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个女人,若是做了一辈子乖乖女。晚年回忆,想也是寡淡无味的。在家听父母安排,出嫁后诸事都随老公的心思,中年以后又是孩子的榜样。近似于“三从”了。在哪里能出点岔子呢?想也是年轻年少时吧!
身边的孩子已经换了称呼,从姐姐变成阿姨,呵呵,忽然感慨时光就这样流逝了。怎么都不敢相信自己已经和那些年少说再见了…所以,女人,趁年轻将坏事干尽吧!
十几岁的时候,不是只穿着白群子,白凉鞋,梳马尾辫。至少要有过那么几次,剪短发,穿哥哥的蓝色运动服。放学迟归,和一帮男孩子打篮球或者踢足球。一身臭汗,把喝不完的矿泉水浇到头上,回家挨骂。然后,开始蓄长发,回归女生的队伍里。从此有男孩子的豪爽,不小肚鸡肠,不轻易掉泪,有团结协作精神,能把一群叽叽咋咋的小女生拧到一块来。
十几岁,应该逃过学。穿有洞的牛仔,背没书的书包,出门,去远方,流浪…然后,身无分文。在车站或者广场,尝一尝冷眼和炎凉。开始想念父母的唠叨。不服气,到人才市场找活糊口。看见手拿硕士,博士文凭的眼镜们冷俊的面孔。开始想念学校,站在十字路口,看高耸的灰色建筑,看滚滚车流,看拎着笔记本的美女匆忙的从身边走过,拿着手机一口流利的外语。然后,自己蹲下身,忽然大哭,为自己的灰暗、苍白、浅薄、无知。那种被时代抛弃的茫然和恐惧,将自己压得不敢抬起头来。于是回家。从此懂得亲情如山,从此发奋读书,懂得读书如此令人心里踏实。
在20岁的时候,还要撞上爱情。瞒着父母,和一个不砸样的男孩子私奔。然后,三五个月后,一个人灰溜溜的回来。从此知道,只会说不会做的男人,不可托付。知道没有面包,爱情难以存活。甚至还知道,单薄的爱情填不满宽阔的岁月。开始知道,即使女人,也要热心事业。事业是支撑自己一生的大山。
25岁之后,最多还可以干一桩坏事。厌倦了生活的单调和雷同。以为读了很多书,可以再也不像自己的妈妈那样,一辈子在厨房打天下。而事实并非如此。很失望很茫然。于是不打招呼,离家出走。这时候,手头不紧,到哪都能从容养活自己。在外转悠了一圈。旅馆换了一家又一家,其实也大同小异。外面的饭菜也常常不合口味。饿的要命,自己烧菜。发现身后没有人充当啦啦队。于是提不起兴致;半夜睡觉,没人给你掖被子。于是,跟着他回家。伏在他怀里,啃他的脖子。于是,开始喜欢婚姻,计划一场属于你们的婚礼。
从此知道,怎样去经营一个家庭,怎样推己及人的去关怀他的父母;怎样做一个温厚贤惠的妻子;怎样去体谅一个男人的悲喜和辛苦;怎样包容他屡屡犯下的小错;怎样感念他陪你同守围城,不离不弃的执著。
张爱玲说:出名要趁早。犯错,何尝不是如此呢?以年轻的名义奢侈的干够这几桩坏事。然后在三十岁之前,及时回头,改正。从此退下幼稚的外衣,将智慧带走。然后,做个合格的人,开始担负,开始顽强的爱着生活,爱着工作,爱着世界,爱着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