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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和”前的考量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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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和”前的考量


      一个男同学与妻子离婚了。事先没有夫妇吵架感情破裂的前兆,事后也没见他俩在各自的亲友圈内痛斥对方的“劣迹”,俩人把财产如何分割、子女怎样抚养议定后,水花不见悄没声响履行了手续,各自踏上了新的生活道路。
      依照常理,分开生活后,二人会静下心来百般回味历经的酸甜苦辣,悄然舔舐生活巨变带来的心灵创伤。但他们没有这个时间,他们在行使了法律赋予他夫妻是否在一起共同生活的决定权后,卷进了两大亲友阵营轮番上阵的“劝和”漩涡中。
      我是接到女方单位领导要我“出马劝上一劝”的电话后才知道同学玩了一把时髦。为完成女方领导交办的任务,也为了尽同学之谊,我应该披挂上阵,翻转不烂三寸舌,磨咬伶俐两排齿,废墟起高楼,让他们破镜重圆,梅开二度。强烈的责任感和神圣的使命感迫使我一遍遍理顺思路,准备加入“劝和”大军。
      按常规,先要摸清他们为什么离婚,找到个中因由也就分清了责任比重。这需要耐心的反复问询,让他们把才结痂的伤口重新撕开展示,让他们把本来认作耻辱的丑事合盘供出,然后综合比对,剖析认证,分出谁对谁错、谁对中有错、谁错中有对后,再从老人子女、社会影响、个人前途诸方面循循善诱,或慷慨激昂,或苦口婆心,或举例说明,或登高展望,直至让他们疲惫不堪,焦头烂额,举手告饶,然后粗口相逼加好言抚慰,动手帮他们把行李搬到同一个卧室,再目视他们重新开始新一轮同床异梦,直至心灰意冷懒得离婚走完余生……
      这次我突然慎行了,因为我开始怀疑这样做是否是在探知别人的隐私,是否有不尊重行为能力人行使权利的嫌疑,是否暗藏一遍遍剥光他们夫妻生活遮羞布的龌龊心理,是否有违背他人意志强迫他们走回头路的无道和残忍……
      男女间走到一起是有一定原则的,爱遵循理想原则,属于精神生活,性遵循快乐原则,属于肉体生活,婚姻遵循现实原则,属于社会生活。婚姻虽然是终极目标,但能把三者有机统一的人寥寥无几,因为例行公事总能减缓性的引力和快感,纷杂的社会生活也往往弱化爱的激情和理想,婚姻往往在“为了子女”的求稳状态下缺乏活力和生机。
      维系婚姻的爱由浪漫开始,疲惫之后则要需要新鲜的情愫来缓释,当爱情不允许风流、不能永久饱满和足额投入的时候,爱的质量就出现了错落、分出了高低,清醒而不能调和者,或因内因觉悟,或因外因促动,便选择了分手。分手可平静平和,波澜不惊,譬如这位同学,也可大打出手,相互臭说,对簿公堂,譬如某人。
      那么当你理解了婚姻维系的不易,而又不能分担好友痛苦的时候,该有怎样理智而不乏真诚的行动,才显示你并非不关心友人痛痒呢?给他们双方打个电话,问生活有何难处需要帮助?或一起吃个饭,不提分手事,我想他们是心知肚明你关切的寓意的。一句问候话,一杯暖心酒,可以暂缓他(她)的孤寂,至于是否和好,强拉硬拽效果不佳,因为那会引起他们对你过于了解他(她)自身隐痛的厌恶。如果缘分未尽,冷静之后多念对方几点好处,或许他们的心境能晴朗起来,他们的爱经霜更艳、遇雪更清也未可知!在传递出和好的信息后,你再给添一把火,岂不于各厢都好?
      但如果这么办,又怎么向那位领导交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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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事情都一样,顺其自然才是真,强扭的瓜永远不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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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白事理,就知道怎么办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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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事情都一样,顺其自然才是真,强扭的瓜永远不甜呢!
汤建元 发表于 2012-6-11 22:15:45

有道理。不过自然环境很多污染,需要重新平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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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白事理,就知道怎么办才好。
卢国章 发表于 2012-6-11 23:00:59

其实,每个人都感觉自己是个明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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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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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品越有看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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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有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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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读!
勾仲田 发表于 2012-6-12 9:15:30

夏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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