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省委宣传部大力支持下,为鼓励文学精品创作和优秀创作人才成长,促进文学冀军新的崛起,推动全省文学事业大繁荣大发展,决定设立河北省“孙犁文学奖”。
“孙犁文学奖”坚持文学艺术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引导作家深入生活、扎根人民,鼓励文学探索和创新,鼓励和奖掖思想性、艺术性统一的优秀文学作品。
河北省“孙犁文学奖”为河北省文学创作最高奖。为加强对“孙犁文学奖”评奖工作的领导,由省政府、省委宣传部、省作协及省宣传文化部门共同组成“孙犁文学奖”组委会,主管省长担任组委会主任。由省内作家、评论家、文学编辑、教授组成评委会。
经组委会研究决定,启动第一届河北省“孙犁文学奖”工作。请省作协各业务处室,各团体会员单位接此通知后,按照《河北省“孙犁文学奖”评奖条例》、《第一届河北省“孙犁文学奖”评奖细则》的要求,认真组织好所在地区参评作品的申报工作。
参评作品为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之间正式发表和出版的作品。单篇作品以首次公开发表时间为准,书籍以版权页标明的第一次出版时间为准。
本届评奖作品申报截止日期为2015年3月10日。各单位应在申报截止前将参评作品送到“孙犁文学奖”评委会办公室。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槐北路192号河北省作家协会“孙犁文学奖”评委会办公室
河北省作家协会
2015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