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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疲倦者 叶芝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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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疲倦者

人类的一个大麻烦,在于我们无法拥有说一不二的情感。敌人身上总有点让我们喜欢的地方,我们的爱人则总会有让我们讨厌之处。正是这种纠结不清的情感催我们变老,让我们皱起眉头,把眼睛周围的纹路日益加深。要是我们能够像仙人一样全心全意地爱或者恨,我们也许就能像它们那样长生不老了。不过,在这一天到来之前,它们永不衰竭的快乐和悲哀在很大程度上正是它们的魅力所在。它们的爱从来不知疲倦,星辰的轮回也绝不能让它们放慢舞步。这个观点是多尼戈尔的农夫在弯腰挥铲时,或者夜间满身疲惫坐在炉边时经常谈起的,他们围绕着它讲故事,把它一代代传了下来。他们

的一个故事是这样的:不久前,两个仙人,就是那种小生物,一个模样像个年轻男人,另一个像个年轻女人,一起来到一个农夫家,花了整个晚上打扫壁炉.收拾得一尘不染。第二天晚上,它们又来了,趁农夫不在家的时候,把楼上所有家具统统搬进一个房间,沿墙摆整齐,弄得体体面面。忙完这个,它们便跳起舞来。它们跳个不停,日子一天天过去,全村人都赶来看它们跳舞,可是它们的脚还是不知疲倦。同时,那位农夫可不敢住在家里;三个月后,他觉得再也忍无可忍,便走上前去,告诉它们神父要来了。小生物们一听说这个,赶忙溜回它们自己的国度;人们认为,在那里,只要灯芯的末

节儿还没有烧焦,也就是说,只要上帝还没有用一吻燃尽这个世界,它们便可以尽情快活下去。

不过,像这样永不知疲倦的不仅仅是仙人们,那些被仙人施法的男男女女,也许是因为他们拥有上帝赋予的精气儿的缘故,有时会得到比仙人更加充沛的生命力和感情。仙人们都是永恒的美之玫瑰不幸而快乐的花瓣。它们被足以撼醒星辰的狂风吹得四下飞散了??当人类被带进它们的幽冥王国,它们会怀着一丝悲伤承认他们的特权,把最美好的东西提供给他们。很久以前.就有过一个这样的人儿。她出生于爱尔兰南部一个村子。一天,她在摇篮里睡觉,母亲坐在旁边哄她,突然仙人中的一个仙女走进屋子,宣布这个孩子被选为幽冥王国的王子的新娘。不过,王子的妻子可不能在他初尝爱情时就老朽死_去,所以她将被赐予仙人的长命。做母亲的得把一根烧红的柴火从火里取出,埋到花园里,只要这柴火还没烧完.她的孩子便不会死去。

母亲照着吩咐,埋下柴火。日后,孩子长大,出落成一个美人,仙人的王子在一天夜里前来拜访,将她娶为新娘。700年以后,王子死了,又一个王子取代了它的统治地位,也把这个美丽的农家女娶为妻子:700年后,这个王子也死了,另一个王子取代了他,也成了这女孩的丈夫,如是往复,最后她一共有了七个丈夫。一天,这个教区的神父把她召来,斥责她,说她因为七个丈夫和如此长的生命,简直是整个地区的耻辱。她回答说,她很抱歉,但错不在她;她给神父讲了柴火的故事。他径直走到园中挖来挖去,终于把这根柴火挖出来。人们把柴火烧掉,她就死了,像一个基督徒一样得到安葬,

大家皆大欢喜。像这样的人儿还有一个名叫克露斯一拿一贝蛾①的,她走遍全世界,想找到一个足够深的湖,好把自己的仙人的长命给淹死,这番寻找把她弄得疲惫不堪,她从山顶跳到湖边,从湖边跳到山顶,小脚落到哪里,都会带起一堆石块,最后她终于在斯莱戈的鸟山之巅找到世界上最深的湖??小伊尔湖。

那两个小生物尽可以没完没了地舞蹈下去,那个柴火姑娘和克露斯一拿一贝蛾也尽可以在安宁中长眠,它们已经品尝过无拘无束的恨和毫不含糊的爱,永不厌烦地宣称着“是”和“不”,从来不曾把双足羁绊在“可能”和 “也许”的遗憾之网中。惊天撼地的狂风刮过,将它们携裹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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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尔特的薄暮[叶芝]
(本书为斯莱戈和戈尔韦的神话、传说合集,首版于1893年,1902年再版)
  民间艺术实际上是思想中最古老的贵族,它拒绝短暂易逝、微不足道的东西,也不接纳仅仅是小聪明和俗艳之物,更拒绝粗俗和虚伪;它搜集了一代代人最质朴、最深刻的思想,所以,它堪称所有伟大艺术的发源地。——W•B•叶芝
作者简介:爱尔兰诗人W•B•叶芝(1865——1939),1923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他一生几乎都用于对生命奥秘和对美的无限追寻,被誉为“20世纪最重要的英语诗人之一”,也有人认为他就是20世纪最伟大的英语诗人。他的创作风格,早年偏向浪漫、唯美,代表作品有《凯尔特的薄暮》《诗集》《秘密的玫瑰》等;中后期受庞德等现代主义者的影响,逐步偏向现代主义,作品有《七重林》《责任》《绿盔》等。在思想境界上,他早年偏向浪漫、唯美,美化歌颂爱尔兰下层平民的生活而忽视其生活困苦的现实;随着阅历渐深,在几次爱尔兰中下层平民发动的起义运动冲击下,他的心态渐渐成熟,对现实的理解更加深刻,也意识到人民因苦难、困顿的生活而滋生的巨大力量,以及这种力量的独特之美;他的创作题材不断扩大,涉及社会现实,写出了《1913年9月》《1916年复活节》等反映政治风潮的诗歌;到晚年,他的目光更多转向了个人生活,写作了《为女儿的祈祷》《给儿子的祈祷》等充满亲情、洋溢着真切感人的生活气息的作品。但至始自终,他对于神秘主义、唯灵论的热情都从未冷却,也从没有放弃爱尔兰民族文化这个巨大的素材库,这两个特点贯穿于他漫长的创作生涯中,成为其独特的个人标识。
  
自序
  这个世界尽管残缺破损、笨拙不堪,却也不乏优美宜人、富有意义之物,我像所有艺术家一样,希望用这些事物创造出一个小天地,通过幻象,向那些愿意顺着我指的方向看去的同胞,展示爱尔兰的一些特点。因此,我忠实、公正的记录下我所听到、看到的东西,除了发些感慨之外,并不妄添自己的想象。我的信仰其实与农人们相差无几,所以我所做的,无非只是容许我的这些男人和女人、鬼魂和仙人们各行其道,既不用我的任何观点挑剔他们,也不为他们辩解。人所听到、看到的事情,均为生命之线,倘能小心将之从混乱的记忆线轴上拉出,谁都可以用它来任意编织自己想要的信仰之袍。我和别人一样,也编织了我的袍子,我要尽力用它来温暖自己,倘若它能合身,我将不胜欣慰。希望和回忆育有一女,名唤艺术,她的居所远离人类用树杈高悬袍衫充当战旗的绝望之地。哦,希望和回忆的可爱女儿,请来到我的身侧,徜徉片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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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读,值得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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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讲故事的人
  这本书里的不少故事都是一个叫帕迪•芬林的人讲的,他是个眼睛挺有神的小老头,住在巴利索代尔村一间四面漏风的小屋里。那一带,用他的话说,是“整个斯莱戈最灵异(他的意思是说有仙气)的地方了”。不过,别人或许会认为,它排名应当在达姆克利夫和达马海尔之后。我和他初次见面时,他正煮着蘑菇;第二次遇见他时,他躺在树篱下打盹,笑咪咪地做着梦。他总是乐呵呵的,不过我从他的双眼(它们从布满皱纹的眼窝里瞥出来,像兔子眼一样滴溜溜的转)中总能察觉一丝忧郁,这种忧郁几乎与欢乐如影随形;这是拥有质朴本性的人和所有动物都会感受到的那种心灵的忧郁。
  实际上,他很有理由为生活发愁:老迈、模样古怪、耳朵聋,这些使他越发孤单,并且经常遭孩子们捉弄。但也许正因为如此,他总是讲些开心、乐观的故事。比如,他喜欢讲科伦西尔(爱尔兰史上著名的宗教领袖之一)如何逗老妈妈开心的故事。“你今儿个咋样,妈妈?”圣人问。“不咋的,”老妈妈回答。“那祝你明天更不咋的。”圣人说。第二天,科伦西尔又来了,他们的交谈还和头一天一样。到了第三天,老妈妈说,“感谢上帝,好些了。”圣人使回答,“那祝你明天更好些。”芬林还喜欢讲,等到世界末日那天,审判者将给好人赏赐,把坏蛋丢进永不熄灭的烈火中煎熬,做这些的时候,他脸上将始终挂着笑容。芬林见过许多幻象,有的让他想起了就乐,有的则令他黯然神伤。我问过他,有没有看见过仙人,回答是,“它们多得烦人呐。”我还问过他,是否看到过女妖班西。“见过的,”他说,“在那头的水边,正用手拍河水呢。”
  以上这些都是差不多一字未改的摘自一本记满帕迪•芬林讲的故事和谚语的笔记,它们是我在认识他后不久记下的。现在我一看到这本笔记就懊恼不已,因为最后那几页空白再也无缘填满。
  帕迪•芬林死了;我的一个朋友给了他一大瓶威士忌。老头尽管生活向来很有节制,但一看到这么多酒,不由忘乎所以;他连着猛喝了几天,把命给送了。因为年龄老迈、生活艰苦,他的身体早已虚弱不堪,远非年轻时候可比,哪里经得住这番猛喝。他讲故事可是把好手。的寻常的讲故事者不同,他为找到角色来充实故事,不惜穷尽天堂、地狱和炼狱,找遍仙境和人间。他未曾见过大千世界,但是他讲述形形色色的场面的本领却不逊荷马。也许,借助于像他那样的人,爱尔兰人可以重拾古时那种纯朴、丰富的想象力。除了用象征和事件来表达情绪,文学还能是什么?而为了表达各种情绪,难道仅仅有这个荒芜的人间就够了,再不需要什么天堂、地狱、炼狱和仙境了吗?此外,难道就不存在那种非得勇敢地将天堂、地狱、炼狱和仙境合而为一,或者将兽头安上人身、将人的灵魂塞进岩石,才能充分表达的情绪了吗?
  讲故事的人呐,让我们大胆向前,尽管去抓住心灵需要的任何猎物吧,不要害怕。这一切都存在,都是真的,人间,只是我们脚下的一片尘土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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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仰与不信
  即使是西部的村子里,也不乏一些怀疑论者。去年圣诞,一个女人告诉我,她既不信地狱,也不信鬼魂。她认为地狱无非是神父发明来劝诫世人学好的东西,鬼魂则不可能被允许“在人间自由地四处溜达”;“不过仙人是有的”,她补充道,“还有小矮人、水马和堕落天使也是存在的。”我遇到过一个胳膊上刺了个莫霍克印第安人图案的男人,他的信仰与不信和女人如出一辙。不管怀疑什么,人们都不会怀疑有仙人,因为正如胳膊上刺了莫霍克印第安人图案的男人说的,“它们的存在是天经地义的。”哪怕官方对此也深信不疑。
  大概三年前,本布尔宾山朝海一面的斜坡附近的格兰奇村,有个打杂的小女孩,一天晚上突然失踪。村里顿时骚动起来,因为有传闻说是仙人带走了她。据说,当时有个村民死命拉着她,想不让她被抓走,但是最后还是仙人占了上风,那村民手中只剩下了一把扫帚。人们向当地治安官求助,他立刻展开逐户搜查,同时建议村民们把小女孩失踪的那片田里的豚草烧光,因为仙人敬畏这东西。村民们使烧了一晚上的豚草,治安官彻夜念着咒语。故事里说,早上,小女孩找到了,正孤零零在田里走着呢。她回忆道,仙人骑着仙马,把她带到很远的地方,一直飞到一条大河上,她看到原先死命想拉住她的农人正坐在一片扇贝上,在河里漂着——仙人的法力可真够异想天开。一路上,仙人提到好几个村里即将死去的人的名字。
  也许治安官是对的。毫无疑问,我们最好兼带着既相信一点真理,也相信大量不合道理的事,而不是较死理地把真理和谬论一并否认;我们没有微弱烛光来指引脚步,也没有零星鬼火在前方沼泽上跳舞开道,所以,我们只能在住满奇形怪状的鬼魂的大片荒地上摸索前行。此外,毕竟,要是我们在壁炉里、灵魂中,保留一点火种,张开双臂欢迎所有出色的生灵前来取暖,不管它是人还是鬼,哪怕对鬼魂本人也不残忍地呼喝“滚开”,我们难道就会因此而遭遇什么可怕的邪恶吗?到头来,谁能肯定,我们所相信的不合道理的事,就一定不如别人相信的真理呢?毕竟,这些信仰在我们的炉膛里、灵魂中给焐暖了,时刻准备供真理的野蜂在里面筑巢酿蜜呢。野蜂,野蜂啊,请再度光临我们的世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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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凡人的相助
  古诗中讲过凡人被带去帮助神灵作战的故事,库楚兰曾经帮助芳德女神的妹妹和妹夫打败神赐之地的另一个种族,从而赢得了女神的爱情。我也听说过,仙境的居民除非有凡人相助,否则连曲棍球都玩不起来,而这凡人的身躯,或者被用来取代它的随便什么东西,按照故事通常的说法,那会儿正在家里呼呼大睡着呢。仙人们缥缈无形,如果没有凡人帮忙,就没办法击球。
  一天,我在戈尔韦和一个朋友走在沼泽路上,看到一个模样怪难看的老头子正在挖沟。我的朋友听说这个人见到过不中思议的场面,所以我们便力劝他给我们讲讲。他便说道,在他还是孩子的时候,有天和三十来个男人、女人一起干活。他们的位置在蒂厄姆一带,离诺克-纳-格尔不远。突然,他们三十几个人都看到,前方大约半英里处聚集了百来个仙人。他说,其中两个穿着我们这个时代的深色衣服,彼此距离大概100码样子,其他人都穿得五颜六色,有的穿弧纹或格子衣服,有的则穿红马甲。
  他看不清他们在做什么,不过觉得他们很可能是在玩曲棍球,因为“看起来挺像的”。他几乎可以发誓,他真真切切地看到它们有时消失不见,随后又从那两个穿深色衣服的人身体中冒出来。那两个穿深色衣服的人身材和人类一样,其他人都要矮小得多。他呆呆地看了大概半小时,突然雇用他和周围其他人的老汉举起鞭子催他们,“继续干活,继续干!否则就啥都干不成啦!”我问他,那老汉是不是也看到了仙人们。“看到哩,不过,让我们收了报酬却不做事,这他可不答应。”老汉逼着所有人都死命干活,所以,没有人看见仙人们后来怎么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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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最后的吟游诗人
  麦克尔•莫兰大约1794年出生在布莱克•匹兹附近的都柏林自由区的菲多路。出生才两星期,他便大病一场,变成彻底的瞎子,反而解决了父母的负担,他们很快便打发他到街头和利菲河大桥上吟歌、讨钱。他们没准希望家里所有的孩子都能像他这样,因为,免除了视觉干扰之后,他的头脑变成个完美的回声筒,能把所有日常行动和公共情绪都编成歌谣或别到致的谚语。他成年以后被公认为自由区所有民歌手的领袖。所有人都对他顶礼膜拜,奉他为自由部落的首领:疯癫者、织工、基那利、威克洛郡的盲人小提琴手、米斯郡的马丁、天晓得那里来的米布莱奇,还有麦格兰(后来当真正的莫兰死后,他顶着借来的面目,或者毋宁说借来的破衣烂衫招摇过市,吹嘘说从来没有什么莫兰,莫兰就是他),以及其他许多人。
  失明并没有妨碍他找老婆,相反,有好多女人供他挑选,因为女人们都迷恋他这个流浪儿和天才的混合体,也许她们自己总是循规蹈矩,所以容易爱上这种不同寻常、油腔滑调、难以理喻的人。他尽管衣衫褴褛,却不曾错过享受各种美食,有人记得他素来爱吃酸豆酱,而且瘾头极大,有一次他因为餐桌上漏摆了它,竟然把一条羊腿砸向老婆。不过,他的模样可不怎么耐看:带披肩和圆齿边的粗绒毛衣服,破旧的灯心绒裤子和粗革皮鞋,粗手杖用一根皮带紧紧捆在手腕上:要是吟游诗人迈克科林,这个和国王交朋友的人,哪天从科克郡的石柱顶上用幻视法看到他,准会为他感到万分伤心。
  不过,尽管莫兰没有什么短斗蓬、皮钱袋,但是他是一个真正的吟游诗人,充当着人民的歌者、小丑和记者。早上,他吃完早饭,他老婆或哪个邻居就开始给他读报,读啊读,一直读到他打断为止:“够啦——我该琢磨琢磨了”;很快,这一天的玩笑和歌谣就全出来了。他那身粗毛衣服里装着整个中世纪哩。
  不过,他并不像迈克科林那样憎恨教会和僧侣。当他的思索之果尚未成熟,或者当人们要求听更出色的东西时,他就会背诵或演唱一首圣人、殉教者或《圣经》历险记的带韵脚的故事或歌谣。他会站在街头,等人群聚焦起来,然后以类似下面这样的方式开始表演(我这里摘录的是一个认识他的人做的记录)——“围过来,孩子们,围过来吧。孩子们,莫非我站的地方是水坑吗?我难道站在水里吗?”几个男孩便会嚷道,“唉,不是!才不是咧!您哪,站在干干爽爽的好地方呐。继续讲圣玛丽的故事吧;继续讲摩西的故事吧”——他们各自嚷嚷着自己最喜欢听的故事。莫兰怀疑的扭扭身子,把破衣服裹裹紧,突然嚷道,“我所有的朋友都变成骗子了!”最后他会宣布,“哩(你)们再不住嘴,给我放安静点,我就给哩(你)们点厉害瞧瞧!”他一边这样威胁男孩子们,一边开始背诵,或者他还会吊吊大家的胃口,故意问,“现在我周围围上一群人了吗?这里有流氓异教徒吗?”他最著名的宗教故事是关于埃及的圣玛丽的,这是一首极其肃穆的诗,据说是从某位柯勒主教的长诗压缩而来。它讲的是,埃及有个放荡的女人,名叫玛丽。她不知为什么,跟朝拜者们来到耶路撒冷,在那里,一股超自然力量阻止她进入圣殿,她便开始悔过。她逃到沙漠,在孤独的苦修中度过余生。在奄奄一息的关头,上帝派所悉莫主教来听她忏悔,给了她最后的圣餐,并且派来一头狮子为她掘墓。这首诗有着令人不耐烦的18世纪的韵律,却非常受欢迎,不断被要求表演,以至于莫兰很快就得到“所悉莫”的绰号,他正是以这个别名闻名遐迩。他还擅长表演一首他自己创作的东西,叫做《摩西》,说它是诗吧,它又不完全是。他大概不大能忍受肃穆,因此在诗句中加进了不少流浪儿风格的恶意模仿:
  在埃及的大地上,尼罗河畔,
  法老的女儿去沐浴,乱赶时髦。
  她走浸了一浸,就爬上岸,
  为晾干高贵身体,跑了又跑。
  她被芦苇绊倒,定睛一看
  苇草中躺个笑咪咪宝宝。
  她抱起宝宝,说起了土话
  “天涝(老)爷,姑娘们,这是西(谁)家娃?”
  不过,他的幽默诗句更多的是关于同时代人的双关语和比喻。比如说,有个鞋匠素来以财富和肮脏出名,莫兰非常喜欢用一首诗提醒这鞋匠注意自己微不足道的出身,这诗如今只有开头一节流传下来:
  肮脏之巷的肮脏尽头住个补鞋匠
  成日脏兮兮,名唤迪克•麦克莱恩;
  老国王在位的时候,鞋匠婆娘
  是个矮胖大胆卖橙婆。
  埃塞克斯桥上她扯着嗓门喊得响:
  六个一便士,六个一便士!
  
  不过呀,迪克穿件新外套,
  摇身一变成了体面人
  他一家都是愚昧汉,不分老和少
  在街上他放声唱,和他婆娘一道
  哦罗里,托里,托里雷!
  他有各种难题要对付,还要面对无数找麻烦的人。有次,一个多管闲事的警察把他当成流浪汉抓起来。在法庭上,莫兰为自己辩解道,他遵奉的是荷马遗风,后者一样也是个诗人和盲人,而且还是个乞丐。法庭哄堂大笑,警察不战自败。随着名声日涨,他开始面对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各处涌现出许多模仿他的人。比如,有个演员在舞台上模仿他的言语、歌谣和服装,挣的几尼和莫兰挣的先令一样多。有天晚上,演员和几个朋友共进晚餐,突然大家开始争论他的模仿究竟是胜过莫兰本人还是不如他。他们决定向大众获取答案。赌注定为一家咖啡馆的一顿价值40先令的晚饭。
  演员到莫兰经常出没的埃塞克斯桥上拉开场子,很快就吸引了一小伙人。他还没背诵完那段“在埃及的土地上,尼罗河边”,莫兰本人就出现了,身后跟着另一群人。两队观众汇到一起,大家都非常惊奇,兴奋到不行。“善良的基督徒啊!”模仿者喊道,“谁会这样嘲弄一个可怜的瞎老头呢?”“你是谁?你是个冒名顶替者!”莫兰叫道。“滚开,你这个可怜虫!你才是冒名顶替者哩。你这样模仿嘲讽可怜的瞎老头,不怕遭天谴吗?”“圣人们,天使们哪,难道就没有王法了吗?你竟然抢夺起我诚实的饭碗,简直不是人哪,你这个流氓。”可怜的莫兰骂他。“你呢?可怜虫,就是不让我继续背诵这首好听的诗。基督徒们,你们发发善心,把这个人赶走吧。他欺负我是个瞎子,看不见东西哩。”假冒者看出自己出够了风头,便对人们对他的同情和保护表示感谢,继续背起诗歌。莫兰在不知所措的迷惑中听了一阵。过了一会儿,他又开始挣扎:“难道你们一个也认不出我了吗?你们看不出我就是我本人,而那是个假冒的家伙吗?”“我没法讲完这个好听的故事啦,”假冒者打断他喊道,“你们做个好事,帮帮我吧。”“你难道没有灵魂可拯救了吗,你这天杀的假冒者?”莫兰嚷道,刚才那阵侮辱叫他再无法忍受——“你要像这样抢劫穷人吗?噢,谁听说过这种狠心的事啊!”“朋友们,我让你们来判断吧,”假冒者说,“给你们都非常熟悉的,真正的瞎老头布点施,把我从那个阴谋家那里救出来吧”,这话让他收到不少便士和半便士。这时,莫兰开始背诵他的那首《埃及的玛丽》,愤怒的观众本来抢过他的手杖,正准备痛打他一顿,突然他们发现他和真正的莫兰是那么相像,不由震惊的朝后退去。假冒者嚷嚷着,催促他们去帮助他“抓住那个恶棍”,他很快就会“让对方知道谁是假冒者”。人们便把他带到莫兰面前,不过,他没有扑向莫兰,相反倒是往他手里塞了几个先令,然后转身向观众解释说他实际上只是个演员,刚刚赢了一笔赌注。随即,他离开兴奋的人群,奔赴他赢得的那顿晚餐去了。
  1846年4月,有人传话给神父,说莫兰快死了。神父在帕特里克大街15号(今天的14又1\2号)找到了他,老人躺在一张稻草床上,屋里挤满赶来为他欢庆最后时光的衣着褴褛的民谣歌手们。莫兰死后,民谣歌手们带着许多小提琴之类的乐器,给他风风光光的守了一次灵,他们每个人都以诗歌、故事、格言或者精巧的韵文为聚会增添欢乐。既然他风光过、念过祷告、做过忏悔,那为什么不给他办场真心实意的欢送会呢?葬礼于第二天举行。这天下着雨,黏答答的,所以他的一大群崇拜者和朋友们便和棺材一起挤进灵车。他们行进了没多久,突然有人叫道,“天可真够冷的,不是吗?”“对嘛,”另一个人回答,“到墓地时,我们都会冻得像尸体一样硬梆梆的。”“他运气不太好,”第三个人说,“我真希望他再撑一个月,等天气舒服些再走。”有个叫卡罗尔的掏出半品脱威士忌,大家一起为了死者的灵魂而痛饮起来。不过,不幸的是,灵车超载,他们还没到公墓,弹簧就崩断了,酒瓶也摔破了。
  也许,就在朋友以他的名义痛饮的时候,莫兰对于他要进入的另一个王国,正感到又陌生又别扭吧。我们不妨希望,他能够找到个舒服的中间地带,在那里,他可以把他的一首老诗吟出更新奇、更富韵律的句子,把散布在各处的天使召集到身边:
  聚到我身边吧,孩子们,来不?
  聚到我身边吧?
  来听我讲故事,
  趁着老萨丽还没给我端来
  面包和茶水
  并将尖锐的冷嘲热讽和比喻抛向小天使和六翼天使们。也许,他尽管只是个流浪儿,却找到了崇高真理的百合和绝世之美的玫瑰,把她们召唤到身边。因为缺少这两位佳人相伴,爱尔兰那么多有名和无名的作家,都像拍岸浪花一样徒劳的虚度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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