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竞选已过,面对四面八方传来的消息,那才叫激烈呢,也可谓是“金光闪闪”啊!
历届村干部竞选,难免会给群众送几盒香烟,目的也无非是让其投自己一票,这也不外乎情理,而一旦涉及到金钱,它的性质是否就变了呢?有谁考虑过?这和早期社会用金银谋来的官职有何区别呢?
某人,家境不是太好,维持生计还算可以,然而,为求得一官半职,四方游走,八方借钱,花了数万坐上这个位子,试问:这样的官员能造福一方百姓吗?有句话,有“投资”就会有“回报”,自己“投资”的钱从何而来?又从何而“回报”呢?用民脂民膏吗?
更有甚者,为了谋得一官半职,对私人轻许愿望,群众赋予你的权力是为了造福百姓,而不是让你用它去承诺某个人,轻易的用老百姓给你的职权,去兑现谋私利而许下的承诺,再问:良心何安?
想来可悲,有这样一句话,“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这样的官能用什么为民做主呢?试想一下,把自己的钱“投”在一官半职上,其目的就是为了造福一方吗?那你的数万元直接放到福利院不就得了,你想做个好人,直接帮助你身边需要帮助的人不是更好吗?长此下去,不论你是官是民,怎能不受千人敬仰万人爱戴呢?
不要留得“芳名”被后人唾弃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