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色天香·狼牙山国际牡丹诗画艺术节”征稿启事
牡丹是中国国花,享有国色天香的美誉。洛阳牡丹源自易县,古籍《海山记》有明确记载。2012年,狼牙山牡丹园始建,历经千载,牡丹仙子衣锦荣归。是园占地500余亩,植有国内外牡丹品种600多个,30多万株,自行繁育牡丹幼苗300万株。2014年,“河北易县牡丹花景观”被农业部命名为“中国美丽田园”。为传承历史文脉,弘扬牡丹文化,推进狼牙山5A景区创建,迎接全省旅游发展大会召开,特举办“国色天香·狼牙山国际牡丹诗画艺术节”,面向国内外征集诗画艺术作品。
一、举办单位
主办:中共易县县委宣传部、狼牙山风景管委会、易县旅游文物局
承办:河北易县狼牙山中凯集团
协办:易县作家协会、易县美术家协会、易县摄影协会
各举办单位派员组成组委会,负责作品征集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狼牙山中凯集团玫瑰庄园(河北易县西山北乡港里村公路北侧)。
二、征文要求
本次征集诗歌、绘画、摄影三种艺术形式的作品。所有作品须以狼牙山牡丹为创作主题,超出主题范围者视为无效作品。征集对象为国外艺术家和国内县级以上作协、美协、摄协会员。
(一)诗歌
1、现代诗(包括散文诗)、旧体诗(包括词、赋)、散曲等体裁作品均可参赛,不限篇幅。作品须为原创,文责自负。已在正式出版物公开发表或在其他征文活动中获得奖项的作品不得参赛。如发现有剽窃、抄袭等情况,一律取消评奖资格。
2、参赛作品发送至投稿邮箱mlyxdczl@163.com。也可发表在易水文化网“狼牙山征文”的“国色天香”栏目。如发表格律诗词使用新韵时,请予以注明。发稿时写清投稿人姓名、单位、地址、联系电话、创作简历、会员级别等。“易县旅游”“狼牙山旅游”微信平台开辟栏目,及时展示参赛作品。
3、本次征稿作品与“中凯杯·竞秀郎山”征文大赛不得重复参评。
(二)绘画
1、参赛作品不小于4 尺斗方,不大于6尺整幅。国画、水彩、水粉、油画均可。作品无需装裱。
2、作品须为原创。临摹作品或已参与过其他评奖的作品不得参赛。如发现有剽窃、抄袭等情况,一律取消评奖资格。
3、参赛作品送达或挂号邮寄至河北易县西山北乡港里村狼牙山玫瑰庄园郭小伟,邮编:074200。提交作品时请提供投稿人姓名、单位、地址、联系电话、创作简历、会员级别等资料。
(三)摄影
1、投稿者须确保其参赛作品由本人独立创作完成,且保证作品不出现任何侵犯他人权益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侵犯他人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如有上述侵权,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参赛作者本人承担。
2、投稿以电子方式,仅限单幅,每人限投稿10幅,投稿作品为JPEG格式,照片文件量不小于5MB,照片不得添加任何文字、水印、标记等。以便制作放大。凡不提供底片及数码盘或所送电子文件达不到规定输出精度的,主办单位将取消其入选资格,并由评委评出的备选作品递补。投稿邮箱为2789136792@qq.com。
3、作品文件命名标准:“作者+作品名+手机号”。
4、本次作品征集不包括多次曝光、合成照片及经过技巧处理的图片。
5、曾获同类省级(包括省级)以上摄影比赛奖项作品,不在本次征集范围之内。
三、评奖及奖项设置
(一)征稿结束后,将聘请专家组成评委会,评审确定奖项。
(二)诗歌、绘画、摄影作品分别评奖。奖项设置为一等奖一件,奖金3000元;二等奖三件,奖金各1000元;三等奖6件,奖金各500元。优秀奖不超过50件,各奖价值365元的狼牙山中凯集团旅游年卡一张。举办方有根据投稿情况确认奖项增加或空缺的权力。同一作者多件作品获同类三等以上奖项的作者,按最高奖给付一项,其余按优秀奖给付奖品。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个人所得税由主办单位代扣代缴。支付奖金后,作品归狼牙山中凯集团所有。
(三)获奖名单按本启事发布渠道公布,接受社会监督。颁奖方式由活动举办方确定,并提前发布相关信息。
(四)本次活动不收费,不退稿。活动结束后,编印优秀作品结集,并将用于其他宣传活动。每位入编作者赠送两册作品集,不再另付稿酬。根据编辑需要,举办单位有权对应征作品进行必要修改。
四、活动时间
作品提交限从本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止。为方便采风创作,有意参与者可持县级以上相关协会的《会员证》或该协会证明文件及本人身份证,于2016年5月20日前到狼牙山牡丹园办理《“国色天香·狼牙山国际牡丹诗画艺术节”采风入园证》。凭证可免费进入狼牙山中凯集团所属景区(景区内消费按实际发生计收)。《入园证》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相关事宜,可致电13832231618潘先生垂询。
作品一经投稿,即认为同意上述启示内容。本启事的最终解释权归活动举办方所有。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