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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已故离休干部离休费因何至今不给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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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卢明义,河北易县赵岗村人,是抗日战争时期入党并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然而在老人去世后,河北深泽县老干部局只让家属领取了10个月的抚恤金,而另10个月按国家规定应补齐的离休费一直拖欠,没有了下文,家属为此去深泽县老干部局多次交涉此事,均被各种理由拒绝。

           深泽县老干部局:拖欠已故离休干部离休费因何至今不给

                     中国民意杂志社记者  张文亮凯歌

  卢明义,原籍河北省易县赵岗村人,抗日战争初期离开故乡走上革命道路。19426月参加工作,同年入党,先后任易县十区粮秣(负责用大车装军火和粮草运输,支援前线的人)、河北黄皮庄水库管理处主任、河北省深泽县棉麻公司党委书记兼经理等职。19847月离休回到易县。2009616日病故。生前享受副处级待遇。

  卢明义老人去世后,家属将讯息及时通知了深泽县老干部局,说明了老人去世的缘由和时间,深泽县老干部局得悉情况后,通知家属先是领取了丧葬费和抚恤金,后又补给了10个月的离休费,而另10个月应该发给的离休费从此没了下文。家属为此多次前往深泽县老干部局交涉此事,均遭受拒绝。

  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2007年联合下发的《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死亡后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64号文件中规定:“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的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应及时补给其家属。照此说法,卢明义老人的家属应该领到20个月的全额补偿。可深泽县老干部局却偏偏只给了10个月的离休费,另10个月离休费至今却找出各种理由拖欠不给,他们的做法不但给家属精神和感情上带来了伤害,同时也损毁了地方党委和政府的声誉和形象。

  “我们去深泽县老干部局要求补发我父亲生前10个月的工资时,那里的工作人员每次见我们去都不耐烦地说:我们深泽县都是执行的这个标准。我们和他们参照国家的政策讨说法,他们全是这句话,不管我们怎样解释,他们就是不补发那10个月的离休费,我们真搞不懂,为什么他们不按国家的规定执行,为什么同是国家的执行标准,我们易县,甚至其它县都可以执行,而到深泽县就执行不通了呢?”卢明义的儿子卢宪章气愤地对记者说。

  这一拖就是将近二年了,为了讨回公道,为给逝去的老人一个安慰,卢宪章自贴路费去了深泽县多次,直到目前,也没领到那十个月的离休补偿费。得到的答复又变为:“深泽县经济困难,没有能力兑现。”在百般无奈的情况下,卢宪章先后向河北省老干部局、石家庄市老干部局、河北省信访局反映和投诉此事,省、市有关领导都给予高度重视,要求深泽县老干部局按照国家规定协调解决拖欠卢明义老人十个月离休费的事,可是到如今仍是未果。

  记者为此事咨询了易县老干部局的张姓局长,张姓局长告诉记者:按照国家规定,卢明义的亲属理应得到20个月的基本工资或离退休费。

  近日,记者获悉,经党中央、中央军委和胡锦涛主席的批准,解放军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发出通知,要求提高离休干部生活补贴标准和扩大发放范围。

  通知明确要求,红军时期、抗日战争后期、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离休费数额的补贴除了增发外,要在201171日前送到每一位离休干部的手中。

  按照此通知的规定,卢明义老人是在抗日战争后期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虽然老人已离世,但拖欠他的10个月的离休费深泽县老干部局不但应该补齐,还应该为老人的亲属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

最后编辑张文亮 最后编辑于 2011-09-22 16:4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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