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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经》记载的的婚姻礼俗
随着时代变迁,许多历史遗存的婚姻礼俗不断演进,一部分传统礼俗因过于繁复而被简化。如过去纳采、行聘、择吉等柬帖简化为现在的一张“请送嫁帖”,且内容格式五花八门,大都与传统规制大相径庭。喜礼簿记亦省略了称呼、礼色等元素,大部分只登记礼金。但在婚礼程序中的“拦门”、“哭嫁”两项习俗却得到了较好地保留。
“拦门”即新郎前来迎新时,女方派小辈男童若干,将大门拦住,向新郎讨喜。这时新郎不能说话,媒人、伴郎在外好话连篇,还要奉上红包、喜糖、喜烟,门内门外言语来往,周围人等调笑起哄,气氛热烈,成为婚礼当中一个很有情趣环节。新郎进门之后,要向请女方长辈行礼,长辈为其戴花。过去在戴花前要问“哪位是新郎”,以示不认识,现在这句问话基本省略。接着是请新娘上轿(上马、上车皆同),这时女孩要“哭嫁”。为讨吉利,人们解释为女儿出嫁前掉泪越多,等于给娘家留下财产越多的说法,称为“金豆子”。
历史资料表明,这两项礼俗虽然简单,但其文化渊源要追溯到原始社会的佯战婚(或称劫夺婚)。佯战婚是人类由母系氏族社会向父系氏族社会过渡的历史阶段中产生的,男方通过模仿战争的形式,达到女从男居的目的。关于古代的佯战婚,《易经》中有所描述:
《易·屯·六二》:“屯如澶如,乘马斑如,匪寇婚媾。”上六:“乘马斑如,泣血涟如”,描述的是一伙人乘马盘桓道上,不是干抢劫的勾当,而是举行抢亲婚配的仪式,被抢的女子泣血涟涟(即“哭嫁”)。这是有关抢婚风俗真实而概括的记载。《易·睽·上九》也有“见豕负涂(土),载鬼一车;先张之弧,后说之弧。匪寇,婚媾”的记述。意思是:看世上之人,都是浑身沾满泥土的脏猪。精神恍惚地见到一车人身着怪异的服装,像鬼一样。(于是便)拉满弓欲射,后又放下弓箭(“拦门”的过程),原来他们不是强盗进犯,而是来缔结婚姻的。由此可见佯战婚与部族战争中掠获女子不同,是以男女双方爱情为基础的。
清嘉庆年间曹树翘在《滇南杂志》中记载:“将嫁女三日前,执斧入山伐带叶松,于门外结屋,坐女其中。旁列米淅数十缸,集亲友执瓢、杓,列械环卫。婿及亲族新衣黑面,乘马持械,鼓吹至女家,械而斗。婿直入松屋中挟妇乘马,疾驰走。父母持械,杓米淅洗婿,大呼亲友同逐女,不及,怒而归。新妇在途中故做坠马状三,新婿挟之上马三,则诸亲族皆大喜……新婿入门,诸弟拖婿持妇扑跌,人拾一巾一扇乃退。”这段记述几乎是对《易经》佯战婚的疏解。
唐代是我国各民族的大融合时期。佯战婚俗被当时的婚仪所吸收,成为 “坐地安帐(在屋外搭棚,也称‘青庐’)”、 “下婿”、“弄妇”等节目。英国学者卫斯特马克在《人类婚姻史·掠夺婚》记述中国某地的掠夺婚时说,新郎身备武器,率同辈青年至女家幕舍,女家兄弟在门前询问客人来意(即“拦门”),于是发生推拉、“殴斗”。经过短时间的模拟战斗,乃延请攻击者进入幕舍。
全国解放之前,云南的景颇族、傈僳族和傣族都实行佯战婚。在“夺取”新娘之前,青年男女已经约定时间、地点。但在男子劫夺时,女子在装出哭喊呼救的样子,通知家人的邻里前来营救。
除“拦门”和“哭嫁”习俗外,“闹洞房”等习俗也能从中找到出处。近年,一些地区在婚礼上用红黑颜料涂抹新郎亲属,可能就是《易经》中“见豕负涂,载鬼一车”的新形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