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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贺兆林
读者朋友:您听说过易县城内文化广场西侧、老子道德经幢以北仅十米之遥的龙兴观古刹吗?那里曾有过古庙、养鱼池等景观,坐落在柏树林中。只可惜随着日月的更替、社会的变迁,现在只存有两块残碑和那棵苍老千年的古柏了。
在介绍龙兴观之前,我先把与其有关的民谚说两句:有人说“先有龙兴观,后有易州城”,也有人说“先有的邱家店,后有的易县城”。这说明早在明朝修建易县城之前的“唐修塔宋修庙”的盛世时,龙兴观的香火就很旺盛了。
说起我国的古刹来,庙也好,观、庵也好,她们都是我中华民族本土主宰---神学文化的骄傲,劳动人民因此而供奉崇拜的是玉皇大帝、三清教主、后土娘娘等。它比起外来的玄神文化,如佛教、天主等教派来,文化底蕴要久远、深奥而丰盛得多。
易县的龙兴观,是我县古代人民按照中国传承的古风俗,先是母系部落,后又演变为父系家族的承袭,所有的庙、观、庵等也按男女有别的原则划分,即男性出家人拜神的住地都称“庙”,称守护人为“老道”,守护人自称“贫道”;而女性出家人的住地叫“观”或“庵”,称守护人为“尼姑”。尽管他们所供奉的神仙是同一偶像,他们所在神学玄学理上也是互助、探优,引导百姓弃恶从善的社会理念是一致的,但他们在民俗生活方面遵循了男女处世一清二白的高尚道德原则。所以,龙兴观里住的全是尼姑,而在她们住地东一里左右的龙王庙(今天丙街)和西行一里的邱家店处的观音庙(老南关)里,住的全是老道了。
现在我再讲解与其有关的故事如下:
(一)、龙飞凤舞。这个词是我中华文化神化了的专用语,龙在我国的神庙、古刹、墓建中,乃至人民生活中,多有美化的表现,如二龙戏珠、龙凤呈祥等。笔者在上世纪初的童年时代,就去过龙兴观:在供有玉皇大帝的主殿中,我刚跨进门槛,忽见一条火龙和一只金凤从殿内左右两侧的内梁上迎面滑下来,吓了我一大跳!大人们说不要怕,它是用销卡管着的,被你踏上销卡了,是欢迎咱们的。现在我想也许是诸葛亮的木牛流马技术传下来的吧。从大殿里出来后,有人指着殿前的一棵最高的古柏树说,这棵树上住过凤凰。但只有凰晚上住在柏树上,每天早上,凰在柏树上一鸣叫,凤就会从龙王庙等处飞来共舞。由于雄凤的羽毛华丽,雌凰的鸣啼悦耳动听,也许;老尼姑们能听懂它们的禽语吧!舞唱累了,老尼姑们站在钟楼台阶上,用舞扇一指,凤凰就像听话似的,群落在东院的大养鱼池内,捉鱼戏水,欢快无比。奇巧的是,每到傍晚凤鸟们就又飞回各自庙院的树巢上去了,难道它们也有“男女有别”规则?
(二)、尼姑巧辩州官断案。说的是在明朝永乐年间,圣旨令尼姑们募缘整修龙兴观之后,香火旺盛。忽一日,有一张老头从邱家店出来,在观音庙进香火后,到饭店喝了酒,就直奔龙兴观,没考虑到他刚走到观前牌楼台阶下,就醉倒不省人事了。碰巧被观里一位尼姑发现,就背起这人进了观房里。这一来惹了麻烦。有人将此事报告了官衙,说她们有失体统——通奸。衙官派衙役把尼姑提来问罪,尼姑不服,提笔写了“醉汉妻弟尼姑舅,尼姑舅姐醉人妻”,呈向衙官。衙官见后,明白了含义,只好向尼姑道歉,当庭宣布无罪释放。
(三)、俏皮话“一亩三分地”。这是易县人常用的一句口头语,“就你那一亩三分地?”——含蔑视意味。你可知它的来历?其实也与龙兴观有关。在龙兴观的柏树林里,有一亩三分地的空,被人种了大柳叶烟,成熟晒干后,出奇地好吸,醇香可口,那叫一个爽!这一情况被州官发现后,上贡给了清朝皇帝,受到嘉奖。于是年年上供,成了易州特产,比今天的驰名品牌还厉害呢!奥妙何在?就在于这块空地处在柏树林中,多年的柏树籽落地,腐烂成泥的香味所致。为此,笔者曾在自家自留地里进行过实验:我在大龙华下乡时,从村东的破庙里收集了约十斤重的柏树籽壳,生产队长又送给我五斤香油麻尘,加上自家的羊粪,种了二分地的烟草,收获晒干后,吸起来,口感竟然超过了当时保定烟厂的全国驰名品牌“白玉兰”香烟,只可惜不到半个月,就被朋友们索要光了。
(四)、“梁上君子”的故事。这个真情故事发生在上世纪日寇攻占易县之时,城内丙街,有一名叫底志合的青年人,因不堪忍受日伪军的残暴欺压,在一天晚间杀死了一个日军小队长后,藏在了龙兴观殿内的大梁上,坚持了二十多天,饥渴难耐的他在黑夜下梁寻食时,被日军抓住,押往南关外的易水河滩上砍头。据旁观的百姓说,一路上他面不改色,从容无畏,还大声唱着咒骂日寇的歌声,就在刽子手举起明晃晃的屠刀时,他还将一口痰准确地吐在刽子手脸上,百姓们都佩服他有骨气,赞他“梁上君子”。
故事至此,该住笔了,亲爱的读者,在您休闲去文化广场时,抬头西望,仅一墙之隔,还能看到那颗曾栖息过凤凰的千年神柏,她依然伫立在那里向您招手致意呢!请您走近她,抚摸一下她那苍劲的躯干,瞻仰一下她那不老的容颜,体悟一下至今仍陪伴她的那两块残碑上的禅语吧!她不仅会祝福您吉祥如意,还会从心灵深处激发您怀古情趣!
不妥之处,请指正。
2012年5月18日
寺、庙、祠、观、庵有何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