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水文化网-

易水文化网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短篇小说的物理 ——“短经典”总序 王安忆 [复制链接]

31#


李浩:::我说《被风吹走》



  在我很小的时候,曾经反复地做过一个梦:在梦里,我早早地死掉了,被埋在地下,并且开始腐烂,然而“我”却有着相当清楚的意识,只是无法向任何人表达了。在那个梦里,我总是被一个人将我的小小坟墓挖开,他挥动铁锨,将我的骨头和肉弄得纷纷扬扬——我在梦里大喊,别弄了,求你了,还给我手和腿!……每次在梦里惊醒我都是一身的冷汗。后来这个梦被我写进了小说《生存中的死亡》里,我写下那段文字的时候似乎背后还有冷汗。这个梦大约并不具备什么寓言的性质,至少我没有想到,我在阅读弗洛伊德和荣格的时候曾反复地想,将它纳入心理学的范畴会获得一种怎样的解析呢?这个梦和我的《被风吹走》是怎样的关系?我觉得,这个梦是这篇小说的某种基因细胞,由它,才有了这篇《被风吹走》。《被风吹走》,是我写给记忆、沧桑以及对生死的感吁之书。是我,对时间和流逝的某种个人挽留。记得有人说过,时间的问题(我将生死,将流逝都看成是时间的问题)是形而上的核心问题,解决了时间的问题任何形而上的问题都会得到解决。我愿意,在我的小说中埋入关于时间的方程。
  我想象,给我这篇小说的语调加上一种水流的速度,它有小小的停滞,但那是水下的起伏和沉入的树桩所带来的,在形成涡流之后它还是那样地向前;我想象,在这流水一样的时间或者光阴里面,那些或轻或重的人与人生就在其中起起伏伏,然后一一被水带走,至少是带出了我们的视线和怀想。我想象,我和我的亲人们,我和我故事中的人与物都将如此地交付给这一流水,我和他们抵抗着命运,顺从着命运,在不甘和妥协的中间——我承认,我的写作一直属于概念先行类的写作,我在这篇小说中,对我奶奶,对商姚,对老地主,对胡良……在他们的身上各自都背负了“寓意”,我让他们在我的小说中出现的时候常常要想一下,某某的生存或死亡,出现或消失,它们指出了怎样的方向,寓贮了怎样的可能,并且非如此不可么?如果他不如此,会不会出现另外的可能?在创作谈中,将自己的某些埋设“挖掘”出来大约不能算是一种合适的举动,它会破坏掉和读者间的博弈感,同时,我认为,好的小说应当有丰富和歧意,它不只作者给定的单一向度,它应当也必须建立起“误读”,经得起阐释甚至过度阐释。让小说有言外之意,有意犹未尽,有可意会不可言传之妙,一直是我努力的方向之一。
  这是一篇旧作品。不只是写作的时间之旧,而重要的,是故事发生的时间之旧……对于1971年出生的李浩来说,部分的故事是他出生前发生的,他只是用自己的感觉和道听途说,以及想象和梦将它们编织在了一起。作家玛格丽特•尤瑟纳尔在她的小说《默默无闻的人》后记中也表达了这一看法,她也认为,小说是记忆、感觉、历史和经验的混合体。时下,我们在谈论小说的时候强调“当下”和“现实”似乎太多了,太把“现实”当一回事了,将“当下”从一个历史幽深中截取出来只会使小说变得片面、简单,缺少纵深和丰富……这属于题外的牢骚,打住。在最初写作这篇小说的时候,我有一个庞大的野心,就是想以它为母本写一部长篇小说——我所敬重的李敬泽老师说,长篇不是这个样子。受他的打击,这篇小说也就被搁置了,我的写作也改变了些许方向。
  在此,感谢《广州文艺》和它的责编朱继红女士,使它从灰尘中显现出来。在这一家认真而上升着的文学刊物上发表它,是值得高兴的事。
  
   责任编辑朱继红
TOP
32#

《谁生来是刺客》与李浩的文学疆土
《谁生来是刺客》在市面上已经很难买到,无疑是一本寂寞的文学集。但这是一个非常用心思的集子,在他那里,文学是历练自己心智、情感和思维的气场。他的文本有一个看似弱点的优点,即将自己对当下的理解以比对当下生活更大的热情投入到虚构的文本中,而自己会在这种虚构中得到非常大之满足。李浩的工作和生活与他的文学疆土相距甚远,但是在他的文学疆土中,他是自己的国王。很庆幸,他的短篇能够获鲁奖,这样在当下众多的对于生活流的叙述文本中,他的文学疆土才有突出重围的可能。由于这种可能的出现,才有读到李浩文本的机会。对于这种文本的阅读,可以改变了对于70一代人某些固有的观念,同时增强了对于这一代人固有的另一些观念。70年代写作者在缺乏想象的文化环境中生成,既没有对宏大叙事的想象,也缺乏对于文本自觉的想象力,但是在李浩的文本中,在疏离日常经验的阅读体验中,我们可以重新进入文学想象的疆土。
《如归旅店的故事》是一个非常好的文本,不仅仅是用一个旅店的逐渐衰败来隐喻农业文明的式微和近现代中国乡土文化的多灾多难,同时更加难得的是,文本中对于式微文明挽歌式的同情,以及同情中清醒的认知和解构色彩。对于70代人来说,剥离和梳理传统的过程,就是和自己的童年少年时代决绝的过程,而童年和少年时代的镜像又是我们切入当下生活最直接和最本质的镜像,于是我们在叙述和写作的时候,连同我们自己一起成为了迷惑、怅惘和拷问的对象。这个文本对于细节的处理,意象的运用,都是有意为之,比如门上的铃铛,城边的乌鸦,旅店床铺……父亲小农的理想,对于乡土农业文明的自觉遵从和维护,这些渗入到日常生存的一切层面,而成为一家人赖以生存的基础,同时又是禁锢下一代的根源。在一个封闭的如归镇,一切都周而复始,一切又在周而复始中日渐坍塌衰败,直到日本人来了,毁了一切周而复始的可能。这也算是一个隐喻(不知道李浩是否是有意识的),这种隐喻可以是中国近现代社会的整个发展过程,由于外力的作用,我们无法不选择一条不同于以往的路。这条路毕竟没有人走过,但是正如鲁迅先生所说,走的人多了,便也成了路。
李浩愿意在想象的镜像中,告诉阅读者:曾经有过以及可能继续发生的历史场景和当下生存,带着鲁迅式的严厉气息,让文学疆土在一只枪和一个旅店中扩展至肉身、心智乃至灵魂。


李浩:《如归旅店》

旅店,总该是有故事的地方。作为逆旅停歇、过客羁留的公共场所,旅店因为会聚了种种来历不明的人而涌动着种种不确定——甚或不安定因素,这样的地方不发生一点什么似乎也很难。所以自古以来,旅店就是一处上好的“戏台”,在这个相对固化的场景中,人的活动空间虽然有限,但是它所承载的因果遭逢、悲欢离合,却可超越时空的限制——一家旅店就是一个晦冥莫测的世界。在多数旅店故事中,旅店通常只是一种特定场景,重要的是发生在这个场景里的故事。就像我们在情景喜剧《武林外传》中看到的那样,佟掌柜开的那家“同福客栈”总是一成不变的老样子,但是每一集都有新的故事,新的节外生枝。这正是旅店故事的魅力所在。
李浩的长篇小说《如归旅店》(金城出版社2010年版),写的,也是旅店,却不是通常意义的旅店故事。虽然他也写了这家旅店的迎来送往,写了出入这家旅店的各色人等,也写了一些只能发生在旅店的事,但他的用意显然不是要写一个粗泛的旅店故事。因为,在他的故事中,如归旅店不仅是故事得以发生的特定场景,还是一种演绎人生的具体“场境”——这家旅店虽只是无声无息的“不动产”,却在相当程度上影响、参与——甚至改变、决定了故事的走向和人物的命运。所以,这部小说最沉重、最具感染力的角色,不是哪一个人,而是如归旅店。
“如归旅店”——几间破旧的老房子,加上一棵老槐树,是叙事人认定的“家乡”——“我有着自己的固执,我一想起家乡首先想到的是那棵老槐树,然后是我们家的老房子,如归旅店。”“我想的家乡只有那么小的一点儿,仿佛在我们家的房子之外,在这棵老槐树略远一点的地方便不再是家乡,我的大伯家不是,四叔家不是,王家染房也不在我的‘家乡’之内。”显然,这个“家乡”是主观的、具象的,它带着浓重的感情色彩(“我有着自己的固执”),也有确切的地理方位(北方—河北—交河镇),但又不是一个笼统的地名,而是“我”在时隔四十五年后,在遥远的异乡(南方)留下的一种选择性记忆:这个家乡就是定格在某一时刻的心理映像。事实上,在“我”仓皇逃离的时候,如归旅店就已灰飞烟灭,所谓“家乡”即已荡然无存——纵是那“乡”一仍其旧,“家”也不复存在,“我”所梦见和想见的那一小块儿“家乡”,不过是一段无以照亮的惨淡时光。是的,惨淡,这个关于如归旅店、关于“我们家”的故事,就是那么的惨淡。
惨淡,是如归旅店的常态,也是《如归旅店》的基调。如归旅店的惨淡经营,“我”的惨淡追忆,风雨飘摇,磕磕绊绊,有如冰做的算珠,未待你拨打出完整的结果,便碎了,化了,得出的只是一片空无。《如归旅店》的叙事策略似乎就是为了最终的清零——李浩动用了那么多的小心,那么多的翼翼,就是为了小心翼翼地毁掉这家从注定衰败到彻底衰败的如归旅店。“我总是把任何在回忆中出现的东西都抹上一层悲凉。”他酝酿着这种悲凉,推动着这种悲凉,直到这悲凉膨胀成巨大的气泡,顷刻之间便化为乌有。
本来,如归旅店只是一家大车店,再本来,这大车店只是一处宅院,是爷爷的爷爷(据说是一位秀才)带领全家从外乡(刘官屯)迁至交河镇时置下的家。由此可知,这一李姓之家定居交河尚不过五代,他们并非根深蒂固的本地人,而是背井离乡的外来户。所以,若是向上追溯,那“原来的刘官屯”,应该算作真正的“老家”——当那位秀才祖先种下一棵槐树,“在交河镇埋下了根”,就象征着一切从零开始,原来的老家被遗忘、死去,新的家乡成活、生长。但是,这种成活又不可能永世长青,只要它没有停止生长,必然也会苍老,死亡。所以李浩这样写:“我的家乡是一棵树。……那棵树,有半边已经死去,只剩下盘曲的枯枝显现着它的苍老,而另外半边则枝繁叶茂,有层出不穷的树叶和藏在其中的小鸟、乌鸦。”死半边,活半边,这个印象,来自叙事人最早的记忆,其实也正是他的“出身”,因为在他出生之前,那个以老槐树为坐标的“家乡”,就已无可救药地走向了衰败。这种衰败有如已然注定的命运,足以让人却步,让人束手,让人灰心、死心。如归旅店就是这一命运的执行者,作为“我爷爷”创下的家业,这家大车店似乎也曾红火过,但是在它的创始人病倒、去世之际,它便引来了衰败的命运。因此,当它的继承者得到这份遗产时,也要继承它所携带的命运。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也许你根本无法想象它的破旧。它原本就是旧房子,是一个破败的大户人家的。大车店由我爷爷建成,可在我爷爷之前,这几间房子就存在着,是我爷爷的爷爷买下来的。如果不是在我老爷爷活着的时候有过一次大的翻修,我想它早应当倒塌了,父亲年年春天的修补不会在本质上解决它的问题。”由此可见,如归旅店原本的房龄比“爷爷的爷爷”还要老,它沾上了太多时间的灰烬,定也掺杂了太多世俗的尘屑,与其说是祖宗家业,不如说是一份沉重的债务——“它本身就建在了衰败的背上,对衰败的抗争眼看就要耗尽我父亲的一生了,它会接着来耗掉我们。”那么,既然“如归旅店”的存在是一种多余、错误,而且屡屡招来嘲笑、痛恨,为什么“我”的父亲还要一而再再而三地修补它、保护它?难道他就没看到整个时代、整个民族拥有的最大的遗产就是衰败?——他的所谓“中兴”、所谓光宗耀祖、出人头地,即便不是在那无边的“衰败”上画地为牢,充其量也就是为这衰败献上聊以自慰的祭品。
所以,“如归旅店”决定了小说的叙事基调,既为它的人物设定了有效的圈限,也为李浩的欲说还休、回环往复留下了充分的余地。正因如此,《如归旅店》才会让我想起卡夫卡的《地洞》。“我造好了一个地洞,似乎还满不错。”——卡夫卡的小说这样开头,注意,这里的主人公不是那个符号化的K,而是直截了当的“我”。这个“我”——看起来更像某种朝不保夕的小动物——不知其何许人也,他的全部生活就是那个“地洞”,平时他所做的一切,就是为了让地洞更隐蔽、更安全,使其达到完美无缺、万无一失。地洞里的“我”日复一日地忙忙碌碌,且乐此不疲,看起来很像李浩小说中的“我父亲”,他成天拿着扫帚扫来扫去,不是修补这就是修理那,一心想把“如归旅店”搞好,“要弄得干干净净地”,“洁净,有序,繁忙,甚至雅致,有一种书卷气”——就像天津的大旅店那样。《地洞》中的“我”和《如归旅店》中的“我父亲”都有抱负——有为之奋斗终生的大事业,所不同的是,地洞是“自己的创造物”、“我的城堡”,“是为自己,而不是为访问者而挖筑的”,它的建造是为了抗拒外来的侵扰;而如归旅店则是祖上传下来的,是大家勉为其难地维持着的一个名不副实的“家”。既是一家旅店,目的就是迎候客人,入住的客人当然不厌其多。由此可见,地洞与旅店有着本质的区别,地洞是私人领地,其基本状态是封闭的、设防的、排他的;旅店虽为私产,基本状态却是敝露的、防不胜防的、不由自主的。同样都是主人,但是拥有的是地洞还是旅店,其效应却截然不同:在地洞里,“我”为自己活,靠自己活,他的“自我”即便渺小,也是饱满的,充实的;在旅店里,“我”要靠别人活,为别人活,每个人的“自我”都是萎缩的,甚或残损的,在这个场境中,几乎没有“我”的位置,占主导地位的只是我们——大家。可以说“如归旅店”的场境就是“我们”这个国度大多数人都难摆脱的生存模式,“我们在一个固定的圈里打转”,“在这个外面没有世界”,“旅店”之于“我们”,就像一顶无边无沿的巨大草帽,它能为你遮风挡雨,却也让你看不到天空,甚而把你压得喘不过气来。
所谓“大厦将倾”、“覆巢之下”——当我们的容身之处反过来成为无可规避的宿命时,不管你逞强也好,示弱也罢,最终都会被压垮、被击碎,被埋到废墟之中,成为废墟的一部分。我读《如归旅店》,感受到的确是这样一种不堪的重负,无尽的苍凉。如归旅店的故事如同一场梦魇,让你眼睁睁看到了盘踞在心口的魅影,却怎么也动弹不得,即使大声呼救,也发不出一丝声音。是啊,小说里一再强调的“家乡”,表面上看,是一棵树,是破败的如归旅店,实质上,却是冲不出打不散的“无物之阵”,是令人“彷徨于无地”的鬼打墙。

《如归旅店》(李浩)
http://www.chinawriter.com.cn  2011年05月19日14:27   李 浩
  民国时期,抗日战争开始之初。交河县。“父亲”经营着一家大车店,但出于某种的虚荣和幻想,他将它称为“如归旅店”,富裕,是“父亲”的一个悠长而无法真正落实在现实中的梦。是的,它无法落实,反而受挫和衰败成为常态。
  小说中,父亲是一个怯懦的、无争的人,可他不得不进行着种种的斗争:和蛀虫、臭虫们,和有意无意损害着我们旅店的住店人,盗窃者,拾粪的人,民国政府、维持会的小吏,包括总想不劳而获、窥视旅店财产的四叔四婶……他的斗争还包括:和门前的乌鸦,以及它们所代表的晦气;和贫苦;和连绵的雨水;和衰败,以及我们无力挽救的衰败;和兵痞;和日本人……父亲的争是软弱的,怯懦的,不得不的,他的争仅仅是为了一个简单的得到尊重、过好日子的小小愿望。可是。在那样的年代。
  风雨,飘摇。
  在风雨飘摇中,父亲固执地坚持着他的幻想,虽然他也并不信任自己。不过,他却把这份固执的幻想也加诸于我们全家人的身上,我,大哥,二哥,和我们的母亲……我们不得违抗。然而,违抗还是依次到来,我们先是消极怠工,二哥总是偷懒,而大哥则开始了他的不切实的恋爱,在经历受挫后,大哥想去当兵:因为日本人近了,他们打过来了。这一想法自然受到父亲的制止。“父亲”不愿意我们参与任何“别人”的事,他最大的愿望就是把我们的家建好,把如归旅店建成他向往的“旧样子”。
  日本人越来越近,逃难的人使我们的旅店突然出现小小的“繁荣”,这是父亲最为得意、最为兴奋的一段日子,虽然他曾遭受溃败的兵痞的骚扰,但这不会影响到他,他把挣得的钱用在对旅店的维护上……我们镇作为战场,政府军和日本兵打了一仗,虽然政府军很快溃败但日本人的炮火还是给我们家造成了不少的损失。旅店的衰败更加重了。
  父亲和大哥被拉去为日本人修筑工事,炮楼,他因为笨拙或其他原因挨了打,回来却告诉我们说他是自己不小心碰的,告诉我们说,日本人其实待他挺好,我们只要安稳地过日子,灾祸就不会找上门来。挺过这段艰难的日子,一切会好起来的。他不允许大哥说出实情。
  艰难的日子总是过不完;我们的旅店越来越萧条,越来越衰败,烦心的事一件接着一件。充满热情的大哥悄悄参加了一个地下组织,而四叔则进入到维持会中——后来,对我大哥一直怀恨的拾粪人(此时他也是维持会的人员)向维持会告密,大哥不得不避难外逃,为此,父亲和四叔向这个告密者行贿,堵住了他的口,事情得以暂时平息。当然它是暂时的,后来,大哥跟着什么人走了,再无消息,而我父亲则以莫须有的罪名被抓起来,虽经四叔和母亲的营救他被放出来,但早已奄奄一息,回家不久,他就带着他的幻想和梦,离开了。
  我,母亲和二哥,又熬过了一个冬天。这日大集,有两个出现的集市上的日本兵被枪杀,为了躲避日本人的报复,我只得外逃,一路外逃,从此远离了家,远离了父亲的旅店……
  小说透过一家旅店的衰败透视一种文化形态和生存方式的式微与崩塌。展示出作者将现实场景与抽象哲理融合贯通的努力。小说的叙述方式是对传统长篇小说叙事策略的一次背叛,对于情节缓慢推进的自觉选择,使崩塌的过程变得更为惊心动魄。
  *如归旅店
  它自然是种象征,“如归”,它取“宾至如归”之意,是种“理想化”的状态,然而,在事实上,所有住进旅店的客人不会将它当成家,他们甚至小有破坏;而我们,经营旅店的人,也不会真的将客人当成是“家人”,甚至哥哥会称他们为“渣子”。在某种意义上,它也指向那时的“国”。在许多时候,一个词可能仅是一个词,并不真正指向词的意义,却可能构成反讽。
  *理想
  这部书,首先建立在对理想的反思上,这个理想包含着社会理想和生活理想。父亲的坚持的确是无根的,他甚至也清楚着失败,但他还要,也只能这样要。问题是,在清楚失败后的作伪,问题是,他还要孩子继续延续。李浩说,“在某种意义上,我的父亲是这个父亲,我也是这个父亲。”在农村,我们见惯了这样的人,他们的生存意义被压缩成一个活着,一个传宗接代,而他们也会让自己的孩子如此下去,一贯下去。在历史上农民有好生活么?没有。但他们依靠一种惯性活了下来。我们何尝不是这些农民?我们让自己孩子接受一些他们感觉不到趣味、也感觉不到智慧的教育,还天天管他们学习,我们是否早早知道我们不是在培养一个有益的人,而是一个顶多会过日子的“失败者”呢?在这个社会,我们,谁没有失败感?可我们,是不是在延续这种失败,并装着和它和解?我们有无更好的办法?
  *父亲
  在李浩的小说中,父亲是一个核心的、恒定的形象。他是物理的,也是精神的,小说加重了他的怯懦,让他是一个结巴,但千万别忽略他尽量表现的“英雄情结”。与鸡的争斗,是“英雄”向弱小或更弱小的显示力量的重要表现,向弱小施虐从而获得英雄式快感一直是中国人的一个特点。而在和乌鸦的斗争中,生活一直无法让他产生笑容,但,拌在肉里的毒药,却让他笑了,有了得意——哈,写到这里的时候我也有些得意,事实上,人容易从恶和毒中获得些小快感。他是理想主义者,甚至,这个理想也多少无根,我们不知道如何安置它。在这里,作者也不想为理想主义做什么辩解,它的本身也是有巨大的问题,譬如,它可能不只针对自己,还要把别人(包括不喜欢这个理想的人)拉进来,实现理想强加;它可能有些不顾真实,而趋向幻觉;它可能在“实现”的过程中使用谋略,心机……当然,理想的丧失问题更大。
  父亲的“理想”:其实,本质上,是面子。要尊严。在我们的农村,没面子的人是没有说话地位的,无论你有怎么样的先见和正确,你会遭受许多与你经历相似但可能略好于你、也许仅仅是肉体强壮于你的人的欺压。
TOP
33#

梁鸿:梁庄的隔壁是吴镇
http://www.chinawriter.com.cn 2016年03月11日11:08 来源:北京青年报  唐山
“二十多年来,德泉一直在这个地方靠着,直到成为那拐角的一部分,一团固定的阴影,一块去不掉的牛皮癣,一个可有可无的突起。”在《圣徒德泉》中,梁鸿写下了这样的句子。德泉是个流浪汉,一心想做好事,可次次都把事情搞砸——越拯救,人们就越坚信:他发了疯。
  《云下吴镇》(《神圣家族》的原名)终于写完时,梁鸿仍然最喜欢这一篇,也正因为它,提醒了梁鸿:这本书恰好写了12位小人物,与12使徒之数契合。
  半是寄托,半是反讽,梁鸿最终将这本书定名为《神圣家族》。
  或者,每个在这世界上活过的人,都是神圣家族的一员,都承担了某种神性。在他们心中,必然曾有过一种高贵的向往,一段珍藏的挚爱,乃至一份不肯退让的坚持。然而,是生活,让这些变得如此无聊、可笑。愿意也好,不愿意也罢,最终我们都将在挣扎中,被那无边的琐碎尘埋。
  在我和世界之间,究竟谁错了?这是个永远值得追问下去的问题,从梁庄到吴镇,从非虚构到小说,梁鸿依然在追问着它的答案。
  我不是乡土作家,我写的是人
  北青艺评:您一直在写梁庄,何时进了吴镇?
  梁鸿:我以前就很想写小镇,每次回老家,都会产生这种冲动。我小时候所住的村庄离镇很近,从五年级到初中,我一直在镇里上学,每天都要来来回回好几次,流浪汉、清真寺、羊架子、新华书店……这些东西一直留在脑子里,不用想,闭上眼睛就自然浮现了出来。
  北青艺评:小镇的生活形态与梁庄之间,有什么不同?
  梁鸿:村庄是家族形态,小镇则是集贸市场,不是实体,而是各种生活的聚集。相对于大城市,小镇更稳定,很少变动;但与村庄比,小镇又显得活跃。说小镇不是实体,因为农村人会向往去城市生活,但不会向往到小镇去生活,在他们的眼中,小镇被彻底忽略。
  我写小镇,没什么特别含义,仅仅是因为对那里比较熟悉,并没打算从农村写到小镇,再从小镇写到城市,我没有这样的计划。
  这本书写得很随性,就是12个故事,通过人物穿插、啮合,串联成一个整体。为什么这么写,我也没想得很清晰,写作的初衷就是想写一个个具体的人,写他们真实的生活形态,写他们日常的对话,我觉得其中包含着意味,至于它们呈现出多大意义,没特别去想。
  也许读者会觉得,在吴镇,缺乏梁庄中的那种冲击力。因为梁庄包含着现实意义,而我写吴镇,则试图体味生活中人的微妙处,很无聊,很冷漠,却很有意味,这其实也是人与人之间存在的真实形态。写这本书,就是想呈现出小镇上普通的生活、死亡、斗争,乃至毫无意义的人生片段,所以,即使是写闲人们的飞短流长,我也带着很大的趣味去写。
  北青艺评:吴镇似乎没了梁庄的乡土气息。
  梁鸿:我又不是乡土作家,也从没觉得自己写的是乡土生活。我写的是人,恰好这些人包含了乡土的成分。我不想把自己打扮成那样的一名作家,不想被这种名头约束。
  非虚构不过是个名词
  北青艺评:对于《神圣家族》,大家感到好奇的是,它似乎更接近小说,而非“梁庄系列”那样的非虚构文学。
  梁鸿:非虚构文学也是文学,是文学就一定有语言、布局、结构等方面的安排,作家因而拥有了主动权,对此不能回避。问题的关键在于,在一番安排之后,你的作品究竟抵达了多少真实。
  文学的真实不是真理的真实,它是有限度的真实,承认这一点不等于就是不真实。一句话,受访者确实说了,一件事,确实发生了,那也要看作家把它放在什么位置。作家总要有选择、有取舍,其背后是写作的趣味、观念在支撑。我想,谁否认了这一点,那才是虚伪的。
  很多人说《神圣家族》像小说,李敬泽老师也开玩笑说我“不好意思承认自己写的是小说”。其实我觉得,在虚构与非虚构之间,没有什么不可跨越的界限,标准是人定的,作家应该超越标准。
  还有人问我为什么改变写作风格,我觉得这是一个太幼稚的问题。我写作时,从不想虚构还是非虚构,题材适合什么,我就写什么。
  非虚构文学是一个还不太成熟的文体,需要从不同的写作方式中吸取营养。在今天,介于虚构与非虚构之间的作品非常多,许多小说也刻意说自己写的是真实的。小说可以写得像非虚构,那么非虚构写得像小说,也没什么问题。
  其实,《神圣家族》中的人物都有原型,只是经过了文学加工而已。
  比如《少年阿青》中那个轮椅上的老女人,就是我在街市上遇到的真实案例。她整天被人推着在闹市中来往,周边的繁华与喧嚣对她来说毫无意义。我当时就想,一定要写她,因为在她身上我看到了生活的残酷。
  12个“圣徒”都有原型
  北青艺评:在《神圣家族》中,刻画了许多小人物,但写小人物有风险,就是容易彼此重复,不知您怎么看?
  梁鸿:不重复啊,我写的是不同层面的人,比如流浪汉、自杀的农村妇女、上访成瘾的单身汉,不仅有边缘人,也有乡村教师等传统角色,这12个人的故事各不相同。
  北青艺评:在这些人物中,您最喜欢谁,在生活中有原型吗?
  梁鸿:我比较喜欢圣徒德泉。他是一个靠捡垃圾维生的流浪汉,因为眼睛不能见阳光,只好夜间出来活动。他手里拿着《圣经》,总想着救人,可每次都救错,错位的荒诞包围着他,他的目的是纯洁的,可目的越纯洁,结果就越荒诞。
  圣徒德泉确有其人,但我没亲自接触过他,他在小镇上是一个谈资,经常被人们用嘲讽的口气提起,所以我能道听途说到他的故事。
  北青艺评:小镇医生毅志是全书中的串联人物,他是确有其人,还是一个隐喻?
  梁鸿:很多人说医生毅志是一个隐喻,以示小镇生活的病态,但事实上我没有这么深的想法,我哥哥就是小镇医生,毅志带有他的痕迹,但经过文学处理。
  在小镇,因为缺乏公共空间,医生的诊所是一个公共场所,起到聚拢人群的作用。我哥哥的诊所后面就是个茶馆,医生虽然没权没势,但受尊敬,人们愿意在这里聊天、说事,因为没那么隔膜。《神圣家族》中,我将茶馆干脆搬到诊所里来了,这里是观察人性的最佳场所。
  只想写一种必将消失的生活
  北青艺评:对于没有小镇生活经验的人来说,也许理解不了《神圣家族》中的“意味”,这怎么办?
  梁鸿:是的,如果没有相关的生活经验,在阅读时就会自动忽略一些背景,从而给解读带来一点困难。这没办法,文学不可能与所有人都建立联系,正是因为有各种各样的读者,才需要有各种各样的作家。
  但我写《神圣家族》,并没有展示一个北方小镇芸芸众生的野心,也没有去思考小镇本质性的东西,只是在写人,写一些人的生活。我想,读者只要看人,就不难读懂这本书,人的命运总有相似性。况且,中国的城镇文化差距并不大,小镇中的飞短流长,在胡同中也存在,毋宁说,胡同也是一种小镇。
  北青艺评:过去作家写小镇,往往寄寓着社会批判,《神圣家族》似乎并非如此。
  梁鸿:因为文学观念在改变,社会批判带有时效性,缺乏长远性。但,即使是这种小说,其实也有进一步深入琢磨的可能。我觉得,哪种小说类型都不过时,关键看后来的作家能否重新转化它,使之重新获得一种能量,焕发出力量。今天作家可能很少再在作品中发议论了,但会将议论打散,以碎片化的方式掺杂到叙事中,目的仍然是引起人们的思索,这仍然体现了一种社会关怀。
  北青艺评:如此说来,《神圣家族》中依然带有很强的非虚构色彩。
  梁鸿:是的,在这本书中我没有去思考本质性的东西,只想写一种必将消失的生活,以及其中的存在感。任何生活都是多样、复杂的,在写《杨凤喜》时,为了了解如今中学老师工资多少,我专门打电话去问,其实这有多大意义呢?也许没意义吧,毕竟这篇不是反映教师工资低,而是为了表现一个人精神受困的窘境。
  有很深的爱才能去专业写作
  北青艺评:这种介于虚构、半虚构之间的写法,似乎是当下世界非虚构文学中正在流行的方法,比如阿列克谢耶维奇的作品,便打通了小说与纪实文学的区隔,但国内这么写的作家似乎很少。
  梁鸿:这倒没什么,会有越来越多的人这么去写,读者对这种写法的认识也会不断提升,只要不停笔,总会有好的作品出现。
  以前国内关注非虚构文学的人比较少,写作者也比较少。阿列克谢耶维奇获诺奖后,引领了一种风潮,许多媒体的深度记者也转到这个方向上来。当然,有风潮不一定是好事,作家应该按自己的方式去写作,我写梁庄时,没想过是非虚构,直到大家说这是非虚构,我才知道。
  《神圣家族》换种写法,因为我不想被一种写作方式套牢,但也许有一天,我又会回头去写“梁庄”式的东西。总之,在想写与对象之间,作家要找到最适合的写作方式,至于是什么,叫不叫非虚构,不那么重要。
  北青艺评:您既是非虚构文学的代表作家,还在大学中文系任教,从您的观察看,今天大学生们是否不怎么关注非虚构文学?
  梁鸿:不见得。今天大学生对文学的兴趣整体不足,但对非虚构,还不至于更不感兴趣。我的感觉还好,毕竟是中文系,学生对文学性的书至少会了解。至于了解多少,那要看个人情况。中文系究竟该培养什么,是培养作家还是培养学者,这是个说不清的问题。经济系毕业也不就是去当经济学家,中文系更多是一种素质教育,至于今后能不能走专业道路,那需要个人付出艰辛的劳动,这需要很强的爱才行。
  对新人从来不提建议
  北青艺评:在今天,想写非虚构的人很多,但写非虚构需要深入调查,投入时间较多,这让很多人望而却步。
  梁鸿:忙只是个理由,有的题材不需要太多时间。我写梁庄系列,也只是偶尔回去住个十天半个月,这点时间,大部分写作者还是有的,又不是总裁,哪里就忙到那个地步?非虚构的体裁要求花更多时间,否则不易成功,可如果你平时积累足够,在家也能写。
  调查只是基础要求,写非虚构文学,关键在对事物有深度探索的愿望,对探索生活内部逻辑始终保持着一种热情。只要坚持从生活平庸的表面向下挖,那么,总有一天你会找到意想不到的东西。其实,今天虚构文学也需要这种能力。
  时代在改变,作家面临挑战。在今天,只讲故事已经不够,虽然讲好故事仍是前提,但要写出真正的好小说,还需对生活有更深入的认识,因为在全球村的时代中,远方已经消失了。笛福能写《鲁宾逊漂流记》,因为那时世界还有远方,人们还对来自远方的神秘故事感到好奇,可在今天,新闻一报道,全世界的人都知道,还需要你去写吗?
  北青艺评:也许一些有志于虚构文学的写作者会担心,非虚构写作太理性,可能压抑感性,从而伤害其创造力。
  梁鸿:我没见过哪个小说家这样的担心过,今天作家的素质也在提高,更多的理性不会影响感性认识,二者反而相得益彰。
  北青艺评:写非虚构文学的风险在于,很多人会指责你不客观。
  梁鸿:确实如此,我写梁庄,就有人指责说,梁庄还有考上大学的人呢,你为什么不写他们,是不是刻意忽略?如果说忽略的话,那我写的梁庄中忽略的人实在是太多了,作家总要有取舍,在取舍中体现了作家的认识,我不可能用一本书将所有人都记录在其中。那样的客观,恐怕没有人能做到。
  北青艺评:对于刚刚希望走非虚构文学道路的入门者,您的建议是什么?
  梁鸿:没有任何建议。我从来不提建议,人走哪条路,那是自己的选择,只要不是跟风,找到适合的体裁就可以。
  写作就是每天都要和词句作斗争
  北青艺评:如今网上很多年轻人写文章很快,您一天能写多少字?
  梁鸿:我很慢,有时一天两千字,有时一天五百字,因为要遣词造句,对于作家来说,这永远是一大难关。写作就是每天都要和词句作斗争、与故事作斗争。毕竟在写作中,再好的故事也要通过文字传达给读者,文字是唯一的媒介,必须精雕细琢。
  一个写作者,语法没问题,不见得你就能写好东西。仅仅文从字顺,不一定就是好文章,写作必须要有创造性,这很难很难,在和词句的斗争中,我充满了挫折感。因为经常有一种感觉,只能写准确,却无法写精确,那时会非常恨自己:为什么用的词这么俗!为什么就找不到一个词,让这个场景跳出来,展现出其应有的、多重的意义。
  如果写一般文章,也就算了,可文学是敏感的,如今作家的起点都很高,写不出独创性,很难被认可。
  北青艺评:文洁若先生曾说,她也经常遇到这个问题,所以她就去翻《红楼梦》,一边看一边从中抄词。
  梁鸿:这真是一个好办法,我怎么没想到?我以往都是拿起什么书便去翻什么书,没想到可以去专门翻《红楼梦》,我会尝试一下这个高招。
  北青艺评:在写作中,您也会有拖延症吗?
  梁鸿:我也有一点拖延症,不过是自己跟自己拖,没人在后面催我。遇到这种情况,休息两天再继续写就是了。如果是严重的拖延症,靠任务压才能写下去,那就别写了,太痛苦了。既然写作是我的选择,是自己真正喜欢的东西,那么,有难度我也会克服。
  北青艺评:今年您除了推出《神圣家族》,还有《外省笔记》、《灵光的消逝》等,这些书比较学术化,恐怕读者不会太多。
  梁鸿:有几个读者就可以了,我也没更高期望,算是给自己一个纪念吧。《外省笔记》是我当年的博士论文,认认真真地写了三四年,包含了我的很多思考,但学术性的书,读者关注少。对此也不必悲观,这些年读者水平也在成长,不能太苛求他们了。学术思维建立在大量的思考、阅读的基础上,阅读前应有相应的准备,可能只适合小众。
TOP
34#



艾丽丝•门罗访谈:我那时从不向人述说言论、思想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时间:2013/10/19 12:28:55



我其实三十六七岁才出版自己的第一本书。而我二十岁时就开始写作,那时我已结婚,有孩子,做家务。即便在没有洗衣机之类的家电时,写作也不成问题。人只要能控制自己的生活,就总能找到时间。
但如果你是个女人,尤其是有家的女人,你就得顾全所有需要你的人,无论是需要你的帮助,还是需要你的陪伴。那时女人的生活,似乎是很无定型的,她们在家里写作,但空余出的时间似乎又有很多非正式的社交活动,电话。没人认为你具有自己独特内在的东西。你还没能证明给人看的东西,的确很难说是你所具有的。我那时从来不向人述说言论、思想。乘孩子们午睡时写作是很难的,我不敢讲这个大话,现在的女人恐怕也做不到。这是我年轻时最艰难的地方。但某种意义上说,这也挺不错,因为那时我并没真正做好写作的准备,只是“排练”而已。如果我二十五岁时就通过出版小说迅速证明了自己,那说不定倒是件糟糕的事情。——《世界文学》2007/1 《采访艾丽丝•门罗》



张柠:很难再有一个“群星灿烂”的作家时代到来(张柠:凤凰网文化:诺贝尔文学奖)

作者:于一爽  文章来源:凤凰网文化  录入时间:2013/10/19 12:33:17


短篇小说获奖出人意料 门罗比较生僻
凤凰网文化:如何评价爱丽丝•门罗获得2013年诺贝尔文学奖?诺奖的趋势和口味发生了哪些变化?
张柠:短篇小说确实是比较出人意料的,因为中国的读者对同样是加拿大女作家的阿特伍德,可能比较熟悉,虽然对她的反对的声音也很多,相对来说,门罗有点儿生僻了。但是短篇小说这种体裁没问题,我不知道国外的情况,反正国内就是长篇小说一窝蜂,短篇小说实际上艺术含量是比较高的。长篇小说那么长的篇幅,艺术细节制造的粗糙性,往往会被重大的历史事件所掩盖,短篇小说篇幅短,掩盖不了他的复杂性。
出版商肯定是愿意出长篇的,因为一般外行文艺爱好者,他可能好不容易找个时间来读个文学作品,希望读一个大一点的。还有就是中国在90年代后期曾经开始一个长篇热,总结了一个大作家要写长篇。
凤凰网文化:怎么理解门罗作品中的故事性?
张柠:她有故事,但应该不是强调故事情节。20世纪短篇小说实际上已经不再局限讲故事,像我们经常提到的,就是卡佛等等,这些20世纪短篇小说的大家,他当然有一些情节,但是他的细节是非常精妙的。
短篇小说这种文体更偏向于诗歌,长篇小说这种文体更偏向于历史,所以对历史,长时段的历史和人物的命运要长时段的关注,和对一个人物在生活瞬间的敏感性,它实际上对写作者是两种要求。前一种有历史的把握能力他就行了,这种能力其实并不难,难的是我们对日常生活细节敏感的捕捉、表达。从这个角度来说,我觉得长篇小说更好读。
另外一个就是说,短篇小说对结构的设定和处理上有很高的要求,长篇小说有基本的模式就是时间上的要求,他的设定并不是很难的,最多他会把这个时间线索打乱一下,比如倒叙这种方式把那种历史时间打断,他基本上还是时间结构的。
短篇小说可能是一个瞬间,一个空间内,因此他对人物的行为,互相之间行为的观点性,以及他的事件和细节之间互相的关联性,他之间隐含的各种理由,他会拆解。他是要由读者去捕捉的。所以短篇小说在阅读的时候,注意力要高度集中。用读长篇的方式读短篇小说他是无效的。所以等于像对读者的要求更高。
诺奖呈现出一种文学艺术水准滑坡的趋向
凤凰网文化:诺奖有没有一种整体滑坡的感觉,虽然这么说有点儿自辱?
张柠:事实上的确如此。 比如2010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秘鲁的略萨,其作品在上世纪80年代就已成了中文,当时读了没什么特殊的感觉,艺术冲击力不够,风格也不鲜明。造成这种印象的主要原因是,在席卷全球的“拉美魔幻现实主义文学风暴”之中,略萨被胡安•鲁尔福、马尔克斯、聂鲁达、帕斯、博尔赫斯等人的艺术光芒遮盖得有点黯然失色。在拉丁美洲作家群中,我认为略萨大致属于二流作家中较强的,原以为他获奖无望,没想到几十年后,他依然纠缠着诺奖委员会。可见优秀作家是越来越罕见,或许再也不会有一个时代作家“群星灿烂”的局面出现,只有“病毒”和恶棍此起彼伏。综观近20年的诺贝尔文学获,可以发现它呈现出一种文学艺术水准滑坡的趋向。
一是从诗歌向小说转向,二是从叙事的西方中心向反中心的多元文化转向。后面这一点,从政治学的层面看是正确的,但从文学艺术的角度看,它会遇到暂时的困难。现代小说这种艺术形式,是对资本主义上升时期的市民社会日常生活的模拟,以及对这种生活和社会形态的批判,而且出现了19世纪大作家如群星闪耀的局面。现代派文学不过是在19世纪文学面前扮怪脸的恶作剧而已。当代作家正在开拓另一个视野和另一种主题,比如东方主义、边缘文化、少数族裔、身份政治等等,其叙事形式的破碎性和形式的不稳定性这一现象肯定存在。但我宁愿相信,这不过是一种暂时现象。随着当代文学叙事对西方中心的偏离,由此出现的文学价值和叙事方式的多元化局势,终将会使新的文学形态和叙事技巧的日趋成熟。
大作家一定要关注人类灵魂的救赎命题
凤凰网文化:什么样的作家才可以构成您说的群星灿烂?
张柠:首先技术上比较好,这是基本的要求,所谓的大作家还是比较关注比较大的问题,比如人类的问题,而不是小我的东西,现在的作家越来越关注我们个人的事件,对自我对他人的很个人化的描述和把握,缺少比较大的作家,我就是有这种感觉。
凤凰网文化:这个其实也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您认为作家一定要去进入现实个人表达是无效的,至少在诺贝尔奖的概念上?
张柠:不一定是进入现实,我说的大的可能是比较关注人类的命运。人类自身救赎的问题。
年轻的学文学的女孩子更喜欢村上春树
凤凰网文化:村上春树,因为他的熟知度比较高,您怎么看他?
张柠:我觉得村上春树得诺贝尔奖这也是可以的,村上春树整个感觉是比较轻的,他的整体的风格还是比较轻的,但是他的特点就是说他关注了当下的比如说20世纪末到21世纪初以来的生活,特别是城市生活年轻一代的情感,他关注的比较多,表达的比较多,不但关注历史,关注土地,关注田野,他关注的是当下的,所以他在高等学校的文学系里边有很多粉丝,特别是年轻的学文学的女孩子,可能都喜欢村上春树那样一种跟她个人经历接近的故事和叙事方式。但,全球范围之内他不会很强,非要拿不可的,肯定是有犹豫不决的地方。
凤凰网文化:您觉得和日本传统文学比,比如尤其像川端康成和大江健三郎,他们之间的差异性和边界在于?
张柠:当然挺大的,他跟川端康成和大江健三郎的差异很大,川端康成他是一个表现的东方美在现代的心目中残留的一种残遗,东方的审美趣味和东方的文化在我们20世纪人心目中那个痕迹,他表现得非常好,也很东方。这种东西东方的读者读出来感觉可能会比西方的读者的感觉更偏一点。
大江健三郎在风格上更前卫更现代,主题上他更加20世纪,现代主义色彩非常浓,主题上也是属于二战后遗症,比较沉重,但是沉重的主题又不是用19世纪的方法表现,他是用20世纪现代主义的方法来表现。一般的读者大江健三郎的接受度还不是太高,他阅读是有一定的障碍,并不是像川端康成那样更容易。村上春树他既不是川端康成那样一种东方色彩的东西,也不是大江健三郎借鉴西方比较多的东西,他是一个当下的年轻一代的时尚和情绪,时尚的情绪,我说的不是时尚本身,说的是当下的年轻人对生活看法的一种非常时尚的态度,他是比较贴近的。
后现代语境下 精英文学和通俗文学的边界很模糊
凤凰网文化:其实也有一种挺普遍的说法,就是争论他到底是流行文学还是说纯文学但只是比较流行,或者您觉得这种分类本身有没有意义?
张柠:这个争论在普通读者里边是毫无疑问是有的,我觉得进入一个后现代主义文化时代,精英文学和通俗文学之间的边界已经变的很模糊了。从电影里面我们可以看到,同样都是精英所拍摄的电影,现代主义的电影和后现代主义的电影之间有一个非常强烈的反差,就是后现代主义电影带有很强烈的消费色彩和通俗的色彩,它实际上是破坏精英文化所并构起来的一套的话语,因此不能简单的说它是通俗的,它在接受度上可能面更广,但不能说因为它接受面广他背后所饱含的文学性就差了。后现代主义时代的文学艺术,精英文艺和通俗文艺的边界实际上是模糊不定的。
凤凰网文化:关于村上春树一直有翻译的争论,您个人有没有这方面的比较?因为这个在读者其实是伪命题,他没有办法只能接受。
张柠:不同的文化不同的语言,他的接受者其实是被动的,这是没有办法的,只能读林少华翻译的东西,因为绝大部分的读者是没有办法去读日文的,你即使翻译成英文,读英文你还是他的原作,在接受这个层面上来说,实际上是一个再创造,读者在这一点上是被动的,没有办法。
凤凰网文化:怎么理解他的畅销?很多人愿意把畅销和诺奖之间划上不等号。
张柠:这个很难说,但是一般来说他是不大在乎畅销不畅销的,他并不因为他畅销给他,他也不因为他不畅销而不给他,或者说他并不因为他畅销而不给他,那些专业的评审他还是有他基本的判断的。至于如果说他畅销,但是他确实是文学艺术的含量不高,那肯定是不会给他的,他畅销确实他有含量,那也不一定不给他。所以我觉得不能过多的揣测人家是因为人家畅销才给他,但是他确实对诺贝尔文学奖颁个理想主义者,对这个理想的理解,不同的时代的老专家年轻的专家之间是不一样的。为一件理想的事情去牺牲去奋斗这是一种方式,面对理想的后面他的忧伤、他的彷徨、他的往内收缩,也是一种方式。不同的时代对理想的概念的理解是不一样,会导致他会给一个不同的风格的作家。
如何在全球化语境下表达边缘文化是诺贝尔重要考量因素
凤凰网文化:美国也差不多20年没得,说说今年入选的三个人?
张柠:我可能对罗斯更感兴趣,因为品钦那个东西他确实有一定的创造性,走的很前沿,但是他破坏了传统文学的总体性,他跟我们今天的日常生活里面的方式,对于传统的价值观念的破坏,我觉得他具有同构性,所以我有的时候就说他破坏了传统文学,破坏了传统价值观念的主体性之间有同构性。如果让我投票,我肯定是投给罗斯而不是品钦,我对他创作性的才华特别钦佩。他表达的最传统的还是保持的比较多一些,我觉得你的表达要跟整个文学史的传统之间有一个联系,太突兀的东西可能会提供给文学研究者来研究,专业专家来研究,但是他作为一个影响更大的公众,我觉得他还是要考虑一下。
凤凰网文化:您觉得之前20年美国没得,也有人去揣测,认为事实上是对美国价值观为中心的一种排斥,还是实力问题?
张柠:不是那么简单的说实力下滑,美国实力不会下滑的,无论是长篇小说还是短篇,特别是短篇小说非常的棒,主要是对一种新的表达方式和一种新的文化,在全球化文化交融这样一种背景之下,除了麦当劳肯德基之外,还有很多其他的边缘文化,这个边缘文化正在加入全球文化大合唱之中去,是不是有一种新的可能性来表达这种带有边缘色彩的文化?这个可能是诺贝尔考量的一个方面。
昆德拉作品的流畅性很可能妨碍他最终得奖
凤凰网文化:再说说昆德拉,好像永远是备胎。
张柠:昆德拉的东西太流畅了,再加上他的价值观念里边带有一定的虚无主义色彩,所以我们感觉读他的小说也很爽,但是读完了以后你能感觉好像缺少一种什么东西,这种东西我个人理解为就是说他把人生和世界想的太明白了,所以才导致他的表达非常流畅。你要知道对人和世界的观察和表达,实际上有的时候会有犹豫不决的地方。不确定性的东西特别着迷,不能太多确定性的东西,那么昆德拉即使是对不确定的表达他也是用一种非常确定性的语言来表达那个不确定性,他的风格的流畅、华美和甜腻。
张柠,文化学者、文学评论家,北京师范大学当代文学与文化生态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20世纪中国文学研究和当代文化批评。出版学术著作《文化的病症》《再造文学巴别塔》《白垩纪文学备忘录》《感伤时代的文学》《土地的黄昏》等。



2013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爱丽丝•门罗已封笔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凤凰网文化  录入时间:2013/10/19 12:37:04


凤凰网文化讯 据媒体消息,加拿大短篇小说女王门罗10日迎来她82岁生日,但她对《纽约时报》确认了退休消息。6月19日,门罗以去年出版小说集《亲爱的生活》获得安大略省的延龄草图书奖时,曾告诉《国民邮报》:“我也许不再写了。”该报问她是不是当真,门答:“噢,是的。”

她只写小镇姑娘——读艾丽丝•门罗《逃离》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凤凰网文化  录入时间:2013/10/19 12:38:02


艾丽丝•门罗是加拿大安大略省的农家姑娘,她的小说世界永远站立在那里;早年,她曾搬到温哥华,再婚后,她一直居住在离家不远的小城。荒芜、冷僻的大自然,常年稳定在她心头累积,她不写其他地方,也不写其他族群,她只写小镇姑娘。
“总之,个人的命运还不是最最重要的。吸引她的——实际上是迷惑住她的——是在前寒武纪岩石层峦叠嶂的遮蔽后所寻见的那种极端冷漠、重复、漫不经心以及对和谐的轻蔑。”
《机缘》里,作家借女主人公的眼睛,写出了她对自然的眩惑。而这种目测,回头过来,将冷漠、重复、漫不经心和对和谐的轻蔑,慢慢印刻成她的人的灵魂上。
连续看了两遍《逃离》,始终却无法描摹出内心准确的感受。这句话,倒不知道从哪里一直触动了我。我也笃信,人的某种本质和自然的本质,在这点上,类似,并异常吸引我。
门罗的女人们,有着她所描写的岩石一样的秉性——冷漠、重复、漫不经心以及对和谐的轻蔑;她通常描写一群受了教育,再回归到原始状态的女人,简单地说,有点波希米亚味。
门罗的复杂性或丰富性在于,她精准地描绘了女人在失败的爱、生活面前,在即将堕入或澄明的关键点,那种茫然不自知,却又为性格所推动的情致。叙述者总是形而上、忧郁的、带着远离自己生活的讽刺态度,来描述人生重大的坍塌时刻。
这些瞬间,出逃、或者错过,永远没有情节的直线推进;门罗擅长用各种文学技巧,来打岔,干净、简洁地,为那些当事人不曾了解的视角留下足够的空隙。
有呼吸的空隙。这是门罗短篇小说里,最优美的一手。
在我看来,这种空隙,人生经验的断层、信息量的突然丢失,不是悬疑、侦探小说里那种包袱,而是一个对人生挫败有体会的小说者的经验,或态度。
看过门罗的经历,早年丧母,家穷,大学未毕业,早早结婚,生育3子,然后离婚,有情人,再婚,成为祖母。传说门罗有过各种工作经历,找的情人倒是一致的,都是有点世俗的工人阶层。70多岁完成的《逃离》,据说有很多地方有半自传性质,特别是其中三篇的女主人公朱丽叶,跟她很类似。我相信,有类作家,如库切、厄普代克、门罗,永远都在描述自我,解释自己。门罗书写的人,都是她自己,那种受过教育,对城市有恐惧,波希米亚过着自我隐蔽生活的女人。她在受访时,也一直强调,自己太忙,常年渴望逃离家庭、孩子,最重要是逃离工作。她曾经写过长篇,发现力所不逮,又回来了。
短篇《逃离》里,出逃的少妇终于回来了。她和忘年交女友断交了,也回避了丈夫杀死自己宠物的可能性。她发现,“对于埋在心里的那个刺痛她已经能够习惯了。她现在心里埋藏着一个几乎总是对她有吸引力的潜意识,一个永远深藏着的诱惑。”
出逃后,少妇学会了控制、隐忍,忍受婚姻的瑕疵,学会不追问,不去超越生活,归降,将自我和诱惑埋到地底。现代娜拉归来,成熟,妥协,更靠近自然法则了。幸,或不幸,无果。
失去最爱的人,或者对方下落不明后,怎么办?《沉寂》里,一位女儿失踪多年的母亲,学会了不自责,不愧疚,不迁怒于大吨位教母。她开始过着自己的生活,不再原地停留,等着女儿来找她。
最后,“她仍然希望能从佩内洛普那里得到只言片语,但再也不那么特别好费心神了。她像更谙世故的人在等待非分之想、自然康复或是此等好事的那样,仅仅是怀着希望而已。”
自我讽刺性的结局,叙述者在孤寂中理解自己,也理解了女儿。一个孤清的故事,其丰富性在于,最终,高明的叙述者,将一段外在失败的母女关系,拉长为更长的自我救赎之路。
《激情》是关于性和诱惑的故事。旅店打工的女子,在顺从生活的当头,突然选择跟未婚夫的哥哥,一个素不相识、充满不确定性的已婚男人,出逃一个下午;喝酒、开车、做爱,她自自然然做了另外一个自己,或许这不过是一次少女的恶作剧。她无法预料风险,也没有遭遇过这种激情带来的风险,她甚至渴望这样的风险。门罗的高明之处,在于静水深流,她把年轻女子平顺乖巧和叛逆之间的变化,处理得不过是风吹草动般自然。女孩子不会为冒失和错失一段姻缘懊悔,那是自然的节律。最后,她没有对善良的未婚夫说,对不起;她不会这样做,是因为骄傲;但她不得不接受金钱,因为她冷漠和实际;她需要成长,需要为生长经受一次必然的断裂。
《法力》是最暧昧的一则故事。写一位克制的年轻女人,和女友和男性朋友之间漫长一生的纠结。直到最后,年迈的女主人公碰到男性朋友,彼此撒谎,隐藏了一生自己的疑惑。她是爱他的,她可能年轻时不理解自己的严厉、粗暴;她花了几十年,追查所有的疑问,到最后遇到系铃人时,她停顿了。
“爱”是她和她的人都无法承受的字眼。对门罗的年轻女人们来说,生活、激情,都是在本能中进行;还未考虑时,性、生活、事故就发生了。爱,是后来的事。
如厄普代克所说,爱,在门罗的世界里,不是万灵药。爱,无关诚实、也无法以可靠的方式来保证欢乐。门罗有点姑婆似的禁欲和严厉,虽然她一直隐晦谈到性、暴力、死亡。这不过是人生激情和残酷的最戏剧化方式。门罗所探寻的是,经历情感世界的地震后,人的内心构造,我们的岩石层还将如何运作。
TOP
35#


那种欲逃无路的人生悲哀——解读艾丽丝·门罗《逃离》


作者:严蓓雯  文章来源:齐鲁晚报  录入时间:2013/10/1912:40:04



总觉得读一本小说的最高境界是:读之前,对它一无所知,不管作者是谁,得过什么奖,内容是不是如书中提要描绘的那么动人。阅读中,有种意外的惊喜,每句话都舍不得匆匆放过,总觉得会有什么遗漏,希望读得慢些,再慢些,而没读的部分,不会像其他书那样随着阅读时间的流逝,越来越少,而总是有那么多页留在那里,等着我去沉浸。读毕,心里像堵了车,好想说些什么,却一直是红灯,找不到出口。

在查阅资料的时候,发现有文章将此书译为《奔逃》。读完全书后,发现这种译法也许并不准确。其实,整本书八个短篇故事讲的都是“逃离”:带着无限的犹豫、无奈、怅惘、迷惑的逃离,像是脚上被绳子栓住,这根绳子可能非常长,但终有拉直了再也无法前进一步的时刻。“逃离”不是漫无目的的奔逃,它始终有个坐标,就是离开的那个点。

门罗的小说都是以女性为第一主人公,“她”始终要逃离的,是家庭、是两性、是自我。但是,这种逃离举步维艰。卡拉在邻居帮助下逃离“让她再也受不了的”男友、坐上去多伦多的大巴想在那里开始新生活时,她在路途中就崩溃了。两行斜体字“来接我一下吧。求求你了。来接接我吧”;“我这就来”出现时,我们不知道她求助的是谁,谁又立刻就回应了她的呼唤。结果我们发现失措之时她的电话仍然是打给她那天早上以为要抛弃的男友。逃离是痛苦的,可出走的半途中发现能“拯救”自己的依然是自己逃离的地方,更令人沮丧。在旅馆里打工的格雷斯遇到了应该说是完美的对象,工程师莫里家境良好,秉性温柔。但是,忽然有一天莫里的哥哥尼尔出现,她突然觉得那才是她想要的人,想要碰触、想要拥抱,如篇名所示,想要享受真正的激情。她坐上尼尔的车,虽说莫里一家认为他们是去医院处理格雷斯被贝壳划伤的脚,但格雷斯知道她是要逃离莫里,开始一场探险。结果,酗酒的尼尔也不是那个“Mr.Right”(
如意郎君),在格雷斯离开他以后,他开车一头撞上了桥墩,结束了生命。无论他是自杀还是因醉酒出事,格雷斯想要逃往的地方,不过是毁灭。任何想要逃离的人,对现有事物的厌倦超过了对未来的渴望。人生不断地在逃离,又不断地被牵绊的过去或无望的未来所捕获,门罗的小说里回荡着这种欲挣扎不能、欲逃离无路的悲哀。

小说里的主人公想逃离旧有的两性关系,寻找新的可能的尝试基本上都以失败告终,而她们其实想逃离的,应该是越来越不满意的自己。21岁已经获得古典文学硕士学位、并在撰写博士论文的朱丽叶在一所私立学校里教拉丁语,她热爱阅读,也喜欢自己要从事的工作。可是,做一位女学者,似乎不是一个理想的未来。如果结婚,那以前所学纯属浪费,而如果不结婚,她会变得高傲孤僻(也就是说,古怪)。虽然她并非不喜欢那个热爱知识和文化的自己,但她的心底更想要逃离,甚至不惜与一面之缘的导师外甥,在草地上草草结束自己的童贞生涯。之后,她又千里迢迢去投奔只在火车上偶遇的那位打渔男子,不顾他已有妻子和若干情人,与他共同生活。但是,这种逃离并没有带来她内心的妥帖,最后我们看到的,是几十年后在她的同居男友海上失事、并以当地某种“野蛮”习俗就地火化后,她重新拿起书本回到“文明”的世界,并开始继续完成那篇未竟的博士论文。人生像是去哪里打了个转,又回到了原来的地方。小说里还有不少精神恍惚的女人,某种程度上可以说她们逃离了她们不再留恋的那个“清醒正常”的自我,可是她们不是在早年丢弃的宗教信仰中徒然寻求安慰,就是在自身法力渐渐消失时被抛弃在废弃的精神病院中。逃开的自我回敬以逃不开的孤独,狠狠地给予了报复。

可是,这些故事里,最令人心伤的,莫过于逃离家庭了。如果说“一切坚固的东西都烟消云散了”,家庭的解体在小说里是显而易见的。小说里主人公的父母大多是受上世纪50年代性解放思想影响的一拨人,追求知识、独立、思想、个性、不束缚的两性关系。他们与周围的“普通人”格格不入,“总有什么地方不太一样”。甚至其中一个短篇里的劳拉,不仅常常看见父母光着身子,还偷偷看见他们和朋友玩“换妻”游戏。朱丽叶于是离开“并没有怎么融入社会的”父母,希望过一种“正常”生活。可如果父母代表的家庭再普通不过,也令人厌倦,卡拉留下了一封“我一直感到我需要过一种更为真实的生活”的信,离开了那个她烦透了的她父母的“房子”、他们的后院、他们的像册、他们度假的方式。但是逃离家庭的结果,得到的是绝望。因为你还是有可能找到一个凑和着过下去并不乏幸福的另一半,像卡拉那样;你也有可能一个人生活,尽管像若冰那样出于羞愧和机缘错过了可能的爱情;但是,当你逃离家庭,并有朝一日想重回它的怀抱时,你会发现,它已支离破碎,再也找不回了。

有人说门罗像契诃夫。的确。那是因为他们都能捕捉住生命中绝望的真相。而门罗作为女性,更是敏感于明明知道已经失去却硬装着毫不知情毫不在意的那一刻。有一幕,朱丽叶带着刚出生不久的女儿回去看她父母。看得出,她的母亲已经病入膏肓。一次,母亲对朱丽叶说,“到了我真的不行的时候,你知道我会想到什么吗?我想--快了。很快我就能见到朱丽叶了。”这里,她所说的她能见到的朱丽叶,就是过去的完整家庭,过去的黄金时光,过去人们不曾分离也以为永远不想彼此分离的美好世界。朱丽叶心里非常明白母亲的意思,可她没有答应一声“是的”,她所做的,只是背过身去,收拾厨房,“把一切都放到原处去。”

所有人,在碰到这样的时刻,都会背过身去,假装什么也没看见,什么也没听到。我们都这样假装不知道,在逃离的时候,有些东西永远逃不开,有些东西永远回不来。




读懂艾丽丝·门罗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北京日报  录入时间:2013/10/1912:41:50



加拿大的女作家艾丽丝·门罗,是今年掠过我们文学上空的一只大雁。她年纪很大,也写了很多年,只不过咱们中国人见识得晚,目前为止,我只读过她一本短篇集《逃离》。如果可以交换,我愿意用十个长篇小说来换取她那样的一个短篇。


 2009年对我是特殊的一年,母亲的去世,使我重又回到文学的怀抱。我曾经因为这块地里种不上庄稼,种上了也没有收成而感到绝望。现在我知道了,这是一块神奇的土地,它只属于那些有灵魂的人和事物,就好比母亲对于子女的爱。“心灵只有在真理稳固的基础上才会得到安逸。”

  门罗的小说里有一种自然的属性,既亲切、温暖但又让人如临深渊,给了我悲哀日子里最有力的启迪。我基本上是把它当作母系的《圣经》来看的。老布鲁姆·哈罗德曾说过,希伯来圣经很有可能出自女人之手,一个叫J的所罗门宫廷中的女官,她是《创世纪》、《出埃及记》和《民数记》的原始作者;也有可能就是由所罗门的母亲拔示巴所写,出于某种不可告人的原因,把上帝写得阴郁、随随便便又十足的男权。(拔示巴的故事见《撒母耳记下·第十一章》,大卫迷恋乌利亚的妻子拔示巴,搞大了她的肚子,又派忠诚的乌利亚去最危险的地方打仗,“使他被杀”,然后顺理成章地娶了拔示巴。)

  因此而可以推论,母系的《圣经》会是故事体的,就像小时候母亲在床前给我们讲的一个又一个故事,用故事铺床,布置我们的梦境。门罗就是这样一个讲故事的高手,在她那东拉西扯,充满着朴素观感和触感,淡淡交代性文字的当口,闪烁着明净的智慧。她用一种类似剪纸的方式讲故事,似乎写的都是下脚料,琐屑的事,不成个形状,然而完整读下来,却有着惊人的美丽,而且逻辑上如此严密完整。

  短篇小说最重大的特点是陡峭,门罗是平淡至极归于绚烂,这种小说才难写呢,也考验读者的眼力。看似家常,回过味儿来却几乎没有废笔。

  门罗的小说里充斥着各种奇迹,但她对宗教也说不清是信多,还是疑少。在《匆匆》里,牧师唐恩来看望朱丽叶病重的母亲,朱丽叶在大学里主修古希腊罗马神话,和一个有妇之夫(他妻子相当于植物人)同居,并生养孩子。唐恩给朱丽叶的第一印象像个推销员,因为朱丽叶不上教堂不给孩子洗礼,两人发生争执。

  朱丽叶说,我不相信有神的恩典,我们不想让孩子在谎言中长大。

  唐恩说,世界上千百万人都相信了,你称之为谎言,你不是太狂妄了吗?

  朱丽叶说,那千百万人不是相信,只是上教堂罢了。而且还有千百万的人相信旁的东西,比如佛。

  唐恩说,基督是活的,佛却不是。

  朱丽叶让他拿出证据证明哪个是活的,哪个不是。

  唐恩说,你知道亨利·福特二世吗,世人想要的一切他都有了,然而他每天晚上跪下来向上帝祷告。

  ——亨利·福特是汽车大亨,这时候,话题已经变得很俗气了,想想,一个乡村牧师和一个大学高材生,本来就是不对等的关系嘛。情急之中,唐恩的糖尿病发作了,话说不出来,直打抖,朱丽叶给他倒了一杯葡萄汽水喝,这才缓过来。朱丽叶明白了,这是“散兵坑理论”,在散兵坑里没有无神论者,唐恩的病需要信仰支持。

  然而,朱丽叶的悲剧没有停步。门罗采用三联剧的方式来写这个知性女孩的命运:《机缘》、《匆匆》、《沉寂》。三个短篇像三个戏剧片段,《机缘》写朱丽叶有些生冷的罗曼史;《匆匆》的时钟往后拨了两三年,这时她刚生了孩子,母亲却快死了;《沉寂》则往后推了十几年,朱丽叶的孩子长大成人,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离家出走,彻底抛弃母亲。朱丽叶成了女性的李尔王,年老体衰之年,却遭遇女儿的背叛。说实话,这个故事看得我毛骨悚然,尽管门罗用波澜不惊的话语描述着一切,不作高声,非常高明。

  门罗的另一大特色是本色。时下流行的小说不是意识形态化,就是形式主义,要不就是集各种学说或学科之大成,小说成了跨界的多媒体,所谓多元化。而门罗成功地摆脱了这一切,有点让小说又素面朝天的意思。

  她完全靠细节、笔触去感知和把握人物。她使故事隐藏在叙事之中,仿佛老祖母在讲一些家长里短的事儿,语气平淡,然而选择的都是女人生命中最重要的节点,相逢,相爱,生育,死去,错过……她这本《逃离》全部以女性为主角,清一色的女性视角,一篇一万字的东西常常涵盖了一个女孩悲情的一生。

  最重要的,门罗使“女性”由性别而发展成为某种世界观,她们的忍耐、忠贞以及任性和神奇,使世界变得更加丰饶和成熟。我喜欢她的小说。



门罗成第13位获诺贝尔文学奖女作家
曾访问中国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  录入时间:2013/10/1912:45:24



爱丽丝·门罗。图片来源:新京报

中新网10月10日电 2013年诺贝尔文学奖于瑞典当地时间10月10日下午1时(北京时间10月10日晚7时)揭晓,加拿大作家爱丽丝·门罗(AliceMunro)获此殊荣。

爱丽丝·门罗是加拿大渥太华的一位女作家,1931年出生在此地。她的小说一般都写平民爱情和家庭生活琐事,笔法简单朴素却刻画细腻,其代表作有《好荫凉之舞》和《爱的进程》。有人称呼她是“当代的契诃夫”。

门罗创作了11部短篇小说集和1部类似故事集的长篇小说。上世纪80年代,门罗曾访问过中国。《逃离》是爱丽丝·门罗2004年的作品,全书由8个短篇小说组成,该书由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出版,著名翻译家李文俊翻译。

据了解,爱丽丝·门罗是诺贝尔文学奖历史上获此殊荣的第13位女性作家。第一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女性作家是瑞典人塞尔玛·拉格洛夫,她在1909年获奖。而最近获诺贝尔文学奖的女性作家是2009年获奖的德裔罗马尼亚人赫塔·米勒。



最后编辑易水燕 最后编辑于 2016-03-30 18:56:53
TOP
36#


艾丽丝•门罗访谈:写作是一种绝望的竞赛

作者:[美]艾丽…  文章来源:新京报  录入时间:2013/10/19 12:47:15


这是一篇原刊于《巴黎评论——虚构的艺术》第137期的访谈。这篇长达两万多字的文字即将由九久读书人原文出版。我们选择了一部分文字,虽然并不完整,但它仍旧是我们观察和倾听爱丽丝•门罗的一扇门。这一段声音,从克林顿镇门罗和她的第二任丈夫格里•佛兰米林住的家中传出。这里是门罗写作的地方。辛西娅•奥兹克曾经说,“她是我们时代的契诃夫,她将会比同时代的其他作家更长久地被读者记住。”门罗全然没有某些著名作家的炫耀或者自夸。是的,正如她平实的声音……
写作是一种绝望的竞赛
你上大学的时候,是不是已经开始认真写作了?
是的。我没有机会去尝试别的什么事情,因为没有钱。我明白我只能在大学读两年,因为那时候的奖学金只够维持两年的。那是我人生的一段小假期,是段美好的时光。大学时光是我这辈子唯一不用做家务的日子。我大学第二年结束之后立即就结婚了。我二十岁。我们搬到了温哥华。结婚是件大事——还有搬家,也是个巨大的冒险。在加拿大境内,我们搬到了力所能及最远的地方。我们俩一个只有二十岁,另一个二十二岁。我们很快建立起了非常适当的中产阶级生活。我二十一岁时就有了老大。我在怀孕期间一直像疯了一样写作,因为觉得有了孩子,我就再也不能写作了。每次我怀孕都刺激着我要在孩子还没有降生之前完成大部头的作品。但实际上,我从没有完成过任何大部头的东西。
你有没有一个特别的时间用于写作?
当孩子们还小的时候,我的写作时间是在她们上学之后。那些年我非常努力地写作。我丈夫和我拥有一间小书店,甚至我在书店工作的那些年,我也可以在家里呆到中午时分。我是应该在家里做家务,可我用来写作。后来,我不用每天都去书店上班了,我就写到家里人回家吃午饭,还有他们吃完午饭离开之后。大约写到下午两点半,我很快喝上杯咖啡,开始做家务,争取在晚饭前把事情做完。
你在她们睡午觉的时候写作?
是的。从下午一点到三点。我写出好多东西,不怎么好,不过,我还是挺多产的。在我写第二本书《女孩与女人的生活》的时候,我创作力非常旺盛。我要照顾四个孩子,因为我女儿的一个小朋友和我们一起住,我还要每周在书店帮两天忙。我曾经试过一直写到凌晨一点,然后第二天一早六点起床。我记得自己曾经想,这太可怕了,我可能要死了,我会心脏病发作。我那时候大概只有三十九岁,可我却想到了这些;然后,我想,就算我死了,我也写出了那么多页的东西。他们会明白这个故事如何发展。那是一种绝望,绝望的竞赛。
第一次婚姻维持了二十年
你在这个地区以外的地方住过多少年?
我在1951年底结婚,然后搬到了温哥华,在那里一直住到1963年。然后,我们搬到了维多利亚市,我们在那里开了间书店,门罗书店。我应该是在1973年夏天搬回来的。所以,我在维多利亚只住了十年。我的第一次婚姻维持了二十年。
你怎么遇到格里的?
我在大学的时代就认识格里了。他是高年级生,而我是新生。他是二战后退伍的军人,也意味着我们之间有七岁的差距。那时候我十八岁,极度迷恋他。不过,他没有注意到我,他那时候注意的是另外一些人。那个大学很小,所以你会认识每个人。他当时属于一个很小的团体——我们称他们波西米亚人。他们给文学杂志写诗,他们是危险的,醉酒闹事什么的。我觉得他和那个文学杂志社有联系。我在写第一篇故事的时候,计划的一部分就是,我可以把手稿拿给他看。然后,我们就开始聊天,他会爱上我,事情就从那儿开始了。可我把手稿拿给他的时候,他说,约翰•卡尔恩斯是编辑,他在走廊那头儿。那是我们唯一的一次交往。
这是你在大学两年和他唯一的一次交往?
是的。不过,在我发表了第一篇小说之后,我收到格里写来的一封信。他那时已经离开了大学。我呢,在两个学年之间的假期里,到餐馆做伺应。那是非常美的一封信,通篇是关于我的小说的,是我收到的第一封粉丝来信。那就是一封纯粹的文学欣赏的信。我对那封信没有表现出应有的感激,因为我对他有更多的幻想;如果那封信是其他任何人写来的,我的反应都会不一样。不过,那的确是一封非常可爱的信。再以后,我搬回了伦敦,在西安大略大学找到了工作,他碰巧听到了我在广播里的声音。我在接受一个采访。我当时一定是谈到了我住在哪里,给人的印象是我又单身一人了,因为之后他就直接来看我了。
这已经是在二十来年之后了?
至少是二十多年之后了,我们那些年也没有见过面。他看上去和我想象中的完全不同。他直接打电话给我说,我是格里•佛兰米林。我现在在克林顿,我想着我们什么时候能一起吃个午饭。我知道他家是在克林顿,还想着他可能回来看望父母。我那时候知道他是在渥太华工作,有人曾经告诉过我。我想,他的妻子孩子在渥太华,而他在这里看望父母亲,想和旧相识吃个午饭。这就是我想象的情景。等到见了面我才知道,他就住在克林顿,也没有妻子和孩子什么的。我们去了教工俱乐部,一人喝了三杯马提尼,那可是中午啊。我觉得我们都有些紧张。不过,我们很快就变得熟悉起来。我记得到了当天下午,我们就已经在谈论搬到一起住了。真是够快的。我想我是在西安大略大学教完了那个学期的课程,就搬到克林顿镇。我们开始生活在一起,就住在他搬回来照顾母亲的那幢房子里。
我年轻的时候更加冷酷
你成长的社区对你的写作生涯感到高兴吗?
人们知道我在这里或那里发表作品,不过,我的写作风格并不华丽。在我家乡,我的作品也不很受欢迎,性,粗话,还不大好理解——当地一份报纸曾经发表了一篇关于我作品的社论:一种刻薄内省的人生观……其扭曲的人格表现在……这文章发表的时候,我父亲已经去世了。要是我父亲还活着,他们不会这么做的,因为镇上每个人都非常喜欢他。他是那么受欢迎也受人尊重,大家对我的小说也保持缄默。
你父亲喜欢你的作品?
他喜欢我的作品,是的,他为我感到骄傲。他读很多的书,可他总是对阅读这事儿感到难为情。后来,在他去世前,他写过一本书,是在他去世后出版的。那是一部关于西南部内陆早期拓荒者家庭的故事,故事设定的时间就在他出生前,小说结尾的时候,他还是个孩子。他很有作家的天分。
你母亲在去世前看过你的任何作品吗?
我母亲不会喜欢我的东西的。我认为她不会喜欢——性和粗话。如果她还健在,为了能发表自己的作品,我会不得不和家里大吵一架,甚至断绝关系。
你觉得你会那么做吗?
我觉得会。我年轻的时候更加冷酷。我现在想到我母亲的时候,感觉很温柔,可我有这种感觉的时间并不长。我不知道如果我女儿写到我,我会有什么感觉。她们现在的年纪,如果是个作家的话,该是出版处女作的时候了,描述自己的童年生活。成为你孩子作品中的某个人物,这种经历一定让人感到恐怖。有些人的评论很草率,这会伤害到其他人。比如有篇关于我的小说评论说,哦,她父亲是个邋遢的养狐狸的农夫,像这样一些句子,映射我家里的贫穷。一位女性主义作家解读说,在《女孩和女人的生活》里的“我父亲”是完全自传性的。她把我变成一个有悲惨的成长背景的人,因为我有个“不负责任的父亲”。这还是加拿大大学某位学者的言论,我真是太生气了,甚至想要起诉她。我非常愤怒,不知道怎么去处理。我觉得,她怎么写对我来说没什么,我已经取得了那么多成功,但对我父亲不公平,他只不过是我父亲而已。他现在已经去世了。难道因为我写的小说,他以后就该被认为是个“没有责任感的父亲”?后来,我意识到,这位学者代表着年轻的一代,他们生活在完全不同的经济状况下。他们生活在一个福利社会,享受全面的医疗保险。他们无法想象一些事情,比如一场疾病能给家庭带来怎样毁灭性的打击。他们从未经历过任何真正的财政困难。看到一个贫穷的家庭,他们想到的是,那是一种选择。我小时候,房子里没有洗手间,这个太令年轻人震惊了,真邋遢。事实上,他们想到的也许不是邋遢,而是:这太有趣了。
停止写作会让我惊慌
我们还没有问到你每天的写作习惯。你一星期实际上写作几天?
我每天早上都写,一星期七天。一般我从早上八点钟开始,上午十一点左右结束。剩下的时间我就做其他的一些事情。除非我正在对作品做最后的润色或什么的,那我会希望持续工作一整天,中间只稍稍休息一下。我每天对自己的写作页数有个定量,我强迫自己完成。这和年龄增长有关。人们变得强迫自己做某些事情。我对自己每天走多远的路程也有规定。
你每天走多远?
我每天走五公里。如果我知道有哪一天我没有办法走那么多,我必须在其他时间把它补回来。我留意到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我父亲身上。你是在保护自己,这么做会让你觉得如果你遵守所有好的规矩和习惯,就没有什么可以打败你。
你用五个月左右的时间完成了一个故事,你会休息一阵子吗?
我几乎是马上就开始下一个故事的写作。以前,我有孩子还有好多其他事情的时候,不是这样的。不过,到了现在,有可能停止写作这个想法让我有点惊慌——就好像我一旦停下来,我可能会永远停止写作。我脑子里可是储存了一堆的故事。不过,写作不仅需要你有个故事,也不仅仅是技能或是技巧,还需要有写作的激情和对自己所写的东西的信念,没有它,我无法写下去。
我曾经有过全然不知疲倦写作的日子,永远有激情和信念。但现在,我有了些小小的变化,有时候会想到,如果失去它,感觉会怎样,可我甚至无法描述它究竟是什么。我觉得,对于一个故事究竟如何,它是活生生的。它甚至与这篇故事成功与否没有太大关系。上了年纪以后,在某种程度上,你的兴致有可能被耗尽了,你无法预见这一点。它甚至在一些曾经对生活充满兴致和责任的人身上也会出现,就是为了活着而活着。你在旅行的时候,可以从许多人的脸上看到这一点——比如,餐馆里的中年人,或者像我这样在中年的尾巴上,步入老年的人。你能看到这一点,或是感觉到它,像只蜗牛,那种眼神里的讪笑。那种感觉就是,某种程度上,人对事情作出反应的能力被关闭了。我现在更加意识到,所有事情都会有失去的可能,包括以前填满你生活的主要内容。或许,应该坚持下去,做些什么来避免它发生。某些原因导致一篇故事失败——我说的不是这个。故事失败了,但是你对于写这个故事的重要性没有失去信心。这可能才是危险所在。这可能是一头野兽,藏身于老年人心里的最深处——你对于值得做的事情也失去了感觉。
采访者:珍妮•麦克克鲁齐;莫娜•辛普森
翻译:梁彦



逃无可逃与人间温度-——读艾丽丝•门罗的《逃离》

作者:刘剑  文章来源:凤凰网读书  录入时间:2013/10/19 12:50:18



《逃离》
[加拿大]艾丽丝•门罗著;李文俊译
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2009.07
文/刘剑(北京邮电大学副教授,文艺学博士)
凤凰网读书频道《读药》周刊独家专稿,如无授权,请勿转载。
艾丽丝•门罗生活在加拿大安大略省的小镇,她的人生在平静中读过,求学、教书、结婚、生子、离婚、再婚,和家人一起安度晚年。在自我和周围人物的成长过程中,她静静地品味着时光的流逝,生命的残酷,人与人关系的微妙、扭曲和复杂。她写的就是自己最熟悉的生活,写尽这些平凡生活的百态百味,挖掘平淡中的诗意。她的每一部短篇都是对过往人生的一次意味深长的回望,一路娓娓道来,却又不断让人拍案惊奇,在无限怅惘中为命运偶然而感叹嘘唏。看门罗的小说,容易让人想起于坚那一路的诗歌:平淡如水,云起风过的日子,阳光太亮了,平静得让人无声哭泣的日子,总有某种温柔的真实的悲哀流淌其间,让人哽咽,也许偶尔会远眺天边,心下茫然,又着实什么都说不出。
一、平淡的至味
与去年诺奖得主莫言小说波澜壮阔的奇丽相比,门罗的短篇写得波澜不惊的平淡,却于平淡中写出了生活内在涌动着的暗流。她不写大事件大历史,而是写小人物小故事;在反抗与屈从之间,再现并省察每一个女人的日常生活、内心生活。那个女人,是你,是我,也是门罗。在这个意义上,她绝不是魔幻现实主义的,而是古典现实主义的,她的小说重新回归了乔治•艾略特和简•奥斯丁所代表的传统英文写作传统,不乏艾略特式对平静生活的反思和温情,也有福克纳小说无动于衷之下的惊悚和悲悯。
利维斯在《伟大的传统》中,曾经把乔治•艾略特的伟大之处归于“强烈的对人性的道德关怀,这种关怀进而为展开深刻的心理分析提供了角度和勇气。”门罗的过人之处也在于对道德的关注,对平静生活的省察。好的小说家,总是日常生活深刻的观察家和思想家。她从不急于下判断,而是总能如实地冷静描述,她总能看到那些正常生活表象之下的扭曲。门罗的每一部小说,都能让我们在这个意义上重新发现生活--那些习以为常的东西,是怎样存在着问题的。《沉寂》中,一生强势的女主持朱丽叶,一定不明白为什么她从小爱若明珠、期许甚高的女儿,却从她身边“逃离”而走;而《激情》中,生性纯良的好青年莫里,也一定困惑,为何未婚妻要在即将订婚时背叛自己。每个人一生最长打交道的都是身边的亲人,那些相伴的岁月,考验着彼此的契合和爱心。在家长的溺爱和期许中,也许包含着自私和专制;而看似幸福的一对情侣,也许性格却并非相合。作者以精细的文笔,巧妙的构思,迂徐有致的叙述,让我们对这一切有所觉悟。她充分展示了人性的复杂微妙,人间关系的百转千回、错落扭结。在《侵犯》中,她借主人公的口说道:“生活的要义,就是要满怀兴趣地活在这个世界上,睁大你的眼睛,要从你遇到的每一个人的身上看到各种可能性--看到她的人性,要时刻注意。”门罗就是这样一位敏感的观察者,带着女性特有的细腻和作家独具的匠心。她自己也说,“我想让读者感受到的惊人之处,不是发生了什么,而是发生的方式。”她精心描述事物发生的方式,写出人生的逶迤多变,人性的复杂,命运的偶然,以及生活的可能。
二、逃离的激情
然而,门罗并非传统英式道德的忠实信徒,实际上整部《逃离》,都可以看成反思日常生活的逸出常轨之作。与平淡的循规蹈矩生活相比,作者更倾心于那些正常中不易察觉的反常,她喜欢聚焦于逸出常轨的事件,注目那些超出常规、特立独行的人物。人是不可思议的动物,越是生活平静,越是渴望偶然。于是,普通人生活中那一次次的逃离,便充满了未知的风景,既无从预测又无法抗拒。一个妻子,忽然想从家中出走,尝试离开丈夫去外地过全新的生活(《逃离》);一个女儿,没有任何先兆地离开了从小相依为命的母亲,之后便再没回来(《沉寂》);一个女孩,在订婚前日,和未婚夫的哥哥一起出逃了一个下午(《激情》);一个学究式的姑娘,因为火车上邂逅的中年男子,而毅然改变了自己的生活轨道(《机缘》)……她的主人公总是能突发奇想,追随感觉和心灵,盲目而又任性地走在幸与不幸的边缘。“逃离”因而充满了魅惑,逃离的结果,不管是像卡拉那样回归正轨,还是像佩内洛普一样永远消失,在精神上都永远无法复归原有的平衡,生活中毕竟有什么东西在不动声色中,悄然地改变了。因而每一个故事的结尾,看似漫不经心,戛然而止,却充满了无限的怅惘和感伤。
门罗的女主人公,在精神上更多是浪漫主义的传人,作者能欣赏平淡生活的至味,也能由衷赞叹燃烧的生命激情。那些萍水相逢、稍纵即逝的爱情,像流星一样划过天际,像火光一样点燃生命。男女主角也许不是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人物,却总是有着同样的对生命的热情。他们喜欢幻想,有时一意孤行。是同样的浪漫,使少女时代的卡拉逃离父母,与克拉克同居;又使得少妇时代的她,不可遏止地想逃离克拉克,寻求新的生活。在《逃离》中,作者没有说出的远比说出的更触目惊心。虽然卡拉逃离了,又在对未知的恐惧中主动回来。她到底爱自己的丈夫还是爱着远方?她到底是厌倦透了还是始终依恋着现在的生活?在某些情况下,女主人公甚至连自己都弄不懂自己。这使得一次次逃离,难免坠入一个个窠臼。短篇结尾处,令她无法做到彻底逃离的丈夫,为什么容不下那只羊呢?难道他是在嫉妒妻子和小羊之间的感情?门罗的小说结尾总是能出人意表,耐人寻味,给读者以留白的空间。也许小羊消失,不必追问来由,就像生活中的神性消失,只在内心隐痛一样。然而在永恒的挣扎、无声的困境中,日子便注定静水流深,自我也注定已然不同。她不再遥望远方的白雾,她会想象那只小羊的头盖骨,她会更容忍或者更难容忍毫无气量的丈夫。她出走了,又因听从心灵的召唤而回来;她回来了,却难保精神从此不日日出走。作为一个理想主义者,卡拉和她想要的“真实的生活”之间,永远有一段真实的距离。
门罗的作品中有一种令人吃惊的平静,不动声色地道出了生活中某些残忍的东西,她留心注目于时光中的人生之熵变。“逃离”因此既是往日问题的沉积和总爆发,也潜藏着未来生活的转机。那些有着强烈生命热情的人,需要与之相匹配的对手。遇上了,便倾心相许;不遇,便心如枯木。门罗期许的男主人公,常有美国西部牛仔般的复杂阅历,摇滚歌手一样的艺术气质,性格颓放而又深沉。《激情》中的两兄弟,气质大相径庭,恰成鲜明对比。弟弟莫里就像《飘》里的希礼,有着圣徒一般“黄金的品质”;而哥哥尼尔却更像瑞德,充满着恶魔般的魅力,不乏豪放而又体贴入微。格雷斯追随心动爱慕哥哥而拒斥弟弟,恰恰是因为对弟弟身上乏味的中产阶级理性没有好感。她是一个喜欢赤脚在海滩上尽情嬉戏,喜欢让秋千荡起老高的率性女孩,她不喜欢未婚夫莫里所代表的无声无色、中规中矩的好人生活,所以尼尔的出现仿佛电光石火,一下子让她找回了真实的自我。在这个意义上,每一次逃离,也意味着对本我的回归。
三、宿命的感伤
听从本能和感觉去行动,自然也要承担后果。人是为了念想而活着,每一次人们走近或远离一个人,其实都是为了寻找新的生命支撑。正是这些超出常规生活之中的意外,为每个人的生命敞开了异度空间。门罗让我们看到在这些意外和偶然中,是如何孕育了必然的因素。在对一个个故事的讲述中,她充分展示了逃离的魅惑,甚至也不无悲伤地看到,那一次次的反抗或者顺服,逃离或者回归,是怎样于无意中埋藏了宿命的种子。人生在熵变的过程中,逃离是一个门槛。这一边,是习惯了的乏味;那一边,是诱惑着的变味。那些至情至性女子一心奔赴的男人们,在岁月中,有的渐渐现出琐碎与强硬,以至于让妻子以私生活小节敲诈亡人的家属(《逃离》);有的虽然能如常相守大半生,但却与旧日情人藕断丝连,这让当年那场最勇敢的爱情多少掺杂了反讽的意味(《机缘》)。时光改变了感觉,岁月腐蚀了心情。逃出的,飞向无地与虚空;回来的,莫不坠入怅惘与平庸。逃离因而只是一个悖论,一种状态,无论成功与否,都无法保证救赎。
正如利维斯所言,生活纷繁混乱,而艺术则井井有条,小说家的难处就在于勾勒出一部条理分明的作品,同时却也是一部令人信服的生活画面。门罗完美地解决了这一难题。在她的笔下,每一个故事中的生活都是枝叶丰满的,恰恰是这些普通生活中流露出来的纤细韵味,那些具体而富有实感的生活场景,让人回味无穷。火车上,大海边,加拿大的小镇,用莎翁的出生地命名的斯特拉特福城的唐宁街,那剧场的寥落,路灯的迷茫,陌生男子的殷勤,斯特柔嘉诺夫红酒晚餐的氤氲气氛,火车站特殊的离别,让曾置身此境的“她”岁岁年年追怀不已《播弄》;而满脑子独特思想的在读女博士朱丽叶,凭着一股热情和好奇去赴陌生人之约,沿途的风景,有着冰面的湖,她眼中的鲸鱼湾,温哥华西海岸狭长的码头,神奇的白雪,树木、大海和岩石,那些与她原有生活不搭界的热诚的人们,也许注定了她将要和这里的一切发生缘分。(《机缘》)
在平静之下,在无意识之下,我们和门罗一起体味素朴生活中那些温柔的悲哀,纤细的诗意。我想每一个女人读这样的小说都是沉重的,因为你知道她写的就是生活本身。每一对人间夫妻莫不多少互虐,每一段人间关系莫不内在地悲怆流离。如果想走,有千万个理由和千万次机会可以逃离,然而人们安于命运送到身边的这一个,承受着逃离的熵变和无法逃离的诱惑,安于互相咬噬刺痛之后仍残余的温暖。这委曲求全中的悲凉和炙热,不多不少,正是人间的温度。
《读药》书评人介绍:
刘剑(1973—),女,北京邮电大学民族教育学院汉语文中心副教授,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文艺学博士,研究方向为中西比较诗学。
TOP
37#


爱丽丝•门罗短篇小说欣赏:空间(Dimension)

作者:爱丽丝•…  文章来源:外国文艺  录入时间:2013/10/19 12:52:36



本篇《空间》于2006年6月5日发表在《纽约客》杂志上,以女性的爱情、婚姻、日常生活为视角,反映女性自我成长的主题。本篇的主人公是一个生活在丈夫阴影下的小镇妇女,因为一段平常的同性交往,引来丈夫的无端猜疑和残忍报复。巨大刺激和痛苦使她行尸走肉似地活着。同样饱受煎熬的丈夫在有关异度空间的冥想之中获得了解脱。女主人公受到启发,个体意识有所觉醒。后来在一场车祸中,她帮助挽救了一名还未成年的年轻司机的生命,在将一己之爱投射于外的过程中,找到了自己的异度空间,摆脱了依附,实现了真正的自我救赎。- 译者
多丽要乘三趟车才能到达所里:先坐到金卡丁,倒车去伦敦(译注:这里提到的金卡丁市、伦敦市为加拿大安大略省的两座城市。),再在伦敦换乘市郊车。她周日早晨9点出发,中间倒车等车,直到下午两点才走完100余英里的路。上车坐,下车还坐,她倒也不在意。平常工作,坐着的机会不多。
她是凯富宾馆的一名客房服务员,职责就是打扫卫生间、铺床、吸尘、擦镜子。她喜欢这工作,忙起来让她没工夫胡思乱想,晚上累得倒头便睡。有些和她一起干活的人喜欢添油加醋,把工作说得又脏又累,让你听得头皮发麻。多丽自己倒很少碰上乱得跟猪窝似的房间。这些比她年长的女人都怂恿她往上爬,劝她趁着年轻漂亮学点技能,找个坐办公室的事。但她对现状心满意足。她不想跟人打交道。
和她一起干活的人都不知道她的经历。也可能知道而不提。报纸上登过她的照片,用的是他给她和三个孩子一起拍的那张。照片上,她怀里抱着新生儿迪米特里,两边分别是望着镜头的芭芭拉•安和萨沙。那时她有一头波浪式的褐色长发,自来卷,颜色也是天生的,很讨他喜欢。她脸上是温婉、娇羞的神情,却不是本性的自然流露,多半是因为她这模样让他高兴。
那件事之后,她把头发剪了,做了漂染,又用发胶把头发直竖起来。她身材瘦了许多,名字也改用了中名“弗勒”。他们给她找的这个差事,工作地点在一个小镇上,离她原来的住处相去甚远。
这是她第三次去所里了。前两次,他拒不见面。如果这次他还不肯见她,她就打算放弃了。即便见了,一段时间内她也可能不再来了。她不想把事情做过头了。她心里也不知道自己下一步的打算。
在第一趟车上,她的心情还算平静,车走一路,她看了一路风景。她在海边长大,那里春天总是如期而至,但在这儿,冬夏之间几乎没有过渡。一个月前才下过雪,可现在已经热得可以打赤膊。田里的片片水洼明晃晃得刺眼,阳光从枯枝之间直泻而下。
换到第二趟车上后,她开始变得神经质,心里不住打鼓,生怕哪个女人和自己目的地一致。车上清一色的女人,大都穿戴整齐,或许是希望被当成去教堂做礼拜的吧。从打扮上看,上岁数的人去的教堂比较老派、正统,裙装、长统袜、帽子是必须的装束;年轻点的可能属于相对开放的教派,裤装、花头巾、耳环、莲蓬头,全都随意。细眼看去,某些着裤装的女人其实年纪也不轻了。
多丽的打扮自成一派。工作这一年半载,她没给自己买过一件新衣。上班穿工服,下班就是一身牛仔服。她早就舍去化妆的麻烦了,那时不化,因为他不许,现在没他管了,她也不化。她一头直立的金发和瘦削的素面不太协调,可她全不以为意。
到第三趟车上,她找了个靠窗的座位。为了使自己平静下来,她开始辨认各种标牌——广告牌、路标。她不想让脑子闲着,便玩起组词游戏:把随便看见的某个词拆开,然后尽可能多地组成新词。比如,“咖啡”,可以拼成“咖啡因”,“吗啡”,还有“咖喱”等新词;“馆”能组成“宾馆”、“理发馆”、“博物馆”,对了,“下馆子”。出城的沿路到处是广告牌、大型商场、停车场,甚至连房顶上都系着推销商品的气球,找几个词并不难。
多丽上两次去见他,都没有告诉桑兹太太,这次也不想说。她每周一下午与桑兹太太见面,桑兹太太鼓励她要好好生活下去,但也总是说,慢慢来,有些事急不得。她夸赞多丽做得很好,正一点点找回自我。
“我知道这些车轱辘话让人腻味得要死,”她说。“但理儿不差。”
听到自己嘴里冒出“死”这个字,她感到尴尬,好在没有为它道歉,那样反而越抹越黑。
7年前,多丽16岁,每天下学后都到医院探望母亲。她母亲刚做了个脊柱手术,正在恢复。医生说病情严重,但不至于危及生命。劳埃德是名护理员。他虽比多丽的母亲年轻几岁,却和她一样,是个老嬉皮。一有空,他就过来和她闲扯,聊起陈年旧事,他们去过的音乐会、游行示威,他们认识的那些愤怒青年,还有阖药后神志恍惚的臭事。
劳埃德喜欢开玩笑,做事沉稳,在病人中颇有人缘。他长得肩宽体壮,言谈举止透着坚定、果断,有时会被误认为医生。(他倒不是乐于被人误会,相反,他觉得好多药都是骗人的,不少医生都是混蛋。)他皮肤红润敏感,头发金黄,双目炯炯有神。
他在电梯里吻了多丽,说她是沙漠里的玫瑰。然后又自嘲地说:“这话没一点新意吧?”
“你是个诗人,自己还不知道,”她这样说出于礼貌。
一个晚上,多丽的母亲突然死于血管栓塞。母亲的很多女友都表示要接多丽去住,她在她们中一人家里过了一段时间,心里却巴不得与她的新朋友劳埃德在一起。下个生日来临之前,她怀孕了,然后他们就结了婚。劳埃德以前没结过婚,却至少有过两个孩子。孩子们的下落他不清楚,这时候大概都该长成大人了。随着年龄的增长,他的人生哲学发生了变化,他现在向往婚姻和稳定的生活,反对节育。他和多丽生活在赛谢尔特半岛上,近来却觉得这里低头抬头到处都是熟人,旧时伙伴啦,往日情人啦,陷在过去的生活里,令他不胜其烦。不久,他们从地图上相中了一个叫米尔德梅的小镇,两人便从西到东来了个大搬家。他们没有住到镇上,而是在乡下租了块地方。劳埃德在一家冰淇淋厂找了个活。他们还开垦出一片花园。劳埃德在园艺上是把好手,不仅如此,做木工活、摆弄烧劈柴的火炉、修车,没有一样拿不起来的。
然后他们有了萨沙。
“这很自然,”桑兹太太说。
“是吗?”多丽答道。
多丽总是坐在办公桌前的一张直背椅里。沙发上蒙着鲜花图案的座套,配了靠垫,她却从来不坐。桑兹太太把自己的椅子拉到桌子一侧,这样,她们说起话来中间不会隔着障碍。
“我其实一直希望你这么做,”她说。“换了我,大概也会这么做。”
刚与多丽接触的时候,桑兹太太不会说这话。就是一年前,她也会谨慎得多。她了解多丽当时的心情,多丽绝不相信有谁能设身处地为她着想,但凡是活着的人。现在,多丽明白,别人低声下气做出这种表示,是对她的体贴。桑兹太太看得出来。

桑兹太太和他们当中某些人不一样。她不苗条,也不漂
亮,做事慢条斯理。年纪也不算太老。她和多丽的母亲差不多岁数,但看样子不像是当过嬉皮。她头发灰白,减成短发,某侧脸颊上长了一块胎记。她穿平底鞋、花上衣和宽脚裤。她的上衣即便花花绿绿,也让人看不出她对穿着有多在意,倒更像是有人曾提醒她注意打扮,她便听话地到商店挑了几件自觉差不离的衣服。好在她和蔼可亲,又总是办事公允、一丝不苟,那些花枝招展的衣服虽嫌唐突冒犯、不合时宜,却也不那么惹人嫌了。
“其实,前两次我根本没见着他,”多丽说。“他不肯出来见我。”
“但这次他出来了?出来见你了?”
“出来了。但我几乎认不出他了。”
“显老了?”
“可能吧。可能瘦了点。还有那衣服,那制服。我从没见他穿过那样的衣服。”
“他从前不是当过护工吗?”
“那不一样。”
“他看上去变了个人?”
“也不是。”多丽咬住上唇,思索到底有什么不同。他一直在发呆。她以前从没见过他象那样发呆。他似乎连该不该在她对面坐下都拿不准。她对他说的第一句话是:“你干嘛不坐?”而他说,“行吗?”
“他看上去好象丢了魂似的,”她说。“他们是不是给他吃了什么药?”
“也许为了让他安定下来吧。不过,我不知道。你们谈了什么吗?”
多丽闹不清那能不能叫谈了。她问了一些稀松平常的问题。感觉怎么样?(还行。)吃得饱吗?(差不离。)要想散步的话,有地儿去吗?(有,但有人看着。那大概算个散步的地儿吧。大概可以管那叫散步吧。)
她说:“你该呼吸点新鲜空气。”
他说:“是啊。”
她差点问他是不是交到朋友。那口吻就像问小孩子学校怎么样,如果孩子去学校上学的话。
“我明白。我明白。”桑兹太太边说边用胳膊肘把摆在桌上的面巾盒向前推了推。多丽用不着面巾,她眼里没有眼泪,胃里却翻江倒海。
桑兹太太默不作声,她世故通达,明白此时不该插话。
后来,就好像知道多丽接下去要问似的,劳埃德告诉她有个心理医生隔段时间就来一次。
“我告诉他,他在浪费时间,”劳埃德说。“我知道的不比他少。”
多丽觉得,只有这一次,他说话有点他自己的影子。
整个探视过程,她的心一直狂跳不已。她觉得自己快晕过去了,快死了。她斗争半天才把视线移到他身上,把这个又黑又瘦、畏畏缩缩、拒人千里之外、动作僵硬失调的男人印入脑海。
这件事她没向桑兹太太说起。桑兹太太会问她,拐弯抹角地:怕什么?怕自己还是怕他?而多丽不是害怕。
萨沙一岁半的时候,芭芭拉•安出生了,等到芭芭拉•安长到两岁,他们又有了迪米特里。萨沙的名字是他们两个一齐起的。之后,他们达成协议,生男孩名字归他起,女孩则由她。
迪米特里是兄妹中唯一一个得疝气的。多丽怀疑是自己奶水不足或不够浓。要么是过浓了?总之有点不对头。劳埃德请来了母乳协会的一名工作人员。那位女士告诉多丽,无论如何不能给婴儿用奶瓶辅助喂食。她说,事情只要一开头,就一发不可收拾,过不了多久,他对母乳就会一口不沾了。照她的说法,那可是大祸临头。
她不知道多丽已经开始用奶瓶喂食了。他确实好象更喜欢奶嘴,一改成乳头,他就哭闹个没完,且越闹越凶。到三个月大,他已经完全靠奶瓶喂食。这时候,再也瞒不住劳埃德了。她告诉他自己奶水干了,只好给他奶瓶喂食。劳埃德不由分说,抓住她的乳房,挤了这边挤那边,好不容易弄出几滴颜色难看的乳汁。他骂她是个骗子。他们动了手。他说她跟她妈一个德行,都是婊子。
所有嬉皮都是婊子,他说。
没过多久,他们和好如初。可只要迪米特里有点什么事,哭闹个没完啦,得了感冒啦,或被大孩子们的宠物兔子吓得哇哇叫啦,要不就是长到哥哥、姐姐会自己走路的年龄,他却还抓住凳子不撒手啦,多丽没用母乳喂孩子的事就又被翻了出来。
多丽第一次去桑兹太太办公室的时候,有个女人塞给她一本小册子。封面上印着烫金的十字架,和一组由金色、紫色字母拼成的文字:“当失去亲人令你痛不欲生……”内页里有一幅色彩柔和的耶稣画像,几行密密麻麻的小字,多丽瞥了一眼就合上了。
多丽手里纂着那本手册,坐在办公桌前的椅子上,瑟瑟发抖。桑兹太太费力地把小册子从她手里抽出来。
“是谁把这东西给你的?”桑兹太太问。
多丽朝紧闭的房门方向神经质地点了下头,咕哝道:
“她。”
“你不喜欢?”
“你一倒霉,他们就来笼络你,”说完,多丽意识到她妈说过这话,当时几个女人到医院来探望,试图向她妈传播福音。“他们以为,你只要跪下祈祷,就会万事大吉。”
桑兹太太叹了口气。
“哎,”她说,“哪儿有那么容易。”
“门儿都没有。”多丽跟着说。
“可能吧。”
那些日子里,她们从来不谈劳埃德的事。多丽尽量不去想他,即便想到,她也只有一个念头,他是个投错胎的孽种。
“我要是信那些鬼话,”多丽指的是小册子上印的内容。
“纯粹为了……”她想说,信了之后,她便可以用意念诅咒劳埃德,让他在地狱里受尽煎熬,被火烧成干,但她说不出口,因为这种话实在很蠢。但象以前一样,话吞回去闷在肚子里,犹如榔头似得锤打着她。
劳埃德认为孩子们该呆在家里受教育,倒不是由于信教反对恐龙、穴居人、猴子变人之类的说法。他想要孩子们呆在父母身边,在父母的小心呵护下被一步步领进社会。他反对把孩子们冷不丁抛进社会。“我就是觉得,孩子们是我的,”他说。“我是说,我们的,教育部管不着。”
多丽有点担心,怕自己搞不来,后来发现,教育部的教学大纲和课程计划都可以从当地学校拿到。萨沙是个聪明孩子,差不多自己学会了阅读,另外两个还太小,学不了太多东西。到晚上和周末,劳埃德就给萨沙上课,根据孩子提出的问题,教他相应的地理、太阳系、动物冬眠的知识,还有汽车原理。没多久,萨沙的学习就超过了学校的课程安排,但多丽还是取回课程计划,督促萨沙按时完成习题作业,这样,在法律方面也不会惹上麻烦。
社区里还有一个母亲也是在家教育孩子。她叫玛吉。玛吉有辆小型货车,劳埃德要开车上班,再说,多丽也没学会开车,所以,她很高兴玛吉主动提出每周搭她去学校交作业,顺便取回新的作业。当然,她们每次都带上所有孩子全家出动。玛吉有两个男孩。大的对很多东西过敏,玛吉不得不对他的饮食格外小心,于是只能在家辅导他的功课。这样一来,连小家伙也干脆一起留在了家里。他也愿意和哥哥呆在一块,再说,他本来就有哮喘病。
那时候,多丽看着自己三个活蹦乱跳的孩子,心里谢天谢地。劳埃德说,那是因为她孩子要的早,玛吉拖到将近更年期才生孩子,自食其果。他有点言过其实,但她确实等到挺晚才要的孩子。她是个验光师,和丈夫本来是合伙人,生意稳当后她抽身出来,在乡下买了房子,他们这才正式成了家。
玛吉的头发已经花白,剪得紧贴头皮。她高个,平胸,一天到晚乐呵呵的,对什么事都很有主见。劳埃德管她叫“女同志”,当然是背着她。他一边在电话上和玛吉开玩笑,一边向多丽努嘴,示意是“女同志”。多丽倒没特别在意,他管很多女性都叫“女同志”。她只是担心,他的玩笑会不会让玛吉觉得过分亲热、唐突或耽误工夫。
“你找老太婆?啊,我这就让她来接。她正在搓衣板上跟我的裤子较劲呢。是这么回事,我就这一条工装裤。反正,我觉得她忙点好。”
时间长了,多丽和玛吉慢慢养成了去学校取完作业后一起上超市购物的习惯。然后,她们有时候会买上蒂姆霍顿咖啡店的咖啡带孩子们去河边公园。她们坐在长凳上聊天,萨沙就和玛吉的孩子们在周围追着跑或吊在攀爬架上耍,芭芭拉•安荡秋千,迪米特里在一边玩沙子。天气冷的话,她们就坐在车里聊,话题多是关于孩子、做饭,但一来二去,多丽了解到玛吉在参加验光师培训之前曾游历欧洲,而玛吉也知道了多丽年轻时结婚的情形。多丽还告诉玛吉,开始时动不动就怀上了,现在却怎么都怀不上,劳埃德为此变得疑神疑鬼,怀疑她在偷偷服用避孕药,还翻她的抽屉。
“你真吃了?”玛吉问道。
多丽一惊,忙说她哪敢。
“我是说,我觉得不告诉他而自己偷偷吃药不成体统。他翻抽屉就是闹着玩的。”
“哦,”玛吉应道。
有一次玛吉问她:“你觉得有什么不对劲吗?我是说你的婚姻?你幸福吗?”
多丽毫不犹豫地表示一切都好。那之后,她说话就小心多了。她意识到有些事她已经习以为常,可别人没准理解不了。劳埃德看问题的方式有点另类;他天生就是那样。她在医院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就是那样。护士长属于做事古板生硬的那类人,他管她叫“催命鬼太太”,而从不称呼她的真名“茨威格太太”。他说得语速极快,让人几乎听不出来。他认为她厚此薄彼,而他不在受宠之列。如今在冰激凌厂里也有个家伙被他盯上了,他管那人叫“搅屎棍路易”。那人的真名多丽不得而知。但这件事至少说明,惹他烦的不仅是女人。
多丽敢肯定这些人没有劳埃德想得那么差劲,但和他顶嘴没用。是男人就爱搞笑,或许同样,是男人就得有死对头。有时候,劳埃德确实爱拿他的死对头搞笑,也时不时调侃自己。多丽只要不自己先多嘴,跟着笑笑也不会招来训斥。
她不希望他用那种方式对待玛吉。有时候她觉着苗头有点不对。他要是禁止她搭玛吉的车去学校和购物,就太不方便了。更可怕的是由此引起的尴尬。她将不得不编造愚蠢的借口来解释。但玛吉一准猜得出来,至少她能一眼识破多丽在撒谎,可能会以为多丽处境十分糟糕,尽管实际情况没那么糟。玛吉看问题,自有她一针见血的一套,谁都别想糊弄她。
然后,多丽觉得自己很无聊,凭什么在乎玛吉怎么想。玛吉是个外人,甚至连个知心姐妹都算不上。重要的是劳埃德和多丽两人,还有他们的家。这话是劳埃德说的,他说得对。他们之间的纽带扯不断,这一点旁人理解不了,也不关旁人的事。只要多丽忠于这个家庭,就万事大吉。
情形慢慢变得糟糕起来。劳埃德虽然没有明言禁止她们交往,却对玛吉越来越看不顺眼。他振振有词地把玛吉小孩的过敏症和哮喘病都归咎于玛吉。他说,十有八九是当妈的过错。那些当妈的,上了太多学,对孩子管得太宽。这种事在医院里他见得多了。
“有些病生下就有的,你不能事事都说成是当妈的错。”多丽随口的一句话惹了大祸。
“是嘛?我怎么说不得?”
“我不是说你。我不是说你说不得。我是说,他们难道不能生下来就――”
>“你从什么时候成医学专家了?”
“我不是这个意思。”
“你敢。你狗屁不是。”
后来就越来越糟。他想知道她和玛吉两人都说些什么。
“我也说不清。真没什么。”
“鬼才信。两个娘们凑在一辆车里,没说什么。我可头次听说。她就巴不得把我们拆散。”
“谁?你说玛吉?”
“对她这种娘们,我太知道了。”
“哪种娘们?”
“就她那种。”
“别傻了。”
“小心你的嘴。敢说我傻。”
“她干嘛要拆散我们?”
“我怎么知道?她就巴不得。你等着瞧。她早晚要哄得
你跑到她那儿诉苦,说我是个混蛋。”
他果真言中。至少在劳埃德看来,不如此才怪呢。有天晚上大约10点,多丽真就坐在玛吉的厨房里,一边擤鼻涕一边抹眼泪,旁边放着一杯花草茶。她敲门的时候,听到玛吉的丈夫说:“见鬼,谁这么晚?”――她是隔着门缝听到的。他不认得多丽。她连忙道歉:“真对不起,这么晚来打搅——”,而他眉毛挑着,嘴唇抿着,将她上下打量了一番。然后玛吉走了过来。
多丽从她和劳埃德住的那条碎石小路拐上高速公路,一路摸黑走到玛吉家。一听到有车过来,她就躲到沟里,为此耽搁了不少时间。有车经过,她便瞟上一眼,生怕劳埃德跟来。她不想被他发现,还没到时候,她要吓一吓他,直到他回心转意。以前,她干过这事,又哭又嚎,甚至把头往地板上撞,嘴里翻来覆去地念叨:“不是真的,没这回事,没这回事。” 经这么一吓,劳埃德果真回心转意。最后他会软下来,会说:“好了,好了。我信你。亲爱的,别哭了。为孩子们想想。我信你,真的。别闹了。”
今天晚上,她刚想故伎重演,却念头一转,狠心改变了主意。她穿上外套冲出门,听到他在后面喊:“别来这套。你等着瞧!”
玛吉的丈夫一脸不高兴地自己先去睡了,多丽在边上不住嘴地道歉:“对不起,真对不起,半夜三更闯进来。”
“得了,没事。”玛吉安慰她,口气却有点生硬。“你
想来杯红酒吗?”
“我不喝酒。”
“那就别现在开始喝了。来杯茶吧,很能帮人放松。山莓甘菊茶。又是为了孩子?”
“不是。”
玛吉接过她的外套,又递给给她一卷手纸,让她擦干鼻涕眼泪。“先别忙着告诉我。你先冷静一下。”
多丽平静些了,却也不打算把事情和盘托出,她不想让玛吉知道她本人和这事大有干系。她更不想对玛吉解释劳埃德的所作所为。虽然两人的关系让她疲惫不堪,他毕竟还是这世上她最亲的亲人,而且,她有种预感,假如她胆敢把他的臭事说与别人,假如她胆敢公然背叛他,她就完了。
她告诉玛吉,又和劳埃德为过去一点破事吵起来,她烦透了,就想跑出来躲个清静。她会没事的,他们会没事的,她让玛吉放心。
“每对夫妇都有这时候,”玛吉说。
电话响了,玛吉接了起来。
“在。她没事。就是需要冷静一下。好。好的,我明天一早送她回家。不麻烦。晚安。”
“是他,你都听到了。”她说。
“电话里他啥样?没事吧?”
玛吉笑起来。“他没事啥样,我哪儿知道。听上去没喝醉。”
“他平常也不喝酒。我们家里连咖啡都没有。”
“想来片面包吗?”
第二天一早,玛吉开车送她回家。玛吉的丈夫还没出门去上班,就留在家里看孩子。
玛吉着急往回赶,于是一边在院子里将车调了个头,一边说,“再见。有事给我打电话。”
早春的清晨气温很低,地上还铺着一层积雪。劳埃德坐在台阶上,身上连件夹克都没穿。
“早上好,”他问候多丽,嗓门很响,礼貌中带着挖苦。她回问了一句,假装没听出他口气不对。
他一动不动,拦住她上楼的路。
“你不能上去,”他说。
她不想吵架。
“我说请行吗?请让我上去。”
他看看她,却没答话。他抿嘴笑了笑。
“劳埃德,求你了?”她说道。
“你最好别上去。”
“劳埃德,我什么都没跟她说。我不该出走,对不起。我就是需要透口气。”
“最好别上去。”
“你怎么了?孩子们呢?”
他摇摇头,如果她说了不着他爱听的话,比如“放屁”这类不雅的粗口,他就会这样。
“劳埃德,孩子们呢?”
他稍稍挪了挪,让她过去。
迪米特里还在婴儿床里,身子侧向一边。芭芭拉•安躺在床边的地板上,她自己下的床还是被拖了出来,不得而知。萨沙倒在厨房门口——他曾试图逃跑。他是唯一有伤的,在喉咙上。其他两个孩子是用枕头解决的。
“我昨晚打电话那会儿,”劳埃德说,“那会儿,事都干完了。”
“你自作自受。”他说。
依鉴定结果,他属于精神失常,应免于刑事责任。他是犯罪型精神失常――须递交安全机构进行看管。
多丽冲出房门,跌跌撞撞地绕着院子转圈,双臂交叉紧护在胸前,仿佛人被撕开了两半,箍住肚子可以不让自己散架。玛吉翻回来的时候看到了这幅场景。上路后,她有种不祥的预感,就把车掉了个头。第一眼看见多丽,她以为多丽挨了丈夫的窝心拳或被踢了肚子。多丽的厉声尖叫令她毛骨悚然。而此时劳埃德还坐在台阶上,一声不吭,他彬彬有礼地为玛吉让出路来。玛吉进屋,见到了意想不到的一幕。她报了警。
有段时间,多丽见什么都往嘴里塞,泥块、草,后来,连床单、毛巾、自己的衣服都不放过,仿佛这些东西堵在那儿,就能抑制住涌上来的哀号,就能按下脑子里浮现的画面。医院定时给她打上一针,令她安静,效果明显。实际上,她变得非常安静,尽管她的症状不属于强直性昏厥。
医生说,她的情绪已经稳定。出院以后,社会工作者将她带到这个新地方,交由桑兹太太接管。桑兹太太给她安排了住处,找了工作,并约定每周和她恳谈一次。玛吉想来看望,但多丽最怕见的就是她。桑兹太太告诉多丽,这是正常反应,以免勾起往事。她安慰多丽说,玛吉会理解的。
桑兹太太让多丽自己拿主意,决定是否继续探望劳埃德。
“你知道,我不会替你做主。你见了他,心里感觉怎么
样?好还是不好?”
“我说不清。”
多丽自己也解释不清,她见的不象是他,简直是幽灵。他面无血色,身上松松跨跨地套着灰不溜湫的衣服,走路悄无声响,脚上或许是双拖鞋。感觉上他的头发掉了些。以前他可是一头金黄的浓密卷发。过去的他,肩膀宽厚、锁骨深陷,她喜欢依偎在他怀里。可一切好象都已不在。
他后来对警察说:“我这么做,是免得他们难过。”报纸把他的话登了出来。
难过什么?
“假如他们知道妈妈丢下他们离家出走,肯定会难过。”他说。
这句话刻进了多丽的脑子里。她决定探望他,或许就是要还事情以本来面目。让他了解那晚发生的事,并承认他错怪了她。
“是你叫我不许顶嘴,要不就滚出去。我就出去了。”
“我只是到玛吉那儿呆了一个晚上。我根本就想回来的。我没打算丢下谁不管。”
事情的起因她记得一清二楚。她买的通心粉罐子上有个小坑,商家为此做了降价处理,她对自己出手迅速很是得意,以为自己干得漂亮。可当他开始追问她为什么买有瑕疵的食品时,她却只字未提这事。她隐约觉得,最好假装没看见。
任谁都看得见,他说。我们可能全都中毒。你想什么呢?还是你本来就想毒死我们?你打算拿孩子们试验,还是拿我开刀?
她让他别说疯话。
他回道,疯的不是他。除了疯女人,天底下谁会给家人买毒药?
孩子们躲在一进门那个房间的门口看着他们。那是她最后一次见到活着的孩子们。
她就是想让他明白,到底谁是疯子?
当她意识到自己脑子里的想法时,本该马上下车。她甚至可以象另外那几个妇女一样,在大门那儿下车,然后沿着马路往上走。她可以走到街对面去等返程车。或许有人这么干过。本来打算探望但又改了主意。可能一直都有人这么干。
她没有打退堂鼓。见到他陌生而颓废的样子,或许对她更好。他那副模样,让人没法再责怪他。他已经走了人样,就像梦里的人。
她常常做梦。有一次,她梦见自己看到孩子们躺在地上后跑出屋子,劳埃德突然开怀大笑,象从前那样,然后她又听见萨沙在她背后笑。半天她才回过神来,原来他们合起来跟她开了个玩笑。这感觉真美妙。
“你上次问我,见到他心里什么感觉。你是这么问我来着?”
“是啊,”桑兹太太答道。
“我当时一下子说不清,得想想。”
“我知道。”
“我想过了,这件事让我心里不好过。所以再没去。”
桑兹太太的态度不好捉摸,但她频频点头,似乎表示她感到满意,或赞成多丽这么做。
所以当多丽决定再去探视的时候,她觉得还是不向桑兹太太提及此事为妙。不论发生什么事,她都该汇报。虽然一向来也没多少事可说,但也不能一声不吭就走。所以她给桑兹太太打电话取消了约会。她说自己要去度个假。夏天就要来了,这时候去度假稀松平常。她说和一个朋友一起去。
“上个星期你穿的不是这件外套。”
“不是上个星期。”
“不是?”
“三个星期前了。天已经热起来了。这件外套薄点,其实也用不着了。根本用不着穿外套了。”
他问她路上好不好走,从米尔德梅过来坐些什么车。
她告诉他已经不住那儿了,又把现在住的地方、路上要换的三趟车一一说给他听。
“一路真够你折腾的。你喜欢住在一个大地方吗?”
“上班容易点。”
“你上班了?”
上次她就告诉过他住哪、倒几趟车、在哪儿上班。
“我在一个汽车旅馆里打扫房间,我告诉过你。”她说道。
“对,对。我忘了。你想过回去上学吗?夜校什么的?”
她告诉他,确实想过,但就是想想,没认真找过学校。她说,现在的活还行。
然后,他们停下来,好像往下不知该说什么了。
他叹了口气,说:“对不起,对不起。我已经不习惯跟人聊天了。”
“那你一般都干点什么?”
“我读了不少书。算是反省吧。自我反省。”
“哦。”
“谢谢你来看我。对我是莫大的心理安慰。但你别把它当成负担。我是说,你想来再来。别勉强。如果有别的事,或者不太想来——我是想说,你能来,即便就一次,对我都是奖赏。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她答说明白,她觉着自己明白。
他说不想干扰她的生活。
“没有,”她答道。
“你是不是想说什么?我觉着你另有话说。”
实际上,她差点说,她哪来的生活?
没有,她答,也没什么,没什么别的。
“那好吧。”
三个星期后,她收到一个电话。是桑兹太太亲自打来的,而不是她办公室的某个工作人员。
“多丽,我以为你休假还没回来呢,这么快就回来啦?”
“嗯,”多丽一边说,一边心里盘算该说去了哪里。
“那你怎么没来电话约下次见面的时间呢?”
“哦,还没呢。”
“没关系,我只是想看看你回来了没有。都好吧?”
“都好。”
“那好,那好。要是需要我,需要聊聊的话,你知道怎么找我。”
“嗯。”
“那好,保重。”
她没提劳埃德的事,也没问多丽是不是又去探望他了。当然,多丽确曾说过,他们不打算再见了。但桑兹太太的第六感一般很准,对发生的事都能猜个八九不离十。但她也懂得什么时候该隐忍不发,她知道有时候一味地追问,不会得到结果。如果她当真问起来,多丽也不知自己会如何作答:是撒个谎,还是一五一十地告诉她原委。事实上,下一个周日,就是他坑坑吃吃告诉她来不来都没关系之后,她又去了。
他感冒了。他也不知道怎么就得了感冒。
他说,也许上次和她见面的时候就染上了,所以有点闷闷不乐。
闷闷不乐。这些日子,她与会说这种词的人少有瓜葛,它听起来那么陌生。但他过去张口闭口就是这类词。当然,那时她从没觉着有什么不对劲,象今天这样。
“我是不是看上去变了个人?”他问。
“你看起来是不一样了,”她小心地回答。“我呢?”
“你看上去很漂亮。”他黯然答道。
她心里有东西在融化,但极力抗拒那种感觉。
“你自己觉得不一样了吗?”他问。“像换了个人?”
她说不知道。“你有这感觉?”
他说道,“从头到脚。”
那个星期快结束的时候,她在班上收到一个大信封。信是通过旅馆转寄给她的。信封里装着厚厚几页信纸,正反两面都写着字。她开始没想到信是他写的,她不知从哪儿得到的印象,看守所不允许在押犯写信。当然,他不是一个普通在押犯。他不是一个罪犯。他只是犯罪型精神失常的病人。
信上既无日期,也无“亲爱的多丽”式的开头,而是开门见山、直奔主题,多丽想当然地认为这是一封宗教传单。
人们为求解脱而四处寻觅。搞得头晕脑胀(脸上挂相)。生活乱如麻,人人痛苦不堪。他们的伤痛都刻在脸上。他们困惑迷茫,行色匆匆。他们忙着购物、洗衣、美发,还得赚钱,得按时领取福利补贴。这是穷人的忙,富人也忙,忙着想法花钱。那也不容易。他们得建最好的房子,冷热水得用金制水龙头。他们得开奥迪,得用神效牙刷,得装各种神奇玩意,然后得装防盗器,得防着谋杀。不论穷人富人,灵魂都不得安宁。我差点把“neither”(不论)写成“neighbor”(邻居),我这是怎么了?我这儿哪儿来的邻居。这儿的人至少免去了好多困惑。他们知道自己有多少家当,这点家当永远不会变,吃饭用不着自己采买、自己下厨,吃什么也用不着自己操心。在这儿,选择被剥夺了。
在这儿,我们的思想所得就是我们的全部所得。
刚开始的时候,我陷于迷乱癫狂之中。满脑子狂风暴雨,一刻不停,我把头往水泥墙上撞,指望获得解脱,结束我的痛苦和生命。他们因此而惩罚我,用水浇,用绳子捆,然后把麻醉剂打进我的血管。我不是抱怨,因为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TOP
38#

我必须认识到,那样做一无是处,和人们在所谓的现实世界里酗酒、胡闹、犯罪没什么两样,都为了把痛苦的念头赶走。那些人犯了事被抓起来关上几天,但关得不够长,他们还来不及从另一头走出来。另一头是什么?不是彻底的疯狂,就是绝对的安宁。
安宁。我寻到了安宁,神志还算正常。我猜,你一边读一边想,接下去我就该谈到上帝、耶稣,再不然会提到佛,你以为是宗教令我洗心革面。不是。不是“闭上眼,在某种至尊力量的引领下心灵升华”那回事。那些力量我不太懂。我所做的是认识自我。认识自我该是条戒律吧,在哪儿出现过,可能是圣经。从这点看,我大概算得皈依基督教了吧。我也尝试正视自我”这句话好象也出自圣经,所以我试了。它没有解释要正视哪个自我,是善的自我还是恶的自我,所以不能作为道德劝诫的指南。而且,认识自我也和我们所知的约束行为的道德不搭界。但行为不是眼下我所关心的问题,他们已对我做出了正确审判,我是一个不能约束自己行为的人,所以他们把我关在这里。
回到认识自我。所谓认识,我可以大言不惭地说,我认识了自我,我认识了穷凶极恶的自我,我认识到我作恶多端。世界当我是一个恶魔,我不想争辩,尽管我完全可以顺便提一句,有些人对城市狂轰滥炸,杀人如麻,却不会被大众当作恶魔,奖章、荣誉倒是雪片似地飞来,只有针对少数人的行为才骇人听闻、穷凶极恶。我不是找借口,这些不过是我观察到的现象。
我在自我中认识到了自己的恶。这是我获得安慰的秘密。我是说,我认识到了自己极致的恶。它或许比别人的极恶更加歹毒,但实际上,我不该考虑这个问题,或对它耿耿于怀。没有借口。我得到了安宁。我真是一个恶魔?世界是这样说的,如果都这么说,那我就是吧。但是我要说,所谓世界,对我来说,没什么真实意义。我就是我这个自我,不可能成为别的自我。我可以狡辩说,我当时处于疯狂状态,但那有什么意思呢?疯狂。理智。我就是我。我当时不可能是另一个我,现在也不可能变成另一个我。
多丽,如果你已耐心读到这里,有件特别的事我想告诉你,但我不想写下来。如果有天你会再来这,我也许会当面告诉你。别以为我是个铁石心肠的人。如果时光可以倒转,我愿改变一切,可是我什么都改不了。
我把这封信寄到你上班的地方,我记着呢,还有你住的小镇的名字。你看,我的脑子在某些方面还转得很灵呢。
她以为下次见面他们一定会谈及这封信,于是她反复读了好多遍,却想不出该做什么感言。其实,她真想说的是,他心中想的不可能在纸上写明白。可再见面的时候,他好象从来没写过那封信。她搜肠刮肚地找话说,最后告诉他一个过了气的民歌手那个星期住过旅馆。他对歌手生平比她还了解,让她有点意外。原来,他有台电视,或者说可以随时看电视,他看了一些节目,当然,新闻每日必看。这下,他们可谈的东西多了些。最后,她还是忍不住问他。
“你说有件事只能当面说,是什么事?”
他回答说,她不该提这事。他拿不准现在是不是说这事的时候。
她的心不免提了起来,有些事她还不能面对,如果他说还爱她,她当真应付不来。她现在还听不得“爱”这个字。
“好的,”她说。“也许是不是时候。”
然后她说,“可你还是告诉我吧。如果我出去后就被车撞了,那我永远都不会知道了,你也再没机会告诉我了。”
“是这样,”他答道。
“那,到底是什么?”
“下次吧,下次。有时候我就是说不下去。不是不想说,就是卡住了,干了。”
多丽,自你走了之后,我的脑子里总是你的影子,我不该让你失望。当你坐在我对面的时候,我的情绪会有些激动,但面上可能看不出来。在你面前,我无权表白,我们两人中显然你更有权表白自己的感受,而你一向自制力很强。所以,我收回以前说过的话,因为我前思后想,还是觉得写出来比说更容易一些。
从哪儿说起呢?
天堂是有的。
天堂是一种说法,并不准确,因为我从不相信天堂和地狱之类的说法。要在以前,我会当那是胡说八道。但现在我却提起这个话题,你听了一定奇怪。
那我就干脆说:我看见孩子们了。
我看见他们了,还和他们说了话。
好吧。你这一刻脑子里在想什么?你在想,哎,这个人果真疯了。或者,那是个梦,他连做梦都分不清,他混淆了梦境和现实。可我想告诉你,我没糊涂,我知道,他们还在。不是说他们还活着,因为活着意味着他们还在我们这个空间里。我不是这意思。事实上,我相信他们已经不在这个空间里了。但他们确实还在,肯定有一个异度空间,也许那样的异度空间数不胜数,但我敢肯定的是,我可以进入到他们在的那个空间。大概这段时间都是我一个人过,所能做的就是想事,想来想去,能想的就是这些事。所以,在我经历了这些痛苦和孤独之后,某个神明把这种能力赐给了我。依照这个世界的逻辑,我最不配。
如果你一直读到这里还没把信撕碎的话,你一定想知道,孩子们怎么样。他们很好。很快乐,也很乖巧。他们好象不记得发生过什么不好的事情。他们好象比原来长大了一点,但很难说。他们好象比以前懂事了。就是这样。迪米特里学会说话了,以前可不行。他们呆的房间有几分眼熟。象我们的房子,但大得多、好得多。我问他们,谁在照顾他们,他们就笑我,叽叽喳喳说了些什么,好象是说他们自己能照顾自己。我觉得这话是萨沙说的。有时候他们说话不是一个人在说,至少我分不清,但他们的身份都很分明,绝不会混,而且,个个兴高采烈。
千万别以为我疯了。我不敢告诉你,就是担心你有这个想法。我曾经是个疯子,但相信我,我已经摆脱了自己过去的疯狂,就像狗熊脱毛,或者,我该说像蛇蜕皮。我知道,如果我没有完成我的蜕变,我不可能获得这个能力,重新见到萨沙、芭芭拉•安和迪米特里。现在,我真希望你也能见到他们,如果说配不配的话,你比我配上100倍。你活在这个世界里,比我陷得深得多,见到孩子们可能不太容易,但至少我可以把那里的情况——真相——传递给你。你知道我见到他们了,希望能让你心里好过一点。
多丽想,如果桑兹太太读了这封信,不定她会怎么说怎么想。桑兹太太当然会小心从事。她不会直截了当端出她的判断:他疯了。但她会谨慎地充满善意地引导多丽得出这样的结论。也可以说,她不是引导多丽,而是拨开多丽心头的迷雾,让多丽自己得出结论,好象多丽压根就是这么想的。她会拔除多丽脑子里那些危险的邪念——这话会是桑兹太太嘴里说出来的。
就为这,多丽不打算向她透露半点。
多丽确实觉得他疯了。他喜欢夸夸其谈,这老毛病在字里行间中多少有所流露。她没有回信。很多天过去了。又过去了很多星期。她还是那个想法,但那封信却挥之不去,就像她心里藏着的一个秘密。偶而,当她往浴室镜子上喷清洁剂或整理床单的时候,心里会涌起一股暖意。阳光明媚,鲜花盛开,烤面包香气扑鼻,一般都会令人身心愉悦。而近两年来,多丽对这些从未留过心。准确地说,那种自发的感受幸福的能力还没有在她身上苏醒,但那种感觉已依稀归来了。它和天气、和鲜花无关。劳埃德说,孩子们生活在他们的异度空间里,这念头带来一股暖意,涌遍她的全身。想到孩子们,好久以来第一次没有让她感到痛苦。
自那件事之后,只要念头一转到孩子们的身上,她就得立即把它连根拔掉,如同拔除扎在喉咙上的刺。他们的名字她避之唯恐不及,旁的孩子若凑巧和其中一个名字有点象,她都受不了。就连小孩子说笑、尖叫、在旅馆游泳池边跑来跑去,她都得立即关上耳朵,如同关上一道门,把那些声音挡在外面。现在不同了,她有了一个避难所,只要一发现苗头不对,她就躲到里边去。
谁给了她这个避难所?不是桑兹太太,这点显而易见。也不是在纸巾伸手可及的办公桌边度过的时光。
这个避难所是劳埃德给她的。对,就是那个罪大恶极的人,那个与世隔绝的疯子。
你可以叫他疯子,可他说的就没一点道理?他要真是从另一头走出来了呢?有谁敢说,一个人在做了这样一件事、走过这样一段路之后,他的幻觉不会另有深意?
这个念头悄然进入她的大脑,萦绕不去。
与此同时,她的心里升起另一个念头:在这个世界上,或许此时此刻她该与之相守的正是劳埃德。如果连听他诉说都做不到,她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用,她还来这世上干吗?这话她好象对什么人说过,也许是桑兹太太。
我说不出“原谅”两个字,她在脑子里对桑兹太太说道。我永远说不出口,永远不会原谅。
但是,等等。发生了那件事之后,我不是一样被抛弃了吗?知情人都躲着我。我的出现总是引起尴尬。
想改头换面,哪儿那么容易。留个鸡冠似的发型,这想法太蠢了。
于是,她又坐上了通往看守所的汽车。她想起母亲刚刚去世的那些日子,她住在母亲的朋友家,到了晚上她编个谎话,偷偷跑出去和劳埃德约会。她还记得那朋友的名字——劳丽,她母亲的朋友。
除了劳埃德,现在还有谁记得孩子们的名字,他们眼睛的颜色?桑兹太太不得不提到他们的时候,几乎从未称他们为孩子们,而是“你的家人”,所有人被打包成了一体。
那些日子里,与劳埃德约会,向劳丽撒谎,一点儿没有令多丽感到内疚,冥冥中仿佛是命运的安排、召唤。她感到,自己来到这世上,就是为了和他在一起,聆听他的心声。
现在的情形和那时不同,不一样了。
她坐在司机旁的前排座位上。从挡风玻璃望出去,视野开阔。因而车上除了司机,只有她一个人,唯一的一名乘客,目睹了那一幕。星期日清晨,高速公路上空空荡荡,一辆小型敞篷卡车突然从小路上冲了出来,速度不减,摇摇晃晃地在他们面前画了会龙,然后一头栽进沟里。更怪异的事情接着发生了:卡车司机腾空飞起,即如一道闪电转瞬即逝,又似一抹云彩慢慢飘过,姿态即笨拙又飘逸。他的身体飞过高速公路,摔在人行横道边的碎石路肩上。
司机一脚急刹车,乘客们往前趔趄了一下,茫然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情。那一刻,多丽的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他怎么会飞起来?那小伙子,没准还是个孩子,一定是伏在方向盘上打起了瞌睡。他怎么会飞出卡车,那么优雅地在空中划出一道弧线?
“车前面躺着个人,”司机向乘客们解释。他试图把话说得响亮而平静,但他的声音因受了惊吓而带着颤音。
“飞过公路,掉沟里了。我们会尽快上路。现在请大家呆在车上别动。”
多丽跟着司机下了车,仿佛没听见他说的话,或享有某种特权。他没有责怪她。
“活见鬼,”他一边穿过公路一边说,声音又气又恼。
“活见鬼,这王八孩子,瞧他干的好事?”
小伙子背部着地,四肢展开,就像有人在雪地上压出天使的形状。他的身体四周却是碎石,不是白雪。他的眼睛半闭着。他是那么年轻,个子窜得挺高,可连胡子还没长出来。他可能还没拿到驾照。
司机在打电话。
“贝菲尔德南大约一英里,21号公路上,马路东侧。”
从男孩的头颅下面、耳朵旁边渗出粉红色泡沫。根本不像鲜血,更像是做草莓酱时撇出来的沫子。
多丽俯下身子蜷在他的身旁,将手轻放在他的胸口上。没有起伏。她又将耳朵凑上去。他的衬衫是新熨的,还带着那股味道。
没有呼吸。
但她的手指拂过他细嫩的脖颈时感到了脉搏的跳动。
她想起了以前学到的方法。是劳埃德教她的方法,以防备哪个孩子在他不在的时候出事。舌头。如果舌头顶在喉咙上,可能哽住呼吸。她一只手按住男孩的前额,另一只手的两个手指抵住下颚。前额向下,下颚向上,略微仰起他的头,使空气流通。
如果他还不能呼吸,她就得给他做人工呼吸。她捏住鼻孔,深深吸了一口气,将双唇紧贴在他的嘴上,呼气。两个深呼吸,检查一下。两个深呼吸,再检查。说话的是另外一个男人,不是司机。一个骑摩托车的人看见出事就停了下来。“要不要把毯子垫在他的头下面?”她坚决地摇了摇头。她记得不能搬动伤者,以免伤到他的脊髓。她对准他的嘴,按压他还带着热气的有弹性的胸部,呼气、停下来,再呼气再停下来。她的脸颊感觉到一丝热气。
司机说了句什么,但她顾不上抬头。有热气,肯定没错。从男孩嘴里呼出了一口气。她张开手掌放在他的胸口上,由于自己的颤抖,她一开始根本辨不清他的胸口是否在起伏。
是,是。
他确实是在呼吸。空气通道被打开了。他在自己呼吸。他在呼吸。
“就盖在他身上吧,”她冲那个拿着毯子的人说。“别让他冻着。”
“他还活着?”司机俯下身子,问道。
她点了点头。她的指尖又触到了他的脉搏。粉红色的吓人泡沫已经不再往出涌。或许那不是什么要紧的物质。不是从脑子里流出来的。
“车不能再等了,”司机说道。“我们已经晚点了。”
摩托车手接口到,“没事。我在这儿看着。”
安静,安静,她想对他们说。在她看来,必须保持肃静,男孩身体之外的一切都得凝神屏气,他才能守住自己的呼吸。
他的呼吸微弱但执着,胸口温顺地起伏着。坚持,坚持住。
“你听见了吗?这人说他可以呆在这,看着他,”司机说。“救护车马上就到。”
“你们走吧,”多丽答道。“等他们来了,我就搭车到镇上,晚上再坐你的车回去。”
她头都没抬地随口说道,好象呼吸局促的是她。司机俯下身子才听清了她说的话。
“你肯定?”他问。
肯定。
“你不去伦敦了?”
上一页  [1] [2] [3]
TOP
39#

李文俊:门罗描写的痛苦不在表面

作者:李文俊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时间:2013/10/19 13:02:08


门罗以短篇小说闻名,有“西方契诃夫”之称。不过在中国大陆目前只有《逃离》的译本,读者了解不多。记者昨晚第一时间拨通了《逃离》译者翻译家李文俊的电话,对他进行了专访。李文俊表示,自己对门罗获奖并不意外,事实上英美有很多人看好她。门罗的作品有很明显的女性特色,内中哲理也颇值得玩味。“门罗”是她第一任丈夫的姓氏,她再婚之后并没有改变这个姓氏,还曾经来过中国旅游。另一方面,随着门罗获奖,国内数家出版社也摩拳擦掌,准备大打“诺奖”牌。译林、江苏人民两家出版社均称拥有门罗作品版权,其中有6本重合,一场围绕门罗的版权之争悄然拉开。
“有人称门罗是西方的契诃夫”
记者:门罗获奖你会觉得意外吗?
李文俊:我对她获奖没有意外,在英美有很多人看好她,她也确实有得奖的水平。在中短篇小说的写作上,她是目前最好的作家,有人将她称为“西方的契诃夫”。
记者:你是什么时候注意到门罗的?
李文俊:最早就是从西方报道里,那些动态新闻常提到她,说她得了总督奖,所以我就记住了她的名字。后来十月文艺推荐我翻译《逃离》,就进行了翻译,现在听到她得奖我很愉快,觉得自己的劳作没有被浪费。
记者:她的作品有什么特点?
李文俊:她的小说很有头,内容丰富,短小精悍,回味无穷。《逃离》里每一篇都很有意思,她的写作手法不是现代派,但是她的思想很接近现代派。她关注女性的命运,描写她们在婚姻、恋爱当中所遇到的困难。她的小说很有嚼头,里面有许多内在的哲理,值得玩味,她的语言很平实,但是平实中很有道理,能够抓住人性的方方面面。
“加拿大文学长期受冷落”
记者:你和她本人有没有过接触?
李文俊:她来过中国一次,是来旅游,当时中国人谁也都不知道她,也没有人注意到她过来。我去过几次加拿大,但是都因为有别的事情也没能见过她。
记者:她的作品是否有非常典型的女性特色?
李文俊:她有很明显女性特色,我在翻译过她的作品后,有人写书评提到我对她书中女性的部分很理解,能够传递过来,这一点我也觉得很荣幸。她的作品里大多都是女性为主角,有的作品是两三篇连环性的,讲的同一个主人公的不同生活。
记者:你觉得这次诺奖给了门罗主要原因是什么?
李文俊:在我的印象里,诺贝尔文学奖从来没有给过加拿大作家,他们长期受到冷落,尤其是在美国、英国、澳大利亚以及英属殖民地的一些国家都有作家得奖之后,我相信一定会有人为这么大的一个国家却一直没有人得这个奖项感到不平。
门罗得奖也理所应当,她从事创作已经有好几十年,一直在写。她其实是一个非常普通的妇女,大学毕业后没有更高的学位,嫁人之后在加拿大开了个书店。门罗是她第一任丈夫的姓氏,她再婚之后并没有改变这个姓氏。她一直不断写书,和读者见面,除此也没有更多的文学活动。她就是个很普通的人,像家庭妇女一样,走在街上看上去很平常。
“门罗比福克纳好翻译得多”
记者:在你翻译过及阅读过的她的作品中,哪些让你特别喜欢?
李文俊:《逃离》里有一个小说叫《播弄》,讲的是一对生活在小镇的姐妹俩,妹妹说话很刻薄喜欢刺伤人,这个姐姐每年会固定去一个地方看莎士比亚的戏剧作为心灵的安抚。有一年她去看后没赶上回来的火车,散步碰见一个遛狗的男人,两个人聊得很投机,她就去了男人的家里,得知对方是东欧移民,他们很聊得来,约好了第二年再碰面。第二年她看完戏再去,看到那个男人在门口坐着,但是却不理她,她只好离开。之后她继续自己的生活,在一个医院里做护士长,有一天送来一个病人她觉得很眼熟,一看姓名,发现姓和那个男人一样,但名字不同,同样也是东欧移民。她才知道这是那个男人的弟弟,有些弱智,那一年她看到的也是这个男人的弟弟,那个男人出去遛狗了。时间过去了那么久,她也不可能再回头去找他,她就这样在小城里度过了她的青春,这真是造物主的拨弄。门罗在小说里描述着种种人生痛苦,这些痛苦并不是在表面。就好像加拿大这么一个地大物博的国家,表面上看起来很平静,其实内在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痛苦,她写出了对人类的了解,她的小说对了解人类的内心很有帮助。
记者:她作品里所反映的痛苦是否都集中在精神方面?
李文俊:精神方面为主,也有一些生计方面的。她写的都是一般人、普通人的生活,不是社会底层也不是有钱的富翁,而是开书店的人、教书的人……反映的是知识分子的内心生活,体现的是生活的复杂性。
记者:翻译门罗的作品是否顺利?
李文俊:比福克纳好译多了,她的故事比较完整,不怪异。里面的语言也都是普通人的语言,并不深奥,我需要把握的是怎么把语气传达出来。《世界文学》2010年第一期登过一篇也是我翻译的《熊从山那边来》,这篇我也很喜欢,涉及的是老年痴呆症的问题。讲的是一堆夫妇年老之后女的记忆不好了,老头把老太太送到疗养院去疗养,再去看她的时候发现她在帮疗养院里的一个老头打牌,还帮他捡起掉在地上的纸牌,而对自己原先的丈夫却完全不认识了。而疗养院里的老头的太太因为经济问题不得不把自己的丈夫接回家,这让留在疗养院里已经不认识自己丈夫的老太太很伤心。而神志都清醒的另外两位老人也在彼此的交往中产生感情,正当他们决定把各自伴侣送回疗养院时,患病的老太太在疗养院中却恢复了神志,认出了自己的丈夫,却不再认识一起打牌的老头……



张悦然:门罗是主妇作家,写人类普遍的微小的感情

作者:张悦然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时间:2013/10/19 13:04:07


导语:2013年诺贝尔文学奖于10月10日揭晓,获奖者为加拿大作家爱丽丝•门罗。中国青年女作家张悦然作为门罗的忠实读者,为我们细致分析了门罗作品中的玄妙:从描写人类普遍的感情到并不抗拒男权社会,从结构上的独特性到强烈的宿命感。
对话人:张悦然  采访:于一爽
门罗小说没有政治背景,写人类普遍的微小的感情
张悦然:门罗获奖,我觉得略微有点点吃惊的,门罗的情节性特别强,其实说句公平的话,我们一直在说村上春树的情节性太强,或者说他的小说是不是有庸俗的嫌疑。其实我是觉得在情节性强的这个问题上面,门罗真的是不输给村上春树。门罗在全世界应该有很多很多的读者,我觉得她的小说是那种你在坐车或者在所有地方都很容易进入的。
我在很早的时候就知道门罗,因为她在《世界文学》杂志上也登过文章,在国外的时候也能看到她有很多的小说集出版,我也买过她英文版的小说集。我觉得她的小说确实没有什么政治背景,她是谈人类普遍的微小的一些感情的变化,你对这个小说发生的地方,或者说整个人的教育背景的所有东西,不需要有特别多的了解。其他有一些作家有他自己背后的政治背景、宗教背景、所有的背景,你会觉得你必须得了解那些,然后才能够进入他。所以有的时候你会有进入那些作家的焦虑,就是觉得我是不是能够充分地读懂他的焦虑。但是门罗就完全没有这种焦虑,因为她写的确实是一些特别普遍的人和人之间的感情,她可能发生在任何的地方。这是第一点。
第二点,门罗她是一个比较传统的小说作家,她的小说不是那种特别实验性的,形式特别强的那种,她甚至是有一点点保守,她用一种非常传统的、契诃夫式的那种方式在写小说,是非常符合故事性的,然后小说有很强的情节性。有的时候这个情节里面依靠着很多的偶然,然后一些小概率事件。她小说是很好看的。
门罗是“主妇作家”,她从不刺痛你
门罗写很多女性,很多人现在都在说门罗是个主妇作家,我觉得是这样的,就是门罗她能够感觉到,她和她的小说人物应该还是生活在一个男权社会里的,所以说她不是那种非常强的女权主义者。她在写女性,并且是在为女性争得一些权益,或者是争得一些自由,但是她绝对不是特别强烈,或者说特别走在前面的女权主义者。感觉到她里面还是有男权的阴影,那里面的女性还是没有完全地得到自由。她要的只是一点点的空间,并不是那种彻底的颠覆,她其实还是在说女人在男权社会里面怎么样得到自己的自由和空间,怎么样与这个世界相处,而不是说去把这个事件破坏、摧毁,我觉得门罗不是这样一个观点。
她作品中的价值倾向是充满和解和包容的状态,而不是一个彻底的,特别尖锐的对抗。比如说把她和阿特伍德做比较。她两个人虽然只差10岁,但她两个人的小说观,我觉得至少差50年,因为阿特伍德是一个非常实验性的作家,她小说里充斥着各种各样的拼贴,各种后现代小说的写法,然后她对形式的强调,而且她有特别强的女权的姿态,比门罗要强硬很多,就会让一些人不舒服,可能有人特别喜欢她,可能也会有人特别不喜欢她。但是门罗,我觉得不会有人特别不喜欢门罗,因为她是一个让你觉得还是非常能够读进去,能够慢慢在你心里融化的那样一种,不是拿一个刺刀一下刺你的那种感觉。
门罗的产量是非常大的,她的短篇小说写的非常多,我觉得她就是把小说当成一个个的故事来写。作为一个小说作者和小说还是有距离的。当然,这里面的情节性又非常的强,然后有一段话,她说--她觉得短篇小说就是像一个一个的房间,好像你走进去参观一个屋子,然后她里面有一间一间的房子,你住这个房子,拐到那个房子,然后再走到那个房间,她觉得是这样一个感觉。所以你能感觉到她的短篇像小中篇,就其实是很多个小的单位组合起来的。
门罗作品中有强烈的宿命感
她很冷静,她作为小说作者有距离。另外,门罗的小说里面其实有很强的宿命观,你能感觉到她的人物,好像被一个更大的东西控制,然后就是被她的命运收复的感觉,这也是我觉得她是一个比较传统的作家,就她还是挺相信,挺敬畏一些东西的。其实在很多传统的作家那里,因果的东西特别强。比如说像雨果,但是,宿命东西太强的时候,很多时候也是不利于小说的,因为他自由创作的空间会被紧紧地给束缚住,就你会觉得必须得遵循这个秩序。这种宿命感事实上也有契诃夫的影响,而且还是娓娓道来的,另外,我觉得还有一些美国文化的影响吧,两个国家离的那么近。
诺奖给门罗,代表着对短篇的重视
关于长篇,我觉得确实挺怪的,就是可能小说家确实有一个适合自己的长度,其实在她的小说里面挺典型的,就是时间的元素,她虽然是写短篇小说,但是他短篇小说往往都是会有一个倒序或者是多年以后,它会有一个跳出来的场景,另外一个时间。然后从这个元素、这个角度来说的话,她的很多小说真的确实是更像中篇或者更长的篇子。但是可能确实因为它里面的事情或者她吐出的那个情感,是一个特别微小的点,这个点好像在这个短篇里面,才能够让你一下觉得好像被震动了一下,也许放在长篇里面就稀释掉了,你就没有办法集中的感觉到这个点。
门罗拿到这个奖,可能也是在呼吁对短篇小说的重视吧。再者我觉得是对传统的这种说故事的小说的一个回归。目前中国出版太注重鸿篇巨制。
张悦然(1982-),女,山东济南人,青年作家。已出版作品有:短篇小说集《葵花走失在1890》、《张悦然十爱》。长篇小说《樱桃之远》、《水仙已乘鲤鱼去》、《誓鸟》,图文小说集《红鞋》,主编主题书《鲤》系列等。2006年,张悦然以300万元的版税收入,荣登“2006第一届中国作家富豪榜”,成为当年度唯一登榜的80后女作家,引发广泛关注。



艾丽丝•门罗(Alice Munro)生平

作者:张悦然  文章来源:凤凰网读书  录入时间:2013/10/19 13:07:56



艾丽丝•门罗(Alice Ann Munro,1931-),加拿大短篇小说家,以其创作生涯的诸多优异作品获得2009年度布克奖,并曾三次获得加拿大总督奖。蒙若被认为是世界上最优秀 的小说家之一,她的故事往往通过日常生活的镜头,透视人的处境,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尽管她的小说大都以加拿大的安省西南部和太平洋西北沿岸为背景,她 的声誉却远远超出加拿大,受到国际读者的认可。
她的故事可感、动人,以看似毫不费力的风格探索人的心结。她的作品使她成为“当代最了不起的小说家之一”,Cynthia Ozick称她为“我们时代的契柯夫”。
【小传】
艾丽丝•门罗出生于安大略省Wingham镇的一个以饲养狐狸和家禽为业的牧场主家庭。父亲是Robert Eric Laidlaw,母亲是学校教师,名叫Anne Clarke Laidlaw。爱丽丝十几岁时开始写作,并于1950年在西安大略大学就读期间发表了第一篇作品:《影子的维度》。1949年,爱丽丝进入西安大略大学 主修英语,在校期间做过餐厅服务员,烟草采摘工和图书馆员。1951年,她离开大学与詹姆斯?蒙若结婚,移居到不列颠哥倫比亞省的温哥华。她的女儿 Sheila,Catherine和Jenny相继出生于1953年、1955年和1957年。Catherine出生后15个小时便不幸夭折。1963 年,蒙若夫妇移居维多利亚,在那里创办了蒙若图书公司。1966年,他们的女儿Andrea出生。
1968年,艾丽丝•门罗出版的第一部小说集《快乐阴影的舞蹈》获得了人们的高度赞誉,一举赢得了当年的加拿大总督奖——加拿大的最高文学奖项。在此之后她又出版了《女孩和女人的生活》,书中讲述了一组相互关联的故事,它们合起来构成了一部长篇小说。
1972年,艾丽丝•门罗与詹姆斯•蒙若离婚。爱丽丝回到安大略,成为西安大略大学的住校作家。1976年,爱丽丝与地理学者Gerald Fremlin结婚,夫妇二人搬到安省克林顿镇外的一个农场,后来又从农场搬到克林顿镇,从那以后一直住在那里。
1978年,艾丽丝•门罗的小说集《你认为你是谁?》出版,这也是一组相互关联的故事,它在美国出版时采用的标题是《乞丐女孩——弗罗与罗斯的故事》。 这本书为她赢得了第二次总督奖。1979到1982年,蒙若游历了澳大利亚、中国和斯堪底那维亚半岛。1980年她同时担任不列颠哥伦比亚与昆士兰两所大 学的住校作家。上世纪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这二十年里,蒙若每隔四年就会出版一部短篇小说集,人们对她赞誉倍加,而她也不断地在加拿大和国际上获得各种奖 项。
2002年,蒙若的女儿Sheila出版了儿童时代的回忆录:《母亲与女儿的生活——在艾丽丝•门罗陪伴下长大》。
艾丽丝•门罗的故事经常发表于各类刊物,比如,《纽约客》、《大西洋月刊》、《格兰德大街》、《女士》以及《巴黎评论》等等。在为推广她 2006年出版的小说集《城堡岩石上的眺望》而做的一次访谈中,蒙若提到以后也许不会再发表新的小说集。但后来她放弃了这种打算,又有新作品问世。她的最 新小说集的标题暂定为《太多欢乐》,预计年内出版。
她的小说《越山而来的熊》改编后搬上银幕,片名为《远离她》,由Sarah Polley执导,Julie Christie和Gordon Pinsent主演。影片于2006年在多伦多国际电影节成功首映。Polley的影片获奥斯卡最佳改编剧本奖提名,但该奖项最终授予了影片《老无所依》。
【写作风格】
蒙若的很多故事都以安大略省的Horon县为背景。突出的地方性是她的小说重要特点。另一个特点,是故事的无所不知的讲述者,一边讲述一边对世 界上发生的事情进行理解。很多人因为蒙若笔下的小镇场景而把她跟美国南部的乡村作家相类比。蒙若笔下的人物跟威廉?福克纳和弗兰纳里?奥康纳的作品中的人 物一样,经常需要面对根深蒂固的风俗和传统。但不同的是,蒙若的人物对事情的反应没有那么强烈。因此,具体就她笔下的男性人物而言,可以说蒙若掌握了描述 普通人的精髓,而她的女性人物却比较复杂。蒙若的很多作品体现了南安大略哥特风格 。
人们经常拿蒙若与杰出的短篇小说家相比,美国作家Cynthia Ozick就曾称蒙若为“我们时代的契柯夫”。像契柯夫的作品一样,情节在蒙若的故实里是次要的,而且“很少有事件发生”。在与契柯夫的比较 中,Garan Holcombe写道:“[故事的]全部基础是瞬间的领悟,突如其来的昭示,以及精确而微妙地揭示事物的细节。”蒙若的作品涉及“爱与工作,以及这两者的 失败。她像契柯夫一样对时间这个主题十分着迷,一再地描写我们在时间面前的悲哀的、无能为力的处境——既无法拖延、也无法阻挡它无情的向前的脚步。”
蒙若作品的一个常见主题(尤其反映在她的早期作品里)是正在步入成年的女孩子面对自己的家庭和她成长的小镇时所面临的两难处境。在她近期的作品 中,例如2001年出版的《仇恨、友谊、礼仪、爱、婚姻》和2004年出版的《逃离》中,她的主题转向中年人、独身女人以及老人的劳苦。
蒙若那简练而清晰的语言、对细节的娴熟把握赋予她的小说“令人瞩目的精确”——Helen Hoy这样评价她。蒙若的叙述揭示出生活含混的多义性:“讽刺与严肃同时出现”、“神圣庄严的箴言与炙热的偏见”,“专门而无用的知识”,“尖利而快乐的 狂暴音调”,“庸俗趣味,冷漠无情,以及由此带来的欢乐”等等。蒙若把奇妙与平常并列,两者相互截断、交织,直接地、毫不费力地为作品注入生命。正如 Robert Thacker所言:
蒙若的写作……显而易见地在读者和评论者之间创造了一个相互理解的联合体。我们都被她栩栩如生的描写所吸引,这种栩栩如生并不是所谓的逼真的摹拟,也不是“写实主义”,而是让人感到她所写的就是事物本身,就是人本身。
很多评论家认为蒙若的故事常常具有长篇小说的情感和文学深度。人们经常提出这样的问题:蒙若写的究竟是短篇故事还是长篇小说?Alex Keegan在《选编》杂志上做出了简单的回答:“谁在意呢?蒙若的大部分故事包含着与长篇小说一样多的东西。”
【作品】
Dance of the Happy Shades(《快乐阴影的舞蹈》),1968年(获1968年加拿大总督小说奖)
Lives of Girls and Women(《女孩和女人的生活》),1971年
Something I've Been Meaning to Tell You(《我一直想告诉你的事》),1974年
Who Do You Think You Are?(《你认为你是谁?》),1978年(获1978年加拿大总督小说奖)
The Moons of Jupiter(《木星的月亮》),1982年(获加拿大总督奖提名)
The Progress of Love(《爱的进程》),1986年(获1986年加拿大总督小说奖)
Friend of My Youth(《青年时代的朋友》),1990年(Trillium Book Award 崔灵奖)
Open Secrets(《公开的秘密》),1994年(获加拿大总督奖提名)
Selected Stories(《故事选集》),1996年
The Love of a Good Woman(《一个善良女人的爱》),1998年(Giller Prize 吉勒奖)
Hateship, Friendship, Courtship, Loveship, Marriage(《仇恨、友谊、礼仪、爱与婚姻》),2001年
No Love Lost(《无爱失落》),2003年
Vintage Munro(《蒙若精选集》),2004年
Runaway(《逃离》),2004年(Giller Prize吉勒奖)
The View from Castle Rock(《城堡岩石上的眺望》),2006年
Too Much Happiness(《太多欢乐》),2009年
(译自:wikipedia)
TOP
40#


艾丽丝•门罗作品评论:逃离是现代社会赋予人们的悲剧性机缘

作者:韩松落  文章来源:燕赵都市报  录入时间:2013/10/19 13:11:26


加拿大女作家爱丽丝•门罗,成为2013年诺贝尔文学奖的最后赢家。这位长期居住在加拿大小镇的女作家,在82岁时,获得诺贝尔,立刻让她成为全世界瞩目的对象,尤其难得的是,她写的都是中短篇小说,却能在“长篇小说势利”弥漫的文学界摘取明珠,更是她实力的明证。
内地对她的作品译介很少,除了文学杂志上零星的中短篇之外,内地为她推出的唯一一本作品集,是在2009年出版的中篇小说集《逃离》。《逃离》由八个略长的中篇小说组成,每个四五十页,其中三个是连贯的,每一篇,都足以当做长篇小说来读。
用阅读感觉来划分,中短篇小说可以粗略地、武断地分为两种,一种像核桃、玻璃球,但求畅快、戏剧化,主张精巧和俏皮,发展到极端,就是欧•亨利和星新一,为了这一段故事不顾一切,倾家荡产地盛装上演,刻意破坏人生的肌理,罔顾人生的开放性,我们受这种小说熏陶多年。另一种中短篇,像截了一段大河,却不是物理上的那种截断———那种竭泽而渔的截断,而是心理上的,为观看的方便而截的,前因后果都潜藏着,丰沛奔涌也照旧,甚至比看到整条河流更为浩荡。爱丽丝•门罗的小说属于后一种,她笔致绵密,气息醇厚平静,从不因为写小说而人为破坏生活的肌体,刻意制造落差。
作为小说集,《逃离》可以被视为“概念小说集”,八个故事隐隐被一个概念、一种气质统一,女主人公们的生活背景,也同样是加拿大小镇,八个故事并无隔离之感,气韵也并不被阻断,混在一起组成了长卷。
八个故事里,我喜欢以朱丽叶为主人公的《机缘》、《匆匆》、《沉寂》,这三个故事,是在一个女人一生的河流中,截了三段,第一段,二十一岁的朱丽叶,抛弃女校教职,去乡下寻找火车上偶遇的渔夫,第二段,她带着刚出生的女儿,去探望父亲母亲,第三段是二十多年后了,她去寻找骤然离家的女儿,以为她被异教蛊惑,却无功而返,多年后她发现,女儿是弃她而去,在另一个地方过着富足的生活。这第三段,最符合李文俊先生在译后记里转引的评价:“在他的小说的表面之下,往往潜伏着一种阴森朦胧的悬念。”
但说起“阴森”,《逃离》中最阴森的故事要数《法术》,乡下有异能的年轻女人,听了所谓的年轻科研工作者的话,随他而去,跟他过着一种畸零人的生活,多年后,她的女性朋友———也是这个故事的旁观者,在断续地目睹了他们生活的崩塌,并获知他们的最后下落后,在一种类似于梦境和幻境的状态下,窥见了他们飘零生活中一个骇人的场景。这个故事令我久久不能释怀。
那么,作为全书主题概念的“逃离”是怎么来的?《播弄》可以作为题解,这也是全书最出跳、最戏剧化的一个故事,女主人公在乡下当护士,始终难以找到合适的结婚对象,她一心要逃离乡下小镇沉闷的生活,以及拖住她后腿的妹妹,经常乘坐火车去附近的城市看莎剧的演出,终于遇到了一个修钟表的南斯拉夫男人,俩人相约一年后再见,命运却在此时伸出手来将他们播弄一番,并让她在四十年后才知道真相。爱丽丝•门罗在最后借女主之口,说出逃离的后果:“在这样危险的布局下,只要往这边或是那边移动一分,事情便会落空”,“若冰的一些病人相信,梳子与牙刷都必须放在一定的位置,鞋子必须朝着正确的方向摆,迈的步子应该不多不少,否则一定会遭到报应的。”
逃离是现代人的悲剧性机缘,人人都得以望见别处却不能真正了解,都试图逃离命定的位置,想从苹果变成橘子,或者逃离过分熟悉的生活,以及可以预见的未来,乘火车、轮船、飞机,竭尽一切可能,特别是在加拿大那样一个地方,玛格丽特•阿特伍德所谓的“由自然之力造成的死亡”(death by nature)还时常发生的地方,逃离或许是一种普遍的愿望,但爱丽丝•门罗描绘了这种愿望,又逐一扼杀了这愿望,给所有逃离者以报应,或者说,逃到哪里,都还是一样。
这部小说集,由著名翻译家李文俊先生翻译。他翻译的《伤心咖啡馆之歌》和福克纳小说,都是典雅精致的作品,准确地传达了原著的文字之美,和南方世界的氤氲深邃气氛。《逃离》和他一向的笔触非常接近,李文俊先生的翻译,也的确呈现了原作的氤氲雾气。
爱丽丝•门罗的创作成就,完全当得起诺贝尔的荣耀。但对中国读者来说,门罗的获奖,却让人觉得尴尬,许多专业作家、书评人,对她一无所知,于是,“如何表示自己和爱丽丝•门罗熟识”的网络调侃活动,立刻在网上蔓延,制作者提供了若干方法,让人们能迅速提高自己的装腔格调。
这种尴尬,其实已持续很久了,在诺贝尔文学奖揭晓前,英国在线博彩公司立博(Ladbrokes)开出赔率表,进入前十位的作家,有村上春树、爱莉丝•门罗、斯维特兰娜•阿列克谢耶维奇、乔伊斯•卡罗尔•欧茨、彼得•纳达斯、约恩•福瑟、高银、阿西娅•吉巴尔、托马斯•品钦、阿多尼斯、菲利普•罗斯、阿摩司•奥兹。中国读者却尴尬地发现,赔率表前十名的作家里,超过一半的作家,都是我们非常陌生的,他们的作品,或者没有引进,没有译介,或者译介很少,用《我爱我家》中宋丹丹扮演的和平女士的话说:“又是让我闻所未闻骇我听闻的”,更不用说十名以后的作家,许多都不在我们的阅读视野里,想谈论也无从谈起。
过去多少年,我们对国外作家的介绍,从完全脱离时代,进化到只比时代慢半拍,从专注于德艺双馨盖棺论定的老作家,到慢慢开始关注正走红的中青年作家,虽然有进步,但进步还是很慢。当那些作家已经成为国外读者的日常话题,当他们已经在赔率表上起起伏伏,对我们来说,他们还是最陌生的陌生人。
所以,跟门罗获奖名单比起来,倒是这张赔率表更值得琢磨。获奖与否,要受到各种因素影响,地理、政治、性别,等等,如果要无厘头一下,可能也不排除星座因素。现代社会,不论作家,还是文学奖,更像个传播综合体,获奖与否不能完全当做文学价值评判标准。谁就更好?谁就更差?获奖的就好,不获奖的就略差?未必。
不如把这张赔率表,化作一份读书单。谁获诺贝尔奖,不要紧,重要的是,把那些有兴趣的作家读个七七八八之后,把自己心目中的诺奖颁给谁。



艾丽丝•门罗:从“主妇作家”到诺奖得主

作者:韩松落  文章来源:凤凰网读书  录入时间:2013/10/19 13:13:53



(艾丽丝•门罗)
这位82岁的女作家,成为了2013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
瑞典当地时间10月10日下午1时(北京时间10月10日晚7时),诺贝尔文学奖评委会公布,2013年诺贝尔文学奖花落82岁的加拿大短篇小说家爱丽丝•安•门罗(Alice Ann Munro)。这位一生专攻短篇小说的加拿大女作家,成为了历史上第110位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第13位女性得主。并且,门罗也是首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加拿大作家(1976年得奖的索尔•贝娄出生于加拿大,童年时代移居美国)。
门罗以创作短篇小说见长,她一生共创作了11部短篇小说集和1部类似故事集的长篇小说。浓缩、精致,对节奏和气氛的精确把握,对人物心理的准确拿捏,强烈的情绪与情感,对人生中无处不在的矛盾、困境、冲突的关注,对偶然性的偏爱--这些构成了门罗小说的特色。门罗曾透露自己为何选择短篇小说这样的写作形式,她说:“我想让读者感受到的惊人之处,不是‘发生了什么’,而是发生的方式。稍长的短篇小说对我最为合适。”
门罗此次获得诺奖,也是因为其短篇小说写作的突出成就。应该说,在短篇小说普遍地位低下的欧美文学界,诺贝尔文学奖颁给门罗或许会让一些人惊讶,但更多的人对门罗获奖则觉得是当之无愧。文学奖授奖辞称门罗为“当代短篇小说大师(master of the contemporary short story)”,诺贝尔评委会称,“门罗以精致的讲故事方式著称,清晰与心理现实主义是其写作特色。”此番,瑞典学院给出的这八个字的颁奖理由既简短又清晰,没有以往如“幻觉现实主义”那样让人费尽思量的新造用语,而且这是多年来少有的一次,足以表现出诺贝尔文学奖对一位优秀短篇小说家的最高赞誉。
然而,门罗也曾对《巴黎评论》的记者透露,自己曾经非常害怕自己留下的只是一些短篇故事,她曾认为短篇小说是一些只能被称为“碎片”的东西。但在今年和《纽约时报》的访谈中,门罗则说,她想她现在能够接受自己只是写下了这些短篇小说这件事了,“我想我想要说的,在这些故事中都已经说完了。”也就是说,今年的诺贝尔文学奖颁给了一个宣布封笔的作家。
瑞典学院终身秘书彼得`•英格伦对发布会上的媒体说:“门罗有能力对人类做出绝好的描述。”“她写下的作品已给足够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至于她要不要封笔,那是她自己的事。”而中国读者对于这位小说巨匠的阅读,才刚刚开始。

(艾丽丝•门罗)
她被誉为“当代契科娃”,拿到了所有能拿到的文学奖
在40余年的文学生涯中,艾丽丝•门罗始终执着地写作短篇小说,锤炼技艺。她在文坛的地位,好比“当代契诃娃”--契诃夫的女传人。美国女作家辛西娅•奥齐克称她是“我们的契诃夫,她将会比同时代的其他作家更长久地被读者记住”。而美国女作家、普利策奖得主简•斯迈利(Jane Smiley)则大赞门罗的作品“既精妙又准确,几近完美”。门罗的确是个追求完美的人,她始终以严谨的态度对待文学,努力去写伟大的小说。她写30页短篇所用的心力,如斯迈利女士所言,足可抵得上某些作家写出整本长篇。英国著名女作家A.S.拜厄特是门罗的崇拜者,她称门罗是“在世的最伟大的短篇小说作家”。
多年以来,艾丽丝•门罗潜心写作,屡获大奖。在诺贝尔文学奖封后之前,门罗几乎已经拿到了所有可以得到的文学奖,其中包括三次加拿大总督奖,两次吉勒奖,以及英联邦作家奖、欧•亨利奖、笔会/马拉穆德奖和美国全国书评人奖、布克奖等。之前在每年秋天的诺贝尔文学奖猜谜大赛中,她的大名必在候选人之列,而今天,诺贝尔文学奖也终于颁给了这位82岁的伟大女作家。

(82岁的门罗坐在安大略家中的厨房。1976年起她就与第二任丈夫住在这里)
这位“主妇作家”,在孩子们睡觉和等待烤炉的间歇中写作
爱丽丝•安•门罗(Alice Ann Munro)本姓莱德劳(Laidlaw),1931年7月10日生于安大略省的温厄姆镇,此地位于本省大城多伦多西北约两小时车程。用她的同胞、布克奖得主玛格丽特o阿特伍德的话说:爱丽丝生在大萧条时代,长在战争期间,必然经历了艰苦的童年。门罗的父亲罗伯特•埃里克莱德劳是一位饲养狐狸的农民,母亲安妮•克拉克•莱德劳则是一位学校教员。
1950年,门罗拿到奖学金,进了安省伦敦市的西安大略大学,主修新闻。此时她已经开始写作,在学生杂志《对开》(Folio)上发表了短篇处女作《阴影的维度》(The Dimensions of a Shadow)。
大学期间,门罗兼职当过女招待、烟草采摘人和图书管理员。除了写作和打工,“我没有机会做其他任何事,因为我没钱。”1994年接受《巴黎评论》的采访时,门罗回忆说:“我知道我只能念两年大学,因为那个时候的奖学金只管两年。那是我人生中一次短暂的假期,一段美好的时光。我十几岁大的时候就一直管家,所以大学时代几乎是我一生中仅有的不必做家务的时间。”
1951年,门罗结婚了,那时候她才20岁,正就读大学二年级。“我大学第二年结束之后立即就结婚了。我20岁。我们搬到了温哥华。结婚是件大事--还有搬家,也是个巨大的冒险。在加拿大境内,我们搬到了力所能及最远的地方。我们俩一个只有20岁,另一个22岁。我们很快建立起了非常适当的中产阶级生活。我们考虑买个房子,生孩子,而我们也很快做到了这些。我21岁时就有了老大。”为了结婚,她从上了两年的大学里辍学,写作的梦想也一度中断了。这在当时的加拿大社会并不被认为是一个怪异的选择。婚姻生活、以及女性在于婚姻与家庭中的态度与抉择也成为门罗的写作中最常见、也最为重要的一个主题。她接连生了四个女儿。但二女儿出生后不到十五个小时,便不幸夭折。但她后来还是拉扯了四个孩子,因为女儿们有个小朋友住在她家。
家庭主妇的身体里藏着一颗作家的心。在怀孕期间,门罗再度开始写作,用她自己的话说是发了疯地写作,“我在怀孕期间一直像疯了一样写作,因为觉得有了孩子,我就再也不能写作了。每次我怀孕都刺激着我要在孩子还没有降生之前完成大部头的作品。但实际上,我从没有完成过任何大部头的东西。”
从1951年开始,门罗一直与加拿大广播公司(CBC)的文学编辑罗伯特•韦弗(Robert Weaver)保持通信。她说他是最早认真看待她作品的人之一。韦弗在加广主持多档文艺节目,门罗出书前的大多数作品就是在这些节目里亮相的。
1963年,门罗夫妇移居本省的维多利亚,开了一家“门罗书店”。她继续相夫育女,惟有作家心不死。她对《巴黎评论》回忆了自己作家生涯的早期阶段,例如:“那是一月份,一个星期天。我去了书店,星期天都不开门的,我把自己反锁起来。我丈夫早先说他要出去吃晚饭,所以我有一下午的时间。我记得自己看着四周,那些伟大的文学作品包围着我,我就想:你这蠢货!你在这儿干嘛呢?”
写作需要时间,而小说创作需要更多的、成块的时间。在门罗最早的写作生涯中,她的写作都是在孩子睡着之后,在等待烤炉间歇的时候完成的。“孩子们小的时候,一出门上学就是我的时间。所以那些年我非常卖力地写作。我丈夫和我开了家书店,可就算我在书店上班期间,我也要在家呆到中午。我本该搞家务的,可我也趁机搞写作。后来,我不用每天去店里上班的时候,就一直写到大家都回来吃午饭,然后等他们都走了,大概两点半吧,我就赶快喝杯咖啡,开始干家务活,争取在傍晚前全弄完。”而每天晚上,当孩子们睡着了,她也就开始抓紧写作。
这样的创作环境,想来也难以出产长篇。她克服了年青妈妈的抑郁,远离了西尔维娅•普拉斯式的煤气灶,顽强地拓展纸上空间。1968年,三十七岁时,她终于出版了首部短篇小说集《快乐影子舞》(Dance of the Happy Shades)。那一年加拿大女权运动正在最高峰。她因发表第一部短篇小说集《快乐影子舞》一举成名,这部小说集为她获得第一座加拿大总督文学奖。
“我那时大约三十六岁。”门罗回忆,“过去好些年我一直在写这些小说,终于莱尔森出版社有个编辑写信给我---那是个加拿大的出版社,后来被麦格劳希尔收购了---他问我有没有够出一本书的短篇。一开始他打算把我和另外两三个作家一起放到一本书里。后来没成,可他手里还有一堆我的短篇。后来他不干了,把我转给了另一个编辑,这一位说,如果你能再写三个短篇,咱们就出本书。所以出书前一年,我又写了《图像》(Images)、《沃克兄弟家的牛仔》(Walker Brothers Cowboy)和《明信片》(Postcard)。”
《快乐影子舞》出版的时候,门罗已经接近40岁,是成熟作家的年纪,但其实这部小说集她前后花了15年。门罗后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那些故事前后写了15年的时间。《蝴蝶的一天》是最早的一篇,可能是我21岁的时候完成的。我也很清楚地记得写《谢谢你送我》,因为我的第一个孩子就在我身旁的摇篮里。所以,我应该是22岁。书里最后完成的故事应该是在我三十几岁的时候。《快乐影子舞》是一个;《乌德勒支的和平》是另一篇;《影像》是最后完成的一篇。《牛仔沃克兄弟》也是在我30岁的时候完成的。所以,时间跨度还是挺大的。”
1971年,这位“主妇作家”出版了自己的第二本书--《少女和女人的生活》(Lives of Girls and Women),由于所收篇目内容连贯,整体围绕着女主人公黛尔•乔丹的生活,因此一度作为“长篇小说”发行,获得了加拿大书商奖,还于1994年搬上了电视荧幕。书中的黛尔生活在安省小镇,总与镇民格格不入,对小镇生活充满了种种的不满足,她不知道自己的母亲当年也曾奋力,意图挣脱小镇的束缚。评论界将此书视为反映门罗女性主义思想的重要作品。
这本《少女和女人的生活》也是门罗一生中最为努力的长篇创作尝试,几得长篇之皮,却终于无力接续。2003年,她对英国《卫报》承认,每写完一本书,开始下一本之前,她都会想:“现在行了,该弄一弄正经东西了。”但“正经的”长篇总是让她痛感不适。对她而言,长篇过于松弛,缺乏她面对短篇时所感受到的那种张力,索性就此放弃。从此她专注短篇,并越写越精。
1972年,门罗和丈夫詹姆斯的婚姻宣告终止。她回到了安大略,并成为西安大略大学的驻校作家。1976年,她嫁给了自己大学时代的校友、地质学家杰拉尔德•弗雷林,他们搬到了安大略省的克林顿镇,两人的婚姻一直延续,弗雷林于今年4月去世。
而当时,在她最初回到东部老家时,虽已成名,却未能受乡亲们人人欢迎。当地人抱怨说,她小说中对本地人的描写过于写实。1982年,在写给《蒙特利尔公报》主编的信中,门罗曾经提到,当地一家报纸一度指责说,她把温厄姆镇的百姓变成了“酸腐和残忍自省的笑柄”。她说自己绝对无意如此,相反,她“总是发现温厄姆生动而有趣”。
门罗的创作高峰来自于50岁以后,也就是1980年代之后,她爆发出惊人的创作力,但她所写的题材都是她30至50岁之间的人生故事,或者以这段时期的经历为背景。1978年,门罗获得另外一座总督奖,这次是短篇小说集《你以为你是谁》。在1980年代之后,她每隔三四年出版一部小说集,并拥有了世界声誉。1986年,她的小说集《爱的进程》为她获得第三个总督奖。
中国读者所熟悉的小说集《逃离》是门罗2004年的作品,全书由8个短篇小说组成,其中的3篇互有关联。这部小说集获得加拿大最重要的文学奖吉勒奖。评委们对此书的赞语是“故事令人难忘,语言精确而有独到之处,朴实而优美,读后令人回味无穷”。2009年5月,由于作品一贯的极高水准和在全球的巨大影响,毫无争议地荣获第3届布克国际文学奖。
这些年来,门罗一直勤奋地写作,“我没有一天停止写作。就像我每天坚持散步一样。如果我一个星期没有锻炼,我的身体就失去了正常状态。”她说,“我害怕的不是放弃写作,而是放弃那种兴奋,或者失去想要写作的冲动感。”一直到今年6月,门罗宣布停笔。

(艾丽丝•门罗)
她的目光流连于平凡女性的生活,讲述着她们的成长疼痛和生老病死
门罗生于加拿大西部安大略的小镇,而从1976年以来,门罗和第二任丈夫格里o佛兰米林也一直住在加拿大安大略省克林顿镇,克林顿镇是一个3000多人的小镇,从多伦多开车去那里要3个多小时。门罗一年中大部分时间都隐居在那里。她居住的房子是丈夫出生的地方。门罗和她丈夫两人各自出生长大的地方离他们现在住的房子方圆不过30来公里。门罗和格里o佛兰米林早在大学时代就已经认识,但走在一起却是20年后的事情。门罗回忆了他们20年后的重逢,“我觉得我们都有些紧张。不过,我们很快就变得熟悉起来。我记得到了当天下午,我们就已经在谈论搬到一起住了。真是够快的。”但让人伤感的是,今年4月,门罗的丈夫去世,没能与门罗一起共享荣誉。
门罗曾被《巴黎评论》的记者问到,这里是否还有其他作家,她开车带他们经过一幢年久失修的房子,有个男人坐在屋后的走廊上,光着上身,伏在一台打字机上,周围游荡着几只猫。“不管是下雨还是晴天,他每天都坐在那儿,”门罗说,“我不认识他,不过,我真是好奇死了,他究竟在写些什么。”
几十年居住于荒僻宁静的小镇上,门罗逐渐形成以城郊小镇平凡女子的平凡生活为主题的写作风格。《纽约时报》称,门罗的作品聚焦于“小镇的生存经验”,许多评论家也强调门罗作品中极为鲜明的地域特色。
门罗的故事背景大多为乡间小镇及其邻里,故事人物和现实中人并无二致。她的短篇小说都轻巧,反映的内容是小地方普通人特别是女性的隐含悲剧命运的平凡生活。她的早期创作中,是一些刚刚进入家庭生活的女孩子,为爱情、性、背叛、孩子等苦恼;到最近一二十年的写作中,随着岁月的流逝,她的写作开始反映中年危机和老年生活中挣扎的女性,她们都有着欲望和遗憾,有着强大和软弱之处。
门罗总是将目光流连于这些平凡女性的生活,她从自己和母亲身上寻找灵感,精确地记录她们从少女到人妻与人母,再度过中年与老年的历程,尤擅贴近女性之性心理的波折与隐情,以及由此而来的身心重负,细致入微,又复杂难解,看似脆弱,却又坚忍顽强。
而门罗所有小说的主题,几乎可为其2001年出版的小说集标题完美概括,那就是:憎恨、友谊、求爱、爱情、婚姻。
至于门罗小说里这种女性的欲望和遗憾,一个深层次的原因就在于人物环境与追求的落差与冲突,而这种冲突在门罗本人身上也可以找到。出生于一个非文学化的家庭,以及生活在一个文学气息薄弱的小镇,门罗只能将自己文学热情小心地隐藏起来,如同一种隐秘的激情。在1971年出版的小说《女孩与女人们的生活》中,门罗笔下的叙事人写道:“我追求的是光荣……我像一个流亡者或间谍一样走在街上。”而这种隐秘而狂热的激情也成为门罗许多小说的主题,它们成为平凡人物的平凡生活中隐匿的暗流,因一些不经意的小事一触即发,推动故事朝向惊人的方向发展,揭示出关于人生真相的顿悟。在2004年出版的小说集《逃离》中,门罗则以《激情》为题写下了一篇短篇小说,这个关于突如其来的“激情”与顿悟的故事以其形式上的完美无缺获得了2006年的欧o享利短篇小说奖。
而从写作手法上来看,门罗的小说并不特别重视情节,更多是利用时空转换,将记忆和现实生活打碎重新组合,这也表现了她想表现的观点:看世界,或许有新的角度,文学就可以帮助人们重新认识世界。她曾经在一篇散文中介绍读小说的方式:“小说不像一条道路,它更像一座房子。你走进里面,待一小会儿,这边走走,那边转转,观察房间和走廊间的关联,然后再望向窗外,看看从这个角度看,外面的世界发生了什么变化。”
就这样,门罗用简单朴素的笔触,细腻地刻画出生活平淡真实的面貌,给人带来很真挚深沉的情感。简单的文字带来丰厚的情感,这恰好显示了文学最本质的能量。很多人把她和写美国南方生活的福克纳和奥康纳相比,而在很多欧美媒体的评论中,都毫不吝啬地给了她“当代最伟大小说家”的称号。
(文章摘编自《新京报》《南方都市报》、《东方早报》、《杭州日报》)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