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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生死疲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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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 猪撒欢 第三十章 神发救治小三活命 丹毒袭击群猪死亡
那年的八月,天气格外闷热,雨水频繁,似乎天漏。猪场旁边的沟渠里秋水漫溢,土地被水泡涨,像面团一样发起来。几十棵老杏树不耐水涝,叶片脱落干净,可怜巴巴地等死。猪舍里那些充当梁檩的杨木和柳木,萌发出长长的枝条;充当房笆的高粱秸秆上,生满了灰白的霉点。猪粪猪尿在发酵,猪场里弥漫着霉烂的气味。本该准备下蛰的青蛙们,竟然又开始了交配,入夜之后,田野里蛙声阵阵,吵得猪难以入睡。    不久又在遥远的唐山发生了一次强烈的地震,地震的余波传导到此地,使十几间基础不牢的猪舍倒塌。我的宿舍的梁檩,也发出了咯咯吱吱的响声。又发生了一次陨石雨,巨大的流星,携带着隆隆巨响,闪烁着灼目的强光,划开漆黑的夜幕,轰然坠地,使地表为之颤抖。而这个时候,我那二十多头怀孕的母猪,一个个大腹便便,奶头肿胀,进人了临产之期。    刁小三依然住在我的隔壁,与我斗争之后,右眼全瞎,左眼仅有微弱视力。这是它的不幸,为此我深表遗憾。春天那些日子里,有两头母猪经我交配多次而不孕,我曾想请刁小三与这两头母猪交配,也算是我向它致以歉意。没想到它却阴沉地说:    “猪十六啊,猪十六,士可杀而不可辱!我刁小三败了就是败了,请你自重,不要用这种方式侮辱我!”    它的话,深深地触动了我,使我对这个昔日的竞争对手,不得不刮目相看。我对你说,自从战败之后,刁小三变得非常深沉,过去那些贪嘴、饶舌的毛病一扫而光。正所谓祸不单行,更大的一场不幸又将降临到它的头上。这件事可以说与我有关,也可以说与我无关。那两头母猪与我交配数次而不怀孕,猪场的工作人员要刁小三与它们交配。刁小三坐在它们身后,沉默着,毫不动情,如同冰冷的石雕。于是,猪场工作人员便以为刁小三已经失去了性能力。为了改善退役公猪的肉质,往往要将其阉割,这是你们人类无耻的发明。刁小三就遭受了这样的酷刑。阉割,对于尚未发育的小公猪而言,是一场几分钟就可完成的小手术,但对于刁小三这样的成年猪——它在沂蒙山肯定有过炽烈如火的罗曼史——则是命悬一线的大手术。十几个民兵把它按倒在那棵歪脖子杏树下。刁小三的挣扎空前剧烈,最少有三个民兵的手被它咬得血肉模糊。他们每人扯它一条腿,使它仰面朝着天,脖子上横压上一根木杠子,杠子的两端各有一个民兵压住。它的嘴里给塞上了一块鹅蛋般大的光滑卵石,使它吐不出来也咽不下去。持刀行凶的是一个头顶光秃、只有两鬓和枕部余下一些花白杂毛的老家伙。我对此人,有天然的仇恨,听人召唤他的名字,才猛然忆起他就是我前两世的宿敌许宝。这家伙已经老了,并且患上了严重的哮喘病,稍一活动就咻咻喘息。别人抓刁小三时,他远远地站着袖手旁观。别人将刁小三制服之后,他才趋步向前。他的眼里闪烁着职业性的兴奋光芒。这个该死而不死的家伙手法利索地将刁小三的睾丸割出来,然后从他的兜囊里抓出一把干石灰,胡乱撒上,便提着那两个硕大如芒果的浅紫色玩意跳到一边去。我听到金龙问他:    “宝叔,要不要缝上几针?”    许宝喘息着说:“缝个毬啊!”    民兵们发声喊,四散跳开。刁小三慢慢地爬起来,吐出口中的卵石,巨大的痛苦使它浑身哆嗦,背上的鬃毛像毛刷子一样直立着,后面的伤口血流如注。刁小三没有呻吟,更没有哭泣,紧咬着牙关,牙齿错动,发出咯咯的响声。那许宝站在杏树下,用一只血手,托着刁小三的睾丸,端详着,掩不住的喜色,从他脸上那些深深的皱褶里流溢出来。我知道这凶残的家伙好吃动物的睾丸。做驴时的记忆蓦然涌上心头,我想起他曾用“叶底偷桃”的绝户技,取走过我一丸,并用辣椒爆炒而食。我几次想跳墙而出,咬掉这孙子的睾丸,为刁小三报仇,为我自己报仇,也为毁在了他手里的那些公马、公驴、公牛、公猪们报仇。我对人还从来没有产生过怕的感觉,但我不得不坦率地承认,我怕许宝这个杂种,他天生就是我们这些雄性动物的克星。他身上散发出来的不是气味,也不是热量,而是一种令我毛骨悚然的信息,对,就是所谓的“场”,生死场,阉割场。    我们的刁小三艰难地走到那棵杏树下,用肚腹的一侧靠着树干,慢慢地萎顿下去。血像小喷泉一样往外喷涌,染红了它的后腿,也染红了它身后的土地。大热的天气里它像筛糠般颤抖,它已经丧失了眼睛,因此看不到它的眼神。啦呀啦一~啦呀啦啦啦呀啦一一草帽之歌的旋律缓缓响起,只不过歌词遭到了大幅度篡改:妈妈一一我的睾丸丢了~~你送给我的睾丸丢了一一我的眼睛里盈满了泪水,我第一次体会到“物伤其类”的深沉痛苦,并为自己与其争斗时有欠高尚的手段感到歉疚。我听到金龙骂老许宝:    “老许,你他妈的怎么搞的?是不是把它的血管切断了?”    “爷们,别大惊小怪,这种老公猪都这样。”许宝冷漠地说。    “你是不是给它处理一下?这样淌血,很快就会死掉的。”金龙忧心忡忡地说。    “死掉?死掉不是正好吗?”许宝皮笑肉不笑地说,“这家伙,多少还有些膘,少说也能出两百斤肉。公猪肉,老是老了点,但总比豆腐好吃!”    刁小三没有死,但我知道它确曾想到过死。一个公猪,遭受这样的酷刑,肉体痛苦,精神更加痛苦。不仅是痛苦,而且是巨大的耻辱。刁小三伤口流血很多,收集起来应该有两脸盆,这些血都被那棵老杏树吸收,以至于第二年这棵树上结出的杏子,金黄的果肉上布满了鲜红的血丝。大量失血使它的身体干瘪萎缩。我跳出圈舍,站在它的面前,想安慰它,但根本找不到一句合适的语言。我从废弃的发电机房顶上扯下一段番瓜藤蔓,摘了一个娇嫩的番瓜,叼到它的面前,我说:    “刁兄,你吃点吧,吃点东西也许好一点……”    它侧歪着头,用左眼里那点残余的视力望着我,从紧咬的牙缝里,挤出咝咝的话语:    “十六老弟……今天的我就是明天的你……这就是我们公猪的命运……”    说着,它就垂下了头,身上的骨头架子,仿佛一下子涣散了。    “老刁,老刁!”我大声喊叫着,“你不能死啊,老刁……”    但老刁不再回答,我的眼里,终于流出了一串串热泪。这是悔恨交加的泪水。我反思,我忏悔,从表面上看,刁小三是死在老许宝那个杂种手里,但实际上它是死在我的手里。啦呀啦~~啦呀啦啦啦呀啦~~老刁,我的好兄弟,你安心地走吧,愿你的灵魂早日到达冥府,愿阎王替你安排一个好的轮回去处,祝你转世为人。你毫无牵挂地去转世,遗留的仇恨我替你去报,我要以许宝之道还治许宝之身……    正在我浮想联翩之时,宝凤在互助的引领下,背着药箱子,急匆匆而来。而此时,金龙也许正坐在许宝家那把摇摇欲碎的红木太师椅上,用许宝的拿手好菜——辣椒炒猪蛋——下酒。女人的心,总是比男人良善。你看那互助,竟是满头的汗水,满眼的泪水,好像刁小三不是一头面相可憎的公猪,而是一个与她血肉相连的亲人。此时已是农历的三月光景,距离你们结婚的日子已近两个月。此时你与黄合作已经到庞虎的棉花加工厂上班一个月。棉花刚刚开花坐桃,距离新棉上市还有三个月。    ——这段时间里,我——蓝解放——跟着棉花检验室主任与一群从各个村庄和县城抽调来的姑娘在那个广阔的院子里割除荒草,铺设垛底,为收购棉花作准备。第五棉花加工厂占地一千亩,周遭用砖头砌起围墙。砌墙所用砖头,是坟墓里扒出来的。这也是庞虎节约建厂经费的一个高招:新砖一毛钱一块,坟砖三分钱一块。在很长一段时问里,这里的人都不知道我与黄合作是已婚夫妻。我住在男宿舍,她住在女宿舍。像棉花加工厂这种季节性的工厂,不可能为已婚职工特设单问。即便有夫妻房,我们也不会去住,我感到我们的夫妻关系形同儿戏,很不真实。仿佛一觉醒来,有人对我们说:从今之后,她就是你的妻子,你就是她的丈夫。这非常荒诞,简真无法接受。我对互助有感觉,对合作没感觉。这是我一生痛苦的根源。初人棉花加工厂那天上午,我就看到了庞春苗。她那时将满六岁,白牙红唇,双眼如星,肌肤亮丽,水晶人儿似的十分可爱。她正在棉花加工厂大门口练习倒立。她头上扎着红绸子蝴蝶结,海军蓝短裙,洁白的短袖衬衫,白色短袜,红色塑料凉鞋。在众人的怂恿下,她身体前倾,双手按地,两条腿举过头顶,身体弯成弧形,用两只手在地上行走。众人一起鼓掌欢呼。她的妈王乐云跑上去扳着她的腿将她倒过来,说:宝贝宝贝,不傻了。她意犹未尽地说:我还有好多劲呢……    这情形又活灵活现地出现在我眼前,但时光已经流逝了将近三十年……那时候,就算是诸葛亮再世,刘伯温重生,也算不出许多年后,我蓝解放竟然为了爱情抛官弃家,与这个小女孩相约私奔,成就了高密东北乡历史上一桩巨大的丑闻。但我坚信丑闻总有一天会转化成美谈。我的朋友莫言,在我们最困难的时候,对我们做出过这样的预言……    嗨,大头儿蓝千岁拍了一下桌子,像法官拍了一下惊堂木,把我从回忆中惊醒,你的脑子,不要开小差,听我说,你那点破事,往后有的是时间供你遐想、回味、诉说,现在,你集中精力,听我的,听我说我为猪时的光荣历史!我说到哪儿啦?对,你姐姐宝凤与你嫂子——嫂子就是嫂子——互助急如风来到歪脖子杏树下抢救因术后大出血濒临死亡的刁小三。曾几何时,一提起那棵歪脖子浪漫树你就会口吐白沫昏过去,现在,即便是把你放到那棵树下,你也如一个久经战阵、伤疤累累的老兵凭吊旧战场一样喟然长叹了吧?在时间这个伟大的医生面前,无论多么深刻的痛苦,都会结疤平复。妈的,我那时是一头猪,玩什么深沉啊!    话说宝凤和互助来到树下,为刁小三诊治。我站在一边,像个老朋友一样泪流满面。起初她们与我一样以为刁小三已经死亡.但经过检查,发现这小子还有微弱心跳,但确实已经濒临死亡。于是,一宝凤擅做主张,把药箱里本该给人使用的药品给刁小三注射上,强心剂、止血灵、高浓度葡萄糖什么的,统统用上了。特别应该一提的是宝凤为刁小三缝合伤口。宝凤的箱子里没有医用缝合针和医用缝合线,互助灵机一动,从胸前衣襟上拔下一根针——你知道那些已婚的女人们胸前衣襟上或者脑后发髻上总是有针别着——有针没线,互助略一思索,脸微微一红,说:    “用我的头发当线行不?”    “你的头发?”宝凤惊讶地问。    “我的头发长,”互助说,“我的头发上有血脉。”    “嫂子,”宝凤感动地说,“嫂子,你的头发,应该去缝合金童玉女,用在一头猪上,实在是可惜了。”    “妹妹,瞧你说的,”互助也颇为激动地说,“我的头发,跟牛尾马鬃一样,一文钱不值,如果不是有那毛病,我早就一顿剪刀喀嚓了。我的头发,不能剪,但可以拔。”    “嫂子,真的没事吗?”    宝凤还在疑问着,互助已经拔下了两根头发。这是世间最神奇、最珍贵的头发,当时就长约一百五十厘米,呈暗金色——这发色在那个年代里被视为丑陋,放在现在就是高贵和美丽了——比常人的头发要粗壮许多,可以清楚地用眼睛感受到它的沉重。互助将一根头发引入针孔,然后递给宝凤。宝凤用碘酒清洗了刁小三的伤口,然后,用镊子夹着针,用针牵引着互助的神奇头发,缝合了刁小三的伤口。    互助和宝凤注意到了泪流满面的我。她们对我的重情重义颇为感慨。互助拔下两根头发,缝合刁小三的伤口使用了一根,另一根互助随手抛掉后,被宝凤捡起来,用纱布包好后放进药箱。姑嫂二人观察了一会刁小三,说生死由它吧,我们已经尽了心,说完便结伴而去。    不知是药物发挥了作用,还是互助那根头发发挥了作用。刁小三的伤口不流血了,心跳恢复了正常。白氏为它端来半盆纯精料熬成的稀粥。它跪在地上,慢慢地喝了。刁小三没有死,这是个奇迹。互助对金龙说全靠着宝凤的高超医术,但我却隐隐约约地感觉到,是互助那根神奇的头发发挥了作用。    术后的刁小三并没有像人们希望的那样暴饮暴食,迅速地被催成一个胖子——阉猪肥胖之日,就是被屠宰之时——它的饮食非常有节制,而且我还知道,它每天夜里都在猪舍里做俯卧撑,一直做到汗流浃背,浑身的毛都像水洗过的一样。我对它心怀敬意而又略感忌惮。我猜不透这个遭受了奇耻大辱、死里逃生、白天沉思冥想夜晚锻炼身体的兄弟到底想干什么。但我清楚地知道,它是一个勉从猪舍暂栖身的英雄。它原本就是一个英雄的坯子,许宝那一刀,使它大彻大悟,加速了它英雄化的进程。我想它绝不会贪图安逸,在猪圈终老一生。它心中,必有一个伟大计划,这个计划,就是逃离猪场……但一头几近全盲的猪,逃离猪场后,又能干些什么呢?好吧,放下这些疑问,接着说那年八月里的事。    就在我那些母猪即将生产前不久,也就是1976年8月20日前后,在诸多的不寻常现象发生后,一场来势凶猛的传染病袭击了猪场。    先是有一头名叫“碰头疯”的阉猪咳嗽、发烧、不吃食物,接着与它同圈饲养的四头阉猪染上了同样的病症。饲养员并没在意,因为以“碰头疯”为首的这几头阉猪一直是猪场里最令人厌恶的角色,它们都属于那种永远长不大的小老猪,远远地看,它们与那些出生3—5个月、正常营养状态下正常发育的小猪差不多,但近前一看,就会被它们枯槁的毛发、粗糙的皮肤、老奸巨猾的狰狞面相吓一大跳。它们饱经世故,每一个都有丰富的阅历。它们在沂蒙山时,大概每隔两个月就被转卖一次。因为它们食量巨大,但体重永不增长。它们是糟蹋饲料的老妖精,它们仿佛没有小肠,只有从咽喉到胃、从胃到大肠这样一条直直的通道,无论多么精美的饲料吃下去,不到一个小时就被它们恶臭熏天地拉了出来。它们似乎永远处在饥饿之中,它们疯狂嗷叫,小眼发红,食欲得不到满足就用头碰墙,碰铁门子,越碰越疯,直到口吐白沫昏厥过去,醒来之后继续碰。那些买了它们的人家,养它们两个月,一看它们体重依旧,恶习多多,便匆匆将它们弄到集市上,廉价出售。有人也发出过这样的疑问:为什么不宰了它们吃肉?你是见过这些“碰头疯”的,无需我多说,但如果让那些提出疑同的人见一见这些“碰头疯”,他们肯定不会再提杀了它们吃它们肉的事。这样的猪,这样的猪身上的肉,比厕所里的癞蛤蟆还让人恶心。于是这些小老猪们,便借以延长了它们的生命。它们在沂蒙山区被卖来卖去,最后被金龙买来,便宜,确实便宜。而且你也不能说它不是一头猪。在西门屯大队杏园养猪场的生猪存栏数中,它们都响当当地顶着一个数字。    这样的猪咳嗽发烧不思饮食,饲养员怎会在意?负责为它们供应饮食、并为它们打扫圈舍的饲养员,又是我们前面反复提到过、后面还要反复提到的莫言先生。他用尽心计,转着圈子拍马屁,终于成了猪场的饲养员。他的《养猪记》为他赢得了广泛的名声,他能写出这样的作品与他在我们杏园猪场当饲养员这段经历绝对有关。据说著名导演白哥曼想把《养猪记》搬上银幕,可他到哪里去弄这么多猪呢?现在的猪,我见过,就像现在的鸡鸭一样,被配方饲料和化学添加剂毒害得半痴半呆,绝对弱智,哪里有我们当时那些猪的风采?我们有的腿蹄矫健,有的智力非凡,有的老奸巨猾,有的能言善辩,总之是各个脸谱生动,各个性格鲜明,这样的一批猪,地球上再也找不到了。现在,那些五个月便长到三百斤的白痴,做群众演员都不够格啊。所以,我想,白哥曼拍《养猪记》的事,多半要化为泡影。是是是,甭你提醒,我知道好莱坞,也知道数码特技,但那些玩意儿,一是成本昂贵,二是技术复杂,最重要的是,我永不相信,一头数码猪,能再现出我猪十六的当年风采。就是刁小三,就是蝴蝶迷,就是这些“碰头疯”们,他们数码得了吗?    尽管莫言现在依然以农民自居,动不动就要给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写信,让人家在奥运会增设一个锄地比赛项目,然后他好去报名参赛。其实这小子是在吓唬人,即便奥委会增设了锄地项目,他也拿不到名次。骗子最怕老乡亲,他可以蒙法国人美国人,可以蒙上海人北京人,但他小子蒙不了咱故乡人。他在老家养猪时那点破事,咱们不都如数家珍吗?那时咱家虽然是猪,但脑子跟人也差不多。咱家这种特殊的状况,反而得到了了解社会、了解村庄、了解莫言的更多便利。    莫言从来就不是一个好农民,他身在农村,却思念城市;他出身卑贱,却渴望富贵;他相貌丑陋,却追求美女;他一知半解,却冒充博士。这样的人竞混成了作家,据说在北京城里天天吃饺子,而我堂堂的西门猪……嗨,世上难以理喻之事多多,多谈无益。莫言养猪时,也不是个好饲养员,没让他小子饲养我,真是我的福气;让白氏喂养我,真是我的福气。我想无论多么优秀的猪,被莫言喂上一个月,也多半要疯了。我想也幸亏这些“碰头疯”们都是从苦海里熬出来的,否则,如何能忍受莫言的喂养方式?    当然,从另一个方面来观察,莫言在养猪场工作之初,出发动机还是好的,这人生性好奇,而且喜欢想人非非。他对这些“碰头疯”们一开始并无特别的恶感,他认为这些猪之所以只吃饲料不长肉是食物在它们肠胃里停留时间过短,如果能延长食物在它们肠胃里的停留时间,就会使食物中的营养被吸收。这想法似乎抓住了问题的根本,接下来他就开始试验。他最低级的想法是在猪的肛门上装上一个阀门,开关由人控制,这想法当然无法落实,然后他便开始寻找食物添加剂。无论是中药或是西药里,都能找到治疗腹泻的药物,但这些东西价格昂贵,而且又要求人。他最初将草木灰搅拌在食物里,这让“碰头疯”们骂口不绝,碰头不止。莫言坚持不动摇,“碰头疯”们被逼无奈,只好吃。我曾听到他敲着饲料桶对“碰头疯”们说:吃吧,吃吧,吃灰眼明,吃灰心亮,吃灰还你们一副健康肠胃。吃灰无效后,莫言又尝试着往饲料里添加水泥,这一招虽然管用,但险些要了“碰头疯”们的性命。它们肚子痛得遍地打滚,最后拉出了一些像石头一样的粪便才算死里逃生。    “碰头疯”们对莫言恨之入骨,莫言对这些无药可治的家伙深恶痛绝。那时因为你和合作去了棉花加工厂,他已经很不安于位。他将一桶饲料倒进食槽,对那些咳嗽、发烧、哼哼不止的“碰头疯”们说:妖精们,怎么啦?想绝食?想自杀?好啊,你们死了才好!你们根本不是猪,你们不配叫猪,你们是一群浪费人民公社宝贵饲料的反革命!    第二天,这些“碰头疯”们就呜呼哀哉。它们的尸身上,布满了铜钱大的紫色瘢块,圆睁着眼睛,一副死不瞑目的模样。如前所述,那年的八月阴雨连绵,闷热潮湿,苍蝇蚊子成群结队。等公社兽医站的兽医老管坐着木筏子渡过洪水暴涨的河流来到杏园猪场时,“碰头疯”们的尸体已经膨胀如鼓,并散发出扑鼻的恶臭。老管穿着高筒胶皮雨靴和胶皮雨衣,戴着口罩,站在猪圈墙外,往里一望,说:“急性丹毒,赶快焚烧掩埋!”    猪场的人——当然逃不了莫言——在老管的指挥下把五头“碰头疯”拖出圈,拉到杏园的东南角上,挖了一个坑——只挖了半米深,地下水就汹涌地冒出来——扔下去,倒上煤油,点火焚烧。那正是多刮东南风的季节,携带着恶臭的浓烟笼罩着猪场并飘向村庄——这帮混蛋,选择的焚尸地点欠妥——我将嘴巴扎到泥里,抵挡了那世间最可怕的气味。事后我才知道,就在焚尸的前一个夜里,刁小三已经跳出猪圈,泅过沟渠,逃向东方广阔的原野,猪场被严重毒化的空气,没对它的健康造成任何影响。    接下来的事情,你肯定听闻,但你没有目睹。病毒迅速蔓延,猪场的八百余头猪,包括那二十八头临产的母猪,几乎无一幸免地被传染。我没染病,是我的免疫力强大,也与白氏在我的饲料里添加了大量的大蒜有关。她念念叨叨地对我说:十六啊,十六,不要怕辣,大蒜百毒不侵。我深知这病的厉害,为了活命,辣怕什么?在那些日子里,与其说我吃的是成桶的饲料,不如说我吃的是成桶的蒜泥!我被辣得眼泪汪汪,大汗淋漓,口腔黏膜受损,就这样我幸运地躲过了一劫。    众猪染病之后,又有几个兽医渡河过来。其中还有一个身体粗壮结实满脸粉刺的女性,人称她为于站长。她作风刚硬,指挥若定。她在猪场办公室里往县里打电话的声音隔着三里路都能听到。几个兽医在她的指挥下给母猪们打针放血。傍晚时据说有一艘汽艇沿河而下,送来了急需的药物。就是这样,染病的猪大部分还是死了,煊赫一时的杏园猪场土崩瓦解。死猪的尸体堆积如山,无法焚烧,只好挖坑埋掉。坑也无法挖深,半米就出水。无计可施的人们,在兽医们走后,便趁着夜色,用平板车,将那些死猪,拉到河堤,倾倒到滚滚的河水中。死猪们顺流而下,不知所终。    猪尸处理完后,已是九月初头,又是几场大雨过后,那些空旷的猪舍,因建造时太过将就,基础不牢,被水泡软,一夜之间,倒塌大半。我听到金龙在北边那排房子里,大声地哭嚎。我知道这小子野心勃勃,还指望着在那场因雨而推迟的军区后勤部参观团的活动中显露才华而借机攀升呢,这一下全完了,猪死舍倒,一片废墟。面对如此景象,回忆当时煊赫时光,我心中也颇为惨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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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 猪撒欢 第三十一章 附骥尾莫言巴结常团长 抒愤懑蓝脸痛哭毛主
9月9日这天,发生了一件不亚于山崩地裂的大事,你们的毛主席因病医治无效,不幸去世。当然我也可以说是我们的毛主席,但那时我是一头猪,这样说有不敬之嫌。因为村子后边那条大河决堤,洪水漫溢,冲断了电线杆子,使村里的电话成了摆设,有线广播大喇叭成了哑巴,毛主席去世的消息是金龙从收音机里听到的。金龙的收音机是他的好朋友常天红所赠。常天红曾被当时的军管委员会治安小组以流氓罪逮捕,后来又因证据不足无罪开释。转来转去,他被安排在县猫腔剧团当了副团长。他是音乐学院高材生,当了剧团副团长,正是专业对口。他工作热情高涨,除了把八个样板戏全部移植成猫腔外,还配合形势,以我们杏园猪场养猪事迹为素材,自编自导了一出新戏《养猪记》——莫言那小子在他的小说《养猪记》后记中曾提到过此事,并说他参与了编剧,我断定此事多半是他瞎忽悠。为创作猫腔《养猪记》,常天红到我们猪场体验过生活是真的,莫言像个跟屁虫一样跟在常天红身后也是真的,但参与编剧是假的——在这部革命现代猫腔中,常天红调动了他天马行空般的想象力,让猪上场说话,让猪分成两派,一派是主张猛吃猛拉为革命长膘积肥的,一派是暗藏的阶级敌猪,以沂蒙山来的公猪刁小三为首,以那些只吃不长肉的“碰头疯”们为帮凶。猪场里,不但人跟人展开斗争,猪跟猪也展开斗争,而猪跟猪的斗争是这出戏的主要矛盾,人成了猪的配角。常天红在大学里学的是西洋音乐,对西方歌剧尤为擅长,他不仅在戏的内容上做了大胆创新,而且在唱腔设计上,也对猫腔的传统旋律进行了大胆而猛烈的改革。他为剧中正面一号主角猪王小白设计了一大段咏叹调,那可是真正的华彩乐章——我始终觉得我就是那猪王小白,但莫言在他的小说《养猪记》后记里说,猪王小白是个象征,象征着一种蓬勃向上、健康进步、追求自由、追求幸福的力量。——真是能忽悠,真是敢忽悠——我知道常天红为此剧付出了大量精力,他想把此剧搞成土洋结合、浪漫与现实交相辉映、严肃的思想内容与生动活泼的艺术形式相得益彰的样板,如果毛主席晚死几年,中国也许就会多出一个样板戏。第九个样板戏:高密猫腔《养猪记》。    我记起常天红在一个月光之夜,在那棵歪脖子杏树下,手捧着画满了小蝌蚪的猫腔《养猪记》总谱,为金龙、互助、宝凤、马良才(此时他已是西门屯中心小学校长)等一干年轻人试唱公猪小白的大段咏叹调的情景。莫言那小子也在场。他左手提着常天红的用红绿两色塑料头绳编织套套着的玻璃瓶子,瓶子里泡着两颗保护嗓子的胖大海。他随时准备拧开盖子递上瓶子为常天红润喉。他右手拿着黑油纸扇,向常天红的后背殷勤扇风。——巴结谄媚之状令人恶心——他就是用这种方式参与了猫腔《养猪记》的创作。    大家都记得,屯子里的人曾经给常天红起过一个外号:“大叫驴”,这是侮辱斯文。时间过去了十几年,西门屯的人眼界渐开,对常天红的歌唱艺术有了新的认识。这次来体验生活、创作新戏的常天红,较之十几年前,有了巨大的变化。他身上原先那些让屯里人甚觉厌恶的虚浮骄横之态踪影无存,现在的他目光忧郁、面色苍白、下巴上有坚硬胡须、双鬓有些许白发,活脱脱一个俄罗斯十二月党人或意大利烧炭党人。众人都用崇拜的目光看着他,等待着他的演唱。我将前肘拐在颤悠悠的杏枝上,左爪托着下巴,观看着杏树下这迷人的夜景,欣赏着这些可爱的年轻人。我看到宝凤左手搭在她嫂子互助的左肩上,下巴靠在她嫂子互助的右肩上,专注地盯着常天红迎着月光的瘦削脸膛和那一头天生卷曲的头发——那头发理成了当时最流行的“螺丝旋床大分头”样式——她的脸虽在阴影里,但目光灼灼,流露出深深的痛苦和无奈。因为,连我们猪场里的猪都知道,常天红和庞虎的女儿、大学毕业后分配到县生产指挥部工作的庞抗美确定了恋爱关系,听说国庆节就要结婚。常天红在我们猪场体验生活期间,庞抗美已经来过两次。她体态健美、明眸皓齿、性格开朗、热情大方,丝毫不摆知识分子和城里人的臭架子,给我们西门屯的人和牲畜都留下了美好的印象。因为她在生产指挥部是负责畜牧口的,所以她来时总是要视察生产队的饲养棚,去看一看那些骡、马、驴、牛。我猜想宝凤也知道庞抗美才是真正般配她常大哥的人。庞抗美好像也知道宝凤的心思。我看到,有一天傍晚,抗美和宝凤在歪脖子杏树下聚谈良久,最后是宝凤伏在抗美肩头上低泣,而抗美也含着眼泪,抚摸着宝凤的头发以示安慰。    常天红试唱的《养猪记》华彩唱段有三十多句台词。第一句台词是“今夜星光灿烂”,第二句是“南风吹杏花香心潮澎湃难以安眠”,第三句是“小白我扶枝站遥望青天”,第四句是“似看到五洲四海红旗招展鲜花烂漫”,第五句是“毛主席发号召全中国养猪事业大发展”,接下来就连了片:“一头猪就是一枚射向帝修反的炮弹我小自身为公猪重任在肩一定要养精蓄锐听从召唤把天下的母猪全配完……”    我感到常天红唱的就是我,我感到不是他在歌唱而是我在歌唱,唱出了我的心声,唱的就是我的心声。我的左蹄弹动,合着节拍,心潮激荡,周身发热,睾丸发紧,长鞭出鞘,恨不得立即就与那些母猪们交配,为革命交配,为人民造福,消灭帝修反,拯救地球上那些还在水深火热中挣扎的受苦人。今夜星光灿烂~.啊星光灿烂~~幕后帮腔伴唱,猪和人都难以入眠。常天红嗓音洪亮,据说能唱上去三个八度,高音区辉煌灿烂,像钻石一样熠熠生辉。他的身体稳定,没有小歌星们那些多余的动作。起初,我们还注意辨别他唱出的歌词,但唱到后来,歌词已经失去意义,我们陶醉在他的声音里。尽管世间有种种乐器,尽管地球上有许多能发出美妙声音的动物,譬如俄罗斯小说中常常提到的夜莺,譬如大洋深处那些求偶的雄鲸,譬如中国老头鸟笼中的画眉,它们的声音确实都很美妙,但都无法与常天红的嗓子相比。莫言那小子对西洋音乐一无所知,后来进了城大概去听过几次音乐会,看过几部音乐家传记,掌握了一星半点音乐知识,便在他的文章里,把常天红的歌喉与意大利的帕瓦罗蒂相提并论。我没见过帕瓦罗蒂演唱,没听过他的唱片,我既不想见他也不想听他,我始终坚信,常天红的歌喉是世界第一,世界级的大叫驴。他在树下歌唱时,树上的叶子都微微颤抖,他唱出的音符像彩绸一样在空中飞舞,昆山玉碎凤凰叫,公猪迷狂母猪舞。如果毛主席晚死几年,这戏肯定能火。先在县里火起来,再到省里火起来,然后进北京,在太庙前搭台子演唱。那样常天红就出大名了,高密县就留不住他了,他跟庞抗美的婚姻也就有点悬。但这戏没有演成实在是可惜,这一点莫言倒是说了几句我同意的话。他说这个戏是特殊的历史时期的产物,带着荒诞但又庄严的色彩,是一个活生生的后现代的标本。不知这剧本是否还在?不知那厚厚一沓子总谱是否还在?    说了这么多,常天红编戏唱戏,与故事的发展没有直接关系,我要讲的是那台收音机。青岛市第四无线电器材厂生产制造的红灯牌半导体收音机,是常天红送给金龙的礼物,虽然没说是结婚礼物,其实也是结婚礼物。虽说是用常天红的名义送的,但收音机却是去青岛出差的庞抗美帮助买回来的。虽说是送给金龙的礼物,但却是由庞抗美亲手交给黄互助,并教会了她安装电池、开关、选台的方法。作为一头夜晚经常出窝遛弯的猪,我在当天晚上就见到了这件宝贝。金龙在他们结婚时大宴宾客的地方摆上了一张桌子,点燃一盏马灯,将收音机放在桌子正中,选择了一个声音最响亮、音质最清楚的台,让猪场的男男女女围拢观赏、听音。这玩意儿是一个长五十厘米、宽三十厘米、高三十五厘米的长方形的大家伙。正面是一层金灿灿的绒布,绒布上有一个红灯商标,壳子看上去像一种棕色的硬木。做工精致,造型优美,看到的人都想上前去摸摸。但谁敢上前去摸?如此精密的机器,想必价格不菲,摸坏了就赔不起。只有金龙用一块红绸布擦拭它的边框。众人围拢,离着三米远,听着从那里边传出一个女人尖细的歌唱声:山丹丹开花哟红艳艳~~她唱什么,他们并不关心,他们关心的是这个女人如何能藏在这个匣子里唱歌呢?我当然不会如此愚昧无知,电子知识嘛,咱家还是多少了解一点的。咱家当时不但知道地球上有许多收音机,而且还有了比收音机高级许多的电视机,咱家还知道美国人登月、苏联人发射宇宙飞船,而第一次被发射到太空去的是一头猪。“他们”是指猪场里那些人,当然不包括莫言,他从《参考消息》里上知了天文下知了地理。还有它们,那些隐身在草垛后边的黄鼠狼、刺猬们,它们也被这方匣子里发出的声音迷住了。我听到一个身腰纤细的母黄鼠狼对身边的公黄鼠狼说:那个在匣子里唱歌的,会不会是一匹像我这样的黄鼠狼呢?——就你?呸!公黄鼠狼不屑地说。    9月9日下午两点钟的情景大致是这样的:咱们先说天,天上虽然还有大团的乌云,但已基本晴朗。风向西北,风力四一五级。西北风是开天的钥匙,北方的农民都知道。西北风驱赶着大团大团的乌云向东南方向狂奔,杏园里不时投下乌云的暗影。咱们再说地:地上水汽蒸腾,许多马蹄般大的癞蛤蟆在杏园里爬行。然后我们说人:十几个猪场工作人员,抬着稀释过的石灰水,喷洒没倒塌的猪舍。猪几乎死光,猪场前景暗淡,养猪人的脸上都阴沉沉的。他们用石灰水刷了我的墙壁,还刷了垂到我舍前的杏树枝权。石灰能杀死猪丹毒吗?屁,闹着玩呗!从他们的谈话中,我知道连我在内,猪场的猪,只剩下七十余头。自从闹丹毒以来,我也不敢胡乱溜达,生怕染上病毒。我很想知道,活下来的这七十余头猪,都是些什么样的品种。这些猪里边,是不是有与我一母所生的同胞?有没有像刁小三那样的野种?正当我胡思乱想之时,正当养猪人为猪场的前途胡乱猜测之时,正当一只被埋在地下的死猪因太阳暴晒肚皮发出沉闷响声之时,正当一只连见多识广的我都没见过的拖着彩色尾巴的大鸟从低空中飞过降落到那棵因水涝落光了叶子的歪脖子杏树上时,正当西门白氏指着那只站在杏树枯枝上、尾巴几乎拖垂到地面的美丽大鸟、因兴奋嘴唇颤抖着说出“凤凰”二字时,金龙抱着他的收音机,从他的洞房里,跌跌撞撞地跑出来。他面色如土,一副丢魂落魄之态,他瞪着眼、哑着嗓子对我们说:    “毛主席死了!”    毛主席死了,这不是胡扯嘛,这不是造谣嘛,这不是恶毒攻击嘛,说毛主席死了你不是自己找死吗?毛主席怎么可能死?不是说毛主席最少也能活到一百五十八岁吗?无数的疑问和质问在初听到这个消息的中国人心头盘旋,连我这头猪,心中也感到无比的困惑和震惊。但我们从金龙那郑重的表情和满眼的泪水中,知道他没有撒谎也不敢撒谎,收音机里,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那个嗓音淳厚的播音员,用略带些鼻腔共鸣音的凝重腔调,向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报告毛主席的死讯。我看看乌云滚滚的天,看看那些脱光叶子的树,看看七倒八歪的猪舍,听着从田野里传来的一阵阵不合时宜的蛙鸣和间或响起的死猪肚皮爆炸的声音,嗅着腥气、臭气、霉烂气,回忆起过去几个月内接二连三地发生的离奇事件,想想刁小三的突然失踪和它曾经说过的那些玄奥的话,我明白,毛主席确凿无疑地是死了。    接下来的情形是:金龙双手端着收音机,仿佛孝子端着父亲的骨灰盒,神色凝重地向村子走去。猪场里的人都扔下手中的工具,神色肃穆地跟随着他。毛主席的去世,不仅仅是人的损失,也是我们猪的损失。没有毛主席就没有新中国,没有新中国就没有西门屯大队杏园养猪场,没有西门屯大队杏园养猪场也就没有我猪十六!所以我跟着金龙他们走上街头,是名正言顺的深情举动。    那时刻全国的广播电台自然都是一个声音,那时节各个广播电台的设备都处在良好状态,那时节金龙自然把收音机的音量旋钮扭到了尽头。红灯牌收音机用四块电容量1.5伏的干电池作为电源,喇叭功率是15w,在没有任何机械化噪音的宁静村庄里,这声音能够传遍全村。    金龙每遇到一个人,就会用那种我们见过和听过的一成不变的姿态和声嗓沉痛宣布:“毛主席死了!”听到这消息的人有的目瞪口呆,有的龇牙咧嘴,有的摇头晃脑,有的捶胸顿足,然后都转到金龙的背后,乖乖地排在队伍的后头。临近村子中央时,我的身后已经排开了一条长长的队伍。    洪泰岳从大队部里出来,看到此种情景,刚要发问,金龙便对他说:“毛主席死了!”洪泰岳第一反应是举起拳头去捣金龙的嘴巴,但他的拳头在空中停住,他的目光扫了一眼几乎全部到齐的全屯的男女老幼,看了一眼金龙怀中的那台因为音量过大而瑟瑟发抖的收音机,然后他收回拳头,猛擂自己的胸膛,同时发出一声凄厉的嚎叫:“毛主席啊……您老人家走了……我们的日子可怎么过下去啊……”    收音机里放出了哀乐。这缓慢、沉痛的音乐一响起,先是黄瞳的女人吴秋香带头,然后全村的女人跟着,放声嚎哭起来。女人们哭晕了,不避泥水,一屁股坐在地上,有的用双手拍打着地面——地面很快被拍出水来——有的仰着脸用小手帕捂着嘴巴,有的捂着眼睛,发出各种各样的哭声。哭着哭着就带了彩头:    “我们是地,毛主席是天啊~~毛主席一死,可就塌了天啦~”    在哀乐声和女人们的哭声里,男人们有的放了悲声,有的无声流泪。连那些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们,听到这消息后,也跑了来,远远地站着,悄悄地流泪。    我毕竟身在畜生之道,受到环境的感染,虽然也是一阵阵鼻酸眼热,但神志还比较清醒。我在人空隙里行走着、观察着、思考着,在中国近代历史上,还没有一个人的死能像毛泽东的死一样,产生如此强烈的影响。有许多死了亲娘都不流一滴眼泪的人,也为毛泽东的死哭红了眼睛。但事情总是有例外,在西门屯一千多口人中,连那些按说跟毛泽东有仇的地主、富农都为他的死啼哭落泪时,当所有正在劳动的人听到这个消息都把手中的工具扔掉时,却有两个人既没有放声大哭,也没有默默流泪,而是在干着自己的事情,为自己未来的生活作准备。    这两个人,一个是许宝,一个是蓝脸。    许宝混迹于人群中,跟随着我穿来穿去。起初我并没有在意他的跟踪,但很快我就发现了他的眼睛里有贪婪、凶狠的光芒在闪烁。当我意识到他的目光始终死死地盯着我那两颗木瓜般大小的丰硕睾丸时,我感到了前所未有的震惊和愤怒。在这样的时刻,许宝竟然在打我睾丸的主意,可见毛主席之死没让他感到悲痛。我想我要是能把许宝的企图告诉那些正在为毛主席之死而悲痛的人,许宝也许当场就会被愤怒的群众打死。只可惜我无法发出人的声音,只可惜人们只顾痛悼,谁也没有注意许宝。也好,我想,许宝,我承认我曾经怕过你,对你那快如闪电的手法现在我也畏惧三分,但既然连毛主席这样的人物都死了,我猪十六也就把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了。我等着你,许宝,你这杂种,今晚,咱们不是鱼死,就是网破。    另一个没有为毛泽东之死流泪的人是蓝脸。当别人都在西门家大院内外悲号时,他却一个人,坐在西厢房那问小屋的门槛上,用一块青色的磨刀石,磨一把生满红锈的镰刀。“嚓啦嚓啦”的磨刀声,令人牙碜也令人心寒,不合时宜又充满暗示。忍无可忍的金龙将收音机塞到他妻子黄互助怀里,当着全村人的面,跑到蓝脸面前,弯腰将他手中的磨刀石夺过来,用力砸在地上。磨刀石断成两截。金龙咬牙切齿地说:    “你还算个人吗?!”    蓝脸眯缝着眼睛,打量着因暴怒而全身发抖的金龙,提着镰刀,慢慢地站起来,说:    “他死了,我还要活下去。地里的谷子该割了。”    金龙提起牛棚旁边一个烂透了底子的破铁桶,对着蓝脸撇过去。蓝脸也不躲闪,任凭那铁桶砸在他的胸脯上,然后又落到他的脚上。    金龙气红了眼,抄起一根扁担,高高举起,要往蓝脸头上砸,幸亏被洪泰岳架住,才免了蓝脸头破血流。洪泰岳不满地说:    “老蓝,你也太不像话了!”    蓝脸的眼睛里慢慢地涌出泪水,他双腿一弯,跪在地上,悲愤地说:    “最爱毛主席的,其实是我,不是你们这些孙子!”    众人一时无语,怔怔地看着他。    蓝脸以手捶地,嚎啕大哭:    “毛主席啊~~我也是您的子民啊~~我的土地是您分给我的啊~~我单干,是您给我的权利啊~~”    迎春哭着走到他的面前,欲拉他起身,但他的膝盖仿佛生了根。    迎春腿一软,跪在了蓝脸面前。    迎春头上插着一朵白菊花,一只黄色的大蝴蝶,如同一片枯叶,从杏树上飘下来,起起伏伏,最终落在了那菊花上。    头插白菊,追悼最亲的人,这是屯里风俗。女人们纷纷跑到迎春门前,从那墩白菊上,摘下花朵,插到头上。她们大概都希望那只大蝴蝶能飞到自己头上,但它落到迎春头上后,翅膀并拢,再也没有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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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 猪撒欢 第三十二章 老许宝贪心丧命 猪十六追月成王
我悄悄地离开西门家大院,离开了那群围着蓝脸不知所措的人们。我看到隐在人群里的许宝那邪恶的眼睛。估计这老贼现在还不敢尾随前来,我还有充足的时间作好迎战的准备。    猪场里已经空无一人,天近黄昏,喂食时间已到,那七十余头幸存的猪因为饥饿发出吱吱的闹食声。我很想打开铁栅栏放它们出圈,又怕它们纠缠着我问东问西。伙计们,你们闹吧,你们叫吧,我暂时顾不上你们,因为,我看到了躲在歪脖子杏树后边许宝那油滑的身影。其实,更确切地说我是感受到了从这个残忍的老家伙身上散发出来的那股子肃杀之气。我的脑子快速运转,考虑着对策。躲在猪窝里,占据一个墙角,让墙壁成为保护睾丸的屏障显然是最好的选择。我趴着,装傻,但胸有成竹;观望着,等待着,以静制动。许宝,来吧,你想取走老子的睾丸回去下酒,老子想咬碎你的睾丸为被你残害过的牲畜复仇。    暮色渐浓,地面上升起潮湿的雾霭。那些猪饿过了劲儿,不再叫了。猪场里静悄悄的,只有阵阵蛙鸣,从东南方向袭来。我感到那股煞气渐渐逼近,知道这老小子要动手了。短墙外露出他那张像油污核桃一样的小干巴脸,脸上没有眉毛,眼上没有睫毛,嘴巴上没有胡须。他竟然对着我微笑。他一笑,我就想撒尿。但他奶奶的,无论你怎么笑我也要憋住这泡尿。他打开圈门,站在门口,对我招着手,嘴巴里发出“哕哕”的呼叫声。他想骗我出圈舍。我马上猜到了他罪恶的计划:他想趁我出圈门那一霎,顺手摘走我的睾丸。孙子哎,你想得美,你的猪十六老爷,今天决不受诱惑。按既定方针办,猪舍塌顶不动弹,、美食投到眼前不贪馋。许宝掏出半块玉米面窝窝头扔到圈门口。孙子哎,捡起来你自己吃了吧。许宝在门外花招施尽,我趴在墙角纹丝不动。这老小子恨恨地骂:    “妈的,这猪,成了精啦!”    如果许宝就此罢手而去,我有没有勇气追上去与他搏斗?很难说,说不清,不必说,而且问题的关键是,许宝没有走,这个吃睾丸成瘾的杂种,被我后腿之间那两颗巨丸吸引,不顾泥水淋漓,竟然弯着腰进了我的圈舍!    愤怒与恐惧交织,犹如蓝色与黄色混杂的火焰,在我的脑海里燃烧。报仇雪恨的时刻到了。我咬紧牙关,克制着冲动,尽量保持冷静。老小子,来吧。近一点,再近一点。把敌人放进家里来打,敢打近战,敢打夜战,来呀!他在距离我三米远的地方徘徊,扮鬼脸做怪相,引诱我上当,孙子,你休想。你前进啊,你上来啊,我只是一头笨猪,不会对你构成任何危险。许宝大概也感到他高估了我的智商,便放松了警惕,慢慢向我靠拢。他大概是想上前来轰赶我吧,总归是他弯着腰到了我的面前,距离我只有一米,我感到身上的肌肉紧绷,犹如强弓拉成了满月,箭在弦上,如果发起进攻,哪怕他腿脚灵动如跳蚤,也让他难以逃避。    在那一瞬间,好像不是我的意志命令身体,而是身体自动地发起了进攻,这猛烈的撞击,正着了许宝的小肚子。他的身体轻飘飘地飞起来,脑袋在墙上碰撞一下,跌落到我平常定点大小便的地方。他人已落地,哀鸣还在空中飘荡。他已经丧失了战斗力,像个死尸一样躺在我的粪便里。为了那些受他残害的朋友们,我还是决定执行计划:以其人之道,治其人之身。我有点厌恶,也有些不忍,但既已动了念头就要进行到底。于是我在他那两腿之间狠命地咬了一口。但我的嘴里感觉到空空荡荡,似乎只咬破了那条薄薄的单裤。我咬住他的裤裆用力一撕,裤子破裂,显出了可怕的情景,原来这个许宝,竟是个天生的太监。我心中顿觉一片茫然,也就明白了许宝的一生,明白了他为什么对雄性动物的睾丸怀有那样的仇恨,明白了他何以练出了这样一手取卵绝技,明白了他为什么那样贪食睾丸。说起来这也是个不幸的家伙。他也许还迷信吃什么补什么的愚昧说法,指望着石头结瓜、枯树发芽吧。在沉重的暮色中,我看到有两道紫色的碧血,像两条蚯蚓一样从他的鼻孔里爬出。这家伙,难道会这么脆弱,顶这么一下子,就死翘翘了吗?我伸出一爪,放到他鼻孔下试探,没有出气,呜呼,这孙子真死啦。我旁听过县医院医生对村民们宣讲急救法,见过宝凤急救一个溺水的少年。便依样画葫芦,摆正这孙子的身体,用两只前爪按压他的胸膛,我按啊按啊,使上全身的力气,听到他的肋骨巴巴地响,看到更多的血,从他的嘴巴和鼻孔里涌出来……    我站在圈门口思索了片刻,作出了一生中最大的决定:毛主席已死,人的世界必将发生巨大变革,而在这时候,我又成了一头负有血债的杀人凶猪,如果呆在猪场,等待我的,必是屠刀和汤锅。我仿佛听到一个遥远的声音在召唤:    “兄弟们,反了吧!”    在逃人原野之前,我还是帮助那些在瘟疫中幸存的同伙们顶开了圈门,把它们释放了出来。我跳到高处,对它们喊:    “兄弟们,反了吧!”    它们迷茫地看着我,根本不理解我的意思。只有一头身体瘦小、尚未发育的小母猪——身体纯白,腹部有黑花两朵——从猪群里跑出来,对我说:“大王,我跟你走。”余下的那些家伙,有的转着圈子找食吃,有的则懒洋洋地回到圈舍,趴在泥里,等待着人们前来喂食。    我带领着小母猪向东南方向前进。地很软,一脚下去,陷没到膝。我们身后留下四行深深的脚印。到达那道水深数丈的渠道时,我问小母猪:    “你叫什么名字?”    “它们叫我小花,大王。”    “为什么叫你小花?”    “因为我肚皮上有两块黑花,大王。”    “你是从沂蒙山来的吗,小花?”    “我不是从沂蒙山来的,大王。”    “不是从沂蒙山来的,那你是从哪里来的?”    “我也不知道我是从哪里来的,大王。”    “它们都不跟我走,你为什么要跟我走?”    “我崇拜你,大王。”    看着这头头脑纯洁、没心没肺的小花猪,我心中有几分感动,又有几分凄凉。我用嘴巴拱了一下它的肚子,以示友爱,然后说:    “好吧,小花,现在,我们已经脱离了人的统治,像我们的祖先一样,获得了自由。但从此以后就要风餐露宿,要忍受种种苦难,你如果后悔,现在还来得及。”    “我不后悔,大王。”小花坚定地说。    “那么,好极了,小花,你会游泳吗?”    “会,大王,我会游泳。”    “好!”我抬起前爪拍了一下它的屁股,然后便率先跳下了沟渠。    沟渠里的水温暖柔软,泡在里边非常舒服。我本想泅渡沟渠之后走陆路,但下水之后改变了主意。沟渠里的水从表面上看似乎凝滞不动,但下去后才知道,水以每分钟起码五米的速度往北流淌。北边,就是那条滔滔的运粮大河,那条为满清政府运送过粮米的大河,那些为皇帝的后妃们运载着荔枝树的木船也曾在这大河上航行,沟渠里的水就流向这条大河。河道两侧,曾经有拉纤的汉子们弓腰蹬腿,腿上的腓肠肌绷得像钢铁一样硬,汗水滴落土地。“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这是毛泽东说的。“马克思主义的道理千头万绪归根结底就是一句话:造反有理!”这也是毛泽东说的。游泳在这样温暖的沟渠里,因为水的流动和身体的浮力,所以毫不费力。只要轻轻划动几下前爪,我感到身体就像鲨鱼一样快速向前。我回头看了一眼小花,小家伙紧紧地跟随着我,四条小腿在水里紧着扑腾,仰着头,小眼放光,鼻孔咻咻出气。    “怎么样啊,小花?”    “大王……没事……”因为与我对话它的鼻孔进了水,它打着喷嚏,有些脚爪混乱。    我伸出一条前腿到它肚皮下,轻轻地往上挑着它,使它的身体大部分露出了水面。我说:“小家伙,好样的,咱们猪,都是天生的游泳健将,关键是,别紧张。为了不让那些可恶的人发现我们的踪迹,我决定,不走陆路走水路,你能坚持?”    “大王,我能坚持……”小花猪气喘吁吁地说。    “好,来,爬到我的背上!”我对它说,它不肯,还逞强。我潜到它的身下,身体上浮,它已经骑在我的背上了。我说:“搂紧我,无论碰到什么情况都不要松爪!”    我驮着小花,沿着杏园猪场东侧那条沟渠,进入运粮大河。大河向东流,波涛汹涌。西边天际,火烧云,彩云变化多端,青龙白虎狮子野狗,云缝中射出万道霞光,照耀得河水一片辉煌。因为两岸均有决口,河水已经明显下落,河堤内侧,两边露出浅滩,浅滩上茂密的红毛柳子,柔软的枝条都向着东方倒伏,显示着被湍流冲击过的痕迹。枝条和叶片上,挂着一层厚厚的泥沙。尽管水势消退,但一旦进入其中,依然感到河水滔滔,气势浩大,惊心动魄。尤其是被半天火烧云映照着的大河,其势恢弘,不亲历者,如何能够想象!    我对你说,蓝解放,想当年本猪那次大河之游,是高密东北乡历史上的一次壮举。你小子当时在河的上游,对岸,为了保护你们那棉花加工厂不被河水淹没,你们也都上河堤守护。我驮着小花顺流东下,体验着唐诗的博大意境。泛波中流。浪头追逐着我们;我们被浪头追逐;浪头追逐着浪头。大河啊,你何以有如此巨大的力量,你裹挟着泥沙,浮动着玉米、高梁、番薯的藤蔓,还有被连根拔出的大树,奔向东海,一去不复返。你把我们杏园猪场的许多头死猪搁浅在红柳丛中,让它们在那里膨胀、腐烂、散发臭气,看到它们,我更感到与小花的顺流而下是对猪的超越、对丹毒的超越,也是对已经结束的毛泽东时代的超越。    我知道莫言在他的小说《养猪记》里描写过那些被投掷到河里顺流而下的死猪。他写道:    一千多头杏园猪场的死猪,排成浩荡的队伍,在水    中腐败着,膨胀着,爆炸着,被蛆虫啃吃着,被大鱼撕    扯着,一刻也不停流,最终消逝在浩瀚东海的万顷波涛    之中,被吞食,被融解,转化成种种物质,进入物质永    生不灭的伟大循环之中……不能说这小子写得不好,只能说这小子错过了机会,如果他看到,我,猪王十六,驮着小花,在暗金色的河流中,逐浪而下的情景,他就不会去描写死的,而会歌颂活的,歌颂我们,歌颂我!我就是生命力,是热情,是自由,是爱,是地球上最美丽的生命奇观。    我们顺流而下,迎着那轮农历八月十六日的月亮,与你们结婚那天夜里大不一样的月亮。那晚上的月亮是从天上落下来的,这晚上的月亮是从河水中冒出来的。这月亮同样是胖大丰满,刚冒出水面时颜色血红,仿佛从宇宙的阴道中分娩出来的赤子,哇哇地啼哭着,流淌着血水,使河水改变颜色。那月亮甜蜜而忧伤,是专为你们的婚礼而来,这月亮悲壮苍凉,是专为逝世的毛泽东而来。我们看到毛泽东坐在月亮上——他肥胖的身体使月亮受压而成椭圆——身上披着红旗,手指夹着香烟,微仰着沉重的头颅,脸上是若有所思的表情。    我驮着小花顺流而下,追逐着月亮追逐着毛泽东。我们想距离月亮近一些,以便能够更清楚地看到毛泽东的脸。但我们走月亮也走,无论我多么用力地划水,使我的身体像贴着水面滑行的鱼雷一样迅速,但与月亮的距离始终不变。小花在我背上,用后腿踢着我的肚子,嘴里连声喊叫着:“加油啊,加油!”好像我是它胯下的一匹马。    我发现,追赶月亮的,不仅仅是我与小花。在这条大河上,有成群的金翅鲤鱼、青脊白鳝、圆盖大鳖……诸多的水族都在追赶。鲤鱼在游动中不时地借着水势跃出水面,扁平的身体在月光下大放光彩,宛若一件件珍宝。鳝鱼们在水面上蜿蜿游动,体如烂银,水如冰,它们仿佛在水面上滑行。而那些大鳖们依仗着扁平身体所产生的浮力和鳖甲周围柔韧的裙边,依仗着生着肥厚蹼膜的四肢强有力地划水所产生的推力,就使它们看似笨拙的身体,像气垫船一样在水面上快速滑行。有好几次我感觉到那些红色的鲤鱼已经飞到月亮上,落在了毛泽东身边,但定睛一看,才知是错觉。无论这些水族如何施展它们各自的长项尽力追赶,与月亮的距离也是丝毫没有变化。    在我们顺流而下时,大河两边那些不久前被洪水淹没过的红柳上,成群结队的萤火虫都点燃了它们屁股后边的绿灯笼,使河水两边的滩涂上绿光翻滚,犹如在红色河流的两边,还有两条水面高出许多的绿色河流。这也是难得一见的人间奇迹,可惜莫言那小子没有看到。    我在后来转生为狗的日子里,曾亲耳听莫言对你说过,要把他的《养猪记》写成一部伟大的小说,他说要用《养猪记》把他的写作与那些掌握了伟大小说秘密配方的人的写作区别开来,就像汪洋大海中的鲸鱼用它笨重的身体、粗暴的呼吸、血腥的胎生把自己与那些体形优美、行动敏捷、高傲冷酷的鲨鱼区别开来一样。我记得你当时劝他写点高尚的事,譬如写写爱情,写写友谊,写写花朵,写写青松,写养猪干什么?猪,能跟“伟大”二字联系上吗?当时你还当着官,虽然暗中已经和庞春苗上过床,但表面上还道貌岸然,所以你对莫言那样说。我恨得牙根发痒,非常想跳起来咬你一口,让你闭上你那张高尚的嘴,但碍于咱们多年的情面,我忍着没有下口。其实,高尚不高尚,不在乎写什么,而在于怎么写。而所谓的“高尚”,也没有统一的标准。譬如你一个有妇之夫把一个比你小二十多岁的黄花姑娘搞大了肚子然后挂印弃家携女私奔,连县城里的狗都骂你卑鄙,但莫言那小子却说你弃官私奔的行为十分高尚。所以,我当时就认为莫言如果看到我们与水族们在大河中追赶月亮、追赶毛泽东的情景,并把这情景写到他的《养猪记》里,他的野心,很有可能就会实现。真是可惜,他没能目睹1976年公历9月9日也就是农历八月十六日晚上滔滔运粮河上和河两边柳丛中以及堤坝上的美妙情景,他的《养猪记》因此也只能是一本被极少数人欣赏而被大多数正人君子所不齿的书。    在高密东北乡与平度县交界处,有一个名叫吴家沙嘴的河心洲把大河中分成两股,一股流向东北方向,一股流向东南方向,绕了一个圈子后,二股水又在两县屯附近重新合流。这河心洲面积约有八平方公里,沙洲的归属,高密、平度屡起争执,后来干脆划归省军区生产建设兵团,兵团在沙洲上建过养马场,后建制撤销,沙洲便沦为红柳丛生、芦苇没人的荒凉之地。月亮载着毛泽东漂到此地,便猛然跃起,在红柳丛上停顿了一下,然后便快速地飞升,抖落下来的河水如同一阵急雨。河水急剧分流,少数反应敏锐的水族顺流而去,大部分却因为惯性和离心力——其实还有月亮的物质引力和毛泽东的心理引力——径直地飞起来,然后跌落在红柳梢头和芦苇丛中。请你想象一下这情景吧:湍急的河水突然分成两半,从这道中间的空隙里,成群结队的红鲤鱼、白鳝鱼、黑盖大鳖,以极其浪漫的姿态飞向月亮,但到达那个临界点后,又被地球引力拉回,虽然是划着亮闪闪的美丽弧线,但也是相当悲惨地跌落下来。多数被跌得鳞缺鳍断、腮裂盖碎,成为守候在那里的狐狸和野猪的食物,只有极少数,依靠超强的体力和上乘的运气,弹跳挣扎回到水里,向东南或者往东北漂游而去。    我因为身躯沉重再加上背负着小花,所以尽管也在那一瞬间腾空而起,但升到大约三米的高度便开始下降。弹性极其丰富的红柳树冠起到了很强的缓冲作用,使我们没有受伤。对于那些狐狸来说,我们是庞然大物,它们吃不了我们;对于那些身体前部极其发达、屁股尖削的野猪来说,我们应该是它们的近亲,它们不会吃同类。降落到这沙洲,我们是安全的。    因为得到食物极容易,因为食物的营养极其丰富,那些狐狸和野猪,都胖得不成体统。狐狸吃鱼,本属正常;但当我们看到十几头野猪在那里吃鱼时,心中颇感讶异。它们已经吃刁了嘴巴,只嚼鱼脑,只吃鱼籽,那些肥美的鱼肉,连嗅也不嗅。    野猪们警惕地看着我们,渐渐地围拢过来。它们都目露凶光,长长的獠牙在月亮下显得惨白可怖。小花紧紧地贴着我的肚皮,我感受到它的身体在剧烈地颤抖。我携着小花,后退着,后退着,尽量地不使它们成扇面包抄过来的队形合拢。我清点着它们,九头,一共九头,有公有母,体重都在两百斤左右,都是僵硬笨拙的长头长嘴,都是尖削的狼耳朵,都是长长的鬃毛,都是油光闪闪的黑色,它们的营养状况太好了,它们的身体都焕发着野性的力量。我体重五百斤,身体长大如一艘小船,从人、驴、牛转世而来,有智慧有力气,单打独斗,它们都不是我的对手,但要我同时对付它们九个,我必死无疑。我当时想的是,后退,后退,后退到水边,我掩护,让小花逃命去,然后,我再与它们斗智斗勇。它们吃了那么多鱼脑、鱼卵,智力已经与狐狸接近。我的意图自然瞒不了它们。我看到有两头野猪,从我的侧翼,往后包抄过来,它们想在我退到河水之前就把包围圈合拢。我猛然意识到,一味退让,反而死路一条,必须大胆出击,声东击西,撕开它们的包围圈,到沙洲中心广阔的地段去,学习毛泽东的游击战术,调动它们,逐个击破。我蹭了一下小花,向它传达我的意图。它悄声说:    “大王,你自个跑吧,不要管我了。”    “那怎么可以,”我说,“我们相依为命,情同兄妹,有我在就有你在。”    我对着正面逼来的那头公猪猛然冲去,它仓惶后退,但我的身体突拐一弯,撞向了东南方向那头母猪。它的头与我的头撞在一起,发出瓦罐破碎般的声响,我看到它的身体翻滚到一丈远的地方。包围圈被撕开一个豁口,但我的后部,已经感受到它们咻咻的鼻息。我高叫一声,向东南方向飞奔而去。但小花没有跟上来。我急煞蹄,猛转身,去接迎小花,但可怜的小花,亲爱的小花,唯一愿意追随我的小花,忠心耿耿的小花,已被一头凶悍的公猪咬住了屁股。小花的惨叫声令月色如雪,我高声吼叫着:“放开它——!”不顾一切地扑向那公猪。    “大王——快跑,不要管我——”小花大叫着。——听我说到这里,你难道一点都不感动吗?你难道不觉得,我们,虽然是猪,但行为也很高尚吗?——那家伙咬着小花的屁股,连连地蚕食进去,小花的哭声让我几近疯狂,什么几近疯狂,就是他妈的疯狂了。但斜刺里扑上来的两头公猪挡住了我解救小花的道路。我无法再讲什么战略战术,对准其中的一头,猛扑上去。它不及躲闪,被我在脖子上狠狠地咬了一口。我感到牙齿穿透它坚韧的硬皮,触及到了它的颈骨。它打了一个滚逃脱;我满口都是腥臭的血和刺痒的鬃毛。当我咬住那厮的脖子时,另一头猪在我的后腿上咬了一口。我像骡马一样将后腿猛往后踢——这是我当驴时学会的技巧——后腿蹬在它的腮帮子上。我调转头猛扑这厮,它吼叫着逃窜了。我后腿痛疼难忍,被那厮啃去了一块皮,鲜血淋漓,但此时,我顾不上自己的腿,腾跳起来,带着呼哨的风声,撞向了那个咬我小花的坏种。我感到在我的猛烈撞击下,那坏种的内脏都破碎了,它哼都没有哼一声就倒地死去。我的小花奄奄一息。我用前爪把它扶起来,它的肠子从被撕破的肚子里秃噜秃噜地冒出来。我实在想不出办法对付这些热烘烘、滑溜溜、散发着腥气的东西。我基本上是四肢无措。我感到心中痛疼,我说:    “小花,小花,我的小亲疙瘩,我没有保护好你……”    小花用力地睁开眼睛,眼光蓝白阴凉,艰难地喘息着,嘴里吐着血和泡沫,说:    “我不叫你大王……叫你大哥……行吗?”    “叫吧,叫吧……”我哭着说,    “好妹妹,你是我最亲的人……”    “大哥……我幸福……我真的好幸福……”说完,它就停止了呼吸,四腿绷直,犹如四根棍子。    “妹妹啊……”我哭泣着,站起来,抱着必死的决心,像乌江边上的项羽,一步步逼向那些猪。    它们结成团体,惊慌但是有条不紊地退却着,我猛然扑上去,它们就四散开来,把我围在核心。我不讲战术,头撞,口咬,鼻掀,肩撞,完全是拼命的打法,使它们个个受伤,我自己也伤痕累累。当我们转战到沙洲中间地带,在军马场废弃的那排瓦房的断壁残垣前,我看到在一个半截埋在泥土里的石马槽边,坐着一个熟悉的身影:    “老刁,是你吗?”我大声喊叫着。    “老兄,我知道你会来的,”刁小三对我说罢,然后转头对着那些野猪,说,“我当不了你们的王,它,才是你们真正的王!”    那些野猪们犹豫了片刻,便齐齐地将两个前爪跪在地上,嘴巴拱着地面喊叫:    “大王万岁!万万岁!”    我本来还想说点什么,但事情发展到如此地步,还有什么可说的呢?我糊糊涂涂地就成了这沙洲上的野猪王,接受着野猪们的朝拜,而人间那个王,坐在月亮上,已经飞升到距离地球三十八万公里远的地方,庞大的月亮缩得只有一只银盘大,而人间之王的身影,即使用高倍的望远镜,也很难看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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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 猪撒欢 第三十三章 猪十六思旧探故里 洪泰岳大醉闹酒场
“日月如梭,光阴似箭”,我在这荒无人烟的沙洲上充当猪王不觉已是第五个年头。    起初,我试图在沙洲上推行一夫一妻制,我原想这体现了人类文明的改革会引起一片欢呼,但没想到却遭到了强烈的反对。不但母猪们反对,连那些分明占便宜的公猪,竟然也嘟嘟哝哝地表示不满。为此我困惑不解,去向刁小三问疑,它趴在我们特意为它搭建的能够遮风挡雨的草棚里,冷冷地说:    “你可以不当王,但当了王就必须按规矩办事。”    我只好默认这残酷无情的丛林规矩,闭着眼,想象着小花猪,想象着蝴蝶迷,想象着一匹形象模糊的母驴,甚至想象着几个更加模糊的女人的影子,与那些母野猪胡乱地交配。能逃脱尽量逃脱,能偷工减料尽量地偷工减料,但就是这样,几年下来,沙洲上也多出了几十只五彩斑斓的杂种,它们有的毛色金黄,有的毛色青黑,有的身上布满斑点,如同那些经常在你们的电视广告里露面的斑点狗。这帮杂种大致还保持着野猪的身体特征,但智慧明显地比它们的母亲高了一个层次。随着这批杂种的长大,我已经无法完成如此繁重的交配。每到母猪的发情期我便与它们玩起蒸发游戏。猪王不在,欲火中烧的母猪们只好降格以求。于是,几乎所有的公猪都得到了交配的机会。出生的后代更加形形色色:有的如羊,有的似狗,有的像猞猁,最可怕的是,有一头杂种母猪,竟然生出了一只鼻子长长、仿佛小象的怪物。    1981年4月,正是杏花盛开、母猪发情的时期,我从大河分汊处游到了南岸。河水上层温暖,下层冰凉。在上层温水与下层凉水的交汇处,有一群群的回游鱼类溯流而上,它们那种为了返回母河、不怕艰难险阻、不畏流血牺牲、勇往直前的精神让我深受震动,我伫立浅滩,看着它们努力摆动尾鳍、奋勇前行的灰白色身影,沉思良久。    往年里玩蒸发,从没离开过沙洲。沙洲上草木繁茂、在东南部还有一道隆起的沙岭,沙岭上生长着数万株碗口粗的马尾松树,松树下生长着茂密的灌木,要找个藏身之地,实在是易如抬爪。但今年,我突发奇想——其实也不是奇想而是一种迫切的内心需要,我感到我必须回一趟杏园猪场,回一趟西门屯,仿佛是要去赴一个多年前就确定了的、不容更改的约会。    与母猪小花结伴逃离猪场算来已将近四年,但即便是蒙上眼睛我也可以回到杏园猪场,因为暖洋洋的西风里有杏花的香气,因为那里毕竟是我的故乡。我沿着河堤顶部那条虽然狭窄但十分平坦的道路西行。河堤的南边是广阔的原野,河堤的北边是连绵起伏的红柳丛。河堤两边的斜坡上,生长着枯瘦的紫穗槐,紫穗槐上爬满疯狂的瓜蒌藤蔓,藤蔓上白花簇簇,散发着类似丁香的沉闷香气。    月亮当然很好,但与我对你重墨浓彩地描绘过的那两个月亮相比,这一晚上的月亮高高在上,显得有点心不在焉。它不再降低高度、变化颜色陪伴我,追逐我,而像一个坐在高辕的马车上、头上戴着插满羽毛的帽子、脸上罩着洁白的面纱、匆匆赶路的贵妇。    到达蓝脸那一亩六分顽固土地时,我立住了追赶着月亮匆匆西行的蹄爪。我向南看,看到蓝脸土地两侧西门屯大队的土地里,栽满叶片肥大的桑树,桑树下,有几个借着月亮采桑的女人。这情景让我心中一动,我知道毛泽东之后的农村,已经发生了变化。蓝脸的土地上,种植的依然是麦子,依然是那古老的品种。两侧土地里的桑树发达的根系显然霸去了他土地的营养,起码有四垄麦子受到了明显的影响:低矮纤弱,麦穗瘦小如苍蝇。这很可能又是洪泰岳整治蓝脸的阴招,看你单干户如何抵挡。我看到,月亮下,桑树旁,一条人影在晃荡。他深挖沟,光脊梁,誓与人民公社争短长。他在自家土地与生产大队的桑树问,挖出了一条窄而深的沟,许多黄色的桑根被他用锋利的铁锹斩断。这件事,似乎非同寻常。在自家土地上挖沟,原本无可厚非,但斩断生产队的树根,又有破坏集体财产之嫌。我遥远地看着老蓝脸黑熊般笨拙的身体和莽撞的动作,心中一时茫然。如果等两边的桑树长成参天大树,单干户蓝脸的土地就会成为不毛之地。很快我就知道,我的判断全是错误。此时,生产大队已经土崩瓦解,人民公社已经名存实亡。农村改革已进入分田到户阶段。蓝脸土地两侧的土地,已经分到了个人名下,植桑还是种粮,完全由个人做主。    我的腿把我带到杏园猪场,杏树犹在,但猪舍已经荡然无存。虽然没有了标志物,但我一眼就看见了那棵歪脖子老杏树。杏树的周围,立起了一圈保护的木栅栏,栅栏上钉着一块牌子,牌子上写着“朱丝金杏”。看到这牌子我就想起了刁小三的热血浇灌这杏树根的情景。没有它的血,杏子里就不会有血丝;没有它的血,这棵树上的杏子就不会成为果中珍品,每年都被县政府高价收购。而且,我后来还知道,这棵树上的杏子,使代替洪泰岳担任了大队党支部书记的金龙,与县里、市里的领导建立了亲密关系,为他后来的发达富贵铺平了道路。我当然也看到了那棵曾把树杈垂到我的圈舍里的老杏树,尽管我的圈舍已经不存在。当年我趴着睡觉或者想入非非的地方,现在种植着落花生。我猛地站立起来,前爪扶住那两条我当年几乎每天都扶的树权。这动作,让我分明地感受到,我的身体比当年庞大了,笨重了,由于长期不做人立状,这一技巧,也明显地生疏了。总之,这天晚上,我在杏园里徘徊游荡,故地重游,心中不时涌起怀旧情绪,而这种情绪,说明我已经进入了中年。是的,作为一头猪,可以说我已经饱经沧桑。    我发现,当年的两排供饲养员工作和居住的房屋,已经改成了养蚕房。我看到养蚕房里电灯明亮,知道国家的电流通到了西门屯。我看到在那层层叠叠的蚕架前,白发苍苍的西门白氏在弯腰工作。她端着用剥了皮的红柳枝条编成的畚箕,畚箕里盛着肥厚的桑叶。她将桑叶洒向白花花的蚕床,立刻便有细雨般的声音响起。我看到你们结婚的洞房也改成了蚕房,这说明,你们此时都已经有了新的住处。    我沿着屯中那条拓宽了一倍、并铺敷了沥青路面的道路西行。街道两边那些低矮的泥墙草屋不见了,一排排同样高度、同样宽度、整齐划一的红瓦房出现了。在路北边一座二层小楼前的一片空地上,大约有一百余人,多半是老婆孩子,围着一台二十一英寸的日本产松下牌电视机,观看一部电视连续剧《大西洋底来的人》。那是一个手指和脚趾间生有蹼膜的英俊青年的神奇故事。他能够像鲨鱼一样在水中优雅地游泳。我看到西门屯的老婆孩子聚精会神地盯着那小小荧屏,并不时地发出“啧啧”的感叹声。电视机安放在一张紫红色的方凳上。方凳安放在一张方桌上。方桌旁坐着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头,胳膊上套着一个红色的、写着“治安”字样的袖标,双手拄着一根细长的木棍,面对着观众,目光犀利,仿佛一个监考的老教师。我当时不知道他是谁——    “伍方,富农伍元的大哥,原国民党第五十四军军部电台上校台长,1947年被俘,解放后以历史反革命罪被判无期徒刑,发配大西北劳改,不久前被释放回家,因年老失去劳动能力,家中又无亲属照顾,享受‘五保户’待遇,并每月从县民政部门领取十五元生活补助……”我插言道。    连续几天来大头儿的讲述犹如开闸之水滔滔不绝,他叙述中的事件,似真似幻,使我半梦半醒,跟随着他,时而下地狱,时而入水府,晕头转向,眼花缭乱,偶有一点自己的想法但立即又被他的语言缠住,犹如被水草缠住手足,我已经成为他的叙述的俘虏,为了不当俘虏,我终于抓住一个机会,讲说这伍方的来龙去脉,使故事向现实靠拢。大头儿愤怒地跳上桌子,用穿着小皮鞋的脚跺着桌面。住嘴!他从开裆裤里掏出那根好像生来就没有包皮的、与他的年龄显然不相称的粗大而丑陋的鸡巴,对着我喷洒。他的尿里有一股浓烈的维生素B的香气,尿液射进我的嘴,呛得我连连咳嗽,我感到刚刚有些清醒的头脑又蒙了。你闭嘴,听我说,还不到你说话的时候,有你说话的时候。他的神情既像童稚又像历经沧桑的老人。他让我想到了《西游记》中的小妖红孩儿——那小子嘴巴一努,便有烈焰喷出——又让我想起了《封神演义》中大闹龙宫的少年英雄哪吒——那小子脚踩风火轮,手持点金枪,肩膀一晃,便生出三个头颅六条胳膊——我还想到了金庸的《天龙八部》中的那个九十多岁了还面如少年的天山童佬,那小老太太的双脚一跺,就蹦到参天大树的顶梢上,像鸟一样地吹口哨。我还想到我的朋友莫言的小说《养猪记》中那头神通广大的公猪——    老子就是那头猪——大头婴儿回到他的座位上,气势汹汹但又颇为得意地说。我后来当然知道那老头儿是富农伍元的哥哥伍方,我还知道已经接任了大队党支部书记的金龙安排他在大队办公室看守电话并负责每天晚上把全屯唯一的那台彩色电视机搬出来供社员们观看。我还知道退休的洪泰岳对此事甚为不满,找到金龙理论。洪泰岳披着褂子,趿着鞋子,有几分落魄江湖的样子——据说他自从卸任党支部书记后就是这模样。当然不是他自愿交班让贤,是公社党委以年龄为由逼他卸任。此时的公社党委书记是谁?是庞虎的女儿庞抗美,全县最年轻的党委书记,一颗灿烂的政治新星。我们后边还有许多讲到她的机会。据说洪泰岳沾着八分酒到了大队部——就是眼前这栋新盖的二层小楼——负责看门的伍方对着他点头哈腰,好像伪保长见到了日本军官。他用鼻子轻蔑地哼了几声,昂首挺胸进了楼,据说他指着坐在楼下大门口那个忠于职守的看门人的光秃秃的头顶,怒斥金龙:    “爷们儿,你这是严重的政治错误!那是个什么人?国民党的上校台长,本该枪毙他二十次,留他一条狗命,就是宽大处理。可是你,竟然让他享受‘五保’,你的阶级立场,站到哪里去了?”    据说,金龙掏出一支相当高级的进口香烟,用一个仿佛纯金打造的、燃烧丁烷的打火机点燃,然后,把点燃后的香烟插到洪泰岳嘴巴里,好像他是一个双手残废不能自己点烟的人。金龙将洪泰岳按坐在那张当时还很少见的旋转皮椅上,而他自己,则一抬屁股坐在办公桌上。他说,洪大叔,我是您亲手培养起来的,是您的接班人。无论什么事,我都想按您的老路走。但世道变了,或者说时代变了。让伍方享受“五保户”待遇,这是县里的决定。他不但享受“五保户”的待遇,他每月还可以从民政部门领取十五元生活补助金。爷们儿,您气吧?但我告诉您千万别气,这是国家政策。您气也没用。据说洪泰岳气势汹汹地说:那我们革命几十年不是白革了吗?金龙跳下桌子,把那转椅拨动半圈,让洪泰岳的脸对着窗户外边被灿烂的阳光照亮的一片崭新的红瓦房顶,说:爷们儿,这话可千万别出去说。共产党闹革命,其目的并不是为了推翻国民党,打跑蒋介石,共产党领导人民闹革命的根本目的是为了让老百姓过上丰衣足食的好日子。国民党蒋介石挡了共产党的路,所以才被打倒。所以,爷们儿,咱们都是老百姓,别想那么多,谁能让咱过得更好咱就拥护谁。据说洪泰岳怒道:你这是胡说,你这是修正主义!我要到省里去告你!据说金龙嬉笑着说:爷们儿,省里哪有闲工夫管咱们这一级的破事?依我看,只要缺不了您的酒喝,少不了您的肉吃,缺不了您的钱花,您就不要发牢骚、管闲事了。据说洪泰岳执拗地说:不行,这是路线问题,中央肯定出了修正主义。您就睁大眼睛看着吧,这一切,才是刚刚开了头,接下来的变化,很可能就像毛主席诗歌里说的那样,是“天翻地覆慨而慷”呢!    我在围观电视的人群后待了约有十分钟时间便往西跑去,你知道我要去的地方在哪里。我没敢沿着道路前进,我知道咬死许宝的事情早已使我名扬高密东北乡,如果让他们看到我的身影必将有一场大乱。不是我斗不过他们,我是怕万般无奈的情况下伤害了无辜;不是我怕他们,而是我怕麻烦。我沿着道路南侧那排房屋的阴影西行,很快到达西门家大院。    大门敞开,院子里那棵老杏树犹在且繁花似锦,花香溢出墙外。我隐身在门侧的阴影里,看到杏树下摆开了八张蒙着塑料布的方桌,一盏临时拉出的电灯挂在杏树杈上,把院子照耀得灿若白昼。桌旁围坐着十几个人。我认出了他们,都是当年的坏人。有伪保长余五福,有叛徒张大壮,有地主田贵,有富农伍元……另外一张桌子边上,坐着那个头发已经花白了的原治保主任杨七和孙家的两个兄弟孙龙和孙虎。他们的桌子上已是杯盘狼藉,酒也都有了八分。后来我知道,杨七此时从事着贩卖竹竿的事儿——他原本就不是个正经庄稼人——他把井冈山的毛竹用火车运到高密,再用汽车从高密运到西门屯,然后整批卖给正在筹建新学校的马良才,这是一笔大生意。一下子就使杨七成了万元户。所以,他是以本屯首富的姿态坐在杏树下喝酒的。他穿着一件灰色的西服,扎着一条大红的领带,挽着袖子,露出腕上的电子手表。他原本瘦削的小脸上,腮上有两坨疙瘩肉垂了下来。他从一个暗金色的进口美国烟盒里掏出一支烟扔给正在啃酱猪蹄的孙龙,又掏出一支扔给正在用餐巾纸擦嘴的孙虎,然后捏扁空烟盒,对着东厢房喊叫:    “老板娘!”    老板娘脆快地答应着跑出来。嘿,原来是她!原来是吴秋香,她竟然当了老板娘。我这才看到在大院大门口东侧墙上,用石灰刷白了一片,上面用红漆写着:秋香酒馆。秋香酒馆老板娘吴秋香,已经跑到杨七背后。她脸上涂着粉,粉脸上带着笑,肩膀上搭着毛巾,腰问扎着蓝布围裙,显得很精明很强干很热情很专业也很阿庆嫂。世道真的变了,改革了,开放了,西门屯变样啦。吴秋香眉开眼笑地问杨七:    “杨老板啊,有什么吩咐?”    “骂谁呀?”杨七瞪着眼说,“俺只是一个贩竹竿的小贩子,担不上老板的尊名。”    “别谦虚了,杨老板,一万多根竹竿,一根赚十元,您就是十万元户啦,腰缠十万元,还不是老板,那咱们高密东北乡谁还敢称老板呢?”吴秋香夸张地说着,伸出一个指头戳戳杨七的肩膀,“看这身行头,从头到脚,置办齐全了,少说也得千元吧?”    “你这老娘们,就咧开血盆大口吹吧,早晚把我吹得像当年杏园猪场那些死猪一样,    ‘嘭’一声爆炸了,你就痛快了。”杨七道。    “好了,杨老板,你一分钱也不趁,你穷得叮当响,行了吧?我还没开口向你借钱呢,就先把门封上了,”吴秋香噘着嘴,佯嗔道,“说吧,要点什么?”    “哈,生气了?你千万别噘嘴,你一噘嘴我就想撅鸡巴!”    “去你娘的!”吴秋香用那条油腻腻的毛巾,在杨七脑袋上抽了一下,“快说,要什么!”    “给盒烟,良友。”    “就要一盒烟?酒呢?”吴秋香瞅瞅已经面红耳赤的孙虎和孙龙,道,“这两个兄弟,好像还没喝中吧?”    孙龙硬着舌头道:“杨老板请客,咱还是省着点吧。”    “孙子,你这不是骂哥哥吗?”杨七一拍桌子,佯怒道,“哥哥虽不趁十万元,但请二位老弟喝酒的钱,那还是有的!再说了,二位老弟那‘红’牌辣椒酱已经行销天下,咱总不能永远支着两口大铁锅露天炒做吧?下一步啊,二位老弟,我要是你们,就盖上二十间宽大漂亮的厂房,支上两百口大锅,招上二百个工人,上电视台做上二十秒钟的广告,让‘红’牌辣椒酱红出高密,红出山东,红遍全中国,那时候,二位老弟就要雇人数钱了。你们这两个大富翁,老杨俺可是提前巴结上了!”杨七拧了一把吴秋香的屁股,说:“老相好的,再来两个小黑坛!”    “小黑坛,档次太低了吧!”吴秋香道,“请这样的大富翁喝酒,最次也得‘小老虎’吧!”    “奶奶的,吴秋香,真能顺着竿儿爬啊,”杨七有几分无奈地说,“那就‘小老虎’吧!”    孙龙孙虎兄弟交换了眼神,孙虎道:“哥,杨大老板的主意,听上去可真不赖。”    孙龙有些结巴地说:“我好像看到那些人民币,树叶子一样,从天上哗啦哗啦地往下落呢。”    “二位兄弟,”杨七道,“刘玄德为什么要抬着礼物三顾茅庐请那诸葛亮?他是吃饱了闲着没事干吗?不,他是去请教安邦定国之策。诸葛亮一席话给刘玄德指明了方向,从此天下三分。老杨我这番话,对你们二位,就是一次隆中对!将来发大了,别忘了谢军师!”    “买大锅,盖厂房,雇工人,把买买做大,可是,钱在哪里?”孙虎道。    “找金龙帮你们贷款呀!”杨七一拍大腿,道,“想当初金龙在这杏树上搭平台闹革命时,你们哥儿四个,可是他的忠实走狗啊。”    “老杨,什么话一到你嘴里就变了昧了,什么‘忠实走狗’?那叫‘亲密战友’!”孙虎道。    “好好好,亲密战友,”杨七道,“反正,你们兄弟,在他面前还是有面子的。”    “老杨,”孙龙巴结着问,“这贷款,终归是要还的吧?赚了,当然好,赔了呢?拿什么还?”    “你们真是猪脑子!”杨七道,“共产党的钱,不花白不花。赚了,咱想还他们也许不要;赔了,他要咱们没钱。再说了,这‘红’牌辣椒酱,注定了是要往死里发的一个牌子,除非你炒辣椒时不烧柴火烧人民币,否则,往哪里赔?”    “那就求金龙帮咱们贷款?”孙虎问。    “贷。”孙龙答。    “贷到款就买大锅、招工人、盖房子、做广告?”    “买、招、盖、做!”    “这就对了!你们这两个榆木脑袋终于开了窍了!”杨七拍着大腿说,“二位老板盖厂房所需的木料,老哥负责供应。井冈山毛竹,坚韧挺直,百年不腐,价钱只有杉木檩条的一半,是真正的价廉物美,你们盖二十间厂房,用檩条四百根,如果用毛竹,每根少说也便宜三十元,仅这一笔,我就给你们省下一万二千元!”    “绕了这么一个大圈子,原来是卖毛竹啊!”孙虎道。    吴秋香提着两瓶“小老虎”、捏着两盒“良友”烟走过来,互助右手端着一盘黄瓜蒜泥拌猪耳朵,左手端着一盘油炸花生米随后跟着。吴秋香将酒暾在桌上,将烟放在杨七面前,嘲讽道:“不必害怕,这两盘菜,是我送给孙家兄弟下酒的,不算在你账上。”    “吴老板,瞧不起老杨?”杨七拍拍鼓鼓囊囊的衣兜,说,“老杨大钱不趁,但吃盘黄瓜的钱还是有的。”    “知道你有钱,”秋香道,“但这两盘菜是我巴结孙家兄弟的,你们这‘红’牌辣椒酱我看能火。”    互助微笑着,将那两盘菜放在孙家兄弟面前。他们慌忙站起来,忙不迭地说:“嫂子,还麻烦您亲自动手……”    “闲着没事,过来帮个手……”互助微笑着说。    “老板娘,别光照顾大老板啊,也招呼一下我们啊!”那一桌上,伍元捏着那张用塑料套了膜的简易菜谱,扇打着一只白色的飞蛾说,“我们点菜。”    “你们自己喝着,一定要喝足,别给他省酒钱,”秋香为孙家兄弟斟满杯,斜着一眼杨七,说,“我过去招呼一下那些坏蛋。”    “这些坏蛋,吃尽了苦头,也该着他们过几年人日子啦。”杨七道。    “地主、富农、伪保长、叛徒、反革命……”吴秋香指点着桌子周围那些人,半玩笑半认真地说,“西门屯的坏蛋,差不多全齐了,怎么?你们聚会,想干什么?想造反?”    “老板娘,别忘了,你也是恶霸地主的小老婆呢!”    “我跟你们不一样。”    “什么一样不一样,”伍元道,“你说那些称号,那些黑帽子,铁帽子,晦气帽子,都是过去的事了。我们现在,跟大家一样,是堂堂正正的人民公社社员呢!”    余五福道:“摘帽一年了。”    张大壮道:“不受管制了。”    田贵还是有几分胆怯地往杨七那边瞅了一眼,低声道:“不挨藤条抽啦。”    “今天是我们摘帽、恢复公民身份一周年,对我们这些受了三十多年管制的人来说,是大喜的日子,”伍元道,“我们聚在一起,喝两盅,不敢说是庆祝,就是喝两盅……”    余五福眨巴着发红的眼睛,说:“做梦也没有想到的事情,做梦也没想到……”    田贵眼里夹着泪说:“……我那孙子,去年冬天竟然当上了解放军,是解放军啊……过春节时,金龙书记亲手把‘光荣人家’的牌子挂在我家门口……”    “感谢英明领袖华主席啊!”张大壮说。    “老板娘,”伍元道,“我们这些人,都是草包肚子,吃什么什么香,你就照量着给我们置办上点就行了,我们都是吃了晚饭来的,肚子不饿……”    “是该好好庆祝庆祝,”秋香道,“按道理说,我也算是地主婆呢,但幸亏我跟着黄瞳沾了光。另外,说千道万,咱们老洪书记是个好人,搁在别村,我和迎春都逃脱不了。我们三个,就苦了他们大娘……”    “娘,你唠叨这些干什么呀!”端着茶壶茶碗的互助从背后蹭了一下秋香,笑脸对着那些人,道:    “各位大叔、大伯,先喝茶!”    “你们信得过我,我就替你们做主啦。”秋香道。    “信得过,信得过。”伍元道,“互助,你是书记夫人,亲自给我们端茶倒水,倒回四十年去,做梦也不敢想。”    “哪还用倒回四十年?”张大壮嘟哝着,“倒回两年去也不敢想……”    我说了这么久,你要不要说两句?发几句牢骚?发几点感慨?大头儿道。我摇摇头,道:解放无言。    蓝解放,我对你不厌其烦地描绘那个夜晚西门家大院的情景,向你转述我作为一头猪听到的和看到的,其目标是要引出一个人,一个重要的人,洪泰岳。西门屯大队新盖了办公楼后,原大队办公室——西门闹家的五间正房,就成了金龙和互助的住房。而且,金龙在宣布屯里的所有坏分子摘帽的同时,也宣布他不再姓蓝而改姓西门。这一切,都暗含着意味,让忠诚的老革命洪泰岳大惑不解。此刻他正在大街上转悠,电视剧已经播完,严守规章的伍方不理那些年轻人的唠叨,坚决地关机,并把机器搬回屋去。一个略有些历史知识的年轻人低声恨骂:老国民党,共产党怎么不把你毙了呢?对这些歹毒的话,老伍方充耳不闻,他耳朵并不聋。月光太明亮,气候太宜人,无所事事的年轻人在街上闲逛,有的打情骂俏,有的蹲在路灯下打扑克。有一个嗓门像公鸭的嚷嚷着:善宝今天进城抓奖,中了一辆摩托车,该不该让他请我们喝酒?!——该,太该了,发了横财不散财,必有灾祸天上来。走啊,去秋香酒馆,善宝!——几个人上去把蹲在路灯下打扑克的善宝拉起来。善宝挣扎着,对着那些拉扯他的人像螳螂一样出拳。他满脸恼怒地骂道:王八蛋才中了奖,王八蛋才抓了一辆摩托车!——看吓得那样,你是宁愿当王八蛋也不愿承认中奖啊!——我要中了奖……善宝咕哝着,突然大声叫起来:老子中了奖了,老子中了一辆轿车,气死你们这些杂种!说罢就背靠着电线杆蹲下去,气冲冲地说:不玩了,回家睡觉,明日一大早还要进城去领奖呢!众人齐声笑起来。还是那公鸭嗓子提议:咱们也别为难善宝,他老婆是铁算盘子。咱们凑份子吧,每人两块钱去闹闹吴秋香,这样的好夜晚,有老婆的回家睡觉,没老婆的回家干什么?扳飞机操纵杆?游击队拉大栓?——走啊,没老婆的跟我来啊,找吴秋香啊,秋香好心肠啊,摸摸奶,捏捏腿,扳过脸来亲个嘴!——洪泰岳自从退休之后,渐渐地染上了蓝脸的症候:白天在家里闷着,只要月亮一出来就出门。蓝脸是借着月光干活,他是借着月光在屯子里晃悠。走过大街串小巷,像一个旧时的巡夜人。——金龙说:老支书,觉悟高,夜夜为咱当保镖——这当然不是他的本意,他看不惯啊,他忧心忡忡啊,他憋屈得慌啊!他总是一边晃悠一边喝酒,用一个扁平的、据说是八路军用过的水壶,身上披着破军装,腰间扎着牛皮武装带,脚蹬草鞋、腿扎绑腿,完全是一副八路军武工队的打扮,只是屁股后边缺少一支盒子枪。他走两步,喝一口,喝一口,骂两声。一壶酒喝完,月已平西,他也醉得东倒西歪,有时能晃悠回家睡觉,有时,就随便歪在草垛边上或废弃不用的碾盘上,直睡到红日升起。有好几次,早起赶集的人看到他靠在草垛上睡着,胡须眉毛上都结着冰霜,他脸色红润,全无寒冷畏缩之态,呼噜声响亮又香甜,使人不忍惊醒他的梦。偶尔的,他也会心血来潮、晃悠到屯东田野里,去与蓝脸磨牙斗嘴。他当然不敢站在蓝脸的地里,他总是站在别人家的地里,与蓝脸争竞。蓝脸手中有活忙着,不多接他的话茬,任他一个人,喋喋复喋喋,滔滔复滔滔。但只要蓝脸一开口,总有一句像石头一样坚硬或像尖刀一样锐利的狠话扔出来,顶他个张口结舌,气他个头晕脑涨。譬如在实行“联产到劳责任制”阶段,洪泰岳对蓝脸说:    “这不是复辟资本主义吗?你说,这不是物质刺激吗?”    蓝脸瓮声瓮气地说:“好戏还在后头呢,走着瞧吧!”    当农村改革到了“包产到户责任制”阶段时,洪泰岳站在蓝脸地边上,跳着脚骂:    “他妈的,人民公社,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各尽所能,按劳分配,这些,统统不要了吗?”    蓝脸冷冷地说:“早晚要单干。”    洪泰岳说:“你做梦。”    蓝脸道:“走着瞧。”    当改革到“大包干责任制”时,洪泰岳喝得酩酊大醉,嚎啕大哭着来到蓝脸的土地边。他怒气冲冲地骂着,好像蓝脸是这翻天覆地的重大改革的决策人:    “操你活妈蓝脸,真让你这混蛋说中了,什么‘大包干责任制’?不就是单干吗?‘辛辛苦苦三十年,一觉回到解放前’啊,我不服,我要去北京,去天安门广场,去毛主席纪念堂,给毛主席哭灵,向毛主席诉说,我要告他们,我要告你们,铁打的江山啊,红色的江山啊,就这样改变了颜色了啊……”    洪泰岳悲愤交加,神志昏乱,遍地打滚,忘记了界限,滚到了蓝脸的土地上。其时蓝脸正在割豆,驴打滚一样的洪泰岳把蓝脸的豆荚压爆,豆粒进出,发出“噼噼啪啪”的响声。蓝脸用镰刀压住洪泰岳的身体,严厉地说:    “你已经滚到我地上了,按照咱们早年立下的规矩,我应该砍断你的脚筋!但是老子今天高兴,饶过你!”    洪泰岳一个滚儿,滚到旁边的土地上,扶着一棵瘦弱的小桑树站起来说:    “我不服,老蓝,闹腾了三十多年,反倒是你,成了正确的,而我们,这些忠心耿耿的,这些辛辛苦苦的,这些流血流汗的,反倒成了错误的……”    蓝脸口气和缓地说:“分田到户不是也有你一份吗?有没有敢少分给你一分一厘?没有,没人敢。你那每年六百元老干部退休金,不是按月发给你吗?你那每月三十元荣军补助,敢有人扣下不发给你吗?没有,没人敢。你没吃亏,你干的好事儿,共产党都折成了钱,一笔一笔,按月发给你呢。”    洪泰岳说:“这是两码事,我不服的是,你老蓝脸,明明是块历史的绊脚石,明明是被抛在最后头的,怎么反倒成了先锋?你得意着吧?整个高密东北乡,整个高密县,都在夸你是先知先觉呢!”    “我不是圣贤,毛泽东才是圣贤,邓小平才是圣贤,”蓝脸激动不安地说,“圣贤都能改天换地,我能干什么?我就是认一个死理:亲兄弟都要分家,一群杂姓人,硬捏合到一块儿,怎么好得了?没想到,这条死理被我认准了。”蓝脸眼泪汪汪地说,    “老洪,你这条老狗,疯咬了我半辈子,现在,你终于咬不到我了!我是癞蛤蟆垫桌腿,硬撑了三十年,现在,我终于直起腰来了!把你的酒壶给我——”    “怎么,你也想喝酒?”    蓝脸一步跨出自己的土地,从洪泰岳手里夺过扁酒壶,扬起脖子,喝了个壶底朝天,然后,把那壶猛地撇了出去,跪在地上,对着明月,悲喜交集地说:    “老伙计,你看到了,我熬出来了。从今之后,我也可以在太阳底下种地啦……”    ——这些事都不是我亲眼所见,而是来自道听途说。由于此地出了个写小说的莫言,就使许多虚构的内容与现实的生活混杂在一起难辨真假。我对你说的应该是我亲身经历、亲眼所见、亲耳所闻的东西,但非常抱歉的是,莫言小说中的内容,总是见缝插针般地挤进来,把我的讲述引向一条条歧途。我们知道,莫言有一部知名度不高的小说《后革命战士》,小说发表后默默无闻,我估计读过此书的人不会超过一百个,但此书的确塑造了一个极具个性的典型人物。“老铁”,一个被抓丁当了国民党士兵、随即又被解放军俘虏并参加了解放军接着受伤复员回乡的人。这样的人以千百万计,是货真价实的小人物。但这个小人物总认为自己是个大人物,总以为自己的一行一动都影响到国家命运甚至历史进程。当四类分子被摘帽和右派分子被改正时,当农村实行包产到户时,他都要穿上他的军装去上访,上访回来就在村里宣布他受到了某个大人物的接见,大人物告诉他中央出了修正主义,发生了路线斗争。村里人都把“老铁”叫做“革命神经病”。毫无疑问,莫言小说中这个人物,与洪泰岳很相似,莫言没有直写其名,显然是给他留下面子。    我说过,我躲在西门家大院门外的暗影里偷窥着大院里的情景。我看到,已经基本上喝醉了的杨七,端着一碗酒,前仰后合,摇到那群昔日的坏蛋桌旁。这桌上的人,因为聚会的理由奇特,特容易地勾起了对往昔凄惨岁月的回想,一个个心情亢奋,很快进入酒不醉人人自醉的状态。看到昔日的治保主任、这个代表着无产阶级专政用藤条抽打他们的人,一时都有些吃惊,也有些愠怒。杨七到了桌边,一手扶着桌沿,一手端着酒碗,舌根发硬、但吐字还算清楚地说:    “各位兄弟、爷们儿,我杨七,当年,多有得罪诸位的地方,今日,杨七我,向你们赔礼道歉了……”    他将那碗酒往嘴里倒,但多半倒到了脖子里。被酒濡湿的领带缠着他。他想拉松领带,但想不到越拉越紧,自己把自己勒得脸色青紫,好像因为痛苦无法排解、要用这种方式自杀谢罪。    昔日的叛徒张大壮,人甚宽厚,便起身劝解杨七,并帮他把那条领带解下来,挂在树杈上。杨七的脖子青红,眼睛发直,说:    “爷们儿,西德总理勃兰特,冒着大雪,跪在犹太人死难者纪念碑前,替希特勒的德国认罪、赎罪,现在,我,杨七,当年的治保主任,跪下,向你们认罪,赎罪!”    他跪着,电灯强光照得他脸色发白,挂在杏树权上那条领带犹如一柄滴血的剑悬在他的头顶,颇有象征意味。这场面虽有几分滑稽,但让我心中颇为感动。这个粗暴乖戾的杨七,竟然知道勃兰特跪地赎罪,竟然良心发现向当年被自己打过的人道歉,让我无法不对他刮目相看。我模模糊糊地想起,关于勃兰特跪地的事,似乎曾听莫言朗诵过,又是一条来自《参考消息》的消息。    这帮昔日坏蛋的领头人伍元,急忙把杨七拉起来。杨七抱着桌子腿,死活不起,竟嚎啕起来:    “我有罪啊我有罪,阎王爷让鬼卒用鞭子抽我……哎哟,痛死我了……痛死我了……”    伍元道:“老杨,都是过去的事了,我们都忘了,你何必还挂在心上?再说啦,那是社会逼的,你杨七不打我们,也会有李七刘七打我们,起来吧起来吧,我们也熬出了头,摘了帽,您也发了财。如果你良心不安呢,就把你赚的那些钱,捐出来修座庙吧。”    杨七哭着吼:“我不捐,我好不容易挣几个钱,凭什么要捐出来修庙?……我请你们打我,我当年揍过你几下,你就还我几下,不是我欠你们的账,是你们欠我的账……”    正当此一片纷乱之时——因为刚刚有一群年轻人涌进院子,看着杨七耍宝,跟着起哄——我看到洪泰岳一步三摇地从远处走过来。从我身边走过时,我嗅到了他身上那股子浓烈的酒气。这是我逃亡多年之后第一次近距离地观察这个西门屯大队的昔日最高领导。他的头发全白了,但那些粗壮的发丝还是那样倔强地直立着。脸浮肿着,牙齿也掉了几颗,显出了几分蠢相。他跨人大门那一瞬间,院子里那些喧闹不休的人齐刷刷地闭着嘴,可见人们对这个统治西门屯多年的人物,还是心怀几分畏惧。但立刻便有年轻人调笑起来。    “嗨,老洪大爷,去给毛主席哭灵回来了?见到省委书记了吧?中央出了修正主义,你们怎么办?……”    吴秋香急忙迎出来——那些昔日的坏蛋们也都条件反射般地站起来,因动作匆忙,老田贵面前的碗筷都被拂到了地上——老书记啊,她热情而亲昵地喊叫着,挽住了洪泰岳的胳膊,这情景让我蓦然回想起当牛时在打谷场边看过的一部电影里,那个暗藏的阶级敌人的骚老婆勾引革命干部的情景。也让在座的年轻人回想起来革命样板戏里的地下共产党阿庆嫂接待杂牌军司令胡传魁的情景,因为他们怪腔怪调地模仿着那出戏里阿庆嫂的台词:胡司令,是哪阵风把您吹回来的?——洪泰岳显然不习惯吴秋香这过分的热情,他挣脱胳膊,因用力过猛,险些摔倒,秋香赶紧上前扶他,这次他没有挣脱,被扶到一张干净的桌子边坐下。因为是条凳,没有靠背,洪泰岳随时都有前倾与后跌的危险,有眼力见儿的互助急忙搬来一把椅子,安排他坐稳。他一条胳膊放在桌子上,侧着身,眼睛盯着树下的众人,目光迷蒙,暂时还没形成焦点。秋香习惯性地用毛巾擦拭着洪泰岳面前的桌面,亲切地问:    “老书记啊,您来点什么?”    “我来点什么……我来点什么……”他眨巴着沉重的眼皮,猛地一拍桌子,把那只坑坑洼洼的老革命水壶猛地往桌子上一礅,怒冲冲地吼叫着,“你说我来点什么?!酒!再给我掺上二两枪药!”    “老书记啊,”秋香赔着笑脸,“我看您喝得也差不多了,酒,就不喝了,明天咱再接着喝,今天,我让互助给您熬一碗鲫鱼醒酒汤,您热热乎乎地喝下去,然后回家睡觉,您看好不好?”    “什么醒酒汤?你以为老子醉了吗?”他尽力地瞪着肿胀的眼皮——眼角夹着两团黄色的眼屎——不满地吼叫着,“老子没醉,老子即便是醉了骨头醉了肉,心里也像这天上的明月,亮堂堂的,明镜一样,想骗我,哼,没门!酒,酒呢?你们这些资本主义的小业主,小商小贩,就像三九天的大葱,根枯皮干心不死,一旦气候合适,马上就发芽开花。你们不就是认钱吗?只认钱不认路线,老子有钱!酒来!”    秋香对互助使了一个眼色。互助端着一个白碗,匆匆出来,道:    “老书记,您先喝点这个。”    洪泰岳喝了一口,呋地喷了,用袖子抹抹嘴,礅着那铝皮水壶砰砰响,大声喊叫,有几分凄凉,有几分悲壮:    “互助,想不到你也糊弄我……我要喝酒,你给我喝醋。我的心早就被醋泡起来了,啐出口的唾沫比醋都酸,你还让我喝醋,金龙呢?金龙那个兔崽子呢?你把他给我叫来,我要问问他,这西门屯,还是不是共产党的天下?”    “好啊!”那些原本就想闹事取乐的年轻人,听到洪泰岳大骂金龙,不由得喝起彩来。他们说:“洪大爷,老板娘不给你酒喝,我们给你喝!”一个小伙子怯生生地将一瓶酒提过来,放到洪泰岳面前。“咄!”洪泰岳大吼一声,吓得那小伙子像受了惊吓的袋鼠一样,猛地蹿到一边去。洪泰岳指着翠绿的啤酒瓶子,鄙视地说,“这也算是酒?呸,马尿!要喝还是喝——我要的酒呢?”他真正恼了,将那瓶啤酒横扫到桌下——砰然一响,四座皆惊——“我的钱是伪钞吗?常言道‘店大欺客’,没想到你们这小小的街头酒馆也欺负客人——”    “老书记啊,”秋香提着两个小黑坛忙不迭地跑过来,“闺女不是心疼你吗?您老既然没喝足,这还不好说吗?什么钱不钱的,咱这酒馆,就是为了方便您老喝酒才开的,您放开量喝吧!”    吴秋香拧开小黑坛的盖子,把坛中的酒,倒进洪泰岳那把铝皮酒壶,递给他,说:    “喝吧,要不要点下酒物?猪耳朵?柳叶鱼?”    “去去去,”洪泰岳挥手轰开吴秋香,手哆嗦着——哆嗦得非常厉害,如果用这样的手去端酒杯,会把杯中的酒全部洒光——猛地抓住了那酒壶,低着头,长长地吸了一口,抬起头,深呼吸一次,接着又长长地吸了一口,然后,他长出一口气,紧张着的身体,猛然地松弛了,脸上的那些老皮老肉,也都垂挂下来,两滴黄澄澄的泪水,从他的眼睛里流下来。    从他进了院子那一刻起,就成了众人的注目的焦点。在他妙语连珠般地表演着时,所有的人——包括那跪在地上的杨七——都基本保持着一个固定的姿势,咧开嘴巴,入神地看着他。只有当他一个人专注地开始进酒时,那些人才活泛起来。    “你们,一定要打我,把我当初打你们的统统还给我……”杨七哀号着,“你们要是不打我,就不是人做的,你们不是人做的,就是马配的,驴日的,公鸡母鸡配出来的,从蛋壳里钻出来的扁毛畜生……”    这真是你方唱罢我登场,杨七的表演,逗引得那拨无聊青年哈哈大笑。有一个调皮的家伙,悄悄地溜过去,将半瓶啤酒,沿着那条悬挂在树上的红领带,慢慢地倒下去。酒液沿着领带三角形的角,一线串珠般地流淌到杨七的头上。与此同时,被杨七虚构出来的发家致富的宏伟蓝图激动得酒兴大发的孙龙孙虎兄弟竟然呜天嗷地地划起拳来:“哥俩好啊——红辣椒啊,八匹马啊,十万元啊——”    “你们不打我,你们就是那头咬死许宝的公猪和马戏团里的母狗熊杂交出来的怪物,”杨七狂妄地叫嚣着,“谁也甭想叫我起来,我要把这地跪出水来。”    坏蛋们的召集者伍元,在万般无奈之下,说:“杨七,七大老爷,七祖宗,俺们都败了,行不?您当年打我们,那是代表政府管教我们,如果没有您打我们,我们哪能改造好?我们能脱胎换骨,重新做人,全仗着您那根小藤条抽打着呢!起来起来,”伍元对坏蛋们说,“来来来,我们合伙敬七老爷一杯,感谢他的教育之恩。”坏蛋们纷纷端起酒碗,欲敬杨七,但杨七抹了一把那满脸的啤酒沫子,执拗地说:“别来这一套,这一套对付我根本不灵,你们不打我,我决不起来,杀人偿命,借债还钱,你们欠着我的打,就该还我。”    伍元看看左右,无奈地说:“七大老爷,既然您这么拗,我们不打你,看来是不行了。那就由我当代表,斗胆扇您一巴掌,咱们的账,就算全了了。”    “一巴掌不行,”杨七道,“当初我抽了你们,少说也有三千藤条,今天,你们要抽我三千巴掌,少一巴掌也不行。”    “杨七啊,你这杂种,你真把我逼疯了,我们这些老难友们的好好的一个聚会,被你搅得七零八落,你这哪里是向我们道歉?你这是变了一套法儿欺压我们啊……老子今天也豁出去了,哪怕你杨七是天上的星宿,我也要扇你一巴掌……”伍元往前一探身,抽了杨七那张梨形的脸庞一巴掌。    一声响亮,杨七的身体晃了晃,几近翻倒,但他立刻又挺直了。“打呀!”他凌厉地叫唤着,“这才一巴掌呢,还早着呢,你们不打够三千巴掌你们就不是人养的。”    这时候,闷声喝酒的洪泰岳把酒壶重重地暾在桌子上。他站起来,身体在大幅度摇摆中保持着平衡,他的右手的食指,坚硬而笔直地指向这桌上的那几个昔日的坏蛋,仿佛一尊安装在随波起伏的帆船上的炮口:    “反了你们!你们这些地主、富农、叛徒、特务、历史反革命,你们这些无产阶级的敌人,竞然也敢像人一样,坐在这里喝酒。你们,都给我站起来!”    洪泰岳虽已卸任数年,但余威犹在,他的气指颐使、他的声色俱厉,让这些刚摘帽不久的坏人条件反射般跳起来,汗水顺着其中几个人的脸膛,成串地流下来。    “你——”洪泰岳指着杨七,用更加愤怒的腔调,呵斥,“你这个叛徒,你这个软骨头,你这个向阶级敌人屈膝投降的败类,也给我站起来!”    杨七想站起来,但当他的脑袋碰撞到那条悬挂在树权上的湿漉漉的领带时,双腿就像没了筋骨似的软瘫下去,他的屁股往后蹭几蹭,顺势靠在了杏树上。    “你们,你们,你们——”洪泰岳像站在一艘在风浪中颠簸的小船上,身体摇摆不定胡乱指点着露天餐桌旁的人,开始了他的演说,他的演说,与莫言小说《后革命战士》中那个“革命神经病”的演说几乎一样,“你们这些坏蛋,不要得意忘形!你们看看这天——”他欲抬手指天,几乎跌倒,“这天下,还是我们共产党的,只不过暂时出现了几片乌云。我告诉你们,谁给你们摘了帽子,那是不算数的,那是暂时的,用不了多久,还要给你们戴上,给你们戴上铁帽子,钢帽子,铜帽子,用电焊焊在你们头上,让你们戴到死,戴到棺材里去,这就是我,一个真正的共产党人给你们的回答!”他指点着靠在杏树上已经打起呼噜的杨七,骂道,“你这个变节分子,不但向阶级敌人屈膝投降,你还投机倒把,挖集体经济的墙角,”他侧身指着吴秋香,“还有你,吴秋香,当初看你可怜,没给你戴帽子,可你剥削阶级本性不改,一有合适气候,就要生根发芽。我告诉你们,我们共产党,我们毛泽东的党员,我们经历了党内无数次路线斗争的考验,我们经过了阶级斗争暴风骤雨锻炼的共产党人,布尔什维克,是不会屈服的,是永远也不会屈服的!分田到户,什么分田到户,就是要让广大的贫下中农重吃二遍苦重遭二遍罪!”他高高地举起拳头,喊叫着,“我们不会停止斗争,我们要打倒蓝脸,砍倒这面黑旗!这是西门屯大队有觉悟的共产党员和贫下中农的任务!这是暂时的黑暗,这是暂时的寒冷……”    一阵马达声响,两绺刺目的白光,从东边传过来射过来。我急忙将身体紧紧地贴靠在墙边,以免被人发现。车声停,灯光熄灭,从这辆草绿色的旧吉普车里,跳下了金龙、孙豹等人。此种汽车,现在如同垃圾,但在八十年代初的乡村,却是那么跋扈和僭越。由此可见,金龙这个农村党支部书记,非同小可,他后来的发达那时即已显出端倪。    洪泰岳的演说,实在是太精彩了,令我入迷,令我心潮激荡。我觉得西门家大院就是一个话剧舞台,那大杏树,那桌椅板凳,就是舞台上的道具和布景,而所有的人,都是忘情表演的演员。演技高超,炉火纯青啊!老洪泰岳,国家一级演员,像电影中的伟大人物一样,把他的一只胳膊举起来,高呼着:    “人民公社万岁!”    金龙昂然进门,孙豹等人紧随其后。众人的目光,都投射到西门屯现任最高领导身上。洪泰岳手指着金龙,怒斥道:    “西门金龙,我瞎了眼。我以为你生在红旗下,长在红旗下,是我们自己的人,但没想到,你血管里流淌的还是恶霸地主西门闹的毒血,西门金龙,你伪装了三十年啊,我上了你的当了……”    金龙对着身边的孙豹等人使了一个眼色,他们急忙上去,一边一个架住了洪泰岳的胳膊。洪泰岳挣扎着,骂着:    “你们这些反革命,地主阶级的孝子贤孙,狗腿子、猫爪子,我永远不屈服!”    “行了,洪大叔,戏演得差不多了。”金龙把那把扁酒壶挂在洪泰岳脖子上,说,“回家睡觉去吧,我已经跟白大娘说好了,找个日子给你们结婚,您就等着和地主阶级同流合污吧!”    孙豹等人架着洪泰岳朝外走去,洪泰岳双腿像两根大丝瓜一样拖拉着,但他还是挣扎着扭转头,对金龙吼叫着:    “我不服!毛主席托梦给我了,说中央出了修正主义……”    金龙笑着对众人说:“你们,也该散了吧?”    “金龙书记,让我们这些‘坏蛋’们共同敬您一杯……”    “金龙……大哥……书记,我们要大干‘红’牌辣椒酱,红遍全球,您帮我们贷上十万元……”孙龙结巴着说。    “金龙啊,累了吧?”秋香以格外的亲热对这贤婿说,“我让互助给你煮一碗龙须面……”    互助低着头站在厢房门口,那头神奇的头发,高高地盘在头顶。她的神情和发式,犹如一个幽怨的宫女。    金龙皱着眉头说:“这饭馆,不要开了。这院子,要恢复当年的原状,大家都搬出去。”    “那可不行,金龙,”吴秋香着急地说,“我的生意火着呢。”    “在这小小屯子里,能火到哪里去?要火,到镇上去开,到县里去开!”    这时,西厢房北边的那个门口里,走出了抱着婴孩的迎春。这婴孩,就是你蓝解放与黄合作的儿子蓝开放。你还说和合作没有感情,没有感情孩子怎么生出来的?难道那时候就有了试管婴儿?!呸,你这虚伪的家伙。    “他姥姥啊,”迎春对秋香说,“求求你关门吧,每夜吵闹,油烟酒气,让你外孙子也不得好睡啊。”    该出场的,差不多都来了。还缺蓝脸,他也来了。他用铁锹,背着一捆桑树的根,进了大门,谁也不看,走到吴秋香面前,说:    “你家地里的桑树,把根扎到我的地里了,我斩断了它们,还给你们。”    “哎哟,你这个老倔头子啊,你说你还能干出什么事儿呀!”迎春吃惊地叫着。    一直仰躺在一张竹躺椅上睡觉的黄瞳走过来,打着哈欠说:    “不嫌累你就把那些桑树全刨了去,这年头只有笨猪才靠农业吃饭呢!”    “散了!”金龙皱着眉头,转身走进西门家那堂堂的正房。    人们悄无声息地散了。    西门家大院的门沉重地关闭。屯子里静悄悄的,只有我和无家可归的月亮还在悠逛。月光像凉森森的沙土,落在了我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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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 猪撒欢 第三十四章 洪泰岳使性失男体 破耳朵乘乱夺王位
莫言在他的《养猪记》中详细地描写了我咬去洪泰岳睾丸,使他变成废人的情景。他写我是趁着洪泰岳蹲在一棵歪脖子杏树下解手时,从背后偷袭了他。他甚至煞有介事地写了月光,写了杏花香气,写了借着月光采集花粉的蜜蜂,他还写了一个看上去十分漂亮的句子,说“月光下,杏园内弯曲的小路宛如一条流淌着牛奶的小河”。这小子把我写成了一头具有吃人睾丸怪癖的变态猪,简直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想我猪十六英雄半生、堂堂正正,怎么可能去偷袭一个正在拉屎的人。他写时不嫌龌龊,我读着都觉恶心。他还写我在那个春天里,在高密东北乡流窜作案,咬死了农民十几头黄牛,而且用的都是卑鄙下流的方法。他写我总趁着黄牛大便时,一口咬住它们的肛门,把它们的肠子拖出来。他写道:“那些灰白肠子弯弯曲曲地布满现场,上面沾满泥沙……那些极端痛苦的牛,疯狂地拖着肠子沿街奔跑,最后倒地而死……”这小子,调动着他邪恶的想象力,把我描写成一个十足的恶魔。其实,糟蹋这些黄牛的罪魁祸首,是从长白山地区流窜过来的一头变态老狼,它行踪诡秘,每次都不留下足迹,所以,它的罪行,就被当时的人,统统地算到我的头上。后来,那头老狼流窜到我们吴家嘴沙洲上,没用我亲自上阵,就被我那些凶猛儿孙们,先踩成一张薄饼,然后撕成了碎片。

    事实的真相是,那天晚上,我与孤独的月亮做伴,在西门屯的大街小巷流连忘返。当我们又一次悠晃到杏园时,看到了洪泰岳。他仿佛是从那个义犬冢里钻出来的。他站在那棵歪脖杏树下撒了一泡长尿。扁平的酒壶挂在他的胸前,他的身上散发着酒气,这个原本就酒量不凡的人,现在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酒鬼。用莫言的话说,他是“借杯中之物,浇胸中块垒”。他撒完尿,嘴里嘈嘈杂杂地骂着:

    “放开我,你们这些狗爪子们……你们想捆住我的手脚,堵住我的嘴巴,没门儿!你们把我剁成肉酱,也难粉碎我这颗共产党人的钢铁之心!兔崽子们,你们信不信?你们不信,反正我信……”

    被他的语言所吸引,我和月亮跟随着他,在杏园里游荡,从一棵树,到另一棵树。如果有哪棵杏树不慎撞了他,他就对杏树施以老拳,并吹胡子瞪眼地训斥:

    “妈的,连你都敢碰我,我让你尝尝无产阶级铁拳的厉害……”

    他悠荡到那养蚕室,用拳头擂响了门板。门板拉开,我看着白氏明亮的脸。她是端着一畚箕桑叶前来开门的。清新的桑叶气味和秋雨般的蚕吃桑叶声与灯光同时泻出,与月亮的光辉混合在一起。她大睁着眼睛,看样子十分惊讶:

    “洪书记……怎么会是您……”

    “你以为会是谁?”洪泰岳看样子想努力保持身体的平衡,但他的肩膀总是碰撞到那层层叠叠的蚕床上。他用一种十分古怪的腔调说,“听说你也摘了地主‘帽子’了,我来祝贺你……”

    “那还不多亏了您……”白氏放下畚箕,撩起衣襟沾了沾眼睛,说,“那些年,要不是您照顾,我早就被他们打死了……”

    “你这是胡说!”洪泰岳气势汹汹地说,“我们共产党人,始终对你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

    “俺明白,洪书记,俺心里明白……”白氏语无伦次地说着,“俺早就想对你说,但那时俺头上有‘帽子’,不敢说,现在好了,俺摘了‘帽子’。俺也是社员了……”

    “你想说什么?”

    “金龙托人对俺说过了,让俺照顾你的生活……”白氏羞涩地说,“俺说只要洪书记不嫌弃俺,俺愿意侍候他到老……”

    “白杏啊,白杏,你为什么是地主呢?”洪泰岳低声嘟哝着。

    “俺已经摘了‘帽子’了,俺也是公民,是社员了。现在,没有阶级了……”白氏喃喃道。

    “胡说!”洪泰岳又激昂起来,一步步对着白氏逼过去,“摘了‘帽子’你也是地主,你的血管子里流着地主的血,你的血有毒!”

    白氏倒退着,一直退到蚕架前。洪泰岳嘴里说着咬牙切齿的话,但暖昧的深情,从他的眼睛流露出来。“你永远是我们的敌人!”他吼叫着,但眼睛里水光闪烁,他伸手抓住了白氏的奶子。白氏呻吟着,抗拒着:

    “洪书记,俺血里有毒,别沾了您啊……”

    “我要专你的政,告诉你,摘了‘帽子’你也是地主!”洪泰岳双手箍住白氏的腰,同时把喷发着酒气的胡子拉碴的嘴巴扎到白氏的脸上,高粱秸秆搭起来的蚕架在两个人的压力下,轰然倒塌,白色的蚕,在他们身上蠕动,有的被压死,没被压死的,继续吃桑叶……

    就在这一刻,月亮被一团云遮住,朦胧当中,西门闹时代的往事,不分甜酸苦辣,一股脑儿地涌上心头。作为一头猪,我是清醒的,但作为一个人,我是迷糊的。是的,我死去多年了,不论是屈死还是冤死,不论是该死还是不该死,白氏都有权利和另外的男人干那事,但我不能容忍洪泰岳一边骂着她一边干她,这是侮辱,不但是对白氏的侮辱也是对西门闹的侮辱。仿佛有几十只萤火虫在我的脑海里飞翔,后来汇集起来,变成了一团火,熊熊燃烧,在我的眼睛里,一切都如碧绿的磷火,蚕是绿的,人也是绿的。我扑上前去,本只想把他从白氏身上拱开,但他的睾丸碰到了我的嘴,我实在找不到一个不咬掉它们的理由……

    是的,这一时之怒,后患无穷。白氏当夜就缢死在蚕房的梁头上。洪泰岳被送到县医院抢救脱险,但从此变成了一个性格暴戾的怪物。更麻烦的是,我成了一头可怕的凶兽,被他们越传越神,说我有虎的凶猛,狼的残忍,狐狸的狡猾,野猪的蛮勇,并由此展开了一个兴师动众、耗资巨大的猎猪行动。

    莫言那小子写我咬伤了洪泰岳后,继续在高密东北乡流窜作案,祸害农民的耕牛,并说很长一段时间里,老百姓都不敢拉“野屎”,生怕被拖肠而死。如前所述,这是他胡编乱造。事实的真相是,我一时迷糊咬残洪泰岳后,便连夜赶回了吴家嘴沙洲。几头母猪腻上来,我厌烦地把它们拱到了一边。我预感到这事情不会就此罢休,便去找刁小三商量对策。

    我将事情的经过大致描述了一遍,刁小三叹息道:

    “十六兄,看来,爱是难以忘记的,我早就看出,白氏与你,有一种心心相印的东西。现在,事情已经发生,就不要去考虑对错,让我们,跟他们轰轰烈烈地闹一场吧!”

    接下来的事情,莫言描写得比较准确,刁小三让我召集了全体的青壮野猪,聚合到松林前的沙丘上。老刁像一个久经考验的老帅,追述我们的祖先与人类、与虎豹作斗争的光荣历史。老刁把我们祖先发明的一招传授给我们。它说:

    “大王,你告诉孩儿们,到松树上去蹭松油,蹭上松油后就到沙土里打滚;然后再去蹭松油,蹭完了松油再去打滚……”

    就这个样,一个月之后,我们身上,都披上了一层刀枪不入的金黄色的铠甲,碰到石头上,碰到树干上,发出“喀嚓喀嚓”的声响。刚开始我们感到身体有些笨拙,但很快便习以为常。老刁还为我们讲授了一些作战常识,譬如如何潜伏,如何发起突袭,如何围攻,如何撤退等等。它讲得头头是道,仿佛身经百战。我们感叹不止,说老刁您的前生一定是个军事家。老刁冷笑不止,让我们莫测高深。那匹作恶多端的老狼糊糊涂涂地泅渡到沙洲上,它刚开始大概没把我们放在眼里,但当它一口咬下去,发现我们的皮肉竟然坚韧如铁、难以损伤时,当时就蔫了。我的子孙们把它——已经说过了:先是踩成饼,然后撕成片。

    八月里,秋雨连绵,河水暴涨,只要是月光皎洁之夜,依然有大量的鱼鳖因追赶月亮而跌落沙滩。这正是我们大量进食、储存营养的好时机。因为沙洲上野兽的日渐增多,对食物的争夺也日渐激烈。野猪群与狐狸群为争夺地盘发生了恶斗,依仗着身上那层黄沙与松油粘合而成的铠甲,我们最终把狐狸从捕食的黄金地盘赶跑,独占了把大河中分的那块三角状的尖嘴。在与狐群大战中,我的后代也多有受伤致残者。因为我们的耳朵和眼睛无法挂上松油黄沙铠甲。那些狐狸们,总是在决斗的关键时刻从屁股眼里喷出一股臭气。这臭气扑鼻刺眼,实在毒辣之极。体魄健壮的猪还能支撑,但体力较弱的猪当场就被打翻在地。这时狐狸就会跑上来,用它们尖利的牙齿咬破猪们的耳朵,用它们锋利的爪子抠破猪们的眼球。后来,在刁小三的调度下,我们将队伍分成两拨,一拨冲锋格斗,一拨预备待命。当狐狸释放毒气,反扑上来厮咬时,预备队鼻孔里塞着辟邪驱秽的艾蒿奋勇冲上。因为我们的军师刁小三知道,狐狸不可能连续放屁,它们的第一屁气味浓烈,第二屁就淡薄无力。当然那些被屁熏晕的猪也奋勇作战,宁愿眼珠被抠出、耳朵被咬破,也死抱着敌人不放,为第二拨冲上来的预备队创造了歼敌的机会。几场大战过后,沙洲上的狐狸死伤过半,沙滩上到处是它们破碎的尸体,茂密的红柳梢头,悬挂着几条被甩上去的肥大蓬松的狐狸尾巴。饱食餍足的苍蝇栖止红柳,使柔软的枝条变色变粗低垂,仿佛结满果实的灌木枝条。经过与狐狸的大战,洲上的野猪群成了一支富有战斗力的队伍。这是一次卓有成效的实战练兵,也是人猪大战的序幕。

    尽管我和老刁预感到高密东北乡人会发起猎猪行动,但中秋节过后半个月,依然没有动静。老刁选派了几个机灵的小野猪泅过河流去打探消息,但它们都如羊肉包子打狗般有去无还。我估计这些小家伙多半中了人的圈套,被他们逮住剥皮开膛剁成肉馅包子。那时候,人们的生活水平已有大幅度提高,吃腻了家猪肉的人们开始追求野味。所以,这年深秋的猎猪运动,打着一个冠冕堂皇的“翦灭猪魔为民除害”的旗号,实际上是一场满足权贵们口腹之欲的野蛮狩猎。

    许多重大事件的开始就像游戏一样,这场持续半年之久的人猪大战开始时也像游戏。那是国庆节假期的第一天上午,艳阳高照,秋高气爽,沙洲上洋溢着野菊花的香气,还有松树释放出的松脂香气,还有艾蒿释放出的草药香气。不好的气味当然也有很多,咱家就不说了。长期的和平使我们头脑中绷紧的弦早就松弛了,野猪们饱食终日,无所用心,有的在树丛中捉迷藏,有的在高坡上看风景,也有的在谈情说爱,有一只爪巧的小公猪扯下柔软的柳条编成圆环,环上遍插野花,套到小母猪的脖子上,那小母猪摇着小尾巴,靠在小公猪身上,幸福得像一块即将融化的巧克力糖。

    就是这样一个美好的日子里,十几艘船从河上漂来。船上都插着红旗,领头的那艘铁壳机动船上还有一套锣鼓,被敲打得喧天动地。起初,没有一头猪会认为这是一场屠杀的前奏,还以为是工厂、机关的共青团或者工会组织的秋游活动。

    我与刁小三站在沙丘上,看着这些船靠上尖沙滩,又看到各船上的人大呼小叫地下船登陆。我不时地低声向刁小三报告着看到的情况,刁小三歪着头,直竖着耳朵,聆听着远处的动静。大约有一百人,我说,看样像旅游的。有人吹响了哨子。“他们集合在沙滩上,好像在开会。”我说。吹哨人说话的声音断断续续地随风飘来。他说要人们排成一队,刁小三对我复述着那人的话,拉网扫荡,轻易不要开枪,把它们逼到水里去。——怎么,他们还有枪?我惊讶地问。——这是冲着我们来的,刁小三说,发信号,集合队伍。——你来吧,我说,昨天吃鱼时被鱼刺扎了喉咙,你来。刁小三深吸一口气,仰起头,半张开嘴,从喉咙深处,发出一阵高亢尖厉、犹如防空警报一样的嗷叫声。沙洲上树枝摇摆,荒草波动,许多野猪,大的,小的,老的,少的,从四面八方往沙丘上会合。狐狸们受了惊动,花面獾也受了惊动,野兔子也受了惊动,它们有的胡乱奔跑,有的钻进巢穴,有的原地转圈观望。

    因为身上都沾过松油黄沙,所有颜色基本一致,一片黄褐色,仰起的头颅,咧开的大嘴,龇出的大牙,亮晶晶的小眼,两百余头野猪,是我的队伍,多半和我沾亲带故,都期待着,兴奋,惴惴不安,蠢蠢欲动,磨牙顿爪。我说:

    “孩儿们,战争爆发了。他们手中有枪,我们的战术是,钻空子,捉迷藏,不要被他们赶着往东走,钻到他们背后去!”

    一头性格暴烈的公猪跳出来,大声道:

    “我反对!我们要结成团体,正面突破,把他们赶下河!”

    这头公猪,本名不详,外号“破耳朵”。它体重约有三百五十斤,硕大的脑袋上沾着厚厚一层松油黄沙,半个耳朵缺失,是与狐狸大战时的英雄。它咬肌发达,牙齿锋利,我记得它一口把一只狐狸的脑袋咬得四分五裂的情景,这是我的一个最有力量的挑战者,与我没有血缘关系,是沙洲土著野猪中的领袖,想当初与我大战时它还没长大,现在它长大了。我早就说过对猪王地位并不留恋,但把王位传给这个残忍凶狠的家伙我又不情愿。刁小三站出来为我仗腰:

    “服从大王的命令!”

    “大王让我们投降,难道我们也要投降吗?”“破耳朵”不满地嘟哝着。

    我听到许多猪跟着“破耳朵”嘟哝,心中十分沉重,知道这支队伍已经很难带了,不制服“破耳朵”队伍非分裂不可,但大敌当前,无暇处理内政。我严厉地说:

    “执行命令,散开!”

    多数猪执行了我的命令,钻进了树棵、草丛,但有四十多头猪,显然是“破耳朵”的死党,它们跟随着“破耳朵”,大模大样迎着人群走上去。

    那些人听训完毕,便排开一字长蛇阵,由西向东,步步推进。他们有的戴着草帽,有的戴着帆布旅行帽;有的戴着墨镜,有的戴着近视眼镜;有的穿着夹克衫,有的穿着西服;有的穿着皮鞋,有的穿着旅游鞋;有的提着铜锣边走边敲,有的口袋里装着鞭炮边走边放;有的手提着木棍边走边抽打着前边的野草,有的端着土枪边走边咋呼……不全是青壮年,还有鬓发斑白、目光犀利、腰背佝偻的老头儿;不全是男人,还有十几个娇滴滴的姑娘。

    “砰——啪——”这是那种双响、俗名“二踢脚”的鞭炮爆炸时发出的声音,地上一团黄烟,空中一团白烟。

    “瞠……”这是铜锣声,是一面破锣,川剧团里使用那种。

    “出来吧,出来吧,再不出来就开枪啦……”这是持木棍者的呐喊声。

    这支混乱的队伍,不像来围猎,倒像是1958年那些吓唬麻雀的。我认出了第五棉花加工厂里的人,因为我认出了你蓝解放。此时你已经转为正式工人,当了棉花检验组的组长。你老婆黄合作也已转正,当了食堂的炊事员。你挽着铁灰色夹克衫的袖子,露出闪闪发光的手表。你老婆也在队伍里,她大概是来运野猪肉回去给职工们改善生活吧。还有公社机关的人,供销社的人,高密东北乡所有村庄的人。那个脖子上挂着铁皮哨子的,显然是这次行动的总指挥,他是谁?西门金龙。从某种意义上说他是我的儿子,那么从某种意义上说,这场人猪大战也是父子之问的战争。

    人们的大呼小叫惊动了红柳上的鹳鸟,它们成群结队地惊飞起来,树上无数的巢穴在颤抖,空气中飘散着细小的鸟毛。他们仰脸看鸟,情绪更加兴奋。有几只狐狸从洞里逃出来,像火焰般滚到深草里。洋洋得意的人群推进了约有一千米,便与“破耳朵”率领的敢死队迎头相逢了。

    人群中发出尖叫:“猪王!”散漫的队形便一团混乱地收拢了。猪的队伍与人的队伍相隔约有五十米,都定了脚,犹如古老的两军对阵。“破耳朵”蹲在猪队的最前端,身后簇拥着二十几头凶猛的公猪。人的队伍,西门金龙站在最前端,他手里端着一杆鸟枪,脖子上除了挂着那只铁哨子外,又多了一架灰绿色的望远镜。他一手持枪,一手端起望远镜,我知道“破耳朵”狰狞的相貌和嚣张的气焰猛然扑到了他的眼前,使他受到了猛烈的惊吓。

    “敲锣!”我听到他惊慌地喊叫着。“呐喊!”他又说。他还是想用这种吓唬麻雀的方法,敲锣呐喊,使猪群受惊吓,使它们向东跑,把它们赶到河里去。后来我们知道,在沙洲尽头两水重会的水面上,锚着两艘用十二马力柴油机做动力的铁壳船,每艘船上都有一个由经验丰富的猎户和复员军人组成的战斗小组。当年那三个猎狼人也在其中。曾被西门驴咬伤过肩膀的乔飞鹏已经老得口中无牙,柳勇和吕小坡却正当壮年。这些人个个都是神枪手,他们使用的武器是六九式国产全自动步枪,每个弹匣可以压进十五发子弹,有连发功能。这种枪性能良好,准确度很高,弱点是子弹的穿透力较弱,在五十米的近距离内,它勉强可以穿透我们身上的防护铠甲,但超过一百米,杀伤力便丧失殆尽。这次大战中,有部分野猪窜到了沙洲尽头,有十几头猪头部中弹身亡,但大多数猪全身而还。

    人的队伍里破锣齐鸣,呐喊连天,但只是虚张声势,不敢前进。“破耳朵”长嗥一声,奋勇当先,发起了攻击。人群里大概有十几支鸟枪,但只有金龙慌忙中开了一枪,成群的铁砂子全都打到了一棵红柳上,击毁了一个无辜的鸟巢,击伤了一个倒霉的鹳鸟,连一根猪毛都没碰着。从猪们发起攻击那一刻,金龙的队伍便掉头逃窜了。惊叫的人群中,女人们的惊叫尤为尖锐。女人们的惊叫声中,黄合作的叫声尤为凄惨。她奔跑中被绊倒,翘起的屁股被“破耳朵”咬了一口。从此她成了一个“半腚人”,走起路来,身体可怜地歪斜着。野猪冲进人群,胡碰乱撞。人声如鬼哭狼嚎。混乱中也有刀枪棍棒落到野猪身上,但基本上是难以伤损猪们的皮肉。只有一个人慌乱中将一根梭标捅到了一只独眼公猪的咽喉里,使它受了重伤。解放本来已经逃到了船上,但看到合作身受重伤,便奋勇地从船上跳下,持一柄三齿粪叉,冲上沙滩营救。你一手扶着合作,一手拖着粪叉撤退,表现得相当勇敢。你的行为为你赢得了崇高的声誉,也让我深感钦佩。金龙定神之后,从别人手中夺过一杆筒很短但口径很大的土枪,招呼了几个胆大的上来接应。他大概是受到弟弟勇敢精神的激励,心里有了勇气,手中便有了准头,他瞄准“破耳朵”开了火,轰隆一声巨响,一团火光猛然扑到“破耳朵”肚子上。那些铁砂子无法穿透它的肚子上厚厚的铠甲,却引起了熊熊的火焰。“破耳朵”先是带着火逃窜,然后便躺在地上打滚把火压熄。主将受伤,群猪跟着退下。那杆土枪在发射时木托被炸碎,金龙的脸被火药喷得一团漆黑,双手虎口被震裂,鲜血淋漓。

    这场由“破耳朵”违抗命令造成的战斗,应该是猪群占了上风。人群逃亡时脱落的鞋子、草帽、棍棒等物,都在证明着猪群的胜利。为此“破耳朵”气焰更为嚣张,大有随时逼宫之势,猪群中拥护“破耳朵”者明显已超过半数。它们跟在“破耳朵”后边,拖着人遗下的物件,当做战利品,在沙洲上游行,庆贺。

    “老刁,怎么办?”在一个月明星稀之夜,我悄悄地钻进刁小三筑在沙丘上的洞穴,向这位老谋深算的兄长请教,“要不,我自动退位,让‘破耳朵’为王吧。”

    刁小三趴着,下巴放在前爪上,那只有残存视力的眼睛在黑暗中闪烁着微弱光芒。洞外传来河水因受树根阻挡发出的响亮声音。

    “老刁,你说吧,我听你的。”

    它长长地出了一口气,眼睛里那点微弱的光芒消逝了。我拱了它一下,它的身体软软的,没有反应。

    “老刁!”我惊叫着,“你死了吗?你可不能死啊……”

    但老刁确凿地死了,任我千呼万唤也不会生还了。我眼里流出了热泪,心中感到沉重的悲哀。

    我走出刁小三的洞口,看到月光下闪烁着一大片绿色的眼睛。在猪群的前边,蹲坐着目露凶光的“破耳朵”。我没有恐惧,心里反而感到一阵异样的轻松。我看到河水犹如波动的水银,闪烁着耀眼的光芒,我听到草木间无数的秋虫,合奏出纷繁多变的音乐,我看到萤火虫交织成一条条绿色的绸带,在树林间摇曳,我看到月亮已经西行到第五棉花加工厂的上空,在它的肚腹下边,棉花加工厂皮棉打包车间楼顶上那盏碘钨灯闪烁着璀璨光芒上下跳动,宛若月亮刚产下的一个绿蛋,我还听到锻压机床厂的电动锤打击钢铁时发出的急促而有节奏的沉闷声响,仿佛重拳,一下下地撞击着我的心脏。

    我冷静地走到“破耳朵”面前,说:

    “我的亲密朋友刁小三死了,我也万念俱灰,我愿意让出王位。”

    “破耳朵”大概想不到我会说这样的话,它本能地往后退了几步,防备我发起突然袭击。

    我逼视着“破耳朵”的眼睛,说:

    “当然,如果你非要用争斗的方式夺得王位的话,我也愿意奉陪到底!”

    “破耳朵”与我对视良久,显然它也在权衡利弊,我超过五百斤的体重,我那岩石般坚硬的头颅,我那满口钢锉铁钻般的利齿,显然也让它心怀忌惮。终于,它说:

    “和了吧!但请你立刻离开沙洲,并且永远不得返回。”

    我点点头表示同意,举起爪对着芸芸众猪挥挥,转身便走。我走到沙洲南部,走进河流。我知道身后不远处有起码五十头为我送行的野猪,知道它们眼睛里都饱含着泪水,但我没有回头。我一个猛子潜到河底,奋力向对岸潜游,我闭着眼睛,让泪水与河水混为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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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 猪撒欢 第三十五章 火焰喷射破耳朵丧命 飞身上船猪十六复仇
半个月后,沙洲上的野猪遭遇了灭顶之灾。对此,莫言的《养猪记》中有详细描写:

    1982年的1月3日,由经验丰富的老猎人乔飞鹏任

    顾问、由参加过对越自卫还击战并荣立过战功的复员军

    人赵勇刚为队长的猎猪小分队,乘坐着机动船,吵吵嚷

    嚷地登上了沙洲。他们没有像一般的狩猎小分队那样隐

    蔽潜行,他们甚至有点故意张扬。他们有资本张扬。他

    们全队十人,配备了七支“五六”式冲锋枪和七百发特

    制的穿甲弹。这种子弹虽然打不透坦克的钢板,但打穿

    野猪的肚皮绰绰有余,哪怕它们肚皮上滚上的松油、黄

    沙比大饼还厚。最让猎猪小组有恃无恐、跃跃欲试的还

    不是这枪这弹,而是三具火焰喷射器。这玩意形状古怪,

    乍一看仿佛是人民公社时期农民们喷洒药粉时使用的喷

    粉器。前部是一根长长的尖嘴铁管和击发装置,后边是

    一个圆滚滚的铁筒。使用者是三个经过战火考验的复员

    兵,为了防止被烈焰烧伤,他们的前胸和脸部戴着石棉

    布制成的厚厚的防护器具。莫言写道:

    小分队喧闹的登陆自然引起了野猪们的注意。“破耳

    朵”新王登基,巴不得与人大战一场树立权威。它听到

    报告后兴奋得小眼发红,立即以尖声嚎叫纠集起队伍。

    二百余头野猪,像武侠小说中那些邪门教派里的喽啰们

    一样,齐声尖叫,类似于山呼万岁。

    接下来莫言描写了残酷而激烈的屠杀场面,令我不忍卒读。毕竟,毕竟我也是一头猪。他写道:

    ……跟第一次战斗的场面类似,这边是猪的队伍,

    “破耳朵”照旧蹲在阵前,身后如雁翅般排开一百余头猪

    的梯队,还有两队猪,每队约五十头,从两翼快速包抄,

    很快就成了三面包围之势,而猎猪小队后面即是滔滔大

    河。这样的阵势似乎已经稳操胜券,但那十个人,好像

    没有觉察到危险。他们三人在前,面东,对着正面的大

    队野猪和猪王“破耳朵”。左右各二人:面南、面北,对

    着侧翼的猪群。那三个扛着火焰喷射器的人,站在最后,

    左顾右盼,显得很是悠闲。他们说说笑笑地往东推进。

    猪的包围圈渐渐缩小。当距离猪王“破耳朵”约有五十

    米时,赵勇刚一声令下,七支冲锋枪同时向三面开火。

    枪机都在连发位置上。先是三发点射,又是三发点射,

    然后一梭子弹全部倾泻而出。“哒哒哒,哒哒哒,哒哒哒

    哒哒哒哒……”这样的速射武器射速之快、威力之大超

    出了猪们的想象。七支枪,一百四十发子弹在不到五秒

    钟的时间里悉数射出,三面猪队中,最少有三十头猪中

    弹瘫倒。它们中弹的部位,基本上都是头颅,穿甲弹穿

    透颅骨后,弹头便在颅腔内炸开。这些猪都死相甚惨,

    有的脑浆进裂,有的眼球进出。“破耳朵”凭着猪王的本

    能在枪响时低下头,一串子弹把它的那只好耳朵打成了

    碎片。它哀嚎一声,对着猎猪小组飞扑上来,而此时,

    后边那三位身背火焰喷射器的队员以久经训练的熟练动

    作前冲三步,扑地卧倒,同时击发,三溜火光,三条火

    龙,向着他们各自的前方喷出,并发出一种类似于一百

    只白鹅拉稀的合声。那火龙前端一团黏糊糊的烈焰,迎

    面包裹了猪王“破耳朵”,火焰轰然腾起,约有三米多

    高,猪王“破耳朵”消逝了,只有一团火焰在奔跑,在

    滚动,大约二十秒后,便停止运动,就地燃烧。南、北

    两面,领头的野猪遭到了与“破耳朵”完全相同的命运。

    因为这些野猪,身上都沾着厚厚的松油,是极易燃烧之

    物,凝固燃剂只要有一点溅到它们身上,便会引燃它们

    的身体。几十头猪身上着火,奔跑,尖叫,只有极聪明

    的就地打滚,不聪明的乱窜。它们钻进柳丛,钻进草窝,

    引发火灾。沙洲上浓烟滚滚,焦臭熏天。没中枪弹、没

    被火烧的野猪们完全被吓傻,丧失理智,无头苍蝇一样

    乱撞。猎猪队员们托着冲锋枪,立姿,用一个个准确的

    点射,送野猪们见阎王……莫言写道:

    这场疯狂的屠杀,用环保的眼光来评价,显然过分。

    让野猪如此惨死,也嫌过火。怪不得当年蜀相诸葛亮在

    火烧藤甲军之后喟然长叹,潸然泪下。我2005年访问韩

    国与朝鲜的板门店,看到在三八线两侧那宽约两公里的

    无人区内,成群的野猪在那里追逐打闹,树木上鸟巢累

    累,白鹭成群飞翔林表,想起当年我们在吴家嘴沙洲上

    组织的这场大屠杀,心中甚觉内疚,尽管杀死的是作恶

    多端的野猪。这场屠杀因为使用了火焰喷射器,最后引

    起了野火,将沙洲上大片的马尾松林、红柳树丛烧尽,

    荒草更是在劫难逃。沙洲上的其他生物,长翅膀的多半

    飞了,不长翅膀的,有的钻洞避难,有的跳水逃命,大

    半还是被烧烤而死……

    那天,我在运粮河南岸的红柳丛中,目睹了沙洲上的浓烟和烈火,听到了爆豆般的枪声与野猪们发疯的叫嗥,我当然更嗅到了西北风吹送来的令我窒息的混合气味。我知道,如果我不是让出猪王之位,必将与野猪们同遭此难,但奇怪的是,我并不为此感到庆幸,我觉得,与其苟且偷生,还不如与野猪一起葬身火海。

    劫难之后,我泅水过河上了沙洲,看到一片片被烧成焦桩的树木,看到那些被烧成焦炭的猪尸,看到环沙洲水边那些被泡涨的动物尸体。我一阵阵地愤怒,一阵阵地痛苦,最后,痛苦与愤怒交织在一起,像一条双头毒蛇,啮咬着我的心……

    我没有想过要复仇,使我痛苦万端的是一种焦灼的情绪。这情绪使我一刻也不能平静,仿佛一个心理素质欠佳的士兵在大战之前那种状态。我顺着大河逆水而上。游累了便潜入河流两侧的茂密的柳丛,时而在河的左侧,时而在河的右侧。我沿着一条气味的踪迹前进。那气味由燃烧柴油的气味、焦煳猪尸的气味混合而成,有时也混进辛辣的烟草气味和劣质的白酒气味。当我追赶着这气味走了一天之后,我的脑子里才渐渐地出现了那艘罪恶累累的机动船的形象,好像是浓雾散尽之后出现的风景。

    那是一艘长约十二米的船。船体用厚达两厘米的钢板焊成,焊缝粗糙,呈现钢蓝色,尖利的边缘上挂着碧绿的水草。船头的钢架上,固定着一台二十马力的柴油机,柴油机带动一个螺旋桨做功。这是一个笨拙而简陋的钢铁怪物。它载着那几个猎人逆流上行。猎猪小组一共十人,其中那六个在县城里有工作的复员士兵完成任务后已经乘公共汽车先期回城,船上的人,是队长赵勇刚、猎人乔飞鹏、柳勇和吕小坡。随着人口暴增、土地锐减、植被破坏、工业污染等诸多因素的综合绞杀,高密东北乡地盘上连野兔野鸡也难见踪影,职业的猎人早已改行,这三人是例外,当年他们掠驴之功靠那两匹狼名扬全县,这次猎猪,更使他们成为众口传颂的英雄、媒体追踪的焦点。他们载着刁小三的尸体,作为这次狩猎活动的一个样板物,沿河上行,目的地是百里之外的县城。对这种时速最快可达十公里的铁壳机动船来说,到达县城,即便是匀速行驶,凌晨出发,傍晚也可抵达。但他们把这次航行,当成了一次夸功的游行。每到一个临河的村镇,他们就靠岸停泊,让当地的老百姓前来参观那所谓的猪王的尸体。他们把刁小三的尸体抬上岸,放在一个空阔之地,供村民们近距离地观看。一些有照相机的富庶人,还抓紧时机,让自己的家人以及芳邻好友与猪王合影留念。县报与县电视台的记者,一直紧密追踪报道。那种盛状,使记者们的笔端都带上了轻狂的感情。什么“万人空巷”啦,什么“观者如堵”啦。猎猪队中的吕小坡曾对队长赵勇刚提出过卖票参观的设想:参观者收费一元,合影者收费二元,摸着獠牙合影者收费三元,骑在猪身上合影者五元,与猎猪小组成员及猪王尸体合影者十元。他的提议让乔飞鹏和柳勇颇为心动,但却遭到了赵勇刚的拒绝。这人身高一米八,细腰阔肩,双臂长过常人,左足微跛,面孔瘦削,神情坚毅,看上去像一个真正的男子汉。每到一地,猎猪小组的人都会受到当地干部的盛情接待。席间,觥筹交错;桌上,珍馐罗列。总是由乔飞鹏讲述猎猪经过,总是由柳勇、吕小坡补充细节,每一次讲述都在添油加醋,每一次讲述都缩小着事实与小说的距离,每一次,赵勇刚都是闷着头喝酒,醉酒后,总是冷笑不止,让人莫名其妙。

    以上关于酒桌上的描写,自然又是来自莫言的小说。我无法在光天化日之下上岸跟踪他们,我只能在河中追随他们。

    属于他们的那个最后的夜晚寒风凛冽,几近全圆的月亮面孔青白,好像因水银中毒而死者的面孔,同样青白而阴森的光辉照耀着凝滞的水面。河水的流速明显减缓,河边浅水处已结了薄薄的冰层,泛着让人惊惧的刺目的蓝光。我蹲在右岸的红柳丛中,透过叶片凋零的赤裸裸的枝条,注视着那探到水中的用圆木搭建的简易码头,注视着靠在码头边上的铁壳船。这里是高密县的第一大镇,镇名驴店,因百年前驴贩子聚居而得名。镇政府那栋三层小楼里灯火辉煌,楼墙外贴着紫红色的瓷砖,好像涂了一层厚厚的猪血。招待猎猪英雄的宴会正在小楼内一个宽敞的房问里进行,不时有劝酒的声音传出。镇办公楼前面的广场上——连西门屯都修建了广场,镇上当然要有广场——灯火通明,人声喧胚,我知道这是镇上的百姓在欣赏刁小三的尸体,我还知道,必有保安手持警棍为猪尸站岗,因为盛传用野猪鬃毛制成牙刷可以令黑牙变白,那些为黑牙所苦的年轻人都觊觎着猪王的鬃毛。

    估计是二十一点左右的光景,我的等待有了结果。先是有十几个精壮汉子,用一扇门板四根杠子,抬着刁小三的尸体,吆吆喝喝地向码头走来。两个身穿红衣的妙龄女子,挑着红纸灯笼,在前边为他们引导,后边一个白胡子老者,用苍凉的嗓音、简单的旋律、枯燥的歌词,协调着他们的步伐。

    “猪王哎——上船啊——猪王哎——上船啊——”

    刁小三的尸体散发着臭气,看上去已经硬邦邦的,因为气候寒冷才没使它腐败瓦解。它被安顿在船上,使铁壳船的吃水明显下降。其实,我想,在我猪十六、“破耳朵”、刁小三三猪之中,它才是真正的猪王。它虽然死了,但仿佛活着,趴在船上,依然威风凛凛。青白的月光更增添了它的威仪,仿佛它随时都可以跃身大河或是纵身登陆。

    那四个已经喝得摇摇晃晃的猎人,终于出现了。他们在镇上干部的架扶下朝码头走来。也有两个红衣少女挑着红灯笼在他们面前引路。我已经靠拢到距离木码头只有十几米的地方,他们身上的酒气和烟味已经毒化了我面前的空气。我的心,此时反而平静了,十分平静,仿佛眼前的一切都与我毫无关系。我看着他们上船。

    他们上船,与送行的人客套,说一些虚伪的道谢之词,码头上的人也用同样虚伪的话回赠他们。他们坐定了。柳勇用一根绳子拉动柴油机的飞轮,试图让柴油机工作,大概是因为天寒,机器难以发动,只好点火烘烤。用一团棉絮蘸着煤油引火,火焰焦黄,挤走月光,照见乔飞鹏黄色的脸,脸上瘪进去的嘴,照见吕小坡肿胀的脸和通红的肥鼻,照见赵勇刚冷笑着的脸,照见我的朋友刁小三那颗残缺的獠牙。我心愈加平静,宛若神像前的老僧。

    柴油机终于发动起来,可恶的声音在河上冲击空气和月光。船在慢慢移动。我是踩着河边的薄冰大摇大摆地走上木码头的,仿佛一头家猪从送行的人们身边走过。少女手中的灯笼在慌乱中燃成了两团火,为我的纵身一跳烘托了壮烈的气氛。

    我没有想什么,就像莫言那小子鹦鹉学舌般说过的那样,我只有动作,只有行动,只有对周围环境近乎麻木的、变形的、夸张的、不伦不类的生理性感受,没有思想,没有情感,脑子里一片空白。我轻轻一跳,真的是轻轻一跳,就像传统京剧《白蛇传》开篇最浪漫的一场,化为美女的白蛇轻盈跳船那样。我耳边似乎响起由京胡演奏的轻松浪漫的过门,似乎听到了表示船被震动时的那一声锣响,似乎进入了一个与杭州西湖有关但却与高密东北乡这条大河无关的浪漫故事,将被人演绎,将被人传唱,将被人在传唱中演绎,将被人在演绎中传唱。是的,那一刻我没有思想只有感觉,而感觉几近梦境,梦境折射现实。我感到船体猛然下沉,在洪水几乎漫过船舷时又缓慢上升,船体周围,不是水,而是青蓝的玻璃碎屑向四面飞溅出去,无声的,即便有声也隔着很远很远,像一个人、一头猪在深深的水底所听到的,从岸上传下来的声音。你是莫言的密友,请告诉他这个小说秘诀:每逢重大情节,对所描写人物缺少准确的把握和有力的表现手段时,就让他把所有的人物摁到水里去写。这是个无声胜有声的世界,这是个无色胜有色的环境,是的,就权当一切都是在水底发生的。如果他听我的话,他就是一个伟大作家。因为你是我的朋友,我才对你说;因为莫言是你的朋友也就是我的朋友,我才让你把我的话对他说。

    船猛烈倾斜,刁小三似乎要站立起来。月亮像处在这种时刻的小说家一样,脑子里一片空白。那位正弯腰发动机器的柳勇一头扎到河里,同样溅起蓝白的仿佛玻璃碎屑的水。柴油机跳动着,黑烟喷吐,声音非常微弱,不错,好像我的耳朵里灌满了水。吕小坡身体摇晃着,嘴巴大张,吐出气流和酒精分子,往后仰倒,半截身体在船里,半截身体在船外,腰部正好硌在坚硬的钢板船舷上,然后他就大头朝下扎到河水中,河水飞溅,无声,依然犹如青蓝的玻璃碎屑。我在船上跳动着,我五百斤的体重使小船大摇大摆。那个多年前就与我有过关系的猎猪队顾问乔飞鹏,双腿一软,跪在船底,连连叩头,状甚滑稽。我没有思想,更没去从脑海深处追寻那些陈谷烂糠,我一低头又一抬头,就把他扔到了船外。没有声音,河水如碎玻璃溅起。只有赵勇刚,这个生着好汉脸相的人,持一根木棍子——散发着也许是新鲜松木的香气,我不去想——对准我的脑袋就擂。我听到一声响,似乎是从头脑深处传导到耳鼓的。那根棍断成了两截,一截落水,一截在他手中。我无暇去顾及头痛与否,我盯着他手中那半截挑着月光犹如挑着化开的绿豆淀粉的棍子。棍子对着我戳过来,戳到我的嘴里。我咬住了它。他拽着它。用力。他的力量真大。我看到他涨红的脸宛如一盏与月光抗衡的灯笼。我一松口,类似奸计,实则无意,他仰面朝天跌到河里去了。这时,所有的声音、所有的颜色、所有的气味都轰然而来。

    我纵身跳下河,溅起数米高的浪花。河水冰凉而黏稠,犹如窖藏多年的酒浆。我一眼就看全了那四个在水面沉浮的人。柳勇、吕小坡,本来就醉得四肢无力头脑不清,此刻已经无需我帮他们死亡。赵勇刚,很像条汉子,假如他能挣扎上岸,就让他活着吧。乔飞鹏在我身边扑腾,紫色的鼻子露出水面,咻咻出气,令人厌憎。我用爪子敲了一下他的秃头,他不动了,头钻下水,屁股浮了上来。

    我顺流而下,河水与月光混合成的银白液体,犹如临近冰点的驴奶。后边,船上的柴油机发疯般狂叫,岸上一片惊呼之声。有一个声音在喊叫:

    “开枪啊,开枪!”

    猎猪小组的枪,早就被那六个先期进城的复员士兵带走,和平时期,为了消灭野猪,动用如此先进的武器,决策者日后受到了处分。

    我猛然潜入水底,像一个伟大小说家那样,把所有的声音都扔到了上面和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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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 猪撒欢 第三十六章 浮想联翩忆往事 奋不顾身救儿童
三个月后,我死了。

    那是一个下午,没有太阳。在西门屯后边的河道里,灰白的冰面上,有一群孩子在嬉戏。有十几岁的孩子,有七八岁的孩子,还有几个三四岁的孩子。他们有的坐在木爬犁上疾行,有的用鞭子抽打着木陀螺玩耍。我蹲在树丛中,看着这些西门屯的后代。我听到一个亲切的声音在岸上喊叫:

    “开放啊——改革啊——凤凰啊——欢欢啊——宝贝们,回家啦——”

    我看到站在对岸的那个苍老的女人,阴风吹拂着她头上那条蓝色的围巾。我认出了她,是迎春。这是我临死前的一个小时,几十年来的往事倒海翻江般地涌上心头,使我忘记了自己的猪身体。我知道开放是蓝解放和黄合作的儿子,改革是西门宝凤与马良才的儿子,欢欢是西门金龙和黄互助抱养的儿子。凤凰是庞抗美和常天红的女儿。我知道凤凰实际上是西门金龙的种子,播种的地点是杏园里那棵著名的浪漫树下。杏花盛开月光皎洁的时候,西门金龙将时任公社党委书记的庞抗美顶在杏树干上,把我们西门家的基因优良的种子播进高密县第一美人的子宫。据莫言那小子的小说所说,当金龙撩起庞抗美的裙子时,庞抗美双手扯住了金龙的耳朵,低沉但是严厉地说:我是党委书记!金龙把她的身体用力挤压到树干上,说:干得就是你这个书记,别人用金钱贿赂你,我用鸡巴贿赂你!然后庞抗美就瘫软了。杏花如雪,落在他们身上。二十年后,庞凤凰成为绝代美人是无奈的事:种好地好,播种时的环境充满诗情画意,她不美,天理难容!

    孩子们玩兴正浓,不肯上岸,那迎春,竞战战兢兢地走下河堤来。此时,河面冰层坼裂,孩子们落人冰河之中。

    我此时不是猪,我是一个人,不是什么英雄,就是一个心地善良、见义勇为的人。我跳人冰河,用嘴叼住——用嘴叼我也不是猪——一个女孩的衣服,游到尚未塌陷的冰面附近,把她举起,扔上去。迎春返回河堤,对着村庄大叫。谢谢你,迎春,我最爱的一个老婆——我感到河水不冷,甚至还有些温暖,周身血脉流畅,游动起来快捷有力。我并没有特意去营救这三个与我有千丝万缕联系的小崽子,我是遇到哪个救哪个。此时我的脑子不空白,我想了许多,许多。我要与那种所谓的“白痴叙述”对抗。我像托尔斯泰小说《安娜·卡列尼娜》中的安娜·卡列尼娜卧轨自杀前想得一样多,我像莫言的小说《爆炸》中那个挨了父亲一记响亮耳光后的儿子想得一样多,我像“文革”前夕那部著名小说《欧阳海之歌》中的欧阳海跃上铁轨、奋推惊马即将被火车撞死的一瞬间里想得那样多。一日长于百年,一秒钟胜过二十四小时。我咬住一个小男孩的棉裤把他甩上冰面。我想起了许多年前看着迎春一手揽着一个孩子,一个孩子叼着她一个乳头吃奶时的甜蜜情景,那股令人心醉神迷的婴儿身上特有的奶香味仿佛就溶解在冰河之中。我把一个、又一个孩子拖上冰面。孩子们往前爬着,聪明的孩子们,非常正确,往前爬,千万不要试图站起来啊。我叼住这群孩子中最胖的那个小子的脚,把他从水底拖上来。上浮时他嘴里吐出成串的气泡,仿佛一条鱼。上浮的瞬间我猛然想起县长陈光第,他与驴独处时,眼中充满温情。这胖孩子刚上冰面又把冰压塌了,我用嘴拱着他柔软的肚子,四蹄奋力划水——四蹄划水我也是人——头努力上扬,把他抛到远处,感谢冰,没有塌陷。巨大的惯性使我坠入水底,我的鼻孔进水,呛了。浮上水面,我咳嗽,我喘息。我看到一群人,从河堤上奔下来。愚蠢的人们,千万别下来啊!我再次潜入水底,拖上一个孩子。一个圆脸的孩子,一出水,他的脸上就仿佛结了冰,好像挂了一层透明的糖浆。我看到那些被我救出的孩子在冰上爬着。有哭声,哭,说明他活着。孩子们,都哭起来吧。我想到几个女孩一个跟着一个,爬到西门家大院中那棵杏树上的情景,最上边那个女孩竟然放了一个屁,一片笑声,然后她们从树上滑下来,笑成一团,我马上就看到了她们的笑脸,宝凤的笑脸、互助的笑脸、合作的笑脸。我潜入水底,追赶那个已经被河水冲远了的男孩。我们上方,是厚厚的冰层,水底氧气匮乏,我感到胸膛像要爆炸一样。我拖着他上浮,猛撞冰面,没有撞破。再撞,还没有撞破。急忙回头,逆流上行,上行,浮出水面时,我感到眼前一片血红。是夕阳吗?我把这孩子,已经窒息的孩子勉强地推上冰面。一片血红中我看到,那些人,有金龙,有互助,有合作,有蓝脸,还有许多……都像血人一样,那么红,手持着长竿,绳子,铁钩子,拥上前来,他们在冰面上爬着,向孩子靠拢……真聪明,好人们,我此时对他们心怀感激,连那些整治过我的人都感激。我想到躲在一片金枝玉叶的珍奇树林里看一个仿佛搭建在云端里的戏台上的神秘演出的情景,戏台上乐声缭绕,一个身穿荷花瓣儿连缀成的彩衣的女旦在咿咿呀呀地唱,我真的好感动啊,不明白为什么感动。我感到身体很热,水很温暖,是那么舒适,我想着,慢慢地沉入水底。两个似曾相识的蓝面鬼卒微笑着说:

    “哥们儿,你又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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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 狗精神 第三十七章 老冤魂轮回为狗 小娇儿随母进城
两个鬼卒扯着我的胳膊,把我从冰河里提上来。我怒冲冲地说:“你们这两个混蛋,快带我去见阎王,我要跟这条老狗算账!”

    “嘿嘿,”鬼卒甲笑嘻嘻地说,“多年不见,脾气还是如此暴躁!”

    “正所谓‘猫改不了捕鼠,狗改不了吃屎’!”鬼卒乙嘲讽地说。

    “放开我,”我恼怒地说,“你们以为,我自己就找不到那条老狗吗?”

    “息怒,息怒,”鬼卒甲道,“咱们也算老朋友了,多年不见,真还有点想念呢。”

    “我们这就带你去见那条老狗。”鬼卒乙道。

    二鬼拖着我,在西门屯大街上狂奔,我感到凉风扑面,有一些轻薄的雪花,像羽绒般粘到脸上。在我们身后,一片片枯叶,贴着地面翻滚。路过西门家大院时,二鬼猛然停住脚步,鬼卒甲扯着我的左臂与左腿,鬼卒乙扯着我的右臂和右腿,把我抬起来,前后悠动着,像悠动一根撞钟的圆木。他们同时撒手,使我飞一般地向前蹿去,我听到二鬼齐喊:

    “见你的老狗去吧!”

    我感到脑袋嗡的一声响,就如真的撞到了钟上,眼前一片漆黑,神志暂时昏迷。等我醒来时,不用我说你也猜到了,我变成一条狗,降生在你母亲迎春的狗窝里。这个流氓阎王,为了避免我闹他的公堂,竟然采取了如此卑鄙的措施,简化了轮回转生的程序,几乎是直接地把我送进了狗的子宫,然后让我跟随着前面那三条小狗,从狗的阴道里钻了出来。

    那狗窝实在是简陋之极:房檐下用碎砖头垒了两道短墙,短墙上横放着几根木棍,木棍上铺上一层沥青油毡纸。这就是我那狗娘的窝——没办法,从它的腚里钻出来,就得叫它为娘——也是我童年时期的窝,窝里塞上一簸箕夹杂着鸡毛的树叶,这就是我们的被褥。

    雪纷纷扬扬地下大了,地面很快被覆盖,在房檐下那盏电灯的照耀下,狗窝里充满光明。我看到雪花从油毡纸的缝隙露下来。寒冷刺骨,禁不住哆嗦。我往狗娘温暖的怀抱里挤,我的哥哥姐姐们也往狗娘的怀抱里挤。几次转生,使我懂得了一个朴素的道理:入乡随俗。生在猪圈里不吃猪奶就要被饿死,生在狗窝里不往狗娘怀里挤也很可能被冻死。我们的狗娘,是条白色的大狗,但两个前爪和尾巴尖儿却是黑的。

    毫无疑问,我们的娘是一匹杂种,但我们的爹,却是孙氏兄弟家那匹凶猛的纯种的从德国进口的狼狗。此狗后来我见过,它身材高大,黑背,黑尾,肚腹和腿爪则是甘草黄色。它——就算是我们的爹吧——被一根粗重的铁链子,拴在孙氏兄弟“红”牌辣椒酱加工厂的院子里,面前的食盆里,摆放着显然是从宴席上撤下来的食物:有整只的烧鸡,有整条的鱼,还有一个完整的青色鳖盖。但它都视而不见。它生着两只金黄色的布满血丝的眼睛,两只尖削的耳朵,脸上布满阴险而凶残的表情。

    爹是纯种,娘是杂种,我们四个,是彻头彻尾的杂种。尽管长大后我们体态相貌各异,但刚出生后却区别不大。大概只有迎春,才能记住我们的出生次序。

    你的娘迎春端着一盆骨头汤来喂我的狗娘。汤盆里的腾腾热气,在她面前缭绕;雪花儿犹如白蛾,在她头上飞舞。因我初出生视力不佳,看她的脸有些模糊。但我嗅到了她身上那独特的、仿佛揉烂的香椿树叶的气味,浓烈的猪骨汤的气味也盖不住它。我的狗娘小心翼翼地舔着骨头汤,发出“呱嗒呱嗒”的声响。你的娘拿起扫帚,清扫着狗窝顶上的雪,发出“嚓啦嚓啦”的声响。窝顶上的雪被清除,天光从缝隙透下来,寒冷也透下来,你的娘好心办了坏事。她是农民,难道不知道雪是麦苗的被子?既然知道雪是麦苗的被子,难道还联想不到狗窝顶上的雪也是狗的被子?这个愚蠢的女人,在喂养孩子方面经验丰富,但缺少自然科学知识。如果她像我一样博学多才,知道爱斯基摩人就住在雪堆成的屋子里,知道北极探险队里那些拉雪橇的狗夜里就钻到雪窝里御寒,她就不会扫去我们窝顶的雪,我们也就不会在清晨的时候,冻得奄奄待毙。当然,我们如果不被冻得奄奄待毙,也就不会享受到去她的热炕头上取暖的隆重待遇。

    你的娘把我们抱上她的热炕头,嘴里不停地唠叨着:

    “宝贝们,小可怜们……”

    她不但把我们抱上了热炕头,还把我们的狗娘放进了屋。

    我们看到,你的爹蓝脸,蹲在灶门口烧火。外边风狂雪骤,烟囱抽劲超猛,灶膛里火焰熊熊,发出呜呜的声响,一点烟也不外溢,室内散发着燃烧桑树枝条时的奇香。他的脸色如古铜,白发上闪烁着金黄的光泽。他身穿厚厚的棉衣,抽着旱烟,已经是一个幸福大爷的模样。自从分田到户后,农民自家做自家的主,实际上恢复到了当年单干的状态。在这种情况下,你爹与你娘,又吃在一个锅里,睡在了一个炕上。

    炕头非常温暖,我们冻僵的身体很快缓过来。我们在炕上爬动。从我的狗哥狗姐身上,我知道了自己的模样,这跟我初生为猪时的情况一样。我们动作笨拙,毛茸茸的,应该非常可爱。炕上有四个小孩,都三岁左右。一女三男。我们四条小狗,三公一母。你娘惊喜地说:

    “他爹,你说巧不巧啊,就像对应着生的一样!”

    蓝脸不置可否地哼了一声,从灶膛中掏出一个烧焦的桑螵蛸,掰开,两排螳螂卵冒着白气散着香气。“谁尿床?”你爹问,“谁尿床吃了它。”

    “我尿床!”两个男孩和一个女孩相跟着说。

    唯有一个男孩不吭声。他生着两扇肥嘟嘟的耳朵,瞪着两只大眼,咕嘟着小嘴,好像生气的模样。你当然知道,他是西门金龙与黄互助领养的孩子,据说孩子的父母是一对高中一年级的学生。金龙钱能通神,势力广大,买通了一切,疏通了一切。为此互助还提前几个月用海绵充起了假肚子,但屯里人都知道真相。这孩子名叫西门欢,昵称欢欢,被西门金龙夫妇视为掌上明珠。

    “尿床的不说,不尿床的瞎吆喝。”迎春说着,将那热螵蛸放在双手里来回倒着,用嘴巴吹着,然后递给西门欢,说,“欢欢,吃了它。”

    西门欢从迎春手里挖过螵蛸,看都没看,就扔到炕下,恰巧落在我们的狗娘面前。狗娘毫不客气地吃了它。

    “这孩子!”迎春对着蓝脸说。

    蓝脸摇摇头,说:“谁家的孩子肖谁!”

    四个孩子,好奇地看着我们四个小狗,不时地伸出小手触摸我们。迎春道:

    “每人一个,不多不少,正好。”

    ——四个月后,西门家院子里那棵杏树蓓蕾初绽的时候,迎春对西门金龙黄互助夫妇、西门宝凤马良才夫妇、常天红庞抗美夫妇、蓝解放黄合作夫妇说:

    “把你们叫来呢,就是让你们把自家的孩子带回去。这一是呢,我们俩都大字不识,把孩子放这里,只怕耽误了他们的前程;二是呢,我们都上了大岁,头也白了,眼也花了,耳也聋了,牙也松了,吃了大半辈子苦,该让我们过两天省心日子啦。常同志和庞同志呢,把孩子放在这儿让我们带,是我们的造化,但我跟你蓝大伯商量了,凤凰是金枝玉叶,还是让她进城里的幼儿园吧。”

    最后那一刻,颇像一个隆重的交接仪式:四个孩子,并排站在炕东头;四头小狗,并排蹲在炕西头。迎春抱起西门欢,在他脸上亲一口,转身递给互助,互助将西门欢抱在怀里。迎春从炕上抱起狗老大,摸摸它的头,递到西门欢的怀里,说:

    “欢欢,这是你的。”

    迎春抱起马改革,在他的脸上亲一口,转身递给宝凤,宝凤将马改革抱在怀里。迎春从炕上抱起狗老二,摸摸它的头,递到马改革怀里,说:

    “改革,这是你的。”

    迎春抱起庞凤凰,端详着她红扑扑的、粉嘟嘟的小脸,眼里含着泪花,在她的两个腮帮子上各亲了一口,然后转身,依依不舍地递给庞抗美,说:

    “三个秃小子,也抵不上一个小仙女。”

    迎春从炕上抱起狗三姐,拍拍它的头,摸摸它的嘴,捋捋它的尾巴,然后把它送到庞凤凰的怀里,说:

    “凤凰,这个是你的。”

    迎春抱起半边小脸也蓝着的蓝开放,摸摸他那鲜明的印记,长叹一声,老泪纵横地说:“苦命的孩子啊……你怎么也……”

    她把蓝开放递给合作,合作紧紧地抱着儿子,因为屁股曾被野猪咬残,重心不稳,身体倾斜。你蓝解放试图把蓝脸三世接过来,但合作拒绝了。

    迎春从炕上抱起我,狗小四,递到蓝开放的怀里,说:

    “开放,这个是你的,狗小四,最聪明。”

    在这个过程中,老蓝脸始终蹲在狗窝边,用一块黑布蒙着老黑狗的眼睛,并用手抚摸着它的脑袋,安定着它的神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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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几乎要从那把藤椅上跳起来,但我克制住了自己。我点燃一支烟,慢慢地吸着,平定了自己的情绪。我偷眼看着大头儿那双蓝幽幽的眼睛,从中看到了那条在我家中生活了十五年、与我的前妻和儿子相依为命的狗、那冷漠仇视的神情。但一转眼间,又发现那眼神与我死去的儿子蓝开放的眼神十分相似,同样的冷漠,同样的仇视,同样的对我不肯原谅。

    ……那时我已经调到县供销社,担任了政工科科长,说起来我也算是个舞文弄墨的人,经常在省报的中缝里发表点小文章,绰号“中缝将军”。莫言那时已经被借调到县委宣传部报道组帮助工作,虽然还是农村户口,但野心勃勃,狂名洋溢全县。他日夜写稿,头发蓬松,身上烟臭扑鼻,每逢下雨,便把身上衣服脱下来拿出去淋着,并写打油诗自乐:二十九省数我狂,敢令天公洗衣裳。我的前妻黄合作对这个邋遢鬼颇有好感,每次来了,都烟茶招待。我家的狗和我的儿子对他好像有仇。每次他来,狗就狂跳暴叫,颈上的锁链被砘得哗啷啷响。我儿子有一次偷偷地解开了狗的链条,狗如闪电扑上去,莫言急中生力,如一个飞檐走壁的惯偷,纵身跳到了我家厢房的顶上。我调到县供销社不久,合作也被调到县社所属的车站饭店。她的工作是炸油条。她的身上,似乎永远都带着油烟的味道,逢阴雨天气,这股气味就更加浓重。我从来没有说黄合作是个不好的女人,我永远也不会说黄合作有什么不好的地方。当我和她闹离婚时,她流着泪质问我:我到底有什么地方不对?我的儿子也质问我:爸爸,我妈妈哪一点对不起你?我的父母骂我:儿子,你还没当大官呢,合作哪点配不上你?我岳父岳母骂我:蓝解放,你这个蓝脸的小畜生,你撒泡尿当镜子照照去!我的领导也语重心长地劝我:解放同志,人要有自知之明啊!是的,我承认,黄合作没有一点错误,而且她也绰绰有余地配得上我。但是我,我就是不爱她。

    那天,母亲分了孩子分了狗,时任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的庞抗美让她的司机为我们合影。我们四对夫妻、四个孩子、四条狗,聚集在西门家大院的杏树下,看起来一团和气,但实际上各怀鬼胎。这张照片被洗印多张,曾经挂在六个家庭的墙上,但现在,大概一张也找不到了。

    合影之后,庞抗美和常天红要我们挤他们的车走,我正犹豫着,但合作却以要在娘家住一夜的理由拒绝了。等庞抗美的轿车驶远时,她却抱起孩子和狗,执意要走。任谁劝也不听。那条老母狗从我父亲怀里挣脱出来,眼上蒙着的黑布,松退到脖子上,像一个黑色的项圈。它直冲合作而来,我来不及反应,狗牙已经深深地咬进了她右边的屁股。她惨叫一声,几乎跌倒,但她硬撑着没有跌倒。她还是要走。宝凤跑回去拿药箱给她处理伤口。金龙把我拉到一边,递给我一支烟,自己也点上一支,烟雾笼罩着我们的脸。我看到金龙皱着眉头,卷起上唇,堵住一只鼻孔,让一股浓烟,从另一只鼻孔里喷出来。尽管我见过无数次他抽烟的样子,但这种样子,还是第一次见到。扮完了这个怪相,他深深地看我一眼,用很难分清是同情还是嘲讽的口吻说:

    “怎么,过不下去了吗?”

    我不看他那张脸,我看着大门外街道上那两条追逐着的狗,还看着那空旷的广场上一个骑着红色摩托车的人在兜风。在那破败的舞台上,一帮人正在咋咋呼呼地悬挂横幅,横幅上写着“南国女郎霹雳劲舞”八个歪歪斜斜的大字。我冷冷地说:

    “没有啊,很好啊!”

    “那就好,”他说,“其实一切都是阴差阳错。不过,你也算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了,女人嘛,就那么回事儿……”他用左手的拇指捻捻食指和中指,又用双手在双耳上方比画了一个乌纱帽翅的样子,说,“只要有了这个,她们招之即来。”

    我似乎明白了他的暗示,竭力不去想从前的事。

    宝凤搀扶着合作向我走来,我儿子一手抱着狗小四,一手拽着合作的衣角并仰脸看着她的脸。宝凤将一盒狂犬疫苗递给我,说:

    “回家放在冰箱里,盒上有详细说明,记住,一定要按时注射,万一……”

    “谢谢你,宝凤,”合作道,她用冷冰冰的目光看我一眼,说,“连狗都嫌我了。”

    吴秋香手持一根棍子,追打那条老狗。老狗钻进窝里,龇着牙,眼睛碧绿,对着秋香发威。

    背已驼得很厉害的黄瞳站在杏树下,指着我爹和我娘大骂:

    “你们蓝家的人六亲不认,狗也不认亲属!你们赶快把它勒死,不勒死它,我就放火把狗窝烧了。”

    我爹持一把磨秃了的竹扫帚,用力捅进狗窝,老狗发出凄惨的叫声。

    我娘颠颠地跑上来,满怀歉意地说:

    “开放他娘啊,真是对不起你了,这老狗,是护它的崽子呢,不是成心咬你的……”

    不顾两家母亲和宝凤、互助的挽留,合作执意要走。金龙抬腕看看手表,说:

    “第一班公共汽车已经过去了,第二班还要等两个小时。如果不嫌我的车破,我送你们一趟吧。”

    互助斜他一眼,不跟任何人打招呼,拉着孩子的手,身体倾斜着向村后走去。我们的儿子开放,抱着他的小狗,频频地回头示意。

    我爹追上来,与我并肩走着。随着年龄的增长,他那半边蓝脸的颜色已不如年轻时那样鲜明,西斜的阳光照着他的脸,更显出了他的苍老。我看看前边走着的妻子、儿子和狗,站住,说:

    “爹,你回去吧。”

    “嗨,”爹叹息一声,垂头丧气地说,“早知道这痣能传给下辈,我当年还不如光棍着好。”

    “爹,您千万别这么想,”我说,“我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光彩的。开放如果抱怨,等大一点就给他做个换皮手术,现在科学这么发达,有办法的。”

    “金龙和宝凤,毕竟隔了一层,我现在最牵挂的,就是你们家了。”爹说。

    “爹,放心吧,您自己照顾好自己。”

    “这三年,是我这辈子过得最好的日子,”爹说,“家里有三千多斤麦子,还有几百斤杂粮,就是三年颗粒不收,也饿不着我和你娘。”

    金龙的吉普车从东边蹦跳着开过来,我说,“爹,回吧,有了空我就回来看你。”

    “解放,”爹停顿了一下,目光盯着地面,悲凉地说,“你娘对我说过,人生一世,谁跟谁结夫妻,是命中注定的,”爹又停顿了一下,说,“你娘让我劝你不要起异心,你娘说,在官场上混事的人,‘休了前妻废后程’,这是老辈子的经验,你要往心里去。”

    “我明白,爹。”我看着父亲既丑陋又庄严的脸,心中顿觉一阵酸楚。我说,“你跟俺娘说吧,让她放心。”

    金龙在我们身边停下车。我拉开车门,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

    “劳你堂堂的——”我说,金龙一歪头,把嘴叼着的烟头从车窗吐出去,打断我的话,说,“堂堂个鸡巴!”我不禁喷笑,说,“待会当着我儿子,你说话注意点。”他哼一声,道,“其实也无所谓,男人,就应该让他从十五岁开始学习性交,这样,就不会为了女人的事哼哼唧唧。”我说,“那就从西门欢开始吧,看能不能培养出个大人物。”他说,“光培养也不行,还要看他是不是这块料。”

    吉普车开到合作与开放身边,停住,金龙探出头,说:

    “弟妹,贤侄,上车吧!”

    开放抱着狗,合作牵着开放,虽身体歪斜,但头昂着从车旁走过。

    “嘿!这点个性!”金龙在方向盘中央敲了一下——吉普车发出一声短促的呜叫——眼睛看着前方,不侧目,对我说,“伙计,心里要有数啊,她从来就不是一盏省油的灯。”

    车缓缓追到他们身侧,金龙又敲了一下喇叭,探出头去说:

    “他二姨,是不是嫌姐夫的车破啊?”

    合作依然是那样昂昂地走着,目光辣辣的,直盯着前方。她穿着一条浅灰色裤子,左边塌陷,右边浑圆,有一团血渍或者是碘酒渗出来。我确实很同情她,但我的心中也确实充满了对她的厌恶。她那剪短的头发后露出的青白的脖颈,她那没有耳垂的瘦耳朵,她腮上那颗有一长一短两根黑毛的瘊子,以及她身上那股子混合了油条制作全过程的气味,都让我厌恶。

    金龙将车开到前面的道路中央,推开车门,跳下去,抹着腰站在车旁,脸上显出赌气的神情。我犹豫了片刻,也推开车门下车。

    就这样僵持着,我想如果黄合作有传说中的法术,她会变成巨人,踏着我,踩着金龙,跺扁吉普车,径直地走过去。她不会拐弯。西边的太阳正照着她的脸。两道在眉心处几乎连成一线的浓密得过分的眉毛,单薄的嘴唇,两只不大的黑眼睛里似乎就要涌出泪水。我同情她,觉得她真是不容易,但充溢我心中的依然是厌恶。

    金龙有几分懊恼的脸陡然变得嬉皮笑脸,他又改变了称谓,说:

    “弟妹,知道坐这样的破车委屈了你,知道你瞧不起我这个农民,知道你宁愿走回县城也不愿坐我的车,但你能走,开放不能走啊,就算看在贤侄的面子上,给他大伯我一个台阶下。”

    金龙走上前,弯腰抱起开放和狗小四。合作撕扯了几下,但开放与狗已经在他的怀里了。金龙拉开吉普车的后门把开放和狗塞进去,开放在车里喊着“妈妈”,带着几分哭腔。狗小四“汪汪”地叫着。我拉开另一边的车门,恨恨地看着她,用嘲讽的口吻说:

    “请吧,先生!”

    她犹豫着,金龙依旧嬉皮笑脸地说:

    “欢欢他姨,要不是当着欢欢他姨夫的面,我就把你抱到车上了。”

    合作的脸猛地涨红了。她瞅了金龙一眼,眼神是那么复杂。我当然知道她想起了什么。我对她心怀厌恶的理由其实与她和金龙有过那种事无关,就像我绝对不会厌恶我爱上了的一个有夫之妇与她丈夫曾经有过的关系那样。她竟然上了车,但不是从我这边上的而是从金龙那边上的。我用力关上车门。金龙在那边也关了车门。

    车启动,隆隆前行。我从金龙那侧的后视镜里看到她紧紧搂着儿子儿子紧紧搂着狗,心中懊恼无比,不由得嘟哝一句:

    “戏也太过了!”

    此时吉普车正行驶在那座狭窄的小石桥上。她猛然拉开了车门就要往下跳。金龙左手扶住方向盘,右手反回去,抓住了她的头发。我也猛地探过身去,扯住了她的胳膊。孩子哭,狗叫。车到桥头。金龙腾出手来对准我的胸膛捅了一拳,骂道:

    “混蛋!”

    金龙跳下车,用衣袖沾沾额头上的汗,踹了一脚车门,骂道:

    “你也是混蛋!你可以死,他可以死,我也可以死,但开放呢?他一个三岁的孩子,有什么过错?”

    开放在车里大哭,狗小四狂叫。

    金龙双手插在裤兜里原地转了两圈,嘴唇打着“吐噜”喷出一口气。他拉开车门,探进身,用手绢擦擦开放脸上的泪和鼻涕,哄着说:“好了,大小伙子,不哭了。等你下次回来,大伯用桑塔纳轿车去接你。”他顺手在狗小四头上拍了一掌,骂道:

    “狗娘养的,你他妈的叫唤什么?!”

    吉普车一路飞驰,将一辆辆马车、驴车、四轮拖拉机、手扶拖拉机、骑自行车的人、步行的人,统统甩在了后边的烟尘里。那时候西门屯通县城的公路,仅路中央铺了宽约五米的一道沥青,路两边还是砂土。现在,西门屯特别开发区通县城的路已经扩展到双向八车道混凝土路面。路两边栽着修剪整齐的冬青木,每间隔十米,还有一棵宝塔状的刺松。上下道中问的隔离带,栽着一丛丛黄色和粉红的玫瑰。吉普车颤抖不止,发出吱吱嘎嘎的响声。金龙赌气般地开着快车,不时用手敲打方向盘,汽笛时而短促如狗叫,时而尖厉如狼嚎。我紧紧地抓着前边的铁杠,幽了一默:

    “伙计,车轮螺丝拧紧了没有?”

    “放心吧,”金龙说,“咱是世界级赛车手。”说着,车速明显减缓。车过驴店后,公路便一直傍着大河蜿蜒,河中的流水,被映照得一片金黄。一艘涂成蓝白两色的小快艇顺流而下。金龙说:

    “开放贤侄啊,大伯我野心勃勃,要让高密东北乡成为人间福地,要让我们西门屯变成河边明珠,要把你们那破县城变成我们西门屯的郊区,你信不信?”

    开放不语。我回头说:“大伯问你话呢!”但这小子已经睡着了,口水流在狗小四头上。那狗小四,眼睛迷迷瞪瞪的,大概是头晕了吧!合作侧脸看着河流,把生着瘊子的那边脸对着我,噘着嘴,好像还在生气。

    临近县城时,我们看到了洪泰岳。他骑着一辆破自行车——还是“大养其猪”时的旧物——头戴一顶破草帽,弓着腰,晃动着肩膀,一上一下奋力蹬车,汗水溻湿了背后的衣服,衣服上沾满黄土。

    “洪泰岳。”我说。

    “早看到了,”金龙说,“大概又要到县委去告状了。”

    “告谁?”

    “逮着谁告谁。”金龙略一停顿,笑着说,“他跟我们家那位老头子,其实是一枚硬币上的正反两面,”金龙拍了一下喇叭,从他身边一闪而过,又说,

    “泰岳难为兄,蓝脸难为弟,难兄难弟!”

    我回头,看到洪泰岳的车子摆了几摆,但没有跌倒。他马上就变小了。一阵骂声尖细地追上来:

    “西门金龙!我日你祖宗!你这个恶霸地主的狗崽子……”

    “他骂我的话,我都背熟了。”金龙笑着说,“其实是个可爱的老头儿!”

    在我们家门前,金龙停下车,但没有熄火,他说:

    “解放,合作,咱们都扔了三十数四十了,活到今天,总算明白了点事儿,那就是,跟谁过不去都可以,千万别跟自己过不去!”

    “至理明言。”我说。

    “屁,”他说,“我上个月去深圳结识了一个漂亮姑娘,她有一句挂在嘴边的话,‘你不可改变我’!我说,‘我改变我自己!’”

    “什么意思?”我说。

    “那你就糊涂着吧!”他让吉普车像撞红布的蛮牛一样调转了车头,伸出一只戴上了白线手套的手,对我们抓了两下,动作古怪而稚拙,然后便跑了。邻居大娘家一只黄鸡钻到他的车下,被压成了肉饼。他似乎毫无觉察。我从地上揭起黄鸡,去敲大娘的门,无人应门。我想了想,掏出二十元钱,戳到鸡爪上,把鸡从门槛下塞进去。那时候县城里还可以养鸡、养鹅,我家的前邻,隔出半个院子,铺了一层砂石,养了两只鸵鸟。

    合作站在院子里,对儿子说也对狗说:

    “这就是咱们家。”

    我从皮包里摸出那盒狂犬疫苗,递给她,冷冷地说:

    “赶快放到冰箱里,三天注射一次,千万不要忘记。”

    “你姐姐说得了狂犬病必死无疑?”她问。

    我点点头。

    “那你不正好称心如意了吗?”她说着,一把将狂犬疫苗抓过去,转身进了厨房,冰箱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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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 狗精神 第三十九章 蓝开放喜看新居 狗小四怀念老屋
在你们家的第一夜,我享受了很高的礼遇。我是一条狗,却住在了人的房屋。你儿子一岁时即抱回西门屯,由你的娘喂养,其间从没回来过,他与我一样,对这个家既感到陌生又感到好奇。我跟在他的身后,在房子里跑来跑去,很快便熟悉了这房屋的结构。

    这是一个相当不错的家。相对于西门屯蓝脸家房檐下那个狗窝,简直是个宫殿。进门是一个方方正正的大厅,地面上铺着“莱阳红”大理石,蜡光闪闪,脚在上边打滑。你儿子一进门就被地面迷住了,他低头看着自己的影子,我也看到了自己的影子。然后他便像在河面上溜冰一样打起滑来。冰的感觉让我模模糊糊地回忆起西门屯村后那条浩瀚的大河,碧玉般透明的冰面,目光穿透冰面可以看到缓缓流动的河水和水中动作迟缓的游鱼,一头巨大的猪的形象慢慢地在红色大理石的地面出现,我感到恐怖,仿佛它要吃掉我。我赶紧抬起头,不看它。我看到四周是用橘红色榉木板做成的墙裙。我看到雪白的墙壁,雪白的天花板,浅蓝色的枝形吊灯,犹如一串铃兰花苞的形状。我还看到,正面的墙上,悬挂着一幅巨大的照片:一片树林,一池绿水,两只天鹅,池边是一片金黄色的郁金香。东边一问,是一间狭长的书房,书架遮住一面墙,但架上只有几十本大小不一的书。墙角有一床。与床相连的是书桌与椅子。地面是柞木的,上面刷着一层透明的油漆。从门厅往西,是一条走廊,迎面是一个房间,右侧是一个房间,房间里都有床,都铺着柞木地板。门厅后面,是一个厨房。

    太阔气了,太牛了,这是我当时的想法。但过不了多久,当我见识了狗三姐主人的家,才知道什么叫现代装修,什么叫富丽堂皇。尽管你们这个家,也算是我的家吧,与别人家比较,显出了寒碜,但我还是喜欢这里。狗不嫌家贫嘛,何况根本也算不上贫。四问正房,两问东厢,三间西厢,半亩大的院子,四棵粗大的梧桐,院中一口泉眼旺盛的井,这房子、这院子都说明你蓝解放混得不错,你官虽不大,但本领不小,是个人物。

    既然咱是一条狗,不论大小,就得履行狗的职责,那就是,每到一个新地儿,就得挤出点尿来,留下点印记。一方面呢,说明这是咱家的地盘;一方面呢,万一咱出远门迷了路,嗅着这味儿,就可以找回来。

    咱的第一泡尿呢,是滋在了右边门框上。咱跷起右后腿,滋,滋,两下,芳香四溢。省着点,使用这香水的地儿多着呢。咱的第二泡尿滋在了客厅的墙裙板上,还是两下,气味依旧,省着点儿。第三泡尿滋在你蓝解放的书架上。刚滋了一下,就被你踢了一脚,把剩余的一“滋”硬憋了回去。从此之后,十几年的漫长岁月,这一脚都让我难以忘却。虽然你是这家的男主人,但我从来没把你当成主人,后来甚至把你当成了仇敌。我的第一主人,自然是那半个屁股的女人。第二主人,是那半边蓝脸的男孩。你他妈的,在我心中,呸,什么玩意儿。

    你老婆在走廊里放了一个筐子,筐中铺上几张报纸,你儿子又放上一个皮球,算是我的窝。这当然很好,竟然还有玩具,咱也贵起来了。但好景不长,在这窝里只睡到半夜,就被你搬着筐把我扔到西厢房的煤堆旁边。为什么呢?因为我在黑暗中,想起了西门屯的狗窝,想起狗娘温暖的怀抱,想起了那个慈祥老太太身上的气味。我禁不住就哼哼起来,眼泪汪汪。连你的儿子睡在你老婆的怀里半夜里还起来找奶奶呢。人狗是一理嘛。你儿子已经三岁,老子才出生三个月,凭什么,连娘都不许想啦?何况我不仅思念我的狗娘,我还思念你的人娘呢!但说这些都没用,半夜时分你推开们,端着筐子就把我扔到煤堆旁边,你还骂我:狗杂种,再叫就掐死你!

    其实你根本就没睡,你躲在书房里,桌上装模装样地摆着一本《列宁选集》,就你这满脑袋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家伙还看《列宁选集》?啊——呸!这是你小子的一贯伎俩,你用这种方法逃避和我的女主人睡觉。你一支接一支抽烟,把你那书房熏得墙壁发黄,仿佛装修时使用的别样涂料。

    灯光从你书房的门缝透出来,穿过客厅,从走廊的门缝透进来,烟味伴随着灯光。我虽然在哭,但同时也在履行一条狗的职责。我记住了你身上那股隐藏在烟臭里的以苦涩为基础的综合气味,我记住了你妻子身上那股被油腥和碘酒掩盖着的以酸辛为基调的气味,你儿子身上那股综合了你们夫妻气味的、苦涩酸辛的气味我早就很熟悉了。在西门屯时,我闭着眼睛也能把他的鞋子从那一堆鞋子里叼出来。但你小子竟敢把我从房子里搬到厢房的煤堆里。作为一条狗,谁愿意跟人住在一屋里啊?闻你们的脚丫子味?闻你们的屁味?闻你们腋下的狐臊?闻你们嘴里的酸臭?但那时我还小,你怎么着也让我在屋里待一夜,也算你仁慈,可你小子——!咱们这仇,就是那时结上的。

    厢房里黑黢黢的,但对一条狗来说,这光线足够辨别事物。煤的气味浓烈,夹杂着硝烟气味、挖煤工人的汗水味儿,还有血腥的味儿。都是亮晶晶的大块好煤,那时供销社管物资,要啥有啥。能烧上这样的大块良煤的都不是一般家庭。我跳出筐子,走到院子,嗅着汹涌而上的井水气味,嗅着梧桐花儿的气味,嗅着西南墙角上的厕所气味,嗅着那一块小小的菜地里的韭菜气味和菠菜气味,嗅着东厢房里的酵母味儿,蒜汁香肠味儿,已经变质的馊饭味儿,还有各种各样的木材、铁器、塑胶、电器发出的味儿。我在四棵梧桐树上都“滋滋”了,在大门上也“滋滋”了,在该“滋滋”的地方都“滋滋”了。这里成了咱家的地盘了,咱离开母亲的怀抱,来到一个陌生之地,今后的日子,就靠自己了。

    咱在院子里转圈,熟悉环境。路过正房门时,因情感一时脆弱,扑上去,用爪子搔了几下门,嘴里发出几声狺狺的哀叫,但这种脆弱感情很快就被克服了。

    我回到西厢房那筐里,感到自己已经长大了。我看着半个月亮爬上来,红红的脸膛,像一个怕羞的农村大姐。星空深邃无边,四棵大梧桐上,那些浅紫色的繁花,在浑浊的月光下,像活着的蝴蝶,仿佛随时都会翩翩起舞。我听着后半夜的县城里那些神秘陌生的声音,嗅着那复杂的气味,感到自己已经置身于一个广大的新世界中,对明天,我充满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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