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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出门经常手拉手,似乎已经成习惯了,既不是我俩须臾不能分,也不是为了做秀。
主因是他走路大步流星,快得我跟不上,他迈一步,我得走两步,若是换了便装穿上高跟鞋,我得一溜小跑才能撵上他,完全有失淑女风范,拉紧他的手才能并驾齐驱。
次因是,我出门不喜欢背挎包,嫌带钱装手机太操心。逛街时我很省心,一路上睁大眼睛,东张张,西望望,把那些稀奇瞧了个够,有时发现感兴趣的东西就跑去细瞅,他转头看不到我,就很烦躁地来拉我,“稍不留神就丢掉了,我不找你,看你急不急?”看他脸色真不高兴,我赶紧挽住他胳膊:“可得把财神跟紧了,我身上一分钱也没有,离开你,就得走回家。”看他佯装生气,我会说:“别把我扔在城里,丢到风景好的地方我才高兴。”“哼,想得美。”我再冲他一乐,他也就没有脾气了。
时间长了,我俩出门手拉手养成了习惯,心情好时会手挽手。单位的人远远望见,会送来微笑,也遇熟人开玩笑,我笑说跟紧老公没错。
公司曾有一对浪漫的恋人,经常手拉手散步,据说踏遍了咸阳城,我们相遇过几次,她羡慕地说:“如果我俩到你们这个年龄,还能手拉手,说明我们和你们一样相爱。”我们相爱?我大吃一惊,一直以为自己是为了跟上老公的步伐,在别人眼里,却是相爱的标志,相爱就这么简单?
一天傍晚,我俩手拉手走到树荫下无人的地方时,我用右胳膊搂住老公的肩膀,问他:“我俩这样,别人看到,会认为咱俩啥关系?”他想了想:“哥们。”
我又用右胳膊搂住他的腰,“这样呢?”“像恋人。”
我再挽住他的胳膊,仰脸望着他,“这样呢?”“情人吧?”
我把手放在他手心里,他轻轻地握住,“这样呢?”“不清楚,咱们经常是这样啊。”我笑着说:“哥哥拉着妹妹的手啊,咱俩像兄妹呀。”老公开心地笑了。
看来,经常手拉手出门,在我俩已是习惯,日子久了,已没有令人心动的感觉,像是左手拉右手。在别人眼里却是相爱,是幸福的标志。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仔细想想,平平淡淡才是真。两手相牵的那一瞬间,亲情般的温暖就已传递,让我心安,令我情醉,使我幸福,真心希望我俩从华发频生到满脸皱纹时,都能手拉手,相携相扶,牵手到永远......
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