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体的多余话
由“汾酒专卖”赞助、作协主办、易水文化网承办的“酒的故事”征文大赛终于落下了帷幕。从11月5日开始,评委们开始了紧张有序的阅评工作。今天下午,作协召开评委会,会商各组评选结果,最后确定了各级别奖项。我集中时间拜读了各组列入评奖范围的稿件,竟然发现一个突出问题:真正能称为“故事”的稿件寥寥无几。
记得春季时因为文亮写荆轲的一篇文章到底是小说还是故事,网上争论不一。我特意跟过一个长帖,主要是谈“小说与故事的区别”。如今看来,有的人还没真正弄懂她。不仅是小说与故事,散文与随笔、杂文与散文也是有区别的,单说散文本身,细分有叙事有刻画人物、也有写景和抒情之分的,小说细分也有历史、神话、现实……现在甚至还有按行业类别区分的。这里我不想再就文体的基础常识多讲什么,只是就这次大赛发现的这个突出问题谈一点个人看法。究其原因,概有如下三点:
一是没有认真研读《征文启事》的要求,不论故事、小说、散文、杂文,反正“文中有酒”(当然也不管汾酒还是二锅头)就拿来写,就大胆参赛。
二是根本没弄懂“到底什么是故事”,以为有情节就是故事,以为罗列事件就是故事,以为“劝世”就是故事。对文体基本要素一概不知,打乱仗。
三是懂得故事怎么写,却节外生枝,狗尾续貂,添油加醋,胡子眉毛一把抓,一个好端端的故事弄得面目全非,成了四不像。
严格地说,小说写得好的作家不一定写得好故事,这就是为什么当今故事比小说稿酬高的一个原因,也是故事读者群多的一个原因。
积极参赛的热情值得肯定,但参赛先要搞明白参的是什么赛。不然你费劲不小,收效不大,甚至得不到提高,只是图个热闹而已,当然拿不到理想奖项也就可想而知了。
我们常讲:卖什么吆喝什么。同理,写文章、做事情也一样,要干什么像什么,诗歌就是诗歌,顺口溜就是顺口溜,电影也不是电视剧,笑话跟幽默也有区别,不要以为你自己标出什么“体裁”别人当什么“体裁”看,这会有损个人声誉的,特别是你在参加什么赛时更要注意。要明白,任何事情都有规矩在里边。
希望作协的朋友们重视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