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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县群众文艺创研中心
编审工作职责
1.编审施行聘任制或临时指定。聘书由创研中心盖章、执行副主任或主任签发,聘期两年;临时指定由执行副主任或主任确定。
2.对办公室转送的作品要及时审阅,非特殊情况,审阅期限不超过两个星期。
3.对作品有待完善、需要修改的内容提出具体意见,并与作者及时沟通、交流意见。
4.对作品奖励幅度提出建议。
5.积极推荐、选拔优秀作品和优秀人才。
6.负责主任、执行副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