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肇事重伤致死
家属索赔25万元
通讯员 赵振敏
12月2日下午18时43分,司机刘某(男,25岁,易县人)驾驶一辆250型装载机在行驶途中,不幸翻入易县大龙华乡尧舜口村路北西沟里,身受重伤,经抢救医治无效死亡。
250型装载机系大龙华乡小龙华村何某所有。双方因赔偿问题争执不下,死者家属情绪异常激动,聚众到大龙华乡政府讨说法,并扬言如果不能妥善处理此事,抬着死者尸体到县政府和北京上访。大龙华乡派出所所长付栋华在向主管局领导张大成汇报的同时,和大龙华乡党委政府一道积极开展稳控化解工作。全所民警克服天气寒冷带来的不良影响,多次奔波于装载机车主何某与死者刘某的家属之间,耐心细致做死者家属和车主何某的思想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经过不懈努力,12月18日最终促成何某与死者家属达成赔偿协议,何某一次性赔偿死者家属各种费用共计人民币25.5万元。至此,一起信访隐患得以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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