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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短篇小说所谓经典,就是放在任何时代,它依旧能掀起大风暴。
海水一次次冲向沙滩,将无数的沙粒卷入海底,
而我心目中的文字却是那海边的岩石,始终屹立。
欢迎来到经典短篇小说,
欢迎爱文字,爱阅读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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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ags: 阅读. 文学. 文字. 小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老舍:不说谎的人




  一个自信是非常诚实的人,像周文祥,当然以为接到这样的一封信是一种耻辱。在接到了这封信以前,他早就听说过有一个瞎胡闹的团体,公然扯着脸定名为“说谎会”。在他的朋友里,据说,有好几位是这个会的会员。他不敢深究这个“据说”。万一把事情证实了,那才怪不好意思:绝交吧,似乎太过火;和他们敷衍吧,又有些对不起良心。周文祥晓得自己没有什么了不得的才干,但是他忠诚实在,他的信誉与事业全仗着这个;诚实是他的信仰。他自己觉得像一块笨重的石头,虽然不甚玲珑美观,可是结实硬棒。现在居然接到这样的一封信:




  “……没有谎就没有文化。说谎是最高的人生艺术。我们怀疑一切,只是不疑心人人事事都说谎这件事。历史是谎言的记录薄,报纸是谎言的播音机。巧与说谎的有最大的幸福,因为会说谎就是智慧。想想看,一天之内,要是不说许多谎话,得打多少回架;夫妻之间,不说谎怎能平安的度过十二小时。我们的良心永远不谴责我们在情话情书里所写的——一片谎言!然而恋爱神圣啊!胜者王侯败者贼,是的,少半在乎说谎的巧拙。文化是谎的产物。文质彬彬,然后君子——最会扯谎的家伙。最好笑的是人们一天到晚没法掩藏这个宝物,像孕妇故意穿起肥大的风衣那样。他们仿佛最怕被人家知道了他们时时在扯谎,于是谎上加谎,成为最大的谎。我们不这样,我们知道谎的可贵,与谎的难能,所以我们诚实的扯谎,艺术的运用谎言,我们组织说谎会,为的是研究它的技巧,与宣传它的好处。我们知道大家都说谎,更愿意使大家以后说谎不像现在这么拙劣,……素仰先生惯说谎,深愿彼此琢磨,以增高人生幸福,广大东西文化!倘蒙不弃……”




  没有念完,周文祥便把信放下了。这个会,据他看,是胡闹;这封信也是胡闹。但是他不能因为别人的胡闹而幽默的原谅他们。他不能原谅这样闹到他自己头上来的人们,这是污辱他的人格。“素仰先生惯于说谎”?他不记得自己说过谎。即使说过,也必定不是故意的。他反对说谎。他不能承认报纸是制造谎言的,因为他有好多意见与知识都是从报纸的来的。




  说不定这封信就是他所认识的,“据说”是说谎会的会员的那几个人给他写来的,故意开他的玩笑,他想。可是在信纸的左上角印着“会长唐瀚卿;常务委员林德文,邓道纯,费穆初;会计何兆龙。”这些人都是周祥文知道而愿意认识的,他们在社会上都有些名声,而且是有些财产的。名声与财产,在周祥文看,绝对不能是有瞎胡闹而来的。胡闹只能毁人。那么,由这样有名有钱的人们所组织的团体,按理说,也应当不是瞎闹的。附带着,这封信也许有些道理,不一定是朋友们和他开玩笑。他又把信拿起来,想从新念一遍。可是他只读了几句,不能再往下念。不管这些会长委员是怎样的有名有福,这封信到底是荒唐。这是个恶梦!一向没遇见这样矛盾,这样想不出道理的事!




  周文祥是已经过了对于外表勤加注意的年龄。虽然不是故意的不修边幅,可是有时候两三天不刮脸而心中可以很平静;不但平静,而且似乎更感到自己的坚实朴简。他不常去照镜子;他知道自己的圆脸与方块的身子没有什么好看;他的自爱都寄在那颗单纯实在的心上。他不愿拿外表显露出内心的聪明,而愿把面貌体态当做心里诚实的说明书。他好像老这么说:“看看我!内外一致的诚实!周文祥没别的,就是可靠!”




  把那封信放下,他可是想对镜子看看自己;长久的自信使他故意的要重新估量自己一番,像极稳固的内阁不怕,而且欢迎,“不信任案”的提出那样。正想往镜子那边去,他听见窗外有些脚步声。他听出来那是他的妻子来了。这使他心中突然很痛快,并不是欢迎太太,而是因为他听出她的脚步声儿。家中的一切都有定规,习惯而亲切,“夏至”那天必定吃卤面,太太走路老是那个声儿。但愿世界上所有的事都如此,都使他习惯而觉得亲切。假如太太有朝一日不照着他所熟习的方法走路,那要多么惊心而没有一点办法!他说不上爱他的太太不爱,不过这些熟习的脚步声儿仿佛给他一种力量,使他深信生命并不是个乱七八糟的恶梦。他知道她的走路法,正如知道他的茶碗上有两朵鲜红的牡丹花。




  他忙着把那封使他心中不平静的信收在口袋里,这个举动做得很快很自然,几乎是本能的;不用加什么思索,他就马上决定了不能让她看见这样胡闹的一封信。




  “不早了,”太太开开门,一只脚登在门坎上,“该走了吧?”




  “我这不是都预备好了吗?”他看了看自己的大衫,很奇怪,刚才净为想那封信,已经忘了是否已穿上了大衫。现在看见大衫在身上,想不起是什么时候穿上的。既然穿上了大衫,无疑的是预备出去。早早出去,早早回来,为一家大小去挣钱吃饭,是他的光荣与理想。实际上,为那封信,他实在忘了到公事房去,可是让太太这一催问,他不能把生平的光荣与理想减损一丝一毫:“我这不是预备走吗?”他戴上了帽子。“小春走了吧?”




  “他说今天不上学了,”太太的眼看着他,带出作母亲常有的那种为难的样子,既不愿意丈夫发脾气,又不愿儿子没出息,可是假若丈夫能不发脾气呢,儿子就是稍微有点没出息的倾向也没多大的关系。“又说肚子有点痛。”




  周文祥没说什么,走了出去。设若他去盘问小春,而把小春盘问短了——只是不爱上学而肚子并不一定疼。这便证明周文祥的儿子会说谎。设若不去管儿子,而儿子真是学会了扯谎呢,就更糟。他只好不发一言,显出沉毅的样子;沉毅能使男人在没有办法的时候显出很有办法,特别是在妇女面前。周文祥是家长,当然得显出权威,不能被妻小看出什么弱点来。




  走出街门,他更觉出自己的能力本事。刚才对太太的一言不发等等,他作得又那么简净得当,几乎是从心所欲,左右逢源。没有一点虚假,没有一点手段,完全是由生平的朴实修养而来的一种真诚,不必考虑就会应付裕如。想起那封信,瞎胡闹!




  公事房的大钟走到八点三十二分,他迟到了两分钟。这是一个新的经验;十年来,他至迟是八点二十八分到,他在作梦的时候,钟上的长针也总是在半点的“这”一边。世界好像宽出两分去,一切都变了样!他忽然不认识自己了,自己一向是八点半“这”边的人;生命是习惯的积聚,新床使人睡不着觉;周文祥把自己丢失了,丢失在两分钟的外面,好似忽然走到荒凉的海边上。




  可是,不大一会儿,他心中又平静起来,把自己从迷途上找回来。他想责备自己,不应该为这么点事心慌意乱;同时,他觉得应该夸奖自己,为这点小事着急正自因为自己一向忠诚。




  坐在办公桌前,他可是又想起点不大得劲的事。公司的规则,规则,是不许迟到的。他看见过同事们受经理的训斥,因为迟到;还有的扣罚薪水,因为迟到。哼,这并不是件小事!自然,十年来的忠诚服务是不能因为迟到一次而随便一笔抹杀的,他想。可是假若被经理传去呢?不必说是受申斥或扣薪,就是经理不说什么,而只用食指指周文祥——他轻轻的叫着自己——一下,这就受不了;不是为这一指的本身,而是因为这一指便把十年来的荣誉指化了,如同一股热水浇到雪上!




  是的,他应当自动的先找经理去,别等着传唤。一个忠诚的人应当承认自己的错误,受申斥或惩罚是应该的。他立起来,想去见经理。




  又站了一会儿,他得想好几句话。“经理先生,我来晚了两分钟,几年来这是头一次,可是究竟是犯了过错!”这很得体,他评判着自己的忏悔练习。不过,万一经理要问有什么理由呢?迟到的理由不但应当预备好,而且应当由自己先说出来,不必等经理问。有了:“小春,我的男小孩——肚子疼,所以……”这就非常的圆满了,而且是真事。他并且想到就手儿向经理请半天假,因为小春的肚子疼也许需要请个医生诊视一下。他可是没有敢决定这么作,因为这么作自然显着更圆到,可是也许是太过火一点。还有呢,他平日老觉得非常疼爱小春,也不知怎的现在他并不十分关心小春的肚子疼,虽然按着自己的忠诚的程度说,他应当相信儿子的腹痛,并且应当马上去给请医生。




  他去见了经理,把预备好的言语都说了,而且说得很妥当,既不太忙,又不吞吞吐吐的惹人疑心。他没敢请半天假,可是稍微露了一点须请医生的意思。说完了,还没等经理开口,他心中已经觉得很平安了,因为他在事前没有想到自己的话能说得这么委婉圆到。他一向因为看自己忠诚,所以老以为自己不长于谈吐。现在居然能在经理面前有这样的口才,他开始觉出来自己不但忠诚,而且有些未经发现过的才力。




  正如他所期望的,经理并没有申斥他,只对他笑了笑。“到底是诚实人!”周文祥心里说。




  微笑不语有时候正像怒视无言,使人转不过身来。周文祥的话已说完,经理的微笑已笑罢,事情好像是完了,可是没个台阶结束这一场。周文祥不能一语不发的就那么走出去,而且再站在那里也不太像话。似乎还得说点什么,但又不能和经理瞎扯。一急,他又想起儿子。“那么,经理以为可以的话,我就请半天假,回家看看去!”这又很得体而郑重,虽然不知道儿子究竟是否真害肚疼。




  经理答应了。




  周文祥走出公司来,心中有点茫然。即使是完全出于爱儿子,这个举动究竟似乎差点根据。但是一个诚实人做事是用不着想了再想的,回家看看去好了。




  走到门口,小春正在门前的石墩上唱“太阳出来上学去”呢,脸色和嗓音都足以证明他在最近不曾犯过腹痛。




  “小春,”周文祥叫,“你肚子怎样了?”




  “还一阵阵的疼,连唱歌都不敢大声的喊!”小春把手按在肚脐那遛儿。




  周文祥哼了一声。




  见着了太太,他问:“小春是真肚疼吗?”




  周太太一见丈夫回来,心中已有些不安,及至听到这个追问,更觉得自己是处于困难的地位。母亲的爱到底使他还想护着儿子,真的爱是无暇选取手段的,她还得说谎:“你出去的时候,他真是肚子疼,疼得连颜色都转了,现在刚好一点!”




  “那么就请个医生看看吧?”周文祥为是证明他们母子都说谎,想起这个方法。虽然他觉得这个方法有点欠诚恳,可是仍然无损于他的真诚,因为他真想请医生去,假如太太也同意的话。




  “不必请到家里来了吧,”太太想来想:“你带他看看去好了。”




  他没想到太太会这么赞同给小春看病。他既然这么说了,好吧,医生不会给没病的孩子开方子,白去一趟便足以表示自己的真心爱子,同时暴露了母子们的虚伪,虽然周家的人会这样不诚实是使人痛心的。




  他带着小春去找牛伯岩——六十多岁的老儒医,当然是可靠的。牛老医生闭着眼,把带着长指甲的手指放在小春腕上,诊了有十来分钟。




  “病不轻!”牛伯岩摇着头说,“开个方子试试吧,吃两剂以后再来诊一诊吧!”说完他开着脉案,写得很慢,而字很多。




  小春无事可做,把垫腕子的小布枕当作沙口袋,双手扔着玩。




  给了诊金,周文祥拿起药房,谢了谢先生。带着小春出来;他不能决定,是去马上抓药呢,还是干脆置之不理呢?小春确是,据他看,没有什么病。那么给他点药吃,正好是一种惩罚,看他以后还假装肚子疼不!可是,小春既然无病,而医生给开了药方,那么医生一定是在说谎。他要是拿着这个骗人的方子去抓药,就是他自己相信谎言,中了医生的诡计。小春说谎,太太说谎,医生说谎,只有自己诚实。他想起“说谎会”来。那封信却有些真理,他没法不这么承认。但是,他自己到底是个例外,所以他不能完全相信那封信。除非有人能证明他——周文祥——说谎,他才能完全佩服“说谎会”的道理。可是,只能证明自己说谎是不可能的。他细细的想过去的一切,没有可指摘的地方。由远而近,他细想今天早晨所作过的那些事,所说过的那些话,也都无懈可击,因为所作所说的事都是凭着素日诚实的习惯而发的,没有任何故意绕着作出与说出来的地方,只有自己能认识自己。




  他把那封信与药方一起撕碎,扔在了路上。




  载 1936年5月3日 《益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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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心:完美的女友
2013-03-16 08:56:58


木心:完美的女友

  那年在中国的京城,我主持一项工程,历时两载。下榻于某家专门招待西欧来宾的旅舍。职员很有礼貌,白套服,黑领结,都是高中毕业又经过专业训练的——我休息、饮食,可称安适。房租是由石油部付的。餐厅只有楼下一个,绿叶扶疏,幽静宜人,餐毕,侍者用铜盘托来账单,签个名,月底结算。唯一不满足的是,不像生活在中国。

  我对这个名城是陌生的,所以休假日多半出游,而不喜结伴,虽寂寞,却是平平稳稳,像艘帆船在晴光微风的海面缓缓航行。

  夏日某次筵席上,遇见了旧时同学,她已是颇负盛名的雕塑家,工作场离我住的旅舍很近,正在放大一件建筑装饰。

  散席时,她说:

  “那浮雕很累人,中午想睡一会,你白天不在,可否关照值班人员,给我钥匙。”

  我很高兴地同意,旅舍人员也很高兴为著名的艺术家服务。一天又一天,我不安,日益不安,希望她早些结束那附近的工作,不再来此午睡。

  完美的女友因为每当我夜晚归来,房屋总有新鲜感;或是名贵的花,或是书桌上多了几件小摆设,抽屉里有巧克力,本来满着的饼干箱,又换了品种,大盆的水果,是清朝宫廷格式,吃不了,只闻香味——想像到她每天来时,提包捧花的模样,我难受得发愣。向晚的归途中,兀自担忧,不知房里又出现什么新鲜感,这不再是我原来的房间,像是走错了门。

  事态在扩展、激化。某晚,我惴然启门,先看见壁上的哥德像,然后是窗畔艳红的大理菊,一盆非洲常春藤吊了起来,绿叶绕过台灯,垂及古银镂花的椭圆镜框,中有普希金的相片。书架上原是几本笨重的工具书和零落的数据资料,此时却严严正正地站着大排世界名着——这是个文学家的书房,我成了勿知趣的闯入者,不仅是发愣,而是发愁了。

  是否去向石油部说,为了工作方便,我搬到招待所去……然而这是逃遁,逃遁是卑劣的。

  坐立不安,倒在床上,一侧身,发觉枕畔也有变化——是件丝质的白衬衫,百合花般的大翻领,手工缝制,天!哪有时间睡午觉,这针针线线的活儿,多费神。我见过别人穿这种式样的衬衫,例如拜伦、罗密欧等,那是什么时代,怎样的天生丽质,我是一生一世不配穿的,对之不禁毛骨悚然——我的同学旧病复发了。

  我和她中学同班,都爱文学,写罗曼蒂克兮兮的诗,后来她选择了绘画雕塑,我选择了物理化学。

  我们是同住在一幢公寓里的,中学毕业后,虽然分了校,对文学的热情还是一致而不衰。那时的社会动荡得厉害,我是热血青年,弄得必须流亡时,她给我船票。归返而病倒,她给我药物。想看很多新书,一本也买不起;她每次带些来,说是借给我,从不拿回去——她梦想我成为诗人,这个十五六岁的人的病,竟会在三十五六岁的人的身上再现,我已久不近诗,偶或触及,像闻到使人窒息的酒糟的浓香,还是石油的气味好受些。

  二十年中,战争、婚姻、职业和生活的沧桑,都是中年人了,沉郁而开朗,既然重逢,谈笑风生,有一种是自然又是人工的超脱,我很珍重自己的中年,也很尊敬别的中年人,常对同辈的朋友说:“正是开怀畅饮的嘉年华啊。”

  与女雕塑家重逢后,饮得不多,谈得更少。彼此忙于工作。生活琐事,毫无兴趣嗦,我的本行,她是不问的,她的雕塑事业,我有一点点好奇心,就评论起古今的雕塑家来,真奇怪,她推崇的几位,我漠然,我赞赏的几位,她已是近乎反感,我学会哈哈大笑,她学会闷闷不乐,话题急转为“你再来一杯咖啡,还是红茶”。时或同看电影,也曾于散场后漫步夜的街头,对那电影的导演、演员的艺术,所见略同,互为补充;不期然涉及剧中人的善恶、贤愚,岔路渐显,甚而争论,分手时各自作出一副不介意的样子。有一次看了《梅丽公主》,我自来同情皮恰林,她认为他是全然不良的,我为之辩解了一阵,她说:“那,多半因为你是一个男人。”

  别的朋友来看我,对我居处的“情趣”议论纷纷,他们受到我精美点心的招待,却怪我奢华得女性化、孩子气。不知哪个机灵鬼,打听到每天有位女士,准时来布置房间,增添食品。他们要我公开,我被扰烦了,承认有这么回事,但从早到晏,我不在,没有见着她,夜晚她是不来的,朋友们笑道:

  “那是田螺姑娘!”

  小时候我听到过这个民间传说:田螺化成女人,白天为渔夫料理家务,夜晚她回复原形,躲在水缸里。朋友们引此典故,我也觉得情况相去不远,便认同了。这还不能平息满屋子的兴奋,定要亲眼见见“田螺姑娘”。我对雕塑家说了这个笑话,她素来豪爽,表示由她作一次宴请,于是大家聚在华美的酒楼上,她俨然东道主,丰盛的肴浆,盈盈的笑语,宾客中有几个也是当年的同学,谈来格外有味。谁也没人称她田螺姑娘或田螺夫人——宴会很成功,事后都赞美她的不凡、超群。她与丈夫分居多年;那时候正办完仳离手续,于是朋友们一致认为我和她即将由同居而结婚了。

  全然不是这么回事。她已不再来旅舍午睡,我也结束了石油部的那项工程,临别的忙碌,使我至今也记忆不清,何以我上飞机时,送别的众人俦里没有那雕塑家,除非她当时不在京城,此外,就没有原因可以使她不来送别的。

  之后,通过一两封信。之后,又是类似战争的骚乱,生活和工作的沧海桑田。之后,遇见了一个从她那里来的朋友,说:她常谈起我……关于她自己呢——已复婚。有了儿子和女儿,很可爱的。事业顺利,雕塑件数倒并不太多。

  可平安了,大家都已是老人。我写信,叙完了旧事,添说:在道德上我并非问心有愧,而是你数十年来不倦的善心,使我一想起,便觉得自己是个罪人。

  不久,收到回信:“我没有像你所说的那么好,不值得你称道。”除了这两句,其他的都似乎是节自报端的社论——信不长,我却感到她说了许多话。

  从她最后的一封信看,我觉得,她和京城中满街走的老妇人行将看不分明,我很喜欢很敬重那里的出没于胡同口、菜场上的归真返璞的老太太,即使她们争斤论两,也笑口大开,既埋怨别人的不公平,又责怪自己太小气。

  中国的京城,除了风沙袭人的春天,夏、秋、冬,都是极可爱的。尤其是十月金秋,蓝天、黄瓦、红枫,一个白发的老妇人,腰挺挺地骑着自行车,背后的车架上大捆的菠菜、胡葱,幸福而颤抖……

  “您老好啊,上我家来玩哪!”

  但愿我能有这样喜乐的一天,作为她家的宾客。如果她住的不是洋楼,而是古风的“四合院”,那就真是一个完美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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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念真:圆满




  他父亲在乡下当了一辈子的医生,一直到七十五岁才慢慢退休。




  退休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有健保之后,村里的人不管大小病都宁愿跑去邻近的大医院挤,加上人口外移以及老病人逐渐凋零。




  母亲常开玩笑说父亲现在的病人只剩下他自己,病症是自闭、不出门、不讲话,唯一的活动是自己跟自己下围棋。




  从小他父亲就期待孩子们至少有一个人可以当医生,但三个小孩都让他失望:弟弟从小学钢琴,不过后来也没变成演奏家,现在是录音室老板,每天听别人演奏。




  妹妹念传播,当过一阵子电视记者,和企业家第二代结婚,然后离婚,用赡养费经营了一家双语幼稚园。




  父亲曾经抱怨说,都是他这个长子坏榜样,高中分组的时候不管父亲怎么威胁利诱,他还是坚持念文科,之后进报社,职位起起落落,直到现在看着报业飘飘摇摇。




  母亲曾经跟他们说,其实父亲最常抱怨的理由是:这三个小孩所做的事都“对咱庄头没帮助”。




  不过,几十年过去,那样的抱怨倒是慢慢地少了,更意外的是,当他的儿子竟然选择医科并且高分考上时,父亲不但没有惊喜,反而淡淡地说:“傻孩子,这个时代才选这款艰苦头路”。




  除夕那天,母亲口中“三个台北分公司”的三家人陆续在黄昏之前回到老家。妹妹、两个儿媳妇加上几个孙女几乎把厨房挤爆,她们全在那儿凑手脚,一边听母亲讲之前和父亲搭邮轮去阿拉斯加旅行的见闻。弟弟则在客厅帮那台老钢琴调音,丁丁冬冬地,那是他每年过年回家固定的仪式,其他几个半大不小的男生则歪在老沙发和祖父的看诊椅上看漫画、玩电动。




  父亲仿佛跟家人完全搭不上边似的在二楼阳台搬弄他的兰花。他隔着纱门看着父亲已然苍老的身影,他的背都驼了,连步子也迈不开。




  当他把威士忌递给父亲要他休息一下时,父亲只是笑眯眯地接过杯子。他跟父亲说大儿子得值班,初一晚上才会回来跟他拜年,父亲也只是说:“住院医师……若苦役咧,大大小小事情做不完……”隔了好久才又问说:“回来时……高速公路有没塞车?”




  “没呢。”他说。




  然后两个人就都沉默地望向过去是一望无际的稻田,而今却四处耸立起别墅型农舍的田野。




  暮色逐渐笼罩,他不经意地转头看向父亲时,没想到父亲也正好转过头来,静静地啜了一口酒之后仿佛很努力地在找话题,最后终于问说:“回来时……高速公路有没塞车?”




  “没呢。”他依然这么回答他。




  团圆饭后发红包,孙子们发现阿公留给医生哥哥的红包是他们的两倍厚,大家起哄说阿公偏心,已经五六杯水割威士忌下肚,整个脸红通通的父亲笑笑地说:“哥哥当医生最辛苦啊,他是在顾别人呢,啊你们都只需要顾好自己就好。”




  父亲习惯睡前泡澡,那时候所有人都挤在二楼的和室陪阿嬷聊天、捡红点,泡完澡的父亲忽然笑眯眯地拉开纸门说:“你们累了就先去睡,等贺正的时间到了,我才叫你们。”




  所有人忽然安静下来,因为父亲的表情好像还有话要讲,等了好久好久之后他才有点腼腆地说:“看大家这么快乐,阿公也好快乐。”




  他说:那是父亲这辈子最感性,却也是最后的一句话。




  当他们听到贺正的鞭炮声已经远远近近响成一片,而父亲竟然还没有上楼叫他们时,才发现父亲舒服地斜躺在沙发上永远地睡着了。




  他的表情好像带着微笑,电视没关,NHK交响乐正在演奏的正是父亲往昔结束看诊之后,习惯配着一小杯威士忌眯着眼睛听的乐曲,韦瓦第的《四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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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利亚)瓦菲格·艾斯阿德:疯狂地背负着自己的尸体




  周烈译




  他知道那个被杀死在我躯体内的人必须在今晚埋葬吗??!




  那么,他为什么点头微笑,而不问一声去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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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东西围着我,抽打着我的脸,追逐着我,损伤着我的尊严,使我名誉扫地(声名狼藉),它在屠杀我体内的那个人。




  在被人扛着的棺柩里,我思考着一首能还我尊严的诗,或一个短篇小说。在回家的路上,我总是企图捕捉到什么能带来加倍回报的灵感。而这一次,我没有想别的,就想我的妻子。因此,我买了一把玫瑰,开始设想怎么进家门,怎么把她搂在怀里,一边吻她一边谦恭地为自己以前所有的不是而表示歉意……我要对她说:“我爱你……”然后说“那也是没办法……”……,美景还没描绘完就到家了。家里死一般的寂静。我像个胆怯的孩子站在门外,柔声呼唤着妻子,呼唤声在屋里回荡。我一遍遍地叫着,眼睛注视着手中的花束,期望从它那儿获取力量……呼唤的回应是痛苦的无声。也许,睡着了……,这样更好。那幅美景就能完成。最后的画面将是,我用玫瑰花的花冠轻挠着她的鼻子将她弄醒,玫瑰花的芳香会让她从梦中醒来。我小心翼翼地打开卧室门,把头伸进去,像小偷一样扫视了整个房间。一种不祥的预兆企图钻进我的脑中,我用一个最美好的设想把它抹去……,也许,在厨房。不……,镜子中反射出我的影像,它在说:不……。它把写在镜子上的话读给我听:“我再也无法与你过下去了……再见。”“再见”一词写得很清楚,拉得长长的,是用口红写的。那支口红就被她丢在镜子旁边,像颗子弹。将“与你过下去了”和“再见”一词分开的省略号就像是一些尚未干结的血滴。我靠近镜子,端详着自己的影像。那束玫瑰在我手中倒垂着,仿佛是被上了绞刑。有些东西在包围着我。画要画完了。玫瑰花束从手中跌落……我逃出家门。




  2




  “你还在读,还在写吗?听我的,放弃这种‘蠹虫’的本性吧,除了缺钱和头疼,它不能给你带来别的什么。”




  我的朋友穆萨巴·卡拉……对诗歌颇有鉴赏力,但他不相信它,他把诗称之为病,称之为纸上的墨水……




  ——去旅馆怎么样?




  他急切地说,接着又热切地说道:




  ——今天我知道如何使用我的头脑!




  “用头脑就意味着偷窃?”




  “贼偷贼,就像儿子继承父亲的遗产。”




  ——你从哪儿学来的这一套?




  ——他们教我们的……




  3




  在路上,他突然打住话题,在一个卖彩票的人面前停住脚步,抽了一张,也没看看号码就把它塞进了口袋,一边点燃一支香烟,一边继续走他的路。




  ——你中不了奖。




  ——我知道。




  ——那你为什么还要买它?




  他努起下唇,深深地吸了一口烟:




  我知道一家旅馆,“既便宜又有档次,贫富皆宜,”有我们想要的……我要一个黑女人……漆黑如夜……




  ——一个黑人?!




  ——对,黑人……黑得就像我们的生活。你呢?




  ——彼此彼此,重要的是我要觉得我就是……




  ——我跟你说吧,这辈子,我们都会觉得我们……




  他苦笑着。




  ——来!来啊!今天晚上,我将使你觉得你……




  4




  ——现在去哪儿?




  他叹口气:




  ——当然是回家




  我微笑着说:




  ——而我却不……




  他微笑着点点头。我盯着他的眼睛,感到害怕。难道他已经知道了?!




  我丢下他……




  独自扛着自己的尸体离他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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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托马斯·哈代:神秘婚姻




  好多年前,离麦司脱城一百多里远的地方,有一所古典式的大房子,里面住的那家人是我很熟悉的,他们家里有一位小姐,生得无比的娇美,附近所有的年轻贵族和绅士们,都对她祟拜着,追求着。在某一期间,这些崇拜和追求使她觉得很开心。但是,像罗伯特梭兹所说的,就是最爱好游猎的人,如果让他每天跟着鹰犬后面过日子,一定也会觉得这种追逐成了最大的痛苦,要逃到矿坑里或是游艇上去找点安慰的。这位高贵美丽的小姐也正是如此,过了些时候,就厌倦这些爱情小说故事的反复重演,好像是自然的结果似的,忽然来了剧烈的大转变,竟暗暗爱上了一个没有地位、没有家世、样子也很平凡的青年。虽然,实在说起来,这位青年天性很优雅,心地也很善良。这是一位教区办事员的儿子,是她父亲艾宛伯爵地产管理人的助手,他最大的希望就是将来自己能升到那地位。凯露琳小姐(别人都这样称呼她)这种感情的激发,也许应该说,是由于当地一个乡下女孩子,正在单恋着这位青年,而他因为心肠软,对她也多少表示些好感的缘故。




  因为职务的关系,他时常到这家里来,凯露琳可以有很多的机会和他见面或是谈话。她有的是爱的魔力,而他又是一触即发的热情青年,自然很快地便注意到了她眼色和声音中的温柔。最初,他不知道她是厌倦了那些高贵的人们,简直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幸运。但过了一些时候,就是傻子也看清是怎么一回事了,他这才恍然大悟。从无意的相遇到了约定的幽会,只他们俩在一起的时候,事情就完全明白了。他们像一般的情人那样喁喁私语,并且成了没有过的那么热狂的一对。只是这种爱情在别人面前,是不允许有一丝流露的。




  在热情的驱使下,她对他越来越不顾忌,他对她也越来越祟拜。他们面对事实,都感到无望的痛苦。她既不能得到许可同他结婚,又不能抑制自己不爱他,这两者是同样不可能,于是他们俩决定去走第三条路——秘密结婚,表面上还照常那样的生活。




  有一天,在拜访她的姨母之后,凯露琳冷静地回到家里的时候,谁也没有想到她在这次拜访中,曾找了个机会去和她情人作了至死方离的结合。也就是说,这位娇美,谁见了都致敬的贵族小姐,和那位在田园中指挥着剪树枝、挖鱼池的青年已成了夫妇。




  按照计划,他们最初一个月中,只用书信往来,遇到合适的时间和地点,才秘密地相会着,彼此都觉得很满意,很快乐。但到了一个月结尾的时候,她那爱情中的狂热就消逝了,有时不免想起,可以选择一位爵士、骑土或是牧师、法官作丈夫的,她怎么竟鲁莽地作了这样一个结合!特别是在他们秘密相会中,感到她的丈夫虽然富于幻想,书也读得很多,但关于社会生活的经验、他们之间是没有一点相同的。他按照惯例,如果在别处找不到会面的机会,便在天黑后到她的房里去。为他的出入,她把楼下对着草地的窗子留了一个不加栓,从那窗进来,便是一条后楼梯,在夜深人静之后,他可以从那边上去,会见他的妻子。




  有一天半夜里,他因为白天不曾见到她,便用这曾用过无数次的秘密方法去会她,但他们在一起过了一小时的光景,他便说应该走了。




  本来他还可以再留得久一点,但这次会面很不愉快,她说的话有点使他生气,因为从那些话中看出她有点变了心,所以态度那么冷淡。他感到她开始为自己的地位和前途顾虑,胜过了对他的热爱。也不知是否由于这预感的刺激,他忽然觉得一阵窒息,喘着气站起来,一面走向窗口去吸新鲜空气,一面短促沉重地低语着,“哎呀,我的心!”




  走了不到两步,他手按着胸口便跌倒在地上了。这时,因为怕对面有人看见他的影子,房里灯全熄了,她赶快点起蜡烛来,看见他躺在地上,心脏己停止了跳动。忽然记起曾听见人家说过他有心脏病,并且医生宣告过,他早晚要因此丧命的。




  虽然她曾到教区看护过病人,但对他这种情形却不知怎样做才好,他一动不动地躺在那里,手脚一点点地冷起来,这使她断定她丈夫是真的死了。可是有一点多钟的工夫,她还是不肯放弃对他救治的努力,直到完全明白了,她俯在上面感觉到那身体己经是个尸首了,这才停住救治,开始想到第二步应该怎样去做。




  无疑地,她最初的感觉是失去了他的悲伤,但接着便又想到自己这伯爵小姐的地位。“啊,为什么,为什么,我的不幸的丈夫,你要在这时候死在我的房里呢?”她很可怜的样子对那尸首这样说着。“你要死,为什么不死在你自己的小屋里?”那样就没有人会知道我们那荒唐的结合,我对于自己为了爱怎样错委身于你的事也可以不必吐露一个字!”




  外面的钟敲了下一点,使凯露琳从刚才的恍惚中醒过来,起身向着门口走去。在这尴尬的情况中,去告诉她的母亲似乎是唯一办法,但是当她把手放在到门上的时候,她又缩回来了。去叫醒她的母亲而不惊动仆人,以免把这事宣扬出去是不可能的,如果她能独自把这尸首挪到别的地方去,那么就可以完全避免别人对他们的关系的猜疑了。这个免去社会的议论和重获自由的念头、使她得到了无上的安慰,因为她又想起自己的地位的束缚和危险。




  她竭力振作起精神,赶快把自己的衣服穿好,又把那尸首的衣服弄整齐、把他的两手用手帕绑起来,套在自己的肩上,背着他走下了那后楼梯,到了窗口,慢慢地把他弄到窗台上,又推落到外面地上,于是她自己也爬过窗户去。把他拖过那草地的时候,仅发出像扫地的轻微的声音。为了更加安全起见,她一直在树荫下拖着他走。




  离开那房子之后,她似乎更有劲来完成这对她实在有点艰巨的工作,终于到了把他们的宅子和村庄隔开的那座树林里了。到了那里,她简直累到要把那尸首丢下不管了,但是休息了一下,她又继续在地上向前走着,最后总算到了可怜的青年和他父亲同住的家门口的对面,究竟是怎样结束这工作的,凯露琳小姐自己也说不清了,不过为了不留痕迹,她又背着他绕过一段石子路,才把他放在那门外的地上,她很熟悉他的生活的,在那窗台上找到了在大门的钥匙,放进到他的冰冷的手里、在他脸上印了最后的一吻,静静地哭泣着和他告别了。




  凯露琳回头走着,一个人也没碰到她又回到自己宅子里了,使她大大安心地是那窗子仍然开在那里,同她刚才离开时一点也没有改样。她爬进去,小心地听了听,没有引起什么动静,便回身把窗子关好,爬上楼去,回到自己房里,把一切整理就绪,上床睡了。




  第二天早晨,很快地便到处传说着那位和蔼可亲的乡下青年死在他父亲的门外了,显然是在开门的时候倒毙的。这种情形没有什么可猜疑的,因为大家都知道他有很厉害的心脏病,不久,谁也不再提这件事了。但是安葬之后,忽然传说那天夜里,有一位从马市回来晚了的人,在夜色朦胧中,曾看见一个,并且是女人的样子,拖着尸首似的很沉重的东西向那门口走着,事后回想起来,那好像就是这位青年的尸首。于是把他的衣服仔细地检查了一下,果然上而有许多在地上拖过的磨擦的痕迹。




  聪明美丽的凯露琳小姐这时大大恐慌起来,结果,她想最好还是把事实经过诚恳地说出来吧,但是到了这地步,还不曾被人发现和猜疑,她又决心再向掩饰方面来作努力,并且一个光明的念头忽然触动了她的心,觉得大可一试。前面曾经说过,在凯露琳小姐看中这位青年之前,他本来是一个乡下女孩子(他的邻居,—个木匠的女儿)的情人,很可能她现在还在爱着他。无论如何,凯露琳小姐在她父亲地产上的权势是很大的,她决定要找一个机会和那女孩见面谈谈。她的计划就是怎样保全自己的名誉,这是她现在最着急的—件事,那些感情的行动早巳过去,她已开始为自己的盲目疯狂的恋爱感到羞耻,简直觉得当时如果没有这个人就好了。




  在她有目的的拜访中,一下子便从那女孩的身上看出了希望。她看见那女孩脸色苍白忧伤,穿着一件简单的黑袍,表示着她对那青年人的哀悼,虽然他不爱她,而她还是在爱着他。




  “呵,米勒,你失去你的爱人了。”凯露琳小姐表示同情地说。




  那女孩子忍不住地流起泪来。




  “小姐,他实在还不能算是我的爱人,”她说,“但我爱他……现在他死了,我简直也不想活下去了。”




  “你能为他保守一个秘密吗?”这位小姐说,“这是有关他的名誉的秘密,只我一个人知道,现在我要告诉你。”




  这位女孩自然立刻答应了,在她正陷在对那青年哀悼中的时候,想不到竟有这样一件事被信托。




  “那么,今天太阳落后你到他坟上等我,我就告诉你。”




  在春天傍晚的薄暗中,那位青年的新墓上出现了两位年轻女人的影子,就在那个荒凉的地方,那高贵美丽的一位说出了她的故事,怎样她爱上了他,和他秘密结了婚,怎样他死在她的房里,又怎样为保守秘密、她把他拖到他自己的家门口。




  “小姐,你嫁了他?”那直率的女孩吃惊地倒退着说。




  “是的,”凯露琳小姐回答道:“但这是一种狂妄的举动,—个错误的结合。他应该娶的是你,米勒,你才适合于他,但是你竟失去了他。”




  “是的,”那可怜的女孩子说,“为了这个全家都在笑我。他们说:‘哈,哈,米勒,你那么疯狂地爱他,但他不爱你呀。’”




  “要是能战胜这些无情的嘲笑者,倒是件痛快事呢,”凯露琳小姐说,“你失去了活着的他,但死了的,你可以得到,好像在他活着的时候已经得到了似的,那就可以堵住那些人的嘴了。”




  “怎么?”那呼吸都像停住了的女孩问道。




  这位小姐于是说出了她的计划,那就是:这个女孩可以到处去宣扬那青年已和她秘密地结了婚;在他死的那天晚上,曾到她家里来会她,发觉他忽然死了的时候,为了伯父母发现,她便把他拖到了他自己的家门,本来想把这事整个瞒住的,但现在谣言发生,她不能不说出来了。




  “但我怎样证明这一切呢?”那木匠的女儿、对于这大胆的建议,很感兴趣地问着。




  “这容易很得,必要的时候你可以说,你是在巴兹城的圣米奇尔教堂和他结婚的,为了避免被查问,你用了偶然想到的我的名字。那就是他和我结婚的地方,在这方面,我可以尽量支持你。”




  “呵——我不大愿意——”




  “如果你愿意这样做的话,”她斩钉截铁地说:“我将水远照顾你父亲,如果不然,那可就两样了。我可以把我的结婚戒指给你,你可以当作是你的戴起来。”




  “小姐,你曾戴过吗?”




  “只在晚上戴。”




  在这情形下是没有什么可选择的,米勒就这样答应了。于是那位 高贵的小姐从胸口掏出那只从来不敢公开炫耀的戒指,抓住那女孩的手,在她爱人的坟边,给她套在指上了。




  米勒打了个寒噤,低垂着头说:“我觉得真变成一个死人的新娘了。”




  从这一刻起,这位女孩子整个的心情和灵魂,都成了个代替者。她精神上感到一种可赞美的安宁,好像那个生前无望地祟拜着的人,终于在他死后保住了他,这在她也很觉满意了。后来,那位小姐还把他给她的种种纪念物,甚至于一个装着他的头发的小金盒,都交给了她。




  第二天,这位女孩便对人家做了这种所谓招供。本来她就是那么哀伤,这时正好作为说明,使人确信无疑。不久这小小的罗曼史便传遍了整个村子和附近的地方,一直传到麦却脱城,这是一个很奇怪的心理事件,自从做过这次招认之后,米勒对自己的地位竟发生了猛烈的感情。因为有了凯露琳小姐供给的大量金钱,现在她买了一身寡妇穿的衣服,公然穿着她的丧服、出现在礼堂里,她那纯真的面孔衬托上黑纱,显得那么甜美,几乎使当地所有她那种年龄的女孩们都羡慕起她的地位来。一个女人对情人的哀伤像米勒这样子明显地损害着自己的青春的举动,实在未免有点过份做作。但她所说的一切,却又那么符合她情人最后的生活细节一—像那些令他的朋友常感到迷惑的突然失踪又突然归来的举动——谁也没有猜疑这件秘密婚姻中的对方,会不是她而是另外一个人。为了凯露琳小姐的高傲和这位乡下青年一向的谦逊,那真正的实情,即使说出来也会使人觉得荒谬无稽,反不如现在的情形较为可信。因为没有什么疑问,所以也就没有一个人肯找麻烦,跑到四十里外的教堂里,去查看那结婚登记簿上的签名,来证实这么卑微的一件罗曼史了。




  过了不久。米勒在她名义丈夫的坟头上,又竖立了一块新石碑,上面写着“他的寡妻建立,”并且像墓志铭那样,附带地提了一笔,是由凯露琳小姐的捐助,和米勒的悲思合建的。




  这位寡妇身份的戚戚无欢的米勒,把每天到他的坟上去当作了唯一的安慰,忧愁地走来走去,在她成了奢侈的享受。她在他的坟上供鲜花的时候,那想像的感情是那么锐敏,简直觉得穿着丧服来来往往的自己真曾作过他的妻子似的。有一天下午,米勒正在坟前忙着这种爱情的工作,刚好凯露琳小姐和几位朋友从基地墙外经过,她望见米勒在那里,便很觉有趣地上注视着她的举动,看着的时候,不由得感到这情景的悲惨,同时想到有米勒这样一个温柔多情的人在悼念他,那死者应该很觉安慰了。这时她的眼里忽然射出—种近于痛苦的奇特的光芒,好像突然羡慕起她当初那么急于推让出去的地位来。很明显的,她对她丈夫的秘密爱情仍然活在心里,不过是为社会观念压抑着,不敢流露出来罢了。




  有一天,米勒照例到坟前供花的时候,凯露琳小姐忽然也到了墓地里,要把这和谐的协定取消。她是早就躲在墙边焦急地等候着的,脸色苍白,神情烦乱。




  “米勒,”她说,“来这里!我要说的话不知怎样对你说才好,我简直快要死了。”




  “那我真为你难过呢,小姐。”米勒迷惘地回答着。




  “把那戒指给我!”凯露琳小姐说着,一把拉了米勒的左手,米勒赶快把手挣脱。




  “我说,把它给我!”凯露琳小姐有点强暴地又说了一遍:“呵——你不知道我要它的缘故,我现在又陷进一种不曾想到的困难里了!”她凑近那女孩耳边低声说了几句话。




  “呵,小姐!”那大为震惊的米勒说:“你要怎么办呢?”




  “你必须再去对大家说,你过去的招认是撒谎,造谣,该死的罪恶,那是我为了掩护自己叫你做的。在巴兹城和他结婚的是我。简单一句话,就是我们必须把真相说出来,否则,我要完了——身心名誉——永远完了!”




  但是无论多么心软的女人,她的随和也是有限度的。这时候的米勒,已经养成了自己是属于那青年的观念,她已经名正言顺地使用着他的姓,已经各方面都把他当作丈夫,把他当作丈夫在梦着,把他当作丈夫在谈着,她绝不能因为这一时的强暴命令就放弃了他。




  “不成,不成,”她不顾一切地说:“我不能,我不愿——意一—放弃他!小姐,他活着的时候,你抢去了他,等他死了才还给我。现在我将永远保住他!我是他真正的妻子,比你更真些,因为我爱他,我为他悲伤,我使用着他的姓,小姐,你一样也没有做!”




  “我是爱他的!”凯露琳小姐眼里冒着火喊道;“我是他最亲近的,绝不能让他属于你这样的人!他是我就要出生的孩子的父亲,我怎能不要他?我必须要回他来!米勒!你这个不讲理的东西,你就不能为我想想。可怜可怜我这困难的处境吗?啊,这种鲁莽—一简直是女人的毁灭!为什么我当初竟没想到,再等一等呢!来,把我给你的一切东西都还给我,你要帮我说明事情的真相!”




  “绝对不成,绝对不成!”米勒沉痛地坚持着:“你看看这坟上的石碑!看看我身上的丧服和黑纱——和这戒指!听听别人对我的称呼!像你一样,我也有我的人格!既然已经宣布了我的爱,说我是他的,用了他的姓,追悼着他的死,怎能又来说不是?我绝不能忍受这种羞辱!小姐,我会发誓战胜你,而别人—定会相信我的!我的情形是比较可信,你的倒有点像假的。不过,小姐,请不要逼着我那样做吧!请可怜可怜我让我保佑他吧!”




  这位可怜的寡妇,对于那实在是个大耻辱的提议,表现得那么痛苦,使凯露琳小姐不由得也忘了自己的情形,而有点怜悯起她来。




  “是的,我了解你的情况,”她回答说:“但你也要想想我的!我怎么办呢?没有你的帮助,我想避免羞辱是不可能的,虽然那结婚登记簿上是我签的名,但社会上对于爱情的谣言,是不理事实的。”




  不一会,这两个可怜的女人,像以往每次感到的亲密那样,就是现在也觉得只有团结才是最大的力量,于是,又一同平静地商量起来。她们讨论的结果,是彼此照常各自回家去。凯露琳小姐回家后,当天晚上便对她母亲招认了那秘密的婚事,别人谁都不知道。过了不久,她们母女二人便到伦敦去了,随后米勒也去了,但别人都以为她靠了伯爵夫人和小姐的资助,到北方的海滨去疗养身体去的。




  第二年春天,寡妇米勒抱着一个婴儿回家来了,这时伯爵夫人和小姐在外国旅行,直到秋末才回来,为了凯露琳小姐和她母亲的慈善捐助,米勒和她的孩子已离开她父亲的家,住在几里外一所自己的小屋子里,生活得相当舒服。




  二三年后,凯露琳小姐嫁了一位贵族——司东亥侯爵一一年纪比她大很多,是早就在爱着她的。他并不很富,但他们在一起过了很多年的平静生活,只是没有孩子。这时米勒的那个男孩子(别人这样承认着,米勒也这样自认着)已经长大了,并且长得非常好,她是那么爱护着他,同时从他那里也得到了应得的亲昵,并且在他的身上,她一天一天发现着那获得她的少女之心而把它带到坟里去的那人的相貌。




  她在那有限的经济状况下,尽可能地使他去受教育,而从前的凯露琳小姐现在的司东亥侯爵夫人,似乎渐渐地淡忘了他们,生活费的供给从来没有增加过。米勒对那孩子的前途抱着无穷的希望,省吃俭用地送他进了当地的学校,他二十岁的时候,加入了骑兵团,并且决心要把那作为他的职业,而不是为了作个闲散的游荡者。他那特殊的学识,健壮的体格,英勇的行为,使他很快地便得到升迁,因为当时国家正有—次对外的战役,这使他的地位更高了。战事结束,他又回到英国的时候,已经成了骑兵团长,并且不久又升为将官,虽然还是那么年轻的一个青年。




  他的母亲——他的生母司东亥侯爵夫人——听到他这些成功的消息,忽然触醒了母性的本能,心里充满了骄傲。她已变得对这位成功的军人儿子非常发生兴趣,年纪越大越想再见见他,尤其是当侯爵去世后,她成了无儿无女的孤孀时。她是否应该在热情的驱使下去见他呢?这很难说,但是有一天,她坐着敞篷车在城外走,正好遇到车队的行列在她车边经过,从和她第一位丈夫面貌相像中,她在骑马的军官里面认出了她的儿子。他的影像深深触动了那压抑了多年的母性的感情,她烦乱地自问着当初怎么竟会那样地丢弃了他呢?如果她对于爱情够勇敢的话,应该承认那第一次的婚姻,把他作为自己的儿子就好了!比起有这样一个高贵儿子的爱情和保护,现在有的这些珍贵珠宝,又算得了什么呢?种种悲伤的回忆,在刺痛着这位忧郁孤寂的贵妇的心。现在她懊悔为了虚荣不曾承认她那第一位丈夫,比当初懊悔轻率地嫁了他更来得厉害。




  她渴望得到她的儿子,渴望得那么厉害,最后简直觉得如果不宣布自己是他的母亲,便无法活下去了。不管后果怎样,她一定要这样去做,虽然有点迟了,但她还足要使他离开那个女人,因为那个女人,代替了她的位置,作了她唯一的儿子的母亲,她已在怀恨着她了。她很有把握地觉得她的儿子,能由一个乡下女人换一位贵妇作母亲,一定是只有大大高兴的。现在,因为她已成为寡妇,可以任意行动,不会再有人追问,第二天她便出发到米勒—直穿着黑衫住在那里的那个小城去了。




  “他是我的儿子,”侯爵夫人到了那小房子里一见到米勒便说:“你必须还给我,我现在的地位已不必管社会的议论了。我想他会常常来看你吧?”




  “自从他打仗回来以后,每个月都来看我一次。有时他会住两三天,带我出去到各处游览呢!”她非常得意地说。




  “好,现在你应该放弃他了,”侯爵夫人冷冷地说:“这对你也没有什么不好——你什么时候愿意看,就来看他,我就要宣布我的第一次婚事,要他去同我一起生活了。”




  “太太,你忘记这事是有关两个人的了。不只我,还有他。”




  “这容易办得到。你不至于以为他会不……”为了不愿比较她们的地位太伤米勒的自尊心,她又改口说“她是我的骨肉,不是你的。”




  “骨肉算不了什么!”米勒以一个村妇在一位贵夫人面前所能表示的愤怒,涨红了脸说:“不过,我愿意把这件事交给他,由他自己来决定。”




  “我希望的就是这个,”侯爵夫人说,“你要叫他回来,让我在这里和他见面。”




  信写去了,他们来见面了。他听说他的生母是侯爵夫人并不惊讶,因为多少年来,他就听说他的出生是有点神秘的,等到把选择一个母亲的问题提出来时,他的回答简直把她吓呆;了。他说:“不成,太太,我谢谢你的好意,但是我仍愿维持原状,因为我在弱小无助时,你并不关心我。”说完后,他亲切地吻了米勒一下。




  这时候侯爵夫人的痛苦实在令人可怜。“吻我一下!”她在呜咽中说:“你不能一—也一—爱——我吗?”




  “不能,太太。如果非要我说不可,那我就说吧,你看不起我那忠厚诚实的不幸父亲,所以我也看不起你。”




  她不能说动他,那位痛苦的女人最后喘息着说:“你不能……呵,你不能给我一吻……像你刚才给她那样的一吻吗?这不算苛求吧——这就是我所要求的—切——一切!”




  “当然可以。”他回答说。




  于是,他冷冷地吻了她一下,这痛苦的一幕便结束了。这一天在不幸的侯爵夫人,好像是死亡的开始。他对她的否认,对于她那渴望的心好像火上加油似的,使她更焦灼地想得到他的爱了。究竟过了多久她才死的,我记不清了,总之是不长久的时候。痛苦是比毒蛇的齿更厉害,很快地便把她的心咬碎。后来,她已不管社会的议论和批评,把她的故事全说出来了。当那被欢迎的末日到来的时候,她不肯接受宗教的安慰。而能概括地说出她临终情形最确实的话语,那就是:“她的心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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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维维阿娜:叙述爱的无穷种方式






我看见了前面的阴影,在她说出分手这两个字之后。今夜,大概没有人会相信,在这样的夜晚,11点整,她曾陪我一起等末班车,在过去的三年里,风雨无阻。此刻我形单影只,所以,当最后一趟车不断地在按喇叭,我依旧没看它一眼。她在,我才回家;她不在,家只是一个虚词。


其实对于她的变化,我并不是毫无察觉,就像黑暗的侵袭,也是在平淡中逐渐地将光明吞噬。以太晚为借口,把我的末班车变成替罪羊,还莫名其妙地给我一张空白的纸,或许真的是无话可说了。可我真想说出来,在某个不加班的夜里,看见一个非常绅士的老男人优雅地把她邀上一辆兰博基尼,她笑了。


她的笑将我的爱情挫败,但我的尊严还在。所以,如果有一天,末班车不再,我依旧会奋斗到这么晚,不为兰博基尼,只为让她明白。





我看见了前面的阴影,在他表现得漠不关心之后。今夜,大概没有人会相信,在这样的夜晚,11点整,我正准备去做人流手术,独自一个人。在过去的三年里,我一直认为,爱一个为事业奋斗的男人,是自己最理智、最无悔的选择,哪怕在每个寒冷而无聊的夜里,和他一起等最后的末班车,只为让他有尊严地活着。


父亲说不要委屈自己,甚至要把他的兰博基尼送给他。我说都坚持三年了,相信他,我爱的男人一定会成功。可是我又怎么可以容忍,医院检查的证明明明亲手递给了他,他却连看都没看一眼,这难道就是所谓的地老天荒?我哭了。


他的事业把我的爱情挫败,但我的家还在。所以,如果有一天,当他开着属于他的兰博基尼来看我,我也绝对不会后悔,不为金钱,只为爱的誓言。





我看见了前面的阴影,在我把车熄火之后。今夜,大概没有人会相信,在这样的夜晚,11点整,一个公交车司机会走下车,去与一位陌生人攀谈。其实严格来说,我对他并不陌生,在过去的三年里,几乎在每个夜里的这个站,我都会看见他和他的爱人一起登上车,恩爱甜蜜的样子总会让我觉得自己满载着幸福,可是,幸福突然中断。


公司规定要竭诚为乘客服务,其实即便没有这样的规定,我也会很真诚地做每一件力所能及的事,就像现在,我知道必须把手里的医院证明给他,告诉他,是他把它不小心留在车上的,并祝福他即将成为一个父亲。我想,他一定会兴奋地跳起来,或许,我与他,甚至她会成为永远的朋友。


他的疯狂把我的友好挫败,但我的思考还在。所以,如果有一天,他们还能一起搭上我的公交车,我一定会邀请他们与我一起,在公交车的窗下刷下爱的忠告:如果看见前面有阴影,那是因为背后有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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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ags: 阅读. 文学. 文字. 小说. 读书. 卡尔维诺:高速公路上的森林




  寒冷有千百种形式、千百种方法在世界上移动:在海上像一群狂奔的马,在乡村像一窝猛扑的蝗虫,在城市则像一把利刀截断道路,从缝里钻入没有暖气的家中。那天晚上,马可瓦多家用尽了最后的干柴,裹着大衣的全家,看着暖炉中逐渐黯淡的小木炭,每一次呼吸,就从他们嘴里升起云雾。再没有人说话,云雾代替他们发言:太太吐出长长的云雾彷佛在叹气,小孩们好像专心一意的吹着肥皂泡泡,而马可瓦多则朝着上空一跳一跳地喘气,如同转瞬间消逝的灵机一动。


  最后马可瓦多决定了:


  “ 我去找柴火, 说不定能找到。”他在夹克和衬衫间塞进了四、五张报纸,以作为御寒的盔甲,在大衣下藏了一把齿锯,这样,在家人充满希望的目光跟随下,深夜走出门,每走一步就发出纸的响声,而锯子也不时从翻开处跑出来。


  到市区里找柴火,说得倒好!马可瓦多直向夹在两条马路中的一小片公园走去。空无一人,马可瓦多一面研究光秃秃的树干,一面想着家人止牙齿打颤地等着他……


  小米开尔,哆嗦着牙齿,读一本从学校图书室借回来的童话,书里头说的是一个木匠的小孩带着斧头去森林里砍柴。“这才是要去的地方。”小米开尔说,“森林!那里就会有木柴了!“他从一出生就住在城市里,从来没看过森林,连从远处看的经验也没有。


  说到做到,跟兄弟们组织起来:一个人带斧头,一个人带钩子,一个人带绳子,跟妈妈说再见后就开始寻找森林。


  走在路灯照得通亮的城市,除了房子以外看不到别的:什么森林,连影子也没有。也遇到过几个行人,但是不敢问哪有森林。他们走到最后,城里的房子都不见了,而马路变成了高速公路。


  小孩就在高速公路旁看到了森林:一片茂密而奇形怪状的树林淹没了一望无际的平原。它们有极细极细的树干,或直或斜:当汽车经过,车灯照亮时,发现这些扁平而宽阔的树叶有着最奇怪的样子和颜色。树枝的形状是牙膏、脸、乳酪、手、剃刀、瓶子、母牛和轮胎,遍布的树叶是字母。


  “万岁!”小米开尔说,“这就是森林!”


  弟弟们则着迷的看着从奇异轮廓中露头的月亮:“真美…… ”


  小米开尔赶紧提醒他们来这儿的目的:柴火。于是他们砍倒一株黄色迎春花外形的杨树,劈成碎片后带回家。


  当马可瓦多带着少的可怜的潮湿树枝回家时,发现暖炉是点燃的。


  “你们哪里拿的?”他惊异地指着剩下的广告招牌。因为是夹板,柴火烧得很快。


  “森林里!”小孩说。


  “什么森林?”


  “在高速公路上,密密麻麻的!”


  既然这么简单,而且也的确不错。要新的柴火,还是学小孩的方法比较好。马可瓦多又带着锯子出门,朝高速公路走去。


  公路警察阿斯托弗有点近视,当他骑着摩托车做夜间巡逻时应该是要戴眼镜的;但他谁也没说,怕因此影响他的前途。


  那个晚上,接到通知说高速公路上有一群野孩子在拆广告招牌,警察阿斯托弗使骑车去巡查。


  高速公路旁怪模怪样地张牙舞爪、比手划脚的树木陪着转动,大近视眼的阿斯托弗细细察看。在摩托车灯的照明下,撞见一个大野孩子攀爬在一块招牌上。阿斯托弗煞住车:“喂!你在上面干什么马上给我跳下来!”那个人动也不动,向他吐舌头。阿斯托弗靠近一看,那是一块乳酪广告,画了一个胖小孩在舔舌头。“当然,当然。”阿斯托弗说,并快速离开。


  过了一会儿,在一块巨大招牌的阴影中,照到一张惊骇的脸。“站住!别想跑!”但没有人跑:那是一张痛苦的面像,因为有一支脚长满了鸡眼。“哦,对不起。”阿斯托弗说完后就一溜烟跑掉了。


  治偏头痛药片的广告画的是一个巨大的人头,因痛楚用手遮着眼睛。阿斯托弗经过,照到攀爬在上方正想用锯子切下一块的马可瓦多。因强光而眼花,马可瓦多蜷缩着静止不动,抓住大头上的耳朵,锯子则已经切到额头中央。


  阿斯托弗好好研究过后说:“喔,对,斯达巴药片!


  这个广告做得好!新发现!那个带着锯子的倒霉鬼说明偏头痛会把人的脑袋切成两半!我一下就看懂了!”然后很满意地离开了。


  四周那么安静而寒冷。马可瓦多松了一口气,在不太舒适的支架上重新调整位置,继续他的工作。在月光清亮的天空中,锯子切割木头低沉的嘎嘎声远远传送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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芥川龙之介:酒虫




  一




  这是近年来从未有过的酷暑。拾眼望去,用泥土加固的房顶上的瓦片,像铅一样反射着昏沉的日光,连屋檐下做的燕子窝,在这种状态下,也会让人们想到,那里面的雏鸟和燕蛋,会不会就那么被闷杀!到处的农田里,亚麻也好,玉米也罢,全都因大地散发出的热气而瘫软地耷拉着脑袋,根本看不到一片没有枯萎、仍是原样的绿叶。农田上空,也许近来的热气顶住了接近地面的大气吧,在这晴天里也显得阴沉沉的,形似山峦的云峰,像用炒锅炒出来的菜丁一样,一团一团地浮在空中——“酒虫”的故事,说的就是在这大热天,特意到打谷场来的三个男人的故事。




  说也奇怪,其中的一位,赤身裸体,就那么仰面朝天躺在地上。更奇怪的是,不知为何,他的手脚竟被人用细麻绳一圈一圈地捆绑着。可他本人却看不出有丝毫的痛苦。此人身材矮小、脸色红润、胖得像猪一样,让人感到有些笨重。他枕边摆着一只大小适度的陶瓷缸,里面装着什么,就不得而知了。




  另一位是身着黄色法衣、耳垂小青铜环、看上去长相古怪的出家人。此人皮肤异常渤黑,加以头发胡子卷曲,看样子很像来自葱岭以西。他一直很耐心地挥动着红柄麋鹿毛扇,为那个赤身裸体者驱赶叮人的虻蝇。但他毕竟有些疲惫了。这会儿,他走到那只陶瓷缸旁,摆出火鸡一般的架式,郑重地蹲了下来。




  剩下的一位,跟这二位离得老远,站在打谷场角上的草棚檐下。此人下巴尖上留的胡子像老鼠尾巴,瞧那副打扮,长长的黑布大褂拖得足以蔽住脚后跟,褐色腰带的结头凌乱地茸拉在腰间。从不时小心翼翼地挥动几下白羽扇的样子来看,这准是学究之类的人。




  三个人像商量好似的,全都缄口不语,连身子都一动不动。往下会发生什么事,诸位一定会很感兴趣,并为之屏息以待吧!




  时近正午。狗也许都睡熟了,周围不闻一声吠叫。打谷场四周的亚麻和玉米,绿叶反射着阳光,寂静无声。一眼望去,整个天空热浪滚滚,人们怀疑,如此干旱,云峰是不是也在喘息。视野之内,顺气的好像只有这三个男人。他们像安放在关帝庙里的泥塑一样,一直沉默不语……




  当然,这并非日本的故事。它发生在某年夏天,中国一处叫长山的地方,一个姓刘的人的打谷场上。




  二




  赤身裸体躺在大热天里的,是这个打谷场的主人,姓刘名大成,在长山是屈指可数的大户之一。此人嗜酒如命,从早到晚杯不离手。其酒量非同寻常,有道是“每独饮必尽一瓮”。而且,如前所述,家有“负郭之田三百亩,种黍其半”,因此万无豪饮而忧家财之虞。




  至于他为何赤身裸体躺在这大热天里,其中有这么一个原委——当天,刘某与酒友孙先生(即那位持白羽扇的学究)一起,在一间通风的屋里,倚着竹床,正在对弈。这时,使唤丫头进来禀报:“现有一位什么宝幢寺的和尚,说一定要见主人,该如何是好?”




  “什么,宝幢寺?”刘某眨巴着炯炯有神的小眼睛,立即撑起那胖得发烫的身躯,吩咐说:“那就请到这里来!”然后看了一眼孙先生,补充了一句:“大概就是那个和尚!”




  这位宝幢寺的和尚,是来自西域的蛮僧。他既通医道,又懂房中术,在这一带颇负盛名。例如传说经他一治,张三的黑蒙很快好转啦,李四的痼疾当即痊愈啦,传得神乎其神。对此两人都有所耳闻。这位蛮僧今天为何特意来到刘家?在记忆之中,刘家并未请过他。




  顺便说一下,刘某本来并不好客。不过,如果有一位客人来访,此时又有新客到来,一般说他是会马上会见的。因为他保有一种孩童般的虚荣心,喜欢在客人面前炫耀自己善于交际。何况今天这位蛮僧是近来出名的人物,见见这位客人并不是害臊的事。刘某说要见客,其动机也许就在这里。




  “有什么事呢?”




  “当然是来化缘喽!他会说,给些布施吧!”




  两人正在这么议论,不一会儿,蛮僧在丫头的带领下走了进来。这位出家人身材高大,目如水晶,体态怪异。他身着黄色法衣,卷曲的长发令人厌恶地披散在双肩上,手持红柄麋鹿毛扇,慢吞吞地站到了房间当中,既不打招呼,也不开口说话。




  刘某犹豫了一会儿,总觉得有些蹊跷,于是问道:“有何贵干?”




  蛮僧见问,开口说道:“是你吧,那个嗜酒的人?”




  “是呀!”刘某被冷不丁一问,含糊地应了一声,同时像求援似的地望着孙先生。孙先生却故作姿态,只顾独自往棋盘上投子,根本不予理睬。




  “阁下可知道自己得了一种罕见的病?”蛮僧这么叮问。听说有病,刘某露出了惊讶的神情,边撑着竹床边问:




  “你是说病……”




  “是的。”




  “可我从小起就……”刘某正要往下说,蛮僧打断了他的话。




  “您是说喝多少也不会醉吧!”




  “……”刘某死盯着对方的脸,再也没有说话。确实,此人无论喝多少都从未醉过。




  “这就是有病的证据哟!”蛮僧微微一笑,接着说道:“你肚子里有酒虫。不除掉它,此病好不了。贫僧是来治你的病的。”




  “治病?”刘某满腹疑团,不由得叫出声来,但马上觉得怪害臊的。




  “正为治病而来”。




  这时,一直默默地听着两人对话的孙先生突然插话说:




  “用什么药?”




  “不,药什么的,根本用不着。”蛮僧简慢地答道。




  本来,孙先生是无端蔑视道佛二教的。因此,即使与道士还是僧侣在一起,他也很少开口。而今天之所以突然发问,完全是由于对“酒虫”这个词的兴趣。这位也嗜酒的先生一听到酒虫,多少有些担心,觉得自己肚子里是不是也有酒虫。但听到蛮僧勉强的答话,他一下子感到自己被捉弄了似的,所以稍稍皱了一下眉头,仍旧默默地往棋盘上投子。与此同时,他心里在想,刘某竟然会见这么一位狂妄的和尚,真是糊涂至极。




  刘某方面,当然没有把此事故在心上。




  “这么说,是用针灸?”




  “不用,还要简单!”




  “那么,是用符咒?”




  “不,也不用符咒!”




  重复上述对话之后,蛮僧简单地把疗法给刘某作了说明——据他说,只需赤身裸体,死晒太阳即可。刘某感到这真是太容易了。既然这样就能治好病,那就最好请他治治。再说,尽管他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但接受蛮僧的治疗,其中多少也是受好奇心的驱使。




  刘某终于客气地说:“那就请您给我治一下吧!”——刘某赤身裸体躺在大热天的打谷场上,原因就在这里。




  治疗开始,因为蛮僧说好身体不能乱动,所以用细绳将刘某的身子一圈圈捆住,然后吩咐一名侍童,将一只装满酒的陶瓷缸拿到刘某的枕边。刘某的酒友孙先生既然在场,当然就是这一奇异疗法的见证人。




  洒虫为何物?它从肚子里消失后会怎么样?枕边的酒缸用来做什么?其中奥妙只有蛮僧一人知晓。这么说来,一无所知却赤身裸体躺在大热天里的刘某,岂不是太愚笨了!普通人所受的学校教育,实际上大体都是与此相同的。




  三




  真热!汗水不停地涌出额头,一汇成粒珠,就“嘶”地一下带着一股热气淌进眼里。偏巧手被细绳捆着,自然没法伸出来擦拭。本想晃动一下脑袋,改变汗水的流向,可当即感到——阵剧烈的眩晕,只好遗憾地打消这一念头。这时,汗水毫不留情地润湿了眼睑,沿着鼻翼流到了嘴边,一直流到下巴底下,实在令人难忍。




  他刚才还一直睁着双眼,死盯着的热发白的天空和叶子耷拉着的麻田。可在汗如泉涌后,他连这个都无心去看了。刘某这才体会到了汗珠渗进眼里的滋味。这时,他一副屠宰场上的羔羊的神态,老老实实地闭上了双眼,一动不动地让烈日烤晒。这一来,脸也好,身体也好,裸露部分的皮肤渐渐感到发痛。整片皮肤行将四分五裂似地绷得很紧,皮肤本身当然完全失去了弹力。全身到处都是火辣辣的——完全可以用这个词来形容那种刺痛。这比流汗要痛苦得多。刘某有些后悔不该接受蛮僧的治疗了。




  然而事后看来,这还不是最痛苦的阶段——这时,他喉咙开始发干。他也知道有个叫曹孟德什么的人,谎称前方有梅林,以解军土之渴的故事。可在眼下,无论他怎么想象梅子的酸甜,喉咙的干渴依然如故。他试着动动下巴,嚼嚼舌头,嘴里仍像着了火。如果枕边没有这只陶瓷缸,他肯定多少还能忍受一些,问题是香醇的酒味从缸口不断向他的鼻子扑来。也许是心理作用吧,他甚至感到那酒香越来越浓。刘某心想,哪怕只看看酒缸也好,于是睁开眼睛,翻起眼珠拼命往上看,但只能看到缸口和鼓出的缸身上半部。虽说只能看到这些,但他脑海里浮现的,却是满满一缸黄澄澄的美酒。他不由得用干燥的舌头舔了舔干裂的嘴唇,但仍不见有唾液分泌出来。眼下连汗水都己被晒干,不像刚才那么流淌了。




  这一来,又有两三次剧烈的眩晕。头从刚才起就频频作痛。刘某心中开始怨恨起蛮僧来,同时又怪自己为什么要听信那家伙信口雌黄,来受这种糊涂罪。嗓子越来越干,胸口莫名其妙地想吐,忍也忍不住。刘某终于绝望了,打算向枕边的蛮僧提出停止治疗的要求,于是喘着粗气开了口……




  就在这个节骨眼上,刘某感到难以言状的一团东西正缓缓地从胸口向喉咙爬上来。这东西既像是蚯蚓在蠕动,又像是壁虎往上蹭。总之是一种柔软的物体,以一种柔和的动作,顺着食道一点一点地向上拱。最后,这东西硬是挤过喉节,猛地穿过口腔,乘势窜出嘴外。




  与此同时,陶瓷缸那边“啪嗒”一声传来了什么东西落入酒中的声音。




  听到这声音,蛮僧立即抬起一直稳坐的屁股,一边解开捆在刘某身上的细绳,一边说:“酒虫出来了,放心吧!”




  “出来了?”刘某哼哼着,拾起晕头转向的脑袋,忘却了难忍的干渴,就那么裸着身子,向缸边挪去。看到这一情景,孙先生也赶紧用白羽扇遮着阳光,急匆匆向两人这边奔来。三人一起向缸里窥看。只见酒中有一个肉色像红土一般、小鲸鱼似的东西在游动。那东西长约3寸,有口有眼,好像在边游动边饮酒。看到这东西,刘某当即感到一阵恶心……




  四




  蛮僧的疗法立显其效。从那天起,刘大成开始滴酒不沾。现在,据说他连酒味都不愿闻了。然而令人不解的是,从那以后,刘某的身体却一天天衰弱下去。今年是他吐出酒虫的第三年,往日他那大腹便便的风采已经看不见了。色泽暗暗的皮肤满是油污,紧包着那削瘦的脸骨。霜白的鬃发稀疏地残留在太阳穴上。一年之中,他要卧床多少次,谁也说不清。




  从那以后,每况愈下的不仅是刘某的健康,他的家产也江河日下。昔日以三百亩计的负郭之田,已大部分落入他人之手。刘某自己也不得不操起使不惯的锄头,打发每日寂聊的时光。




  吐出酒虫之后,刘某的健康为何恶化,家产为何衰落——人们将刘某吐出酒虫和其后的零落作为因果关系加以考虑后,自然会产生这样一个疑问。时至今日,这一疑问一直在长山各行各业的人中反复议论,而且从他们口中得出了各种各样的答案。现列举在这里的,实际上不过是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三种。




  答案之一。酒虫为刘某之福,而非其病。由于偏巧碰上了昏庸的蛮僧,他自愿放弃了这一天赐之福。




  答案之二。酒虫为刘某之病,而非其福。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每饮必尽一瓮的酒量,终究是常人不可想象的。因此,若酒虫不除,刘某不久必死无疑。这样看来,与其贫病交加,不如说是刘某的福份。




  答案之三。酒虫既非刘某之病,也非其福。刘某过去只嗜饮酒,他一生如若无酒,则其他也不复存在。从这点来说,刘某即酒虫,酒虫即刘某。因此,刘某除去酒虫,无异于自我扼杀。也就是说,从忌酒之日起,刘某只留下一副空骨架,已非原来的刘某了。刘某自身不存,那么昔日他的健康和家产如大江东逝,也就顺理成章了。




  这些答案中哪一个最为恰当,笔者也不得而知。笔者只是效仿中国小说家的Dida Cticism(注:合起来didacticism意为教训方法、启蒙主义),将这一道德性的分析,列举在这一故事的结尾而已。




  -----聊斋志异·酒虫-----




  长山刘氏,体肥嗜饮,每独酌辄尽一瓮。负郭田三百亩,辄半种黍,而家豪富,不以饮为累也。一番僧见之,谓其身有异疾。刘答言:“无。”僧曰:“君饮尝不醉否?”曰:“有之。”曰:“此酒虫也。”刘愕然,便求医疗。曰:“易耳。”问:“需何药?”俱言不需。但令于日中俯卧,絷手足,去首半尺许置良酝一器。移时燥渴,思饮为极,酒香入鼻,馋火上炽,而苦不得饮。忽觉咽中暴痒,哇有物出,直堕酒中。解缚视之,赤肉长二寸许,蠕动如游鱼,口眼悉备。刘惊谢,酬以金,不受,但乞其虫。问:“将何用?”曰:“此酒之精,瓮中贮水,入虫搅之,即成佳酿。”刘使试之,果然。刘自是恶酒如仇。体渐瘦,家亦日贫,后饮食至不能给。


http://duanpianxiaoshuo.diandian.com/post/2012-09-08/40038525575

  异史氏曰:“日尽一石,无损其富;不饮一斗,适以益贫。岂饮啄固有数乎哉?或言:‘虫是刘之福,非刘之病,僧愚之以成其术。’然欤否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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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尔罕·帕慕克:父亲的手提箱(诺贝尔讲稿) (2010-07-09 18:08:21)转载▼标签: 杂谈 分类: 名家访谈录  


  我父亲去世两年前,给了我一个小手提箱,里面装满了他的手稿和笔记本。他用平常那种玩笑调侃的口吻要我在他走后读一读,走后的意思是说他离开人世。


  “你就看一看,”他说,看上去有点不好意思,“看看里面有没有你用得上的东西。也许等我走人的时候,你可挑选一点东西发表。”

  我们是在我的书房里,在书的包围之中。我父亲想找个地方把手提箱放下,前后走来走去,好象一个人要急于甩掉什么痛苦不堪的包袱。最后,他把箱子悄悄放到一个毫无遮蔽的墙角。这是一个我们都不再忘记的尴尬时刻,但这个时刻一旦过去,我们回到我们通常的角色,生活轻松自如,我们爱开玩笑的调侃的个性恢复,也就不再紧张。我们象过去那样交谈,谈点日常琐事,土耳其没完没了的政治麻烦,还有我父亲的差不多失败的生意,而没有感觉过多悲哀。
  
  我记得,父亲离开之后,有好几天我走来走去经过手提箱,都没有碰它一下。我已很熟悉这个小巧黑色的皮质手提箱,熟悉它的锁,它的圆滑的箱角。父亲不出远门短途旅行的时候常带著它,有时用它装文件上班。我记得,我还小的时候,父亲旅行归来,我会打开这个小手提箱乱翻他的东西,品闻异邦外国给箱子带来的香水味。这个箱子对我来说是个老熟人,一件让我唤起清晰童年记忆的纪念品,而现在我甚至不敢碰它一下。为什么?毫无疑问,这是因为里面装的东西有神秘莫测的重量。
  
  现在我要说到这些重量的意义。这是一个人把自己关闭在房间里坐在书桌前创造出的东西,是一个人退却到一个角落里表达自己的思想 — 这就是文学的意义。
 
  我几乎不敢碰父亲的手提箱或是打开它,但我知道里面的一些笔记本写了什么。我看见过父亲用其中一些笔记本写什么东西。这并非是我第一次知道这个手提箱里装的沈甸甸东西。父亲有一个很大的书房,他年轻的时候,在上世纪四十年代末,在伊斯坦布尔,他希望成为一个诗人,还曾把法国诗人瓦雷里(VALERY)翻译成土耳其语,但是,在一个贫穷的没有几个读者的国家写诗,这样的文学家的生活不是我父亲要过的生活。父亲的父亲 - 我的祖父 - 是一个富有的商人;所以我父亲的童年少年都是过着舒适的少爷生活,他不想为了文学为了写作忍受艰难。他喜爱美仑美奂的生活,这我可以理解。

  有种不安让我和父亲的手提箱里装的东西保持距离,这首先是我害怕我会不喜欢我读到的东西。我父亲早料到这一点,所以有意装作他对箱子里的东西毫不在意的样子。在从事写作二十五年之后我才看到这一点,这让我难过。但是我并不想生父亲的气,责怪他没有真正把文学当回事┅┅我真正的恐惧,我不希望知道或发现的关键的事情,是我父亲有可能成为优秀的作家。因为有这种恐惧我才不敢打开我父亲的手提箱。更糟糕的是我自己也不能公开承认这一点。如果真实而伟大的文学从我父亲的手提箱内出现,我就不得不承认在我父亲身上存在一个截然不同的人。这是令人恐惧的可能性。因为即使到了成年的年龄,我还是要父亲仅仅是我的父亲,而不是作家。
  
  要做作家,对我来说意味著常年累月耐心尝试发现自己内在的另一个秘密存在,一个使其成为其人的内在世界:当我说到写作的时候,我首先想到的不是一部小说、一首诗歌,或文学的传统,而是一个人把自己关闭在房间里,坐在一张桌子前,独自一人,转向自己的内心。在内心的阴影之中,他用词语建立起一个世界。这个男人或者女人可能用一台打字机,或者利用一台电脑的舒适方便,或用笔在纸上写,就象我自己就这么写了三十年。他可以边写边喝茶喝咖啡,或边写边抽烟。有时候他会从桌上站起来,透过窗户看看街上玩耍的孩子,或者他运气好的话,还能看到树林,看到风景,或者他只是目睹一面黑墙。他可以写诗,可以写剧本,或写小说,就象我一样。所有这些区别都是从桌边坐下来耐心地转向内心这个艰巨任务开始。要写作就是要转向内心凝视词语,要研究那个退入其中而其人走过的世界,而这需要耐心、要固执也要有乐在其中。当我坐在桌前,一连数日,一连数月,一连数年,慢慢把新的词语添加到空白的纸上,我感觉我好象在创造一个新的世界,好象我把自己带入我内心另一人的存在,这好象一个人建造桥梁或拱顶,用一块接一块的石头。而我们作家使用的石头是词语。我们把词语捏在手里,感觉它们各块石头互相连接的方式,有时要在远处观察,要掂量它们的重量,要改变它们的位置,年复一年,耐心而又充满希望,我们创作出新的世界。
  
  作家的秘密不是灵感 — 因为谁也说不清灵感从哪里来 — 作家的秘密是固执,是耐心。就象一句可爱的土耳其成语 — 用针挖井 — 对我来说就是指作家而言。在古老的语言中,我喜欢法哈特(FERHAT)的耐心,他因为自己的爱情挖山不止 — 对此我非常理解。在我的小说《我的名字叫红》中,当我写到古老波斯细密画家成年累月用不变的热情绘制同样的马,每一笔划都记忆无误,他们甚至可以闭著眼睛也能再现那美丽的马匹,其实我是谈到写作职业,是谈到我自己的生活。如果一个作家是讲述自己的故事 — 慢慢讲述,而且好象是在讲述关于其他人的故事 — 如果他是在感觉这个故事产生自他的内心,如果他坐到桌前耐心地投入这门艺术 — 这种手艺 — 他首先应该被赋予某种希望。灵感的天使(会定期拜访某些人而难得光顾另一些人的天使)偏爱那些充满希望与信心的人,而且是在作家最有孤独感的时刻,是在作家对自己的努力、自己的梦想、自己的写作价值最怀疑的时刻 — 当他以为自己的故事仅仅是自己的故事的时刻 — 就是在这样的时刻,天使会选择他,向他揭示故事、图象、梦想,而这些可以描绘出他希望创造的世界。如果回顾那些我献出我整个生命写出的著作,我最吃惊的就是那些时刻,那时我感觉那些令我如痴如醉欢乐癫狂的句子、梦境、稿纸等等,都不是出自我自己的想象 — 而是另外的力量找到它们,然后慷慨大方地呈送给我。
  
  我害怕打开我父亲的手提箱,害怕读他的笔记本,因为我知道他不会承受我自己已经承受的艰难,他喜爱的不是孤独,而是高朋满座,混迹人群,出入沙龙,玩笑调侃,有人相伴。但是后来我的想法有了不同的转变。这些想法,这些关于弃世与耐心的梦想,都是我从我自己的生活我自己作为作家的经历中得出的偏见。有很多杰出的作家是在人群的包围中和温馨的家庭生活中写作,是在热情交际与愉快谈话中写作的。此外,我父亲在我们还年幼的时候,厌倦了单调的家庭生活,抛下我们只身一人到巴黎去了。在那里,他就象很多作家一样,坐在旅店房间里填写他的笔记本。我也知道,有些当时的笔记本就在这个手提箱里。因为在他把箱子交给我之前的那些年中,我父亲开始向我谈起那个时期的生活。他提到那些我还是孩子的那些年头,但是他不愿意提到他的脆弱,不提他想成为作家的梦想,或者让他坐在旅店房间里苦恼不堪的文化认同问题。他不说这些,而总是告诉我他如何在巴黎的人行道看到萨特,告诉我他读过什么书看过什么电影,他总是得意洋洋态度认真,好象要让我分享什么重大新闻。在我成为作家之后,我再不会忘记,一定程度上我要感谢这一事实:我有这样一个父亲,他告诉我这么多有关世界作家的事情,远远多于那些高贵的帕夏或伟大的宗教领袖。所以,心里有了这种感激,还记得我曾经受惠于父亲巨大的书房,我可能不得不读读父亲的笔记本。我必须记住,当他和我们一起生活的时候,我父亲就和我一样,喜欢一人独自读书和冥想 — 而不太在乎他写作的文学质量。
  
  然而,当我忐忑不安地打量著父亲托付给我的手提箱的时候,我还是感觉这是我无法完成的事情。父亲有时候会在他的书堆前摆著的长沙发上躺著,放弃了手边的书或者杂志,而长久沉浸在一种冥思梦想中。那时我会看到他的表情与我惯常看到的玩笑恢谐唠叨家常的表情完全不同 — 那时我看到一种内心凝视的最初迹象 — 看到那种表情我会忐忑不安,特别是在我还小还是少年的时候,我会以为他在生闷气。现在,许多年之后,我知道这种闷气是让一个人成为作家的基本气质。要成为作家,只靠耐心与苦干是不够的:我们必须首先感觉我们被迫逃避人群,逃避交际,逃避普通的日常生活,而把我们自己关闭在一个房间里。我们需要耐心和希望,这样才可以在写作中创造一个深刻的世界。但是,推动我们实际写作行动的首先是把自己关闭在一个房间的渴望,进入一个摆满书的房间。这类作家读书要读到自己心满意足为止,只倾听自己内心的声音,由此与他人的词语争辩,通过与自己的书籍对话而发展自己的思想,和自己的世界。这类自由思想独立独行的作家的先驱无疑是法国作家蒙田(MONTAINGNE),他标志了现代文学的开端。蒙田是我父亲经常翻阅的作家,也是他向我推荐的作家。我愿意把自己归属于这类作家的传统,不论在世界什么地方,不论是东方还是西方,这类作家把自己和周围世界隔开,把他们自己与他们的书籍都关闭在自己的房间里。真正文学的起点,就从作家把自己与自己的书籍都关闭在自己的房间里开始。
  
  但是我们一旦把自己关闭起来,我们很快会发现我们并不象我们想的那样孤独自在。首先有那些先于我们到来的词语陪伴我们,是其他人的故事,是其他人的书,其他人的词语,这就是我们说的传统。我相信文学是人类为追求了解自身而收藏的最有价值的宝库。众多社会、部落、民族,当他们关注自己的作家自己的文学,就会更智慧,更富裕,更先进,而我们都知道,焚书坑儒诋毁作家则是黑暗与荒淫时代降临到我们头上的讯号。但文学绝对不只与民族相关。把自己和书籍关闭在一个房间里首先开始进入自身的旅行的作家,将在多年之后发现文学还有永恒的规律:他必须具有这样的艺术才华,能把自己的故事讲述成别人的故事,能把别人的故事讲述成自己的故事,这就是文学。而要做到这一点,我们的旅行必须从别人的故事别人的书籍出发。
  
  我父亲有一个很好的书房 — 总共有1500册书籍 — 对一个作家来说富富有余。我22岁的时候,也许还没有全都读完,但我对每本书都熟悉。我知道哪些书是重要的,哪些不太重要但容易读,哪些是经典作品,哪些是任何教育都不可缺少的部分,哪些是不必记住但又是地方历史的有趣说明,以及哪些法国作家是我父亲评价最高的。有时我从远处看著这个书房,梦想有一天我在另一所房子里也要建立我自己的书房,甚至更好的书房 — 为我自己建立一个世界。当我从远处看我父亲的书房,对我来说好象是一个真实世界的缩影。但这是一个从我们自己的角落观看的世界,是从伊斯坦布尔。书房就是这样的证明。我父亲是从他频繁的国外旅行中建立起自己的书房,大多书是来自法国和美国的书,但是也有从伊斯坦布尔上世纪四十年代五十年代出售外文书籍的书店和书商那里卖来的书,那些书商我也都认识。我的世界就是这样的混合 — 有地方的,民族的,也有西方的。到了七十年代,我也有点野心勃勃地开始建立自己的书房。我还没有完全决定我是否要做作家,就象我在《伊斯坦布尔》这本书里提到的,我已经感觉我最终不会成为画家,但我还不能肯定我的生活要走什么道路。一方面,在我内心总有一种控制不住躁动不安的好奇心,一种乐观的对阅读与学习的饥渴感,但同时我也感觉我的生活将会有“缺憾”,我不能象其他人那样生活。这种感觉与我在凝视父亲书房时的感觉一样 — 与远离世界中心的感觉多少有关,那时我们所有住在伊斯坦布尔的人都会有这种住在乡下的感觉。还有另外一个理由让我感觉不安和生活有“缺憾 ”,因为我太明白我是生活居住的这个国家对自己的艺术家毫无兴趣,不管他们是画家还是作家,这个国家不给他们任何鼓励和希望。在七十年代,为了弥补生活的 “缺憾” ,我用父亲给我的钱在伊斯坦布尔的旧书摊上贪婪狂购那些褪色发黄的、沾满尘土的、折角发绉的旧书,但让我动情的不光是这些书,也是这些旧书摊的可怜状况 - 那些书贩子在路边、在清真寺的院子里、在街边墙脚摆开的书摊杂乱无章,而他们穷困潦倒衣衫褴褛的样子也让我触目惊心。
  
  至于我自己在这个世界的位置,不论是在生活中还是在文学中,我的基本感觉是我“不在中心”。在世界的中心,有比我们自己的生活更富裕更吸引人的生活,而我,与我的伊斯坦布尔一起,与我的土耳其一起,都在这中心之外。今天,我认为我和世界的大部分人都在分享这种感觉。同样,还有一个文学的世界,而这个世界的中心也离我很远。事实上,我心里想到的是西方的,而不是世界的文学,而我们土耳其人是在这个世界之外的。我父亲的书房就是明证。在一头,有伊斯坦布尔的书籍 - 我们的文学,我们的本地世界,有其所有让我喜爱不尽的细节 — 而在另一头,是来自另一世界的,西方世界的书籍,是我们自己的书籍无法匹敌的,因为我们无法匹敌所以既给我们痛苦也给我们希望。写作,阅读,好象是离开一个世界到另一个世界的他者性、陌生性和奇异性中去寻求安慰。我感觉我的父亲阅读小说是为了逃避自己的生活,要逃避到西方去 — 就和我后来做的一样。或者,对我来说那些时候的书籍是我们用来逃避我们自己的文化,因为我们发现是我们的文化有缺憾。也不仅仅是通过阅读我们离开了我们自己的伊斯坦布尔生活而旅行到西方 — 我们也通过写作。为了写满这些笔记本,我父亲去了巴黎,把自己关闭在旅店房间里,然后又把他的写作带回了土耳其。当我凝视我父亲的手提箱,对我来说这就是让我不安的原因。在一个房间里工作了二十五年之后,能够作为一个作家在土耳其幸存下来,看到我父亲把自己的思想深藏在这个手提箱里,好象写作只能是秘密进行的工作,要远离社会、国家、人民的视线,这让我感到恼火。也许这是我对父亲生气的主要理由,他没有象我这样认真对待文学。
  
  事实上,我对父亲生气是因为他没有过我这样的生活,因为他从来不与自己的生活争辩,而是快乐地消磨自己的生活,和朋友和自己所爱的人笑度人生。但我内心里多少也清楚,可以说我不是“生气”而是“嫉妒”,而后一个词更加精确。这也使我不安。这时我会用我自己惯常的诅咒发怒的口气问我自己:“幸福是什么?”难道幸福就是独自坐在一个房间里以为自己在度过深刻的生活?或是在社会圈子里过愉快舒适的日子,相信其他人同样相信的事情或者假装相信?难道幸福就是表面上看好象与周围所有的人和谐相处,而暗地里偷偷写作度过一生,这到底是幸福还是不幸?这些问题都太让人恼火。我又从哪里得到这样的想法,可以认为衡量好生活的标准就是幸福?很多人,很多报纸,都把幸福看作衡量好生活的最重要标准。是否光这一点就值得去做些研究,看看事实是否正好相反?归根到底,我父亲从他的家庭出走这么多次 — 我对他非常了解吗?我能在什么程度上说我理解他的烦恼不安?



就是这些想法驱动我最终打开了我父亲的手提箱。父亲的生活中是否有我一无所知的不幸,有没有一个他只有通过写作才能倾诉出来的秘密?我一打开手提箱,我就回忆起它旅行带回的气味,认出几本我见过的笔记本,是我父亲很多年之前就给我看过的,但是没有更详细谈过里面的内容。我现在拿到手一一翻阅的大多数笔记本都是父亲还年轻离开我们到巴黎去的时候写满的。而我,正象我读我所崇敬的很多作家 — 那些我读过他们生平传记的作家 — 我希望读到我父亲在我这样的年纪时都写了些什么,都想些什么。我很快就发现,在手提箱里我找不到那样的东西。最让我不安的是,在父亲的笔记本里,在有的地方我能听到一个作家的声音。我对自己说,这不是我父亲的声音,这是不真实的,或者至少说这声音不属于一个我当作父亲的人的声音。我害怕我父亲在写作的时候可能不是我的父亲,而在这种恐惧之下,是一种更深刻的恐惧:在我内心深处我并非真实的恐惧。我恐惧我不会在父亲的写作里发现任何好东西,这也增加我会发现我父亲过分受到其它作家影响的恐惧,使我陷入绝望,这种绝望在我年轻的时候曾经让我痛苦不堪,把我的生活、我的真实存在、我的渴望都投入写作中。使我的工作成了问题。在我当作家的头十年内,我一直更深地感到这种焦虑,尽管我努力与之抗争努力摆脱,但我有时也害怕,有一天我必须承认失败,就象我承认我的绘画是失败一样,我害怕我会屈从于这种不安,也放弃小说的写作。



我已经提到了我关上父亲手提箱把它放到一边时的两种主要感觉:我身处外省穷乡僻壤而无法脱身的失落感,以及我自己缺乏真实性的恐惧感。这当然不是我第一次有这些感觉。这些感觉,及其全部的复杂变化、可触及神经末稍的意外结果、内心纠集的情结、多种多样的色彩,我在多年来的阅读与写作中早已经发现过研究过,并一直在进一步深化。生活和书本给我带来的这种困惑、这种敏感、这种痛苦当然使我的精神震动,尤其是在年轻的时候。但是,只有通过写书,我才充分理解了真实性的问题(就如在《我的名字是红》以及《黑书》中),以及生活在外省穷乡僻壤的问题(就如在《雪》与《伊斯坦布尔》中)。对我来说,做一个作家就是承认我们内心的伤痕,这些伤痕如此之深以至于我们自己都未必能感觉到。耐心地挖掘它们,了解它们,照亮它们,占有这些痛苦与伤痕,使其成为我们自身,使其成为我们的精神和我们的写作的一个有意识的部分。



一个作家谈论的事情其实众人皆知但又不知其知。注意到这种知识,开发这种知识,看到这种知识的增长,就能给读者提供惊喜,令其陶醉,就象让他在一个既熟悉而又新奇的世界中漫游。而在用写作完全逼真再现这种知识的艺术中我们当然也能体验到同样的惊喜,同样陶醉。一个作家把自己成年累月关闭在一个房间里,就是磨练这种艺术,为自己再造一个世界,而以自己的秘密伤痕作为自己的出发点。不论他是有意无意,他都表现出对人类的深刻巨大的信心。我始终相信所有人都互相近似,相信其他人也有我一样的内心伤痕,因此他们可以理解,我由此而来获得信心。所有真实的文学都来自这种儿童般的、充满希望的信念,即人都相近。当一个作家把自己成年累月关闭在一个房间里,他用这样的姿态表示一个单一的人性,表示一个没有中心的世界。



但是,就如从我父亲的手提箱可以看到的,可以从我们在伊斯坦布尔的生活的苍白色彩可以看到的,世界确实有一个中心,而且这个中心离我们很远。在我的书中,我已经用一些细节描述过这一基本事实如何勾起一种契呵夫式的外省人乡巴佬的心态,以及通过另一途径,它又导致我对自己的真实性的疑问。我从我的经验知道,这个地球上的大多数人是在这种同样感觉中生活,而且还有很多人忍受一种比我更深的不足感的折磨,缺少安全感,有堕落感。是的,人类面对的最大困境依然是无土可依,无家可归,无食果腹……但是,今天,我们的电视和报纸能迅速简单地告诉我们这些困境,是文学从来做不到的更迅速更简单的方式。今天,文学最需要讲述最需要调查的是人类的基本恐惧:恐惧自己被遗留在外,恐惧自己被瞧不起,以及与这种恐惧一起到来的觉得自己一钱不值的感觉;社会群体遭受的羞辱,脆弱的受伤害的荣誉感,各种各样的激愤,伤感,想象的被人侮辱,而接着而来的则是民族主义的自吹自擂自我膨胀……无论什么时候当我面对这种情绪,面对表达这种情绪的非理性的夸大其词的语言,我知道他们也触及我内心的一种黑暗。我们经常见证西方世界之外的民族、社会与国家(而我自己也能很容易与他们认同)屈从于这样的恐惧,有时这种恐惧还导致他们去做出蠢事,而全都因为他们恐惧受辱,他们的脆弱情感。我也知道在西方(我自己也能很容易与之认同的世界)的国家与民族对自己的富足有过分的骄傲,因为他们给我们带来文艺复兴、启蒙运动以及现代主义而自豪,他们也不时屈从于一样愚蠢的自我满足中。



这表示我父亲并非唯一的重视一个有中心的世界的人,我们所有人都过分重视一个这样的世界。迫使我们把自己关闭在屋子里长年写作的这种力量,最终是对反面事物的一种信仰;我们相信终有一天我们的写作会被人阅读,被人理解,因为世界上所有的人都相象相近。但是我从我自己和我父亲的写作中也知道,这是一种麻烦的乐观主义,会被排挤到边缘被抛弃在外的愤怒感伤害。陀斯妥也夫斯基一生中对西方感觉到的爱与恨,我在许多场合也都感觉到了。但是如果我已经掌握住了一个基本事实的话,如果我有乐观的原因,那么这是因为我已经跟随这位伟大作家旅行,经历过了他与西方的这种爱恨交织的关系,进入了他在另一边建筑起来的另一个世界。



所有把一生都贡献给这一任务的作家都知道这一现实:不论我们的初衷如何,我们经过年复一年的充满希望的写作所创造的世界,最终会移到一个非常不同的地方。它会带我们远离我们曾经带着悲伤或愤怒心情写作了多年的书桌,而把我们带到悲伤或愤怒的另一边,进入另一个世界。我父亲难道没有到达那样的一个世界吗?它就象慢慢开始成形的一块土地,慢慢从色彩俱备的迷茫中升起,就象一个岛屿经过漫长海上漂流而出现,这另一个世界让我们陶醉。我们就象西方来的旅行者一样被诱惑,我们从南方航行过来,看见伊斯坦布尔在迷茫中升起。一次从希望与好奇开始的旅行,在其终点,旅行者前面是一个清真寺与宣礼塔的城市,一个混杂房屋、街道、山坡、桥梁的城市,一个完整的世界。看见它,我们就希望进入这个世界,我们自己消失在其中,就想我们读一本书时那样。因为我们感觉自己是外省乡下人,我们被隔离在边缘,我们愤怒,我们深深悲哀,因此我们要坐到一张桌子前写作,之后呢,我们会发现一个超越这些情感的完整世界。



我现在感觉到的,与我孩提时代和年轻时代感觉到的正好相反:对我来说,世界的中心是伊斯坦布尔。这不仅是因为我一生都居住在那里,而是因为,在过去 33年中,我一直在描述她的街道、她的桥梁、她的人民、她的狗、她的房舍、她的清真寺、她的喷泉、她的奇怪的英雄人物、她的店铺、她的著名人士、她的暗点、她的白天和黑夜,使它们都成为我的一部分,使我拥有这一切。当我亲手建造这个世界,这个世界只存在于我的头脑里,我就来到一个原点,它比我实际生活的城市更真实。这是所有这些居民和街道、物体和建筑都似乎开始自己说话的时候,他们以我没有想到的方式互动,好象他们不是生活在我的想象我的书里,而是自成一体。我象一个用针挖井一样创造了这个世界,这时比所有其它世界都更真实。



我的父亲可能也发现了作家在长年写作的岁月里获得的这种愉快。我对自己说,当我翻看他的手提箱时,我不应该带有成见。归根到底,我对父亲非常感激:他从来不是一个要求过分、戒律严格、以势压服、动辄惩罚的一般的父亲,而是一个始终顾及到我的自由,始终对我显示最大尊重的父亲。我经常这样想,如果我曾经能够从我的想象中获得什么,不论是在自由中还是孩子气的方式,这是因为我和许多我孩提时代年轻时代的朋友不同,我从来不用害怕我的父亲。我有时深信,我能够成为作家,就是因为我父亲在他自己年轻的时候也希望成为一个作家。我必须心甘情愿地阅读他的东西,努力去理解他在那些旅馆房间里写下的东西。



带着这些充满希望的想法,我走到他的手提箱那边。它依然在我父亲几天前留下的地方。我用的全部意志阅读了一些手稿和笔记本。我父亲写了些什么呢?现在我还能记得的是一些从巴黎旅店的房间里望出去的风景、一些诗歌、一些悖论、一些分析 ……我写到这些感觉自己象是一个人刚经历一次交通事故,在努力回忆到底是怎么发生的,同时又不害怕回忆太多。我小的时候,父母在争吵之后会陷入一种尴尬死寂的沉默中,这时父亲就会去打开收音机听听音乐,以此改变气氛,帮助我们更快地忘掉。



让我用一些甜蜜的话来改变气氛吧!我希望这些话能起音乐一样的作用。你们大概知道,向我们作家提出的最常见的问题,一个大家都最喜欢问的问题,就是:你为什么写作?我写作是因为我天生就需要写!我写作是因为我无法象其他人一样做平常的工作。我写作是因为我要读象我写的著作那样的书。我写作是因为我对你们所有人生气,对每个人生气。我写作是因为我热爱成天坐在一间房间里写。我写作是因为我只能通过改变真实的生活才能介入到真实的生活中。我写作是因为我要其他人都知道,要我们所有人都知道,要整个世界都知道,知道我们在土耳其在伊斯坦布尔是过什么样的生活,而且还要继续这样生活下去。我写作是因为我喜欢闻纸张和笔墨的气味。我写作是因为我相信文学,相信小说的艺术,胜过相信其它的一切。我写作是因为这是一种习惯,一种热情。我写作是因为我害怕被遗忘。我写作是因为我喜欢光荣还有写作带来的种种利益。我写作而成为孤独的人。也许我写作是因为我希望理解我为什么对你们所有人都非常非常生气,对每个人都非常非常生气。我写作是因为我喜欢被阅读。我写作是因为我一旦开始写一部小说、一篇论文、一页纸,我就要完成它。我写作是因为我每个人都期待我写作。我写作是因为我有一种幼稚的信仰,相信图书馆的不朽,相信我的书摆在书架上的那个样子。我写作是因为写作激动人心,可以把一切生活的美好和丰富都转化成语言文字。我写作不是讲故事而是编造一个故事。我写作是因为要逃脱一个不祥的预感,预感我有一个地方必须去,但是就象在梦境中一样,我从来到不了那个地方。我写作因为我从来不能感到快乐,而我写作是为了感到快乐。



在父亲到我办公室来留下了手提箱之后一个星期他又来看我。和平常一样,他给我带来一块巧克力(他都忘记我已经48岁了)。象平常一样,我们随便闲聊,笑谈生活、政治和家庭琐事。最后,那个时刻到来了,我父亲的眼光移到了他留下手提箱的那个墙角,看到我动过了他的手提箱。我们互相注视着。随后是令人压抑的沉默。我没有告诉他,我已经打开过手提箱,已经尝试阅读里面的内容。相反,我转开了我的目光。但是他理解。正象我理解到他已理解。正象他理解到我已理解到他已理解。但是所有理解都只深入了几秒钟。因为我的父亲是个乐天派,是个容易相处的人,他对自己有信心:他用一惯的方式对我微笑。当他离开我的房子的时候,他重复唠叨着所有那些可爱的让人振奋的事情,还是个父亲的样子。



象平常一样,我看着父亲离开,心里嫉妒着他的快乐,他的满不在乎,他的镇定自若的脾气。但是我也记得,那天在我内心也有过一道愉悦的闪光,让我感到惭愧。它是由这样的想法引起:可能我没有过父亲那样舒适的生活,没有他那样快乐或无拘无束的生活,但是我把生活奉献给了写作 – 你们已经理解……我惭愧我当时是那样想过的,而以我的父亲为代价。在所有人中,我父亲是从来没有給过我痛苦的人,是让我自由的人。所有这些都应该让我们记住,写作与文学都与我们生活的中心所缺少的东西紧密关联,和我们的幸福感或负疚感紧密关联。



但是我的故事有一种对称性,让我理解想到那天的另外的事情,给我带来更深的负疚感。在我父亲留给我他的手提箱的二十三年前,在我从22岁开始决心成为一个小说家而放弃其它一切,把我关闭在房间里写作之后的第四年,我完成了我的第一部小说,就是《杰瓦德先生及其儿子们》(Cevdet Bey and Sons),我用颤抖的手把我用打字机打出的尚未出版的小说稿给我的父亲看,这样他就可以先读,可以告诉我他的想法。我不仅是因为我对他的文学品味对他的智力怀有信心,他的意见对我很重要,也因为他和母亲不同,他从来不反对我成为作家。那个时候,我父亲和我们不在一起,出门远行去了。我焦急地盼望他归来,几乎失去耐心。两个星期之后他回来了。我跑去给他开门。我父亲什么都没有说,但是他立刻伸开双臂拥抱我,用那种方式,他让我明白他非常喜欢我的小说。然后,我们一度进入令人尴尬的沉默中,那种经常伴随重大情绪起落的沉默。然后,当我们平静下来,开始说话,我父亲开始用高度充满感情的夸张的语言来表达他对我和我的小说的信心:他说,总有一天我会赢得我今天在这里带着如此巨大喜悦接受的奖项。



他说这些话,并不是为了试图要我相信他对我的好评,或是为了把这个奖当作我的目标:他说这些话,就象一个典型的土耳其父亲,为了给儿子支持的力量,鼓励儿子,说着“总有一天你要成为一个帕夏!”多少年来,不论什么时候他看到我,他都用同样的话来鼓励我。



我父亲死于2002年十二月。

今天,当我站在瑞典文学院,站在授予我这一伟大奖项伟大荣誉的尊敬的院士们面前,站在尊敬的客人们面前,我确实衷心希望我的父亲能和我们在一起。

2006年12月7日译(初稿) 翻译:万之(陈迈平)(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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