次地撞在墙上。
  第二天,雷向玛丽安道歉,说他爱她,离不开她。
  玛丽安说:“雷,我也爱你。”
  
  (注:这段虚构文字取材于卡佛第一任妻子玛丽安?伯克?卡佛(Maryann Burk Carver)所著回忆录《往昔追怀:我与雷蒙?卡佛的婚姻即景》(What It Used to Be Like: A Portrait of My Marriage to Raymond Carver)中的部分章节。)
  
  
   6. 极简主义
  
  “评论家讨论我作品的时候经常使用“极简主义”这个词。但这个标签让我感觉很不舒服。”——雷蒙德?卡佛
  
  “极简主义”(Minimalism)——这个卡佛本人并不喜欢的词——如果拿来形容卡佛的一些小说,尤其是那些早期的、收集在《请你安静些,好吗?》和《谈论爱情的时候我们谈论着什么》这两本集子里的小说,倒也不能说完全不恰当。对于这些小说,人们喜欢把它们和海明威的短篇小说相比:都是惜字如金,省略了很多东西。
  卡佛的读者从头到尾都不知道《为什么不跳个舞呢?》里面的那个中年男人的婚姻背景和感情经历,也搞不清这个人把家当卖了以后要到哪里去。但是有一定生活经验的读者可以猜出:这是一个婚姻失败的人,他遭受了感情上的打击,他比较悲观,同时还残留着一点点浪漫的情绪。就像读海明威的短篇小说一样,这种需要读者自己去填补空白的阅读经验具有一种特殊的魅力。
  如果拿海明威和卡佛来比较,我感觉,海明威的短篇好像写得更“浪漫”,他对笔下的人物似乎更“仁慈”:即使写一个对生活绝望、身陷孤独的老人,他也会给他安排一个“干净明亮的地方”,让他喝上几杯;即使写一个即将被迫堕胎、充满失落感的年轻女子,他也会给她安排一个车站旁的小酒馆,让她可以坐在那里欣赏到远处“白象似的群山”。而卡佛对笔下的人物就显得“残酷”得多。卡佛小说中的人物大部分不敏感甚至感情迟钝,我们很少看到他们沉浸在带有任何“诗意”的气氛中。他们总是被各种困境、打击所包围,困惑、颓唐、不知所措甚至彻底消沉。浪漫情绪不属于这些人。
  1983年,卡佛出版了小说集《大教堂》。评论家和读者发现,“极简”不再是这些小说的风格。这些小说里出现了更多的人物背景交代,更细腻的描写,篇幅也更长了。更有意思的是,在上一本小说集《谈论爱情的时候我们谈论着什么》中收录过的小说《洗澡》(Bath)在这本书中被再次收录,但出现的却是另外一个版本,篇幅加长了几乎两倍,题目也被改为《好事一小件》(A Small, Good Thing)。
  《大教堂》获得了更大的成功。读者和评论家似乎都没有因为卡佛放弃他“固有”的风格而感到失望,相反,他们投来赞许,报以掌声。
  《大教堂》显示的变化不仅仅停留在文字风格上。比起以前的小说,这些新作中减少了“冷酷”,增加了“温情”,读起来更加“光明”了。
  标题小说《大教堂》被普遍认为是卡佛的代表作之一。这篇小说的叙事者是一个给人感觉内心空虚、生活颓唐的男子。一天,家里来了一位客人,是他老婆以前的朋友,一位盲人。这个住在外地、刚刚丧偶的盲人一直和她老婆保持通信,谈论各自的的生活。对于盲人的探访叙事者比较抵触,还夹杂着一些妒忌。小说通过这个男子的视角,很细致地描写了盲人的到来、聊天、吃饭等细节,读者可以感觉到他那种冷淡的态度和不情愿的情绪,场面一度有些尴尬。随着故事的推进,我们看到叙事者的老婆先睡了,留下他和这位盲人坐在沙发上。叙事者依然很冷淡,自顾自地看着电视里的无聊节目,一边和盲人聊着一些不疼不痒的话,还怂恿客人抽了一只大麻。在接近小说结尾的时候,电视里开始播放一部关于建造大教堂的纪录片。盲人想知道大教堂到底是什么样子,于是叙事者开始用笨拙的语言向他描述。这种尝试失败以后,盲人建议叙事者采取以外一种方式,他建议叙事者在一张纸上用笔画下大教堂的样子,而他则把自己的手扣在叙事者的手上,跟随前者的动作感觉大教堂的样子,盲人还建议叙事者闭上眼睛,他照办了。结果,在这个描绘大教堂的过程中叙事者进入了一种近乎“忘我”的状态。在小说结尾处,盲人让他睁开眼睛看一看——
   
  但我仍然闭着眼睛。我想就这样再待一会儿。我觉得我应该这样。
  “怎么样?”他说,“你在看吗?”
  我的眼睛仍然闭着。我在自己家里,这我知道。可我感觉我不在任何地方。
  “真是了不起。”我说。
  
  《好事一小件》是另一篇人们喜欢谈论的小说。评论家尤其喜欢分析这篇小说,因为他是卡佛前期出版过的小说《洗澡》的“加长版”,把这两个版本放在一起对比,这难倒不是研究卡佛从“极简主义”返璞归真的最好方法吗?
  《好事一小件》和《洗澡》的故事基本相同:一个母亲去面包房为即将过生日的儿子订了一个蛋糕。儿子在生日那天不幸遇上车祸,昏迷不醒,被送入医院。夫妇二人守在病床前,痛苦而且焦急。丈夫抽空回家去洗澡,碰巧有人打来电话,提醒他蛋糕还没有拿。丈夫不知道妻子订生日蛋糕的事,把对方的来电当成了骚扰电话。夫妇两人在医院又守护了几天,儿子依然昏迷不醒,妻子回家洗澡、喂狗,这时电话铃又响了,对方说是关于他儿子的事。
  小说《洗澡》在此处戛然而止。我们不知道医院里的儿子最后是否得救,甚至不知道结尾处的那个电话是谁打来的——虽然很有可能是面包师再次带来的,但也很可能是医院打来电话通知紧急情况。和其它卡佛的“极简”小说一样,《洗澡》没有交代人物背景,语言简洁,叙事不带感情色彩,这使得这篇关于生死和家庭不幸的小说读后给人一种近乎冷酷的感觉。
  而《好事一小件》则给人一种完全不同的阅读感受。这篇小说里增加了人物背景交代和更多的心理描写,故事也没有停留在《洗澡》结尾的地方。读者可以肯定,妻子收到的电话是面包师打来的,但妻子也忘了订蛋糕的事,同样把来电当成了骚扰电话。妻子回到医院,儿子最终医治无效,死去了。悲痛的夫妇回到家里,同样的电话却再次打来,夫妇二人最终搞清电话来自面包房,一直被压抑的悲痛此刻转化成对面包师的愤怒。二人在午夜开车去找来电者算账。在面包房里,他们遇到了那个孤独的老面包师。知情后的面包师对夫妇二人诚恳地道歉,让他们落座,还拿出刚烤好的热面包给他们吃。他说,你们得吃点儿东西才能挺住。在这种情况下,吃,是一件微不足道但会很有帮助的事情。于是夫妇二人吃了很多面包,还听面包师讲了自己的经历。他们聊了一个晚上,天亮了,他们还没打算离去。
  不难看出,《好事一小件》从家庭悲剧开始,以陌生人之间的相互温暖告终,和《洗澡》所传达的感受完全不同。
  
  
   7. 文学编辑
  
  “约翰?加德纳说,如果你能用十五个字写出来,就不要用二十五个字。戈登?利什则相信,如果五个字够用,那就别用十五个字。”——雷蒙德?卡佛
  
  雷蒙德?卡佛于1988年去世,但在他死后的二十年中人们不时能听到关于这位作家的猜测和传闻,有人甚至怀疑卡佛的很多小说是由别人代写的。如今这里面的来龙去脉已经被基本搞清。要谈这件事,就不能不提到一位名叫戈登?利什(Gordon Lish)的文学编辑。
  1967年,卡佛在加州做课本编辑时结识了办公室仅隔一条马路的另一位编辑戈登?利什,二人常在一起喝酒、聊文学,不久成为好友。几年后利什去纽约做了《绅士》杂志(Esquire)的小说编辑,负责寻找文学新人。此时卡佛仍然名不见经传,发表过的小说局限于一些发行量很小的文学刊物。利什劝卡佛给《绅士》投稿,于是卡佛交给利什自己的几个短篇,均在70年代初得以发表。
  卡佛发现利什对自己的小说干了两件事——1,让它们有了更广泛的读者,得到了评论界的重视,2,对它们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文字删改。
  利什本人也写小说、喜爱文学,面对卡佛的小说,他似乎难以克制自己的创作欲望。卡佛的第一任妻子在回忆录中写道:“戈登改动了雷的一些小说,很多改动我都不同意。但我意识到他是如此喜爱雷的作品——他希望那些小说是他自己写的。……总的来说,雷非常感激戈登作为编辑的出色工作,他经常认同戈登的编辑,他不喜欢的改动将来可以再改回来,当时最重要的事情是让他的作品发表。”
  利什帮助卡佛出版了小说集《请你安静些,好吗?》,并得到好评,于是二人开始准备下一本小说集。这一次,利什对卡佛手稿的改动就更加大胆了。利什着迷于极端简练的文字风格,他不喜欢卡佛小说中过多的感情流露和过于繁琐的描写,于是他删除了卡佛原稿中的很多段落,还对部分文字做了改动。书稿中的《咖啡先生和修理先生》(Mr. Coffee and Mr. Fixit)被砍掉70%,《好事一小件》被删掉2/3,更名为《洗澡》,小说《新手》(Beginners)经修改后被改名为《谈论爱情的时候我们谈论着什么》。卡佛对利什变本加厉的删改感到不安甚至愤怒。他写信恳求利什不要出版这些经过改动的文稿,但利什还是按原计划出版了经他修改后的版本。这本小说集定名为《谈论爱情的时候我们谈论着什么》,出版后受到了评论界的广泛好评。此后,当评论家谈论雷蒙德?卡佛的时候,他们开始谈论“极简主义”这个词。
  1982年,卡佛和利什开始筹划下一本小说集《大教堂》。卡佛再次写信给利什,希望他不要再越俎代庖,信中说:“我再也无法忍受截肢和移植手术了。”这封信奏效了。这次利什对卡佛的手稿几乎没做什么大的改动。于是,读者看到了一本卡佛“转型”后的小说集。这些事实上更加“原汁原味”的作品受到的好评超过了前两本经利什大规模删改过的小说集。小说《好事一小件》也收集在这本集子当中。当评论家们饶有兴趣地研究卡佛是如何把“极简”版的《洗澡》“扩写”成更加丰满的《好事一小件》的时候,他们也许不曾想到,《好事一小件》才是卡佛最初的版本。
  此后卡佛终于停止了与利什的合作。临终前卡佛出版了自选集《我打电话的地方》,其中包括7篇新作和30篇以前发表过的小说。此书收录的作品被认为是卡佛自己最满意的小说的最满意的版本。该书收录了《好事一小件》,而不是《洗澡》。然而,书中有一些小说,比如《谈论爱情的时候我们谈论着什么》,还是保留了读者已经非常熟悉的“利什版”。
  据说卡佛的遗孀正在试图出版更多卡佛作品的“未经删改版”,对此有人支持,也有人反对。我想还有更多的人,他们并不关心作家背后的纷纷扰扰,他们只关心小说,关心那些真正好看的小说。
  
  
   8. 玻璃天空
  
  “我对写短篇小说没有任何自己的理论。我只知道自己喜欢什么和不喜欢什么。我不喜欢写作中的不诚实,我不喜欢玩儿花招。我喜欢那些讲得很好、很诚实的故事。”——雷蒙德?卡佛
  
  1985年夏天的一个中午,日本作家村上春树和他的妻子去拜访美国作家雷蒙德?卡佛。卡佛的别墅位于华盛顿州和加拿大交界处的胡安?德富?卡海峡。下车后,村上听到一阵阵海浪拍打礁石的声音,他不自觉地深吸了一口气。
  在客厅里,村上看见卡佛是一个身体魁梧的男人,他向村上微笑,但他不笑的时候总是习惯性地皱着眉头。村上感觉到,这个美国人和自己一样腼腆。
  幸好有卡佛的女友苔丝在场。村上早就知道,苔丝是一位女诗人,是卡佛和前妻离婚后的生活伴侣。苔丝开朗、健谈,她带着两位日本客人参观别墅的各个房间。大块的阳光透过玻璃窗洒在地板上。
  中午,他们围坐在靠近落地窗的餐桌旁进餐。主菜是熏三文鱼。卡佛说,这条鱼是他和苔丝一起在海边抓到的。
  席间讲话最多的依然是苔丝,她故意放慢了语速,好让两位客人听懂她的每一句英语。卡佛仍然话不多。村上再次庆幸苔丝的在场。
  村上是卡佛小说日文版的译者。他说卡佛的小说在日本很受欢迎,他本人也极其喜爱。卡佛微笑的时候眉头不再皱着。
  下午,他们坐在客厅里喝茶。卡佛和村上都已经放松了很多。透过玻璃窗,村上看见海峡中大片的海水在阳光下闪烁。天空碧蓝,几乎没有云彩,两艘油轮缓缓地在海面上移动。潮水慢慢从远处涌来,拍打着房子脚下不远处的礁石,声音低沉而有节奏,其中夹杂着几声海鸥的鸣叫。
  苔丝建议大家到房间外面的露台上坐坐。卡佛推开客厅和露台之间的玻璃门,一阵带着咸味儿的海风涌入屋中。
  在露台上,卡佛和村上各自点燃了一只香烟。海风很强,但阳光非常暖和。村上的视线偶尔和卡佛相遇,卡佛对村上微笑,眼睛里反射出海水的光芒。
  这时,村上看见露台一侧的木板地上躺着几只海鸟。他走过去,发现那是几只海鸟的尸体,它们翅膀上纤细的羽毛随着海风抖动,像斜插在地面上被人遗弃的旗帜。
  卡佛发现客人在观察那几只海鸟。他说,经常有海鸟死在他家的露台上,这些可怜的鸟儿很不幸。
  他说,这些海鸟,它们看见玻璃窗上反射出天空的影子,就以为那是真的蓝天,它们想往天上飞,结果就撞到玻璃上,被撞死了。
  大家陷入片刻的沉默。
  村上吸了一口烟,他回过头看了看那面巨大的落地玻璃窗,玻璃里反射出蓝天的影像。
  虚假的天空,村上用带着日本口音的英语喃喃说道。
  我憎恨虚假的天空,卡佛说。


  
  (注:上面这段笔者虚构的文字取材于卡佛第二任妻子苔丝?加拉赫(Tess Gallagher)为卡佛诗集《群青》(Ultramarine)日文版所写的序言,其中提到了村上春树夫妇拜访卡佛夫妇的经历,那次他们在卡佛家中确实见到了撞死在玻璃上的海鸟。)
“你不是你笔下的人物,但你笔下的人物是你。” ——雷蒙德?卡佛
这句话说的很明白了。当然他的小说基本上是反映他第一次生命的挣扎,这是显然的,第二次既然很甜了,就没什么好写的了。这也更说明了悲剧的力量,因为这才是生活的本质。

明白了为什么“好事一小件”和“洗澡”会有那么大的差异。
赵连国 - 2012/12/13 14:43:54
屁股下的椅子

作者 :肖铁


  我是刚来美国不久后,在一家旧书店里碰到卡佛的书的,之后的几年中,断断续续地买到了他全部的小说集。翻译时手中用的1989年版的英文本《大教堂》,是在威斯康辛州麦迪逊市的一家名叫“节俭的缪斯”的二手书店里淘到的。像卡佛中的人物一样,我是在租来的房间里,躺在捡来的床垫上,读卡佛的小说的。对卡佛的喜爱是触手可及的,因为床垫下面的地板,正在我的每一次辗转反侧时,生硬地硌在我的后背上。
  1983年,就在卡佛的第四本短篇小说集《大教堂》出版的那年,英国著名文学杂志Granta的编者按宣布“一种新的小说正在美国出现,一种罕见而慑人心魄的小说,不仅和现有的任何英国小说不同,也和我们惯常理解的美国文学不同。”两年后,美国本土的《密西西比评论》重复了英国评论家的话:一种“新的语调和文学质地”不仅浮出水面,而且声势浩大。在这种被命名为“极简主义” (Minimalism)文学或是“肮脏现实主义” (Dirty Realism)中,卡佛不仅是最重要的代表,而且被大多数评论家认为是这种“新小说”的始创者。很快,已经有评论家不无兴奋地发现某大学竟出现了“‘模仿卡佛’小说竞赛”;很快,美国“欧·亨利短篇小说奖”的资深评委已经抱怨起“卡佛式”小说过于泛滥了。而就是这位被称为海明威之后最伟大的美国短篇小说家,在1983年以前,还常常要担心自己屁股底下的椅子,时刻都会有被别人拿走的危险。
  卡佛对于文学创作的执著是令人费解,甚至不可想像的。在多年的辗转漂泊中,卡佛从未间断过上学和写作,并从1961年就开始发表小说,1962年发表诗歌。但就像他在后来成名后的访谈中谈到的,写作并不能给他带来生活的改变,甚至连一点点的改善都谈不到。1967年,就在他的名篇《请你能安静些,好吗?》被选入了当年的《美国最佳短篇小说选》那年,他被迫正式宣告了经济破产,就在这同一年,他的父亲死了。从1967年到1976年的十年中,他没有停止写作,也没有停止酗酒。1968年他出版了第一本诗集《离克拉马斯河很近》,自己却搬到好莱坞卖电影票。1970年,他出版了第二本诗集《冬季失眠》,却被一家出版公司解聘,靠失业救济金活了一年。1972年他的境况稍稍好转,得到了斯坦福大学的奖学金,并在加州伯克利大学代课。那一年,卡佛一家买了自己的第一栋房子。但1974年严重的酗酒问题让他不得不辞掉工作,第二次宣布经济破产,待业了两年。1976年3月,他的第一本短篇小说集《请你能安静些,好吗?》由纽约的一家大出版公司出版,但就在那年年底,他不得不把房子卖掉,才付清了他因酗酒造成的住院费。
  如果说是巴塞尔姆在70年代彻底革新了短篇小说的形式,那么是卡佛在80年代让短篇小说作为一个可以阅读的文学形式获得了新生。《大教堂》的精装版到了1984年就已经卖出了两万册,在意大利出版时竟成了最佳畅销书。1993年,大导演罗伯特·奥特曼选了九篇卡佛的小说和一首诗歌,改编成了电影《浮世男女》,得了威尼斯电影节的金狮奖。
  成名后的卡佛不无自嘲地解释,自己之所以选择写短篇小说和诗歌,主要是因为他只能写坐下来一次就能写完的东西。总是借住在别人房间里的卡佛,“无时无刻不担心自己屁股下的椅子随时都会被房东拿走”。在四十岁以前,卡佛几乎从没有坐稳过,一次又一次地被生活拍打得颠簸流离。但就是在这种居无定所勉强度日的状态中,就在自己每一次战战兢兢地坐下来后,卡佛创造了自己艰难生活的镜像,用自己的四本小说集创作了一个让右翼保守派咬牙切齿的世界,一个“无望之乡” (Hopeless-ville)。
  似乎是为了凸显生活本身的贫瘠,卡佛在他的小说中发展了被评论家标榜为“极简主义”的文体。就像生活把卡佛小说中的人物毫不吝惜地剥了个精光一样,卡佛把自己的文字削到瘦骨嶙峋。就像他和他的小说人物要在生活中省吃俭用一样,卡佛报复一般地成了文字的吝啬鬼,剔掉了修辞,反讽,和所有不必要的东西。当评论家赫金格第一次用卡佛标榜“极简主义”小说时,她下的定义是“表面的平静,主题的普通,僵硬的叙述者和面无表情的叙事,故事的无足轻重,以及想不清楚的人物”。小说家杰弗里·伍尔夫更干脆地把卡佛及他的追随者命名为“减法者” (taker-outer) 。在访谈中,卡佛经常提到,一篇小说,他往往要“削” 十五到二十遍,一个四十页的初稿定稿时可能只剩下一半。是他对文字毫不宽容的刀劈斧剁,让卡佛成了作家里的阿尔贝托·贾科梅蒂(Alberto Giacometti,1901—1966) 。是他对沉默的尊重和对无言的理解,让卡佛成了小说家里的约翰·凯奇(John Cage,1912—1992) 。
  一些评论家兴奋地指出,极简主义似乎终于带着美国叙事文学,走出了六七十年代以约翰·霍克斯、托马斯·品钦及约翰·巴斯代表的后现代主义超小说的文字迷宫,而找到了一个新的方向。与他们不同,卡佛不再沉溺在文本间的交叉互文,而重新回到了现实与文字的纠缠之中。评论家布鲁斯·韦伯准确地指出,与超小说作家不同,卡佛不再致力于表现文字本身的虚构和生活闹剧一般的武断,卡佛笔下的世界不再是令人费解的,而只是举步维艰的沉重。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当卡佛和卡佛式作家对这种文体欲言又止的时候,恰恰是超小说大师,最有号召力的“加法者”(putter-inner)约翰·巴斯,以一种喜恨交加的语态,为“极简主义”文学作出了最令人信服的定义:“极简主义美学的枢纽准则是:艺术手段的极端简约可以增强作品的艺术效果──即回到了罗伯特·勃朗宁的名言‘少就是多’──即使这种节俭吝啬会威胁到其他的文艺价值,比如说完整性,或陈述的丰富性和精确性。”
  如果说人物和情节仍延续了卡佛早期作品的灰暗和无法自拔的话,在几篇篇幅较长的作品的结尾,我们可以看到卡佛把自己那扇一直尘封的天窗推开一条缝隙,洒下了一点点光亮。我们仍然可以读到一系列小人物在生活的泥潭里摸爬滚打:重逢恋人被轰出了刚刚借来的房间(《瑟夫的房间》);生活就像坏掉的冰箱里的食物一样腐臭变质(《保鲜》);奔波的人失望地离开,扔下了曾经挚爱的东西(《马笼头》);父亲在痛苦的回忆中,拒绝下火车去见来接站的儿子(《软座包厢》),甚至因耳屎堵住了耳朵而带来的不便和恐惧(《小心》)。交流的匮乏和艰难,成了整部小说集凸显的主题,不管是在父子间、情人间、夫妇间,还是朋友间,甚至萍水相逢的人之间,语言和身体的交流成了所有灰暗中最苍白的角落。但在《好事一小件》、《电话来自何方》以及《大教堂》中,卡佛正在步履维艰地一点点“远离那威胁性的模糊,朝着希望而不是恐怖迈进”,不管这种希望是多么的微弱和渺茫。我们读到了一对刚刚失去儿子的夫妇和一个一直打来骚扰电话的面包师之间的和解;一个酒鬼鼓起勇气,准备拨通妻子的电话;一个男人放下了心理的抵触,在一个盲人的指触下,闭上眼感觉着大教堂。在访谈中,卡佛解释了自己的改变:“我想,现在的感觉更加乐观了一点。当然在大部分小说中,人物的麻烦得不到解决。人们的目标和希望枯萎了。但有时,而且恐怕是经常,人们自己不会枯萎,他们把塌下去的袜子拉起来,继续走。”
  就在《大教堂》出版的五年后,也就是卡佛终于可以衣食无忧地生活和写作的五年后,一直把戒酒看作是自己最大成就的卡佛,可能没有想到吸烟毁掉了他的肺,并在1988年8月2日要了他的命。那一年,他正好五十岁。
  在一次生前的访谈中,当被人问起他对学习写作的人有什么建议时,卡佛这样回答:
  “我以前的写作教师曾经跟我说,‘你做好了忍饥挨饿十年的准备了吗,而且在十年当中,干各种做牛做马的工作,忍受各种回绝、遗弃和挫折了吗?如果这样过了十年,你还在写作,你有可能会成为一个作家。’我不会跟想写东西的人说这些,但我会跟他们说,他们必须坚持写,并诚实地写,写那些对他们自己来说重要的事。如果他们幸运的话,有一天,会有人读的。”
  按照卡佛自己的标准,卡佛是幸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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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连国 - 2012/12/13 15:27:13
卡佛的“叙事圈套”



文/ sishihao



首先感谢小二和3RDCOLOUR







    暂时借用当年吴亮对中国先锋排鼻祖马原的批评:叙事圈套――在一种刻意为之的叙事结构中,卡佛向我们展示的永远是庸常生活背后的沮丧无奈。
    显然,如果你一不留神,你会把这个小说与3RDCOLOUR推崇的《羽毛》搞混,甚至,你还会联想到《当我们谈论爱情的时候都说些什么》――两对夫妇,在日常生活中波澜不惊地相遇、坐下、说话,聊天,然后,不知不觉,你发现你以为的那些庸常的大白话或者根本不成其为小说素材的东西被卡佛偷梁换柱了,他刻意像海明威那样省略了什么,凸显了什么,然后,在你不经意间给你致命一击!
    这个故事同样如此:马尔斯夫妇与摩根夫妇坐着,聊天(或许还看着电视,喝点什么牌子的酒),然后彼此说点再平常不过的小故事。但最终的结果却令人震惊:两对夫妇的叙述在层层推进,深化主题,最后的一个故事是摩根对叙述者的质问:你欠的我东西呢?你这个小偷!卡佛的叙事圈套与马原或博尔赫斯的侦探小说般的智力游戏完全不是一个路数,相反,他刻意维持生活的本来面目,维持生活中我们无处不在殚精竭虑维持的虚假和伪善,然后,他突破人物的各种闪烁其辞、重重“包装”,突然(或小心翼翼)抖露他们对生活本身的莫名恐惧或深深厌倦……
    我真是钦佩摩根最后真的敢说出那样质询和谴责,更钦佩马尔斯的态度,他大笑着,若无其事地领着老婆走人――生活依然继续,没有任何变化。能有什么变化呢?仅仅是你道出了一个真相?那么,这个真相它真的那么重要?
    这真是很要命,当我们一步步靠近真相,却发现它完全淹没于苍白无趣、漫不经心的日常碎片之中。卡佛就这样冷冰冰地告诉我们:哪有什么真相(小说阅读也没有),真相就是生活本身。







    如果你想在卡佛的小说中发现什么“惊天动地”的东西,那你注定是要“失望”的。因此我总认为卡佛更值得我们热爱――海明威、福克纳、波特、奥康纳的小说中都有我们期盼的那种残酷的“惊天动地”,比如屠杀、死亡、异化和错位,但卡佛和他所欣赏的这些老家伙们完全不同,他似乎更缺少古典或传统的桎梏而总是那么“平常琐碎”,他的小说拒绝过度的戏剧化与过于宏大的悲剧意识,但往往从日常的悲剧出发而抵达人性的幽深腹地,且总是那么从容不迫。
    这肯定是一流小说家的明显标志。卡佛的叙述圈套也就无外乎:濒临绝境的情感生活(《真的跑了那么多英里吗》、《离家那么近那么多水泊》、《山雀饼》、《凉亭》)、底层挣扎的不堪重负(《他们不是你丈夫》、《我打电话的地方》)、奇崛幽深的人性世界(《大教堂》、《羽毛》、《把你的脚放在我鞋里试试》),在看似漫不经心的转折中,他把故事真相小心翼翼地掩藏好,然后,引领你一点点把它找出来――如果找不到,也罢,你就停留在那些通往真相的看似不错的精彩途中也行啊。
    于是,作为卡佛的同行,也是他的“虔诚学生”,我个人的看法是,《我打电话的地方》应该是美国文学史上的杰作之一――从技巧上看,他把主题埋得更深、更动人,而不像《羽毛》或《把你的脚放在我鞋里试试》这样顺着一条线索一步步来,而是,他循环往复的巴洛克式结构却又完全与简约至极的抽象语调达到前所未有的完美和谐,堪比福克纳的《献给艾米丽的一朵玫瑰花》、海明威的《麦康伯的短暂幸福生活》、波特的《中午酒》、奥康纳的《好人难寻》、巴塞尔姆的《教堂之城》、契佛的《绿荫山强盗》、伊恩迈克尤恩(英国)的《立体几何》……
    但有时我也很困惑,卡佛的单调会不会伤害他对更深入的人性展示?过于简单的场景与对话虽然令人亲切,但是否也容易让人理解为小情景剧般的肤浅?甚至,那种彻骨的忧伤是否会被很多人――尤其中国的大评论家们,认为是太个人化的小情感小忧伤?(如果我们照抄一篇卡佛小说,它能被今天的中国文学杂志发表吗?)
是的,他看起来是没有以上提到的几位博大复杂,但还有谁,能像卡佛这样,手执一把寒光四射的手术刀,深深划开生活的伤口?――那也是卡佛的伤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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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连国 - 2012/12/13 16:31:27
需要我时你给我电话

Call if You Need Me

Eva 译

  
  那个春天,我们俩都有外遇,但当六月来时,学校放假了,我们决定把我们的房子租出去,然后一起到加里福尼亚北岸的帕罗阿尔多去度夏。我们的儿子,瑞察德,去了南希母亲位于华盛顿州帕斯可的家,他要在那儿过夏天,并且为秋季开学的大学打工存钱。他的外祖母知道我们家的情况,很早就开始为他的到来做准备,还为他寻了份工作。她同她的一个农场主朋友说好了,让他保证给瑞察德一个垛干草和修围墙的活。这是个艰巨的活,但瑞察德很期待。参加完高中毕业典礼后的那个上午,他就乘大巴走了。我送他去的车站,停好车,就进去跟他一起坐着等大巴。他妈妈已经跟他告别过了,搂着他又哭又吻的,还给了他一封长信,让他一到就交给他的外祖母。她现在正在家里,一边为我们的离开做最后的收拾,一边等那对租我们房子的夫妇。我给瑞察德买了车票,交给他收好,然后一起坐在车站里的长椅上等车。在来车站的路上,我们已经谈了一点。
  “你和妈妈要离婚吗?”他这么问道。这是个星期六的上午,车站里没有太多车次。
  “如果有办法挽救,我们不会的,”我说。“我们不想离婚。那就是为什么我们要离开这里,去一个没人的地方过夏天。为什么我们要把自己的房子租出去,再在阿卡他另租一套。我想,这也是为什么你要离开吧。至少是一个原因。不用说,你回家的时候,口袋里一定塞满了钱。我们不想离婚。我们想单独过一个夏天,试着把我们之间的问题解决了。”
  “你还爱妈妈么?”他说,“她告诉过我她爱你。”
  “我当然爱你妈妈,”我说。“事到如今,你也该知道了。我们曾经一起经历挫折,负担生活的重担,就像其他夫妻一样。而现在,我们需要单独相处的时间,来把事情解决好。别为我们担心。你尽管去你外祖母那儿,好好过一个夏天,努力工作,多存点钱。就当是次度假。你还可以起劲地去钓鱼,那一带可是钓鱼的好地方。”
  “还有滑水,”他说。“我想要学滑水。”
  “我还从来没有滑过水,”我说。“把我那份一起学上,好吗?”
  我们坐在车站里。他在翻他的学年纪念册,我把报纸搁在腿上看着。然后他的大巴通知上车了,我们站起来。我抱了抱他,又说,“别担心,别担心。你的票呢?”
  他拍拍他的上衣口袋,接着提起了他的行李。我跟着他一直走到送客止步的标志线前,然后我再一次拥抱他,吻了他的脸颊,跟他说再见。
  “再见,爸爸,”他一边说,一边转过身去,好让我别看见他的眼泪。
  我开车回到家,那些盒子和行李箱都已经收拾好了,放在起居室里。南希在厨房,和她找来租我们房子过夏天的那对年轻夫妇喝咖啡。我前几天已经见过他们了,杰瑞和丽姿——学数学的研究生,但我们还是互相握了手,我又喝了杯南希倒的咖啡。我们围坐在桌边喝咖啡,等着南希写完她的注意事项清单,还有那些需要在固定时间做的事情,比如每个月初和月末,他们应该去哪儿邮寄账单之类的。南希的脸绷得紧紧的。落日的余辉透过窗帘印在桌上,就像它在清晨升起的时候一样。
  终于,所有的事情都安排好了,我让他们在厨房里坐着,自己先去把行李装上车。我们要去是一所设施齐全的房子,齐全到餐具和炊具都是备好的,所以我们不需要从自己家里带很多东西,一点必需品就足够了。
  三个星期前,我去了尤热卡镇,它在加利福尼亚北岸,帕罗阿尔多以北350英里的地方,我就是在那里为我们租下了那套设施齐全的房子。我是和苏珊一起去的,她是我正在约会的女人。我们在镇边上的一家汽车旅馆里呆了三个晚上,当时我在报纸上找房子,见房地产经纪人。她看着我写下了一张预交三个月房租的支票。随后,我们回到汽车旅馆里,她躺在床上,手盖着额头,说,“我嫉妒你老婆。我嫉妒南希。你总会听见人们谈到‘那个女人’,说老婆才真正是当家作主,手把特权的,其实我以前并不真的明白,我也不在乎那些事情。可现在我知道了。我嫉妒她。她就要在那所房子里和你一起过夏天了,我嫉妒她。我希望去那里的是我。我希望是我们。噢,我多希望是我们啊。我的感觉太糟了,”她说。我揉了揉她的头发。
  南希是一个高个子的长腿女人,棕色的头发眼睛,性子豁达而热情。可不久前,我们就是在豁达和热情上出了问题。她和我的一个同事约会过,那是个离过婚,头发灰白,总是穿着三件套西装,打着领带的风度翩翩的家伙,他酗酒,一些学生告诉过我,有时在课堂上,他的手都止不住发抖。他和南希是在假期里的一个舞会勾搭上的,那时南希刚发现我的婚外情不久。现在这一切听起来又无聊又低俗——这本来就是又无聊又低俗——可那个春天它就是这样,它耗尽了我们所有的精力,使我们根本无暇顾及除此之外的任何事情。到四月底的时候,我们开始着手打算出租房子,外出度夏,就我们两个人,想办法破镜重圆,如果破镜能够重圆。我们彼此达成了协议,那期间不打电话,不写信,不用其它任何方式和外界联系。所以我们替瑞察德做了安排,又找了一对夫妇照管我们的房子,然后我照着地图,驾车从旧金山出发,一路往北,找到了尤热卡,那有个房地产经济人手里有一套设施很齐全的房子,想租给一对体面的中年夫妻消暑。我想我甚至对这个经纪人用了“第二次蜜月”这样的措辞,上帝原谅我吧,当时苏珊就在外面的车里,一边看导游手册,一边抽烟。
  我把那些手提箱、行李袋和纸皮箱都装在了后备箱和后座上,等着南希在门口做最后的道别。她和那对夫妇分别握了手,转身朝车子走来。我向那对夫妇挥了挥手,他们也向我挥手告别。南希上了车,关上门。“我们走吧,”她说。我发动了车朝高速公路开去,到进高速公路前的红绿灯时,我们看见前方有辆车正从高速公路上冲下去,尾气消音管坏了,擦在地上火花飞溅。“看那车,”南希说。“可能会起火。”我们停下来,看着那车离开高速,停到了路边上,才继续往前走。
  我们在塞巴斯托波尔附近一个公路边的小咖啡馆停下来。“吃饭和加油”,路标上这么写着。我们都被这标志逗笑了。我在咖啡馆前停下车,我们走进去,在屋子后面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我们要了咖啡和三明治,南希的食指沿着桌面上的木纹划来划去。我点了一支烟,望着窗外。我看见了什么东西在飞快的运动,然后我意识到自己正看着窗边灌木丛里的一只蜂鸟。它把翅膀扇动成模糊的一片,并不断地把鸟喙探入灌木丛中的一朵花里。
  “南希,看,”我说。“这有一只蜂鸟。”
  这时候蜂鸟却飞走了,南希边看边说,“哪儿?我没看见。”
  “刚才还在这儿,”我说。“看,在那。我想是另一只,这是另外一只蜂鸟。”
  我们看着蜂鸟,直到女招待把我们点的食物送过来,那鸟儿带着韵律飞舞着,消失在建筑物之间。
  “我想这是一个好预兆,”我说。“蜂鸟。蜂鸟应该是带来好运的。”
  “我在哪儿听过那个说法,”她说,“我不知道在哪里听见的,但我听见过。是啊,”她说。“我们会有好运的。你说呢?”
  “它们就是好运的象征,”我说。“我真高兴我们在这里停下来。”
  她点头。她发了会呆,接着咬了一口她的三明治。
  
  
  我们在天黑前到了尤热卡。我们经过了两星期前我和苏珊共度了三夜的汽车旅馆,然后开出高速公路,顺着一条马路开上了一座能俯瞰整座镇的小山。我的口袋里装着房子的钥匙。我们翻过小山,又开了一英里左右,来到一个有一座加油站和一间杂货铺的交叉口。我们前方的山谷里是葱葱郁郁的山林,周围全是牧场。有些牛在加油站后面的田地里吃草。“真是漂亮的村子,”南希说。“我等不及想看那房子。”
  “马上就到了,”我说。“就在这条路上,”我说,“翻过那个坡。”“就这儿,”我很快又说,拐进了一条很长的一边种着树篱笆的行车道。“就是这里了。你觉得怎么样?”我问过苏珊同样的问题,当时我和她就停在这行车道上。
  “很好,”南希说。“看上去很不错,确实是。我们下车吧。”
  我们在院子里停留了一会,四处看了看。然后我们走上门廊的台阶,我打开门,开灯。我们在房子里巡视了一圈。里面有两间小卧室,一间浴室,一间带着老家具和壁炉的起居室,还有一间能看见山谷景色的大厨房。
  “你喜欢这房子么?”我说。
  “我觉得它简直太好了,”南希说。她咧嘴笑着。“我真高兴你能找到这里。我真高兴我们在这儿。”她打开冰箱,伸出一只手指擦了擦台面。“谢天谢地,这看起来真是够干净的。我不用做任何清洁工作。”
  “连床上的被单都够干净的,”我说。“我检查过了。我保证。那就是他们把房子租出去的办法。甚至枕头,还有枕头套。”
  “我们得去买些柴火,”她说。我们站在起居室里。“以后的夜晚,我们就可以在这里生一堆火。”
  “我明天会去找柴火,”我说。“我们还可以去逛逛街,看看这个镇子。”
  她看着我说,“我真高兴我们在这儿。”
  “我也是,”我说。我张开手臂,她朝我走来。我抱住了她。我能够感觉到她的颤抖。我捧起她的脸,吻了她的双颊。“南希,”我说。
  “我真高兴我们在这儿。”她说。
  
  
  接下来几天我们都在为迁居的生活做准备,去尤热卡逛街买东西,还走遍了从屋后牧场通往树林的每一条路。我们买了食物,我在报纸上找到一条卖柴火的广告,打了电话过去。大概过了一天,有两个长头发的年轻人送来了满满一货车的榄木柴,把它们都堆在车库里。那一夜,吃过晚饭,我们坐在火炉前,喝着咖啡,商量要养一条狗。
  “我不想养小狗,”南希说。“不然光收拾就够我们受的,它还会乱咬东西。那可不是我们要的。但我是想养条狗,是啊。我们很久没养过狗了。我觉得我们可以在这里买一条狗来养,”她说。
  “那我们回去以后呢,过完夏天怎么办?”我说。我又换了个问法。“在城里养条狗怎么样?”
  “看看吧。还得先找条狗。品种适合的狗。我得看到它,才知道是不是我要的。我们可以看看广告,也可以去流浪狗收容所,如果有需要的话。”可在接下来的日子里,虽然我们一直在讨论养狗的事,开车经过那些养着狗的院子时,我们还互相指给对方看,说我们想要的狗的样子,什么都没有发生。我们没有养狗。
  南希给她妈妈打了电话,留了我们的地址和电话号码。她妈妈说,瑞察德正在工作,看起来很快活。她自己也好得很。我听见南希说,“我们很好,这办法很有效。”
  七月中的一天,我们沿着海边的高速公路,驾车翻过一座小山,去看一些被砂洲锁住而与大海隔开了的礁湖。那儿有些人在岸边钓鱼,两条船飘在不远处的水面上。
  我把车开到路边停下。“一起去看看他们在钓些什么,”我说。“也许我们可以去搞些钓具,自己来钓鱼。”
  “我们好些年没钓过鱼了,”南希说。“从那次我们在沙斯塔山附近露营后就没有过,那时瑞察德还那么小,你记得么?”
  “记得,”我说。“我还记得我没钓成鱼呢。走,下去看看他们在钓些什么。”
  “鳟鱼,”我询问的那个男人如此说道。“山鳟鱼和虹鳟鱼,还会有些硬头鳟和一点儿三文鱼。冬天的时候它们游到这儿来,那时砂洲的嘴是开着的,然后到春天时合上,它们就被困住了。这可是钓它们的好时节。我今天一条鱼都还没钓着,上星期天我可钓了四条,都有十五英寸长。世界上最好吃的鱼啊,它们还狠狠打了一架。船上那些家伙今天已经钓到一些了,可我到现在为止还一点收获都没有。”
  “你拿什么做饵?”南希问。
  “什么东西都行,”那人说。“蠕虫,三文鱼的卵,囫囵个的稻谷粒。就把它放出去,让它停在水底。离远点等着,盯住你的鱼线。”
  我们在那附近逗留了一阵,看那人钓鱼,看着小船嘎嘎地在湖面上来回游弋。
  “谢谢,”我对那人说。“祝你好运。”
  “祝你好运,”他说。“祝你们俩都好运。”
  回镇的路上,我们在一家体育用品店停下来,买了执照,便宜的钓竿和卷轴,尼龙绳,钓钩,接钩绳,钓坠和鱼篓。我们计划明天早晨就去钓鱼。
  可就在那个晚上,我们吃完晚饭,洗了餐具,我在火炉边正准备生火,南希摇着她的头,说这没有用。
  “你为什么那么说?”我问道。“你是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是这不会有用的。面对它吧。”她又摇了摇头。“我不觉得我想一早去钓鱼,我也不想养狗。不,我不要狗。我想回城里去,看我妈妈和瑞察德。就我自己。我想自己一个人呆着。我想瑞察德。”她说着,开始哭。“瑞察德是我的儿子,我的宝贝,”她说,“而他马上就要长大了,要离开了。我想他啊。”
  “还有德尔,你也想德尔什拉德吧?”我说。“你男朋友。你想他么?”
  “今天晚上我想念所有人,”她说,“我也想你。我已经想你好长时间了。我太想你了,可你不知怎么的就丢了,我解释不出来。我已经失去你了。你再也不是我的了。”
  “南希,”我说。
  “不,不,”她说。她摇着头。她在沙发上坐下,面对着炉火,不停地摇头。“我想明天飞去看我妈妈和瑞察德。我走了以后,你可以打电话给你的女朋友。”
  “我不会那么做的,”我说。“我没有那么做的打算。”
  “你会找她的,”她说。
  “你会去找德尔,”我说。我觉得自己简直满口喷粪。
  “你可以做你想做的事,”她说着,用袖子擦了擦眼睛。“我是说,我不想把自己搞得这么歇斯底里的。但我准备明天去华盛顿。现在我要去睡了。我太累了。对不起,我为我们感到遗憾,丹。我们失败了。今天那个钓鱼的,他祝我们俩好运。”她摇着她的头。“我也希望我们好运,我们是真需要它。”
  她进浴室去了,我听见水流进浴缸的声音。我走出去,坐在门廊的台阶上,抽了只烟。外面漆黑幽静。我望着小镇的方向,可以看见灯火模糊的光映在天空中,片片海雾漂荡在山谷里。我开始想苏珊。过了一会,南希从浴室里出来,我听见卧室门关上的声音。我进了屋子,往壁炉里放了一块木头,等着火焰渐渐升起,发出哔剥的声响。然后我进了另一间卧室,掀开铺盖,盯着床单上的印花图案发了会呆。我洗了澡,穿上我的睡衣,又到火炉边坐下。现在雾已弥漫到了窗外。我坐在火前,抽着烟。当我再次看向窗外时,有些东西在雾中移动,我看见了一匹马正在院子里吃草。
  我走到窗前,马抬头看了我一会,低下脑袋继续吃草了。又一匹马越过车子踏进院里,开始吃草。我打开门廊的灯,站在窗前,看着它们。那是些生着长鬃毛的大白马。它们一定是穿过了附近一个牧场的围栏或者没有锁好的大门。不知怎么就跑到了我们的院子里。它们嬉戏着,尽情地享受着逃脱的自由。可它们仍是紧张的;我站在窗后,位置离它们很近。当它们撕咬着草丛时,耳朵不停地掀掀落落。第三匹马踱进了院子,接着是第四只。这是一群白马啊,它们就在我们的院子里吃草。
  我走进卧室,叫醒南希。她的眼睛红红的,眼皮肿胀。她的头发上了发卷,一只手提箱在床脚边的地上张开着。
  “南希,”我说,“宝贝,来看前院里有什么。来看看。你一定要看看这个。你不会相信的。快来。”
  “是什么?”她说。“别伤害我。是什么?”
  “宝贝,你一定要看看这个。我不会伤害你的。我很抱歉,如果我吓到了你。但是你一定要出来,看些东西。”
  我回到另一间卧室里,站在窗前,过了一会儿,南希一边系着她的睡袍,一边走进来。她看着窗外说,“我的天,它们真漂亮。它们从哪儿来的,丹?它们真的太漂亮了。”
  “它们一定是从附近什么地方跑出来的,”我说。“那些牧场中的一个。我马上要给镇治安部门打电话,让他们查找失主。但我想让你先看看。”
  “它们咬人么?”她说。“我想去拍拍那边那匹,就是那匹正看着我们的。我想去拍拍它的肩。但我不想被咬了。我要出去了。”
  “我想它们不咬人,”我说。“它们看起来不像那种会咬人的马。可你得穿件外衣,如果你要到外面去,很冷。”
  我在我的睡袍外加了件外衣,等着南希穿好衣服。接着我打开前门,我们走出去,走到院子里的马群中。它们都抬起头看着我们,其中两匹低头接着吃草去了。另两匹中的一匹喷着鼻息,后退了几步,然后也继续吃草了,低着脑袋边撕边嚼的。我摩挲着一匹马的前额,又拍拍它的肩。它只顾不停地嚼着草。南希伸出她的手,开始梳理另一匹马的鬃毛。“马儿,你们从哪儿来?”她说。“你们住在哪儿,为什么今晚跑出来了,马儿?”她说着,不停地梳理着那匹马的鬃毛。那马看着她,嘴唇一掀一掀地吸着气,又低下头去。她拍了拍它的肩。
  “我想我最好还是给治安官打电话,”我说。
  “先别,”她说。“还没多长时间呢。我们不会再遇见这样的事情了。我们永远,永远不会再在我们的院子里看见马群。就等一会,丹。”
  过了一会,南希仍在那些马中间走来走去,拍着它们的肩膀,用手指梳理它们的鬃毛。有一匹马从院子里转到了行车道上,在车子周围走动,又沿着行车道走向马路,我知道自己必须打电话了。
  没过一会,两辆治安警车就出现了,车上的红灯在雾中闪动着,几分钟后,一个穿着羊皮大衣的家伙开着一辆小卡车来了,车后拖着马笼子。现在,马儿们受惊了,试着要逃跑,那个带马笼子来的人嘴里咒骂着,使劲想把绳索套到一匹马的脖子上。
  “别伤着它!”南希说。
  我们回到房子里,站在窗后面,看着那些治安协理和牧场工人把马匹赶拢到一起。
  “我打算去煮些咖啡,”我说。“你要来点么,南希?”
  “我要告诉你我的感觉,”她说。“我很亢奋,丹。我觉得我好像满的快溢出来了。我觉得好像,我不知道,但我喜欢这种感觉。你去倒咖啡,我来开收音机,我们找点音乐听听,然后你可以再把火生起来。我太兴奋了,睡不着。
  就这样,我们坐在火堆前,喝着咖啡,听着尤热卡一个通宵的广播电台,谈论着那些马,接着又谈到了瑞察德,还有南希的妈妈。我们跳了舞。我们完全没有谈及现状。雾气在窗外飘荡着,我们聊着天,彼此温情友善。天快亮时,我关掉收音机,我们上了床,做爱。
  
  
  第二天下午,她做好安排,收拾完行李,我开车送她去了小飞机场,她将在那搭飞机去波特兰,然后在晚上的晚些时候,转乘另一航班去帕斯可。
  “告诉你妈妈我向她问好。替我拥抱一下瑞察德,说我很想他,”我说。“告诉他我爱他。”
  “他也爱你,”她说。“你知道的。无论如何,秋天你就可以看见他,我肯定。”
  我点头。
  “再见,”她说着,向我伸出手来。我们拥抱了彼此。“昨晚我很高兴,”她说。“那些马。我们的谈话。一切。它是有好处的。我们不会忘记它的,”她说。她哭了。
  “给我写信,你会么?”我说。“我不觉得这会在我们俩之间发生,”我说。“这么些年了。我从来没有一刻这么想过。那不是我们会做的事。”
  “我会写的,”她说。“一些长信。那会是你见过的最长的信,从我以前在高中给你寄信时算起。”
  “我会等着它们的,”我说。
  然后她又看着我,摸了摸我的脸。她转过身,穿过停机坪,朝飞机走去。
  走吧,最亲爱的人,上帝与你同在。
  她登上了飞机,我站在那儿,直到喷气机的引擎发动,紧接着,飞机开始在跑道上滑行。它飞越洪保德湾,很快就成了地平线上的一个小点。
  我开车回到那所房子,停在行车道上,看着昨晚那些马留下的蹄印。草地上有很深的痕印,又长又大的裂缝,还有大堆的马粪。然后我进了屋子,连外套都没脱,走向电话,拨了苏珊的号码。

(“先别,”她说。“还没多长时间呢。我们不会再遇见这样的事情了。我们永远,永远不会再在我们的院子里看见马群。就等一会,丹。”  仿佛那种无形的落寞就是生活的底色,怎么擦也擦不掉,只有这些意外的马带给他们短暂的不一样的夜晚。
赵连国 - 2012/12/13 20:33:55
柴 火

汤秋妍 译


    八月中旬,梅耶的生活又出现了一次转折。和其他几次的唯一不同是,这回他是清醒的。他刚刚在戒酒所里呆了二十八天。然而在这期间,他妻子突然头脑发热,跟他们的一个朋友——另一个酒鬼跑了。这人最近赚了笔钱,一直嚷嚷着要买本州东部某家饭店的股份。
    梅耶给他妻子打电话,但她接着就挂了。她连话都不愿跟他讲,更不用说让他接近她住的地方了。于是他拿了一点东西,登上一辆巴士,跟着报上的广告,住进了靠近海边的一个人家,出租房间的人名叫索尔。

    索尔开门的时候,穿着牛仔裤和红T恤。当时大约是晚上十点,梅耶刚从出租车上下来。就着走廊上的灯光,梅耶看见索尔的右胳膊比左胳膊短了一截,右胳膊的手和手指也萎缩了。索尔没跟梅耶握手,既没伸出左边的好手,也没伸出萎缩了的右手。梅耶觉得这样很好。梅耶已经感到够慌乱的了。

    是你刚刚打电话来的吗?索尔说。你要来这儿看房间。那就请进吧。

    梅耶拎起他的手提箱走了进去。

    这是我太太邦妮,索尔说。

    邦妮正在看电视,看见有人进来了,她抬眼看是谁。她先用手中的遥控器把电视机的声音灭了,后来干脆关了电视。她从沙发上起身,站了起来。这可真是个胖姑娘。浑身都胖,胖得每喘一口气都得呼哧呼哧的。

    真抱歉,这么晚了,梅耶说,很高兴见到你。

    没关系,邦妮说,我丈夫在电话上告诉你我们的要求了吗?

    梅耶点点头,手上还拎着箱子。

    好,这就是客厅,索尔说,你已经看到了。他一边摇头一边用他那好胳膊上的手指摸自己的下巴。我得说我们这也是头一回,我们以前从未出租过房间。房间就在后头,从来没人住过,我们就想,管他呢。一个人总可以给自己弄点儿外快吧。

    这没什么可说的,梅耶说。

    你从哪儿来?邦妮说,你不是我们这个镇子附近的人。

    我老婆想当作家,索尔说,谁?什么?哪儿?为什么?多少?

    我刚到这儿,梅耶说,他把箱子从一只手换到另一只手,一小时前我刚下汽车,看到了你们登在报纸上的广告,就打电话来了。

    你是做什么工作的?邦妮问。

    什么都做,梅耶说。他放下箱子,活动了活动手指,接着又把它拎了起来。

    邦妮没再接着问,索尔也就没再问,但梅耶看得出他还是很好奇。

    梅耶注意到电视机顶上放着一张歌星爱尔维斯?普莱斯利的照片,他的签名划过他的胸前,一件装饰着很多金属亮片的白色夹克。他走近了一步。

    猫王,邦妮说。

    梅耶点点头,没说什么。就在爱尔维斯的照片旁边,就是索尔跟邦妮的结婚照。照片上索尔西服领带、衣冠楚楚。他左边的强壮的好胳膊尽可能揽着邦妮的腰,右手和邦妮的右手一起握在他裤腰上的皮带扣前。要是索尔想就这张照片说些什么的话,邦妮也不打算走开。邦妮不介意。照片中邦妮戴了一顶帽子,满面笑容。

    我爱她,索尔说,就好象梅耶说了什么相反的话似的。

    你们要租给我的房间呢?梅耶说。

    我就知道我们忘了一件要紧事儿,索尔说。

    索尔在前,邦妮在后,梅耶手提行李箱走在中间,他们一起离开客厅走进了厨房。穿过厨房,就在将近后门的地方,他们向左拐。沿墙有一溜碗柜、一个洗衣机和一个烘干机。索尔打开小走廊尽头的一扇门,里面是一间浴室,然后索尔打开浴室的灯。

    邦妮气喘吁吁地跟上来说,这是你自己的浴室。厨房里的那扇门也只由你一个人进出。

    索尔打开浴室另一边的一个门,拧开另一盏灯。就是这个房间,索尔说。

    我换了干净床单,邦妮说。不过如果你租这个房间的话,以后这些事你得自己负责。

    就像我老婆说的那样,这里不是个旅馆,索尔说。不过你要是想住下的话,我们欢迎你。

    房间里靠墙放着一张双人床,还有一个床头柜和一盏灯,一个五斗橱,一张牌桌和一把金属椅子。一扇巨大的窗子朝向后院。梅耶把箱子放在床上,走到窗子跟前。他卷起窗帘往外看。月亮高高地挂在天空中。向远方望去,他还可以看见林木茂密的峡谷和山峰。是他的想像,还是他真的听到了一股小溪或是一条河流的声音?

    我听到了水声,梅耶说。

    你听到的那条河,是小清河,索尔说,它是全国流速最快的一条河。

    好吧,你觉得怎么样?邦妮说。她走过去把床罩揭开来。这个小小的动作让梅耶差点流下眼泪。

    我租下了,梅耶说。

    我真高兴,索尔说,我敢说我老婆也很高兴。我明天就让他们把报上的广告撤下来。你现在就想住进来,是吗?

    我希望现在就能住进来,梅耶说。

    那就住下来吧,邦妮说,我给了你两个枕头,那边的厨子里还有一床被子。

    梅耶除了点头,说不出话来。

    好吧,晚安,索尔说。

    晚安,邦妮也说。

    晚安,梅耶说,谢谢你们。

    索尔和邦妮穿过他的浴室走进厨房。在他们带上门之前,梅耶听到邦妮说,他看上去还行。

    他话不多,索尔说。

    我想做点爆米花。

    我跟你一起吃点,索尔说。

    不一会儿,梅耶听见客厅里电视机的声音又响了起来,不过音量开得非常小,梅耶不觉得它打扰了自己。他把窗子全部推上去,聆听着远处河水冲出山谷流进大海的声音。

    他把手提箱里的东西拿出来,在抽屉里放好。接着他上卫生间、刷牙。他把桌子移动了一下,使它正对着窗户。然后他看了一会邦妮掀开床罩的地方。他拉出那把金属椅子,坐在桌前,从口袋里掏出一枝圆珠笔。想了一会儿,然后他打开笔记本,在一页白纸的最上端写下这样几个字:万物从无有开始。他盯着这句话,接着又笑了起来。天哪,真是废话!他摇摇头。他合上笔记本,脱了外衣,关上灯。他站着看了一会儿窗外,听着河水的声音,然后上床睡了。

    邦妮做好爆米花,在上面撒了盐,浇上黄油,盛到一个大碗里,拿到索尔看电视的地方。她让他先吃。他用左手抓着吃,伸出他残废的右手接过她递过来的纸巾。她自己也抓了一小把爆米花。

你觉得他怎么样?她问。我们的新房客。

    索尔摇头,只管看电视,吃爆米花。然后,就好像他一直在思考她这个问题似的,他回答说,我挺喜欢他,他挺不错。不过我觉得他好像是在逃避什么。

    什么?

    我说不出来,我只是瞎猜。他不是那种危险的人,不会给我们带来什么麻烦。

    他的眼睛,邦妮说。

    他眼睛怎么了?

    那是双忧伤的眼睛,我见过的最忧伤的男人的眼睛。

    索尔有一会儿没说话。吃完了玉米花,他用纸巾擦了擦手,抹着下巴说,他不会有什么问题,他只不过在路上碰到了一些小麻烦,绝对不会做什么可耻的事情。给我喝一口,好吗?他伸手拿过她手中的一杯澄汁,喝了一口。你知道,我今晚忘记跟他要房租了。我只能等到明天早上他起床后再找他要了。我刚才也应该问他打算在这里住多久的。真见鬼,我这是怎么了?我可不想把这个地方变成一个旅馆。

    谁也不可能方方面面都想到,何况,我们以前从来没往外租过房间,我们这是头一次。

    邦妮打算在她已经快要写满的笔记本上记下这个男人给她的印象。她闭上眼睛,琢磨着她要写的句子:这个高高的、有些驼背的——不过很英俊!——一卷头发的陌生人,在八月的一个命中注定的晚上,带着一双悲哀的眼睛,来到了我们的家。她倚在索尔的左臂上,想要再多写几句。索尔拧了她的肩膀一下,这使她又回到现在。她睁开眼睛,又闭上了,但此刻她再也想不出关于这个男人她该再写些什么。时间会说明一切,她想。她为这个人来到这儿感到高兴。

    这个节目是给鸟看的,索尔说,我们睡觉吧,我们明天还得早起呢!

    在床上,索尔跟她温存,她把他搂在怀里,也对他很温柔。但整个过程中,她都在想着那个住在后屋里的高大、有着一头卷发的男人。要是他突然打开他们的房门,偷看他们,那会发生什么呢?

    索尔,卧室的门锁好了吗?

    什么?嘘,小声点。索尔说。然后他完了事,滚到一旁,但他的废手搁在她的乳房上。她仰面躺着,想了一会儿,然后她拍拍他的手指,叹了一口气。她翻身睡觉,一边想着在索尔手上爆炸的雷管,那时他还是个少年,那爆炸弄断了神经,后来他的胳膊和手指就萎缩了。

    邦妮打起呼噜来。索尔抓住她的胳膊,摇着,直到她翻了个身,到床的另一边去了。

    过了一会儿,他下床,穿上内裤,走进客厅。他没开灯,他不需要灯。月亮出来了,他不想开灯。他从客厅走到厨房里,检查后门锁好了,然后在浴室门外站着听了一会儿,但他没听到什么异常的声音。水龙头在滴水——因为需要一个洗衣机,但有了洗衣机,水龙头就总滴水。他走回去,穿过房子,锁上他们卧室的门。他检查闹钟,确定闹钟上好了。他爬上床,抵着邦妮的身子躺好。他的腿压在她的腿上,就这样,他终于睡着了。

    三个人睡着了,做着梦。房子外面,月亮变得很大,穿过天空,直到它到了海面上,又变小、变得苍白了。在梦里,有人递给索尔一杯威士忌,但正当他有些勉强地要接过来时,他醒了,满身大汗,心狂跳着。

    索尔梦到他在换卡车轮胎,他的两个臂膀都能用得上。

    邦妮梦见她带着两个——不,三个——孩子去公园。她甚至为孩子们取了名字。就在去公园以前,她给他们取了名字。米里森、狄俄妮和兰第。兰第总是想要甩开她的手,自己一个人走。

    不久,太阳从地平线上升起来,鸟儿们互相鸣唤。小清河冲出山谷,在高速公路的桥梁下奔腾,又冲出一百多码,流过黄沙和岩石,注入大海。一只鹰从峡谷中飞出来,飞过桥梁,在海滩上来来回回地滑翔。一只狗叫着。

    就在这时,索尔的闹钟响了。

    那天早上,梅耶呆在他的房间里,直到他听见他们离开。然后他走出去,冲了杯速溶咖啡。他打开冰箱,看到有一层格子为他空了出来。有一个纸条贴在上面:梅耶先生的格子。

    然后他步行一英里,走到他昨天晚上看到的一家卖杂货的小服务站。他买了牛奶、奶酪、面包和番茄。那天下午,在他们回家之前,他把付房租的钞票放在桌子上,回到自己的房间。那天晚上,在睡觉之前,他打开笔记本,在一页白纸上写下:无事。

    他根据他们的作息时间来调整自己的起居。早晨,他呆在房间里,直到他听见索尔在厨房里煮咖啡,准备早餐。接着,他听到索尔叫邦妮起床,他们吃早餐,两个人都不怎么说话。然后索尔走到车库里,启动卡车,把车倒到路上,开走了。过一会儿,邦妮的班车在门口停住,司机按响喇叭,邦妮每次都喊一声,我就来。

    直到那时,梅耶才会走到厨房里,接水煮咖啡,吃一碗麦片粥。但他没什么胃口。麦片和咖啡就够他撑大半天了,到了下午,在他们回家之前,他再吃点别的什么,比如三明治。然后在整个晚上剩下的时间里,当他们在厨房活动、或在客厅里看电视时,他就不再去厨房了。他不想和任何人交谈。

    她下班回家之后的第一件事,总是先到厨房里找点心吃。然后她就打开电视,等着索尔回家,然后她起身给他们两人弄吃的。他们有时在电话上跟朋友聊天,有时坐在外面院子里车库和梅耶的卧室窗户之间,一边聊白天的经历,一边喝冰茶,直到该进屋看电视的时候。有一次他听到邦妮在电话上跟一个人说,她怎么能指望我在自己已经胖得不成样子的时候还能去关心爱尔维斯?普莱斯利的体重?

    他们说,他们随时都欢迎他到客厅里来和他们一起看电视。他向他们道谢,然后说,不,看电视对他的眼睛不好。

    他们对他很好奇。特别是邦妮,有一天她回来早了,在厨房里撞见他,她问他有没有结婚,有没有孩子。梅耶点点头。邦妮看着他,等着他继续,但他不再开口。

    索尔也很好奇。你是做什么的?他想要知道。我就是好奇。这是个小地方,我有很多熟人。我自己在厂子里给木头贴标签,一只手就能干的活。但有时候会有空缺的职位。我或许能说得上话。你平常做的都是什么工作?

    你弹什么乐器吗?邦妮问。索尔有一把吉他,她说。

    我不会弹吉他,索尔说,我希望我会。

    梅耶呆在自己的房间里,给他的妻子写一封信。这是一封很长的信,他觉得也是一封很重要的信。没准是他这辈子写的最重要的一封信。在信里,他试图告诉他的妻子,他为发生的一切事情感到抱歉,他希望有一天她会原谅他。如果需要的话,我愿意跪倒在地,祈求你的原谅。

    索尔和邦妮离开家以后,他坐在客厅里,把脚翘在茶几上,一边看头天晚上的报纸,一边喝速溶咖啡。他的手时不时会发抖,在空房间里听得到报纸沙沙作响。电话铃经常响起,但他从来不去接。不会是找他的,因为没人知道他在这里。

    透过屋后他房间里的窗子,他的目光沿着山谷一直看上去,能望见层层叠叠的山峰。虽然现在是八月,山顶上却是白雪皑皑。山底下,密林覆盖着山坡和两侧的山谷。河水沿峡谷奔腾,浪花飞溅,流过岩石和花岗岩的堤坝,直到山谷口突然挣脱了河岸的束缚,又好像已经筋疲力尽似的,流速缓了下来,然后又再次聚起力气,冲向大海。当索尔和邦妮不在的时候,梅耶经常坐在屋后草地上晒太阳,他顺着山谷一直看到山巅。有一次,他看到一只鹰俯冲下山谷,还有一次,他看到一只鹿沿河岸走着。

    一天下午,当他就像这样坐在外面时,一辆装着满满一车木头的平板大卡车停到房子前的路上。

    你就是索尔的房客吧。司机从卡车窗户里探出头来对他说。

    梅耶点点头。

    索尔让我把这些木头卸在后院里,然后他自己会处理。

    我走到边上去,别碍你的路。梅耶说。他提起椅子,走到房后的台阶上,他从那里看着司机把车倒进草地上,然后在驾驶室里按了一个什么键钮,车的后板开始抬高。很快,一堆六英尺长的木头开始从车后板上滚下来,在地上堆积起来。后板升得更高了,所有的木头随着轰的一声巨响,滚落到草地上。

    司机又按了一下操作杆,卡车后板落回到原来的位置。然后他发动引擎,按了声喇叭,开走了。

    那天晚上,梅耶问索尔,你打算怎么处置那些木头?索尔正在炉子前煎胡瓜鱼,梅耶突然走进厨房,把他吓了一跳。邦妮正在洗澡。梅耶听见水的声音。

    喔,要是我在九月份以前有时间的话,我打算把它锯开,整整齐齐地码好。我希望在雨季开始之前把活干完。

    没准我能帮你把这活干了,梅耶说。

    你以前锯过木头吗?索尔说。他已经把煎锅从炉子上拿开,用一张纸毛巾擦左手的手指。我不能付给你钱。这是我自己本来要干的活。只要我有一个空闲的周末就能干好了。

    我来干,梅耶说。我正好锻炼锻炼。

    你知道怎么用电锯吗?会用斧头和锤子吗?

    你可以教我,梅耶说。我学得很快。

    索尔把那锅鱼放回到炉子上。他说,好,晚饭后我教你,你吃饭了吗?跟我们一起吃吧。

    我已经吃过了,梅耶说。

    索尔点点头。让我把这些东西端上桌,等我们吃过晚饭,我就来教你。

    我到后院去,梅耶说。

    索尔没再说什么。他自顾自地点着头,好像正在琢磨什么别的事儿。

    梅耶拿了一把折叠椅,坐下来,看着那堆木头。然后他抬起头,顺着山谷看到峰顶。照在白雪上的阳光暗下去。差不多是晚上了。山峰耸入云霄,雾气似乎从山顶落下来。他能听见河水冲刷过灌木,从峡谷中流下来。

    我听见你在说话,梅耶听到邦妮在厨房里对索尔说。

    是房客,索尔说。他问我他能不能把后面那堆木头锯了。

    他想要多少钱?邦妮问。你有没有告诉他,我们可付不起多少钱?

    我告诉他我们没钱付给他。他想白干。反正他是这样说的。

    白干?她有一会儿没说话。然后梅耶听到她说,我猜他也没别的事可干。

    后来,索尔走出来,说,我想我们现在可以开始了,如果你还想干的话。

    梅耶从椅子上起身,跟着索尔走到车库里。索尔拿出两个锯木架,把它们在草地上支好。然后他拿来一把电锯。太阳已经落到镇子的高度。还有半小时天就要黑了。梅耶放下衬衫袖子,把袖口的纽扣扣好。索尔干活的时候,什么话也不说。当他把一根六英尺长的木头扛起来放到锯木架上时,他嗨呦了一声。然后他开始用电锯,沉稳地工作。锯末四处飞扬。最后他停下来,后退一步。

    就这样干,他说。

    梅耶拿起锯,把刀锋对准索尔锯开的口子,开始锯起来。他感到了一种节奏,他就跟着节奏锯。他不断用力,身子压到锯上。过了一会儿,他把木头锯开了,木头裂成两半,掉到地上。

    就这么干,索尔说。你能干得了,他说。他拣起这两块木头,把它们搬走,放在车库边上。

    时不时的——不是每锯完一根木头,也许锯到第五或第六根木头的时候——你就用斧头把它们从中间再一劈两半。你不用把它们劈成细柴,以后我会自己干。就是每当锯到第五或第六根木头时,把它们一劈两半。我来做给你看。他把木头立起来,斧头一挥,把木头劈成了两半。现在你来做一次,他说。

    梅耶把木头立在地上,就像索尔做的那样,用力把斧头一抡,劈开了木头。

    很好,索尔说。他把木头放到车库边上。把它们码到这样高,以后你自己就这样码。等活全干完以后,我会铺上一张塑料布。不过你知道,你用不着干这个。

    我可以干,梅耶说。我想干,不然我就不会要求做这事了。

    索尔耸了耸肩膀。他转身回到屋子里去。邦妮站在门廊里,看着他们,索尔站到她身边,用胳膊搂着邦妮。他们两个人一起看着梅耶。

    梅耶拾起锯,看着他们。他突然感到高兴,笑起来。索尔和邦妮起初有些吃惊。索尔也对他笑笑,然后邦妮也笑。然后他们回到屋子里去了。

    梅耶把另一根木头放到锯木架上,干起活来,直到满头大汗。他感到凉飕飕的,太阳完全落山了。门廊上的灯亮起来。梅耶继续工作,直到锯完手头的这根木头。他把两块木头搬到车库那儿,然后进了屋,在他的浴室里洗澡。然后他在自己房间的桌子前坐下来,在笔记本里写道:今天晚上我的衬衫袖子里有锯末。是一种香甜的气味。

    那天晚上,梅耶很久都没睡着。有一会儿,他从床上爬起来,透过窗子望着后院里的那堆木头,接着,他顺着峡谷一直望到群山。月亮在云层中时隐时现,但他能看到峰顶和白雪。当他把窗子推上去时,香甜、凉爽的夜风扑面而来。在远处,他听到河水沿着山谷奔流下来。

    第二天早晨,他差点等不及他们离开房子。然后他走出去开始工作。在后门的台阶上,他看到一付手套,他想一定是索尔留给他的。他锯木头,劈柴火,直到太阳正晒到头顶。于是他走进屋子去,吃三明治,喝牛奶。然后他又走出来,继续工作。他的肩膀疼痛,手指也有些发酸,虽然戴着手套,还是有些木屑扎进肉里,水泡也磨出来了。但他继续干着。他决心在日落以前把木头锯完、劈开、码好,这样做对于他是一件生死攸关的事。我必须干完这件事,他想着,要不然……他停下来,用袖子擦了擦脸上的汗水。

    那天晚上,到索尔和邦妮下班回家的时候——像往常一样,邦妮先回来,然后是索尔——梅耶已经基本干完活了。在两个锯木架之间聚起了厚厚的一堆锯末,除了两三根木头之外,所有的木头都已经码好堆在车库旁边。索尔和邦妮不吭声地站在走廊里。梅耶抬起头,看了他们一会儿。他点了点头。索尔也向他点点头。邦妮就那么站着,嘴里发出呼哧呼哧的喘气声。梅耶继续干活。

    索尔和邦妮回到屋里去准备晚饭。后来,像前一天晚上那样,索尔打开门廊上的灯。就在太阳落山、月亮爬上山巅的时候,梅耶劈完了最后一块木头,把它们聚在一起,搬到车库那边。他把锯木架、锯、斧头、楔子、锤子一一放回去。然后他走进屋子。

    索尔和邦妮坐在桌子前,但他们还没有开始吃饭。

    你坐下来和我们一起吃吧,索尔说。

    坐吧,邦妮说。

    我还不饿,梅耶说。

    索尔不再说什么。他点点头。邦妮等了一下,伸手去取盘子。

    我敢说你全干完了,索尔说。

    梅耶说,我明天把锯末打扫干净。

    索尔把叉子在盘子上来回划着,好像是在说,不必了。

    我过一两天就走,梅耶说。

    我想到你会这样,索尔说。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但当你搬进来的时候我就想到你不会在这儿一直住下去。

    房租不能退还的,邦妮说。

    嗨,邦妮,索尔说。

    没问题,梅耶说。

    不行,这不行,索尔说。

    这样挺好,梅耶说。他打开浴室的门,走了进去,关上房门。当他往水池里放水的时候,听到他们在外面说话,但他听不清他们在说什么。

    他洗了澡,洗了头,穿上干净衣服。他看着房间里自己的东西,一周前他刚把这些东西从手提箱里拿出来,他估摸到走的时候要不了十分钟就能收拾好。他听见在屋子另一头有人打开了电视机。他走到窗前,把窗子推上去,又一次看着洒满月光的群山。现在没有云,只有月亮,还有白雪覆盖的山巅。他看着黑暗中那堆锯末,车库门洞里那些码好的木头。他听了一会儿河水的声音。然后他走到桌前,坐下来,打开笔记本,开始写。

    我在的这个地方宛若异国他乡。让我想到以前读到过、但从没去过的地方。在我的窗外,我能听到河水的声音,在屋子后面的山谷里有一片森林,有悬崖,和覆盖着白雪的山峰。今天我看到一只野鹰,一只鹿,我劈了一大堆木头。

    然后他放下笔,两手支着脑袋。他迅速地站起来,脱了衣服,关灯。他上床的时候,就让窗户敞开着。像这样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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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柴火》的一篇评论
2008-05-22
    又一次认真地读了遍卡佛的《柴火》。读完后,我坐在那儿想了会,想着为什么卡佛能够成为一个好的小说家呢。答案我认为在这篇《柴火》里有提示。最后三段:



   “他洗了澡,洗了头,穿上干净的衣服。他看着房间里自己的东西,一周前他刚把这些东西从手提箱里拿出来,他估摸到走的时候要不了十分钟就能收拾好。他听见在屋子另一头有人打开了电视机。他走到窗前,把窗子推上去,又一次看到洒满月光的群山。现在没有云,只有月亮,还有白雪覆盖的山巅。他看着黑暗中那堆锯末,车库门洞里那些码好的木头。他听了一会儿河水的声音。然后他走到桌前,坐下来,打开笔记本,开始写。

   “我在这个地方宛若异乡。让我想到以前读到过、但从没去过的地方。在我的窗外,我能听到河水的声音,在屋子后面的山谷里有一片森林,有悬崖,和覆盖着白雪的山峰。今天我看到一只野鹰,一只鹿,我劈了一大堆的木头。

   “然后他放下笔,两手支着脑袋。他迅速的站起来,脱了衣服,关灯。他上床的时候,就让窗户敞开着。像这样挺好。”



    这是一付什么样的镜头呢?这个“他”做什么在文字里一丝不苟,但却没有一个字透露“他”在想什么,但读完之后,我们能够体会到他的那种孤寂甚至带点凄凉的心情。在这篇小说中,河水的声音,白雪覆盖的山峰,月光,是解读小说的一个线索,另一个线索则是梅耶“听”索尔和邦妮的谈话,在前面,数次都写梅耶很清楚地听见他们在交谈什么,但当他做完了那件“对于他是一件性命攸关的事”即劈柴火后,他走进浴室的门,却只是“听到他们在外面说话,但他听不清他们在说什么。”他已经无需听清楚了,他要走了,这里的一切都与他无关了,过去的听,是源于他那“宛若异乡”的孤寂,才会如此地渴望知道别人夫妻间在说些什么,前面一开始就告诉我们,他的妻子离开了他。

    这是写一个男人在孤独中的故事,这两条线索恰恰是最重要的,全文没有一个关于孤独的字眼,却通篇弥漫着那股淡淡的感伤。其实如果认真读的话,我们会发现,另外一条线索是在文中出现了四次的笔记本。让我们看看都是些什么内容吧:第一次的是“万物从无有开始”,第二次是“无事”,第三次是“今天晚上我的衬衫袖子里有锯末。是一种香甜的味道”,第四次就是上面引用的。如果说第一二次看不出什么的话,那么,第三四次则说明了一个作家应该关心什么。我们应该看到,写这样的文字与其说是梅耶,倒不如说是卡佛本人,他随意写下的,那样的不动声色却又那样的迷人。同时,我们也会看到一个真正的作家他关心的对象的独特在哪里。在那“香甜的味道”中。
赵连国 - 2012/12/13 20:36:31
哈里之死

小二 译



    马萨特兰,墨西哥——三个月后。


      哈里死后,一切都和从前不同了。比如——来这里。短短三个月前,谁曾想到过,我会来墨西哥的这么个地方,而可怜的哈里却死了?埋掉了?哈里!死了,埋掉了——但没有被忘掉。
      得到消息的那天,我没能去上班。我实在是受了太大的刺激。扳金工杰克?伯杰——我们在弗兰克汽车专修店的同事——早晨六点半给我来的电话,当时我正享用着早餐前的一根烟和一杯咖啡。
    “哈里死了,”他上来就这么一句,就像丢了颗炸弹。“打开你的收音机,”他说。“打开你的电视。”
      警察问了杰克一堆有关哈里的问题后,刚离开他家。他们让他立刻去辨认尸体。杰克说他们可能接下来会来我这儿。他们为什么先去杰克那儿对我来说至今还是个谜,他和哈里之间没你们想象的那么近乎,起码不像我和哈里这么哥们。
      我无法确信这个消息,但既然杰克来了电话,那肯定是真的了。我感到自己像被电击中了一样,把早餐忘得一干二净。我从一个台换到另一个台,直到把报导的事情都弄清楚了。我肯定花了一个小时左右来听收音机,想着哈里和收音机里说的东西,我变得愈加烦躁。会有很多的糟人不会因哈里死了而难过的,实际上,反而会因此而高兴。他老婆就是其中一个,尽管她住在圣地亚哥,已有两、三年没和哈里见面了。她会高兴的。根据哈里说的那些事,她是这样的人。她拒绝了他为了另一个女人提出的离婚要求。没门,不离婚。她现在不用再为此担心了。不,她不会为哈里的死难过的。但小朱迪思,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我打电话请完假后离开了家。弗兰克没说什么,他说他能够理解。他的心情也一样,他说,但店门还得开着。哈里要是活着的话肯定也会这么做的,他说。弗兰克?克罗威,他是个集雇主和工头于一身的人,是我遇到过的最好的老板。
      我上了车,朝“红狐”那个方向开去,那里是哈里和我,还有吉恩?史密斯、洛德?威廉姆斯、奈德?克拉克,以及我们这伙里的其他几个家伙晚上下班后常去的地方。那会儿是早上八点半,交通很拥挤,我不得不集中精力开车。但我还是情不自禁,不时地想到可怜的哈里。
     哈里是个聪明圆滑的家伙。也就是说他总能弄出点花样来。和哈里待在一起从不会感到乏味。他对女人有一套,如果你知道我的意思的话,生活奢侈,从来不缺钱花。他也很精明,不管什么样的事情,他最终都能处理得漂漂亮亮。就拿他开的那辆“美洲虎”来说吧,几乎是全新的,两万块的车,曾在101号公路的一次大撞车中给撞坏了。哈里没花几个钱就把它从保险公司买了下来,自己动手把它修得跟新的一样。哈里就是个这样的家伙。再有就是这条三十二英尺长、克里斯船舶厂造的游艇,那是哈里在洛杉矶的叔叔遗留给他的。哈里一个月前才得到这条船。他几周前去那儿看了看,开着它出去兜了一小圈。但有个问题,从法律上讲这条船哈里老婆也有份。为防止她听到风声后染指。实际上,他根本还没见着这条船呢,哈里已经找好律师, 作了安排,把船和船上的大小一切都过到了小朱迪思的名下。他俩一直计划着在哈里八月休假时开着它出去转一圈。哈里哪儿都去过,我也许该补充一句。他当兵时在欧洲呆过,去过那里所有的首都和大的旅游城市。有人向戴高乐将军开枪时,他就正在人群中站着呢。他是见过大世面的,哈里什么都见过。现在他死了。
    “红狐”开业早,里面只有一个顾客。他坐在吧台的另一端,是个我不认识的家伙。吉米,这儿的酒保,让电视开着,在我进来时冲我点了点头。他的眼睛红红的,看见吉米这个样子,我彻底相信哈里真的是死了。露西尔?鲍尔和戴西?阿纳兹演的电视剧【注一】刚开始,吉米拿了根长棍子捅了下电视的旋钮,换了一个台,但现在电视里没有和哈里有关的东西。
    “真不敢相信,”吉米说,摇着他的头,“怎么会是哈里。”
    “我也这么想,吉米,”我说,“怎么会是哈里。”
      吉米给我和他倒了两杯纯的,眼都不眨就把他那杯一口干了。“我心里难受的,就像哈里是我的亲兄弟一样。没比这更让我难受的了。”他又摇了摇头,盯着他的杯子看了好一会。他已经喝得快不行了。
    “我们最好再来一杯,”他说。
    “这次给我的加点水,”我说。
      那天早上,不时的有几个家伙――哈里的朋友――晃进来。有一次我看见吉米拿出条手帕来擤鼻涕。坐在吧台另一端的那个家伙――那个陌生人,去了自动投币点唱机跟前,像是要放点什么歌。但吉米走过去,一把就把电插头给拔了下来,并恶狠狠地看着他,直到他走开。我们谁都没话说。又能说些什么呢?我们都还麻木着呢。最终,吉米拿出个装雪茄的空盒子,放在吧台上。他说我们最好筹点花圈钱。我们都往里面放了一、两块钱作为启动资金。吉米拿了支油彩笔,在盒子上写上“哈里基金”。.
      迈克?德马雷斯特进来后,在我旁边的一张凳子上坐了下来。他是T-N-T俱乐部的酒保。“天哪!”他说。“我是在收音机里听到的。我老婆正在穿着打扮,准备去上班呢。她叫醒我说,‘是你认识的那个哈里吗?’当然他妈的是了。吉米,给我来杯双份的,再来杯啤酒漱漱口。”
      过了一会儿他又说,“小朱迪思怎么能承受这个!有谁见到过小朱迪思?” 我看出来他在用眼角瞄我。我没什么好跟他说的。吉米说,“她早上往这打过电话,听上去非常的歇斯底里,可怜的孩子。”
又喝了一、两杯后,迈克冲我转过身来,说,“你会去向遗体告别吗?”
     回答前我停顿了片刻。“没这个心情,我怀疑我会去。”
    迈克点点头,似乎能够理解。但过了一会儿,我发现他正透过吧台后面的镜子在观察我。如果你还没猜出来的话,我不妨在这把话说白了——我不喜欢迈克?德马雷斯特。我从来就没喜欢过他。哈里也讨厌他。我们说过这回事。但事情总是这样——好人反遭报应,而其他人却什么事都没有。
      这时候我注意到我的掌心变得湿冷湿冷的,心里也像揣了块铅似的。同时还感到太阳穴那儿的血管突突地跳着。有一阵我觉得自己眼看着就要昏过去了。我从凳子上哧溜到地下,冲迈克点了点头,说了声,“看开点吧,吉米。”
     “嗯,你也一样,”他说。
      到了外面,我靠着墙呆了片刻,定了定神。我想起来我连一点早饭都没吃。焦虑和沮丧,加上刚才喝的那些酒,难怪我的头直打转呢。但我什么都不想吃,我连一口都吃不下。街对面珠宝店橱窗里的钟指着十一点差十分。发生了这么多的事情,让人觉得已经是下午很晚的时候了。
      就在那时我见到了小朱迪思。她从拐角处慢慢走来,肩膀耷拉着,脸上一副痛苦的表情。真是个让人伤心的场面。她手里拿着一大卷手纸巾。她停顿了一下,擤了下鼻子。
    “朱迪思,”我说。
      她叫了一声,声音像颗子弹一样穿过我的心房。我们就在人行道上抱成了一团。
      我说,“朱迪思,我真的很难过。我能做点什么?我情愿给出我的右胳膊,你知道的。”
      她点点头,什么都说不出来。我们就站在那儿,搓揉和拍打着对方。我试图安慰她,想到什么说什么,我俩都在吸鼻子。她松开我,用茫然的目光看了我一下,又伸开胳膊抱住了我。
     “我无法,我无法相信,没别的,”她说。“我就是不能。”她用一只手不停地捏我,另一只手拍着我的后背。
     “这是真的,朱迪思,”我说。“已经上了广播和电视了,今晚就会上所有的报纸。”
     “不可能,不可能,”她说,使劲地捏我。
      我又开始觉得头昏脑胀。我能感到头顶上火辣辣的太阳。她还抱着我。我往外移了移,正好让我俩不得不分开来。但我的手臂还搂着她的腰,好给她点支撑。
    “我们下个月就要出门,”她说。“昨晚我们坐在红狐做计划,花了三、四个小时。”
    “朱迪思,”我说,“我们找个地方喝杯酒或咖啡吧。”
    “我们进去吧,”她说。
    “不,换个地方吧,”我说。“我们可以待会儿再回来。”
    “我觉得我吃点东西可能会好点,”她说。
    “这个主意不错,”我说,“我可以吃一点。”


      接下来的三天过得是晕晕乎乎的,我每天照常上班,但少了哈里,这里成了个令人沮丧的地方。下班后我常去找小朱迪思。晚上我陪她坐着,努力不让她在此事造成的过多不愉快上滞留。我还带着她四处跑,去做一些她不得不做的事情。陪她去了两次殡仪馆。她第一次去时昏倒了。我自己不想进去。我想记住可怜的哈里过去的样子。
      葬礼前一天,店里所有的人凑了三十八块钱来买葬礼用的花篮。因为我和哈里关系一直很近,大家派我去挑选花篮。我记得离我住处不远就有个花店。我开车回家,弄了点中饭,就开车去了霍华德花店。它在这个购物中心,和药店、剃头店、银行和一个旅行社在一边。我停了车,还没走两步,就被旅行社橱窗里这幅巨大的海报吸引住了。我走到橱窗跟前并在那儿站了一会。墨西哥。一面巨大的石壁像太阳一样,咧开嘴笑着,俯视着漂满看上去像白色餐巾纸的帆船的蓝色大海。沙滩上,穿着比基尼泳装的女人要么戴着墨镜躺着晒太阳,要么在打羽毛球。我把橱窗里所有的海报都看了一遍,包括德国和快乐的英格兰田园生活,但我总是回到那张有咧嘴笑着的太阳、沙滩、女人和小船的海报。最后,我对着窗户上的映像梳了梳头,挺直肩膀,走进了花店。
      第二天早上,弗兰克?克罗威打着领带,穿着休闲裤和白衬衫来上班。他说谁要是想去和哈里的遗体告别,他一点问题都没有。大多数的人都回家换衣服,去参加葬礼,然后把下午剩下的时间归了自己。吉米在“红狐”设了个小小的自助餐来纪念哈里。有各种蘸酱,土豆片和三明治。我没去参加葬礼,但傍晚时顺道在“红狐”停留了一下。小朱迪思在那里,那当然。她穿戴得很正式,像是得了弹震症似的在那儿走来走去。迈克?德马雷斯特也在那里,我看见他不时地瞟她一眼。她嘴里说着哈里,从一个人的身边走到另一个人的身边,说些这样的话,“哈里一直很器重你的,葛斯。”或者是“哈里也会希望如此的。”或者是“哈里肯定最喜欢那个,哈里就是这样的人。”有两、三个家伙拥抱着她,用手轻轻拍着她的屁股,还没完没了,弄得我差点让他们滚蛋。几个老酒鬼晃进来。这些哈里从来没拿正眼瞧过,一辈子也没和他们说上几句话的家伙,一边说着这真是个悲剧呀,一边往肚子里灌着啤酒塞着三明治。小朱迪思和我一直呆到七点左右,人都走空了。然后我把她带回了家。
      现在你们也许已把剩下的故事猜得差不多了。哈里死后,我和小朱迪思开始做上了伴。我们几乎每晚都去看电影,完了就去酒吧或她住的地方。我们只去过红狐一次,然后就决定不再去那儿,而去一些新的地方——那些哈里和她从来没去过的地方。葬礼后不久的一个周六,我俩去金门墓地,想给哈里的坟墓放盆花。但他的墓碑还没立好,我们四处找了一个小时,也没找到这该死的坟墓。小朱迪思从一个坟墓跑到另一个坟墓,嘴里喊着“在这!在这!”但找到的总是别人的坟墓。我们终于离开那里,俩人都觉得很沮丧。
      八月我们开车去洛杉矶看那条游船。它简直就是件工艺品。哈里的叔叔生前把它保养得非常好,照看船的墨西哥男孩托马斯说,乘着它走遍世界你都不用担心。我和小朱迪斯看着它,又互相看了一眼。一般来说,事情的结果比你预料的还要好是极少的。往往是和你料想的相反。但在这条船上——它却大大超出了我们的梦想。在回圣?弗朗西斯科的路上,我们决定下个月开着它出去转一小圈。我们把旅行时间定在九月,就在劳动节那个周末之前。
     我说了,自从哈里死后,很多事情都变了。现在就连小朱迪思也没了,她离开的方式很惨,我至今还在为此疑惑。那件事发生在巴佳海岸附近。小朱迪思,她一点泳都不会游,失踪了。我们估计她是在夜里从船上掉下去的。那么晚了她在甲板上干什么,或什么使得她掉下船的,我和托马斯都不知道。我们只知道她第二天早上就不见了,我们什么都没看见,没听见她的叫喊声。她就这么消失了。这都是实话,帮帮我吧,这是几天后我们在瓜伊马斯进港后对警察说的话。我妻子,我对他们说——因为很侥幸,我们在离开圣?弗朗西斯科时刚结了婚。那本该是我们的蜜月旅行呵。
      我说过哈里死后事情有了变化。此时此刻我人在马萨特兰,托马斯正带我观赏一些当地风景。在美国时你从未觉得这些东西会存在。我们的下一站是曼萨尼约,托马斯的家乡。然后是阿卡普尔科【注二】。我们打算不停地走下去,直到把钱花光了,然后停下来,工作一小会儿,再出发。这让我想到我现在做的正是哈里一直想做的事。但现在有谁能来讲述这个呢?
      有时候我觉得我生来就是要做个漂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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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一】 这里说的是美国著名的喜剧连续剧《我爱露西》(《I  Love Lucy》)。
【注二】 这里提到的几个地名都是墨西哥著名的海边旅游胜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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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里之死》是一部卡佛精心制作的小说,除了卡佛特有的那种看似平淡,藏而不露的叙述外,卡佛在这部小说里用了许多技巧,这与他在《论写作》中所强调的“别耍花招”有违。这大概是它最终没能入选他自选集的原因之一吧。从分类上说,它有点像凶杀悬念小说。但与通常的悬念小说不同,卡佛只在小说里突出了谋杀的动机,而对杀人过程只字未提。在这部小说中,卡佛把“空缺”和“省略”的手法用到了极致,使得小说有了两种完全不相关的解读。除了把它看成一部凶杀悬念小说,也可以看成是“我”因好朋友突然去世而引发的伤感。这让我想到中国作家格非的小说《青黄》,人们对一件事情的所谓了解,有时是和事情的真实情况无关,甚至相反。这也许是卡佛写这部小说的用意之一。

    小说的叙事者在对事件的描述过程中——他开始时的焦躁不安,急于证实哈里确实是死了,别人对他的怀疑,和小朱迪思的关系,对墨西哥海边的向往等等——逐步把读者引向凶手,也就是叙事者本人。这是与一般读者的阅读习惯向违背的。这种叙事者与故事中的“我”的相异,使小说具有了现代性。

    另外,由于小说中最主要的线索和情节被省略了,使小说产生了“多意性”(这个词是我自己编出来的,我只是个业余的评论家:)),不同的读者可以得出不同的结论。比如,谁是小朱迪思?她和哈里是什么关系?一方面,她像是哈里的女儿,因为她继承了哈里叔叔的游艇。另一方面,她和哈里常去酒吧,以及哈里死后她在酒吧说的话,又有点像是哈里的情人。她是不是“我”的同谋?先被“我”利用再抛弃?托马斯是不是“我”的同谋?等等。

    叙事者在小说前半部分反复强调哈里的精明,是为了在后面凸显自己的“道高一丈”。直到小说的最后一部分,“我”才露出一丝得意。“这让我想到我现在做的正是哈里一直想做的事。但现在有谁能来讲述这个呢?”小说最后一段“有时候我觉得我生来就是要做个漂泊者。”的英文原文是“Sometimes I think I was born to be a rover.”。其中的“rover”在英文里是个多意词,有“漂泊者”和“海盗”两个意思。卡佛这个词在这里用得非常巧妙,可惜我找不到个对应的中文来表达。如用“海盗”就太明显了,一下就把意思固定住了,与该文隐晦的文风相异。译成“漂泊者”至少给读者留了一点想象空间。
赵连国 - 2012/12/14 10:17:55
主 意
小二 译
 

  
  晚饭后,我已在厨房桌旁黑着灯坐了一个小时,监视着外面。今晚他要干这件事的话,现在是时候了,甚至都晚了点。我已有三天没见着他了。但今晚卧室的窗帘开着,里面灯火通明。
  直觉告诉我今晚有戏。
  然后我就看见了他。他打开纱门,从房子后面的平台上走了出来,穿着体恤衫和既像百慕大短裤又有点像游泳裤的东西。他向四周张望了一下,就从平台上跳进了阴影,并沿着房子的一侧往前走。他走得很快。如果不是一直盯着的话,我根本就发现不了他。他在亮着灯的窗前停下来,向里张望。
  “弗恩,”我喊道。“弗恩,快一点!他出来了。你最好快点!”
  弗恩在客厅里读报纸,电视开着。我听见他扔下了报纸。
  “别让他看见你!”弗恩说。“别在离窗子太近的地方站起来!”
  弗恩总是这么说:别在太近的地方站起来。我觉得,弗恩对偷看这件事有点难为情。但我知道他乐于此事。他自己也承认。
  “灯关着他看不见我们。”我总是这样回答。这件事已经持续了有三个月。准确点说,是从九月三号开始的。起码,那是我第一次看见他在那儿。我不知道在此之前已进行了多久。
  那天晚上我差一点就给警察打电话,直到认出了是谁在那里。幸亏弗恩对我作了解释。尽管那样,我还是花了点时间来弄懂这件事。但从那晚起我就开始监视他,我可以告诉你他平均每两到三晚就出来一次,有时更频繁。我见过他下雨天也待在那儿。实际上,如果下雨的话,我打赌你肯定能见到他。但今晚天晴有风,还有月亮。
   我们跪在窗子后面,弗恩清了清嗓子。
   “你看他,”弗恩说。弗恩在吸烟,需要时他就把烟灰弹在手掌里。他吸的时候把烟从窗户前移开。弗恩总是在吸烟,没有一样东西能阻止他。他睡觉时烟灰缸就放在离头不到三寸的地方。我半夜醒来,他跟着醒过来,吸烟。
  “天晓得,”弗恩说。
  “她有什么其他女人没有的东西?”过了一会儿,我对弗恩说道。我们盘腿坐在地上,只把头露出窗台,看着这个站在自己卧室窗外向里张望的男人
   “就那么回事”弗恩说。他在我耳朵跟前清了清嗓子。
   我们不停地注视着。
  我现在能隐约地看出来窗帘后面有个人。肯定是她在脱衣服。但我看不清细节。我睁大眼睛。弗恩戴着他的老花镜,所以他看得比我清楚。突然,窗帘被拉开了,那个女人把后背转向窗户。
  “她现在想干嘛?”我说,心里其实很清楚。
  “天晓得,”弗恩说。
  “她在干嘛,弗恩?”我说
  “她在脱自己的衣服,”弗恩说。“你以为她在干什么?”
   稍后,卧室的灯关掉了,那个男人开始沿着墙往回走。他打开沙门,闪了进去,过了一小会儿,其它的灯也熄灭了。
  弗恩咳个不停,并在摇晃着自己的头。我打开灯。弗恩就这么跪坐在那里。稍后他站起身来,点着根烟。
  “总有一天我要告诉那个垃圾货我对她的看法,”我看着弗恩说。
  弗恩似乎笑了一下。
  “我不是开玩笑,”我说。“哪天我在市场上碰到她,我会当面对她讲。”
  “我才不会做那样的事。你这样做究竟是为了什么?”弗恩说。
  但我看得出来他不认为我是当真的。他皱着眉头,看着自己的指甲。他眯起眼睛,舌头在嘴里转了转,就像他平时想问题时那样。稍后,他的面部表情起了变化,他搔了搔下巴。“你不会做这样的事的,”他说。
  “等着瞧吧,”我说。
  “妈的,”弗恩说。
  我跟着他进了客厅。过后我们总是这样,都有点神经兮兮的。
  “你等着,”我说。
  弗恩在一个大烟灰缸里把烟按灭。他站在他的皮椅子旁,盯着电视看了一会儿。
  “从来就没什么好看的,”他说。然后他又说了些其它什么。他说,“也许他那样做是有点道理的。”弗恩又点着一枝烟。“你不懂。”
  “谁要是向我的窗户里看,”我说,“警察会找到他们头上。除非他是加里?格兰特【注一】,”我说。
  弗恩耸耸肩。“你根本就不懂,”他说。
  我肚子有点饿。我去厨房的食柜里看了看,又打开了冰箱。
  “弗恩,你要吃点什么?”我喊道。
   他没有回答。我能听见卫生间的水声。我觉得他可能要吃点什么。晚上这个时候我们总会饿的。我把面包和午餐肉放到桌子上,又打开一个汤罐头。我取出些饼干和花生酱、冷肉馍、酸黄瓜、腌橄榄和土豆片。我把东西都放在桌子上。我又想起了苹果派。
  弗恩穿着浴衣和法兰绒睡裤走出来。他的头发是湿的,耷在后脑勺上,身上一股厕所里的味道。他看着桌上放着的东西。他说,“来碗加红糖的玉米片怎么样?”他坐了下来,在他的盘子边上把报纸摊开。
  我们吃着点心。烟灰缸里堆满了橄榄核和他的烟蒂。
  吃完后,弗恩咧嘴一笑,说,“什么东西那么好闻?”
  我走到烤箱前,取出两片苹果派,上面盖着融化了的奶酪。
   “看上去真不错,”弗恩说。
  过了一小会儿,他说,“一点都吃不下了。我要去睡了。”
  “我就来,”我说。“我把桌子清理一下。”
   我是在把盘子里的东西刮到垃圾桶里时看见这些蚂蚁的。我凑近看了看。它们是从水池底部管道的下面爬出来的——源源不断地——从桶的一侧爬上来,再从另一侧爬下去。上来下去。我从一个抽屉里找出一罐喷杀剂,把垃圾桶里里外外喷了一遍,我把水池下方够得到的地方都喷到了。然后,我洗洗手,最后巡视了一遍厨房。
  弗恩睡着了。他在打呼噜。过上几个小时他就会醒过来,去上厕所,吸烟。床脚的一台小电视还开着,但画面在滚动。
   我想告诉弗恩蚂蚁的事。
  我慢慢地做着上床前的准备,调好电视画面,钻进被子。弗恩发出他睡觉时常发出的声音。
  我看了会儿电视,是场脱口秀,我不喜欢脱口秀。我又开始想那些蚂蚁。
  没多久我就在想象它们充斥了整个屋子。我琢磨着要不要把弗恩叫醒,告诉他我在做着个恶梦。但我没这样,我从床上爬起来,拿上那罐喷杀剂。我看了看水池下方,蚂蚁都不在了。我打开所有的灯,直到整座屋子都被照得亮晃晃的。
  我不停地喷洒着。
  最终我拉起厨房的窗帘,向外看了看。已经很晚了。刮着风,我听见树枝发出的劈啪声。
  “这个垃圾货,”我说。“那么个鬼主意!”
  我甚至用了些更难听的语言,那些我不能在这里复述的东西。
  
  
  【注一】 加里?格兰特(Gary Grant),1904-1986。美国著名男演员。
觉得看的不是很明白,但总归不是什么光明正大的事。揭示人心理阴暗的另一面吧。
赵连国 - 2012/12/14 10:31:08
你是医生吗?
小二 译



    听到电话铃声,他穿着睡衣拖鞋,从书房里跑了出来。十点多了,肯定是妻子打来的电话。她外出时,每晚都打电话回来(总是这么晚,在喝过几杯以后)。她是做采购的。

    “喂,亲爱的,”他说。“喂,”他又说了一遍。      

     “你是谁?”一个女人问道。  

    “哎,你是谁?”他说,“你打的是哪个号码?”
    “等一下,”女人说,“273-8063。”

    “这是我的号码,”他说,“你怎么弄到的?”  
    “我不知道。我下班回来看见的,写在一张纸条上。”这个女人说。

    “谁写的?”  
    “我不知道,”女人说,“我猜是那个看孩子的写下来的,肯定是她。”

   “嗯,我不知道她怎么弄到的,”他说,“这是我的号码,它是不公开的。你要是把它给扔了,我会很感谢你的。喂?你听得见我说的吗?”  
   “听得见。”女人说。

   “还有别的事吗?”他说,“不早了,我还有事。”他并不想显得唐突,只是有点害怕去冒这个险。他在电话旁的椅子上坐了下来,说,“我不是故意失礼,只是想说太晚了。我有点担心,你怎么碰巧就有我的号码。”他脱了拖鞋,开始按摩自己的脚,等着。  
   “我也不知道,”她说,“我告诉过你,我在张纸条子上发现它的,纸条子上其它什么都没有。明天见到安妮塔,就是那个临时看孩子的,我会问她的。我不是想来打扰你,我刚刚才看见这张便条。下班后,我就一直呆在厨房里了。”

   “没什么,”他说,“忘了这件事吧,把它扔了就行了。没事,不用担心。”他把话筒从一个耳朵移到另一个耳朵。  
   “你听上去像是个好人。”这个女人说。

   “像吗?嗯,你真客气。”他心里知道该把电话挂了,但在安静的房间里,听见人的声音,甚至包括自己的声音,都让人有种愉快的感觉。  
   “哦,像,”她说,“我听得出来。”

    他把脚放了下来。  
   “如果你不介意的话,你的名字叫什么?”她问道。

   “我叫阿诺德。”他说。  
   “大名呢?”她说。

   “阿诺德是我的名字。他说。  
   “哦,原谅我,”她说,“阿诺德是你的大名,那么尊姓呢?阿诺德?你姓什么?”

   “我真的该挂了,”他说。  
   “阿诺德,看在老天爷份上,我叫克莱拉·霍尔特,该称呼你阿诺德什么先生?”

   “阿诺德·布赖特,”他说,很快又补充了句,“克莱拉·霍尔特,很好。但我真的该挂了,霍尔特小姐,我在等一个电话。”  
   “对不起,阿诺德,我不想占用你的时间。”

   “没关系,”他说,“和你谈的很愉快。”  
   “谢谢你这么说,阿诺德。”

   “你可以等一会儿吗?”他说,“我得去找个东西。”他去书房拿了根雪茄,用书桌上的打火机慢慢点着,再摘下眼镜,对着壁炉上方的镜子照了照。当他拿起话筒时,他有点担心她已经把电话挂了。  
   “喂?”

    “喂,阿诺德,”她说。  

   “我想你大概已把电话挂了。”

   “哦,怎么会,”她说。  
   “说到你有我的号码这件事,”他说,“我觉得没什么,把它扔了就行了。”

   “我会的,阿诺德,”她说。  
   “好吧,那我该说再见了。”

   “当然,”她说,“现在就和你说再见。”  
    他听见她吸了口气。

   “我知道我在强人所难,阿诺德,你觉得我们可以找个地方见面谈谈?就几分钟?”  
   “恐怕不行,”他说。

   “就一分钟,阿诺德,我对找到你的电话号码以及随后的一些事情,有种很强的预感,阿诺德。”  
   “我是个老年人,”他说。

   “哦,你不是,”她说。  
   “真的,我老了。”

   “阿诺德,我们能找个地方见见吗?是这样的,我并没有告诉你所有的事,还有些事没对你讲,”这个女人说。  
   “你这是什么意思?”他说,“到底是什么意思?喂?”

  
    她已经把电话挂了。

  
    准备上床时,他妻子来了电话,他听得出来她有点喝多了。他们聊了一会儿,但他没有提刚才那个电话。后来,在他铺被子时,电话铃又响了起来。

  
    他拿起话筒。“喂,这是阿诺德·布赖特。”

    “对不起,阿诺德,电话给挂断了,我刚才说了,我觉得我们很有必要见一面。”

      

   第二天下午,他刚把钥匙插进锁孔,就听见一阵电话铃声。他丢下公文包,没顾得上脱外套、帽子和手套,一步跨到桌前,拿起了话筒。

   “阿诺德,很抱歉再次打扰你,”这个女人说道,“但你今晚九点到九点半左右务必来我家一趟。你能为我做这件事吗?阿诺德?”  
    听见她提到他的名字,他的心动了一下。“我不行,”他说。

   “求你了,阿诺德,”她说,“这很重要,不然我不会求你的。谢丽尔得了感冒,我现在担心会传给男孩,我今晚没法离开家。”  
   “你丈夫呢?”他等着。

   “我没有结婚,”她说,“你会来的,是吧?”  
   “我没法保证,”他说。

   “我乞求你来一趟。”她说完后,很快地给了她的地址并把电话挂了。        

   “我乞求你来一趟,”他重复了一遍,手里还拿着话筒。慢慢地,他脱掉外衣和手套,他觉得他应该小心点。去盥洗室洗脸时,他抬头看了一眼镜子,发现自己还戴着帽子。就是在这个时刻他作出了去见她的决定。他脱了帽子,摘下眼镜,用肥皂洗了洗脸,又检查了一遍手指甲。    

   “肯定是这条街?”他问司机。

   “是的,那栋房子就是,”司机说。  
   “往前开,”他说,“在这条街的头上让我下来。”

  
    他付了车费。那栋房子的阳台被高层窗户里漏出来的光照亮着。可以看见阳台上的花盆,和零散放置着的一些室外家具。当他向大门走去时,一个穿着汗衫的大汉站在其中的一个阳台上,身子靠着栏杆,盯着他看。

    他按了一下写着‘克·霍尔特’牌子下面的按钮,蜂鸣器响了一下,他退到门口,走了进去。他慢慢地爬着楼梯,每上一级都停一下。他想起了卢森堡的一个旅馆,多年前他和他的妻子在那儿爬过的五截楼梯。他感到他的侧面一阵突然的剧痛,他在想象他的心脏,想象他的腿被折断,想象他被重重地摔到楼梯的底层。他掏出手拍,擦了擦额头,又摘下眼镜,擦了擦镜片,等着心跳慢下来。  
    他往过道尽头看了看,公寓里很安静。来到她的门前,他脱了帽子,轻轻地敲了敲门。门开了一条缝,露出一个胖胖的,穿着睡衣的小女孩。

   “你是阿诺德·布赖特?”  
   “是,我是,”他说,“你妈妈在家吗?”

   “她说让你进来,她说告诉你她去药店买咳嗽糖浆和阿斯匹林了。”  
    他把身后的门关上。“你叫什么?你妈妈告诉过我,我忘记了。”

   见小女孩不说话,他又试了试。  
   “你的名字叫什么?是叫雪莉?”

   “谢丽尔,”她说,“谢-丽-尔。”  
“是是,我想起来了。不过,你得承认,我说的很接近。”

   她坐在房间一头的一个垫子上,看着他。  
“你生病了,是吗?”他问道。

   她摇了摇头。  
“没生病?”

  “没有,”她说。  
他四下看了看。房间被一盏金色的落地台灯照亮,灯杆上面固定着一个大的烟灰盘和一个放杂志的架子。靠远处墙的一台电视开着,声音很小。一条窄的过道通向后面的房间。火炉烧着,空气中弥漫着一股药味。茶几上放着发卡和发卷,沙发上扔着件粉红色的浴袍。

  
他又看了这个孩子一眼,然后抬眼看了看厨房和厨房与阳台之间的玻璃门。门没有关严,他想起了那个穿汗衫的大汉,不由打了个冷战。

  
“妈妈走了一会儿了,”孩子说,像是突然醒了过来。

  
他往前倾了倾身子,手里拿着帽子,看着她说,“我想我还是走了吧。”

  
钥匙在锁孔里转动了一下,门打开了。一个瘦小苍白,脸上有雀斑的女子走了进来,手里抱着个纸袋子。

  
“阿诺德,见到你真高兴!”她飞快地看了他一眼,显得有点拘束。抱着纸袋子,她一边奇怪地摇着头,一边向厨房走去。孩子坐在垫子上看着他,他听见橱柜的门响了一下。他把重心从一条腿换到另一条腿上,再换回来。在他把帽子戴上又脱下的当口,她又出现了。

  
“你是医生吗?”她问道。

  
“不是,”他吃了一惊,说,“我不是。”

  
“谢丽尔病了,你瞧,我一直在外面买东西。你为什么不让这位先生把外套脱了?”她转过身来问孩子。“请原谅她,我们不常有客人来。”

  
“我不能呆在这儿,”他说,“我真的不该来的。”

  
“请坐,”她说,“我们不能这样说话。让我先给她吃点药,然后我们再聊。”

  
“我真的该走了,”他说,“从你那天说话的口气,我以为有什么很要紧的事,我真的应该走了。”他低头看着自己的手,发现自己一直在打着微弱的手势。

  
“我先把茶水烧上,”他听见她在说,就像根本没听见他刚才说的话。“给谢丽尔吃完药,我们就可以聊了。”

  
她搂着孩子的肩膀,把她领到厨房。他看见她拿起一把调羹,又拿起个药瓶。看了眼说明后,打开盖子,倒出两格药。

  
“好宝贝,向布赖特先生道个晚安,就回你的房间。”

  
他冲孩子点了点头,跟着她进了厨房。他没有坐她示意的那把椅子,而是坐在另一把椅子上,这样他可以面对阳台、过道和小客厅。“你介意我抽根雪茄吗?”他问道。

  
“没关系,”她说,“我并不介意雪茄的味道,你抽吧。”

  
他决定还是不抽了。他把手放在膝盖上,摆出一付很严肃的表情。

  
“这件事非常神秘,”他说。“我向你保证,对我来说它太不寻常了。”

  
“我理解,阿诺德,”她说,“你想知道我是怎么得到你的号码的。”

  
“确实很想知道,”他说。

  
他们面对面地坐着,等着水开。他能听见电视的声音,他四下看了看厨房,又看了眼阳台。水开始翻泡了。

  
“你该告诉我号码的事了,”他说。

  
“对不起,阿诺德,你说什么?”她说。

  
他干咳了几声,“告诉我你怎么得到我电话号码的,”他说。

  
“我问了安妮塔,那个照看孩子的(对,我告诉过你这个)。不管怎样,她告诉我说,她在这上班时,来了个电话,是找我的,留了个回电号码,她写了下来,就是你的电话号码,就这些。”她用纸杯子在桌子上画着圈子,“对不起,我无法告诉你更多的东西了。”

  
“你的水开了,”他说。

  
她拿出调羹,牛奶和糖,把开水浇到茶袋上。

  
他往茶里加了点糖,搅了搅。“你说有件要紧的事我才来的。”

  
“哦,那个,阿诺德,”她说,转过脸去,“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那样说,不知道当时脑子里都在想些什么。”

  
“那么,没什么事?”他说。

  
“没有,我是想说是的,”她摇了摇头,“正如你所说,没什么事。”

  
“知道了,”他说,不停地搅着他的茶。“这太意外了,”他过了一会儿,几乎是自言自语地说道。“太不寻常了。”他无力地笑了笑,把茶杯放在一边,用餐巾纸擦了擦嘴唇。

  
“你不是要走吧?”她问道。

  
“我必须走了,”他说,“我得回家等一个电话。”

  
“等会儿,阿诺德。”

  
她把椅子向后一滑,站了起来。她的眼珠是淡绿色的,深陷在苍白的脸上,四周是些深黑色,起先,他还以为那是她化的妆。知道会责怪和看不起自己,他还是站了起来,笨拙地用胳膊搂住她的腰。她接受了他的吻,并飞快地闭了下眼,显得有点忐忑不安。

  
“太晚了,”他说,松开了她,有点不稳地转过身来。“和你呆得非常愉快,但我不得不走了,霍尔特太太,谢谢你的招待。”

  
“你会再来的,阿诺德,是吧?”她说。

  
他摇了摇头。

  
她跟着他走到门前,他伸出手来。他能听见电视的声音,他很确定音量被调大了。他想起了另外一个孩子――那个男孩。他在哪儿?

  
她拉过他的手,快速地把它放到自己的嘴唇上。

  
“你不可以忘记我,阿诺德。”

  “我不会的,”他说,“克莱拉,克莱拉·霍尔特。”

  “我们聊的很好,”她说,用手掸掉他外套衣领上的什么东西(一根头发,或者是一根线头)。“我很高兴你能来,我确信你还会再来。”他仔细地看着她,她却在看着他身后的某个地方,像是在努力回忆什么东西。“晚安,阿诺德。”她一说完,就把门关上了,他的外套差点被门夹住。   “真奇怪,”他一边下搂一边说。走出楼房后,他长长地出了口气。停了一会儿,回头看了眼那栋房子,他无法确定哪个阳台是她家的。穿着汗衫的大汉一直看着他,靠着栏杆的身子略微动了一下。




    他把手放在外套的口袋里,开始往回走。刚进家,就听见电话铃声。他手里捏着钥匙,静静地站在屋子的中间,直到铃声停了下来。他缓缓地把一只手放在胸前,隔着衣服感觉着自己的心跳。过了一会儿,他走进了卧室。




    就在这时刻,电话铃再次响起。这一次,他拿起了话筒。“阿诺德,这是阿诺德·布赖特,”他说。

   “阿诺德?天哪,今晚我们也太正式了!”他妻子说道,口气里满是调侃的味道。“我从九点起就不停地给你打电话。出去快活去了,阿诺德?”

    他捉摸着她的声调,没有吭声。

   “你还在吗,阿诺德?”她说,“你怎么听上去不太像你自己了?”  





译后记



这是卡佛早期作品之一,收录在他的第一部小说集《请你安静点,可以吗?》里。我觉得这是卡佛很有特点的作品之一。除了他擅长的对细节的精准描述和对话的现场感以外,还用了一种被称之为‘省略’或‘空缺’的手法。与传统的写作方法不同,故事的一些‘重要情节’给故意省略掉了。比如,那个女子到底是怎么弄到他的电话号码的,让他去一趟的目的是什么,客厅里电视的音量怎么被调大的(他一直在注意客厅,当时里面并没人),那个男孩在哪里等,都没有交待。看上去故事不太完整,但正是这种不完整,产生一种不稳定,一种张力,一种危险氛围。卡佛强调短篇小说要有一种紧张的氛围(见他的《论写作》),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在国内,格非很喜欢这种手法,比如他的《褐色鸟群》和《敌人》等,但他用得比较夸张,小说就显得有点‘先锋’和‘实验’。 细节是小说的血和肉。卡佛在这篇篇幅不长的小说里,对细节处理的非常精致。‘他’在脱帽子,摘眼睛,抽雪茄,照镜子,把电话从一个耳朵换到另一个耳朵,把脚放下来,以及他在上搂梯和和她在厨房喝茶时的一些细微动作,都对刻画人物当时的心理和大脑状态十分有用。 尽管这部小说读起来似乎有点没头绪。其实,它刻画了一个有点失意的男子(妻子混的比他好),生活有点空虚(妻子常出差,以至于‘听见人的声音,甚至包括自己的声音,都让人有种愉快的感觉’),又有点谨小慎微的男子,他和妻子的关系还可以(她出门每晚都给他打电话,而他也把等她的电话当成一件大事)。一个奇怪的电话,让他觉得有了个‘偷嘴’的机会。但他胆小,怕粘上腥味,犹犹豫豫,还耍点‘欲擒故纵’的花招。但他的这次‘外遇’什么结果也没有,他还是回到了他过去的生活。可以想象,他对生活的不满只会因这个‘奇怪的外遇’而增加。从小说的结尾处看出,夫妻间的关系会变得比过去更糟。这也是卡佛的惯用手法,在结尾处暗示将出现的更大的危机。
赵连国 - 2012/12/14 10:31:26

杰瑞、莫莉和萨姆 (试发表)
小说 译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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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阿尔看来,解决的办法只有一个。他必需背着贝蒂和孩子把狗弄走。在晚上。做这件事只能在晚上。他只要开车把苏西送到——嗯,某个地方,以后再决定什么地方吧——打开车门,把她推出去,开走。越快越好。做出决定后,他感到一阵轻松。他越来越相信,不管什么行动,有总比没有要强。
    那是个礼拜天。吃完过了点的早饭后, 他从餐桌旁起身,双手插在口袋里,站在水池边上。近来什么都不顺。就算不用操心这条烂狗,其他的事也够烦心的了。本该雇人的喷气机公司却在裁员。夏季里,遍地都是国防合同,喷气机公司却在说裁人的事。实际上已经在裁了,每天裁一点。尽管他在那儿已经是第三个年头,但一点也不比其他人安全。他和一些关键人物的关系都不错,那没错,但这年头,不管是资历还是关系,都没什么屁用。如果轮到你,就该你倒霉——没人帮得上你。他们在做裁人的准备,已经裁上了。一次裁五十到一百人。
    不管是领班管理人员,还是产线上的工人,没有一个是安全的。三个月前,就在裁人开始前不久,他听了贝蒂的话,搬到这个舒适的地方,两百块钱一个月。租赁,外带购买的权利。妈的!
    阿尔其实不想离开原来的住处。他一直觉得在那里住着蛮舒服的。谁知道搬来才两个礼拜公司就开始裁人?但这年头谁又能知道什么?比如那个吉尔,吉尔在维因斯托可做簿记员。她是个好姑娘,说她爱阿尔。她只是有点寂寞,那是她在第一天晚上告诉他的。她第一天晚上还告诉他说,她不是个随便就跟结了婚的男人鬼混的人。他大约是在三个月前遇见吉尔的,当时有关裁员的事弄得他心情沮丧,神魂不定。他是在“城市和乡村”,那个离他新住处不远的酒吧遇见她的。他们跳了一会儿舞,他开车送她回家,在她公寓门口,俩人在车里面亲热了一番。那天晚上他没有和她上楼,尽管他确信他可以这么做。第二天晚上他才和她一起上楼。
    现在他有了外遇,看在老天的份上,他不知道怎么办是好。他不想继续下去,但也不想就此罢手:暴风雨来临时,你也没必要把船上所有东西都扔到海里去。阿尔在顺水漂,他知道他在顺水漂,至于会漂到哪里他却猜不出来。但他感到自己正在失去对事情的掌控。所有事情。就在最近,在便秘了几天后,他发现自己在想年龄问题——这是个他以往把它和老年联系在一起的苦恼。再有就是头上那个小秃斑,他已在考虑换一种发型。他不知道他该拿他的生活怎么办?他想知道。
    他三十一岁。
    除了要应付这些,还有他小姨子姗蒂四个月前给孩子们(亚历克斯和玛丽)的那条杂种狗。他希望他从来就没见过这条狗,就此而言,也从来没见过姗蒂。那个臭婊子!她总要搞出些新花样,到头来总让他破费。给孩子一些玩上一两天就坏,不得不送去修理的荒唐玩意儿,一些孩子们为此争吵打斗,把对方屎都打出来的东西。老天爷!通过贝蒂,马上就花掉了他二十五块。想到那些二十五块五十块的支票,还有几个月前那张为她车子分期付款开的八十五块的支票(她车子的分期付款,看在老天的份上,在他还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容身之地的时候),想到这些,他就想杀了这条该死的狗。
    姗蒂!贝蒂、亚历克斯和玛丽!吉尔!还有苏西这条该死的狗!
    这就是阿尔。
    他总得从某个地方开始——把事情理出个头绪来。是该干点什么的时候了,该来点直截了当的。他决定从今晚开始。
    他要人不知鬼不晓地把狗骗上车,再找个借口,出门。但一想到贝蒂的那副样子他就浑身不舒服,她会垂着眼皮看他穿衣服,随后,就在他出家门前的那一刻,问他去哪儿呀,要待多久呀等等,用的是一种听之任之的口气,让他加倍地难受。他从来就不习惯说谎。此外,想到要用掉他在贝蒂那里所剩无几的信任,去为一个并非她所怀疑的事情说谎,他的气就不打一处来。这么说吧,一个浪费掉的谎话。但是他不能告诉她真相,不能说他不是去喝酒,不是去找别人玩,而是为建立家庭新次序迈出第一步,去扔掉这条该死的狗。
    他用手抹了一把脸,想驱散这些念头,让脑子清净一下。他从冰箱里取出半加仑装的冰拉克【1】,拉开铝盖。他的生活成了一团乱麻,全搅在了一起,他不知道自己能否把它们理顺。
    “该死的狗。”他大喊一声。
    “她一点都不识相!”这是阿尔对她的评价。此外,她还是个鬼鬼祟祟的家伙。只要后门没关好,等大家一离开,她就会撬开纱门跑进客厅,在地毯上撒尿。现在那块地毯上至少有半打地图形状的污迹。她最喜欢去的地方是杂物间,她会在旧衣服堆里乱翻,以至所有内衣短裤的裤裆都被她咬掉了。她还咬房子外面的天线引线,有一次,阿尔刚拐进车道,就见她躺在院子里,嘴里衔着一只他的富乐绅【2】。
    “她是个疯子”他会说,“她把我也弄疯了。我整天跟在后面紧着修都来不及。这个婊子养的,总有一天我要宰了她!”
    贝蒂对狗的容忍要好得多,会和狗相安无事很长一段时间,但她会突然发作,捏紧拳头,朝它“狗日的”、“婊子”的一通乱骂,朝孩子们尖声叫喊,让他们别把狗带进卧室,带进客厅。贝蒂对待孩子也一样。她会和他们和平相处到一定的程度,不处罚他们。但她会突然变得残酷起来,一边抽他们耳光,一边冲他们大喊:“别闹了!别闹了!我再也受不了了!”
     但是贝蒂当时是这么说的:“这是他们的第一条狗。你肯定记得你是多么喜欢你的第一条狗吧?”
    “我的狗有头脑,”他说,“它是一条爱尔兰长毛犬!”
    下午过去了。贝蒂和孩子们从外面某个地方开车回来,他们坐在阳台上吃三明治和土豆片。他在草地上睡着了。等他醒过来,天几乎黑了。
    他冲了个澡,刮完胡子,换上休闲裤和一件干净的衬衫。他觉得休息好了,但人有点迟钝。他一边穿衣服一边想着吉尔。他还想到了贝蒂、亚历克斯、玛丽、桑迪和苏西。他觉得自己昏昏沉沉的。
    “我们马上就要吃晚饭了。”贝蒂说。她走进卫生间,盯着他看着。
    “没事,我不饿。天热得吃不下饭。”他摆弄着衬衫的领子,“我说不定开车去卡尔店里,打几盘桌球,喝点啤酒。”
    她说:“我知道了。”
    他说:“老天爷!”
    她说:“去吧,我不在乎。”
    他说:“我一会儿就回来。”
    她说:“去吧,我说了。我说了我不在乎。”
    车库里,他说了声“都见他妈的鬼去吧!”一脚踢开放在水泥地上的草耙子。随后他点了根烟,试图让自己冷静下来。他捡起草耙子,把它放回到原处。正当他在那里自言自语地说着“次序,次序,”就看见狗来到了车库前,在门那里嗅来嗅去,并朝里张望着。
    他召唤她道:“这儿。来这儿,苏西,这里,姑娘。”
    狗摇了摇尾巴,仍在原地待着。
    他从割草机上方的柜子里拿出一听,两听,最终拿出了三听食物。
    “今晚随便吃,苏西,老姑娘,能吃多少吃多少。”他哄着她,打开一听罐头的两端,把一团东西倒进狗食盆里。
    他开车转了快一个小时,还是决定不下来一个地方。如果把她随便扔在哪个居民区,马上就会有人通知收容所,要不了一两天狗就会被送回家。贝蒂打出的第一个电话肯定是给县收容所的。他想起在哪儿读到过的故事,走散了的狗能找到几百英里外的家。他还想起了犯罪节目中车子牌照被人记住的场景,不由得心跳加快。在不了解具体情况的时候,公众舆论会认为弃狗是件很可耻的事情。他得找到一个合适的地方。
    他开到亚美利克河边。这狗本来也该出来放放风,让它知道风吹在背上是什么滋味,如果愿意的话,可以去河里涉水或游泳。一天到晚被人圈在一个地方实在太可怜了。堤坝附近看上去很荒凉,周围根本就没有住家。毕竟,他还是希望有人捡到并收养这条狗。最理想的是一栋两层楼的老式大房子,里面住着幸福、举止得体,想要一条狗,迫切想要一条狗的孩子。可是这里没有两层楼的房子,一栋也没有。
    他回到高速公路上。自从把她哄上车后,他一直无法看她一眼。现在她安静地趴在后座上。当他拐下高速,把车停下后,她站了起来,嘴里发出呜呜的声音,四下张望。
    他停在一家酒吧的外面,进去前把车窗都摇了下来。他在里面几乎待了一个小时,喝啤酒,玩滑盘游戏。他一直在想是否要把所有的车门也打开一点。当他来到外面时,苏西坐在座位上,嘴唇翻开,牙齿露在外面。
    他上了车,接着往前开。
    这时他想到了一个地方,那个靠近约诺县县界,他们曾经住过,挤满了孩子的居民区。如果狗在那里被人捡到,会被送到伍德兰市的收容所,而不是萨克拉曼多市的收容所。开到那个旧居民区的某条街上,停车,扔出一把她吃的狗屎玩意,打开门,再轻轻助她一臂之力,把她推出去,开车走人。完成任务!这件事就算完成了。
    他加速朝那里开去。
    经过居民区时,他看见一些住家的门廊里亮着灯,三四栋房子前面台阶上坐着些男男女女。他慢悠悠地开着,来到他旧家跟前时,他慢得几乎停了下来,眼睛盯着前门、门廊和露出灯光的窗户看着。看着这栋房子,他觉得自己更加脆弱了。他曾在那里住过——多久?一年?十六个月?在此之前,奇科、红泊拉弗、 塔科马,、波特兰 (在那里认识贝蒂的)、雅基马……托珀尼什,他在那里出生,上的高中。从那以后,他觉得,自己就再没过过无忧无虑的日子。他想起了在“瀑布”钓鱼和露营的夏季,秋天里,跟在萨姆的后面猎野鸡,长毛犬闪亮的红毛像一盏火炬,出没于玉米地和开着紫苜蓿的田野,当年的他和他的狗都在发疯似地奔跑。他希望今晚他能够一直不停地开下去,一直开到托珀尼什镇砖头铺成的老街上,在第一个红绿灯处左拐,再左拐,在他母亲住过的地方停下来,然后,不管发生什么,永远永远也不再离开。
    他来到街道黑暗的尽头,正前方是一大块空地,街道从右边绕过这块空地。几乎一整条街上,靠空地的一侧没有一栋房子,另一侧也只有一栋,里面一片漆黑。他停了车,不再去想自己该做什么,抓了一把狗食,俯身到后座,打开靠空地一侧的后门,把狗食扔了出去,说了声:“去吧,苏西。”他推着她,直到她极不情愿地下了车。他探身关上车门,开走了,先很慢,然后越开越快。
    之后他去了“杜皮”,那是萨克拉曼多回家途中的第一家酒吧。他心惊胆战,在往外冒汗,原以为自己会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他不停地告诫自己:这是朝着正确方向迈出的第一步,好的感觉明天就会降临,他要做的是熬过这一段时间。
    四杯啤酒下肚后,一个穿着高领毛衣和拖鞋,拎着箱子的女孩在他身边坐了下来。她把箱子放在两个高脚凳之间。她似乎认识酒保,酒保每次经过她身边时总要和她说上几句,有一两次甚至停下来和她聊了一小会儿。她告诉阿尔她叫莫莉,她不让阿尔帮她买啤酒,但说可以吃他半个比萨。
    他对她笑了笑,她回报以微笑。他拿出烟和打火机,把它们放在吧台上。
    “那就比萨吧!”他说。
    后来他说:“要我开车送你去哪儿吗?”
    “不需要,谢谢。我在等一个人。”她说。
    他说:“你要去哪儿?”
    “不去哪儿。哦,”她用脚趾头碰了碰箱子,“你是说这个?”她大笑起来。“我就住在西萨克【3】。我哪儿也不去。箱子里面是我妈洗衣机的马达。杰瑞,就是那个酒保,他修东西很有一套。杰瑞说他会免费帮我修理。”
    阿尔站起身来,朝她弯下腰时稍微晃了一下。他说:“好吧,再见,蜜糖,回头见。”
    “那还用说!”她说,“谢谢你的比萨。我中饭到现在还没吃过东西。正在努力减掉一些这玩意儿。”她掀起毛衣,抓起一把腰上的赘肉。
    “真不要我送你去哪儿?”他说。
     女人摇摇头。
     又回到车里,开车,他去掏烟,随后,发疯似地去掏打火机,这才想起来他把它们落在吧台上了。见鬼去吧,他想,送她了,让她把烟和打火机放进那个装洗衣机的箱子里吧。他把这个也算到了狗的头上,又一笔开销。但这是最后一笔了,我对天发誓!现在他愤怒了,现在他总算想明白了,那个女孩其实对他友善得不能再友善了。要不是处在这种心情下,他早就把她弄到手了。但是当你心情沮丧的时候,从哪儿都看得出来,甚至你点烟的样子。
    他决定去看吉尔。他在烈酒店买了一品脱的威士忌,爬上她公寓的楼梯后,他在平台上停住脚,调整了一下呼吸,用舌头舔干净牙齿。他嘴里还留有比萨饼上蘑菇的味道,嘴和嗓子眼被威士忌烧得辣辣的。他意识到他想做的是马上去吉尔的洗手间,用一下她的牙刷。
    他敲了敲门。“是我,阿尔。”他轻声说道。“阿尔。”他提高了一点嗓门。他听见了她的脚步声。她拉开锁,想松开门上的链子,但他重重地依在门上。
    “等一下,宝贝。阿尔,你不要推,我打不开。好了。”说完她打开门,拉住他的手,审视着他的脸。
    他们笨拙地拥抱在一起,他吻了一下她的脸庞。
    “坐下,宝贝。这儿。”她打开一盏台灯,把他引到沙发跟前。随后她用手指碰了一下发卷,说:“我去抹点口红。你想喝点什么?咖啡?果汁?一瓶啤酒?我好像还有一点啤酒。你手里拿的是什么……威士忌?你想喝点什么,宝贝?” 她靠着他,凝视着他的眼睛,用一只手抚摸他的头发。“可怜的小宝贝,你想要什么?”她说。
    “就想让你抱着我,”他说,“这儿,坐下。不用抹口红。”他说,把她拉到他的腿上。“抱着我。我就要摔倒了。”他说。
    她用一条胳膊搂住他的肩膀。她说:“你去床那里等着,宝贝,我会给你你想要的。”
    “听我说,吉尔,”他说,“像在薄冰上面溜冰,随时会掉下去……我也不知道。” 他知道自己两眼肿泡泡的,看她的眼神呆滞,但他更正不过来。“真的。”他说。
    她点点头。“什么都别想,宝贝。放松一点。”她说。她拉近他,先吻了一下他的额头,然后是嘴唇。她在他腿上稍稍转了一下身,说:“坐着别动,阿尔。”她的两只手同时滑向他脖子后面,夹紧他的脸。他顿时觉得整个房间在眼前旋转起来,过了一会儿才看清楚她在干什么。她一边用有力的手指固定住他的头,一边用大拇指指甲盖把他鼻子一侧的一个黑头粉刺往出挤。
    “坐着别动!”她说。
    “不要,”他说,“不要这样!停下来!我没有这个心情。”
    “马上就好。别动,我说了!……好了,你看这个,你觉得怎样?你不知道它在那里吧,是不是?还剩下一个,一个大的,宝贝。最后一个了。”她说。
    “厕所。”他说着一把推开她,逃脱出来。
    家中一片混乱,到处是眼泪。他还没把车停稳,玛丽已哭喊着朝车子跑来。
    “苏西不见了,”她呜咽着,“苏西不见了。她永远也不会回来了,爹哋,我知道。她跑了!”
    我的天啦,他心猛地一紧。我都干了些什么啊?
    “别着急,甜心,她可能跑去哪儿逛游了。她会回来的。”他说。
    “她不会,爹哋,我知道她不会。妈妈说我们可能要再去找一条狗。”
    “那样可以吗,宝贝?”他说,“另一条狗,如果苏西不回来的话?我们可以去宠物店……”
    “我不要另一条狗!”孩子在哭,抱着他的一条腿。
    “我们可以不要狗,要一只猴子吗,爹哋?” 亚历克斯问,“如果我们去宠物店挑狗,我们可不可以要一只猴子?”
    “我不要猴子!”玛丽哭喊道,“我只要苏西。”
    “大家都松手,让爹哋进屋。爹哋的头非常非常地疼。”他说。
    贝蒂弯腰从烤箱里拿出一个盘子。她看上去疲劳、易怒……更老了。她没在看他。“孩子们告诉你了吗?苏西不见了?我已把附近篦头一样搜了一遍,所有的地方,我发誓。”
    “那条狗会现身的,”他说,“也许正在哪儿闲逛呢。那条狗会回来的。”他说。
    “说真的,”她说,转身面对他,双手放在臀部,“我觉得是出了什么事。我觉得她可能被车撞了。你开车出去转转。孩子们昨晚找过她,她那时就已经不见了。从那以后就没再见过她。我给收容所打过电话了,给他们讲了狗的样子,但他们说收容车还没有全回来。我早晨还要给他们打电话。”
    走进卫生间后,他还能听见她在那里唠叨。他一边往水池里放水,一边在想,胃里有一种痉挛的感觉,他不知道自己错误的后果会有多严重。关掉水龙头后,他还能听见她的声音。他死盯着水池看。
    “你听见我说的了吗?”她大声喊道,“我让你晚饭后开车去找她。孩子们可以跟你一起去……阿尔?”
    “知道了,知道了。”他回答道。
    “什么?”她说,“你说什么?”
    “我说知道了。知道了!好了吧。随便干什么!让我先洗把脸,可以吗?”
    她从厨房那里看过来。“说吧,什么鬼东西让你这么心烦?我可没让你昨晚喝醉酒,我让你那样了吗?我受够了,我告诉你!我就像在地狱里生活了一天,如果你想知道的话。亚历克斯早晨五点就吵醒我,爬到我床上来,告诉我他爸爸呼打得有多响,都快把他吓死了!我看见你穿着衣服死人一样躺在那里。我告诉你说,我已经受够了!”她快速地在厨房里四下看了看,像是要抓起什么东西。
    他一脚踢上门。一切都乱套了。刮胡子的时候,他中间停下来一次,手拿剃须刀,看着镜中的自己:脸色苍白,毫无特征——邪恶,这才是正确的描述。他放下剃须刀。我相信这次我犯了个最大的错误。我相信我犯了一个天底下最大的错误。他把剃须刀拿到咽喉处,刮完胡子。
    他没有洗澡,也没有换衣服。“把我的晚饭放在烤箱里,”他说,“或者冰箱里。我要出门,就现在。”他说。
    “你可以吃完饭再去。孩子们可以和你一起去。”
    “不用了,见他的鬼。让孩子们吃饭,他们如果愿意,可以在附近找找。我不饿,天马上就要黑了。”
    “所有的人都疯了吗?”她说,“我不知道会发生什么。我马上就要崩溃了。我马上就要疯掉了。我疯了以后孩子们会怎样?”她使劲拍了一下滴水板,她的脸皱成了一团,泪水沿着面庞往下流。“你根本就不爱他们!你从来就没有爱过。我担心的不是狗。是我们!我知道你早就不爱我了——该死!——可是你连孩子都不爱!”
    “贝蒂,贝蒂!”他说。“天啦!”他说。“不会有什么事,我向你保证。”他说。“别急。”他说。“我向你保证,不会有事的。我会把狗找回来,什么事都没有。”他说。
     他冲出家门,听见孩子们的声音后,连忙在矮树丛里蹲下。小姑娘在哭,嘴里说着:“苏西,苏西”;男孩在说狗也许被火车压死了。他们进屋后,他朝车子跑去。
     他焦躁万分地等候着每一个红灯,为加油浪费掉的时间愤恨不已。太阳已沉沉落下,只高出蹲伏在峡谷尽头山峦的顶端一点点。他最多只有一个小时的天光。
     他此后的人生像一片废墟展现在他眼前。即使还能再活五十年——极其不可能——他也不会就弃狗这件事原谅自己。他意识到如果不把狗找回来,他就彻底完蛋了。愿意扔掉一条小狗的男人不值一文。这种男人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什么也阻止不了他。
     他两眼紧盯正落入群山的太阳肿胀的脸孔,在座位上扭动着身体。他知道局面完全失控了,但他一点办法也没有。他知道他必须把狗找回来,就像前一晚他知道必须丢掉它一样的确定。
     “要发疯的是我。”说完他点点头,表示同意。
     这次他从路的另一端开到他扔狗的那块空地,警惕着任何移动的迹象。
     “让她还在这儿吧。”他说。
     他停了车,在空地上四下搜索。随后,他接着往前开,开得很慢。那栋单独住房的车道上停着一辆没有熄火的旅行车,他看见一个衣着讲究,穿着高跟鞋的女子带着一个小姑娘从前门下了车。他经过时她们盯着他看着。开出很远后,他拐向左边,尽可能远地查看街道和两边的院子。什么都没有。下一条街上一辆停着的车子旁边站着两个骑脚踏车的男孩。
     “喂,”开到两个男孩身旁时他对他们说,“小伙子们今天有没有在附近看见一条狗?白色的,毛茸茸的?我丢了一条。”
     其中的一个男孩只管盯着他看。另一个说道:“今天下午我看见很多小孩在那边和一条狗玩。这条街那边的一条街上。我不知道是条什么样的狗。它可能是白色的。有很多小孩。”
     “好的,很好。谢谢。”阿尔说。“非常非常感谢。”他说。
     他在街道的尽头右转,把注意力集中在前面的街道上。太阳已经落山,天几乎全黑了。住房一栋紧靠着一栋,树木、草坪、电话杆和停着的车子,他感到一种宁静和无忧无虑。他听见一个男人在召唤他的孩子;他看见一个系着围裙的妇人来到亮着灯的门前。
     “我还有机会吗?”阿尔说。他感到泪水涌进了眼睛里。他有点惊讶。往外掏手帕时忍不住摇摇头,苦笑了一下。这时他看见一群孩子顺着街道走来。他挥手招呼他们。
     “孩子们,你们看没看见一条白色的小狗?”阿尔对他们说。
     “哦,见过,”一个男孩说,“是你的狗吗?”
     阿尔点点头。
     “我们刚才还在和他玩呢,就在街那头。特里家的院子里。”男孩用手指了指,“那头。”
     “你有小孩吗?”一个小姑娘大声说道。
     “我有。”阿尔说。
     “特里说他要把狗留下来。他没有狗。”男孩说。
     “不好说,”阿尔说,“我觉得我孩子不会同意的。是他们的狗。只是走丢了。”阿尔说。
     他沿着街道往前开。天完全黑下来了,很难看见什么,他又慌张起来,无声地诅咒着自己,骂自己像一个风向标,变来变去,一会儿这样,一会儿那样。
     这时他看见了那条狗。他知道他已经盯着它看了一阵子。她慢慢走动着,嗅着栅栏边上的青草。阿尔下了车,开始横穿草坪。他猫着腰往前走,嘴里喊着:“苏西,苏西,苏西。”
    狗看见他后停了下来。她抬起头。他蹲了下来,伸开双臂,等着。他们互相看着。她摇摇尾巴向他致意。她趴下来,把头放在前爪之间,问候他。他等着。她爬了起来。她绕过栅栏,从他眼前消失了。
     他坐在那里。想到发生的一切,他并不觉得特别难过。这个世界上有的是狗。没完没了的狗。有的狗你还真拿它没办法。
    【1】一种啤酒的品牌。
    【2】美国首屈一指,有上百年历史的男鞋品牌。
    【3】萨克是萨克拉曼多的简称。
                                          译后记
    这是卡佛极少几篇具有暴力倾向的小说中的一篇,另一篇是《告诉女人们我们出去一趟》。这篇小说收录在他的第一本主要小说集《请你安静点,可以吗?》里。
    卡佛小说里的主人公往往知道自己的生活陷入了某种困境,虽然他们在做摆脱的努力,但最终都以失败告终。这篇小说更是卡佛这一观点的直接表述。小说一开始就写明主人公阿尔知道自己的生活遇到了麻烦,他要做点什么(扔掉那条狗)来改变一下(“把事情理出个头绪来”)。当我们跟随阿尔来到故事的结尾处时,他的努力(这时已变成找回那条狗)随着狗的消失而宣告失败。虽然卡佛没有写阿尔没能把狗带回家(因为狗还是有回来的可能),但这个开放式的结尾给读者留下了一种确定的感受,那就是阿尔将陷入更大的困境。小说结尾的几句话更像是阿尔的人生感悟:“……这个世界上有的是狗。没完没了的狗。有的狗你还真拿它没办法。”
    相对于卡佛的其他小说,这篇小说戏剧性较强,故事情节也比较完整,更有几处直接流露出叙事者的感情。这在卡佛的小说里是不多见的。另外,卡佛在写这篇小说时,故意使用用一些读起来有粗糙感的句式,希望我的翻译能部分传达出原文的韵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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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连国 - 2012/12/14 21:11:19
夜 校
小二 译



    我的婚姻刚刚破裂,找不到一份工作。我有个女朋友,但她外出了。我正在酒吧里喝啤酒,两个女人坐在吧台那儿,和我只隔着几个凳子,其中的一个和我聊了起来。
   “你有车吗?”
   “有,但不在这里,”我说。
    车在我老婆手里。我住在我父母那里。我有时用一用他们的车。今晚我是走着过来的。
    另一个女人看着我。她们俩都四十岁左右,可能更大一点。
   “你问他什么了?”那个女人对第一个女人说。
   “我问他有没有车。”
   “那么你有车吗?”第二个女人问我道。
   “我正跟她说呢,有是有,但没有开来,”我说。
   “那一点用处也没有,是不是?”她说。
    第一个女人笑了起来。“我们有个好主意,但得有辆车才能付诸实际。没办法。”她转身又向酒保要了两杯啤酒。
    我一直在慢慢地喝着啤酒,想到她们也许会帮我买一杯,我把酒一口干了。她们没那么做。
   “你是干什么的?”第一个女人问我道。
   “目前的话,什么也没干。”我说。“有时候,如果可能的话,我去上学。”
   “他上学,”她对另一个女人说道。“他是个学生。你在哪儿上学?”
   “附近,”我说。
   “我跟你说过,”女人说。“他难道看上去不像个学生吗?”
   “他们都教你些什么?”第二个女人说。
   “什么都教,”我说。
   “我的意思是,”她说,“你计划将来做什么?你这一生的目的是什么?所有人都得有个人生目的。”
    我冲酒保举起我的空杯子。他接了过去,又给我倒了一杯啤酒。我数出一些零钱,这样一来,两小时前开始时的两块就只剩下三毛了。她还在等着。
   “做老师,教书,”我说。
   “他想做老师,”她说。
    我小口喝着啤酒,有人往自动点唱机里丢了个硬币,一首我老婆喜欢的歌响了起来。我四处看了看。前面的滑盘游戏台【1】那儿站着两个男人。门开着,外面黑着天。
   “要知道,我们也是学生,”第一个女人说。“我们也上学。”
   “我们选晚上的课程,”另一个女人说。“我们选了周一晚上的阅读课。”
    第一个女人说,“你为什么不往这边挪一下,老师,这样我们就不用大喊大叫了。”
    我拿起啤酒和香烟,往那边移了两个坐位。
   “这样好多了,”她说。“那个,你说你是个学生?”
   “有时候是,但现在不是。”我说。
   “在哪儿?”
   “州立大学。”
   “这就对上了,”她说。“我想起来了。”她看着另一个女人。“你有没有听说过一个叫帕特森的老师?他教成人教育方面的课程。他教我们周一晚上的那门课。你和他很像。”
    她们互相看了看,笑了起来。
   “别不高兴,”第一个女人说。“这是个私底下的玩笑。要不要告诉他我们想要做的事情,伊迪丝?要不要?”
    伊迪丝没有回答。她喝了一口啤酒,眯着眼,透过酒吧后面的镜子看着她自己,看着我们三人。
   “我们在想,”第一个女人接着说道,“如果我们今晚有辆车,我们就过去看看他。帕特森,是不是呀,伊迪丝?”
    伊迪丝冲自己笑了笑。她喝完啤酒,又要了一轮,包括我的一杯。她用一张五块的纸币付了酒账。
   “帕特森喜欢喝上一杯,”伊迪丝说。
   “你可以那么说,”另一个女人说。她向我转过身来。“有天晚上上课时我们说起过这个。帕特森说他吃饭时总要喝点葡萄酒,晚餐前喝一两杯‘快车’【2】。”
   “什么课?”我说。
   “帕特森教的阅读课。帕特森爱说一些不相干的东西。”
   “我们在学习阅读,”伊迪丝说,“你相信吗?”
   “我喜欢读海明威这一类的东西,”另一个女人说。“但是帕特森让我们读类似于读者文摘上的小说。”
   “我们每周一晚都有测验。”伊迪丝说。“但帕特森还行。他不会介意我们上他那儿喝一杯‘快车’的。不过,他就是想介意也没用。我们有他的把柄,帕特森的,”她说。
   “我们今晚有空,”另一个女人说。“但是伊迪丝的车送去修了。”
   “如果你现在有辆车,我们就可以去他那儿看看,”伊迪丝说。她看着我。“你可以告诉帕特森你想成为一名教师。你们俩有点像。”
    我喝完啤酒。除了几颗花生米,我这一天还没吃任何东西。不停地说和听别人说话是件很不容易的事情。
   “请再来三杯,杰瑞,”第一个女人对酒保说道。
   “谢谢,”我说。
   “你会和帕特森处得来的。”伊迪丝说。
   “给他打电话呀,”我说。我以为这只是说说而已。
   “我才不那么做呢,”她说。“他会找借口。我们直接上门,他不得不让我们进家。”她小口喝着啤酒。
   “那我们走吧!“第一个女人说。”还等什么?你说的车子在哪儿?“
   “离这不远就有一辆车。”我说。“不过我也说不准。”
   “你到底想不想去?”伊迪丝说。
   “他说他要去的。”第一个女人说。“我们带上个六瓶一扎的啤酒。”
   “我只有三毛钱,”我说。
   “谁要你的臭钱?”伊迪丝说。“我们需要的是你那辆该死的车。杰瑞,再来三杯。还要一扎六瓶的带走。”
   “为帕特森,”啤酒端上来后第一个女人说。“为帕特森和他的‘快车’。”
   “他一定会目瞪口呆的,”伊迪丝说。
   “干了,”第一个女人说。

    我们走在人行道上,向南朝镇外走。我走在两个女人中间。时间大约是十点钟。
   “我现在就想喝一罐啤酒,”我说。
   “自己动手,”伊迪丝说。
    她打开纸袋,我伸手进去扯下一听啤酒。
   “我们觉得他会在家,”伊迪丝说。
   “帕特森,”另一个女人说。“我们不确定。但觉得会。”
   “还有多远?”伊迪丝说。
    我停下来,举起啤酒,一气喝下半罐。“下一条街就是,”我说。“我和我父母住。是他们的家。”
   “我想这么做也没什么错,”伊迪丝说。“不过你这么做年龄似乎大了点。”
   “太不客气了,伊迪丝,“另一个女人说。
   “嗯,我这人生来这样,”伊迪丝说。“没什么好说的,他得担待一点。我生来就是这样。”
   “她这人生来就是这样的,”另一个女人说。
    我喝完啤酒,把空罐子扔进了杂草丛。
   “还有多远?”伊迪丝说。
   “到了。就在这儿。我去试试看,把车钥匙搞到手,”我说。
   “嗯,快点儿,”伊迪丝说。
   “我们在外面等着,”另一个女人说。
   “快点吧!”伊迪丝说。

    我打开门,来到楼下。我父亲正穿着睡衣在看电视。公寓里面很暖和,我在柱子上靠了一小会儿,用手擦了擦眼睛。
   “我喝了几杯啤酒,”我说。“在看什么?”
   “约翰?韦恩【3】,”他说。“很不错。坐下来看。你妈还没回来。”
    我母亲在保罗的豪夫堡【4】上小夜班。我父亲没工作。他过去在森林里做工,后来受了伤。他得了一笔赔偿,但那笔钱现在差不多全花光了。我老婆离开我时,我曾向他借两百块钱,但他拒绝了。他拒绝我时眼里含着眼泪,说希望我不要因此而恨他。我说没什么。我不会恨他的。
    我知道这次他也会说不的。但我还是在沙发的另一端坐下,说,“我碰到两个女的,她们问我能否开车送她们回家。”
   “你对她们说什么了?”他说。
   “她们在楼下等着我呢,”我说。
   “让她们等着好了,”他说。“会有其他人。你不必掺和到里面去。”他摇摇头,“你没告诉她们我们住在哪儿吧,有没有?她们没上楼来吧?”他在沙发里动了动身子,又看上了电视。“话说回来,你妈把钥匙带走了。”他缓缓地点了点头,眼睛并没有离开电视。
   “没什么,”我说。“我不需要车。我哪儿也不去。”
    我起身向走廊那儿看了看,那儿有张我睡觉用的帆布床。床边有张放着几本平装小说的桌子和一台勒克斯座钟。我通常夜里十二点才上床,读书读到看不清字了,手里拿着书,不关灯就睡着了。我在一本平装书里读到过一个故事,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我记得我告诉了我太太。一个人做了个恶梦,他在那个恶梦里正做着一个梦,醒来发现一个人站在他卧室窗户外面。在梦里做梦的人吓得动都动不了,气也喘不过来。站在窗户那儿的那个人开始撬纱窗。做梦的人动不了身。他想喊,但他喘不过气来。月亮从云层里钻了出来,做梦的人认出了外面的人。那是他最好的朋友,做梦者的好朋友,但做恶梦的却不认识这两人中的任何一个。
    和我太太说这些时,我感到头皮发麻,血往脸上涌。但她并不感兴趣。
   “那只不过是瞎写出来的东西,”她说。“家人的背叛,那才是真正的恶梦。”
    我能听见她们在摇外面的门。我能听见我窗户上方人行道上的脚步声。
   “该死的王八蛋!”我听见伊迪丝说。
    我进卫生间里呆了很长一段时间,然后上到楼上,走了出去。天更冷了,我拉上夹克的拉链。我开始往“保罗”方向走。如果能在我妈下班前赶到,我可以吃上一个火鸡三明治。这之后我可以去科比的报亭翻翻杂志,然后回到公寓的床上读书,读够了就睡觉。
那些女人,我离开时已经不在那里了,等我回来,她们也不会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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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滑盘游戏(shuffleboard),一种酒吧里常见的游戏,游戏双方在一个光滑窄长的台子一端,把一个金属园盘滑向另一段,越接近另一端得分越高。
【2】“快车”( highball),一种用苏格兰威士忌和苏打水调配的鸡尾酒。
【3】约翰?韦恩(John Wayne),是美国多部西部片里的一个人物,由演员马里恩?米切尔?莫里森(Marion Mitchell Morrison,1907-1979)扮演。莫里森所演的电影都被称作“约翰?韦恩电影”,是西部片的代名词。
【4】豪夫堡(hofbrau),德国啤酒厂和啤酒的名字,豪夫堡又译成宫廷啤酒,简称HB。

很窘迫的生活,甚至连最基本的面子都撑不住。。。
赵连国 - 2012/12/14 23:38:49
鸭 子
小二 译

    那天下午刮起了风,吹来一阵雨点,湖里的鸭子像团黑烟一样扑腾上岸,去树林里寻找僻静的泥潭。他在屋后劈柴,瞧见鸭子穿过公路,栽进树林后面的沼泽地里。他注意到,除了几组半打左右的,鸭子大多结双成对,一拨儿跟着一拨儿。湖面上起了薄雾,天色也暗了下来,他已看不见工厂所在的对岸了。他加快了动作,用力把斧头劈进大块的干木头,一下就把木块劈开,朽木四处飞溅。妻子拴在两棵兰柏松间的晾衣绳上晾着的床单和毯子,在风中啪啪作响。雨下下来之前,他来回跑了两趟,把木材运到屋子的前廊那儿。
   “晚饭好了!”她在厨房里喊道。
    他进到屋里,洗了把脸。吃饭时他们稍稍聊了一会,大多与即将到来的里诺【注一】之行有关。再工作三天,就可以领工资、去里诺度周末了。晚饭后,他走出门,到前廊收拾打猎用的假鸟。她出来时他停了下来,她站在门口看着他。
   “早上还要去打猎?”
    他把目光从她身上移开,看着湖那边。“看这天气,明早肯定是个好天。”她晾着的床单在风中发出劈劈啪啪的声音,一条毯子落在了地上。他冲那边点了下头。“你的东西要湿掉了。”
   “它们本来就没干。已经在那儿晾了两天了,还是湿的。”
   “怎么了?你不舒服吗?”他说。
   “没什么,”她回到厨房,关上门,隔着窗子看着他。“我只是不喜欢你总是出门,好像从来就没在家里待过,”她冲着窗户说道。呼出来的气凝结在玻璃上,又消失了。他进门后,把假鸟放在墙角,去取他的饭盒。她背靠着碗碟橱,手放在沥水板的沿上。他碰了碰她的臀部,又拉了一下她的衣服。
   “就等着去里诺吧,我们会玩个痛快的,”他说。
    她点点头,厨房里很热,她眼皮上有些细小的汗珠。“你一回来我就起来给你做早饭。”
   “睡你的,我情愿你睡你的觉。”他伸手绕到她身后去拿饭盒。
   “亲我一下再走,”她说。
    他抱了抱她。她用双臂搂紧他的脖子,抱住他。“我爱你。小心开车。”
    她走到厨房窗户跟前,看着他跳过一个个水坑,一路小跑到他的小卡车跟前。他从驾驶室里回头时,她挥了挥手。天几乎全黑了,雨下得很大。

    她坐在客厅靠窗的一把椅子上,听着收音机和外面的雨声,看到卡车的车灯转进了车道。她连忙站起身,匆匆来到后门。他在门口那儿站着,她用手指摸了摸他湿了的橡胶外套。
   “他们让大家都回家。厂里的头儿心脏病发作。一头栽倒在地上,死了。”
   “吓死我了。”她接过他的饭盒并关上门。“是谁?是那个叫梅尔的领班吗?”
   “不是,他叫杰克?格兰吉,我猜他五十岁左右。”他走到烧油的炉子旁边,站在那儿烘手。“天哪,真怪!他从我干活的地方经过时,还跟我打了个招呼,可能过了还不到五分钟,比尔?贝西过来告诉我说杰克?格兰吉刚刚死在厂里了。”他摇摇头。“就这样。”
   “别想这件事了,”她说,用两手握住他的手,搓着他的手指头。
   “没在想。这只不过是件怪事罢了,我想的话。有些事你无法预知。
    雨重重地落在屋子上,抽打着窗户。
   “天哪,这儿真热!有啤酒吗?”他说。
   “我想还剩了些,”她说,跟着他去了厨房。他的头发还是湿的,他坐下时她用手指梳了它一下。她替他打开一瓶啤酒,并给自己往一个杯子里倒了点。他坐在那儿看着窗外漆黑的树林,小口小口地喝着啤酒。
    他说,“听说他有妻子和两个已成人的孩子。”
她说,“那个格兰吉,真是太遗憾了。你不用上班了当然好,但我不希望那样的事情发生。”
   “这正是我告诉那帮小伙子的。我说能回家当然好,但老天爷,我不希望是因为这个。”他在椅子上移了移。“要知道,我觉得大多数人会接着上班的,但厂里的几个年轻人说他那样躺在那儿没法干活。”他喝完啤酒站起身来。“我跟你讲――我很高兴他们不干了,”他说。
    她说,“我很高兴你也不用干了。你晚上离开时我就有个很奇怪的感觉。我正在琢磨那个呢,就看见车灯了。”
   “他昨晚还在休息室讲笑话呢。格兰吉是个大好人,总是乐呵呵的。”
    她点点头。“你想吃什么的话我去做点。”
   “我不饿,但我要吃一点,”他说。

    他们拉着手坐在客厅里看电视。
   “这些节目我从来没看过,”他说。
    她说,“我一点兴趣都没有。实在没什么值得看的。星期六和星期天还凑合。但平时晚上什么也没有。”
    他伸直腿,往后靠了靠。他说。“我有点累,想去睡了。”
    她说,“我去洗个澡也来睡觉。”她的手指在他的头发里游动,又顺着他头顶滑下来,抚摩着他的脖子。“也许今晚我们可以‘来一点’。我们几乎都没有机会‘来一点’了。”她用另一只手触摸他的大腿,身子靠过去吻他。“你觉得怎样?”
   “不错,”他说。他起身走到窗前。他能看见她被窗外树木衬托出的映像,就站在他的侧后方。“宝贝,你先去洗澡,完了我们就上床睡觉,”他说。他在那儿又站了一会儿,看着雨水敲打着窗户。他看了眼表。如果上班的话,现在该是吃中饭的时间。他进到卧室里,开始脱衣服。
    穿着短裤,他回到客厅,从地上捡起一本书——美国人最喜爱的诗歌。他估计是她参加的那个俱乐部寄来的。他在房子里转了一圈,把灯都关了,回到了卧室。他钻到被单下面,把她的枕头放在他的上面,转了一下台灯的软管脖子,好让光线落在书页上。他翻到书的中间,读起诗来。稍后,他把书放到床头柜上,又把台灯扭转开,让它对着墙。他点了支烟,脑袋枕在手臂上,躺在那儿抽烟。他直直地看着墙壁。灯光照出石灰墙上的小裂缝和鼓包。在靠近天花板的一个墙角里,有一个蜘蛛网。他能听见雨落在屋顶上的声音。
    她站在澡盆里擦身子。注意到他在看她,她笑了,把浴巾撘在肩上,在浴盆里迈了一小步,做了个造型。
   “看上去怎样?”
   “不错,”他说。
   “那就好,”她说。
   “我觉得你还是那么……我是说,”他说。
   “当然。”她擦完身子,把浴巾丢在澡盆边上的地上,优雅地迈步踩在上面。她身旁的镜子上面都是蒸汽,她的体味一直传到了他那儿。她转过身,抬起手去够架子上的盒子。然后把手伸进内裤,并理了下白色的垫片。她试图看着他,试图微笑一下。他把烟按灭,又捧起了书本。
   “你在读什么?”她大声地问道。
   “不知道。乱七八糟的,”他说。他翻到书的背面,开始浏览作者简介。
    她关了灯,边用手蓬松着头发边从浴室里往外走。“你明早还去吗?”她说。
   “算了吧,”他说。
    她说,“太好了。我们多睡一会儿,起来后吃顿丰盛的早餐。”
    他又伸手拿了支烟。
    她把梳子放进一个抽屉,打开另一个抽屉,取出一件睡衣。
“还记得你什么时候买给我的吗?“她说。
    他看了看她,作为回答。
    她转到床的他那一边。他们不作声地躺了一会,烟快吸完时他点了下头,她帮他把烟灭掉。他起身越过她去关灯时,吻了下她的肩膀。“我说,”他重新躺下时说,“我想离开这里,到别的地方去。”她贴紧他,把一条腿放在他的两腿之间。他们面对面地侧身躺着,嘴唇几乎碰在了一起。他怀疑他呼出的气是否像她的那样洁净。他说,“我就是想离开这里。我们在这儿呆得太久了。我想回老家看看父母。或者去俄勒冈,那是个好地方。”
   “如果你想这样的话,”她说。
   “我想是的,”他说。“有好多可以去的地方。”
    她动了动,拿过他的手放在她的乳房上。她张开嘴亲吻他,用另一只手把他的头往下按。她慢慢地、一点一点地往上移,轻轻地把他的头移到她的乳房处。他含住她的乳头,用嘴摆弄着它。他试着去想他是多么地爱他,或他是否爱她。他能听见她的呼吸声,但同时也能听见雨声。他们就这样躺着。
    她说,“如果你不想的话,没关系。”
   “不是那样,”他说,不知道自己想说什么。

    他察觉到她已经睡着了,就松开了她,朝自己那一侧转过身去。他试着去想里诺。试着去想角子机和骰子发出的滴答声,想着它们怎样在灯光下滚动。他试图听到轮盘赌的小球滑过光亮的轮盘发出的声音。他想把注意力集中到转盘上。他看了又看、听了又听,听到锯子和机器慢下来,直到完全停了下来。
    他下了床来到窗前。外面黑漆漆的,什么都看不见,连雨也看不见。但他能听见它,从屋顶上淌下来,落在窗前的一个水坑里。在房子的各个角落都能听见。他用手指划过玻璃上雨水流出的痕迹。
    回到床上后, 他往她那儿靠了靠,把手放在她的臀部。“醒醒,小宝贝,”他低声说道。她只是抖动了一下,反而往她那边挪了挪。她继续睡着。“醒醒,”他轻声说道。“我听见外面有动静。”


【注一】 里诺(Reno)是美国著名的赌城之一。在内华达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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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后记

    这篇三千字的短篇包括了两个卡佛经常表现的主题:夫妻之间的沟通障碍;主人公对生活现状的不满,但又无力改变。
    小说开头是一派田园风光。但夫妻间的问题立刻就显露出来。妻子不满意丈夫醉心于打猎。但她不是直接表达她的不满,而是通过说话的语调和回到厨房,隔着玻璃窗发泄自己的不满。当她问他明早是不是还要去打猎,他回答说天气不错。当他感觉到她的不满后,只是用一个将来的事(去里诺度周末)来搪塞。夫妻之间的亲密交流也存在着隔阂。可以看得出来,妻子采取的方式比较主动(主动要求他的爱,主动地去迎接他、爱抚他等),而他却难以集中精力。直到他内心的恐惧完全抓住了他,才发出求救信号。
    在两人最亲密的时候,他却突然说出,“我就是想离开这里。我们在这儿呆得太久了。我想回老家看看父母。或者去俄勒冈,那是个好地方。”这说明作为丈夫的他有改变现状的愿望,但却没有具体明确的方案。
    另外,小说中穿插了个突发事件,这对两人都有影响。至于丈夫为什么没有了“性趣”,有几个可能的因素:同事突然死亡产生的阴影;对生活现状的不满意;他妻子有例假。
    这篇小说运用大量的肢体动作来表现夫妻间的亲密交流。这在卡佛的小说中并不常见。

我觉得虽然他们之间沟通有一些问题,但和其他作品比较起来,基本还算是正常的。只是正常的状态下也有正常的问题和困扰,特别是生存的困扰,本来也许是木然的,但工友的突然离去,让这个问题立即凸显出来,只是想要改变但却十分渺茫。。。
我在想,为什么叫“鸭子”?我回过头去看开头唯一那段关于鸭子的描述,好像有点明白了:
他在屋后劈柴,瞧见鸭子穿过公路,栽进树林后面的沼泽地里。他注意到,除了几组半打左右的,鸭子大多结双成对,一拨儿跟着一拨儿。
赵连国 - 2012/12/14 23:40:58
信 号
小二 译
  
    作为那晚计划好的奢侈活动的首个项目,韦恩和卡罗琳去了阿尔多,北面较远的一个高级饭店。他们穿过一个放着小型雕塑,围着围墙的小花园,一名身着深色西服,头发灰白的高个子男子对他们说,“晚上好,先生,女士,”并为他们打开厚重的大门。
  进去后,阿尔多领着他们参观了鸟笼——里面有一只孔雀、一对金色的雉鸟和一些正在飞行或栖息着的叫不出名字的鸟儿。阿尔多亲自把他们领到餐桌旁,先给卡罗琳安排好座位,然后转身面向韦恩,离开前说了句,“真是位可爱的太太。”这是位个头不高、深肤色、带着点软软的口音的无可挑剔的男人。
  他们对他的殷勤甚为满意。
  “我在报上读到过,”韦恩说,“他的一个叔叔在梵蒂冈任着个要职。这就是他为什么会有这些油画的复制件的原因。”韦恩冲靠近他那面墙上的一幅委拉斯贵兹复制品点了点头。“他叔叔在梵蒂冈,”韦恩说。
  “他原来是里约库帕卡巴那的侍者总管,”卡罗琳说。“他认识弗兰克?辛纳屈【1】,拉娜?透纳【2】是他的好朋友。”
  “是吗?”韦恩说。“我不知道这些。我读到他在瑞士的维多利亚旅馆和巴黎的一些大旅馆里做过。不知道他也在里约库帕卡巴那做过。”
  侍者往桌子上摆放厚重的高脚玻璃杯时,卡罗琳把包往一边挪了挪。他倒完水后,在韦恩一侧站定。
  “你看见他穿的那套西服了吗?”韦恩说。“现在很难见着这种西服了,那是套三百块的西服。”他拿起菜单。过了一会,他说,“嗯,你来点什么?”
  “不知道,”她说。“我还没想好呢。你来点什么?”
  “不知道,”他说。“我也没想好。”
  “这种法国菜怎么样?韦恩?要不这种?在这一面。”她把手指放在说明上,眯着眼看着他,他正忙着确定那是哪一种语言,噘着嘴,皱着眉,摇着头。
  “我不知道,”他说。“我想知道自己要吃的东西是什么。我实在是看不懂。”
  侍者拿着卡片和铅笔回来,说了几句韦恩没听明白的话。
  “我们还没想好,”韦恩说。见侍者还在桌边站着,他摇了摇头。“等我们决定了就给你发信号。”
  
  
  “我想我就来块西冷牛排吧。你点你想要的,”侍者离开后他对卡罗琳说道。他合上菜单,拿起高脚水杯。透过邻桌底低的交谈声,韦恩能听见从鸟笼那儿传来的鸟鸣声。他看见阿尔多正在招呼一组四人的客人。 一边和他们交谈,一边点头微笑,并把他们带到一张桌子跟前。
  “我们完全可以有张好一点的桌子,”韦恩说。“而不是在正中央,大家都从你旁边经过,看着你吃饭。我们本可以有张靠墙的桌子,或者靠近水池那边。”
  “我就来腓里牛排,”卡罗琳说。
  她还在看菜单。他弹出一根烟,点燃它,然后环顾周围其他用餐的人。卡罗琳还在盯着菜单看。
  “好啦,看在老天的分上,如果那是你想要的,把菜单合上,他就会过来开单子了。”韦恩抬起胳膊招呼那个侍者,而他正站在后面和其他侍者闲聊。
  “除了和别的男招待吹牛就没事可干了,”韦恩说。
  “他过来了,”卡罗琳说。
  “先生?”侍者是个瘦瘦的、面无表情的男子,穿着件松松垮垮的黑西服,打着黑色的领结。
  “……我们来瓶香槟,我想就小瓶的吧。那个,就要国产的,”韦恩说。
  “好的,先生,”侍者说。
  “现在就给我们上,然后再上沙拉和开胃碟,”韦恩说。
  “嗯,开胃碟一起上吧,就这样,”卡罗琳说。“谢谢。”
  “好的,太太,”侍者说。
  
  “这帮人狡猾得很,”韦恩说。“你还记得那个叫布鲁诺的家伙吗?他曾经周日到办公室上班,周末去餐馆做男招待。他从装零用金的盒子里偷钱时让佛瑞德给逮着了。我们把他解雇了。”
  “我们谈点高兴的事情吧,”卡罗琳说。
  “好的,那当然,”韦恩说。
  侍者往韦恩的杯子里倒了一点香槟,韦恩端起杯子,尝了尝,说道,“很好,这个很不错。”他稍后说道,“为你,宝贝,”高举起酒杯。“生日快乐。”
  他们碰了碰杯。
  “我喜欢香槟,”卡罗琳说。
  “我喜欢香槟,”韦恩说。
  “我们本可以来瓶枪骑兵的,”卡罗琳说。
  “哦,如果你想要的话,刚才为什么不说?”韦恩说。
  “我不知道,”卡罗琳说。“刚才没想到这个。其实这个也不错。”
  “我对香槟不太在行。我不在乎承认自己不是个……鉴赏家。也不在乎承认自己其实就是个乡巴佬。”他大声笑着,想引起她的注意,但她正忙着从盘子里挑选一颗橄榄。“不像你最近常来往的那伙人。但如果你想要枪骑兵的话,”他接着说道,“你该点枪骑兵。”
   “噢,快闭嘴!”她说。“你就不能说点别的?”她抬头看着他,他不得不避开她的眼光。他在桌子下面动了动脚。
  
  
  他说,“来点香槟吧,亲爱的?”
  “好的,谢谢。”她很从容地说道。
  “为我们,”他说。
  “为我们,亲爱的,”她说。
  喝的时候他们一动不动地看着对方。
  “我们应该经常这样,”他说
  她点了一下头。
  “时不时地出来走走有好处。如果你想要我这样做的话,我会去努力的。”
  她伸手去拿芹菜。“这取决于你。”
  “不是这回事!又不是我要去….要去…”
  “要去干嘛?”她说。
  “我根本不在乎你去干什么,”他垂下眼睛说。
  “是这样吗?”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提那个,”他说。
  
  
  男侍者端来了汤,拿走了酒瓶酒杯,又给他们的水杯加满水。
  “能给我拿一把调羹吗?”韦恩问道。
  “先生?”
  “一把调羹,”韦恩重复道。
  男招待看上去很吃惊,然后又露出困惑的样子。他朝其它桌子扫了一眼。韦恩对着汤碗做了个舀汤的动作。阿尔多出现在桌旁。
  “一切都好吗?有什么问题吗?”
  “我丈夫好像缺一把调羹,”卡罗琳说。“不好意思打扰了,”她说。
  “应该的。请你拿一把调羹来【3】,”阿尔多用平静的声音对男侍者说道。他看了眼韦恩,然后对卡罗琳解释道。“这是保罗的第一个晚上。他几乎不会说英语,但我相信你会同意他是个优秀的侍者。布置桌子的小伙计忘记放调羹了。”阿尔多微笑着。“难怪保罗有点儿手足无措。”
  “这个地方真漂亮,“卡罗琳说。
  “谢谢,”阿尔多说。“您今晚能光临我不胜荣幸。您愿意参观一下酒窖和包房吗?”
  “非常愿意,”卡罗琳说。
  “你们用完餐后,我会让人领着你们参观一下,”阿尔多说。
  “那真是太好了," 卡罗琳说。
  阿尔多微微鞠了个躬并再次看着韦恩。“祝你们用餐愉快,”他对他们说。
  
  
  “那个混蛋,”韦恩说
  “谁?”她说。“你在说谁?”她放下她的调羹,问道。
  “那个男招待,”韦恩说。“那个男招待。这里最新最愚蠢的男招待,偏偏是他在为我们服务。”
  “喝你的汤,”她说。“别把肺给气炸了。”
  韦恩点着一根烟。男侍者送来了色拉,并拿走了盛汤的碗。
  开始吃主餐时,韦恩说,“那个,你是怎么想的?我们之间还有可能吗?”
  “也许吧,”她说。“可能总是有的。”
  “别跟我来这一套,”他说。“直接回答我。”
  “别冲我叫,”她说。
  “我在问你”他说。“给我一个直接的答案,”他说。
  她说,“你想要我用血来保证?”
  他说,“这倒是个不坏的主意。”
  她说,“你给我听好了!我把这一生最好的时光都给了你。一生最好的时光!”
  “一生最好的时光?”他说。
  “我今年三十六岁,”她说。“今晚就三十七了。今晚,现在,就在此刻,我无法告诉你我将要干什么。我只能走着瞧,”她说。
  “我才不在乎你去干什么呢,”他说。
  “是这样吗?”她说。
  他丢下他的叉子,又把餐巾扔在了桌上。
  “你吃完啦?”她愉快地问道。“我们来点咖啡和甜食。我们来个好点的甜食,高级一点的东西。”
  她吃光了她盘子里所有的食物。
  
  
  “两杯咖啡,”韦恩对男侍者说。他看了看她,又回过头来看着男侍者。“你们有什么甜食?”他说。
  “先生?”男侍者说。
  “甜食!”韦恩说。
  男侍者先盯着卡罗琳,然后又盯着韦恩看。
  “不要甜食了,”她说。“什么甜食都别吃了。”
  “巧克力慕斯,”男侍者说。“橙雪芭,”男侍者说道。他微笑着,露出一嘴烂牙。“先生?”
  “我根本就不想参观这个地方,”男侍者离开后韦恩说道。
  
  他们从椅子上站起身来时,韦恩在他的咖啡杯旁丢了张一块的纸币。卡罗琳从她的手提包里拿出两块钱,把纸币抹抹平,并把它们放在那张一块的旁边,三张纸币排成了一排。
  韦恩付帐时她在一旁等着。从眼角处,韦恩能看见阿尔多站在近门处,正往鸟笼里面丢谷粒。阿尔多向他们这边看了一眼。微笑着,继续用手指捻着谷粒,鸟儿在他跟前拣食。稍后,他快速地掸了掸双手,向韦恩这边走来,韦恩侧过脸,当阿尔多走近时,他故意微微地转过身去。当韦恩回过头来时,他看见阿尔多拿起卡罗琳的手,看见阿尔多很潇洒地并了一下脚后跟,看见阿尔多在吻她的手腕。
  “太太满意您的晚餐吗?” 阿尔多说。
  “非常好,”卡罗琳说。
  “您会常来光顾吗?”阿尔多说。
  “会的,”卡罗琳说。“有机会我就会来的。下次,我希望能得到你的允许到处瞧一瞧,但这次我们不得不先走了。”
  “尊敬的女士,”阿尔多说。“我有样东西给您,请稍等片刻。”他向靠门的一张桌子上的花瓶伸过手去,优雅地转过身来,手里多了枝长茎的玫瑰。
  “给您的,尊敬的女士,”阿尔多说。“但请小心。有刺。一位可爱的女士,”他对韦恩微笑并说道,然后转身去迎接另一对客人。
  卡罗琳站在那里。
  “快走吧,” 韦恩说。
  “这就是他能成为拉娜?透纳朋友的原因,”卡罗琳说。她拿着那枝玫瑰并用手指捻着它。
  “晚安!”她冲着阿尔多的背后喊道。
  但阿尔多正忙着挑选另一枝玫瑰。
  “我觉得他根本就不认识她,”韦恩说。
  
  
  【1】弗兰克?辛纳屈(Frank Sinatra,1915—1998),美国著名歌手和电影演员。曾获得过奥斯卡最佳男助角奖、奥斯卡最佳男主角奖提名,十一次获格莱美奖,并获得由里根总统颁发的总统自由勋章。
  【2】拉娜?透纳 (Lana Turner, 1921—1995),美国电影演员。以结过八次婚和有很多情人而著名。
  【3】此句原文是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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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译后记
  
  
  《信号》这部小说被收录在卡佛的第一部重要小说集,《请你别说了,可以吗?》里。它虽然不是卡佛的名篇,却是一部充分显示其短篇技巧的小说。
  
  故事开头很平淡。一对夫妇去一家高级饭店吃晚饭。男主角心情似乎不错,对服务也很满意。但在点酒点菜和用餐过程中,夫妻间不可调和的矛盾,通过一个个细微的信号慢慢显露出来。与卡佛的其他夫妇一样,两人之间的沟通出现了问题,使他们无法面对自己的问题。尽管韦恩在作修复的努力,但看得出来,他已没有能力达到他的目的,只能在那里指东说西和迁怒他人。
  
  卡佛在刻画人物时,不是靠作者对人物的主观描述,而是通过场景和对话,来使人物鲜活起来。他只用了几段日常对话和对用餐过程中的几个细节的描述,就把韦恩的缺乏自信、爱抱怨、卡罗琳的爱面子和对奢侈生活的向往、阿尔多的殷勤周到、男侍者的手足无措等,表现得活灵活现。在只有三千多字的小说里,尽管没有提及造成这对夫妻隔阂的具体原因,但读者完全感受到了这对夫妻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他们已经走到了尽头。故事进程自然流畅,充分体现了简约小说的魅力。
  
  如果要找出什么不足的话,我觉得这篇小说的结尾偏弱。卡佛非常注重小说的结尾,他很多小说都是通过不同寻常的结尾,来暗示人物表面上不确定,但其实早已注定的命运。但这篇小说到了结尾处已尘埃落定,可能是因为故事的高潮发生的较早的原因。

信号这个名字很妙。
本来是他说如果想好了要点的餐,就给侍者发信号。但是我们却从他的文字里发现了另外的信号。
结尾也许如评论里说的不那么强势,但其实也给我们透露了另外的一些信号:起码他觉得,她离开他,未必就会真的获得新生。那个阿尔多就像是一面镜子。

“晚安!”她冲着阿尔多的背后喊道。
  但阿尔多正忙着挑选另一枝玫瑰。
  “我觉得他根本就不认识她,”韦恩说。
赵连国 - 2012/12/19 21:29:32
大众力学

高兴 译



    那天一大早就开始变天了。雪融化为一股股脏水,从那对着后院的齐肩高的小窗上流下。街上,一辆辆车子驶过,溅起片片泥水。外边越来越暗。里面也越来越暗。

  她来到门口时,他正在卧室里,朝箱子里塞着衣服。

  你要走,我太高兴了!你要走,我太高兴了!她说。听见了没有?

  他继续往箱子里放东西。

  婊子养的!你要走,我真是太高兴了!她哭了起来。你甚至都无法正视我,你行吗?

  随后,她注意到了放在床上的孩子的照片,将它捡了起来。

  他望着她,她擦了擦眼睛,瞪了他一会儿,然后转过身去,回到了起居室。

  把那照片给我拿回来,他说。

  你还是收拾好你的东西走人吧,她说。

  他没有搭腔。他系好箱子,穿上外衣,望了一眼卧室后才关上了灯。随后他走出卧室,来到了起居室。

  她抱着孩子,站在小厨房的门口。

  我想要孩子,他说。

  你疯了吗?

  没有,我想要孩子,我会让人过几天来拿他的东西的。

  你可别碰这个孩子,她说。

  孩子哭了起来,她将毯子从他头边拉开了一点儿。

  噢,噢,她望着孩子说。

  他朝她一步步逼近。

  看在上帝的份上!她说。她往厨房里退了一步。

  我想要孩子。

  滚出去!

  她转过身去,试图抱着孩子走到炉子后面的角落里。

  但他走上前来。他越过炉子,双手紧紧抓住了孩子。松手,他说。

  滚开,滚开!她哭叫着。

  孩子满脸通红,发出阵阵尖叫。混战中,他们击倒了挂在炉子后面的一只花瓶。

  这时,他将她逼到了墙边,力图掰开她的手。他抓住孩子,拼命拉着。

  松手,他说。

  别这样,她说。你伤着孩子了,她说。

  我没有伤着孩子,他说。

  厨房窗口已看不见光。几乎在一片漆黑中,他一只手使劲掰着她的拳头,另一只手将尖嚎的孩子夹在腋下。

  她感到自己的手指已被强行掰开。她感到孩子正离她而去。

  不!她刚一松手便大叫了起来。

  她要这孩子。她抓住孩子的另一只胳膊。她抱着孩子的腰,往后拽着。

  但他怎么也不松手。他感觉孩子就要从手中滑落,于是使劲往后拽着。

  就这样,问题得到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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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ular Mechanics



Early that day the weather turned and the snow was melting into dirty water. Streaks of it ran down from the little shoulder-high window that faced the backyard. Cars slushed by on the street outside, where it was getting dark. But it was getting dark on the inside too.

He was in the bedroom pushing clothes into a suitcase when she came to the door.

I'm glad you're leaving! I'm glad you're leaving! she said. Do you hear?

He kept on putting his things into the suitcase.

Son of a bitch! I'm so glad you're leaving! She began to cry. You can't even look me in the face, can you?

Then she noticed the baby's picture on the bed and picked it up.

He looked at her and she wiped her eyes and stared at him before turning and going back to the living room.

Bring that back, he said.

Just get your things and get out, she said.

He did not answer. He fastened the suitcase, put on his coat, looked around the bedroom before turning off the light. Then he went out to the living room.

She stood in the doorway of the little kitchen, holding the baby.

I want the baby, he said.

Are you crazy?

No, but I want the baby. I'll get someone to come by for his things.

You're not touching this baby, she said.

The baby had begun to cry and she uncovered the blanket from around his head.

Oh, oh, she said, looking at the baby.

He moved toward her.

For God's sake! she said. She took a step back into the kitchen.

I want the baby.

Get out of here!

She turned and tried to hold the baby over in a corner behind the stove.

But he came up. He reached across the stove and tightened his hands on the baby.

Let go of him, he said.

Get away, get away! she cried.

The baby was red-faced and screaming. In the scuffle they knocked down a flowerpot that hung behind the stove.

He crowded her into the wall then, trying to break her grip. He held on to the baby and pushed with all his weight.

Let go of him, he said.

Don't, she said. You're hurting the baby, she said.

I'm not hurting the baby, he said.

The kitchen window gave no light. In the near-dark he worked on her fisted fingers with one hand and with the other hand he gripped the screaming baby up under an arm near the shoulder.

She felt her fingers being forced open. She felt the baby going from her.

No! she screamed just as her hands came loose.

She would have it, this baby. She grabbed for the baby's other arm. She caught the baby around the wrist and leaned back.

But he would not let go. He felt the baby slipping out of his hands and he pulled back very hard.

In this manner, the issue was deci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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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这其实不是大众力学问题。虽然他的力量绝对她于她,但如果真的要拼命,他未必是她的对手。但争孩子不一样。想起那个两个妇女都称自己是孩子母亲的案子,结果放手的那个,才是真的。这是爱的力学问题。
翻译还是小儿的要朴实些。
赵连国 - 2012/12/19 21:44:44
糖果袋


马英 译



       十月,天氣陰濕。從我的旅館窗戶,可以看到這座中西部城市的一大片景色。我可以看到光線從一些建築物透出來,黑煙從濃霧間的高聳煙囪冒出。真希望我不必看這幅景象。

       去年我路經薩克曼多市,我父親告訴我一則故事,我想把它轉述給你們聽。這個故事是關於兩年前他發生的事,在他和我母親離婚之前發生的事。

       我是一個圖書業務員,是一家知名公司的代表。我們出版的是教科書,基地在芝加哥。我負責的業務區是伊利諾州,還有愛荷華州和威斯康辛州的一部份。那時我去參加「西部出版社協會」在洛杉磯舉辦的會議,我突然想到可以花幾小時去看看我父親。我從他們離婚後就沒見過他了,我想你們能瞭解。於是我從皮夾裡拿出他的地址,拍了一封電報給他。第二天早上我把行李寄到芝加哥,然後搭上飛往薩克曼多的飛機。

       我花了一分鐘才認出他來。他站在每個人都站的地方——在大門後面——白髮、戴眼鏡、棕色褲子。

     「爸,你好嗎?」我說。

       他說:「萊斯。」

       我們握了握手,然後朝離境大廳走去。

     「瑪莉和孩子們還好吧?」他說。

     「大家都很好,」我回答。這當然不是真的。

       他打開一只糖果袋。他說:「我挑了一點東西,說不定你可以帶回去。一點小東西。巧克力給瑪莉,軟糖給小孩子。」

     「謝謝,」我說。

     「回去時不要忘了拿,」他說。

       幾個修女趕著跑往登機門,我們讓開路。

     「喝杯咖啡?」我問道。

     「隨你的意思,」他說:「但是我沒有車。」

       我們找到休息室,點了飲料,點了菸。

     「就在這裡好了,」我說。

     「嗯,好,」他說。

       我聳了聳肩說:「好。」

       我往後靠在椅子上,深深吸了一口氣,吸入他頭頂周圍的悲傷空氣。

       他說:「我以為芝加哥機場有四個休息室。」

     「不只,」我說。

     「我本來以為機場很大,」他說。

     「你什麼時候開始戴眼鏡的?」我問道。

     「沒多久前,」他回答。

       他喝了一大口酒,然後開始切入正題。

     「真希望我死了就好,」他重新調整了一下眼鏡兩邊的厚重掛鉤。「你是個讀書人,萊斯,你應該懂得我的意思。」

我拿起煙灰缸的一邊讀底下的字:哈拉俱樂部/雷諾和塔荷湖/歡樂的好地方。

     「她是個直銷小姐,身材嬌小,小手小腳,深黑色的頭髮。不是什麼絕世美女,但她就是有一些特別的地方。卅歲,有孩子。但她是個好女人,不論如何。

     「你母親一直都跟她買東西,掃把、拖把、派心餡料之類的。你知道你母親的個性。那天是星期六,我在家。你母親出門了,我不知道她去哪裡。她不是去上班,我在前面房間看報紙喝咖啡,那時我聽到有人敲門,就是那個嬌小女人,莎莉雯。她說她有東西要給帕默太太。『我是他先生,』我說。『帕默太太現在不在家,』我請她進屋裡來要拿錢給她。她不知道應不應該進屋裡,於是就站在門口手拿著一只小紙袋和收據。

     「『我來拿,』我說,『妳可以進來坐一會兒,等我去拿錢。』

     「『沒關係,』她說:『你先把東西拿去用,我有很多客人都是這樣,沒關係的。』她微笑讓我知道那是不要緊的,你懂嗎。

     「『不行,不行,』我說:『我已經拿了東西,一定要現在付錢。免得妳又要跑一趟,也免得我欠錢,進來吧。』然後我把紗窗門打開;讓她站在外面不太禮貌。」

       他咳嗽幾聲,拿了我一根菸。吧台那一頭有個女人笑了。我看了看她,然後我又看煙灰缸下的字。

     「她進到屋裡。我說:『請等一下,』然後我去臥房找皮夾。我在梳妝台上到處找,就是沒找到。我找到一些零錢、火柴、梳子,就是找不到我的皮夾。妳母親早上打掃過了,於是我回到前面房間說:『我會找出一些錢的。』

     「『沒關係,不要麻煩了,』她說。

     「『不麻煩,』我說:『反正我一定得找到我的皮夾,隨便坐。』

     「『我沒關係的,』她說。

     「『妳看,』我說:『妳聽說了東部的大搶案嗎?我剛才正在看報紙上的新聞。』

     「『我昨天晚上在電視上看到了,』她說。

     「『他們逃之夭夭了,』我說。

     「『很俐落,』她說。

     「『天衣無縫,』我說。

     「『不是每個人都能逃得了的,』她說。

     「我不知道還能說什麼,於是我走到玄關去找我的長褲,我猜想你母親把長褲放在籃子裡了。我在後面的口袋找到我的皮夾,然後回去問她該付多少錢。

     「我記得是三、四塊錢,我把錢付給她。然後,我不知道為什麼,我問她如果有了搶匪的那些錢,她想做什麼。

     「她笑了,我看到她的牙齒。

     「我不知道那時我是怎麼回事,萊斯。五十五歲,小孩也大了,我應該見識很多了。這女人只有我的一半年紀,小孩子還在上學。她在孩子上學的空檔做做直銷,只是為了讓自己有事可忙。她並不需要工作,他們的錢夠生活了。她丈夫,賴瑞是「統一貨運」的司機。薪水不錯,卡車司機嘛,你知道。」

       他停下來抹了一下臉。

     「每個人都會犯錯,」我說。

       他搖頭。

     「她有兩個兒子,漢克和佛萊迪,年齡大概差一歲。她給我看一些照片。總之,當我說到那筆錢時,她笑了,她說大概會辭去直銷的工作,搬到達科市買一間房子。她說她在那裡有認識的人。」

我點了一根菸,看著我的錶。酒保豎了豎眉毛,我拿起我的杯子。

     「她坐在沙發上,向我要了一根菸。她說她把香菸忘在另一個皮包裡,從她離開家就沒抽到半口煙。她說她家裡有一大箱的菸,所以很不甘願買販賣機裡的。我給了她一根菸,然後幫她點火柴。但是我對你說實話,萊斯,那時候我的手在抖。」

       他停下來,端詳了酒瓶一分鐘。那個已經結束笑聲的女人,把手臂挽在身旁的兩個男人手上。

       之後的事就記不太清楚了。我記得我問她想不想喝咖啡,我才剛煮了一壺。她說她得走了,然後她說也許還有時間可以喝一杯。我到廚房等咖啡煮開。老實說,萊斯,我對天發誓,我和妳母親結婚這麼多年,我從來沒有欺騙過你母親,一次都沒有。有幾次我有過念頭,也有機會。說真的,你不像我那麼瞭解你母親。」

       我說,「你不必說那些。」

     「我拿了咖啡給她,她這時已經把外套脫掉了。我坐在沙發的另一頭,我們開始聊一些更私人的話題。她說他有兩個孩子在讀羅斯福小學,賴瑞是個司機,有時候一、兩個星期不在家。他開車往北到西雅圖,或往南到洛杉磯,說不定更遠到鳳凰城,反正總是到處跑。她說她和賴瑞是高中同學,她很驕傲自己堅持到現在。沒多久我說的一些話就逗得她笑了,就是那種一語雙關的笑話。然後她問我有沒有聽過皮鞋推銷員拜訪寡婦的故事,那個故事又讓我們笑了。然後我告訴她一個更壞的故事,她笑得更厲害,又點了一根菸。一件事跟著另一件事來,就是這麼回事,你懂吧。

     「然後我吻了他,我把她的頭放在沙發上,吻了她,我可以感覺到她的舌伸出來急著進入我的嘴。你懂我在說什麼嗎?一個男人可以一輩子遵守所有規定,但突然間一切都他媽的不重要了。他的運氣就這樣沒了,你懂嗎?

     「一切很快就結束了。事後她說:『你一定覺得我很不檢點。』然後她就走了。

     「我真的很緊張,你知道嗎?我把沙發整理了一下,把沙發墊翻過面。我把報紙全都折好,甚至洗了我們用過的杯子,把咖啡壺沖乾淨。我腦袋裡一直都在想我要如何面對你母親。我很怕。

     「事情就是這樣開始的。你母親和我的生活還是老樣子,但是我會定期溜去和那女人見面。」
       吧台旁的那個女人離開了她的高腳凳,她走了幾步路到地板中央開始跳舞。她左右甩頭,彈著她的手指頭。酒保停下手邊的調酒工作。那女人把手舉在頭上,在地板中央以小圓圈移動。但後來她不跳了,酒保又繼續開始調酒。

     「你看到了嗎?」我父親問。

       但我什麼話也沒說。

     「事情就是這樣發展的,」他說:「賴瑞有出差的時間表,只要有機會我就會去那邊。每次我都編出一些地點告訴你母親。」

       他把眼鏡拿下來,閉起眼睛。「我從來沒告訴別人這件事。」

       我不知道該回答什麼。我往外望著機場,看看我的手錶。

     「聽我說,」他說:「你的飛機什麼時候起飛?你能不能搭另一班飛機?我再請你喝一杯吧,萊斯。我們再叫兩杯酒,我會講快一點。我很快就會說完的,聽我說。」

     「她把她老公的照片擺在臥室床邊。剛開始我看到他的照片在旁邊心裡不太舒服,但過了一陣子我就習慣了,人很容易就習慣了,你懂嗎?」他搖了搖頭。「很難相信吧,但是那種事最後一定沒有好結局。你知道的,你知道那種事。」

     「我只知道你告訴我的,」我說。

     「我會告訴你的,萊斯,我會告訴你還有一些更重要的事。你懂嗎,更重要的,比你母親離開我還重要的事。你聽我說,有一次我們在床上,應該是午餐的時候。我們就躺在床上聊天,我好像睡著了,就是那種半夢半醒的午睡,但是同時我也提醒自己別忘了馬上就要起床離開。就在這時候一輛車開進了車道,有人下車,啪的一聲關上車門。

     「『天哪!賴瑞回來了!』她尖叫。

     「我那時一定是瘋了。我腦袋裡好像還想到如果從後門跑出去,他會把我按在後院的圍牆上,說不定會殺了我。莎莉發出很奇怪的聲音,好像她沒辦法呼吸。她穿著睡袍,但沒有扣起來,就站在廚房裡搖著頭。這些事情都是同時發生的,你懂吧。於是我手拿著衣服,身體幾乎全裸,而賴瑞正打開前門。結果,我跳出去了。我直接跳出他們家的觀景窗,穿破玻璃直接跳出去。」

     「你逃走了?」我問:「他沒有追你?」

       我父親看著我好像我瘋了。他看著他的空杯子。我看著我的手錶,伸了伸懶腰,我有一點頭痛,在眼睛後面。

       我說:「我該趕快上飛機了。」我把手放到脖子後面,把衣領拉直。「那女人還在雷汀市?」

     「你什麼東西都不懂,對吧?」我父親說:「你什麼都不懂,你只懂得賣書。」

       差不多是該走的時候了。

     「啊,天哪,我真後悔。」他說:「這男人完全崩潰了,他趴在地上哭了。那女人待在廚房,她也在那裡哭了。她跪在地上,大聲哭喊上帝,想讓那男人聽到。」

       我父親打算說更多事,但他搖了搖頭。也許他希望我能說些什麼。

       然後他說道:「不,你得去搭飛機了。」

       我幫他穿上外套,我們走了出去。我扶著他的手肘帶著他走。

     「我看著你上計程車,」我說。

       他說:「我看你上飛機。」

     「好吧,」我說:「下次再換我好了。」

      我們握了握手,那是我最後一次見到他。在飛往芝加哥的路上,我想起來我把他的禮物袋忘在吧台了。也好,瑪莉不需要糖果、巧克力或任何東西。

       那是去年的事,她現在更不需要了。





出自时报出版社《当我们讨论爱情》2000年1月。

还是一个寻常的故事。只是那个糖果袋,不知道玛丽是不是真的不需要。如果不需要,那真正需要的,又会是什么?
赵连国 - 2012/12/19 22:20:40
露 台

马英 译



那天早上她在我肚子上倒了 Teacher's,然后舔掉。那天下午她想从窗户跳出去。

我说:「荷莉,不能再这样子下去了,这种情况一定要结束。」

我们坐在楼上一间套房的沙发上。旅馆里有很多空房间,但是我们需要一间套房,可以走动和说话的地方。于是那天早上我们把汽车旅馆的办公室关了,到楼上的一间套房。

她说:「杜恩,我很痛苦。」

我们喝着掺了冰块和水的Teacher's。我们在中午之前睡了一会儿。然后她下床,威胁说要穿着内衣跳出窗外,我得把她抱住。虽然这里只有两层楼高,但就算是这样也够瞧了。

「我受够了,」她说:「我再也受不了了。」

她把手放在脸颊上,闭上双眼。她的头来回摇动,发出这种喃喃的声音。

看着她这样子我很痛。

「受不了什么?」我说,但是我当然知道。

「我不必再对你说一遍,」她说:「我疯了,我没有自信了。我以前那么有自信。」

她是个刚过卅岁的美丽女子。身材高挑、一头黑色长发、碧绿眼珠,是我认识唯一有绿眼珠的女人。我以前常赞美她的绿眼珠,她告诉我就是因为那双眼珠,她知道她自己将来一定很不凡。

难道我不知道!

每一件事都让我很难过。

我可以听到楼下的电话声。它已经响了一整天了,就连我在昏睡的时候都听得到。我睁开眼睛看着天花板,听着电话声,想着我们会发生什么事。

但是也许我应该看着地板。

「我的心碎了,」她说:「它变成一块石头。我没用了,反正已经没救了,我一点用也没有了。」

「荷莉,」我说。

当我和荷莉刚搬到这里,接下旅馆经理的工作时,我们以为我们终于时来运转了。房租免费、水电免费,外加一个月三百元的薪水。再也找不到这么好的差事了。

荷莉负责会计,她对数字很在行,房间出租大多都是她在负责。她喜欢和人接触,人们也喜欢她。我则负责庭园、除草、修树、保持游泳池的清洁、修理一些小东西。

第一年一切都很顺利,我晚上还兼另一份差,我们开始往前进。我们有计划。然后某一天早上,我也不知道,我在一间房间内铺浴室地砖,这个墨西哥清洁女工刚好进来打扫。雇用她的是荷莉。我以前真的没怎么注意到这小女工,虽然我们碰面时会讲讲话。她叫了我一声,先生,我记得。

总之,一件事跟着一件事来了。

那天早上之后,我开始注意到她了。她是个端正的小女工,有一口美丽的白牙,我常看着她的嘴。

她开始叫我的名字。

有一天早上,我正在修理一间浴室水龙头的皮圈,然后她进房间打开电视,就像女清洁工常做的动作。我是说,她们打扫时都会这样。我停下手边的工作,然后走出浴室。她看到我很意外,然后微笑着叫我的名字。

就是在她说完后,我们就躺在床上了。

「荷莉,你还是个很有自信的女人,」我说道:「还是没人比得上你,别这样,荷莉。」

她摇头。

「我心里有个东西已经死了,」她说。「虽然花了很长一段时间,但是它死了。你杀死它了,你把它活生生杀死它。现在一切都没有意义了。」

她把杯里的酒喝完,然后开始哭。我过去抱着她,但是没有用。

我帮我们又倒了酒,然后看着窗外。

两辆挂着别州车牌的汽车停在办公室前面,两个驾驶正站在门口讲话。其中一个说完话,张望了一下旅社,手托着下巴。还有一个女人,她把脸贴近玻璃窗,用手遮挡着眼睛,往里面窥视。她拉了拉门,看是否锁着。

楼下的电话铃开始响了。

「就连没多久前我们做那件事的时候,你还在想着她,」荷莉说。「杜恩,这很伤人。」

她接下我递给她的酒。

「荷莉,」我说。

「这是真的,杜恩」她说:「不要和我辩。」

她穿着内衣和胸罩,手上拿着酒杯,在房间里走来走去。

荷莉说道:「你已经超出婚姻的限度了,你杀死了信任。」

我跪了下来开始求她,但是我脑袋里正在想花妮塔。真可怕,我不知道我会发生什么事。

我说,「荷莉,亲爱的,我爱你。」

停车场有人按了一长声喇叭,停下来,又开始按。

荷莉擦拭她的眼睛。她说:「给我倒杯酒,这掺太多水了。让他们尽量按好了,我管它的。我要搬去内华达。」

「不要去内华达,」我说。「你不要说气话,」我说。

「我才没说气话,」她说:「内华达没什么不好。你可以和你的清洁女工待在这里,我要搬去内华达,不去那里就死了算了。」

「荷莉!」我说。

「荷莉个屁!」她说。

她坐在沙发上,把膝盖收到下巴底下。「再给我一杯酒,你这王八蛋,」她说。她又说:「按喇叭按死好了。叫他们去『旅人客栈』大便撒尿,那不是你那个清洁女工现在待的地方吗?倒一杯酒给我,你这王八蛋!」

她抿了抿嘴唇,用她特有的眼神看了我一眼。

喝酒这回事很滑稽。每当我回想以前,我们所有重要的决定都是在喝酒的时候出现的,甚至在讨论要不要戒酒时,我们还是拿着半打啤酒或威士忌,坐在厨房或外面的野餐桌。当我们下定决心搬到这里,接下旅馆经理的工作,我们已经好几个晚上喝着酒,评估着这件事的优点和缺点。

我把最后一点Teacher's倒入我们的杯子里,加了冰块和水。

荷莉离开沙发,横躺在床上。

她说:「你和她在这张床上过吗?」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我脑袋里想不出一句话。我把杯子给她,坐在椅子上。我喝着我的酒,想着一切将永远不一样了。

「杜恩?」她说。

「荷莉?」

我的心跳变慢了,我等待着。

荷莉曾是我唯一的爱。

和花妮塔这件事是一个星期五次,早上 10 点和 11 点之间。没有固定的房间,依她当时在哪里里打扫而定。我就直接走进她正在打扫的房间,关起身后的房门。

但多半我们都是在 11 号房。11 号是我们的幸运房间。

我们对彼此都很温柔,但迅速。感觉还好。

我想荷莉说不定可以熬过去,我想她要做的就是放手一试。

我呢,我还是继续兼夜差,连猴子都会做那份工作。但是这里的事情很快就一蹶不振,我们已经没有心思去管它了。

我不再清理游泳池,它开始布满绿色的东西,最后房客也不游泳了。我也不再修理水龙头、铺地砖、补漆剥落的墙壁。嗯,事实是我们俩都喝得很凶。如果真的想喝醉,那是需要花时间和精力的。

荷莉登记房客的工作也没做好。她要不是房租多算了,就是没收到该收的钱。有时候她把 3个人安排在只有一张床的房间里,要不然就是她把一个人安排在有一张特大床的房间里。房客有好多抱怨,有时候还有闲言闲语。人们开始打包,搬到别的地方。

接下来,管理阶层来了一封信。然后又来了一封,经过认可的。

然后是电话,城里有人要过来。

但我们已经不在乎了,这是事实。我们知道我们的日子不多了,我们已经搞坏了我们的生活,正准备接受一场骚动。

荷莉是个聪明女人,她最先知道。

然后那个星期六早上,我们在一整晚的旧事重演之后醒来。我们睁开双眼,在床上转了身好好地看了彼此。那时我们俩都知道了。我们已经到了尽头,必须找一个新的起点。

我们起床,穿了衣服,喝了咖啡,然后决定这次的谈话。什么东西都不要去管,不管电话,不管客人。

就是那时我拿出 Teacher's。我们把大门锁上,带着冰块、杯子、酒瓶上楼到这里。一开始,我们看着彩色电视,嬉闹了一下,让楼下的电话铃一直响着。如果要吃东西,我们就出去拿贩卖机里的起司洋芋片。

空气中好像有一种什么怪事都可能发生的感觉,反正我们知道什么事都早就发生了。

「你记得吗,我们结婚前还只是小孩子。」荷莉说。「那时我们有远大的计划和梦想,记得吗?」她坐在床上,抱着她的膝盖和酒。

「我记得,荷莉。」

「你不是我的第一个,你知道吧。我的第一个是瓦特,真没想到,瓦特。你的名字是杜恩,瓦特和杜恩。谁知道我那些年错过了什么?你曾经是我的全部,就像那首歌一样。」

我说:「你是个很棒的女人,荷莉。我知道你有过很多机会。」

「但是我没有那么做!」她说:「我没办法超越我们的婚姻。」

「荷莉,求求你,」我说。「不要再说了,亲爱的。我们不要再折磨自己了。告诉我应该怎么做?」

「听我说,」她说:「你记得那次我们开车到亚基马市郊外的老农场,穿过特瑞斯高地?我们那时一直开着车,记得吗?我们开在一条泥土路上,天气很热,满天都是沙?我们一直开着车,然后到了那间旧房子,你去向人家要杯水喝?你能想象我们现在做那种事吗?去一间房子敲门要水喝?」

「那对老夫妇现在八成死了,」她说:「两个人并排躺在某个墓园。你记得他们请我们进屋内吃蛋糕吗?后来他们带我们参观房子?屋子后面有一个露台,就在屋后面的树下?它有一个尖尖的屋顶,油漆已经剥落了,阶梯上还长出杂草。那个女人说很多年前,我是说很久很久以前,星期天人们会聚在这里弹弹琴,大家会坐在这里听。我那时在想我们很老的时候也会那样,很有尊严,而且一直待在一个地方,别人会到我们家门前敲门。」

我还不能立刻就说出什么。然后我说:「荷莉,这些事情,我们以后也会这样回忆的。我们会说:『还记得那个游泳池满是残渣的汽车旅馆吗?』」我说:「你听得懂我的意思吗,荷莉?」

但荷莉只是拿着她的杯子坐在床上。

我可以看得出来她不知道。

我走到窗户旁边,站在窗帘后面往外看。有个人在下面说了一些话,然后用力摇了摇办公室的门。我动也不动。我祈求荷莉给我什么暗示,我祈求荷莉让我知道。

我听到车子发动的声音,然后另一辆。他们打开头灯照着旅馆,然后一辆跟着一辆离开驶入公路。

「杜恩,」荷莉说。

这件事,她也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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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按人们总结的卡佛小说的种种特点来衡量,小二的“凉亭”语言要好些。这篇用了比较多的主观词汇。
赵连国 - 2012/12/20 20:34:10
大教堂
潘国庆 译

    这个瞎子是我太太的一位老朋友,他正在路上,要到我家来做客。他的老婆已经去世,他是去康涅狄格州看望他亡妻的亲戚;从那儿给我太太挂了个电话,预先约定,他准备乘五个小时的火车来这儿,我太太到车站去接他。十年前的一个夏天,在西雅图,我的太太曾在他那里工作过,后来他们就一直没有见过面。可是她和瞎子始终保持联系。他们灌录了录音带,经常通信。他这次来访,我并不欢迎。我跟他素不相识,又是个瞎子,使我心烦。对于瞎子的概念,我是从电影上看来的。电影里,瞎子走路总是慢条斯理,并且从来不笑。有时,他们还要由一条狗领着走路。所以我从来不指望有什么瞎子上我家来。
    那年夏天,我妻子在西雅图,急于找个工作做。当时,她身无分文。夏天过后准备和她结婚的那个男人还在军官训练学校读书,而且他也没有钱。不过,她很爱那个家伙,他也爱她,如此等等。有一天,她在报上读到一则广告:招聘助手——给盲人读书,还有电话号码。她打通了电话,到瞎子家里去,当场就说定了。她跟这个瞎子工作了整整一个夏天。她给他念些材料,诸如案例研究、报道等等,还帮他整理在县里社会服务部的那个小办公室。从此,那个瞎子就和我太太成了好朋友。我怎么知道这些事情的呢?那是她自己告诉我的,而且她还告诉我一些其他的事。她在他的办公室工作的最后一天,瞎子问她,他是否可以摸摸她的脸蛋。她表示同意。他用手指把她面孔、鼻子——甚至头颅——到处摸遍了。这件事,她是永远忘不了的。她甚至想写一首诗来描绘这件事。她一直想做诗的。每年,她总得写一二首诗,那总是发生了什么真正重大的事情。
    我们第一次一起出去时,她就把她那首诗给我看了。在诗里,她回忆他的手指抚摸她脸上的方式。在诗里,她还谈到她自己的感觉,当瞎子摸她鼻子和嘴唇时,她脑海掠过什么念头。我记得,当时我觉得这首诗并不怎么样。我当然没有对她说。也许是我对诗歌一窍不通。老实说,有时候我想随意找点东西读读,也不会想到这首诗的。
    话得说回来,那第一个和她相爱的男人——未来的军官——却是她从小的恋人。所以,没事。那年夏末,她让瞎子摸了她的脸蛋之后,就与他告别,还是去嫁给她从小的……当时,他已经是个正式军官了。她从西雅图搬走了。不过她和那个瞎子仍然保持联系。他们之间的第一次通话大约在一年之后。有一天晚上,她从亚拉巴马州的一个空军基地里打电话给他。她想跟他谈谈,这样他们就谈开了。他叫她寄盘录音带给他,谈谈她近来的生活。她照做了。她把录音带寄过去。在录音带上,她告诉瞎子她和丈夫在军营里的生活情况。她告诉瞎子说,她爱她的丈夫,但她不喜欢他们住的地方,更不喜欢他干的军事工业那一类工作。她告诉瞎子,她已经写完了一首诗,把他也写了进去。她还告诉他,她正在写一首诗,谈谈当一个空军军官妻子是什么味道。这首诗没有写完,她还在写。瞎子录了一盘磁带,寄给了她。她又录了一盘磁带。这样寄来寄去,还几年没有间断过。我妻子的那个军官丈夫驻扎的基地常常转移,她也接连从美国穆边空军基地、麦圭尔基地、麦康内尔基地,最后从萨克门托附近的特拉维斯基地寄了磁带给他。在特拉维斯,有一天晚上,她突然感到孤寂,觉得她在这种到处流转的生活中和她的亲密的人们隔绝了。她觉得她再也不能这样生活下去了。她走进房间,吞吃了药箱里所有的药片和胶丸,又喝了一瓶杜松子酒把药灌下去,然后,她走进了热气腾腾的浴室,昏厥了过去。
    但她没有死,只是得了一场重病,上吐下泻。她的军官——何必提他的名字呢?他是她童年时的恋人,还要说什么呢?——从外面回家来,发现她病倒在那儿,就叫了一辆救护车。她又马上把这些情况录在一盘磁带上,寄给了瞎子。好几年来,她把大大小小的事情都录在磁带上,一刻不停地给他寄去。此外,她每年还写一首诗。我想这是她主要的消遣。在一盘磁带里,她对瞎子说,她决定跟她的军官分居一段时间。而在另一盘磁带里,她又告诉他她离婚了。于是我和她开始一同出去,当然她也告诉了她的瞎子。她有什么事都对瞎子说,至少在我看来是这样的。有一次她问我,我是否愿意听听刚从瞎子那儿寄来的磁带。这是一年以前的事啦。她说,磁带上有我。于是,我说,好吧,我倒要听一听。我取来了酒,我们俩坐在起居间准备听了。她把磁带放进录音机,调了调几个开关,然后她按了一下启动键。磁带吱吱地响,有个人扯着大嗓门开始讲话。她减低音量。他无关紧要地扯了几分钟,我就听到在这个陌生人——素不相识的瞎子——嘴里提到我的名字。接着,我听到这句话:“从你讲的有关他的全部情况来看,我只能说——”这时,好像有人敲门,就把我们听的打断了。我们再也没有回头来再听这磁带。不过,那无所谓。反正想听的,我都听见了。
    现在,这个瞎子要到我的家里来过夜。
   “我也许可以带他去玩玩保龄球。”我对我的太太说。她正站在滴水板前切土豆片。听到我的话,就放下小刀,转过身来。
   “你要是爱我,”她说,“你可以替我招待他;要是你不爱我的话,那就算了。你要是有朋友,不管什么朋友,只要来我家,我都会让他们过得舒舒服服的。”说完后,她用餐巾擦了擦手。
   “我可没有瞎子朋友。”我说。
   “你是什么朋友都没有的,”她说,“没有什么可说的,而且,”她接着说,“天晓得,他的妻子刚死呢!难道你连这个都不懂得吗?他刚丧妻!”
    我没有理她。她又讲了一些瞎子老婆的情况。她的名字叫比尤拉。比尤拉!这是一个黑女人的名字呀!
   “他的老婆是个黑人吗?”我问道。
   “你疯啦!”我的太太说道,“你到底是说气话还是怎么着?”她捡起一块土豆。我看见她把这块土豆使劲地扔到地板上,滚到炉子下面去了。“您怎么啦?”她说,“喝醉了吗?”
   “我不过问问。”我说。
    这时,我的太太把许多内情详详细细地告诉我。我实在不感兴趣。我喝一口酒,坐在厨房里的桌子旁,听着她说,慢慢地把她说的零零碎碎的情况串在一起了。

    比尤拉是在我太太离开瞎子那个夏天去跟他工作的。很快比尤拉和瞎子就在教堂里结了婚。这场婚礼规模很小——本来谁回去参加这种婚礼呢?——只有他们两个,外加牧师和牧师太太。不过这到底还是名副其实的教堂婚礼啊!瞎子说,这是比尤拉的主意。可是,就在那时候,比尤拉肯定已经长了乳腺癌了。他们就这样难舍难分——用我太太的话,难舍难分——生活了八年后,比尤拉的健康开始迅速恶化。她是在西雅图一家医院里去世的。去世时,瞎子坐在她的病床边,紧紧地握住她的手。他们俩结了婚,生活在一起,工作在一起(当然有性生活),最后他还得给她埋葬送终。他干了这些事,可那倒霉的女人长得什么样子,他却始终没有看见。这是叫我怎么也不懂的。听完我太太的话,我为瞎子隐约地感到有点难过。我募地想到那个女人的生活多么可怜,很觉得遗憾。想想看,一个女人从来不知道她自己在爱人的眼睛里是什么样,那是什么滋味!一个女人竟这样一天一天地生活下来,而从来没有听到她心爱的人儿说几句最最起码的赞美的话儿。一个女人,她的丈夫永远不能看到她的脸上表情——悲惨还是欢快。有的人爱好打扮,有的人喜欢保持天然本色——这对他又有什么两样呢?他的老婆要打扮的话,也尽可以在眼睛周围涂上黛色,在鼻子外面镶上别针,穿上黄色的运动裤和紫色的鞋子,不管穿什么都行。然后,悄无声息地离开人世,让瞎子抓住她的手,瞎眼里流下了热泪——这是我现在的想象——在她临死前最后一闪念大概是:他连她的模样如何都不知道,而她就这样匆匆地进入坟墓。她给罗伯特留下了一笔小数目的保险金和半块墨西哥二十比索的硬币。另外半块她带进棺材里去了。真惨哪。
    瞎子来访的那天,我的太太到火车站去接他。我没事可做,只好坐在那儿干等,心里直犯嘀咕。我喝着酒,看着电视。这时,我听见汽车开进车道。我手里拿着酒杯,从沙发上站起来,走到窗前,向外观看。
    我瞧见我的太太满面笑容,把汽车停下。我看见她从车里出来,关上车门,脸上还挂者一丝微笑,真叫人奇怪!她绕到车子另一边,瞎子正在从这边门里走出来。瞧这个瞎子的模样,——还有满脸的络腮胡子!这是瞎子的脸上的胡子!我说,真够呛。瞎子把手伸进后车座,拉出了一只手提箱。我的太太挽起他的胳膊,关上车门。她一路上说着话,领着瞎子走过车道,踏上台阶,走进门廊。我关掉电视机,喝完酒,涮了涮玻璃杯,擦干手,然后走去开门。
    我的太太说:“我介绍你见见罗伯特,罗伯特这是我的丈夫。他的事情,我都跟你谈过。”她笑容满面,扯着瞎子的大衣袖口。
瞎子放下手提箱,伸手过来。
    我握住他的手。他紧紧地握住我的手,一会儿,就放开了。
   “我觉得你的面好熟,我们好像以前见过。”他大声地说道。
   “我也觉得这样。”我说。我不知道另外该说些什么。我接着说:“欢迎你来。我常听见我的太太提起你。”接着,我们三个人一起从廊门里走进了起居间。我的太太挽者他的胳膊,领着路,嘴里唠叨着:“向左边走,罗伯特。对啦!当心,那儿有一把椅子。到了。你就坐在这儿。这是沙发,两个星期前买的。”
    我开始谈了一些那只旧沙发的事。我十分喜欢那只旧沙发,不过没有说出口来。接着我随便谈了一点其他的事,谈了乘火车沿哈德逊河观看风景的经验。你到纽约去的时候,就应该坐在火车的右边:从纽约回来的时候,就要坐在左侧。
   “你旅途愉快吗?”我说,“顺便问一下,你在车上坐哪一边的?”
   “哪一边!问得真傻,”我的太太说,“坐在哪一边又有什么关系呢?”她追问道。
   “我不过问问吧。”我回答说。
   “我坐在右边,”瞎子说,“我差不多有四十年没乘火车了,我还是个小孩的时候,坐过一次火车。跟着大人坐的。那是很久以前的事,我快要忘记我当时激动的心情了。现在我这把胡子已经留了一个冬天,”他说,“是人家对我说的。亲爱的,我看上去很神气吗?”他问我的太太。
   “神气的很,罗伯特,”她回答道,“罗伯特,”她接着说,“罗伯特,见到你太高兴了。”
    最后,我的太太把眼光从瞎子身上转过来,看着我,我有一种感觉,她不喜欢看见我这个样子。我只好耸耸肩膀。

    我从未碰到过也不认识瞎眼的人。这个瞎子将近五十岁,长得很粗壮结实,秃顶,弯着肩膀,好像压着沉重的东西。他穿着棕色的运动裤,棕色的鞋子和浅棕色的衬衫,还戴着一条领带,外面穿了一件运动员的外套,蛮好看的。他满脸胡子,但他没有手杖,也没戴墨镜。以前,我总以为墨镜是瞎子必戴的东西。说真的,我倒希望他戴一副。乍看起来,他的眼睛跟常人也没有什么两样。不过,你要是仔细瞧瞧,准能瞧出一些毛病来。首先的一点是眼膜里眼白太多,两个瞳仁似乎不由自主地在转着,他自己也控制不了,看了真吓人。我定睛望着瞎子,看见他的左眼的瞳仁似乎转向鼻梁,而他右眼的瞳仁却似乎尽力地保持不动。可是尽力也没有用,他那眼睛总是不由自主地在转动着。
    我说:“让我给你弄点酒来喝喝。你喜欢喝什么?我们什么酒都有一些。喝酒可是一种很好的消遣。”
   “老弟,我是个苏格兰人。”他说得极快,而且嗓门很大。
   “没错,”我说,“老弟!你是苏格兰人,我早就知道了。”
他用手指摸了一下放在沙发旁边的那只手提箱。他的手在探测我们的态度,这一点我倒不怪他。
   “我把那只箱子提到你房里去。”我的太太说。
   “不必了,那样搁着很好。”瞎子大声说道,“等我上楼时,可以随身带上去。”
   “苏格兰威士忌里掺点水,好吗?”我说。
   “很少一点儿。”他说。
   “我知道。”我说。
    他说,就要一点儿。你们知道那个爱尔兰演员巴里.菲茨杰拉德吗?我很像他。菲茨杰拉德说,我喝水的时候,就喝水;我喝威士忌的时候,就喝威士忌。我的太太笑了。瞎子用手拢起他的胡子,放了下来。
    我调好了酒,三大杯威士忌,每杯只掺了一点儿水。然后,我们舒舒服服地坐着,谈起罗伯特的旅行来。首先谈了从西海岸长途飞行来到康涅狄格州。接着,他从康涅狄格州转乘火车来到我们这儿。谈到那段旅程时,我们又喝了一口酒。
    我记得在哪儿读过一篇文章,说盲人不会吸烟,因为据推测,他们看不到自己吐出的烟雾。我想,对于盲人,这一点我是知道的,也只是这一点。但是这个瞎子却与众不同,他吸烟一直吸到烟蒂头,接着又点上一枝。不多一会儿,他的烟缸已经磕满了烟灰。我的太太把烟灰倒掉。
    当我们坐在桌旁吃饭的时候,我们又喝了一点酒。我的太太一个劲地往罗伯特的盘里夹菜,什么牛肉块呀,土豆片呀,绿豆呀。我给他涂了两块黄油面包。我说:“请你吃黄油面包。”我又吞下几口酒。“现在让我们祈祷。”我说。瞎子俯下了头。我的太太目瞪口呆地看着我。“一愿电话铃不要响;二愿饭菜不会变凉。”我祈祷道。
    我们开始专心致志地吃起来,桌上能吃的东西,我们都吃得干干净净,好像今天吃了就没有明天似的。我们一声不吭,只顾埋头吃饭。我们戴着餐巾,大口大口地咀嚼着桌上的饭菜。我们确实认认真真地在吃饭。瞎子马上就能确定饭菜的方位,并且能准确知道每样菜放在他碟子里哪个地方。我看他用刀叉割肉的样子,很为赞赏。他切了两块肉,叉进嘴里;接着全力以赴地去吃土豆片和绿豆。他撕了厚厚地一块黄油面包,塞进了嘴里;然后,他又端起牛奶杯,满满地喝一口。有时他还用手去撕菜,似乎也并不在意。
我们把饭菜吃得精光,连板块草莓馅饼都没剩下。我们坐在那儿,仿佛有点头脑发昏。汗珠从脸上流下来。半晌,我们才立起身来,桌上杯盘狼藉。我们看也不看,径直地走进起居间,又回到老地方坐了下来。罗伯特和我的太太坐在沙发上,我坐在大椅子上。我们又喝了两三口酒。他们俩在谈论十年来他们生活中发生的大事。在部分时间里,我只管听。有时我也插上几句。我不想让他觉得我不在房间里,也不想让她觉得我有被遗忘之感。他们畅谈这十年中他们所经历的事情,把我晾在一边。我盼着听到我太太那张甜蜜的小嘴能说起我的名字,说“于是,这时,我的丈夫进入了我的生活之中”诸如此类的话,可是我始终没有听到。他们谈得更多是罗伯特的事情。罗伯特什么都干过一点,似乎是个十足的万能瞎博士。但最近一二年来,他和他的老婆搞到一个艾米维分送货物的工作。虽然不怎么样,看来他们靠它也能凑合着过日子。瞎子也是业余无线电收发爱好者。他粗声大气地谈着他跟其他爱好者的通话,他们有的在管道,也的在菲律宾,另外一些在阿拉斯加州,连塔希提岛也有他的同好。他说,他要是想去那些地方玩玩,朋友可多了。他不时地把他那张瞎了眼的脸转向我,捋着胡子,问我一些问题。我在现在那个职位上干了几年?(三年。)我喜欢我的工作吗?(不喜欢。)我还准备继续干下去吗?(别的还能干什么呢?)最后,我看瞎子开始犯困了,就站起身去开电视机。
    我的太太恼怒地盯着我,快要发作了。接着,她把目光转向瞎子,说:“罗伯特,你家有电视机吗?”
    瞎子回答说:“亲爱的,我有两台电视机,一台是彩色的,另一台是黑白的。那台黑白电视机可是一件老古董。我要开电视机,这似乎很滑稽,可是我三天两头开电视机,一开就开那台大彩电。你不觉得好笑吗?”
    听完他说的话,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其实根本也没有什么可说的。毫无意思。因此,我只管自己看新闻节目,想听听广播员再说些什么。
   “这是一台彩电,”瞎子说,“可别问我怎么知道的,反正我能辨别。”
   “我们才买了不久。”我说。
    瞎子哑了一口酒。他捧起他的胡子来,嗅了一下,又放下了。他身子从沙发往前靠了靠,把咖啡桌上的烟灰缸放好,用打火机点上一支烟,然后把身子靠回去,两腿交叉着。
    我的太太捂住嘴,打了个哈欠。她伸伸懒腰,说“我想我该上楼去穿件睡衣。我该换件什么别的衣服。罗伯特,你舒舒服服地随便坐着吧。”她说。
   “我很舒服。”瞎子回答说。
   “在这里,我也希望你舒舒服服,像在家里一样。”她说。
   “我很舒服。”瞎子说。
    我的太太出去后,我和他坐着听天气预报和体育比赛综述。那时,她已经离开很久了我不知道她会不会下再下楼来。我想她可能已经上床睡大觉了。我希望她下来,我可不愿意这么一个人跟瞎子呆着。我问他要不要再来一杯酒,他回答说当然要。我又问他想不想跟我抽些大麻。我说,我刚刚卷了一枝,其实我并没卷,不过准备待一会儿就卷。
   “试试看。”他说。
   “他妈的太妙了,”我说,“就是这东西。”
    我喝了酒,和他一起坐在沙发上。然后,我卷了鼓鼓的两枝大麻烟。我点燃了一枝,递给了他。他用手指夹住,放进嘴里,吸了起来。
   “尽量多抽一些时候。”我说,我敢说他连最起码的常识都不懂。
    我的太太身穿粉红色的睡衣,趿着粉红色的拖鞋,从楼上下来
“我闻到什么气味?”她说。
   “刚才我们想吸些大麻来提提神。”我说。
    我的太太恶狠狠地盯我一眼,然后把目光转向瞎子,说:“罗伯特,我想你是不抽大麻的。”
    他说:“我现在才开始抽的,亲爱的。万事总有个开头。不过我还没有什么感觉。”
   “这个东西挺醇厚的,”我说,“这东西很温和。这是一种安神的东西,我想你懂得的,”我接着说,“不会把你搞得头昏脑胀的。”
   “老弟,少不了会把你搞得头昏脑胀的。”瞎子说着放声大笑。我的太太坐在沙发中间,我和瞎子坐在她的两旁。我把烟卷递给她。她接过去,吸了一口,递还给我。“这有什么好抽的?”她说。片刻,她又说:“这口烟我不该抽。说实话,我眼睛差不多要睁不开了。那顿饭把我撑死了,刚才我不该吃那么多。”
   “都是草莓馅饼,”瞎子说,“就是草莓馅饼搞的。”他说着,放声大笑。然后,他摇摇头。
   “草莓馅饼我们还有。”我说。
   “你想再吃一点吗?”我的太太问。
   “也许过一会儿想吃一点。”他答道。
    我们俩聚精会神地看着电视。我的太太又打起哈欠来了。她说:“罗伯特,你的床已经铺好,你什么时候向上床睡觉都行。我晓得,你今天是挺劳累了。什么时候准备上床,说一下。”她拉了拉他的胳膊:“罗伯特?”
    他醒了过来,说:“真的,我今天过得很愉快。这比录音带好多了,是不是?”
    我说:“你来瘾了。”说着,我把那枝烟塞进他的手指间。他吸了几口,把烟含了一会儿,然后再吐出来。他很老练,似乎从九岁起,就一直抽烟了。
   “谢谢,老弟,”他说,“不过我以后这一切都是为我准备的。我觉得我已经开始抽出味道来了。”他夹着燃着的烟蒂头,递给了我的太太。
   “我也有这种感觉,”她说,“没错,我也有同样的感觉。”她接过烟蒂头,递给了我。“我就在你们两人中间坐一会儿,闭目养养神。可别让我打扰你们,好吗?你们两个我谁也不打扰。要是打扰你们,说一声。要不然,我就闭目坐在这儿,等到你们上床睡觉,”她说,“罗伯特,你的床已经铺好。你什么时候去都可以。你的房间就在楼上我们房间的隔壁。你想要睡觉,我们就领你去。喂,你们两个得叫我一声,要是我睡着的话。”她说着,就合上了眼睛,进入了梦乡。
    新闻节目播完了。我站起身来,换了个频道,又坐回了沙发。我心里暗想,但愿我的太太没有搞得筋疲力尽。她张着嘴,头靠在沙发的后背上。她侧了一下身子,睡衣在她的腿上松开来,露出了白胖的大腿。我伸出手去把她的睡衣扯好,同时瞟了瞎子一眼。真见鬼!她又把睡衣扯开了。
   “什么时候想吃草莓馅饼,就说一声。”我说。
   “我会说的。”他说。
    我说:“你觉得困了吗?要我领你到床上去吗?你准备上床睡觉吗?”
   “还不想,”他说,“不,老弟,我想同你多呆一会儿,如果这不妨碍你的话。我要呆到你想上床睡觉。我们过去还没有机会好好聊聊。懂我的意思吗?我觉得今天晚上都让我和她两人独占了。”他捧一捧胡子,又放了下来。他捡起香烟和打火机。
   “好吧,”我说。接着我又说:“我很高兴跟你做伴。”
    我猜我是很高兴的。每天晚上,我抽些大麻,在睡魔来前,尽量地多坐一会。我和我的太太几乎没有同时上床睡觉过。在我睡得死死的时候,我总是做噩梦。有时,我从梦中惊醒,心里还发慌。
电视机里播放着关于教堂和中世纪的节目。这可不是你爱看的那种通俗节目。我想要看一些别的节目。我换了几个频道,上面也没有什么好看的。因此,我换回到原来的频道,并且想他表示歉意。
   “老弟。没关系,”瞎子说,“我觉得挺好的。你想看什么都行。我总能学到一点东西。学无止境嘛!今天学一点东西也不会对我有什么坏处。我的耳朵挺管用的。”他说。
    我们俩默默地坐了一会儿,他欠着身子,头转向我,右耳朝电视机的方向。怪难为他的。他的眼皮不时地要垂下来,他又使劲地睁开。他不时地捋胡须,用力拉扯,好象在冥思苦想从电视上听来的东西。
    电视机荧光屏上,一群戴着头巾的人们正遭到身着骷髅服和扮成魔鬼的人们的攻击和折磨。扮成魔鬼的人们戴着面罩、头角和长长的尾巴,这是游行仪式中的一个部分。那个解说的英国人说,每年西班牙都要举行一次。我没法向瞎子结实电视画面。
   “骷髅?”他说,“我知道骷髅是什么东西。”他说着,点点头。
    这时,电视机里出现了一座大教堂。接着是另一座大教堂的长长的慢镜头。最后,画面转到巴黎那座有名的大教堂。这座教堂的飞拱和尖塔直耸云霄。摄影机拉得远远的,把高耸天际的大教堂全貌拍了下来。
    解说的英国人常常停下来,让摄影机绕着大教堂转,或者让镜头环绕着农村,拍摄农夫在田野里赶着牛群。我耐心地等着。后来,我觉得该说些什么。于是我就说:“现在,电视机里出现的是座大教堂外部构造。各种奇妙的雕刻!小雕像刻得像妖怪似的。我猜想,那是在意大利。对啦,是在意大利。这座教堂的墙上有图画呢。”
   “老弟,壁画吗?”他问道,又啜了一口酒。
    我伸手去拿酒杯,里面涓滴不剩。我极力想回忆一些我尚能记起的事情。“你问我这些画都是壁画吗?”我说,“你问得好。我可不晓得。”
    摄影机转到里斯本郊外的一座大教堂——葡萄牙大教堂。同法国和意大利的相比,差别不大。不过还是有差别,大多在于教堂内部的差别。这时,我忽然想到了一个问题,就说:“我想到一个问题,你知道大教堂是怎么样的吗?也就是说,大教堂的样子如何?你懂得我的意思吗?如果有人向你谈到大教堂,你知道他们在谈什么吗?嗨,你晓得它与浸礼会教堂的不同吗?”
    他慢悠悠地吐着烟雾。“我知道,盖这样一座大教堂要花成千上百个劳力,时间需要五十到一百年左右,”他说,“当然喽,这只是我刚从解说员那儿听来的。我知道,他们一家几代人都继续盖着同一座教堂。这一点我也是听解说员说的。那些工匠们毕生盖着那个大教堂,可是他们就甭想看到那教堂完工。在这点上,老弟,他们可同我们一样,对吗?”他说着就大笑起来。不一会儿,他的眼皮又垂下来,脑袋不时地往下垂。他似乎在打瞌睡。也许他在幻想他身在葡萄牙。这时,电视机出现了另一个大教堂。这个教堂在德国。英国人继续喋喋不休地解说着。“大教堂,”瞎子说着,坐直身子,脑袋来回摇晃,“你想知道底细的话,老弟,我知道的就这么多。我刚才讲过的。这些东西我都是听你说的。不过你或许能够向我描绘一番?我倒希望你能试一下,我可喜欢听呢。你知道,我实在说不太清楚。”
    我目不转睛看着电视上的大教堂镜头。我打哪儿开始描述大教堂呢?这可简直要我的命。这个疯子一定要我描绘个教堂什么的,那简直是对我生命的威胁。
    我又注视了一会儿,画面转到乡村去了。我干着急也没用,只好转向瞎子,说:“首先,教堂都是很高大的。”说着,我环顾了一下房间,想寻找一些线索,能启发思路。“它们向上高耸。越耸越高,一直耸入云霄。它们特别大,有几座大得非要支柱撑着不可。这支柱就是把教堂支撑起来的东西。人们叫他们拱架。不知为什么,它们总让我想起高架桥来。也许你也不知道高架桥吧?有时大教堂有妖魔鬼怪,这些都刻在门口;有时也刻些公爵和贵妇。别问我这是为什么。”我说。
    他不停地点头。他的身体的整个上部似乎在来回摆动。
   “我讲得不太好,是吗?”我问道。
    他停住点头,把身子靠在沙发边上,一边听我讲,一边捋着胡须。我看得出我没给他讲清楚。不过他还是等我讲下去。他点点头,好像在想法子鼓舞我。我绞尽脑汁,想想我还有什么别的可说。“真的,教堂非常大,”我说,“非常之庞大。它们是用石头砌成的,有时也用大理石。在过去,人们盖教堂是为了更加接近上帝。在过去,上帝是人们生活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你从他们盖的教堂就可以看出这一点。对不起,”我说,“我能为你效劳的似乎就这么多了。我本来就不善讲解。”
   “很好,老弟,”瞎子说,“嗨,听着。我希望你不介意我向你瞎问。我能问你一些事情吗?让我问你一个简单问题,一个简单的‘是’或者‘不是’的问题。我不过是好奇而已,并不是想跟你找麻烦。你是我的主人嘛。不过我只想问问,你到底信不信教?你不介意我的瞎问吧?”
    我摇摇头,可他看不见。反正向瞎子眨眼或点头没有什么两样。“我想我不信教。什么都不信。有时候做到这点是很难的。你懂我的意思吗?”
   “当然懂喽!”他说。
   “那就好啦!”我说。
    那个英国人还在那儿没完没了地唠叨。我的太太在睡梦中叹着气。她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继续做她的美梦。
   “请你一定要原谅我,”我说,“我无法告诉你大教堂到底是什么样子。做这件事,我可不在行。我已尽了我的力量,我可无能为力了。”
    瞎子默默地坐着,低着头,听着我说话。
    我说:“说心里话,教堂对我来说并没有什么特殊意义。一点也没有。大教堂嘛,它们就是晚间电视节目里看到的那种玩意儿,不过如此而已。”
    这时,瞎子清了清嗓子,吐出一点东西来。他从后口袋里掏出一块手帕。然后,他说:“我有办法,老弟。这办法挺好。也是碰巧想起来的事。不用为此焦虑。”他说:“嗨,听我说。你能帮我一个忙吗?我有了一个主意。你能给我找几张厚一点的纸来吗?还要一枝钢笔。我们要干一点儿事。我们俩一起画一个教堂。去弄枝笔和一些厚纸来。去吧,老弟,把那些东西拿来。”
    于是,我就上楼去。我觉得我的腿一点儿劲都没有。我的腿就像跑过了一阵以后那样提不起来。在我太太的房间里,我四下里打量,发现在她桌上小蓝里有几枝圆珠笔。我想,到哪儿去找他说的那种纸呢。
    走下楼来,在厨房里,我找到了一只买菜的纸袋,袋底里还留着洋葱皮。我掏空了纸袋,抖了抖,随手就拿进了起居室,坐下来,把那些东西放在腿旁。我移开了一些东西,压平了纸袋里皱纹,把它平铺在咖啡桌上。
    瞎子从沙发上下来坐在地毯上。
他用手指抚摩着白纸。他把纸的正反两面上上下下摸了个遍,连纸边上都摸到了。他还摸了四角。
   “好吧,”他说,“好吧,让我们动手吧。”
    他摸到我拿笔的那只手,握住我的手。“来吧,老弟,”他说,“画呀,过一会儿你就会明白。我跟着你画。这样就行了。现在就照我跟你说的那样去画。一会儿你就会明白的。画呀。”
于是,我开始画起来。一开始,我画了个箱子,看上去像一座房子——大概就是我住的房子吧。然后,我在房子上面添了一个屋顶。在屋顶两端,我又画上了几个尖塔。疯啦!
   “不错,”他说,“太好啦。你干得真棒。”他接着说,“老弟,你大概从来没想过,在你一生中居然会发生这样的事,是吗?哎,生活真是奇妙,我们大家都知道。继续画下去,别松劲。”
我添上了拱形窗,画上了飞拱,装上了几扇大门。我无法停笔。电视机已经停止播放。我放下笔,把手指伸缩,松动一下。瞎子摸了一遍白纸,再用手指尖在我画的图上摸一遍。边摸边点头称赞。
   “画得真好。”瞎子说。
    我又拿起笔,他按住我的手,我又继续画了起来。我决不是什么画家,可我还是继续画下去。
    我的太太睁开眼睛,愣愣地望着我们。她从沙发上坐起来,睡衣敞开着。她问道:“你们在干吗呀?快告诉我,我想知道。”
    我没有理睬她。
    瞎子答道:“我们在画大教堂。我和他已经画得很像样了。加把劲。”他又对我说,“对了。挺好的,”他说,“不错,你到家了,老弟。我敢说。你原以为你不会画,不过你画得挺好的,不是吗?你现在成了行家了。你懂得我的意思吗?真的,过一会儿,这张纸上就会有很美妙的东西出现。那个老式的弯曲处怎么样?”他说,“那儿再添几个人。没有人在,教堂又像什么样子呢?”
    我的太太追问道:“出什么事啦?罗伯特,你们在干吗呀?到底出什么事啦?”
   “没事。”他回答她说。“现在闭上你的眼睛。”瞎子对我说。
    我闭上了眼睛,我就照他说的那样闭上眼睛。
   “闭好了吗?”他问道,“别出声。”
   “闭好了。”我回答说。
   “就让它那样闭着。”他说,“别停下来。画呀。”
    于是,我们继续画下去。我的手在纸上移动时,他的手随着我的转。我活到今天,还从来没有碰到过这种事。
    这时,他开口道,“我想就是这样了。我想你已经画好了,”他接着说,“睁眼看看。你觉得怎样?”
    但是我的眼睛还闭着;我想再多闭一会儿,我觉得我应该这样做。
   “嗯?”他说,“你在看吗?”
   我眼睛仍然紧闭着。我在我的家里,这点我是清楚的,但我又觉得我超然于尘世之外。
  “确实有点美妙。”我回答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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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连国 - 2012/12/20 20:37:49
马辔头
主 万  译

  
  那辆悬挂着明尼苏达州牌照的旧旅行车,驶进了窗子前面停车场上的一个空当儿。前座上坐有一男一女,后座上坐着两个男孩儿。这时候是七月,气温高达华氏一百多度。旅行车上的人全显得萎靡不振。有谁能责怪他们呢?车里挂着一些衣服,还有几只衣箱、纸盒等等堆在车子后面.根据我丈夫哈利和我后来所推测的,这是在明尼苏达州的银行没收了他们的房子、小运货卡车、拖拉机、农具以及几头牛之后,他们所剩下的一切。



  旅行车上的人静坐了一会儿,仿佛想定一下神似的。我们公寓房间里的冷气正开得很足。哈利当时在大楼后面什么地方割草。前座上的男女商议了一下,接着这对夫妻下了车,朝着前门走来。我轻轻地拍了一下头发,好知道头发是否整饬,一面等着他们第二次按响门铃。然后,我走去把门拉开,让他们进来。“你们是想找一套住房吗?”我说。“来,请上屋子里来,这儿阴凉。”我把他们领进了起居室。起居室是我办公的地方。我就在这儿收房租,写收据,和有意承租的房客洽谈。我还做头发。我管自己叫作“发型设计师”。这是我名片上印着的。我不喜欢“美容师”这个词儿。这是一个老式的词儿。我把座椅安放在起居室的一个犄角里,还有一架烘干机我可以拉过去放在椅子后面。几年以前,哈利在房里装了一个洗涤槽。跟座椅一并排,我放了一张桌子,上面有些杂志,全都是过时的,有几本封面或是封底全没有了。可是人们在烘干头发时,什么杂志都看。



  男人通报了他的姓。“我姓霍利茨。”他告诉我那女人是他的妻子。但是她不乐意望望我。相反的,她尽顾着看她的手指甲。她和霍利茨也不肯坐下。霍利茨说,他们对一套有家具的双卧室房间很感兴趣。



  “你们有几口人?”我这问的不过是我惯常问的话。其实我已经知道他们有几口人。我早就看见汽车后座上的那两个男孩儿了。两加两是四。

  “我和她,还有那两个男孩儿,一个十三岁,一个十四岁。他们俩住一间房,像往常那样。”

  女人把两只胳膊合抱起来,握着短外衣的袖子,两眼注意到了我的座椅和洗涤槽,仿佛以前从来没有见过像它们这样的。也许,她的确没有见过。

  “我还给人做头发,”我说。
  她点点头。接着,她扫了一眼我的那盆祈祷草。它整整有五片叶子。


  “那盆草需要浇水啦,”我说,同时走过去,摸摸它的一片叶子。“这地方的一切全需要水。空气里湿度很不够。我们要是运气好的话,一年也只会下三场雨。不过你们会习惯的。我们对这种情况就不得不习以为常。可是这儿的一切,我是说一切,全都有空调设备。”


  “这套房间租金多少?”霍利茨想要知道。



  我告诉了他。他回过身去,瞧瞧女人怎么说。但是他就跟望着一堵墙差不多。女人不乐意用眼睛回望着他。“我看我们得请你领我们去瞧瞧,”他说。于是我走过去取了十七号的钥匙,我们又走到了外边。



  我还没有看见哈利,就先听到了他的声音。接着,他在两幢楼之间出现了。他穿着短袖运动衫和短裤,戴着他在诺加利斯买的一顶草帽,正跟在电动割草机后面走。他把时间花来割草和做一些零碎的保养活儿。我们替一家公司,富尔顿房产有限公司工作。这地方全归他们所有。如果有什么大的东西出了毛病,像空调机故障或是排水管系统的严重损坏,我们有电话号码册可以联系维修。这当儿,我挥挥手。我不得不这么做。他从割草机机柄上腾出一只手来,也朝我们挥挥。接着,他把草帽拉下来遮着前额,又全神贯注着他干的活儿去了。他走到了他割的那片草地的尽头,转过来,又朝街道那面走回去。



  “那是哈利。”我不得不大声喊着说。我们从房子的侧面走进去,上了几段楼梯。“你是干什么工作的,霍利茨先生?”我问他。

  “他是个农场主,”女人说。

  “现在已经不是啦。”

  “这一带并没有多少地可耕种。”我没有细想,冲口这么说。

  “我们在明尼苏达州有一片农场。种植小麦。另外还养了几头牛。霍利茨还很能辨别马的好坏。有关马儿的事他全都知道。”

  “这不算什么,贝蒂。”



  这一来,我脑子里便有了一幅画面。霍利茨失业了。这不管我的事,倘若是这情形——结果竟然真是这样——我觉得很惋惜,但是我们在那套房间前面站定时,我不得不说一句话。“如果你们决定租下,得先付两个月的房租,以及一百五十元的押金。”我边说边望着下面的游泳池。有些人坐在躺椅上,也有人呆在池水里。



  霍利茨用手背擦了擦脸。这当儿,哈利的割草机正嗒嗒响着朝远处推去。更远的那面,汽车在佛得街上飞驶而过。两个男孩儿已经从旅行车上下来了。有一个像军人立正那样站着,两腿并在一块儿,胳膊垂在身旁。可是就在我望着时,我看见他把胳膊上下扑动,还不住跳跃,好像打算飞走那样。另一个在旅行车司机座位那边蹲下身去,做屈膝动作。我又转脸对着霍利茨。



  “让我们进去看看,”他说。



  我用钥匙把房门打开。这只是一小套有家具的双卧室房间。人人都见过十多套这种房间。霍利茨在浴室里呆了相当长的时间,放水冲洗了一下马桶。他留神看着,直到水箱里的水又满了。后来,他说:“我们可以住这间。”他指的是朝外望见游泳池的那间。在厨房里,女人抓住滴水板的边,睁大眼睛朝窗外望去。    



  “那是游泳池,”我说。    、

  她点点头。“我们在一些有游泳池的汽车旅馆呆过。不过在有一家的游泳池里,水里的氯气太多啦。”

  我等着她往下说。可是她就说了这么几句。我也想不出什么别的话来说。



  “我看咱们不要再浪费时间啦。我看咱们就租下吧。”霍利茨望着她说。这一回,女人迎上了他的眼睛。她点点头。他从牙缝间吁了一口气。接着,她找了点儿事做做,开始把手指捻得劈啪作响。她一只手仍旧握着滴水板的边,另一只手把手指捻得劈啪作响。劈啪,劈啪,劈啪,好像她在叫唤她的狗,再不然就是想唤起谁的注意似的。随后,她停下,用指甲划过那个案板。



  我不知道对这该怎么解释。霍利茨也不知道。他移动了一下他的脚。



  “我们回办公室去,把手续正式办一下,”我说。“我很高兴。”我确实很高兴。不知为了什么,在一年中的这季节,我们总有许多套房间空着;这些人似乎很可靠。他们时运不佳,就是这么回事。这一点并没有什么不光彩。



  霍利茨用现金付了款——两个月的房租,以及那一百五十元的押金。他点出了几张五十元面额的钞票,我在一旁看着。哈利管这种钞票叫“尤?辛?格兰特”,虽然他本人从来没有看见过这么许多张。我给霍利茨开了收据,递给他两把钥匙。“你手续都办齐全啦。”



  他看看钥匙,递了一把给他女人。“唔,咱们到亚利桑那州来啦。你从没有想到会见到这地方,对吗?”



  她摇摇头,用手摸摸我那盆祈祷草的一片叶子。“要浇水啦,”我说。她放开那片叶子,转身朝着窗子。我走过去站在她身旁。哈利还在割草。不过他现在已经绕到了前面。由于先前有过那一番关于种田的谈话,所以我有一刹那想象出哈利跟在一只耕犁后面走,而不是推着他的布莱克—德克尔牌电动割草机。



  我看着他们把纸盒、衣箱和衣服从汽车上搬下来。霍利茨把一件有皮带垂下的东西搬进去。这只花了一会儿工夫,可是后来,我断定那是一副马辔头。我不知道接下去该做什么。我觉得什么也不乐意做,于是把“格兰特”从现金箱里取出来。我原来就把它们搁在那儿,但是我又把它们取出来。这些钞票是从明尼苏达州来的。谁知道下星期的这个时候,它们会在哪儿呢?也许到了拉斯维加斯。关于拉斯维加斯,我所知道的就是从电视上看见的那一点儿——真正一丁点儿。我可以想象一张“格兰特”一路传到了怀基基海滩,或是一个别的地方。传到了迈阿密或纽约市。新奥尔良。我想到这叠钞票中的一张在狂欢节转了手。它们可以传到随便什么地方去,而由于它们,随便什么事都会发生。我用墨水把自己的名字横写在“格兰特”苍老、开朗的额头上:“马吉”。我用印刷体写,写在所有的钞票上。正写在他的两道浓眉毛上面。人家在花钱时会停下,感到惊奇。这个马吉是谁,他们会暗自问。



  哈利从外面走进来,在我的洗涤槽里洗洗手。他知道这是一件我不喜欢他做的事。可他还是径直走上前去做了。“明尼苏达州来的那些人,”他说。“那些瑞典人。他们离开家乡很远。”他用一张纸巾揩干了手,想要我把我知道的情况全告诉他。可是我什么也不知道。他们看上去不像瑞典人,讲话也不像瑞典人。



  “他们不是瑞典人,”我告诉他。但是他那样子就好像没有听见我说的话似的。也许,他是没有听见。

  “那么他是干什么的?”

  “他是个农场主。”



  “关于这个你知道点儿什么呢?”他摘下帽子,把它放在我的椅子上,一手抹抹头发。接着,他望望帽子,又把它戴上。他还是把帽子粘在头上的好。“这一带并没有多少地可耕种。这话你告诉了他吗?”他从冰箱里取出一罐汽水来,走过去坐在他的躺椅上,拿起遥控装置,按了一下,电视机咝咝响了起来。他又按了一下其他的揿钮,直到他找到了他要看的频道。那是一个报道医院的节目。“那个瑞典人还做些什么别的?除了经营农场?”



  我不知道,所以我什么也没有说。不过他已经给电视节目吸引住,可能已经忘记他问我的这句话。这时候,一个汽笛响了。我听见轮胎的尖叫声。在屏幕上,一辆救护车在一个急诊室入口外面一下停住,它的红灯一闪一闪。一个身穿白大衣的人从司机那一面跳下车来,奔去把救护车后面的车门打开。



  第二天下午,两个男孩儿来把水龙管借去,冲洗旅行车。他们把里里外外全擦洗干净。稍晚一点儿,我注意到女人把车开走了。她穿着高跟鞋和一件很漂亮的衣服。我得说,是找工作去了。过了一会儿,我看见男孩儿们穿着游泳衣,在游泳池旁边玩耍。有一个从跳板上跳下去,在水下一直潜游到池子的另一头。他钻出水面又喷水又摇头。另一个男孩儿,就是前一天做屈膝动作的那一个,趴在池子较远那边的一条毛巾上。可是这一个孩子却不停地游来游去,从池子的一头游到另一头,碰到池边就轻轻一蹬脚,又折回去。



  游泳池旁边还有两个别人。他们躺在躺椅上,池子一边一个。他们中一个叫欧文?科布,是丹尼餐厅的厨师。他管自己叫大师傅。于是人家就全习惯于管他叫这名称,而不叫他欧夫或是什么别的绰号。大师傅今年五十五岁,头全秃了,看起来已经像牛肉干,但是他还想要更多的阳光。就连他的头顶也是黄褐色的。眼下,他新娶的媳妇琳达?科布在K市场工作。大师傅晚上干活儿。不过,他和琳达?科布安排好,星期六和星期日总休息。康尼?诺瓦躺在另外一张椅子上。我看着的时候,她坐起来,倚身向前,把护肤剂搽在光腿上。她身上只穿了一件三点游泳衣,几乎完全裸露。康尼?诺瓦是一个鸡尾酒女招待,六个月前跟着一个好酒贪杯的律师,她的所谓的未婚夫,搬到这儿来。她后来摆脱了他,这会儿跟一个长发的大学生同居。长发的名字叫里克。我恰巧知道他眼下探望他的父母去了,不在这儿。大师傅和康尼都戴着太阳眼镜。康尼的手提式收音机正在播放。



  大约一年前,大师傅搬来居住时,他的媳妇刚去世不久。他打了几个月的光棍儿后,和琳达结了婚。琳达是一个三十多岁的红发女郎。我可不知道他们是怎么相遇的。但是两三个月前的一天晚上,大师傅和这位新科布太太,邀哈利和我到他们家去吃了大师傅烧的一顿精美晚餐。餐后,我们坐在他们的起居室里用大玻璃杯喝甜饮料。大师傅问我们要不要在他家看一场电影。我们说当然要看啦。于是大师傅就动手竖好屏幕,架好放映机。琳达?科布又给我们倒了些那种甜饮料。这有什么害处呢,我暗自问。大师傅开始放映他和他的第一位太太到阿拉斯加游历时拍摄的影片。这部影片一开始,大师傅去世的妻子正在西雅图登上飞机。大师傅边放映,边和我们聊天。去世的人当时五十多岁,容貌妍好,尽管身个儿也许有点儿肥胖。她的头发很美。



  “这是大师傅的第一位妻子,”琳达?科布说。“这是第一位科布太太。”

  “这是伊夫林,”大师傅说。



  他的第一位太太在屏幕上逗留了很长时间。我不得不看着她,还听着他们若无其事地谈论她,心里觉得很不舒服。哈利朝我望了一眼,我于是知道他也有所感触。琳达?科布问我们要不要再喝点儿饮料或是吃一块小杏仁饼。我们谢绝了。大师傅又在说一些关于第一位科布太太的事。她还站在飞机的舱口,笑嘻嘻地说话。这时候,影片在我头后面的放映机里发出呼呼的声音。登机的人不得不从她身旁绕过去。她不停地朝着摄影机挥手,朝着呆在大师傅起居室里的我们挥手。她挥了又挥。“这又是伊夫林,”每次第一位科布太太出现在屏幕上时,新的科布太太总这么说。大师傅会把影片彻夜放映下去,可是我们说我们得告辞了。哈利这么表示了歉意。我不记得他当时说了点儿什么。



  康尼?诺瓦躺在椅子上,太阳眼镜遮去了她的半张脸。她的腿上和肚子上因为抹了油而闪闪发亮。在她搬来后不久的一天晚上,她举行过一次宴会。这是在她把律师轰出去,和那个长发学生混到一起以前的事情。她称她的宴会是庆祝乔迁的喜筵。哈利和我以及一伙其他的人,全接到邀请。我们去了,可是我们并不喜欢那帮客人。我们找了个靠门很近的地方坐下,就在那儿一直呆到我们离开。其实时间也不太长。康尼的男朋友举行了一场摸奖大赛。它包括由他免费提供法律服务——特别是处理一桩离婚案件。任何人的离婚。任何想要离婚的人,都可以从他传给大家的那只盛律师卡片的碗里抽出一张卡片来。当那只碗朝我们这方面传来时,大伙儿都笑起来。哈利和我互相瞥了一眼。我没有抽,哈利也没有抽。不过我看见他对着碗里的那叠卡片望了望。接着,他摇摇头,把碗递给了他身旁的那个人。就连大师傅和新的科布太太都抽了卡片。中奖的卡片背面写有一行宇:“持卡片人有权获得一次免费的、无争议的离婚”,下面是律师的签名和日期。律师是一个醉鬼,但是这不是你处理自己生活的方式。除了我们,所有的人都把手伸进碗里去,好像这么做是一件玩笑事似的。抽到中奖卡片的那个女人拍起手来。那就像广场那种赌博游戏。“真该死,这是我第一次中奖!”人家告诉我,她丈夫是军人。我们没法知道她是否仍旧和他保持着关系,是否已经离婚了,因为康尼?诺瓦和那个律师分手后,结交了一批不同的朋友。我们在抽过奖之后立即离开了宴会。这留下了十分深刻的印象,因此事后我们也没有多少话可说,只不过我们俩有一个人说:“我不相信自己见到了我认为自己见到的事情。”也许,这话是我说的。



  一星期后,哈利问我那个瑞典人——他指的是霍利茨——是不是已经找到工作了。当时我们刚吃完午饭,他拿着一罐汽水正坐在他常坐的那张椅子上。可是他并没有开电视。我回答说我不知道。我的确不知道,于是等着看他还要说什么。但是他并没说什么别的。他摇摇头,似乎在想什么心事。随后,他按了一下揿钮,电视机亮了。



  女人找到了一份工作。她在离开公寓几条街外的一家意大利餐馆里当女招待,工作分为两班,先在午餐时去工作,然后回家,到晚餐上班时再去。她总是独来独去。男孩儿们整天游泳,霍利茨则呆在公寓里。我可不知道他在那儿干些什么。有一回,我替她做头发,她告诉了我几件关于她自己的事。她告诉我她刚离开中学就当了女招待,她就是那时候遇见霍利茨的。她在明尼苏达州的一家咖啡馆里给他端去了一些薄煎饼。



  那天早晨她走来问我,能否帮她一个大忙。她请我晚些时在她午餐工作完毕后替她做一下头发,在她晚餐上班前给她做好。这样我做不做得到呢?我告诉她我得先查一下登记簿。我请她进来。那会儿气温准有华氏一百度了。



  “我知道这会儿来通知你时间太匆促啦,”她说。“但是昨儿晚上我下班回来,照了照镜子,看见我的发根全露出来了。我于是对自己说:‘我需要去捣饬一下。’我不知道还有别处可去。”



  我发现八月十四日星期五那一页上,一个预约也没有。“我可以安排好让你两点半来,再不然就三点钟。”



  “三点钟好。这会儿,我得跑步去,要不我可得迟到啦。我替一个狗杂种干活儿。待会儿见。”



  两点半,我告诉哈利,我有位顾客要来,所以他得把他的棒球游戏移到卧室里去玩。他发了一阵牢骚,可是他还是卷起绳索,把那套器具全推进卧室去了。他把房门关上。我查看了一下,我工作中需要的一切是否全都准备停当。我把杂志放放好,使人家容易拿到手。接下去,我在烘干机旁边坐下,锉锉我的手指甲。我穿着给人做头发时常穿的那件玫瑰红工作服,继续锉我的手指甲,不时抬起头来看看窗外。她由窗外走过,然后按了一下门铃。“请进来,”我喊了一声。“门没有上锁。”



  她刚下班,还穿着黑白两色的工作服。我注意到我们俩全穿着工作服。“坐下,亲爱的,我们这就开始。”她望望指甲锉子。“我也给人修指甲,”我说。

  “我今儿不修,就做做头发。”她在座椅上坐下,深深吸了一口气。

  “把头往后靠。就这样。现在闭上眼睛,你干吗不闭上眼睛?放松下来。我先用洗发剂给你洗一下,把这些发根全揉进去。接下去,我们就从那儿开始。你有多少时间?”

  “我五点半得回到那儿。”
  “我们想法替你全做好。”
  “我可以边干活儿边吃晚饭。不过我不知道霍利茨和孩子们的晚饭怎么办。”


  “他们没有你照料也会过得很好的。”我开始使用热水,这时候我才注意到哈利在洗涤槽里给我留下了一些泥土和青草。我把他的痕迹全擦去后,重新开始。“假如他们乐意,他们可以顺着这条街朝前走到那家汉堡包铺子去。那样不会对他们有什么害处。”


  “他们不会那么做。反正我不一定希望他们非上那儿去吃不可。”



  这不管我的事,所以我也没再说什么。我搅好丁一些泡沫很多的肥皂水,动手做起头发来。在我给她洗完头,冲干净,再做好发型后,我把她的头发放在烘干机下面。她闭上了眼。我想她可能已经睡着了。于是我抓起她一只手来,打算给她修指甲。



  “不用修指甲。”她睁开了眼睛。
  “没关系,亲爱的。第一次修总是免费的。”



  “要是这样,那就多谢啦。”她拿起一本杂志,用空着的手很快地一页页翻去,热后把杂志搁在膝上。“他们是他第一位太太的孩子。我遇见他时,他已经离婚啦。不过我很爱他们,就像是我自己的孩子。就算我尽力,就算我是他们的亲生母亲,我也不能比现在更爱他们了。霍利茨和我结婚已经有八年,就快九年了。我们不能有孩子。我们试过。这准是我有毛病。”我把烘干机关小了点儿,使它只发出一种平静、轻微的声音。我继续给她修指甲。她的手松弛下来了。



  “事情总是这样。想要孩子的人偏偏不能生,能生养的人往往又不可以生。十年前的元旦,她突然离开了他们,离开了霍利茨和孩子。他们从此就没再听说过她了。”我瞧得出,她很想把这事告诉我。这对我很好。人们坐在座椅上,常常喜欢聊天。我继续给她锉指甲。“霍利茨办了离婚手续。不久以后,他开始和我一块儿出去。后来,我们就结婚了。有很长一段时期,我们生活得很幸福。当然也有走运有不走运的日子。不过我们以为自己正朝着一个目标在努力。这可是个大笑话。”她说着摇摇头。“但是这时候出了一件事。我是说霍利茨遭到了一件事。出的一件事就是,他对赛马起了兴趣。那一匹比赛用的马。他买下了那匹马,你知道——用来赌博的,每个月都赌。他常带它到赛马场去。当时,他似乎并没有把任何一件其他的事情扔开。他还是像一贯的那样,天不亮就起身,做上一些家务活儿等等。我以为一切全都没有问题。可是我什么也不知道。你要是想知道实情的话,我对于当侍者实在不大在行。我认为那些意大利佬动不动就会开除我,要是我给他们找到理由的话。再不然压根儿就没有什么理由!这就是这些日子我所获得的保障。要是我给开除了,那可怎么好?那一来,我们会怎么样呢?”    



  “别担心,亲爱的。他们不会开除你的。”



  不一会儿,她又拿起另一本杂志来。不过她并没有把杂志翻开,只握着它,继续说话。“不管怎么说,他现在还保有那匹马。幸福的贝蒂。‘幸福的’这部分是个玩笑。可是他说,如果他用我的名字叫它,那么它一定会是优胜者。一个大优胜者,没错。事实上,不论它在哪儿跑,它都没有多大获胜的希望。每场比赛都是如此。常输的贝蒂——它应该给这样叫着。开头,我也去看过几次比赛。但是那匹马跑起来下的赌注总是九十九比一。总有那么大的差距。霍利茨的为人要说的话,是很固执的。他不肯罢休。他要用这匹马打赌,用这匹马打赌。要赢二十元。要赢五十元。再加上养一匹马需要的所有其他开支。我知道听起来数目并不算太大。可是合在一起就不少。而且差距总是那么大——九十九比一,你知道——往往他还买一张联票。他总问我知道不知道,要是那匹马跑了第一,我们可以赢多少钱。但是它总是跑最末一名。我后来就不去了。”



  我继续做我的活儿,全神集中在她的指甲上。“你的表皮很细腻,”我说。“瞧瞧你这儿的表皮。瞧见这些小月牙形吗?这说明你的血液很好。”



  她把手举起来,仔细看看。“你对血液又知道点儿什么?”她耸了耸肩,让我又握住她的手。她仍旧有些话想说。“我在中学读书的时候,有一个班主任有次叫我到她的办公室去。她对所有的女生都这么做,每次叫我们中的一个人去。  ‘你有些什么幻想?’那个女人问我。‘你给自己定了些什么目标?你预见到自己十年后在做什么?二十年后在做什么?’我那时候不过十六七岁,只是一个孩子。我想不出该怎么回答,像个木头人那样坐在那儿。后来,我咧开嘴笑了。我的生活刚开始。那位班主任的年龄和我现在差不多。我当时认为她年龄很大。  ‘她年龄大啦,’我暗自说。‘一生大概已经全完啦。’可能她是这样。基督啊,谁知道呢?有谁知道什么事情?不过我知道她的一生已经过去一半了。我觉得我好像知道一件她不知道的事。一件她决不会知道的事。一个秘密。一件谁也不该知道的事,更不用说去谈论啦。所以我就静悄悄地坐着。我只是摇摇头。她一定把我当作一个迟钝的人。想想,可能过去我是迟钝。可能现在还是!我想我也许现在开始更经常地咧开嘴笑笑啦。不过那会儿,我什么话也不能说。你知道我这话是什么意思吗?我认为我知道一些她猜不透的事情。现在,要是有谁再问我那句话,问我的幻想什么的,我会告诉他们的。”



  “你会告诉他们什么呢,亲爱的?”这时候,我正握着她的另一只手,但是我并没有在锉她的手指甲。我只是抓着她的手,等着听她说下去。

   她在座椅上倚身向前,想把手抽回去。

  “你会告诉他们什么呢?”



   她叹息了一声,又向后靠下,一面让我抓着她的手。“我会说:‘幻想,你知道,就是你清醒过来后摆脱掉的东西。’这就是我所会说的。”她把膝盖上的裙子抹抹平。“要是有人问我,这就是我所会说的。可是他们不会问。像我说过的那样。”她又吁了一口气。“还要多长时间?”



  “不需要多久啦,”我说。
  “你不知道是怎么个情形。’


  “不,我知道,”我说。我把矮凳拖到她的腿旁边,正打算说说我们迁居到这儿来之前是什么情形,以及目前怎么仍然和那情形差不多。但是哈利偏巧这时刻从卧室里走出来。他并没有望我们一眼。就他来说,我们并不在那儿。我听见电视机在卧室里吱吱喳喳地响。哈利走到洗涤槽那儿,放了一杯水,昂起头来喝下,喉结在喉咙上不住地上下移动。我把烘干机移开,摸了摸她两边的头发,把一缕卷发稍许提起来点儿。



  “你有一种崭新的气象,亲爱的。”
  “我就希望这样。”



  男孩儿们继续每天游泳,整天游泳,一直游到开学。贝蒂仍旧干她的工作,但是不知为了什么,她没有再来做头发。我也不知道这是为了什么。或许,她认为我做得不太满意。不过我想是为了一个别的原因。有时哈利在我身旁呼呼大睡时,我却躺在床上睡不着,设想自己处在她的境况里,会是怎么个情形。我不知道那样的话,我会怎么办。



  霍利茨在九月一日打发他的一个儿子把租金送来,到十月一日也是这样。他仍旧付现款。我从孩子手里接过钱,当着他面把钞票点了一下,然后开了收据。霍利茨也找到了某种工作。反正我认为是这样。无论如何,他每天总驾驶着旅行车出去。我看见他大清早离开,到下午很晚的时候才驶回来。他女人总在十点半从窗口走过,午后三点钟又回来。如果她看见我,她就朝我微微挥一下手。不过她并没有笑。随后,我在五点钟又看见她走回餐馆去。霍利茨稍晚一点儿才驶回来。这样一直继续到十月中旬。



  同时,霍利茨夫妇结识了康尼?诺瓦和她的长头发男朋友里克。他们也碰见了大师傅和新的科布太太。星期日下午,我有时候看见他们大伙儿围着游泳池坐在那儿,手里拿着饮料,一面听着康尼的手提式收音机播放的节目。有一次这种时刻,哈利看见他们聚在大楼后面,在那片举行野餐会的地区。当时,他们还穿着游泳衣。哈利说那个瑞典人的胸部结实得像头牛。他说他们在吃热狗,喝威士忌,大伙儿全都喝醉了。



  那天是星期六,已经晚上十一点过了。哈利坐在电视机前面的椅子上睡熟了。不一会儿,我就得爬起来,把电视机关掉。等我一关,我知道他就会又醒过来。“你干吗把它关啦?我还在看那个节目哩。”这就是他所会说的。他总这么说。这就是我非常不喜欢把电视机关掉的唯一原因。不管怎么说,当时电视机还开着。我用卷发夹把头发卷好,膝上放着一本杂志,偶尔对着电视瞥上一眼。但是我无法聚精会神对着电视节目或是什么别的。过去这一小时,他们一直呆在游泳池四周。他们把宴会移到外边那儿来了。有大师傅和琳达?科布,康尼?诺瓦和那个长头发的男朋友,以及霍利茨和贝蒂。我们订有一条规则,禁止任何人在晚上十时以后到外面那儿去。可是这天夜晚,他们全不顾这些规则。倘使哈利醒来,他就会走出去,说点儿什么。我觉得由他们去玩乐,并没有什么关系,但是要适可而正。我希望他们自动停下,所以一再起身走到窗口去看看。除贝蒂外,他们全都穿着游泳衣。贝蒂还穿着她的黑白两色工作服,不过她也把鞋脱了,手里拿着一只玻璃杯,正跟着其余的人一块儿在喝酒。我一再拖延,没肯把电视机关掉。接下来,他们中有一个人高声喊了一句什么话,另一个人跟着喊叫,然后哈哈大笑起来。我看了一眼,瞧见霍利茨喝完了酒,把玻璃杯放在游泳池边的地面上,走过去到了简便浴室旁。他拖过一张桌子,爬上去。然后——他似乎压根儿毫不费力——他撑起身,爬上了浴室的屋顶。我心想,他的体格确实像泰山的。长头发的里克拍了拍手,仿佛在为霍利茨喝采似的。其余的人也尖声吆喝,怂恿他向上爬去。我知道我这就不得不走出去,加以制止了。



   哈利躺在椅子上,电视机还开着。我轻轻把房门拉开,走出去,顺手又把门关上。这时候,霍利茨已经到了浴室的屋顶上。他们全在怂恿他,说:“往前走,你办得到的。”“现在,别肚子贴着顶爬啦。”“我量你决不敢跳。”都是些这样的话。接下去,我听见贝蒂的声音。“霍利茨,想想看你在于什么。”可是霍利茨就站在屋顶的边上,朝下望着池子里的水。他似乎在估量,要跳出去,他不得不跑上多远。随后,他往后退到浴室较远的那边,对着手掌心吐了一口唾沫,把两手搓搓。大师傅叫唤道,“对啦,兄弟!你这会儿准成。”说时迟那时快,霍利茨朝前冲去了。



  我看见他撞到池子边的地面上,也听见他喊了一声。“霍利茨!”贝蒂喊叫。他们全赶忙奔到他面前去。等我走到那儿的时候,他已经坐起来了。里克正撑着他的肩膀,对着他的脸在叫唤。“霍利茨!喂,喂!”霍利茨的额头上摔破了一道大口子,两眼呆滞无神。大师傅和里克搀扶他坐到一张躺椅上去。有人递给他一条毛巾,但是霍利茨握着毛巾,就仿佛不知道该用它做什么似的。另外一个人又递了一杯饮料给他。霍利茨也不知道该拿饮料怎么办。人们不停地对他说话。霍利茨把毛巾举到脸上。接着,他又取下,望着毛巾上的血迹。不过他只是望望,似乎什么也弄不明白。



  “让我来看看他。”我绕过去到了他的前边。情况很严重。“霍利茨,你没问题吧?”但是霍利茨就那么望着我,毫无表情,随后他两眼缓缓地移开。“我想最好送他到急诊室去。”我说这话时,贝蒂望着我,摇起头来。她又回脸望望霍利茨,又递了一条毛巾给他。我想她很清醒。可是他们其余的人全喝醉了。“喝醉了”是可以替他们说的最好的解释。



  大师傅接下我所说的话。“让咱们把他送到急诊室去。”里克说:“我也去。”

  “咱们全去,”康尼?诺瓦说。
  “咱们最好团结在一起,”琳达?科布说。
  “霍利茨。”我又叫了一声他的姓名。
  “我干不了,”霍利茨说。
   “他说什么?”康尼?诺瓦问我。
  “他说他干不了,”我告诉她。
  “干什么?他在说些什么?”里克想要知道。
  “再说一遍?”大师傅说。“我没有听见。”


  “他说他干不了。我想他根本不知道自己说的是什么话。他可能患了脑震荡。你们最好把他送进医院去,”我说。这时候,我想起哈利和那些规则。“你们不该呆在外面这儿的。随便哪一个也不该。我们订有规则。现在,快把他送到医院去。情况可能很严重。”



  “咱们快送他到医院去,”大师傅这么说,仿佛这是他刚想到的事。他可能比他们随便哪一个都醉得厉害。首先,他没法站着不动。他晃晃悠悠,不停地抬起光脚来,又把它们放下,仿佛池子边上的地面是滚烫的。他胸部的汗毛在头上游泳池灯光的照射下,显得雪白。


  “我去把汽车开来。”这是长头发所说的。“康尼,把钥匙给我。”
  “我干不了,”霍利茨说。他用毛巾去擦下巴颏儿。可伤口是在他的前额上。
  “给他把那件毛巾布长浴衣拿来。他不能这样到医院去。”琳达?科布这么说。“霍利茨!霍利茨!是我们。”她等了一会儿,然后从霍利茨手里把那杯威士忌拿过去,喝了。
 
    我可以看见楼上有些窗子里人们正向下望着这场骚动,另外有些窗子里,灯光又亮起来。“快睡觉去!”有人从楼上的一扇窗子里大声叫嚷。



  最后,长头发从大楼后面把康尼的小轿车开来,一直驶到了游泳池旁边。车子前灯开得闪亮。他没有让发动机停下。



  “瞧在基督份上,快睡觉去!”同一个人又叫嚷着。更多的人来到了他们的窗口。我随时都指望看见哈利戴着帽子,怒气冲冲地走了出来。接着,我又想到,不啊,他会一直睡下去。忘了哈利吧。



  大师傅和康尼?诺瓦站到了霍利茨的两边。霍利茨不能笔直地走,他摇摇晃晃。这部分是因为他喝醉了酒。不过他自己摔伤了,这也是没错的。他们把他扶上了汽车,大家也全挤了上去。贝蒂是最后一个上车的。她不得不坐在一个人的膝上。接着,他们驶走了。先前叫嚷的那人,且不管他是谁,这时候砰地一声把窗子关上。我把游泳池上面的灯光关得很暗,然后走回房间去。



  下一星期,霍利茨一直没有离开医院。我想贝蒂一定放弃了她的工作,因为我没有再看见她从窗外走过了。那星期里的一天早晨,男孩儿们从外面走过时,我走出去,直截了当地问他们道:“你们的爹爹怎么样?”

  “他摔伤了脑袋,”小的那一个说。



  我等了一会儿,希望他们会自动再说点儿别的。可是他们并没有。他们只耸耸肩,带着午餐袋和活页簿上学去了。后来,我很懊悔,没有问候一下他们的继母。



  等我随后看见霍利茨扎着绷带呆在外面,站在他的阳台上时,他连头也没有朝我点一点,那神气就好像我是个陌生人,就仿佛他不认识我,或是不想认识我似的。可是事实是,他真地不认识我了。哈利说,他受到了同样的待遇。他可不喜欢。“他究竟怎么啦?”哈利想要知道。“该死的瑞典人,他的脑袋怎么啦?有人狠揍了他还是怎样?”他这么说的时候,我什么也没有告诉他。我不想细说。



  后来,那个星期日下午,我看见霍利茨的一个男孩儿搬出一只纸盒来,放在旅行车上。他回到楼上他们的那套房间里去。不一会儿,他提着另一只纸盒又下楼来,也放在那辆车子上。这时候,我知道他们是准备离开了。不过我没有把我知道的事情对哈利说。一切事情他反正很快就会知道了。



  第二天上午,贝蒂打发一个孩子前来。她在一封短信上说,她很抱歉,可是他们不得不搬走了。她把她姐姐在加利福尼亚南部的地址给了我,说我们可以把他们的押金汇到那儿去。她指出说,他们是在房租到期前八天离开的。尽管他们没有按规定早三十天通知,她希望公司仍然可以多少退还给他们点儿。她在信上还说,“多谢你为我做的一切。多谢你上次替我做头发。”信末的签名是:“贝蒂?霍利茨谨上。”



  “你叫什么名字?”我问那个男孩儿。

  “叫比利。”

  “比利。告诉你妈说,我很惋惜。”



  哈利读了她写的信后说,在他们收到富尔顿房产有限公司退还的钱以前,地狱里管保是严寒的日子。他说他真不明白这些人。“那些虚度一生的人,就好像世上应该养活他们似的。”他问我他们要到哪儿去。可是我一点儿也不知道他们要到哪儿去。也许他们打算回到明尼苏达州去。我怎么知道他们打算上哪儿去呢?不过我并不认为他们打算回到明尼苏达州去。我想他们是要到一个别的地方去试试运气。



  康尼?诺瓦和大师傅把椅子放在常放的地方,游泳池一边一张,坐在那儿。他们不时望望霍利茨的孩子们搬着东西走到外面那辆旅行车那儿去。接下来,霍利茨本人一边胳膊上搭着一些衣服走出来了。康尼?诺瓦和大师傅朝他又叫又挥手。开头,霍利茨望着他们,好像也不认识他们。或许他是不认识。但是后来,他举起了空着的那只手。就把手举了一下,只此而已。他们挥挥手。接着,霍利茨也在挥手了。他不停地朝他们挥手,就连他们不挥以后,他还挥。贝蒂走下楼来,碰了一下他的的胳膊。她并没有挥手,甚至不愿看看那些人,只对着霍利茨说了一句什么。霍利茨朝前走到汽车面前。康尼?诺瓦向后靠在躺椅上,伸过手去开响了收音机。大师傅一手拿着太阳眼镜,朝着霍利茨和贝蒂又注视了一会儿。随后,他把眼镜架在耳朵上,在躺椅上往后靠下,又晒他那皮革般的老身体去了。



  最后,他们把行李全装好,准备驶走了。男孩儿们坐在后座上,霍利茨坐在驾驶盘后面,贝蒂坐在他身旁的座位上。那情形就和他们第一次驶到这儿来时一样。



  “你在瞧什么?”哈利说。他当时正在休息,坐在椅子上看电视。可是一刹那,他把电视机关了,站起身,走到窗口来,“瞎,他们可走啦。他们也不知道自己上哪儿去,或是打算做点儿什么。愚蠢的瑞典人。”



  我看着他们驶出停车场,拐上了将要把他们带上快车道去的那条大路。接着,我又看了哈利一眼。他已经又在椅子上坐下,头上戴着草帽,正在喝一罐汽水了。他的一举一动就好像什么也没有发生,或者什么也决不会发生那样。他又把电视机打开。



  “哈利?”可是他当然听不见我叫唤。我走过去,站在他的椅子前边。他感到惊讶,不知道究竟是怎么回事。他向后靠在椅子上,手里拿着汽水,就那么坐在那儿望着我。

  电话铃响起来了。


  “接一接,好吗?”他说。
  我没有答理他。我干吗该去接呢?
  “那么就由它响去,”他说。


  我走去找了拖把、搌布、废品篓和一只水桶。电话不再响了。他仍旧坐在他的椅子上。不过这会儿,他把电视机关掉,就那么坐着。我拿了万能钥匙,走出去,上了楼梯到十七号房间去。我开门进去,穿过起居室到了他们的厨房——先前是他们的厨房。



  案板已经全擦洗过了,洗涤槽和碗碟橱全很干净。情况并不太糟。我把打扫用的工具放在炉子上,走去查看一下浴室。那儿的一切只需要用一小团钢丝绒,都可以解决了。接下去,我打开了俯瞰着游泳池的那间卧室的房门。窗帘已经拉起,床上的被褥也全搬走。可是地板却闪闪发亮。“谢谢,”我算是大声对贝蒂说的。不管她到哪儿去,我都祝愿她幸运。“祝你走好运,贝蒂。”衣橱有一只抽屉开着。我走去想把它关上。在抽屉里面一边的犄角那儿,我看见了他那天搬进来的那副马辔头。在他们匆促地收拾行李时,这件东西一定是给忽略过去了。但是也许并不是这样。也许是故意留下的。



  “是马辔头,”我说。我拿起它来,走到窗口,在亮光下看看。它并不特别考究,只是一副用旧了的深色皮辔头。我对马辔头并不太懂行。不过我知道这种装置有一部分要套在马嘴里。那一部分叫作嚼子,是用铁做的。缰绳套在马头上,一直拖到马脖子上面骑马人用手握着的地方。骑马人把缰绳或左或右的一拉,马儿就跟着转过去。这很简单。嚼口很沉,手摸上去冰凉。如果你不得不把这样一个玩意儿戴在牙缝间,你在一阵匆忙中就会明白了。当你觉得它收紧时,你就会知道是停下的时候啦。你会知道自己正在朝某一地方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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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尾的那段文字很有意思。霍利茨曾经是个玩马的人,但其实他玩的是生活。但他其实也是一匹马,在被生活玩着。但却没有一幅马辔头,所以他在一个路口迷失了,不知该往哪边走。我们也曾幻想生活如那些预先设计好的盲道一样,可以不管方向,只管一路向前,但这只可能是幻想。也许那幅马辔头还是存在的,只是无形,一般人就看不到。
赵连国 - 2012/12/21 0:03:27
关于《马辔头》的一个评论长文
2007-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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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火焰一样简单

   ——论卡佛的简单主义并与陶渊明的的缄默诗学作比较

            

张亦辉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美国文坛涌现出了一个被称之为简单主义的新的小说潮流,他们那另起炉灶自成一格的写作,很快就获得了广泛的影响和普遍的好评。我记得中国当代的许多年青的新锐作家都非常喜欢简单主义作家的小说,他们曾直言不讳地对简单主义的领军人物雷蒙德·卡佛表达过自己的偏爱和推崇。比如,格非在《1999:小说叙事掠影》这篇文章里谈论了卡夫卡、普鲁斯特,谈论了博尔赫斯,在文章的最后部分,他重点谈到了卡佛,里面就有这样一段话:“继海明威和福克纳之后,在叙事文学的领域内,美国也许还没有一个作家可以和雷蒙德·卡佛相提并论。”(1)无独有偶,苏童在一篇叫《我的短篇小说“病”》的文章里曾用“令人叫绝”这样的词汇来形容卡佛的作品,他说:“我记得当我在《外国文艺》杂志上读完雷蒙德·卡佛的《马辔头》和其它几个短篇时,深叹短篇的艺术境界居然可以如此精妙而朴素,如此深邃而瑰丽。”(2)
    


      那么,卡佛的简单主义到底有什么让人刮目相看的创作特色?他的小说在文学观念、艺术修辞以及叙述手法等方面到底有什么新的追求?他那种精妙、朴素而又深邃的艺术境界到底是怎么回事?

      经过多年的阅读和思考,我个人认为,卡佛的简单主义,与契诃夫所说的“简洁是才能的姐妹”并不是一回事,与海明威的冰山理论也不是一回事,简单主义的简单,实际上很不简单。作家们所追求的简洁也好,海明威的冰山理论也好,说到底,都只是一种叙述技巧和修辞方式。海明威最引人注目的地方其实就是把这样的技巧和方式推向了极致,从而形成了自己的写作风格和叙述范型。我们看海明威的小说,比如《杀人者》,比如《白象似的群山》,总觉得他不是用常见的打字机或铅笔在写作,而是用锋利的奥卡姆剃刀在写作。冰山理论事实上是一种切削和控制理论,海明威故意切去了一些什么削去了一些什么省去了一些什么略去了一些什么(中国当代作家马原认为海明威省略掉的是日常经验),他的叙述因而总给人一种切削的人为的痕迹,就好像在玩一种藏宝游戏。人们常常把这样的写作方式叫“减法写作”。海明威巧妙地费尽心机地把八分之七的冰山埋藏在语言以下,只让你看到八分之一的冰峰,他的电报式文体有时候干脆只留下人物的对话,他的小说艺术常常就趋向舞台艺术。海明威的表达于是就变成了一种表演。虽然演技高超,可表演毕竟是表演。

      相比之下,卡佛的简单主义,显然不只是一种技巧和修辞,而首先应该是一种新的文学抱负和写作观念,是在文学与生活之间探索并建立起来的一种新型关系和真挚态度。卡佛的抱负和观念说起来很简单又很本质:小说不应该去表演生活而应该去理解生活和表达生活。与以往总是把生活复杂化或戏剧化的文学传统反其道而行之,在卡佛的心目中,生活往往总是简单而平常的,所以,他要做的就是尽可能简单准确地去表达(在这个意义上,他更靠近契诃夫而不是海明威,因为海明威的叙述虽然简巧,却仍然摆脱不了戏剧性和传奇色彩,海明威的冰山理论主要是关于怎么写的,卡佛的简单主义则既关乎怎么写,又事关写什么)。虽然任何表达事实上都远非那么简单,可卡佛却坚守着一种简单质实的写作立场,他绝不让自己的叙述凌驾于生活之上,决不对生活进行任何硬性的切削和人为的割裂,他的简单绝不是简化的同义词,当然也不仅仅是修辞的效果和技巧的产物。卡佛无疑是一个与生活平起平坐的作家,而不是生活的旁观者或局外人,他要通过写作让自己回到生活并更深地置身其中,他的写作因而是设身处地的写作,是简单中肯的写作。

      在国内的作家当中,格非也许是唯一一个对卡佛的创作展开过具体分析的人。但可惜他的分析主要涉及语言和技巧的层面,基本上停留在文本表面,并没有真正触及简单主义的实质,没有指出卡佛在文学上的内在追求和抱负,没有论及卡佛对创作对生活的那种全新的认识和理念。在一篇就叫《雷蒙德·卡佛》的文章里,格非还探讨了卡佛与契诃夫、海明威、欧·享利等人的渊源关系,他说:“海明威与卡佛的缘分最深。打一个也许不太确切的比方,如果把《白象似的群山》挂到卡佛的名下,似乎也没有什么问题。两人中我还是偏爱海明威多一点,理由是海明威的短篇更多天然、自由之境,而卡佛则相对风格化一些。”(3))我当然无法苟同这样的观点,我认为事情可能刚好相反,《白象似的群山》一看就是海明威的作品,相对风格化的应该是海明威而不是卡佛。

      本文将从卡佛的创作理念和抱负出发,从他的诗学追求出发,具体分析和阐述卡佛的小说创作,把握他的叙述之道和语言特征,以期真正理解卡佛的创作特色、领略他的叙事艺术的精髓,探讨和揭示他的作品的内涵、意义和独创性所在。并从中阐明,卡佛的简单主义,与海明威以及其它现代派文学前辈们的创作事实上是同床异梦貌合神离的关系,而与中国六朝诗人陶渊明的缄默诗学却有惊人的暗合和默契。



一、卡佛的文学抱负或梦想



       二十世纪的世界文学可谓流派众多新潮迭起,它们虽然手法迥异技巧纷呈,可也有殊途同归的地方,那就是普遍地撤离现实主义文学传统,反对文学是对生活的模仿,强调想象和虚构的作用,从某种角度上看,这些文学都是远离现实生活的文学,都是主观的而不是客观的文学。无论是卡夫卡的表现主义,还是乔伊斯、普鲁斯特的意识流,无论是美国的黑色幽默,还是博尔赫斯的幻想小说,都更偏重于形式的创新和技巧的探险,更倾向于形而上的存在,或热衷于玄想和梦幻,触手可及的眼前的现实反而只剩下了回声和影子,字里行间几乎闻不到生活的气息,飘逸或艰涩的叙述里有诗意有哲理却独独没有体温和心跳,我们能够欣赏到各种艺术真实,可生活真实却似乎被作家们普遍忽视、遗忘或否定了。我们在众多现代派小说中读到的是各种生活的荒诞性和可能性,可作家们置身其中的现实生活却一直受到了冷落,生活似乎真的只在别处。

       比简单主义稍早的法国新小说派,其实就是一种文学的逆流,他们反对文学中的主观性(无论是现实主义的内容上的主观性还是现代派的形式上的主观性),企图让文学重新回到客观性的怀抱。可惜他们的追求有些矫枉过正,他们的叙述最后通向了冷冰冰的物质的客观,他们的笔触更愿意去描述桌子上的一个杯子或一把空椅子,而不愿去描写人和他的内心感受,他们的写作拒绝意义也拒绝情感。他们所追求的客观性事实上是一种做作的客观性,做作的客观性其实只是一种新的主观性;他们讨厌过时的形式和技巧,可最后,新小说为文坛所贡献的只是另一种枯燥的形式和客观化的叙事技巧。也就是说,在罗伯特·格里耶这样的新小说作家的作品中,人和他们的现实生活依然是缺席的或被悬置起来的东西。

       直到简单主义的悄然出现,这种局面才得到真正的改观和突破,文学和生活的关系才真正走向了柳暗花明。

       在卡佛这样的简单主义作家的眼里,置身其中的生活本身就是无限丰富不断再生的文学脉矿,足够一个作家用一生去体验去感受去挖掘,而回避或冷落生活的艺术至少是舍近求远的艺术,甚至是不负责任的艺术;在他看来,生活是有血有肉的,有体温也有心跳,几乎蕴含着人性的全部秘密和生命的所有脉动;在他的笔下,生活不再是被虚构架空的形式,不再是没有温度的物质堆砌,不再是幻想,也不再只是可能性;在卡佛的小说里,生活真实和艺术真实不再南辕北辙背道而驰,文学和生活的关系重新变成了鱼和水的关系。在此意义上,我们才能理解,卡佛的小说为什么总是着眼于那种飘泊无定的中下阶层的生活(《马辔头》),小说的主人公总是奔波在小城市之间(《你在圣弗兰西斯科做什么》),他们酗酒(《我打电话的地方》),他们不断地看电视直到屏幕上一片雪花(《真跑了这么多英里吗?》),他们总是陷落在失落和惆怅、迷惘和伤感之中不可自拔,因为这一切都是卡佛亲历亲为的,是他置身其间的生活样式和生存方式,而不仅仅是观察体验的产物,不仅仅来源于远距离的耳闻目睹,更不仅仅是虚构和想象的结果。美国一些评论家曾经批评卡佛总是只写“生活的表层”,说他描述的天地不比“他的脑袋瓜大,关心的只是身边琐事”。这样的批评在我看来未尝不可以理解成肯定,因为脑袋瓜一点也不比世界小,身边的琐事才是离生命最切近的东西,那些貌似宏大或深刻的叙事,反而常常是空洞可疑的。卡佛的写作,在某种意义上而言,就是对生活本身的打量、体谅、理解和信赖,他希望自己的文字像生活一样真实生动摇撼人心。在一篇就叫《简单之至》的小说里,卡佛成功地把卡夫卡短篇小说《乡村医生》中的那两匹著名的想象的非人间的马叙述成了现实的活生生的喷着鼻息的马,把荒诞的真实还原成了生活一样的真实,这篇小说完全可以看成是卡佛对简单主义的自我注解或定义。

    卡佛的弟子杰·麦克英尔奈在纪念文章《良师雷蒙德·卡佛》中曾经这样说:“卡佛经常对我们说的一个观点是,文学可以从严格观察真实生活中得以形成,文学随时随地存在着,甚至在餐桌上的一瓶海因兹牌番茄酱里也存在着,何况电视也在那儿发出嗡嗡的声音。”(4)很显然,卡佛对自己置身其间的那份区别于一般的中产阶层的生活的关注和看重,卡佛看待自己生活的这种眼光和态度,对待生活就像对待自己的躯体一样的这种信赖,卡佛的小说与自己的生活之间的那种水乳交融声气相通,他的小说几乎就好像是他本人的精神自传,这一切,与中国诗人陶渊明的情况都可谓如出一辙。与六朝时代的许多隐居者不尽相同,陶渊明的隐居不是一种政治姿态,也不是一时冲动,而是一种真实不移笃定自如的生活,这样的生活虽然清苦、平淡,但却自由、诗意,这样的生活,不仅体现了陶渊明“少无适俗韵,性本爱丘山”的本然之心,而且也符合“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的儒家传统和“无为而为”、“全生保真”的道家观念,是超越现实接近自然投身艺术的最好方式,一句话,是陶渊明的性情、人格和志向的必然归宿。陶渊明深信,沉浸在这样一份生活里,就是沉浸在悠然和诗意里,就是沉浸在苦难和忍耐里,就是沉浸在生命的全部志趣和内涵里。对很多置身在朝庭和市井的同时代文人来说,田园啊河流啊山野啊农活啊,这一切都是为了写作需要特为去体验特为去观察的东西,是他们的生活之外的东西,因此他们的生活和写作往往是分裂的,是两回事。而陶渊明的生命却沉浸其中,他就生活在这样的生活里,对陶渊明来说,他的生活和他的写作是合二而一的,不可分解的。唯其如此,陶渊明的许多诗篇,几乎就是直接对自己的生活情景的真实刻画和淡定描写(比如“结庐在人间”,比如“种豆南山下”),也带有很强的自传性。我们完全可以这么说,要了解陶渊明诗歌或卡佛小说是怎么回事,只要看看他们的生活就差不离了;反之亦然,只要了解了他们的生活,差不多也就明白了他们的文字的秘密和写作的抱负。

       无论是卡佛的小说叙述还是陶渊明的诗歌写作,其实就是用一种信赖的本然的目光去打量生活关注生活抚触生活,他们的生活里有生命的所有气息和质感,他们的文学追求就是让这样的生活进入文字之后依然是流淌摇曳的生活,这样的生活就像火焰一样简单,又像火焰一样丰盈!

    因此,卡佛拥有这样的文学梦想几乎就是一种必然:回到生活并表达生活。

      

二、卡佛的叙述和语言

      

回到生活并不是回到传统的现实主义,在巴尔扎克或欧·享利的小说中,生活其实是一种被人为地结构化和故事化的东西,他们与其说在表达生活,还不如说是在用文字控制和操纵生活,在他们的小说中,生活变成了戏剧或传奇,那样的生活其实只是伪生活。卡佛的简单主义写作则致力于把生活从结构的围墙和故事的牢笼中解放出来,在他的小说中,生活不是传奇不是标本,在他的叙述中,生活恢复了那种无形而又弥散的原生形态。我们读卡佛的小说时,看不到完整的故事和情节,看不到那种刻意的起承转合和结构,也看不到明显是预设的高潮或结局,我们看到的是像生活一样的生活,像西红柿一样的西红柿,是尽可能取消加工痕迹的生活,是简单自然的生活,它无始无终,原汁原味。

       回到生活并不是沉溺于生活,并不是臣服于生活的平庸和琐碎,卡佛眼里的生活与中国新写实主义作家眼里的生活显然也不是一回事。虽然两者在某种意义上都是对先锋和形式的反动,都要重新返回现实和生活,但他们观察生活看取生活的视角和目光却全然不同,因此他们所看到的生活也就大相径庭。池莉这样的作家在生活中看到的主要是感官和欲望层面的东西,是迎合大众心理和趣味的东西,在她们的作品中,生活要么是不可收拾的琐碎的一地鸡毛,要么只是一场不痛不痒的生活秀,里边有烟火气息和欲望浮动,却没有真正的生命的疼痛,有心脏却没有心灵,有呼吸却没有心跳,这样的作品,能够麻醉读者的肉体和感官,却不能给读者带来精神的慰藉,我们能看到浮泛的斤斤计较的生活真实,却看不到那种与心灵生存息息相关的艺术真实(新写实小说或回到身体的下半身写作都只面对生活的侧面或局部)。与此相反,在卡佛的小说中,生活虽然也是平淡无奇的,甚至是简单琐碎的,但他却简洁地写出了这种平淡无奇的生活对生命的缠绕和刮擦,准确地写出了简单琐碎的生活给心灵造成的疼痛和迷惘,失望和悲观,我们看到的不仅是生活的迷雾,而且也是生存的质感和生命的迷津。只要细心阅读我们不难发现,卡佛不仅表达了生活,而且他的叙述和笔触总能穿越生活的表象,把握生活的内核;通过简单准确的生活叙事,卡佛总能抓住那根生活的敏感神经,正是这根神经,艺术地暗暗地连接着生活与生命、肉体与心灵。阅读卡佛的小说,我们总能在不知不觉间被感动,我们在那些迷惘和悲观中,感爱到的与其说是某种消极的元素,还不如说是一种理想主义的精神和气质。而这些弥足珍贵的东西,恰恰是中国的新写实主义小说所没有能提供给我们的。

       如果说回到生活还只是一种艺术立场,那么,表达生活则是一种文学的挑战。就像俗话所说的那样,画鬼容易画人难,表达我们置身其中的眼皮底下的生活绝对不像人们想象的那么容易和简单。放弃传统的故事和人为的结构,不依赖现代派的形式和技巧,不耍任何花招(契诃夫告诫年轻作者时说的是:不要玩弄蹩脚的花招。这句话到了卡佛那里就变成了:不要玩弄花招),只是简单准确地表达生活,表达生活和生命的内在关系,表达心灵在生活中的真实律动,这既是卡佛的简单主义的文学追求,同时也是他为自己设立的艺术难度。因为,真实的生活既像火焰一样简单,同时又像火焰一样难以触及。

       面对无形的复杂的弥散的生活,卡佛是如何表达的呢?怎样的叙述和语言才能描写生活的现象并且触及火焰的中心呢?



       1、没有故事的写作

       我们读简单主义的作品,读卡佛的《马辔头》这样的小说,明显可以感觉到一种散淡和开放的品质,故事性很弱,戏剧性被减少到最低的限度。在他的小说中,现实并没有被结构所间离或割裂,生活并没有被故事所约束和封闭,读他的小说,我们会有这样一种新颖的别开生面的感受:在小说开始之前,生活早就开始了;在小说结束之后,生活却依然在继续。

从小说诞生之日起,故事就成了模仿生活表达现实的最基本最有效的途径,面对无形而又弥漫的生活,故事就成了最方便最常用的构形手段和串连工具。可是,生活往往并不是完整的因果故事,生活也没有固定的模式和结构,在故事的固有模式和完整结构与生活的无形与弥散之间,在故事的封闭与生活的开放之间,其实存在一个写作的悖论。放弃传统的故事,拒绝外在的结构,的确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克服人为的色彩和做作的痕迹,使叙述处在开放的而非关闭的自然状态。然而,没有了编造的故事,放弃了外在的结构,也就失去了构形生活的手段,无形的雾一样的生活也就很难凝聚为艺术的雨露。卡佛解决这个矛盾的方法,一方面是用生活的细节和印象代替人为的故事和情节,另一方面,他通过自己的叙述,为小说创造了一种凝聚生活勾联生活的新的手段,这种手段就是叙述的语气和语调。

    与外在的理性的结构不同,特定的感性的语调可以内在地规约生活把握生活,让生活拥有某种内在旋律和调式,于是,生活就可以像音乐一样被表达,又可以像音乐一样保持那种无形和微妙的原生态(结构也好理性安排也好,都容易扭曲生活原生态,而语调和语气却像一张无形之网,既可以捕获原样生活,又不会损伤生活原样)。所以,我们在阅读卡佛的小说时,体会叙述的语调是最为关键的,这是一种不温不火的语调,但绝非不痛不痒的语调,这种语调充满着对生活的感悟和体味,散发着迷惘、伤感、无奈甚至悲观的品质和气息,这种气息其实就是置身于生活中的真正的生命气息,也就是人所无法摆脱的命运的气息,同时,这种语调里还蕴含着同情和怜悯,蕴含着不可或缺的人性体惜和温情。我记得纳博科夫曾说过:“人的一生唯一能够获得的不就是忧伤吗?”在卡佛的小说里,就弥漫着这种忧伤的氛围和语调,这是一种关乎人生的根子上的忧伤,所以,这样的忧伤事实上何尝又不是一种对生命的真正的包容和体谅、理解和达观!

    作为这种语调的语言特征之一,卡佛在叙述时经常喜欢使用似问似答自问自答的疑问句式,他的很多小说的标题就是用这样的句式构成的,这样的标题形式差不多是卡佛的文学专利,比如,《真跑了这么多英里吗?》,《我们谈论爱情时都说什么》,还有《你在圣·弗兰西斯科做什么?》等。在《马辔头》这篇小说的开头,就有这样一个句子:“有谁能责怪他们呢?”

    形成卡佛叙述语调的另一种句式就是带“也许”的语句,这是一种试探性的小心翼翼的语式,是一种不愿轻易对生活枉下结论的语式,这种语式隐含着叙述者对生活的尊重,隐含着心灵对事物对生活的潜在的感悟和理解愿望,它更像是一道温情有加地细心地观看和凝望生活的目光,透露出叙述者和作者对生活的真切体验和暗暗的猜想。在卡佛的小说中,这样的语句随处可见,《马辔头》的结尾处,当霍利茨一家离去之后,“我”在收拾他们住过的房间时,又一次看到了那副马辔头,他这样写:“在抽屉里面一边的犄角那儿,我看见了他那天搬进来的那副马辔头。他们在匆促地收拾行李时,这件东西一定是给忽略过去了。但是也许并不是这样。也许是故意留下的。”(5)


       当然,卡佛小说的独特语调不单单与语言和修辞有关,卡佛的叙述之所以能拥有这样一种恰到好处的语调,还有更为内在的原因。关于这一点,格非的论述是切中肯絮的:“不论是叙述者,还是隐藏在文本后面的叙述代言人,其身份和口吻均属于在社会上明显感到不适应的一类人,属于中下层生活中苦苦挣扎、没有希望、但也不并怎么绝望的一个族群。这种口吻与海明威那样的‘文化精英’当然不可同日而语了。它显然比海明威更具有某种优势,也更亲切、感人。不过,这种语调却不是卡佛装出来的,那是他的一生的辛苦和痛苦积攒起来的。如果一位养尊处优或自命不凡的作家要去模仿卡佛的风格,我想一定会走火入魔的。事实上,卡佛本人就是一个酒徒,为生计四处奔波,写作就意味着生命的消耗,然后析出一些带着自己体温的文字精灵。”(6)也就是说,卡佛的语调取决于他的生活历练和生命感受,取决于他的个性和气质,而不能看成是练词练句的产物。这一点,与“古今隐逸诗人之宗”的陶渊明同样十分相像,陶渊明诗歌的那种迥异于同代诗人的简易淳朴天然纯真,与他的生活样式是完全一致的,与他的个性气质是一脉相承的,陶渊明不为五斗米折腰,回乡隐居,把生命投入自然,过着那种简朴的农夫式的生活,陶渊明的生活和人格是如此紧密地交织在他的诗中,以至于要理解他的诗及其与众不同的风格特征,就必需理解他体现在诗中的生活,“风格即人”,陶渊明的诗歌风格与他的生活风格是内在相关的。在此意义上,我们才能真正理解和品味他的诗歌中的那种平淡澹然从容真如,因为在他的诗句中,诗人和他的生存成了他自己作品的主体,他讲述自己的田园生活,并品评着这种生活的本真韵味和意义。正是因为生活与作品的内在关联,作品在精神气质上的自传性,使得卡佛和陶潜这种设身处地的写作变得不可模仿,那些故意装腔作势出某种卡佛式语调的人,那些故意把诗歌写得简谈稚拙的人,都注定是失败而可笑的。

       谈到卡佛的小说特征和语调,谈到他的非故事性文本,有一点不妨在此指出来,那就是用语调而不是故事来把握生活支撑叙述,在短篇或中篇中是简约有效的,但如果用它来统领一个长篇小说,可能就会显得气息不够能量不足,会显得过于简单和平淡,由此,我们便可以理解这样一个事实:卡佛终其一生没有创作过长篇。



2、现在进行时的写作

    小说《马辔头》的开头是这样写的:“那辆挂着明尼苏达州牌照的旧旅行车,驶进了窗子前面停车场上的一个空当儿。”



    为了更好地表达生活,为了增强那种不可或缺的现场感和逼真效果,卡佛的小说一般都采用现在进行时的叙述。这样的叙述是最接近现实生活的叙述,这样的叙述使得生活、写作和阅读保持着一种同步性和当下性,这样的叙述无疑更容易让读者身临其境,阅读的时候,我们觉得生活就在眼前而且正在发生和持续着。艾略特曾说“所有的一切都永远是此时”,也就是说,此时此刻的当场的生活是最恒常最直接最鲜活的生活。

       卡佛的小说从来不写历史题材,也很少写人物的回忆,因为历史中的生活总是遥远的难以亲见的,而回忆中的生活无疑会掺杂作者的主观判断和人为取舍,这样的生活容易被歪曲和间离,容易和读者产生隔阂,一不小心就会变成传奇,生活的亲近感、平易性和客观性就会受到影响。这显然与卡佛的写作宗旨不符。

       卡佛的小说大都用第一人称来叙述,叙述者或叙述代言人总是“我”。这样的叙述是设身处地的,是与生活平起平坐的。卡佛从不用居高临下的态度来对待生活,也从不使用旁观者或局外人的视角来观照和表达生活,他笔下的生活总是切亲身心的,水乳相融的,休戚相关的,于是小说人物的悲欢就成了我们的悲欢,小说人物的命运也就是我们的命运。

       此外,现在进行时的第一人称的叙述所达致的真实和客观,明显区别于新小说那种时态模糊没有温度的物质的客观真实,如果说新小说的客观化叙述更像是一台摄像机的机械的扫描,那么卡佛小说的客观性叙述则完全是充满人性的肉眼的注视和观望,这样的视线不是在扫描生活而是在关注生活和抚摸生活,它不仅是人性的,而且也是温情和感人的,是贴着人的心肺的。

       我们知道,在中国古代诗文中,时态是一个模糊、隐约甚至悬置的问题,至少不被刻意表现或强调。可是,细心阅读陶渊明的很多诗篇,像《饮酒二十首》、《归园田居五首》这样的诗歌,即使不能完全说是现在时态,但至少也是写现在的、眼下的、目前的生活和情景,这与卡佛的小说叙述同样很像,这当然不是巧合。



3、不言之言的写作

       表达与被表达之间总是存在无法克服的分裂和难以弥合的距离,这是一个永恒的艺术悖论,是让所有写作者产生焦虑和不安的难题。而当被表达的是人人熟稔并且置身其中的现实生活时,这个悖论和难题就变得尤其突出(越熟悉的事物越难准确地表达)。因此,卡佛的写作事实上是充满挑战性的写作,是背负着艺术难度的写作。卡佛化解这个悖论和难题的方法我们不妨称其为不言之言,这种叙述方式看上去简单平淡,实际上却复杂深奥。

       我们知道,人类一直深陷在语言的两难境地。一方面,语言就是存在的家园,言说就是交流、显现和证明,人类依赖语言的魔力,信赖缪斯的舌头,人类就像鱼离不开水一样离不开语言;另一方面,人类对语言又充满焦虑和困惑,深感在形式和内容之间,在文字与意象之间,在语言的能指和所指之间,总是存在一道很难跨越的鸿沟,深感“书不尽言,言不及意”,深感“意不称物,文不逮意”,以至于只能感叹“常恨言语浅,不如人意深”。从古到今,人们一直困惑于语言的歧义和言说的艰难,一直在进行语词和意义的角力或搏斗,并常常陷落于沮丧与失望。人们在通过语言表达自己的同时,总感到这种表达是不尽如人意的。

       与诗人常常可以运用诸如暗示、隐喻、空白、静默、反讽甚至能指游戏来化解语言表达的难题和悖论不同,小说家不可能完全向诗人学习或看齐,因为小说毕竟是写实的及物的艺术,它无法缄默,不能无言,它也不能过于依赖象征或空白等艺术手段,它必须言说而且要言之有物。所以,小说家必须寻找另外的属于小说的解决办法和途径。文学史上那些优秀的小说家都没有回避这个问题,不会对这样的难题和悖论视而不见,他们总是用自己毕生的心血和坚执的实践去探索和寻找解决之道。我觉得卡佛就是这样一个作家。卡佛不仅是一个非常珍惜语言重视语言的小说家(卡佛的弟子在谈到卡佛的写作时曾经说过这样的话:“在卡佛眼里,语言就像是火焰一样的烫手的东西”),他也是一个自觉地在语言的困境中寻找突破和出路的作家,而他那简单主义的写作实践也的确卓有成效地为小说的表达找到了一条独特而又新质的蹊径,从而有效地化解了语言叙述的悖论。因此,在某种程度上说,卡佛的小说不仅是属于叙事学的,而且也是属于诗学的。

       那么,卡佛的小说诗学到底是怎么回事?他的语言和叙述与前人们到底有何不同呢?

       从总体上看,小说的创作可以分为两大类,这也是两种化解语言表达悖论的倾向或方式。一类是“加法写作”,另一类是“减法写作”。普鲁斯特、乔伊斯等意识流写作和克劳德·西蒙的新小说写作显然属于前一类,普鲁斯特那细腻繁复的心理写作延缓了时间的流动,他的写作总能对逝去的生活中的一个瞬间进行漫长的当然也是逼真的叙述,从而想方设法打捞和追忆逝去了的生命时光,在他的叙述中,艺术时间远远大于生活时间;乔伊斯的意识流动则致力于空间的拓朴,他的写作差不多是词语的无限增殖,在这样的拓朴与增殖中,现在变成了永恒;克劳德·西蒙的叙述则对物质进行高倍显微镜式的放大,在他笔下,一滴屋檐滴水就像是一颗生长、成熟然后坠落的鸭梨。)这种“加法写作”,延缓了过去或现在的时间,拓展了三维空间,生活的节奏被无限放慢,他们的叙述使简单的生活复杂化,他们的叙述是一种增殖的叙述,在他们的笔下,生活不再是日常的熟悉的生活,生活已然被放大或微分,他们追求到的真实已经离生活原样很远,或者说他们得到的差不多是一种膨胀了的艺术真实。而海明威等作家的情况刚好相反,他们的写作不是膨胀和增殖,而是减省和删节,海明威的电报式文体和对话型小说,使生活之树只剩下了根须和枝干,就像一个人减肥减得过分,变得形销骨立。卡佛的简单主义写作既不是“加法写作”,也不是“减法写作”,他既不想让生活膨胀,也不想让生活简化,不想用加法和减法使生活变形,他的写作事实上是一种“等值写作”,他想用一种看似简单的叙述,一种不耍花招的叙述,保持生活的原样,他想写出生活本来的面貌,本来的节奏,本来的尺寸,本来的质量。他的写作理想就是对生活进行原式原样原汁原味的表达,也即简单准确的表达。

       可在实际操作中,越是简单的表达就越复杂,越是准确的表达就越艰难,为了让自己的叙述与生活等值,为了让自己的言说通向真实,卡佛就必须超越和克服前面所述的语言悖论,他的写作事实上只能是呕心沥血的写作。既然现成的叙述技巧和方法(无论是意识流还是冰山理论)都会使生活发生增减和变形,卡佛只能扬弃已有的加减技巧,另某他途,另起炉灶,他需要找到一种没有技巧的技巧,这种技巧我们不妨称其为“不言之言”。

       正是为了让小说的形态等值于生活的形态,卡佛才用语调去替代故事(不言故事和结构),正是为了让写作的时空和节奏等值于生活的时空和节奏,卡佛才选择现在进行时态(不言回忆和印象)。

       在具体的叙述中,我们看到,卡佛的文字只是简单地涉及人物的所见所闻所感,他的叙述总是回避那些不可见的东西,诸如联想、记忆、意识流动、主观议论等传统小说和现代小说常用的写作构件和元素,他写的生活总是能够见到能够听到能够感受到的生活(在《马辔头》中,偶尔也有几句回顾性的文字,但卡佛的简短的倒叙与过去时态的传统的回忆叙事很不一样,在他笔下,这样的倒叙是紧挨着现在的,虽然涉及过去,可这样的过去就仿佛是站在现在的台阶上就能让视线够到的那种过去)。在写人物的所见所闻的时候,卡佛的叙述也明显区别于其他作家,他虽然追求客观和准确,但他的叙述绝不像新小说那样见物不见人,他写的主要是人,他的客观并不是新小说那种摄像机式的客观,他写的是人眼所见,这种所见区别于刻意的了望和观察,这种所见更像陶渊明“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中的所见,既自然而然,又物我交融,这样的目光因而是人性的而不是机械的。卡佛的叙述也不像高倍望远镜或电子显微镜,他只写人的视线能够正常抵达和自然触及的东西,只写人的听觉所能听到的声音,对见不到听不到的事与物卡佛始终保持沉默和不言,而且这样的视觉和听觉总是第一人称的,他从不用第三人称的转述,所以,卡佛的叙述看上去真的就像亲眼所见那样简单和客观。

       与所见所闻相比,与言行举止相比,准确客观地表达人物的所思所感显然要困难得多,正是运用不言之言的叙述,卡佛才历史性地解决了这一难题。卡佛超越已有的叙述手法,放弃加法和减法,运用不言之言解决心理和感爱的表达难题,是他在小说叙事中最为重要的艺术特征,我发现,这一特征,与陶渊明的诗学追求真可谓古今相通中外相契。

   面对陆机提出的诗歌语言难题:“恒患意不称物,文不逮意,盖非知之难,能之难也。”
   陶渊明之前和陶渊明时代的中国诗歌,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视为对这一难题作出的反应。它们极为挥霍地滥用辞藻,拼命试图平衡语言的无力。那个时代的“赋”极尽奢侈夸张之能事,而诗在六朝时期则以绮丽矫饰著称(这种语言策略有点类于“加法写作”)。不过,语言表达的难题不可能通过辞藻的堆砌来获得真正解决,因为,堆砌的语言仍然是有限的,意义却是无限和微妙的,结果常常会恰得其反,语词越堆砌,语义越不清。陶渊明的诗歌写作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展开的,他的诗一出现便给人耳目一新的惊异,因为他不同于那个时代的诗歌写作的,恰恰是它用词的极其俭约,以及风格上的朴实无华,而且他的写作内容和对象往往也是眼前之景和身边之事。陶渊明的诗不能被时代认可也就成了一种必然,过了几百年之后,人们才真正认识到陶渊明是中国古代诗歌史上最重要的诗人之一,他对中国古代诗学的贡献才得到较普遍的认可和赞誉。现在看来,陶渊明的诗歌风格不仅体现了他的人格,而且也体现了他对语言性质和表达悖论的深刻洞察,而他的无言诗学正是建立在这样的洞察之上的。对于庄子这样的道家来说,“意”是只能靠直觉把握和默默知晓的东西,它不可能诉诸言语(“辩不若默,道不可闻”),但对于诗人陶渊明,却必须把自己在冥默中把握到的东西表达出来,陶渊明的表达方式就是“忘言”(“此中有真意,欲辩已忘言”)。“忘言”不仅表示诗人的无力言说,而且更进一步地告诉我们:诗人既然不能真接用语言表达“真意”,那么负面的表达也许就是唯一的选择,也就是说用富于暗示性的沉默实际上可以更好地表达。这首著名的《饮酒》第五,正是这样隐含着并触及了自然的真意:它先肯定这里有真意,尔后却让它得不到说明。从这里可以清楚地看出陶渊明选择平淡质朴风格的哲学前提:如果意义的体验在语言之外,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它得不到表达,而不是去对它作无力的表达。因为任何说明都会歪曲糟践诗人的直觉领悟,所以忘言和缄默乃是保证其拥有真知的唯一方式。简而言之,陶渊明的“缄默诗学”就是用间接暗示代替直接表达,就是拒绝在诗中对意义作有限的限定(语言既表达意义同时又限定意义),使意义的可能性和丰富性在富于暗示的无言中保持着完整,这样的暗示可以使意义的阐释变得无限,也就是说,自然的真意并没有因为诗人自认无力表达而走样或减弱,相反却由于暗示所带来的无限的阐释可能而变得丰富微妙完整准确。这一点正是陶渊明诗歌的力量所在,也是他那简单诗学和质朴风格的魅力所在。只要把陶渊明的诗歌和同时代其他诗人的作品放在一起阅读就会发现:其他人极尽雕琢冗赘之能事却没有说出些什么,陶渊明却用自己的质朴、简单和缄默给人以无限的意会。当然,陶渊明的这种缄默诗学并不只是一种观念或理论,而是必须落实在语言修辞的细微之处,落实在呕心沥血所得来的如火纯青不露痕迹轻盈自如的叙述之中。比如,“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这样的名句,如果换成“采菊东篱下,抬头见南山”,意思似乎差不太多,可艺术效果却天上地下,“抬头”是一个现实的直接言说的举动,这个举动毫无诗意可言,没有任何独特的艺术感觉,而“悠然”则通向精神的自由通向诗意本身,“悠然”不是一个现实的可模仿的动作,任何可模仿可书写的动作事实上都不够悠然,当陶渊明运用了“悠然”这个恰到好处妙到分毫的字眼之后,我们在他的诗句中就可以感受到和体会到,那人和山是熟稔如故的,亲如兄弟的,南山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无需特意去看,更不需要抬头去看,却已经看见了,而且在心里了。陶渊明好像没有直接言说什么,指称什么,他的诗句纯属暗示性的,几乎是缄默的,可实际上,诗意啊,人与自然的相融啊,什么都有了,什么都在里边了。我想这才是真正的缄默诗学(就像卡佛没有写过长篇一样,陶渊明一生写的绝无仅有的几篇文章都极短,像《五柳先生传》,像《桃花源记》。尤其是《五柳先生传》这个自传文,堪称文章中的极品,可谓陶渊明的人力所为的天簌。别人的厚如板砖的大部头自传,未必能生动真实地画出自己的人生,而陶渊明只用了区区一百多字,就写出了自己的人格、爱好、家境、艺术抱负和境界,写出了自己生命中重要的一切,写出了自己的一生。陶渊明的修辞策略其实很简单,以少胜多,缄默如金。短短一百多字的文章,“不”字倒出现了九次,当别人都唯恐疏漏地强调我是什么贵族之后我是什么名门子弟的时候,但别人都一个劲地说我是怎样我是如何的时候,陶渊明却说了九个“不”:“先生不知何许人也”,“也不详其姓字”,“不求甚解”,“不慕荣利”,“不蔽风日”,“不戚戚于贫贱”……钱钟书先生曾指出,“不”字是这一篇的“文眼”,也是这篇文章的精神所在,于此同时,我觉得“不”字还构成了陶渊明缄默诗学的标记)。

    我们都知道陶渊明喜欢弹奏家里的那架无弦琴(对他而言,音乐不在乐谱里也不在琴弦上而是在心里),这一神秘的姿态也许再好不过地象征和暗示了他的缄默诗学。陶渊明的这一姿态,让我想起卡佛在去世前不久,曾在阳台上长时间地注视着小花盆里的玫瑰,他就那样一动不动地长久地凝视着玫瑰,没说一句话。这样的凝视和姿势难道不是不言之言的最好隐喻?

       针对语言的悖论和言说的困境,针对事物的意义和人物的感受,卡佛的不言之言与陶渊明的缄默诗学可谓相似乃尔似同孪生,都属于沉默是金的艺术,属于因为简单所以扼要的艺术。与陶渊明一样,卡佛显然也是一个背负着悖论和难度进行独特创作的作家,是一个用火焰一样的叙述去穿越和突破困境的作家,他的写作乍一看平淡简单波澜不惊,实际上呕心沥血如火纯青。

       我们来看看卡佛的小说代表作之一《马辔头》,看看它的开头,“我”初次见到命运多舛的霍利茨夫妇,那时候他们刚刚经受过命运的打击,离开明尼苏达州那个伤心之地,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他们正处在一个生活的新关口,他们的心情可想而知。与性情迟钝相对乐观的霍利茨相比,妻子贝蒂的心情肯定更加敏感更加难受,她的内心感受肯定复杂混乱难以言表,可卡佛根本没有直接去写她的内心状况,而是通过“我”的眼睛,只写了贝蒂的言行举止,只写了她的几个神情和动作:“男人通报了他的姓。‘我姓霍利茨。’他告诉我那女人是他的妻子。但是她不乐意望望我。相反的,她尽顾看着她的手指甲。”“女人把两只胳膊合抱起来,握着短外衣的袖子,两眼注意到了我的座椅和洗涤槽,仿佛以前从来没有见过像它们这样的。也许,她的确没有见过。”“我告诉了他。他回过身去,瞧瞧女人怎么说。但是他就跟望着一堵墙差不多。女人不愿意用眼睛回望他一眼。”“开始把手指捻得劈啪作响。”(7)卡佛叙述的时候没有一句心理描写(不言),就只写了这么几个传神的动作和恰当的举止(之言),可贝蒂的神经质,她的自尊和虚荣,她的尴尬和不安,也许还有无奈和痛苦,却被恰如其分地暗示并表达出来了。

       而到了这篇小说的结尾,霍利茨无缘无故地从屋顶往游泳池跳的情景,这是整篇小说的重头戏,因为它导致了霍利茨一家生活和命运的新的转折,导致了他们的黯然离去。一般的作家在这个地方肯定会写得“浓墨重彩”,肯定会铺垫渲染、挖掘分析,写出霍利茨的个性,写出命运与个性的关系等等。可卡佛似乎什么也没有写,卡佛只写了霍利茨忽然爬上屋顶,然后就从屋顶往下面的游泳池跳。我们不知道霍利茨究竟为什么要这么做,也许是因为他喝得有些多了,在一刹那间产生了自我表现的冲动,也许是因为旁人的怂恿,也许是霍利茨身上有一种心血来潮的基因在作祟,也许他的个性就是这样既率真又愚顽(就像他迷上赛马),也许他那天心情特别高兴或特别不高兴,也许在潜意识中他想用此举反抗或否定一些什么,比如生活的不顺,长期以来内心的痛苦和压抑,等等等等,可卡佛真的什么也没写,他只写了霍利茨鬼使神差一样爬上了屋顶,并在旁边人的喊叫和怂恿声中跳了下来。当然,这偶然而又必然的一跳已然暗示了一切,表达了一切。我们看到,即使对霍利茨的爬上和跳下的举动,卡佛也写得再简单不过又准确不过,没有任何渲染和夸张的地方:“霍利茨喝完了酒,把玻璃杯放在游泳池边的地面上,走过去到了简便浴室旁。他拖过一张桌子,爬上去。然后——他似乎压根儿毫不费力——他撑起身,爬上了浴室的屋顶。”“说时迟那时快,霍利茨朝前冲去了。”“我看见他撞到池子边的地面上,也听见他叫了那么一声。”“霍利茨的额头上摔破了一道大口子,两眼呆滞无神。”(8)等人们把霍利茨扶起来,搀扶他坐到一张躺椅上去时,卡佛也没有写一句霍利茨的心理活动和反应,他的叙述依然那么简单,那么无声胜有声,几乎没有出现一个激动的情绪化的词汇:“有人递给他一条毛巾,但是霍利茨握着毛巾,就仿佛不知道该用它做什么似的。另外一个人又递了一杯饮料给他。霍利茨也不知道该拿饮料怎么办。人们不停地对他说话。霍利茨把毛巾举到脸上。接着,他又取下,望着毛巾上的血迹。不过他只是望望,似乎什么也弄不明白。”(9))在霍利茨爬上屋顶准备往下跳的当儿,我们发现,其他人都在怂恿他激将他,只有妻子贝蒂发出了阻止的声音:“霍利茨,想想看你在干什么。”贝蒂之所以这么说,也许是因为霍利茨的荒诞举动让她想起了过去生活中的其他一些似曾相识的场面,她之所以没有大声阻止,大概是因为那时候她还不能肯定霍利茨真的会往下跳。而当霍利茨撞倒在地上的一瞬间,最先响起的就是贝蒂的喊叫:“霍利茨!”这也许是卡佛在这篇小说中所写的唯一的喊叫,这是正真的喊叫,声音很大,而且一定撕心裂肺。这声喊叫卡佛是必须写的,写出了这声喊叫,实际上就写出了贝蒂这个女人仍然爱着霍利茨这个男人的事实,我们不知道贝蒂为什么依然爱着这个倒霉的霍利茨,幼稚的瞎胡闹的霍利茨,脑筋缺根弦似的霍利茨,不过,一个女人爱一个男人总还是会有些哪怕是说不出来的理由的,比如霍利茨的幼稚同时也是率真,比如霍利茨的愚顽同时也是执着,比如霍利茨的逆来顺受谁又能说不是达观不是随遇而安呢?我们不知道贝蒂究竟为什么还爱着霍利茨,我们不知道她的内心感受究竟如何,卡佛并没有告诉我们什么,读了卡佛的叙述,我们只知道贝蒂的确还爱着霍利茨,我们当然还知道,只要有爱,生活就还有希望。

       小说的最后,霍利茨一家就像来的时候一样,开着那辆旧卡车走了。“我”眼看着他们离去,即使到这个时候,卡佛也没有让同情、怜悯和伤感之类的东西从“我”的心里或喉咙中涌出,没有让这些东西变成有限的词语,卡佛也没有在这个地方恰逢其时地对生活和命运发出任何议论或思考,他只是恰到好处地准确无误地描写了那副被霍利茨一家有意无意遗留下来的马辔头:

       “我拿起它来,走到窗口,在光亮下看看。它并不特别考究,只是一副用旧了的深色皮辔头。我对马辔头并不太懂行。不过我知道这种装置有一部分要套在马嘴里。那一部分叫做嚼子,是用铁做的。缰绳套在马头上,一直拖到马脖子上面骑马人用手握着的地方。骑马人把缰绳或左或右的一拉,马儿就跟着转过去。这很简单。嚼口很沉,手摸上去冰凉。如果你不得不把这样一个玩意儿戴在牙缝间,你在一阵匆忙中就会明白了。当你觉得它收紧时,你就会知道是停下的时候啦。你就会知道自己正在朝某一地方走。”(10)
    


       我们既可以把马辔头理解成生活的象征和命运的符号,也可以把马辔头理解成人性中难以摆脱的悲剧元素,马辔头似乎还隐喻着别的许多东西。当然,马辔头也可能什么也不是,只是一副生活中常见的马辔头,只是在小说的开头和结尾各出现了一次的简单道具。卡佛什么也没有说,可卡佛似乎又说出了一切。

      卡佛的不言之言就是这样简单而又准确。由于这是一种子弹击中心脏一样的准确,所以我们不得不承认,卡佛的叙述既像火焰一样简单,又像火焰一样致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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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格非,塞壬的歌声,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2001年,第86页。

(2)苏童,寻找灯绳,江苏:江苏文艺出版社,1995年,第136页。

(3)格非,塞壬的歌声,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2001年,第91页。

(4)外国文艺,1989年第五期,第79页。

(5)外国文艺,1988年第四期,卡佛的小说“马辔头”。

(6)格非,塞壬的歌声,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2001年,第91页。

(7)外国文艺,1988年第四期,卡佛的小说“马辔头”。

(8)外国文艺,1988年第四期,卡佛的小说“马辔头”。

(9)外国文艺,1988年第四期,卡佛的小说“马辔头”。

(10) 外国文艺,1988年第四期,卡佛的小说“马辔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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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费力读完了一篇叫《像火焰一样简单——论卡佛的简单主义并与陶渊明的的缄默诗学作比较》(张亦辉)的论文,结果一无所获。真是一篇自说自话的糊涂文章,自误误人!作者为了达到拔高卡佛的目的,就对乔伊斯、普鲁斯特、海明威等大师的小说和法国新小说肆意贬损,并且给他们加上种种罪名,其实他是并不知道卡佛小说好处的。比如下面一些言论就很荒唐:1、他既不想让生活膨胀,也不想让生活简化,不想用加法和减法使生活变形,他的写作事实上是一种“等值写作”。他想用一种看似简单的叙述,一种不耍花招的叙述,保持生活的原样。他想写出生活本来的面貌,本来的节奏,本来的尺寸,本来的质量。他的写作理想就是对生活进行原式原样原汁原味的表达,也即简单准确的表达。2、与所见所闻相比,与言行举止相比,准确客观地表达人物的所思所感显然要困难得多,正是运用不言之言的叙述,卡佛才历史性地解决了这一难题......
genading | 发表于2009-03-07 19:49:46 [回复]

卡佛有一篇<柴火>也很好,主人公(一个酒鬼)在放逐和绝望中,经过一段逃离和思考,他有所省悟,把柴都劈了,干完了这活,他才有勇气回到自己的生活,劈柴对他意义重大,像一个人用掷硬币来决定自己将要作出的抉择.所以他誓要把柴劈完,使他有些成就感,重拾勇气和信心(有点自欺欺人...呵呵),毕竟他的生活还要继续,还要回到城里去.放逐之地的海边的那些山峰,会发出声音的河流很有意思.语言简约,主人公的心理若隐若现,令人回味无穷
3rdcolour回复Arenas说:
不错。卡佛后期作品有了逐渐光明的结局,仿佛黑暗群山后透出的淡淡曙光,也许是他在给努力戒酒的自己一些鼓励吧。只可惜他离开得太早。

感谢Arenas的留言。
2007-05-26 22:36:00
Arenas | 发表于2007-05-25 22:43:25 [回复]

卡佛只写了霍利茨忽然爬上屋顶,然后就从屋顶往下面的游泳池跳。我们不知道霍利茨究竟为什么要这么做,也许是因为他喝得有些多了,在一刹那间产生了自我表现的冲动,也许是因为旁人的怂恿,也许是霍利茨身上有一种心血来潮的基因在作祟,也许他的个性就是这样既率真又愚顽(就像他迷上赛马),也许他那天心情特别高兴或特别不高兴,也许在潜意识中他想用此举反抗或否定一些什么,比如生活的不顺,长期以来内心的痛苦和压抑,等等等等,可卡佛真的什么也没写,他只写了霍利茨鬼使神差一样爬上了屋顶,并在旁边人的喊叫和怂恿声中跳了下来。当然,这偶然而又必然的一跳已然暗示了一切,表达了一切,

我也猜想过他跳的原因,是不是这些呢?
3rdcolour回复Arenas说:
生活里一个偶然事件所潜藏的悲剧的必然性,有很多作品在写,却只有卡佛能描述的如此平静简洁.
2007-06-12 19:34:49
Arenas | 发表于2007-05-25 14:58:24 [回复]

际上就写出了贝蒂这个女人仍然爱着霍利茨这个男人的事实,我们不知道贝蒂为什么依然爱着这个倒霉的霍利茨,幼稚的瞎胡闹的霍利茨,脑筋缺根弦似的霍利茨,不过,一个女人爱一个男人总还是会有些哪怕是说不出来的理由的,比如霍利茨的幼稚同时也是率真,比如霍利茨的愚顽同时也是执着,比如霍利茨的逆来顺受谁又能说不是达观不是随遇而安呢?我们不知道贝蒂究竟为什么还爱着霍利茨,我们不知道她的内心感受究竟如何,卡佛并没有告诉我们什么,读了卡佛的叙述,我们只知道贝蒂的确还爱着霍利茨,我们当然还知道,只要有爱,生活就还有希望。

我认为贝蒂对霍里茨的爱充满矛盾,她说她的生活完了(就是注定了,原文好像是这意思),很明显她对现在的生活充满怨恨不满,甚至她有后悔当初嫁给霍里茨的意思,她对他还有爱的,可是生活压迫感让她怀疑爱,她应该是充满矛盾,当然,这也是我的猜想而已....呵呵.

卡佛的作品就是这样很有意思,他展开真实的生活图景,让你感受生活.感受系深刻的,上面的看法也就是感受


3rdcolour回复Arenas说:
这样的家庭,这样带着孩子四处搬家,不知道自己在朝哪里去的夫妇们,随处可见。虽然带着希望,等待着他们的却往往是不幸和崩塌,走运的情况并不常见。
所以,贝蒂说“幻想,就是你清醒过来后摆脱掉的东西。”
在我看来,爱情在这里已经没有了推动的力量,人们只是在生活的颠沛流离中随波逐流罢了。
2007-05-28 10:50:34
Arenas | 发表于2007-05-25 14:56:11 [回复]

http://blog.sina.com.cn/zjwangjianping

我的博客,都是前期的文章,请批评。
3rdcolour回复wjp说:
拜读ing...
2007-03-19 15:44:14
wjp | 发表于2007-03-19 15:19:46 [回复]

我也很喜欢卡佛,遗憾的是他被译为中文的作品只有一部《你在圣弗兰西斯科做什么》,据说还有一个中英文照的选集,但没看到过。近期想写一个卡佛的短文,但手上没有太多的资料,谢谢在你的网上看到了《马辔头》(以前未看过)。有一次和韩少功先生聊天,他说:译者不一定要有很高的英文水平,但文学功底一定要高才行。很赞同他的说法。这个《马辔头》译得也还可以,但这篇评论实在不怎么样。卡佛是美国底层社会出来的酒鬼,他笔下塑造的差不多都是为了摆脱困境而苦苦挣扎的形象,卡佛与陶渊明显然有着两种截然不同的人生态度,怎么能放在一起作比较呢?若要谈对卡佛的认识,作为书写者,站在写家的立场,套用卡尔维诺的评价模式,我可以这样表达:我爱福克纳的莽里莽撞,因为他朴拙而大气;我爱海明威的中规中矩,因为他恪守自己的信条;我爱卡佛的谨小慎微,因为他小心翼翼。
3rdcolour回复wjp说:
很喜欢卡佛的这种谨慎和收缩,里面有种自然内敛的酷,象是煽情和滥情的反面,而这种写作风格的下面,隐隐流出的伤感和悲悯直达人心。海明威也简洁,但那种硬朗总让我感觉到技巧奇崛,不象卡佛这种沧桑之后由内向外的朴素。推荐听下美国的indierock,一些乐队,比如闪马,也有类似的内核,还有一些美国电影,比如highart,这些作品传达的,是我所谓的“美国精神”。

期待着wjp关于卡佛的文字,或者你也写小说,很想一读。
2007-03-18 15:34:20
wjp | 发表于2007-03-17 20:29:24 [回复]

耐着性子看了半天,结果是:牵强附会、毫无新意。拿卡佛与海明威比较、与托尔斯泰比较、与契诃夫比较,我还以为要说到点子上了,结果很令人失望。这样一本正经的写,让人想起了昆德拉那句名言。卡佛最关键的东西根本就没谈到
3rdcolour回复wjp说:
有点同意你的观点,我猜这篇评论多半是比较文学专业学生的毕业论文之类。转这篇主要是因为《马辔头》是我最喜欢的卡佛小说之一,而国内对卡佛单篇小说的评论又很难一见。

wjp可有比较认同的文章也请推荐一下。
2007-03-14 20:53:32
wjp | 发表于2007-03-07 19:27:52 [回复]
"到生活并不是回到传统的现实主义,在巴尔扎克或欧·享利的小说中,生活其实是一种被人为地结构化和故事化的东西."我想这是指那种传统的运用典型事件的写作方式吧。记得很多年前看过王安忆关于写作的一些观点,她认为小说的写作不需要典型事件。她很长一段时期的创作也与早期很不同,基本是写的一些平实的生活,但她显然又有另一个问题,就是不节制的喋喋不休让人疲乏,而且也缺乏一种震撼的力量。卡佛的简单写作我觉得依然是不可复制的,这与他的一切都有关系。 “读他的小说,我们会有这样一种新颖的别开生面的感受:在小说开始之前,生活早就开始了;在小说结束之后,生活却依然在继续。”这是因为他的小说总是截取了生活的一个片段,这不仅是形式,也体现在通过形式散发出的精神上。 “我记得纳博科夫曾说过:“人的一生唯一能够获得的不就是忧伤吗?”在卡佛的小说里,就弥漫着这种忧伤的氛围和语调,这是一种关乎人生的根子上的忧伤,所以,这样的忧伤事实上何尝又不是一种对生命的真正的包容和体谅、理解和达观!”我喜欢这段话,虽然其实人生还是有很多片刻的欢愉,但忧伤才是对生活最无距离地拥抱,是一种真正的欢愉。
赵连国 - 2012/12/21 20:32:36
《白象似的群山》——海明威
埃布罗河①河谷的那一边,白色的山冈起伏连绵。这一边,白地一片,没有树木,车站在阳光下两条铁路线中间。紧靠着车站的一边,是一幢笼罩在闷热的阴影中的房屋,一串串竹珠子编成的门帘挂在酒吧间敞开着的门口挡苍蝇。那个美国人和那个跟他一道的姑娘坐在那幢房屋外面阴凉处的一张桌子旁边。天气非常热,巴塞罗那②来的快车还有四十分钟才能到站。列车在这个中转站停靠两分钟,然后继续行驶,开往马德里。
    ①埃布罗河(theEbro):流经西班牙北部,注入地中海,全长约756公里。
    ②巴塞罗那(Barcelona):西班牙最大的商港,位于东北部地中海沿岸。
"咱们喝点什么呢?"姑娘问。她已经脱掉帽子,把它放在桌子上。
"天热得很,"男人说。
"咱们喝啤酒吧。"
"Doscervezas,"①男人对着门帘里面说。
"大杯的?"一个女人在门口问。
"对。两大杯。"
那女人端来两大杯啤酒和两只毡杯垫。她把杯垫和啤酒杯一一放在桌子上。看看那男的,又看看那姑娘。姑娘正在眺望远处群山的轮廓。山在阳光下是白色的,而乡野则是灰褐色的干巴巴的一片。
"它们看上去象一群白象,"她说。
"我从来没有见过象,"男人把啤酒一饮而尽。
"你是不会见过。"
"我也许见到过的,"男人说。"光凭你说我不会见过,并不说明什么问题。"
姑娘看看珠帘子。"他们在上面画了东西的,"她说。"那上面写的什么?"
"AnisdelToro。是一种饮料。"②
"咱们能尝尝吗?"
男人朝着珠帘子喊了一声"喂"。那女人从酒吧间走了出来。
"一共是四雷阿尔。"③
"给我们再来两杯人AnisdelToro。"
"掺水吗?"
    ①西班牙语:意为"来两杯啤酒"。
    ②西班牙语:茴香酒。
    ③雷阿尔(real):旧时西班牙和拉丁美洲国家通用的一种银币。
"你要掺水吗?"
"我不知道,"姑娘说。"掺了水好喝吗?"
"好喝。"
"你们要掺水吗?"女人问。
"好,掺水。"
"这酒甜丝丝的就象甘草,"姑娘说,一边放下酒杯。
"样样东西都是如此。"
"是的,"姑娘说。"样样东西都甜丝丝的象甘草。特别是一个人盼望了好久的那些东西,简直就象艾酒一样。"
"喔,别说了。"
"是你先说起来的,"姑娘说。"我刚才倒觉得挺有趣。我刚才挺开心。"
"好吧,咱们就想法开心开心吧。"
"行啊。我刚才就在想法。我说这些山看上去象一群白象。这比喻难道不妙?"
"妙。"
"我还提出尝尝这种没喝过的饮料。咱们不就做了这么点儿事吗--看看风景,尝尝没喝过的饮料?" "我想是的。"
姑娘又眺望远处的群山。
"这些山美极了,"她说。"看上去并不真象一群白象。我刚才只是说,透过树木看去,山表面的颜色是白的。"
"咱们要不要再喝一杯?"
"行。"
热风把珠帘吹得拂到了桌子。
"这啤酒凉丝丝的,味儿挺不错,"男人说。
"味道好极了,"姑娘说。
"那实在是一种非常简便的手术,吉格,"男人说。"甚至算不上一个手术。"
姑娘注视着桌腿下的地面。
"我知道你不会在乎的,吉格。真的没有什么大不了。只要用空气一吸就行了。"
姑娘没有作声。
"我陪你去,而且一直呆在你身边。他们只要注入空气,然后就一切都正常了。"
"那以后咱们怎么办?"
"以后咱们就好了,就象从前那样。"
"你怎么会这么想呢?"
"因为使我们烦心的就只有眼下这一件事儿,使我们一直不开心的就只有这一件事儿。"
姑娘看着珠帘子,伸手抓起两串珠子。
"那你以为咱们今后就可以开开心心地再没有什么烦恼事了。"
"我知道咱们会幸福的。你不必害怕。我认识许多人,都做过这种手术。"
"我也认识许多人做过这种手术,"姑娘说。"手术以后他们都照样过得很开心。"
"好吧,"男人说,"如果你不想做,你不必勉强。如果你不想做的话,我不会勉强你。不过我知道这种手术是很便当的。"
"你真的希望我做吗?"
"我以为这是最妥善的办法。但如果你本人不是真心想做,我也绝不勉强。"
"如果我去做了,你会高兴、事情又会象从前那样、你会爱我--是吗?"
"我现在就爱着你。你也知道我爱你。"
"我知道。但是如果我去做了,那么倘使我说某某东西象一群白象,就又会和和顺顺的,你又会喜欢了?"
"我会非常喜欢的。其实我现在就喜欢听你这么说,只是心思集中不到那上面去。心烦的时候,我会变成什么样子,你是知道的。"
"如果我去做手术,你就再不会心烦了?"
"我不会为这事儿烦心的,因为手术非常便当。"
"那我就决定去做。因为我对自己毫不在乎。"
"你这话什么意思?"
"我对自己毫不在乎。"
"不过,我可在乎。"
"啊,是的。但我对自己却毫不在乎。我要去做手术,完了以后就会万事如意了。"
"如果你是这么想的,我可不愿让你去做手术。"
姑娘站起身来,走到车站的尽头。铁路对面,在那一边,埃布罗河两岸是农田和树木。远处,在河的那一边,便是起伏的山峦。一片云影掠过粮田;透过树木,她看到了大河。
"我们本来可以尽情欣赏这一切,"她说。"我们本来可以舒舒服服享受生活中的一切,但一天又一天过去,我们越来越不可能过上舒心的日子了。"
"你说什么?"
"我说我们本来可以舒舒服服享受生活中的一切。"
"我们能够做到这一点的。"
"不,我们不能。"
"我们可以拥有整个世界。"
"不,我们不能。"
"我们可以到处去逛逛。"
"不,我们不能。这世界已经不再是我们的了。"
"是我们的。"
"不,不是。一旦他们把它拿走,你便永远失去它了。"
"但他们还没有把它拿走呵。"
"咱们等着瞧吧。"
"回到阴凉处来吧,"他说。"你不应该有那种想法。"
"我什么想法也没有,"姑娘说。"我只知道事实。"
"我不希望你去做任何你不想做的事--"
"或者对我不利的事,"她说。"我知道。咱们再来杯啤酒好吗?"
"好的。但你必须明白--"
"我明白,"姑娘说。"咱们别再谈了好不好?"
他们在桌边坐下。姑娘望着对面干涸的河谷和群山,男人则看着姑娘和桌子。
"你必须明白,"他说,"如果你不想做手术,我并不硬要你去做。我甘心情愿承受到底,如果这对你很重要的话。"
"难道这对你不重要吗?咱们总可以对付着过下去吧。"
"对我当然也重要。但我什么人都不要,只要你一个。随便什么别的人我都不要。再说,我知道手术是非常便当的。"
"你当然知道它是非常便当的。"
"随你怎么说好了,但我的的确确知道就是这么回事。"
"你现在能为我做点事儿么?"
"我可以为你做任何事情。"
"那就请你,请你,求你,求你,求求你,求求你,千万求求你,不要再讲了,好吗?"
他没吭声,只是望着车站那边靠墙堆着的旅行包。包上贴着他们曾过夜的所有旅馆的标签。
"但我并不希望你去做手术,"他说,"做不做对我完全一样。"
"你再说我可要尖声叫了。"
那女人端着两杯啤酒撩开珠帘走了出来,把酒放在湿漉漉的杯垫上。"火车五分钟之内到站,"她说。
"她说什么?"姑娘问。
"她说火车五分钟之内到站。"
姑娘对那女人愉快地一笑,表示感谢。
"我还是去把旅行包放到车站那边去吧,"男人说。姑娘对他笑笑。
"行。放好了马上回来,咱们一起把啤酒喝光。"
他拎起两只沉重的旅行包,绕过车站把它们送到另一条路轨处。他顺着铁轨朝火车开来的方向望去,但是看不见火车。他走回来的时候,穿过酒吧间,看见候车的人们都在喝酒。他在柜台上喝了一杯茴香酒,同时打量着周围的人。他们都在宁安毋躁地等候着列车到来。他撩开珠帘子走了出来。她正坐在桌子旁边,对他投来一个微笑。
"你觉得好些了吗?"他问。
"我觉得好极了,"她说。"我又没有什么毛病罗。我觉得好极了。"  

昆德拉在《被背叛的遗嘱》①中解读这篇小说时认为,在这个简单的短篇小说中,人们可以从对话出发想象无数的故事:男人已婚并强迫他的情人堕胎好对付他的妻子;他是单身汉,希望堕胎,因为他害怕把自己的生活复杂化;但是也可能这是一种无私的做法,预见到一个孩子会给姑娘带来的困难;也许,人们可以想象一下,他病得很重并害怕留下姑娘单独一人和孩子;人们甚至可以想象孩子是属于另一个已离开姑娘的男人的,姑娘想要和美国男人一起生活,后者向她建议堕胎同时准备好在拒绝的情况下自己承担父亲的角色。至于姑娘呢?她可以为了情人同意堕胎;但也可能是她自己采取主动,随着堕胎的期限临近,她失去勇气……

好熟悉哪~好像见到了旧日好友,大二时候就是写了这篇的读后感上台演讲,当年上台演讲时的颤抖与青涩犹在眼前~转眼就毕业啦~时间刷就过去鸟~感慨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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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克 - 2012/12/21 21:29:20
我只知道《肖申克的救赎》和《致命游戏》
赵连国 - 2012/12/21 23:47:12
《杀人者》——海明威
略萨说这是海明威最好的短篇小说,原因么就是那个冰山技巧喽。

  亨利那家供应快餐的小饭馆的门一开,就进来了两个人。他们挨着柜台坐下。
  "你们要吃什么?"乔治问他们。
  "我不知道,"其中一个人说。"你要吃什么,艾尔?"
  "我不知道,"艾尔说。"我不知道我要吃什么。"
  外边,天快断黑了。街灯光打窗外漏进来。坐在柜台边那两个人在看菜单。尼克•亚当斯打柜台另一端瞅着他们。刚才他们两人进来的时候,尼克正在同乔治谈天。
  "我要一客烤猪里脊加苹果酱和马铃薯泥,"头一个人说。
  "烤猪里脊还没准备好。"
  "那你干吗把它写上菜单呢?"
  "那是晚餐的菜,"乔治解释说,"六点钟有得吃。"
  乔治瞄一眼挂在柜台后面墙上的那只钟。
  "五点啦。"
  "钟面上是五点二十分,"第二个人说。
  "它快二十分钟。"
  "浑蛋钟,"头一个人说。"那么,你们有些什么吃的?"
  "我可以供应你们随便哪一种三明治,"乔治说。"你们可以要火腿蛋,熏肉蛋,肝加熏肉,或者牛排。"
  "给我来客炸仔鸡饼,配上青豆,奶油生菜和马铃薯泥。"
  "那是晚餐的菜。"
  "我们要的,样样都是晚餐的菜,是吗?你们就是这么做生意的。"
  "我可以供应你们火腿蛋,熏肉蛋,肝--"
  "我要火腿蛋,"那个叫做艾尔的人说。他戴顶常礼帽,穿一件横排钮扣的黑大衣。他那张脸又小又白,绷紧着嘴,围一条丝围巾,戴着手套。
  "给我熏肉蛋,"另一个人说。他身材同艾尔差不多。他们的面孔不一样,穿得却象是一对双胞胎。两人都穿着绷得紧紧的大衣。他们坐在那儿,身子前倾,胳膊肘搁在柜台上。
  "有啥可喝的?"艾尔问道。
  "啤酒,葡萄酒,姜汁酒,"乔治说。
  "我是说你有啥好喝的?"
  "就是我刚才说的那些。"
  "这是个买卖私货的城市,"另一个人说。"人们管它叫什么来着?"
  "山高皇帝远--管勿着。"
  "可听到这说法吗?"艾尔问他的朋友。
  "没有,"那个朋友说。
  "你们这儿晚上干什么?"艾尔问道。
  "人们来吃晚饭,"他的朋友说,"人们全都到这里来吃正餐。"
  "对,"乔治说。
  "你也认为对吗?"艾尔问乔治。
  "当然。"
  "你是个相当聪明的小伙子,可不是吗?"
  "当然,"乔治说。
  "唔,你不是,"另一个小个子说,"他是吗,艾尔?"
  "他是个哑子,"艾尔说。他转身向尼克说。"你叫什么名字?"
  "亚当斯。"
  "又是个聪明小伙子,"艾尔说,"难道他不是个聪明小伙子吗,麦克斯?"
  "这个城尽是些聪明小伙子,"麦克斯说。
  乔治把两盆东西放在柜台上,一盆是火腿蛋,另一盆是熏肉蛋。他又放下两碟装着炸马铃薯的添菜,然后关上通向厨房那扇便门。
  "哪一盆是你的?"他问艾尔。
  "你不记得吗?"
  "火腿蛋。"
  "真是个聪明小伙子,"麦克斯说,他探身向前拿了火腿蛋。两个人都戴着手套吃饭。乔治在一旁瞅着他们吃。
  "你在看什么?"麦克斯望着乔治说。
  "不看什么。"
  "浑蛋,你是在看我。"
  "也许这小伙子是闹看玩的,麦克斯,"艾尔说。
  乔治哈哈一笑。
  "你不用笑,"麦克斯对他说。"你根本就不用笑,懂吗?"
  "懂,懂,"乔治说。
  "他认为懂了,"麦克斯对艾尔说,"他认为懂了。好样的。"
  "啊,他是个思想家,"艾尔说。他们继续在吃。
  "柜台那头那个聪明小伙子叫什么名字?"艾尔问麦克斯。
  "嗨,聪明小伙子,"麦克斯对尼克说,"你同你那个朋友一起到柜台另一边去。"
  "什么意思?"尼克说。
  "没啥意思。"
  "你还是过去吧,聪明小伙子,"艾尔说。尼克走到柜台后面去。
  "什么意思?"乔治问道。
  "别管闲事,"艾尔说。"谁在厨房里头?"
  "一个黑鬼。"
  "黑鬼是干什么的?"
  "那个黑鬼是厨子。"
  "要他进来。"
  "什么意思?"
  "要他进来。"
  "你们以为你们是在哪儿呀?"
  "我们在哪儿,我们最清楚不过,"那个叫做麦克斯的人说,"我们看来象傻瓜蛋吗?"
  "你说傻话,"艾尔对他说。"你干吗要同这小子争辩?听着,"他对乔治说,"要那个黑鬼出来,到这里来。"
  "你们打算要怎么对待他?"
  "没事儿。聪明小伙子,你想一想。我们会怎么对待一个黑鬼?"
  乔治打开通向后边厨房的小门。"萨姆,"他叫道,"进来一会儿。"
  通向厨房那扇门一开,那个黑鬼进来了。"什么事?"他问道。柜台边那两个人朝他一看。
  "好,黑鬼。你就站在那儿,"艾尔说。
  那个黑鬼萨姆,没有解掉围单就站在那里,眼睛盯着坐在柜台边那两个人看。"是,先生,"他说。艾尔从凳子上下来。
  "我同这黑鬼和聪明小伙子一起回到厨房里去,"他说。"回厨房里去,黑鬼。你同他一起走,聪明小伙子。"那个小个子走在尼克和厨子萨姆后面,回到厨房里去。他随手关上门。那个叫做麦克斯的人则和乔治隔着柜台面对面坐在那儿。他眼睛并不看着乔治,而是对着镶在柜台后面那排镜子看。亨利这家快餐小饭馆是由一间酒吧改装起来的。
  "唔,聪明小伙子,"麦克斯一边说,一边眼睛望着镜子,"你为什么不开开口?"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嗨,艾尔,"麦克斯高声说,"聪明小伙子要知道究竟是怎么回事。"
  "你干吗不告诉他?"艾尔的声音打厨房里传来。
  "你认为这是怎么回事?"
  "我不知道。"
  "你觉得怎样?"
  麦克斯在说话的时候,一直望着镜子。
  "我说不上来。"
  "嗨,艾尔,聪明小伙子说他说不上来究竟是怎么回事。"
  "我听到了,行,"艾尔从厨房里说。他用一只番茄汁瓶子把那个小洞口撑开,这个小洞洞是用来递盆子进厨房的。"听着,聪明小伙子,"他打厨房里对乔治说。"站过去点,站到卖酒柜台那边去。你往左边移一移,麦克斯。"他象个摄影师在准备拍团体照那样。
  "同我谈谈呀,聪明小伙子,"麦克斯说,"你以为将要发生什么事情啦?"
  乔治一言不发。
  "我来告诉你,"麦克斯说。"我们准备杀一个瑞典佬。你可认识一个大个子瑞典佬,叫做奥利•安德烈森的?"
  "认识。"
  "他每天晚上都到这儿来吃晚饭,可不是吗?"
  "他有时候到这儿来。"
  "他是在六点钟到这儿来的,可不是吗?"
  "如果他来的话,是这时间。"
  "我们全都知道,聪明小伙子,"麦克斯说。"谈点别的事儿吧。去看过电影吗?"
  "偶尔去一趟。"
  "你应该多去看看电影。对象你这样一个聪明小伙子说来,看电影真快活。"
  "你们干吗要杀奥利•安德烈森?他有什么对不起你们的地方?"
  "他从来没有机会对我们怎样过。他连见也从来没有见到过我们。"
  "他只是要和我们见一次面,"艾尔从厨房里说。
  "那你们为什么要杀他呢?"乔治问道。
  "我们是替一个朋友杀他的。只是受一个朋友之托,聪明小伙子。"
  "住口,"艾尔从厨房里说。"你他妈的话太多了。"
  "唔,我得教聪明小伙子乐一乐。可不是吗,聪明小伙子?"
  "你他妈的话太多啦,"艾尔说。"这个黑鬼和我这个聪明小伙子就会自得其乐。我把他们捆得象修道院里一对女朋友那样。"
  "我还以为你真是在修道院里呢。"
  "你懂个屁。"
  "你是在一个清静的修道院里,你就是待在那儿。"
  乔治抬头看看时钟。
  "如果有什么人进来,你就对他们说,厨子出去啦,如果他们还是赖着不走,你就告诉他们,你可以进去亲自烧给他们吃。懂吗,聪明小伙子?"
  "懂,"乔治说,"那么,过后你打算怎么处置我们呢?"
  "那得看情况喽,"麦克斯说。"这是你们一时间决不会知道的许多事情之一。"
  乔治抬头看看时钟。六点一刻。临街那扇门开开来了。一个市内电车司机进来。
  "喂,乔治,"他说。"有晚饭吃吗?"
  "萨姆出去啦,"乔治说。"他大约要半个钟头才回来。"
  "那我还是上别的地方去吧,"那个司机说。乔治看看时钟。六点二十分。
  "真是个呱呱叫的聪明小伙子,"麦克斯说。"你真是个地道的小绅士。"
  "他知道我会要他的脑袋瓜子,"艾尔从厨房里说。
  "不,"麦克斯说。"不是这么回事。聪明小伙子呱呱叫。他是个呱呱叫的小伙子。我喜欢他。"
  到了六点五十五分的时候,乔治说:"他不会来了。"
  这期间,小饭馆里已经来过另外两个人。其中一个人要买一客"袋装"的火腿蛋三明治随手带走,乔治曾到厨房里去一会儿,为他准备。他在厨房里看到把常礼帽戴在后脑勺的艾尔坐在便门旁边一只凳子上,一支锯断了的散弹枪枪口搁在架子上。尼克和那厨子背靠背待在角落里,嘴里各塞着一条毛巾。乔治做好了三明治,用油纸包好,放进一只纸袋里,拿了进来,那人付了钱后就走。
  "聪明小伙子样样事情都会做,"麦克斯说。"他能烧能煮,样样都行。你一定会使一个姑娘变成个贤妻良母,聪明小伙子。"
  "是吗?"乔治说。"你们那个朋友奥利•安德烈森不打算来了。"
  "我们再等他十分钟,"麦克斯说。
  麦克斯看看镜子,又看看时钟。钟面是七点钟,接着是七点零五分。
  "出来,艾尔,"麦克斯说。"我们还是走吧。他不来了。"
  "还是再等他五分钟吧,"艾尔打厨房里说。
  到了五分钟的时候,有个人进来,乔治说,厨子生病了。
  "那你干吗不另找一个厨子?"那人问道。"你不是在开快餐小饭馆吗?"他走了出去。
  "出来,艾尔,"麦克斯说。
  "这两个聪明小伙子和这个黑鬼怎么样啦?"
  "他们没问题。"
  "是吗?"
  "当然。咱们这就好啦。"
  "我不喜欢这玩意儿,"艾尔说。"不干脆。你话太多了。"
  "啊,有啥道理,"麦克斯说。"我们总得乐一乐嘛,可不是吗?"
  "总之,你话太多了,"艾尔说。他打厨房里出来。那支锯掉了枪筒的散弹枪在他那件太紧的大衣腰部显得有点鼓鼓囊囊的。他用套着手套的手把上衣拉拉挺。
  "再见,聪明小伙子,"他对乔治说,"你运气大大的好。"
  "这倒是实话,"麦克斯说。"你应该去赌赌赛马,聪明小伙子。"
  他们俩走出门去。乔治透过窗门瞅着他们从弧光灯下面走过去,穿过大街。他们穿着那么包紧的大衣,戴着常礼帽,样子真象两个耍杂技的。乔治回身穿过转门,走进厨房,为尼克和那个厨子解绑。
  "我可再也不要这玩意儿了,"厨子萨姆说。"我可再也不要这玩意儿了。"
  尼克站了起来,他以前嘴里从来没有塞进过毛巾。
  "哼,"他说,"啥个道理?"他正想把这事情用豪言壮语打发了。
  "他们打算杀死奥利•安德烈森,"乔治说。"他们准备趁他进来吃饭的时候,把他枪杀了。"
  "奥利•安德烈森?"
  "当然。"
  那个厨子用两只拇指摸摸嘴角。
  "他们都走啦?"他问道。
  "走啦,"乔治说。"他们这会儿都走啦。"
  "我可不喜欢这事儿,"那个厨子说。"我可完全不喜欢这事儿。"
  "你听好,"乔治对尼克说,"你最好还是去看一下奥利•安德烈森吧。"
  "行。"
  "你对这事情还是一点也别去插手为好,"厨子萨姆说,
  "你最好还是别卷进去。"
  "如果你不想去,就别去,"乔治说。
  "同这种事情搅在一起,对你并没有什么好处,"那个厨子说,"你别卷进去。"
  "我去看他,"尼克对乔治说。"他住在哪儿?"
  那个厨子转身就走。
  "小孩子也总会知道自己要干什么,"他说。
  "他住在赫希的小公寓里,"乔治对尼克说。
  "我上他那儿去。"
  外面的弧光灯黑过光秃秃的树枝。尼克沿着车轨向街上走去,在另一支弧光灯下拐弯,向一条小街走去。走到街上的第三幢房子就是赫希的小公寓。尼克走上两个踏级,揿一揿铃。一个妇女来开门。
  "奥利•安德烈森住在这儿吗?"
  "你要看他吗?"
  "是呀,如果他在的话。"
  尼克跟着那妇女登上楼梯,又折回到走廊的尽头。她敲敲门。
  "谁呀?"
  "有人要看你,安德烈森先生,"那个妇女说。
  "我是尼克•亚当斯。"
  "进来。"
  尼克打开门,走进房里。奥利•安德烈森和衣躺在床上。他本来是个重量级职业拳击家,他个子长,床太短。他头枕着两只枕头。他并没有朝尼克看。
  "怎么啦?"他问道。
  "我在亨利小饭铺那儿,"尼克说,"有两个人进来,把我和那个厨子捆了起来,他们说准备杀死你。"
  他说这话的时候,听起来有点儿傻里傻气。奥利•安德烈森一言不发。
  "他们把我们弄到了厨房里,"尼克继续说下去。"他们打算趁你走进去吃饭的时候,打死你。"
  奥利•安德烈森望着墙壁,什么也不说。
  "乔治认为还是让我来把这番情况告诉你。"
  "这种事情,叫我有什么办法,"奥利•安德烈森说。
  "我来说给你听,他们是啥个样子。"
  "我不想知道他们是啥个样子,"奥利•安德烈森说。他望着墙壁。"谢谢你来告诉我这番情况。"
  "没什么,没什么。"
  尼克望着躺在床上的那个大汉。
  "你要我去警察局跑一趟吗?"
  "不,"奥利•安德烈森说。"去了也没什么用。"
  "没有什么事要我帮忙的吗?"
  "是呀,没啥好帮的。"
  "那也许只是一种恐吓吧。"
  "不,那不光光是恐吓。"
  奥利•安德烈森翻过身去,面对着墙壁。
  "唯一的事情是,"他向着墙壁说。"我就是不能拿定主意出去一下。我整天躺在这儿。"
  "你不能离开这个城吗?"
  "不能,"奥利•安德烈森说。"这样奔来赶去,我已经跑够了。"
  他望着墙壁。
  "现在没有什么办法。"
  "你不能想个办法,把这事情了结掉吗?"
  "不,我已经叫人家不高兴啦。"他用同样起板的声音说。"没有什么办法。再过一会,我会打定主意出去一下。"
  "我还是回去看看乔治,"尼克说。
  "再见,"奥利•安德烈森说,他眼睛并没有朝尼克那边看,"感谢你跑来一趟。"
  尼克出去了。他关门时,看到奥利•安德烈森和衣躺在床上,眼睛望着墙壁。
  "他整天待在房里,"女房东在楼下说。"我想他身体不大舒服。我跟他说:'奥利•安德烈森先生,象这样秋高起爽的日子,你应该出去散散步。'可是,他不喜欢这样做。"
  "他不想出去。"
  "他身体不大舒服,真叫人难过,"那妇女说,"他是个极好的人。他是吃拳击饭的,你知道。"
  "我知道。"
  "你除了从他脸上的样子看得出以外,你是决不会知道的,"那个妇女说。他们就站在临街的门廊里谈话。"他实在真和气。"
  "好吧,晚安,赫希太太,"尼克说。
  "我不是赫希太太,"那妇女说。"这地方是她的。我不过是替她照看房子。我是贝尔太太。"
  "啊,晚安,贝尔太太,"尼克说。
  "晚安,"那妇女说。
  尼克打暗黑的大街走到弧光灯下面的拐角处,然后沿着车轨走到亨利那家小饭馆。乔治在里头,在柜台后面。
  "你看到奥利啦?"
  "看到了,"尼克说。"他在屋子里,他不愿意出去。"
  那个厨子一听到尼克的声音,就打开厨房那扇门。
  "这种话我连听也不要听,"他说道,又把门关上了。
  "你可把情况都告诉他了吗?"乔治问道。
  "当然。我告诉他了,可是,他什么情况都知道了。"
  "他打算怎么办?"
  "他什么打算也没有。"
  "他们要杀他呀。"
  "我想是这样。"
  "他一定是在芝加哥搅上了什么事情。"
  "我也这样想,"尼克说。
  "这真是糟糕的事情。"
  "这是桩可怕的事情,"尼克说。
  他们不再说什么。乔治伸手到下面取了一条毛巾,揩揩柜台。
  "我不知道他干了些什么?"尼克说。
  "出卖了什么人。因此他们要杀死他。"
  "我准备离开这个城市,"尼克说。
  "好呀,"乔治说,"这是一桩值得干的好事情。"
  "他这样等在屋子里,同时知道自己眼看就要碰上什么事情,我可真不忍心想象这事。这太他妈的可怕了。"
  "唔,"乔治说,"你还是别想这事情为好。"

                     曹庸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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