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水文化网-

易水文化网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短篇小说的物理 ——“短经典”总序 王安忆 [复制链接]

11#

先知(1)
我已经有两年没去潘家园旧书市场了,这个
周六去是因为要在那附近见朋友。我已经忘
记了他们收摊的时间,等赶到时,摊主们像
是巨大的军团,正骑着三轮车撤退呢。我于
是萧条起来,走到门外一个水泥台阶上抽
烟。却是又要走掉时,眼前停下一辆三轮车,
一个摊主取出成捆的信札往垃圾桶里塞。我
问:“什么宝贝啊?”摊主说:“尽是些投稿
信、应聘简历和自荐书,你要吗?”
“我不要。”可手还是胡乱去取了厚厚的一
封,就好像手伸到奖池里,明知摸不到什么,
心下还是有隐秘的期望。这是一封没拆开的
挂号信,封面上写:
北京中国社科院
袁笑非博士(亲启)
见信内详
坐上地铁后我拆开信,起先只想打发点时
间,后来却被这几十页的陈述给带进去了,
及至读完,人流中的我已是唏嘘慨叹。我想
我何德何能,竟被赋予这么大的使命,也正
因为如此,现在我将这封信一字一句敲到电
脑上,传告诸君。
袁博士亲阅并告天下人:
考虑到这项发现的重要性以及本人时日无
多的实际情况,我就不说什么“冒昧”、“打
搅”的话了。我思虑再三决定将最后的希望
托付给您,除开因为您虚怀若谷、不耻下问,
还因为我对学术界其他人深感绝望。我曾在
无数个夜晚想,我们是何其类似,只有我们
满怀对人类的热爱,在田野山间尚苦苦思
索,以至废寝忘食、呕心沥血、鞠躬尽瘁、
死而后已,而他人,不过是藉此添官进爵,
混迹名场。
我和您唯一的区别是:您考上了大学,硕博
连读,而我中途辍学,什么学历也没有。这
也就是我为什么一直困厄不堪而您为什么
一直广受尊重的原因,同样的事业在您那里
称其为神圣,在我这里却变成别人嘲讽的玩
意。
我永远不会忘记这样一个场景:一位留美归
来号称是国内人类学泰斗的教授接过我的
稿子,只看了半分钟不到就说:“你想要我
说些什么呢?”当时我的眼泪几乎要冲出来
了,我清楚地感觉到他世俗的眼神正在我全
身上下爬动——那眼神和一个妇女有什么
区别啊!他在研究我杂乱的头发、灰暗的衣
服和拘谨的坐姿,而不是比我生命还重要的
稿子。我颤抖着站起来,指着稿件说:“你
不认为这几句是真理吗?”可是他表现得像
是被打搅了午休的狮子,粗暴地回击道:“你
真要我说实话吗?你要的话,我就告诉你,
我还没见过比这更空洞、更操蛋、更不知所
云的真理了。”我羞愤难当,急欲离开,错
乱中却拉开他家卫生间的门,他又过来拍我
的肩膀,说:“门在那边。就和你的人生一
样,你进错了房间。”
我进错了房间,作为一个初中肄业生,我应
该成为一个一事无求的农民,不应该来吵着
他们。可是我倒想问问这 19 家核心期刊、
26 家图书馆以及 54 位编辑、教授——在艰
难环境下写出《堆垒素数论》、《数论导引》
等知名论文的数学家华罗庚,面对歧视不屈
不挠完成《罗密欧与朱丽叶》、《亨利四世》
等 38 篇宏伟剧作的文学家威廉•莎士比亚,
凭借一己激情发明电报、留声机、活动电影
机等 1500 余种人类必需品的发明家托马
斯•阿尔瓦•爱迪生,以及最终成长为无产
阶级哲学家、经济学家、军事家、语言学家、
文学家、史学家和自然科学家的弗里德里
希•恩格斯——他们哪一个中学毕业了?爱
迪生连小学都没毕业呢。真理和学历有关系
吗?一个人心灵深处有如大海般的思考和
学历有关系吗?
先知(2)
是不是吃碗面条也要出示学历证书啊?
后来,甚至于还有人以没有学历为由认定我
疯了。我今日之所以用书信形式向您汇报,
仅仅因为贵院保安始终将我堵在门外,他们
老远说“又来了”,就不分青红皂白将我架
出大门,我说干什么呢,他们就说我神志不
清醒,我说你们得说清楚我哪里神志不清醒
了,他们就耻笑着说:“一个初中都没毕业
的人跑来讨论哲学问题,不是神志不清醒是
什么?”而更令人气愤的是,就在我最终要
推导出人类公式的关键时刻,我家薄薄的木
板被三个中学老师推开,他们神经病一样看
着我,歇斯底里地大笑,说:“我们骑了四
十里路的车,就为了专门来参观你这个疯
子。”袁老,您见过如此的侮辱吗?您可曾
想及,就是伽利略、布鲁诺、哥白尼三人加
起来,也没受过这样的侮辱啊。
而我的健康也就在这交替而来的羞辱中节
节下降,长期的压抑、焦虑、沮丧、苦闷、
恐惧、悲哀导致我的肾上腺素皮质酮增加,
该物质进入血液循环后,一步步蚕食了我的
免疫系统。今天我在这里给您写信时,已经
是一个不可救药的肺癌患者,持续的气短常
使我以为自己就要撒手而去——而实际病
例恰有许多如此。就在刚才,我还因为咳血
污染了信纸,出于对您的尊重我想换纸重
抄,可实在是没有气力了——医生曾警告我
不要情绪激动,我却怎么也控制不了,也不
需要控制了,古人云:朝闻道,夕死可矣,
夕死可矣!
袁老,在疾病发作时,我是如此厌恨人生,
可有时候却又要感恩戴德呢。要不是这不断
扩散的东西纠缠着我,使我坐立不安,我哪
曾如此充实地度过每一秒?阿根廷文学家
豪•路•博尔赫斯曾说:“对于永生者来说,
没有挽歌式的,庄严隆重的东西”,是啊,
现在,垂死的我所看到的日出不正是最后一
次日出?所走过的马路不正是最后一条马
路?所写的信不正是最后一封信?在这稍
纵即逝的经历中,我无法不感到悲壮,我为
此热泪盈眶。
先生,我曾动摇过。当别人说我疯癫,说我
当着大众吊着*走路时,我也曾担心自己是
不是真的疯了。我关上门吊着*在镜子前走
来走去,感觉到了羞愧,我据此相信自己并
没有疯,我只不过是专注于思考而已,开国
元帅陈毅不是专注于读书而将糍粑蘸着墨
汁吃了吗?数学家陈景润不是专注于思考
1+1 而撞树上了吗?古希腊数学家阿基米德
都快要被砍头了,还在说:“让我算完这道
题。”我想我也如此。可是那持久的求访经
历还是使我犹豫——那垂直的建筑、冰冷的
门卫、先进的电脑以及来去自如的编辑、教
授构成了一道森严的秩序,将我*,使我意
识到自己终究不过是只井底之蛙,我读的书
毕竟屈指可数,所受的训练毕竟少之又少,
我费尽千辛万苦研究来的理论说不定别人
早已研究过。我忽而害怕于自己,恐惧于自
己,我真想一把火烧掉那几页纸——甚至连
我这个人也可以烧掉的了!我们那里曾有一
位工厂青年,他凭借自己的悟性推证出几何
原理,去学院宣告时,教授们拿出初中课本
告诉他欧几里德早在两千年前就已经推证
出,他五雷轰顶,羞而自杀,我想我真可以
和他做一对鬼哥们了。
有段时间,我学会了自嘲,当熟人扛着锄头
笑话我是“哲学家”、“*”时,我就跟着他
们笑话:“哪里是*,我看我是个猪克思。”
我发现自嘲是个好挡箭牌,自打如此之后,
我便好像不再受到伤害了,生活中也免了很
多骚扰。我尝到甜头,竟以此为乐,终于有
一夜,在我恬不知耻地对自己说“你只是一
介农夫”时,悲痛排山倒海而来。我想:世
间诸多自嘲不过是人际交流的防御手段,带
着它天生的虚伪性,而我这一桩,却分明是
斩了自己的首,我是在和人们一起谋杀自己
的尊严呀。于是我提笔在墙上写:你可以为
之死!你可以为之死!
先知(3)
我告诫自己:学历高低和真理没有关系——
正是无畏比城府先带来创见;疯癫与否和真
理也没有关系——德国人弗里德里希•威
廉•尼采和我正是上帝死后哲学领域并立的
两座山峰;我有幸生而为哲学家,即当承受
他应当承受的磨难与哀伤,我是神之子,就
应当上十字架,我不下地狱,谁下!
袁老师,我相信当年您下放到知青农场时,
也一定会对着宇宙发这声誓。我尤记得您写
的诗,您说:世人啊,不要说我贫穷卑贱!
眼前这沉甸甸的手稿,正是我生命中最大的
财富!这样的话我也用以自勉,不正是这样
的誓言使我们远离世俗,最终站立于苏格拉
底、柏拉图、笛卡尔、尼采、黑格尔所构筑
的哲学之河吗?我现在就愿意成为这哲学
的殉葬品,我愿意用死亡来撬开人们沉重的
眼皮,告诉他们祖先的来历和未来的去路。
那些刊物编辑和哲学教授已经用傲慢阻挡
了真理的来临,现在这个任务落在袁老师您
手里,我曾因敬重您而畏惧将稿子呈交给
您,但我现在决定将它完全交给您,就像圣
洁的处女将贞操完全呈献给您。您完全合
格,您的业务水平和治学品格保证了您是唯
一合理的受托人,您将带着惊喜的目光看着
我颠覆整个哲学体系,您击节,鼓掌,马上
打电话给我,您马上就要坐火车来看我了。
您会的。我现在停下来阅读这信件,就感觉
自己是您,我感受到您的欢愉,并由您的欢
愉生产出自己的欢愉。我在这欢愉的温暖中
想,哪怕人们最后不知道发现者是谁,但只
要他们知道了真理——也行!这个注定影响
并改变人们生活的真理,概括起来只有一句
话:人类的本质是一场战争。
在完整叙述这个发现之前,我先简单介绍一
下我本人。我叫朱求是,原名朱国爱,1967
年 12 月 28 日出生于一个偏僻的农村,族谱
修下来七代务农,至我也不例外。初二没读
完我就被父亲从学校叫了出来,我没觉得有
什么不妥,我接过递过来的锄头,几乎是天
赋性地完成田野的工作,就好像一只鸟生下
来就会飞。我在稀少的田地和果林中套种出
甜玉米、木瓜、西瓜、柴胡,也套种来我的
妻子,她是一名家底殷实人家的女儿,我们
的婚姻被乡人认为就是皇帝皇后也不过如
此。但这并不是我和他们的区别,我和他们
真正的区别是读书,我看到书就和常人看到
钱一样,怀有亲切的爱。我今天向您汇报,
您是一定能懂得的,您懂得每个字所隐含的
悠久历史、新鲜信息以及知识*,您懂得这
里边的美学,而那些乡人并不懂。包括我的
父亲、妻子都在说我中了蛊,如果不是中蛊,
为何走路看书,如厕看书,就是吃饭也看
书?我读《毛泽东文选》,读《读者文摘》,
读村支部垫桌腿的《拉丁文简义》,读赤脚
医生读本和小学课本,我就像一条饥饿的鲸
鱼,疯狂地吞噬一切,最后连药物说明书和
电线杆上的广告也大声朗读出来。
但在那时我并没有深层次的激情,我很理性
地向亲友解释:我读书就和你下棋、打牌一
样,仅只是个爱好,这爱好是有点娇贵,但
不至于倾家荡产,我现在就是用务农得来的
钱豢养它。我很好地处理了工与读的关系,
从来不曾因读书而耽误农作物的耕种。然后
有一天,这样的平衡被彻底打破了。那是一
个稀松平常的夏天,有点热,又下了点小雨,
就这样。但是今天回忆起来时,却觉得这天
远甚开国大典,远甚武昌起义,其意义堪比
上帝创世。这天稻谷有点熟了,我捏了捏,
还没到收割的时机,回家吃过饭后我躺在床
上发呆,很自然地与妻子发生关系,然后两
人没有完成必要的程序就各自躺在一边。历
史性的时刻就蕴含在这世俗的事件当中,那
时应该有一匹骏马掠过我晕晕沉沉的脑袋。
先知(4)
我问:“你想做吗?”
“不想。”妻子说。
“我也不想。”
然后我震颤起来,既然两个人都不想*,那*
为什么又举行了呢?您知道,哲学的基础就
在于发问,原初的问题甚至决定了不同哲学
体系的最终走向——比如我是谁,宇宙是什
么,为什么在正负之间有个零。我的问题虽
然粗俗不堪,却最终也将我带到危险而富足
的今天。是啊,既然两个人都不想*,那*为
什么又举行了呢?
我从床上起来,急迫地寻找答案,却是徒劳。
那种感觉真可怜,就好像你隐约记起了一个
人,却完全不知他的名字,你像驴一般转圈,
试图通过周围环境的刺激来牵扯记忆,却终
于是精疲力尽地败下阵来,你被上帝放逐
了,带着血淋淋的创口被上帝放逐了。
我甚至要向妻子恳求,“告诉我,为什么?”
我愚笨而不自知的妻子惊恐地摇头,说:“不
知道。”
我咆哮着追问,她便哭泣着跑进属于他们的
世界,我追进那个世界,向那些小孩、老人
发问,结果他们像看见妖怪一样仓促避开
我。也就是从那天起我被认为疯癫了,可是
他们哪里知道,只是从那天起,我从被认识
的世界进入到自我认识的世界而已。疯掉的
不是我,而是他们,他们像牲畜一般对生命
逆来顺受、俯首称命,他们玷污了人这个充
满尊严的字眼,他们怎么可能知道我正像孔
子、释迦牟尼、苏格拉底一样,以孩童般的
纯真,担负着为整个人类探寻存在问题的巨
大使命呢!
我咆哮着喊“你们真傻啊”,果决地离开寝
食、农活、亲友以及一切世俗生活,开始成
为一个孤独的求索者。就像一切先贤,很快
我受到更大的折磨,那个原初的问题像霉斑
一样越长越大,终于塞满我不堪重负的脑
子:
既然我明知稻谷还没到收割时节,为什么还
要到稻田去一趟?
既然小孩子读不进书,父母为什么还要将他
送到学校?
既然成年人不喜欢打麻将,为什么还要组织
人打麻将?
既然事情呈现出无意义的特点,人们为什么
还要去做?
今天我可以轻巧地将答案说出来,但当日我
却痛苦得要撞墙,我的头还真撞上去了,我
听到砰砰的声音,这声音似乎也在嘲笑我—
—既然你明知没有答案,为什么还要一遍遍
去想?我像是进入到一个恐怖的迷宫。
最终我像是要完成任务,勉强做了一个答
案:打发时间而已,可是我几乎就在同时否
定了它。在我所熟知的知识领域,时间被锁
定在“珍惜”这个词身上,形容它就像形容
一只从你眼前跑掉的兔子,稍纵即逝、日月
如梭、光阴似箭、一刻千金、时不我待、只
争朝夕、一眨眼十几年过去了——你说,在
这种境况下,人们还有什么权力打发时间!
上海文化出版社 1988 年曾出版劳伦斯•J•彼
得的一本小书《往上爬》,当日读到它里边
一句话时,我好像获取了生命的汽油,全身
振奋,禁不住要朝天大呼。它说:当你在一
件事情上表现得犹豫不决时,不妨问自己一
个永恒的问题,我还可以活多久呢?
是啊,我还可以活多久呢?我不禁来算,以
世界平均寿命计,我有 66 年可活。66 年减
去 6 年混沌的孩童时期,是 60 年;60 年减
去 6 年无效的退休时间,是 54 年;54 年减
去平均教育时间 12 年,是 42 年;42 年减去
占 1/3 比重的睡眠时间,是 28 年;28 年减
去占 1/8 的食物补充时间,是年——如果剔
除必要的交通时间、排泄时间以及医疗时
间,它的总量仅够 20 年,这还不包括人生
中各种各样的意外。
先知(5)
而20年能干什么?它不够银杏树生长一次,
不够乌龟爬 20 公里,不够作家写出一本《大
英百科全书》,我可怜的妻子仅是怀胎就被
克扣了 10 个月。我们的生命啊,在经历了
艰难的学习之后还没派上用场,就谢幕了。
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去赋予每次行动以意
义?我们*不就是为了传宗接代?探寻稻田
不就是为了捞到收成?读书不就是为了获
取知识?打麻将不就是为了在劳作间歇进
行体能调配?列宁说,不会休息的人,就不
会工作。
我这样否定自己,可是又很快意识到自己的
虚伪,因为我知那日之*并非为着生儿育女,
那日之探田并非为着忧心耕作,人们之打牌
也并非为着体能储备,对农民来说,劳作并
不是持续而高强度的,其间歇甚至可以用漫
长来形容。
我就像一匹踩在答案上面四处张望的兽,陷
入到新一轮的痛苦当中,甚至比没有这个勉
强的答案还痛苦。然后我失眠了,我提醒自
己如果得不到有效的休息,来日将白白浪
费,因此我采用数*数字的办法催眠。我开
始数的时候心烦意乱,接着我知道要顺着墙
钟的响声去数,墙钟嚓一声,我就数 1,以
此类推,当我数到 2000 余位时,忽然看到
脑海里闪出一面猩红色的荧屏,我不知道是
上帝还是我自己,在那荧屏上写了五个字:
庞大的时间。
我不敢相信,又看了一遍,那五个字还在,
明确无误。我就像始终以为一个人是男人她
却自揭为女人一样,惊呆了。我泪流慢面,
手僵立在半空,任内心的雨珠慢慢变成泉
水、溪流、小河、大江,最后它变成汪洋大
海,要掀起巨浪将我淹没时,我赶紧跳起来,
奔跑到书桌那里,找来笔在稿纸上狂书。因
为用力过猛,笔尖很快断了,我连忙去找另
外一枝,墨水却不畅通,我不停甩不停甩,
甩得满地都是,这样好不容易写了几行又没
了,我便用它直接蘸瓶里的墨水,可是蘸着
蘸着也好像是在故意阻挡上帝所赋予的超
意识,我便把墨水一把倒在桌上,直接往桌
上蘸。袁老师,我如今还能体会到当初巨大
的*,那*使我遗忘*,遗忘美好的食物,使
我放浪形骸,我想就是最毒的毒品也不能比
及其一了,我想我真是配得上死。当最后一
个字终于落下时,我像一个被挖空的产妇,
莫名哭起来,一直哭到清晨。
现在,我这就要告诉您我到底发现什么了。
我那么傻,一直以上帝的视觉来俯视时间,
将生命的总量视为一块简单的蛋糕,这里粗
放地切一块,那里笼统地割一块,切割的计
量单位是年,甚至是几年几十年。我真是饕
餮啊,真是奢侈啊。可是作为生命本身的我
却在这个夜晚听到自己的声音:生命确实是
一块蛋糕,但肉身不过是一只蚂蚁。如果将
计量单位计算为秒,一秒钟我们啃一次蛋
糕,一分钟是 60 秒,一小时是 60 分钟,一
天是 24 小时,一年是 365 天,一生是 66 年,
那么其总量将到达多少?2081376000 秒,在
计算器上它甚至超出了计算范围。我们什么
时候能将其啃完啊?谁来替我们经历这庞
大的 2081376000 秒啊?就算计量单位是分
钟、小时、天,你又要经历多少分钟、多少
小时和多少天啊?
睡眠?你不可能整日睡眠;
工作?你不可能整日工作。
而只要你一闲下来,时间就像细菌一样疯狂
繁殖,它们挥舞着尖锐的钳子排着队来夹
你。如果你是四肢瘫痪的病人,你一个小时
就要无助地看天花板 3600 次,两个小时就
要看 7200 次,一天就要看 86400 次,你受
得了这无穷无尽的折磨吗?你难道不会为
永生而嚎啕大哭吗?而如果你是四肢健全
的健康人,你就必然要拖着可怜的双腿四处
躲避,你要逃避这巨大的空虚,因此即使不
想*,你还是进行了*;即使不想上学,你还
是选择了上学;即使不想打牌,你还是组织
了牌局。你唯一的目的便是杀时间。
先知(6)
是的,就是杀时间,我原本已经给出的答案。
但是前一次的认识是“看山是山”,这一回
却是“看山不是山”,是哲学上的一次螺旋
式上升。袁老师,您别急,事情还没有就此
结束,在此后的日子里,我的思维又迎来一
次更大的飞跃,这质的飞跃正如我所说,注
定将颠覆整个人类的自我认知系统。我以
为:人类并不只是在没事可干的情况下才杀
时间,人类在所有情况下都杀时间。杀时间
这种行为贯穿了所有的生命和所有的历史,
是人类存在的本质,是元行为。
这个认识的产生,主要得益于三件事的启
示。
第一个启示来自于通宵录像厅,那里上演了
美国人马丁•斯科西斯 1976 导演的电影《出
租车司机》。自战场归来的出租车司机特拉
维斯购买了枪支,并组织自己进行训练,在
刺杀总统候选人未遂的情况下,射死若干黑
社会成员,并救出雏妓。这件事经媒体渲染
之后,特拉维斯成为英雄,但是我却想,倘
若特拉维斯刺杀总统候选人成功,他是不是
又成其为败类呢?我忽而豁然开朗,所谓善
原本不在特拉维斯内心,特拉维斯所追求的
唯一目的是找点事做,是将子弹射出去,至
于射谁他并不关心。
如果说这只是虚构世界的一次演习,那么来
自多家报纸的一组系列报道则证明类似事
件在这个世界真切存在。2005 年 5 月 25 日,
某省学生 Z 将同学杀害,这件案子之所以受
关注是因为杀人动机难以考证,人们不能用
情杀、仇杀、财杀等常规思维来解释,即使
它有着奸杀的某些特征,但通过深入了解又
能发现*只不过是作案过程中附带的随意行
为。当时,几乎大半个中国的社会学家、心
理学家以及教育学家都参与到对答案的寻
找当中:是什么使一个衣食无忧,独自在大
城市上学的青年向没有利害关系的同学举
起屠刀?这些学家们绞尽脑汁,最终认定是
高考带来的压力摧垮了 Z,可是这样的结论
怎能服众?报道里明明说Z的父母已经通过
关系提前给他解决了大学问题。那段时间我
守在省会查阅每天的报纸,不停研究 Z 的供
词和被发掘出的日记,最终把吓人的真相梳
理了出来:正因为在钱财、情感、仇恨以及
前途方面毫无牵制,Z 陷入到虚空,在屡次
自我调剂失败后,他决定将自己送交到某种
压力渠道下,以使自己振作起来——而这没
有比杀死一个年轻貌美、品格善良、前途光
明同时代表弱者的女性,然后让警察和整个
社会来追捕更好的办法了。
在犯罪前,他的每一秒长得像一小时,都需
要自己安排;在逃亡后,他的每一小时都短
得像一秒,他甚至不敢睡死,他必须像《乌
龙山剿匪记》里的土匪那样点着烟打盹,在
烟头烧着指头时,他必须爬起来继续狂跑。
他梦想以此赢得充实的果子,实现所谓的生
命质量,却在逃亡多日后彻底失望,因为他
并未嗅到对方紧密的呼吸声。没有人怀疑
他,没有人打搅他,他跟陌生人说我杀了人,
人们还是面不改色。最后他被这更庞大的空
虚折磨得不行,便给同学打电话,将行踪准
确暴露出来。几天后,警方如约找到一家娱
乐城,找了很久没找到,又是他疲乏地走出
来,说:你们太嫩了。
我想那一刻,他是悲戚地看着他们,他脑海
深处想说的是:我生命的交响乐还没走向高
潮就熄灭了,我好不容易压缩起来的时间又
像一摊烂肉涣散开来了,我好绝望啊。可是
他只是说“你们太嫩了”。他要到一颗子弹,
结束了自己漫长的生命。出租车司机特拉维
斯也一样,在屠杀了多名黑社会成员后,他
坐在血泊中伸出手指瞄准自己的太阳穴,嘴
里发出噗噗的声音。在那一刻他应该回到了
越南丛林,在战场上他从来没有无聊过,可
是在纽约他除了开车就是开车,他的车辆周
而复始地行驶在时间之河里。
先知(7)
我起先以为,这二者的杀人只不过是极端事
件,但在某天当第三个启示
降临在我身上时,我便知他们并非异类。那
同样是个稀松平常的日子,有点热,下了点
小雨,我遵照医嘱没有用脑,就静坐在医院
浑浑噩噩的下午时光里。坐了很久,我干渴
起来,便找水喝,却是消解不了,最后我知
道自己是想说话,便无意识地往外说:要是
有场世界大战就好了。这话一出口我就惊呆
了,我怎么能有这么卑鄙无耻的想法呢?可
是它却被病友们热血澎湃地续接起来:
是啊,要是有场世界大战就好了。
是啊,那样我们就能上战场。
是啊,我们就不用坐在这里。
是啊,我们就没工夫考虑这些恶心的光线
了。
我听着这些朴实的愿望、真诚的话语,泪水
狂涌而下。我想,如果特拉维斯不是正常人,
那么 Z 至少是吧;如果 Z 不是,那么我至少
是吧;如果我也不是,那么这十四五个病友
我就不信没有一个不正常的!我问自己,倘
若病好了不用待在医院,你是不是还渴望世
界大战?内心的声音告诉我,还是!我又逐
一问那些病友,他们也没有一个否认这一
点!
这样的时刻,我好似看到特拉维斯和 Z 从面
前赤条条地走过,他们的肌肉呈现时间残忍
的鞭痕,脸上浮现人类本真的痛苦,他们歪
过头来对我说,真难熬啊,然后义无反顾地
走向与时间对砍的道路。
而整个人类呢,仍然自欺欺人地活在所谓的
意义中,以为*是为着取悦肉体,艺术是为
着开拓精神,战争是为着获取和平,工作是
为着增进发展。可是他们怎么不知道*也在
为着毁灭肉体,艺术也在为着毁灭精神,战
争也在为着毁灭和平,工作也在为着毁灭发
展呢!那些给公务员打下手的中老年临时
工,拿着猪食一般的酬劳干活儿,他们是在
等待编制,等待金钱,是在给单位和事业增
进发展吗?不是,他们仅只是想找到一个按
规律杀时间的地方。他们对着领导和话筒
讲,来这里是为了理想。但是私下里他们就
会坦诚地说,我来这里只是想找点儿事情
做。
这就是人类潜意识*同的话语,而由这潜意
识带来的行为只有一种,那便是杀时间。*
是一个人杀,谈恋爱是两个人杀,搞三角恋
是三个人杀,扭秧歌是十几个人杀,打世界
大战是组织地球人一起杀,人之初,性本杀。
那些善良、光荣、清白、上进、慈悲的词语,
那些意义感十足的词语,不过是人们为着掩
饰自身羞惭而发明的*,不过是一种自我致
幻的伪装。你看啊,那些军事家自命为伟大,
却让人类吃上了树皮;那些科学家自命为仁
爱,却让地球随时处在核武器的威胁之下;
那些弱小的人群自命为善良,可是只要街市
里有点血腥,他们就像吸毒犯,热火朝天、
兴高采烈地去看,看什么呢?看热闹。这热
闹就像一小块面包,饥饿的人群一哄而上。
吃完了巴不得街道、城市、世界到处是面包。
人们啊,你卑贱;人类啊,你受苦了,你像
狗一样刚刚降生于这世界,就被上帝照脑门
贴上一道终生摆脱不掉的符咒。这符咒就是
2081376000 秒的时间,庞大的时间。这就是
上帝赏赐给人类的所谓福祉,这其实是架在
人们头皮、眼球、咽喉、肌肉、皮肤上的刮
刀!
说到这里,我不得不佩服瑞士人阿伯拉
罕•路易士•宝玑,正是他在 1783 年发明
出时钟,使时间最终成为可以直观理解的图
腾,那便是一架凌迟的刑具,便是一把游走
的刮刀,在你以为死期将至时,血迹斑斑的
它才游走到开始,你欲哭无泪,四肢动弹,
却怎么死也死不了,你被抛丢在巨大的旷
野,让盐块似的风一遍遍穿过。
先知(8)
你如果像其他动物一样也好,你就可以在光
阴的变迁里只感到寒冷和温暖,就可以和时
间并立为两条互无干系的河流,可是上帝他
偏偏给你意识,让你意识到今生、来生,今
年、来年,今日、明日,此秒、下一秒,一
秒复一秒,秒秒无穷大。你被迫成为它牢固
的囚徒,接受它无尽的惩罚,你像西西弗斯
一样将巨石推到山顶,又眼睁睁看它滚下
去,你被迫丧气地下到山去。因此你最终像
阿尔贝•加缪那样,思考这样的人生是否值
得经历,并将自杀列为极其严肃的哲学问
题。
袁老,您应该清楚,目下世界福利,要数欧
洲最好,欧洲福利,又数瑞典最好,可以说,
一个瑞典公民从出生到死亡,从摇篮到坟墓
都被国家包养了,可为什么就是这样的国家
成为世界上自杀率最高的国家之一呢?难
道是贫穷与不幸将他们杀死了吗?不是。恰
恰是空虚这把刮刀将他们逼到了悬崖。
综上所述,人类的主要行为只应有两种:一
是自杀;二是选择与时间对砍(杀时间)。
而在杀时间的过程中,只会出现两种结果,
它要么是 1/∞,要么是∞/1。要么是人类(1)
短暂征服了(/)时间(∞),要么是时间(∞)
彻底摧垮了(/)人类(1)。第一个公式的答
案是充实;第二个公式的答案是空虚。我以
为,推导出这两个简洁的公式,有利于指导
人们认识到人类存在的本原是什么,主要使
命是什么,以及人类的历史因何驱动,未来
的路应该怎么走。卡尔•*的理论解决了资
本主义社会不能解决的问题,但是它却不能
最终释放全人类,在按需分配的政治经济体
系里人们还是得承受时间的挤压(甚至是更
多的挤压)。我呢,我虽然到目前为止还没
有找到完美的解决渠道,但是我至少清楚地
告诉了人们你们真正的敌人是谁。
我以为,刺破这样的混沌,其意义就像盘古
开天地,就像上帝说要有光,于是就有了光。
我相信,这根巨针经过您的不懈努力最终会
刺进人们麻木的脑髓,最终让悲苦的他们自
发走在一起。我预言到那时,高矮胖瘦、黑
白棕黄、男女老少的区别消失殆尽,人类作
为团结、合作的整体会走向一个四季分明,
开满鲜花的庄园。在那里,他们感觉到寒冷
了,就一起抱团取暖;感觉到孤独了,就一
起唱歌跳舞;在那里,天天有联欢晚会,天
天有朋友聚会,天天有愉悦的劳作,天天有
磕不完的瓜子,打不完的牌和欢声笑语。在
那里,瞄准单个人的时间之刀被捆起来的人
丛折断了,人类成其为宇宙的主人。在那里,
人类和煦美满。袁老师,请相信这个时代的
到临,即使我们一时等不到,我们的子孙在
不远的将来也一定能等到。
如上这一切,就是我向您托付的一切。
您的学生朱求是
2007 年 12 月 28 日
附录一
学生朱求是关于人类未来终极作息表的不
成熟想法
在未来,人们约定,将自己的作息交予管委
会管理,并受法律监督执行,对一经出现的
违背情况采取人性化强制措施,以防时间之
刀反攻。
06:00-06:15,起床、梳洗
06:15-07:00 做饭
07:00-07:30 吃饭
07:30-08:00 乘坐交通工具
08:00-10:00 劳动
10:00-10:15 排泄
10:15-12:00 劳动
12:00-12:30 乘坐交通工具
12:30-13:15 做饭
13:15-13:45 吃饭
13:45-15:00 午休
15:00-15:30 乘坐交通工具
15:30-15:45 排泄
15:45-18:00 劳动
18:00-19:00 集体做饭
19:00-20:00 集体吃饭
20:00-22:00 集体演出、玩乐、*
22:00-22:15 集体排泄
22:15-22:45 乘坐交通工具
22:45-23:00 洗漱
23:00-06:00 睡觉
无休息日,每周六 15:45-18:00 为集体医
疗时间。
附录二
朱求是女儿朱金燕附信
袁博士您好:
我父亲于 2007 年 12 月 29 日早晨在家中自
缢去世,我们发现了这封信件,按照叶老师
的要求,我把它按照父亲留下的地址寄送与
您。
敬礼!
果园小学五年级学生朱金燕
2008 年 1 月 1 日
TOP
12#

福克纳《烧马棚》中译文

                                  烧马棚
                        Barn Burning
                        [美]福克纳 著        蔡慧 译
                            
                        治安官借了杂货店在坐堂问案,杂货店里有一股乳酪味。捧着帽子、蜷着身子坐在人头济济的店堂后边的孩子,觉得不但闻到一股乳酪味,还闻到了别的味儿。他坐在那里,看得见那一排排货架上密密麻麻地摆满了罐头,看上去都是矮墩墩、结结实实、神定气足的样子,他暗暗认过罐头上贴的招牌纸,可不是认招牌纸上的字,他半个大字也不识,他认的是那上面画的鲜红的辣子烤肉和银白色的弯弯的鱼。他不但闻到了乳酪味,而且肚子里觉得似乎还嗅到了罐头肉的味儿,这两股气味不时一阵阵送来,却总如昙花一现,转瞬即逝,于是便只剩下另一股老是萦回不散的味儿,不但有那么一股味儿,而且还有那么一种感觉,叫人感到有一点恐惧不安,而更多的则是伤心绝望,心口又跟从前一样,觉得一腔热血在往上直冲。他看不见治安官当做公案的那张桌子,爸爸和爸爸的仇人就在那桌跟前站着呢。(他就是在那种绝望的心情下暗暗地想:那可是我们的仇人,是我们的!不光是他的,也是我的!他是我的爸爸啊!)虽然看不见他们,却听得见他们说话,其实也只能说听得见他们两个人在说话,因为爸爸还没有开过口。
                            “哈里斯先生,那你有什么证据呢?”
                            
                        “我已经说过了。他的猪来吃我的玉米。第一次叫我逮住,我送还给了他。可他那个栅栏根本圈不住猪。我就对他说了,叫他防着点儿。第二次我把猪关在我的猪圈里。他来领回去的时候,我还送给他好大一捆铁丝,让他回去把猪圈好好修一修。第三次我只好把猪留了下来,代他喂养。我赶到他家里一看,我给他的铁丝根本原封不动卷在筒子上,扔在院子里。我对他说,他只要付一块钱饲养费,就可以把猪领回去。那天黄昏就有个黑鬼拿了一块钱,来把猪领走了。那个黑鬼我从来没有见过。他说:‘他要我关照你,说是木头干草,一点就着。’我说:‘你说什么?’那黑鬼说:‘他要我关照你的就是这么一句话:木头干草,一点就着。’当天夜里我的马棚果然起了火。牲口是救了出来,可马棚都烧光了。”
                            “那黑鬼在哪儿?你找到了他没有?”
                            “那黑鬼我以前从来没有见过,没错儿。我不知道他跑到哪儿去了。”
                            “这可不能算是证据。不能算证据,明白吗?”
                            
                        “把那孩子叫来问问好了。他知道的。”孩子起初也只当这是指他的哥哥,可是哈里斯马上又接着说:“不是他。是小的一个。是那个孩子。”蜷缩在后边的孩子,看见他和那桌子之间的人堆里立刻裂开一条道儿来,两边两排铁板的脸,道儿尽头就是鬓发半白、戴着眼镜的治安官,没戴硬领,一副寒酸相,正在那里招手叫他。孩子矮小得跟他的年纪很不相称,可也跟他父亲一样矮小而结实,打了补丁的褪色的工装裤穿在他身上都还嫌小,一头发根直竖的棕发蓬松稀乱,灰色的眼睛怒气冲冲,好像雷雨前的狂风。他看见招手叫他,顿时觉得光秃秃的脚板下像是没有了地板;他一步步走去时,那两排一齐扭过头来冲着他看的铁板的脸分明似千斤重担压在他身上。他爸爸穿着体面的黑外套(不是为了出庭听审,是为了搬家),直挺挺地站在那里,对他一眼也不瞅。那种要命的伤心绝望的感觉又梗在心头了,他心想:他是要我撒谎呢,这个谎我不能不撒了。
                            治安官问了:“孩子,你叫什么名字?”
                            孩子低声答道:“‘上校沙多里斯’•斯诺普斯。”
                            
                        “啊?”治安官说,“大声点说。‘上校沙多里斯’?在我们本地用沙多里斯上校的名字做名字的人,我想总不能不说实话吧?”孩子没有吭声,心里一个劲儿地想:仇人!仇人!眼睛里一时竟什么都看不见了,所以他没有瞧见那治安官的神色其实倒很和蔼,也没有听出治安官是以不高兴的口气问这个叫哈里斯的人的:“你要我问这个孩子?”不过这句话他倒是听见了,随后的几秒钟过得好慢,这挤满了人的小店堂里除了紧张的悄声呼吸以外,再没有一丝声息,他觉得就像抓住了一根葡萄藤的梢头,像打秋千一样往外一荡,飞到了万丈深涧的上空,就在荡到这最高点时,地心似乎霎时失去了吸力,于是他就一直凌空挂在那里,感觉不到时间的流逝。
                            
                        “算了算了!”哈里斯暴跳如雷,气势汹汹地说道,“活见鬼!你打发他走吧。”于是孩子立刻觉得那流体般的时间又在他脚下飞快流去,那乳酪味和罐头肉味,那恐惧和绝望,那由来已久的热血上涌的苦恼,又都纷至沓来,在一片纷纭之中还传来了人声:
                            
                        “这个案子就这样了结了。我虽然不能判你的罪,斯诺普斯,但是我可以给你提个劝告。你还是离开本地,以后不要再来了。”
                            
                        爸爸第一次开了口,声音冰冷而刺耳,平平板板,没有一点轻重:“我是要搬走了。老实说有的地方我也真不想住下去,尽碰到些……”接下去的话真下流得无法落笔,不过这话却不是冲着哪一个说的。
                            “这就好。”治安官说,“天黑以前就赶着你的大车走吧。现在宣布,本案不予受理。”
                            
                        爸爸转过身来,于是孩子就跟着那硬邦邦的黑外套走去。爸爸虽然是个精悍个子,走路却不太灵便,那是因为三十年前偷了匹马逃跑时,脚后跟上吃过南军纠察队的一颗枪弹。一转眼他的面前突然变成了两个背影,原来他哥哥不知从哪儿的人堆里钻了出来,哥哥也只有爸爸那么高,可体格要粗壮些,成天嚼那嚼不完的烟叶。他们走过了那两排面孔铁板的人,出了店堂,穿过破落的前廊,跨下凹陷的台阶,迎面只见一些小狗和不大的孩子踩在那五月的松软的尘土里。正当他走过时,听见有个声音在悄悄地骂:
                            “烧马棚的贼!”
                            
                        他猛地转过身去,可眼睛又看不清东西了;只觉得一团红雾里有一张脸儿,好似月亮,却比满月还大,那脸儿的主人则比自己还要矮上一半,他就对准那张脸儿往红雾里扑去,虽然脑袋撞了个嘴啃泥,却觉得并没有挨打,也并不害怕,就爬起来再纵身扑去,这次还是一拳也没挨,也没有尝到血的滋味,等到再一骨碌爬起来,只见那个孩子已经没命地逃跑了,他拔起腿来追了上去,可是爸爸的手却一把把他拉了回来,那刺耳的冰冷的声音在他头顶上说:“去,到大车上去。”
                            
                        大车停在大路对面一片刺槐和桑树丛中。他那两个腰圆身粗的姐姐都是一副假日打扮,妈妈和姨妈则身着花布衣,头戴遮阳帽,她们早已都上了大车,坐在家具杂物堆中。连孩子都记得,他们先后已经搬过十多次家了,搬来搬去就只剩下这些可怜巴巴的东西——旧炉子,破床破椅,嵌贝壳的时钟,那钟还是妈妈当年的嫁妆呢,也记不得从哪年哪月哪日起,就停在两点十四分左右,再也不走了。妈妈这会儿正在淌眼泪,一瞧见孩子,赶紧用袖子抹了下脸,就要爬下车去。爸爸却叫住了她:“上去!”
                            “他弄破啦。我得去打点水,给他洗一洗……”
                            
                        爸爸却还是说:“回车上去!”孩子爬过后挡板,也上了车。爸爸爬到赶车的座儿上,在哥哥身边坐了下来,拿起去皮的柳条,朝瘦骡身上猛抽了两下,不过这倒不是他心里有火,甚至也不是存心要折磨折磨牲畜。这脾气,正仿佛多少年以后他的后代在开动汽车之前总要先让引擎拼命打上一阵空转一样,他总是一手挥鞭,一手勒住牲口。大车往前赶去,那个杂货店,还有那一大堆人板着面孔默默看着,都给丢在后头了,一会儿路拐了个弯,这些就全瞧不见了。孩子心想:永远看不见了。他这该满意了吧,他可不是已经……想到这里他马上打住了,下面的话他对自己都不敢说出口。妈妈的手按在他肩头上了。
                            “痛吗?”妈妈问。
                            “不,”他说,“不痛。甭管我。”
                            “看血都结块了,你干吗不早点擦一擦呢?”
                            “等今儿晚上好好洗一洗吧。”他说,“甭管我了,放心好啦。”
                            
                        大车只顾往前赶。他不知道他们要上哪儿去。他们从来没人知道,谁也从来不问,因为大车走上一两天、两三天,总会来到个什么地方,总有一所这样那样的房子等着他们。大概爸爸事先已经安排好了,要换个农庄种一熟庄稼,所以这才……想到这里他又不得不打住了。爸爸总来这一套。不过,只要事情有一半以上的把握,爸爸干起事来就泼辣而有主见,甚至还颇有些魄力。这是很能使陌生人动心的,仿佛他们见了潜藏在他胸中的这股凶悍的猛劲,倒不觉得很可靠,而是觉得,这个人死死认定自己干的事决错不了,谁只要跟他利益一致,准也可以得到些好处似的。
                            
                        当夜他们露宿在一个小林子里,那是一片栎树和山毛榉,旁边有一道清泉。夜里还是很冷,他们就生了堆火挡挡寒气,正好附近有一道栅栏,就偷了一根横条,劈成几段当柴烧——火堆不大,堆得很利落,简直有点小家子气,总之,那手法相当精明;爸爸的一贯作风就是只烧这样的小火堆,哪怕在滴水成冰的天气里也是这样。到年纪大些以后,孩子也许就会注意到这一点,会想不透:火堆为什么不能烧得大一些?爸爸这个人,不仅亲眼见过打仗的破坏糜费,而且血液里天生有一种爱慷他人之慨的挥霍无度的本性,为什么眼前有东西可烧却不烧个痛快呢?他也许还会进而想到有这么一个理由:在那四年工夫里①,爸爸老是牵了一群群马(爸爸称之为缴获的马)藏在树林里,见人就躲(不管是穿蓝的还是穿灰的),那小家子气的火堆就是他赖以度过漫漫长夜的活命果子。到年纪再大些以后,孩子也许就看出真正的原因来了:原来爸爸心底深处有那么个动力的源泉,最爱的是火的力量,正像有人爱刀枪火药的力量一样,爸爸认为只有靠火的力量才能保持自身的完整,不然强撑着这口气也是白白的活着,因此对火应当尊重,用火也应当谨慎。
                            
                        不过现在他还想不到这一层,他只觉得他从小到现在,看到的总是这么小家子气的一堆火。他只管坐在火堆旁吃他的晚饭,爸爸来叫他时,他捧着个铁盘子,已经迷迷糊糊快要睡着了,于是只好又跟着那直挺挺的背影,随着那生硬而严峻的颠颠跛跛的步子,上了高坡,来到了洒满星光的大路上,一扭头,只见爸爸背对着星空,看不见脸儿,也辨不出厚薄——就是那么一个一抹黑的剪影,身穿铁甲似的大礼服(分明不是他自己定做的),像白铁皮剪成的人形儿一样扁扁的、死板板的,连声音也像白铁皮一样刺耳,像白铁皮一样没有一点热情:
                            
                        “你打算当堂说了。你差一点就都对他说了。”孩子没应声。爸爸在他脑袋边上打了一巴掌,打得很重,不过却并没有生气的意思,正如在杂货店门口他把那两头骡子抽了两鞭一样,也正如他为了要打死一只马蝇,会随手抄起一根棍子来往骡子身上打去一样。爸爸接下去说的话,还是一点不激动,也一点没冒火:“你快要长成个大人了。你得学着点儿。你得学会爱惜自己的血,要不你就会落得滴血不剩,无血可流。今儿早上那两个人,还有堂上的那一帮人,你看有哪一个会爱惜你?你难道不知道,他们就巴不得找个机会来干我一下子,因为他们知道他们搞不过我。懂吗?”孩子在二十年以后倒是思量过这件事:“我那时要是说他们不过想搞清真相,主持公道,那准又得挨他的打。”不过当时他没有说什么,也没有哭。他就默默地站在那里。爸爸说了:“问你,懂吗?”
                            “懂了。”他小声说。爸爸于是就转过脸去。
                            “回去睡吧。明天我们就可以到了。”
                            
                        第二天果然就到了。过午不久,大车就停在一所没有上过漆的双开间小屋前,孩子今年十岁,十年来大车在这种模样的小屋前就先后停过了十多回,这回也还跟以前的那十多次一样,是妈妈和姨妈下了车,把东西搬下车来,两个姐姐、爸爸和哥哥都一动不动。
                            “这屋子只怕连猪也住不得呢。”一个姐姐说。
                            “怎么住不得呢,你住着就喜欢了,包你不想再走了。”爸爸说,“别尽在椅子里坐着啦,快帮你妈搬东西去。”
                            
                        两个姐姐都是胖大个儿,其笨如牛,爬下车来时,满身的廉价丝带飘拂成一片;一个从乱糟糟的车肚子里掏出一盏破提灯来,另一个则抽出了一把旧扫帚。爸爸把缰绳交给大儿子,不大灵便地从车头上爬了下来。“等他们卸完了,你就把牲口牵到马棚里去喂一喂。”说完他喊了一声,孩子起初以为那还是冲着哥哥说的呢:“跟我来。”
                            “叫我吗?”孩子说。
                            “对,叫你!”爸爸说。
                            
                        “阿伯纳!”妈妈这是喊爸爸。爸爸停了脚步,回过头去——那火性十足的日渐花白的浓眉下,笔直地射出两道严厉的目光。
                            “从明天起人家就要做我八个月的主子了,我想我总得先去找他说句话。”
                            
                        他们又返身顺着大路走去。要是在一个星期以前——应该说要是就在昨晚以前——孩子一定会问带他上哪儿去,可是现在他就不问了。在昨晚以前爸爸不是没有打过他,可是以前从来没有打了他还要说明道理的;那一巴掌,那一巴掌以后的沉静而蛮横的话声,仿佛至今还在耳边回响,给他的惟一启示就是人小不济事。他这点年纪实在无足轻重,索性再轻一些倒也可以遵命飞离人世,可偏偏飞又飞不起,说重又不重,不能在人世牢牢地站定脚跟,更谈不上起而反抗,去扭转人世间事情的发展了。
                            
                        不一会儿他就看见了一片栎杉间杂的小树林,还有其他一些花开似锦的大树小树,宅子按说就是在这种地方,不过现在还看不见。他们沿着一道攀满忍冬和野蔷薇的篱笆走去,来到一扇洞开的大门前,两边有两道砖砌的门柱,他这才看见门后一弯车道的尽头就是那座宅子。他一见就把爸爸忘了,也把心头的恐怖和绝望全忘了,后来虽然又想起了爸爸(爸爸并没有停下脚步),那恐怖和绝望的感觉却再也不来了。因为,他们虽然也先后搬过十多次家,可是以前始终旅居在一个贫苦的地方,无论农庄、田地还是住宅,规模都不大,像眼前这样的一座宅第,他还从来没有见过。大得真像个官府呢——他暗暗想着,心里不觉顿时安定起来,感到一阵欣喜,这原因他是无法组织成言语的,他还太小,还说不上来。其实这原因就是:爸爸惹不了他们了。生活在这样安宁而体面的世界里的人,他别想去碰一碰;在他们的面前他只是一只嗡嗡的黄蜂,大不了把人蜇一下罢了。这个安宁而体面的世界自有一股魔力,就算他想尽办法放上一把小小的火,这里大大小小的马棚牛棚也决烧不掉一根毫毛。……他又望了望那直挺挺的黑色的背影,看见了那生硬而坚定的颠颠跛跛的步子,他这种安心而欢喜的感觉一时间又消失了。爸爸的身影并没有因为到了这样的宅第跟前而显得矮上三分,因为他到哪儿也没有显得高大过,倒是如今衬着这一派圆柱耸立的宁静的背景,反而越发显出了那种我自无动于衷的气概,仿佛是怀着铁石心肠从白铁皮上剪下的一个人形儿,薄薄的一片,斜对着太阳的话简直连个影子都不会有似的。孩子冷眼看着,发觉爸爸只顾朝一个方向走去,脚下绝不肯有半点偏离。车道上拴过马,有一堆新鲜马粪,爸爸明明只要挪一挪脚步,就可以让过,可是他看见那只不灵便的脚却偏偏不偏不斜一脚踩在粪堆里。不过那种安心而欢喜的感觉过了片刻就又恢复了。他一路走去,简直叫这座宅第给迷上了,这么一座宅第给他的话他也要的,不过没有的话他也并不眼红,并不伤心,更不会像前面那一位那样——他不知道前面那个穿着铁甲般的黑外套的人,却是妒火中烧,真恨不得一口吞下肚去呢。孩子这时候的心情,可惜他也无法用言语来表白:或许爸爸也会感受到这股魔力呢。他先前干那号事,可能也是身不由己,或许这一下就可以叫他改一改了。
                            
                        他们穿过了门廊,现在他听见父亲那只不灵便的脚像时钟一样一板一眼的一下下蹬在地板上,声音跟身子的移动幅度一点也不相称,这雪白的门也并没有使爸爸的身影矮上三分,仿佛爸爸已经憋着一腔凶焰恶气,把身子缩得不能再缩了,说什么也不能再矮上一分一毫了——他不在乎头上那宽边黑帽已经瘪了,不在乎身上那原是黑色的地道细呢外套已经磨得泛出了绿稀稀的亮光,好像过冬的大苍蝇一般,不在乎抬起臂膀就显得袖管太大,也不在乎举起手来就活像拳曲的脚爪。门开得快极了,孩子知道那黑人一定早就在里面看着他们的一举一动了。那是个黑老头,花白的头发梳得整整齐齐,身上穿一件亚麻布茄克,他一开门出来就用身子把门口堵住,说道:“白人,你把脚擦一擦再进来。少校现在没在家。”
                            
                        “滚开,黑鬼。”爸爸的口气里还是没有一点火气,说着把那黑人连人带门往里一推,帽子也没摘下就走了进去。孩子看见那只不灵便的脚已经在门框边上留下了脚印,看见那机器一样从容不迫的跛脚过处,浅色的地毯上出现了一个个脚印,似乎压在那脚上的分量(也就是一脚踩下去的分量)足有他体重的两倍。那黑人不知在背后什么地方狂喊:“萝拉小姐!萝拉小姐!”孩子看见这光洁优雅的一弯铺毯回梯、这顶上熠熠耀眼的枝形吊灯、这描金画框的柔和光彩,早已被一股暖流淹没了,随着喊声他听见了一阵匆匆的脚步声,也看见了这位小姐。像这样的一位贵妇人,他恐怕也是从来没有见过的:身上穿一件光亮柔滑的灰色长袍,领口绣着花边,腰里系一条围裙,卷起了袖子,大概正在揉面做糕饼,所以一边拿毛巾擦着手上的生面,一边来到穿堂里,可是一进来她的眼光却不是看着爸爸,而是直盯着那浅色地毯上的一串足迹,一副神气吃惊得像是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我拦他没拦住。”那黑人急得直叫,“我叫他……”
                            “请你出去好不好?”贵妇人的声音都发抖了。“德•斯班少校不在家。请你出去好不好?”
                            
                        爸爸没有再开过口。他也不再开口了。他对那贵妇人连一眼都没有看。他就那样戴着帽子,直挺挺地站在地毯的中央,只见那鹅卵石色的眼睛上边,两撇灰白的浓眉微微抽动了一下,似乎此刻他才谨慎了点,把屋子仔细打量了一番。然后他又同样谨慎地转过身来;孩子看见他是以那条好腿作为支点,用那只不灵便的脚费劲地画了个圆弧,这才转了过来,在地毯上最后留下了一道长长的淡淡的污迹。爸爸对自己留下的脚印看也不看,他始终没有低头朝地毯上看过一眼。那黑人把门拉开了。他们刚跨出门去,后边门就关上了,还传来一声女人歇斯底里的号叫,却听不分明。爸爸走到台阶前停了一下,就着台阶边把靴子擦擦干净。到大门口他又停了下来,在那里站了一会儿,一只脚不灵便,站着也显得硬僵僵的。他回头望着那所宅第,说道:“雪白的,很漂亮,是不是?那是汗水浇成的,黑鬼的汗水浇成的。也许他还嫌白得不够,不大中意呢。也许他还想浇上点白人的汗水呢。”
                            
                        两小时以后,孩子在小屋后边劈木柴,妈妈、姨妈和两个姐姐则在屋里生火做饭(他知道这准是妈妈和姨妈的份儿,那两个大姑娘哪里肯动手呢;离得这么远,还隔着垛墙,照样还觉得她俩那无聊的大声聒噪散发出一股不可救药的怠惰的气息)。孩子正劈着木柴,忽然听见了马蹄声,看见一匹极好的栗色母马,马上坐着个只穿衬衣的人——他一看这人就明白了,果然立刻又看见后面跟着一匹肥壮的红棕色的拉车大马,骑马的年轻黑人腿前有一卷地毯。他看见前面那人怒火直冒,脸涨得通红,飞快地直驰而来,一下子就消失在屋前,爸爸和哥哥这会儿正好搬了两张歪椅子在屋前歇着呢;才一眨眼工夫,简直连斧头都还没来得及放下,他就又听见马蹄声起,眼看那匹栗色母马从院子里退了出去,早又撒开四蹄疾驰如飞了。接着爸爸就大声喊起一个姐姐的名字来,一会儿这姐姐就拉住那卷地毯的一头,一路顺地拖着,从厨房门里倒退着走了出来,另一个姐姐跟在地毯后面。
                            “你要不肯抬,就去把洗衣锅架起来。”前面那个姐姐说。
                            
                        “嗨,沙尔蒂②!”后面那个姐姐马上喊道,“快把洗衣锅架起来!”爸爸闻声来到门口,如今他背后完全是一副破落光景,跟刚才他面前的一派富贵风流景象不可同日而语,不过这些反正都影响不了他。他肩后露出了妈妈焦急的脸。
                            
                        “快去抬起来。”爸爸说。两个姐姐弯下腰去,一副臃肿相,有气无力;她们弯着腰,看去就像一块其大无比的白布,系着一条条花里胡哨的丝带,飘成一片。
                            
                        “我真要把块地毯当做宝贝,老远的从法国弄来,我就决不会铺在那种碍脚的地方,叫人家一进门就得踩上。”前面那个姐姐说。她们终于把地毯抬起来了。
                            妈妈说:“阿伯纳,让我去弄吧。”
                            “你回去做饭,”爸爸说,“我来看着。”
                            
                        孩子一边劈木柴,一边就这样看了他们一下午,只见地毯摊平在地上的尘土里,旁边是泡沫翻滚的洗衣锅,两个姐姐老大不愿意地懒洋洋伏在地毯上,爸爸毫不容情地铁板着脸,时而盯着这个,时而盯着那个,尽管再也没有吭声,却盯得很紧。孩子闻到了他们锅里的那一股刺鼻的土碱液味儿,看见妈妈有一次来到门口,探头朝他们那边张望了一下,妈妈现在的神情已经不是焦急,而很像是绝望了。他看见爸爸转过身去,等他又抡起斧头时,从眼梢角里还瞟见爸爸打地上拾起一块扁扁的碎石片儿,仔细看了看,又回到锅边,这一回妈妈说的竟是:“阿伯纳,阿伯纳,请别这么干。我求求你,阿伯纳。”
                            
                        后来他的活儿也干完了。天已薄暮,夜鹰早已啼过几遍。他闻到屋里飘出一股咖啡香,平日到这时候他们往往就吃一些午饭吃剩下的冷菜冷饭,可是今天一进屋去,却看见他们又在喝咖啡了,大概是因为炉子里有火的缘故吧。炉子跟前摆着两张椅子,那摊开的地毯就架在两个椅背上。地毯上已经看不见爸爸的脚印了。原来沾着脏迹的地方,如今是长长的一摊摊水浸的残痕,像是有一台小小的割草机在上面东割了一块、西割了一块似的。
                            
                        他们吃冷饭的时候,地毯照旧搭在那儿,后来大家都去睡觉了,而地毯还是搭在那儿。两间屋里到处是横七竖八的床铺,没有一点秩序,床铺也没有一定的主儿。一张床上睡着妈妈,呆会儿爸爸也就睡在那里,另一张床上睡的是哥哥,他和姨妈以及两个姐姐则打地铺睡草荐。不过爸爸还没有去睡。孩子临睡前看见爸爸戴着那顶帽子、穿着那件辨不出厚薄的外套的刺眼的剪影正俯伏在地毯上;他依稀觉得自己蒙蒙胧胧似乎还没有合眼,那黑影却已经矗立在他身旁了,背后的炉火差不多已经熄灭了,那只不灵便的脚也来踢醒他了。“去牵头骡子来。”爸爸说。
                            孩子牵了骡子回来,看见爸爸站在黑糊糊的门洞里,卷拢的地毯扛在肩上。孩子说:“你不骑吗?”
                            “不骑。把脚伸上来。”
                            
                        孩子屈起膝头,让爸爸用手托住,只觉得一股惊人的强劲的力量缓缓地透体而入,带着他升腾而起,把他送到了那没鞍的骡背上(他记得他们过去也有过一副鞍子,不过记不得那是何时何地的事了)。接着爸爸又同样轻而易举地抱起地毯往上一甩,一下子就送到了孩子的腿前。借着星光,他们又顺着白天的老路走去,走过忍冬遍生、尘土满地的大路,进了大门,沿着那黑坑道一般的车道,来到了上下一片漆黑的宅第跟前。孩子坐在骡子上,觉得那毛里毛糙的地毯在大腿上一擦就不见了。
                            
                        他低声说:“要我帮忙吗?”爸爸没有应声,于是他又听见那只不灵便的脚一声声蹬着空荡荡的门廊,还是那样不慌不忙却又那样刻板生硬,还是那样劲头大到简直放肆的地步。孩子在黑地里也看得出来,爸爸肩上的地毯不是扔下去的,而是推下去的,地毯在墙角上一弹又落到了地板上,声音大得真叫人不敢相信,好像打了个响雷,接着又是那脚步声,从容不迫,响得出奇。宅子里随即亮起了一抹灯光,孩子坐在骡子上,内心紧张起来,呼吸倒还均匀平静,就是快了一点。可是听那脚步声却始终没有加快节奏——脚步声这时候已经从台阶上下来了;一会儿孩子就看见爸爸到了跟前。
                            
                        他低声问:“你不骑上来吗?这下子两个人都能骑了。”正说着,宅子里的灯光有了动静:先是倏地一亮,随即又暗了下去。他心想:那人下楼来了。他早已把骡子赶到了踏脚台③旁;一会儿爸爸就上来坐在他的背后,他把缰绳理齐叠起,朝骡脖颈上一抽,可是牲口还没有来得及撒开快步,那瘦细而结实的胳膊已经从他身边伸了过来,只觉得那节疤累累的结实的手把缰绳一拉,骡子立刻又慢慢儿走了。
                            
                        天边刚刚吐出火红的霞光,他们就已经在地里给骡子套犁了。这次那栗色母马来到地里,孩子可是一点响声都没有听见;那骑马人没戴硬领,连帽子都没戴,浑身直震,说话的声音都发了抖,跟昨儿大宅子里那个女人一个样;爸爸正在扣轭棒,只抬头望了一眼,又弯下腰去干他的了,所以那个骑马人是冲着他弯倒的背在说话:
                            
                        “你可得放明白点儿,地毯已经叫你给弄坏了。这里没有人了吗?连个女人都没有吗?”……他打住了,浑身还是震个不停,孩子只顾看着他,哥哥这时也从马棚门里探出了身来,嘴里嚼着烟叶,慢悠悠地不断眨巴着眼,显然并不是因为有什么事叫他看得吃惊。“这张地毯值一百块钱,可是你自出娘胎还不曾有过一百块钱。你也永远休想有一百块钱,所以我要在你的收成里扣二十蒲式耳④玉米作为赔偿。这一条要在文契里补上去,回头你到粮库去,就去签个字。这虽然消不了德•斯班太太的气,却可以教训教训你:下次再到她的公馆里去,可要把你的脚擦干净点儿。”
                            
                        说完他就走了。孩子看了看爸爸,爸爸还是一言不发,连头也没有再抬一下,他此刻是在那里埋头弄销子,要把轭棒套套结实。
                            
                        孩子叫了声:“爹!”爸爸望了他一眼——还是那副莫测高深的脸色,两道浓眉下灰色的眼珠闪着冷冷的光。孩子突然急步向爸爸奔去,可又同样突然地站住了。他嚷道:“你洗得也算用心的了!他要是不喜欢这样洗,上次为什么不说说明白该怎么洗呢?这二十蒲式耳玉米可不能赔给他!屁也不能赔给他!到时候收了庄稼就都藏起来!我来守着好了……”
                            “我叫你把割草刀还跟那堆理好的家伙放在一起,你去放好了吗?”
                            “还没有,爹。”他说。
                            “那么快去放好。”
                            
                        那是星期三的事。从这天起他就一个劲儿地干活,不停地干到周末;干得了的活儿他干,有些干不了的活儿他也一样干,用不到逼着他,也用不到催促他,他干的就是这样勤奋;他这都是学的妈妈,不过他跟妈妈却也有些不一样:他干的活儿,至少有一些是他喜欢的,比如他就喜欢拿那把小斧头去劈木头——这把小斧头还是妈妈和姨妈挣得了钱(也可能是从哪儿省下了钱),买来作为圣诞礼物送给他的。他跟两位老太太一起(有一天下午连一个姐姐也来参加了),把猪圈和牛栏搭了起来,因为爸爸跟地主订的文契里也有养猪牧牛这两条。有一天下午,爸爸骑了一头骡子不知上哪儿去了,孩子看爸爸不在,就到地里去干活。
                            
                        他们这一回使的是一把双壁犁,哥哥扶着犁柄,他牵缰绳。他跟着拼足了劲的骡子在一旁走,破开的肥沃的黑土落在光脚背上,觉得又凉又湿,他心里想:说不定这一下倒可以彻底解决了。为了这么一张地毯赔上二十蒲式耳,虽然好像有点难受,可是只要他能从此改掉那个老脾气,再也不像从前似的,花上二十蒲式耳说不定还划得来呢。想着想着,不觉想入非非了,弄得哥哥只好对他猛喝一声,叫他当心骡子。他幻想连连:也许到时候一算账,都抵了个精光,那就玩儿完了——什么玉米,什么地毯,干脆来一把火!可怕啊!痛苦啊!简直像被两辆四挂大车两边绑住,两头一齐往外拉!——没指望了!完蛋了,永远永远完蛋了!
                            
                        转眼到了星期六。他正在埋头给骡子套犁,从骡肚子底下抬头一看,只见爸爸穿起了黑外套,戴上了帽子。爸爸说:“不要套犁,套车!”过了两个钟头,爸爸和哥哥坐在车前,他坐在车厢里,车子最后拐了个弯,他就看见了那饱经风雨的漆都没上的杂货店,墙上贴着些破破烂烂的香烟广告和成药广告,廊下停着马车,拴着坐骑。他跟在爸爸和哥哥的后面,登上那踏出了洼的台阶,于是又遇上了那两排看着不出一声的脸,中间又让出一条道儿来让他们爷儿三个走过。他看见木板桌后面坐着的那个戴眼镜的人,不说他也知道那是位治安官;前面还有一个人,就是他生平只见过两次,两次都骑着快马的那一个,这一回却戴上了硬领,还打起了领带,脸上的表情倒不是怒气冲冲,而是惊奇得不敢相信,孩子不可能晓得,那人是不信天下竟有这样岂有此理的事:他的佃户居然敢来告他的状。孩子摆出一副势不两立的神气,狠狠地、得意地瞪了他一眼,走上前去,紧挨爸爸站着,向治安官大声嚷道:“他没干呀!他没烧呀……”
                            “快回大车上去。”爸爸说。
                            “烧?”治安官说,“你是说这张地毯已经烧啦?”
                            
                        “谁说烧来着?”爸爸说,“快回大车上去。”可是孩子没有去,他只是退到了店堂的后边,这店堂也跟上次那个店堂一样挤,今天更是连个坐的地方都没有,他只好挨挨挤挤地站在一动不动的人群中间,听着堂上的问答:
                            “那么你是认为要你拿二十蒲式耳玉米赔偿他地毯的损失,数目太大了点?”
                            “他把地毯拿来给我,要我把上面的脚印洗掉。我就把脚印洗掉了,给他送了回去。”
                            “可是你给他送回去的地毯却已经不是你踩上脚印以前的那个原样了。”
                            
                        爸爸一言不发,室里悄悄地听不到一点响动,持续了足有半分钟之久。惟一的声息就是呼吸——聚精会神侧耳静听的那种轻微而均匀的深长的呼吸。
                            
                        “你拒绝回答吗,斯诺普斯先生?”爸爸还是一声不吭。“我就判你败诉了,斯诺普斯先生。我裁定,德•斯班少校的地毯是你损坏的,应该由你负责赔偿。不过根据你目前的境况,要你赔偿二十蒲式耳玉米似乎未免太苛刻了点。德•斯班少校说他这块地毯值一百块钱。到十月里玉米的价格估计是五毛钱左右。我看,德•斯班少校的东西是过去买的,九十五块钱的损失就由他承担了吧,你的钱还没有挣到手,那就让你承担五块钱的损失。我裁定,到收获季节你应该在契约规定以外,另从收成中提出十蒲式耳玉米缴付给德•斯班少校作为赔偿。退堂!”
                            
                        这堂官司总共没审多少工夫,看看天色还只是清早。孩子心想他们该回家了,也许该回去犁地了吧,因为庄稼人家早已都下了地,他们已经晚了。可是爸爸并没有上车,却从大车后边走了过去,只是用手打个手势,叫哥哥牵着大车跟在后边,他自己就穿过大路,向对面的铁匠铺走去。孩子紧跟着爸爸,追到爸爸身旁,抬头冲着褪色的旧帽子底下那张泰然自若的严厉的脸,嘁嘁喳喳说:“十个蒲式耳也甭给他。连一个都不要给。咱们……”爸爸低头瞥了他一眼,脸上的神情还是若无其事,两撇花白的眉毛乱蓬蓬地遮在冷静的眼睛上,说话的声气简直很和蔼,很轻柔:
                            “是吗?好吧,反正到十月里再说吧。”
                            
                        修修大车也要不了多久,无非有一两根辐条要校校正,还有轮箍得紧一紧,等到轮箍弄好以后,就把大车赶到铁匠铺后面的小水涧里,让车子就停在那儿。骡子不时把鼻子伸进水里,孩子干捧着缰绳坐在车前的座儿上,抬眼望着斜坡顶上那黑烟囱一般的打铁棚里,只听那里铁锤丁当,一声声不慌不忙,爸爸也就坐在那边一个竖起的柏树墩子上,好不自在,时而说上两句,时而听人讲讲,一直到孩子拉着湿淋淋的大车从小涧里出来,在铁匠铺门前停好,爸爸还是坐在那儿没动。
                            
                        “牵去拴在荫头里。”爸爸说。孩子拴好就回来了。原来爸爸同铁匠,还有一个蹲在门口里边的人,正在那儿聊天,谈庄稼,谈牲口;孩子也就在这满地发臭的尘土、蹄皮和锈屑之中蹲了下来,听爸爸原原本本、慢慢悠悠地讲他当年做职业马贩子时代的一段故事,那个时候连哥哥都还没有出世呢。后来孩子走到杂货店的那一头,看见墙上有去年马戏团的一张残破的海报,那一匹匹枣红大马、那些蝉纱衣女郎和紧身衣女郎的惊险姿态和盘旋绝技,还有那红鼻子白脸的丑角的鬼脸媚眼,正叫他默默地看得出神,不防爸爸却来到了他身边,对他说:“该吃饭啦。”
                            
                        可是这天的饭却不是回家吃的。他靠着临街的墙,蹲在哥哥的旁边,看爸爸打杂货店里出来,从一只纸袋里掏出一块干乳酪,小心翼翼地用小刀一分为三,又从纸袋里掏出几把饼干。爷儿三个就蹲在廊下,一声不响,慢慢地吃;吃完又到店里,借只长柄锡勺喝了点不热的水,水里有一股杉木桶的气味,还有一股山毛榉树的气味。喝过了水还是没回家。这次又到了一个养马场上,只看见一道高高的栅栏,栅栏上坐着人,栅栏外站着人,一匹又一匹的骏马从栅栏里牵出来,到大路上先是遛遛蹄、跑跑步,随后就往来不绝地奔驰,就这样慢条斯理地谈着买马和换马的交易,一直谈到太阳渐渐平西,而他们爷儿三个却一直看着听着,哥哥两眼蒙?,嘴里的烟草照例嚼个不停,爸爸不时对一些牲口评头品足,可并不是说给谁听的。
                            
                        直到太阳下山以后,他们才到了家。在灯光下吃过了晚饭,孩子坐在门前的台阶上,看夜幕终于完全罩上了。他正在听夜鹰的啼叫和那一片蛙鼓,忽然听见了妈妈的声音:“阿伯纳!干不得!干不得!哎呀,天哪!天哪!阿伯纳呀!”他急忙站起来扭头一看,从门里看见屋内灯光换过了,如今桌上一只瓶子的颈口里点着一个蜡烛头。爸爸依然戴着帽子穿着外套,显得又正经又滑稽,仿佛是打扮得齐齐整整,好彬彬有礼地去行凶干坏事似的;他把灯里的油重又全部倒进那贮油的五加仑火油桶里,妈妈拼死拉住了他的胳膊,他只好把灯递到另一只手里,胳膊一甩,并不粗暴也并不凶悍,但是劲头很猛,一下子就把她摔到了墙上,她张开双手扑在墙上,好容易才没有倒下,嘴巴张得大大的,满脸是那种生望断绝、走投无路的神气,跟她刚才的口气完全是一个味儿。正在这时,爸爸看见孩子站在门口。
                            “到马棚里去把大车加油用的那罐油拿来。”爸爸说。孩子没动,半晌才开得出口来。
                            “你……你要干什么……?”他嚷了起来。
                            “去把那罐油拿来。”爸爸说,“去!”
                            
                        孩子终于挪动了腿,一到屋外就拔脚向马棚里奔去,敢情那老脾气又来了,那古老的血液又涌上来了。这一腔古老的血,由不得他自己选择,也不管他愿不愿意,就硬是传给了他;这一腔古老的血,早在传到他身上以前就已经传了那么许多世代——谁知道那是怎么来的?是多少忿恨、残忍、渴望,才哺育出了这样的一腔血?孩子心想:我要是能一个劲儿往前跑就好了。我真巴不得能往前跑啊,跑啊,再也不要回头,再也不用去看他的脸。可是不行啊!不行啊!他提着生了锈的油罐奔回家去,罐里的油一路泼剌剌直响;一到屋里,就听见了里屋妈妈的哭声。他把油罐交给了爸爸,嚷着说:
                            “你连个黑鬼都不派去了吗?上次你至少还派了个黑鬼去啊!”
                            
                        这一回爸爸没有打他。可是比上回的巴掌来得还快的是只爪子:爸爸的手刚刚小心翼翼地把油罐在桌子上放好,忽然就如一道电光冲他一闪,快得他根本都没法看清;他还没有看见爸爸的手离开罐子,爸爸的手早已抓住了他的衬衫后襟,一把抓得他脚跟都离了地。那冲他俯着的脸一股凶气,寒峭逼人,那冷酷阴沉的声音向他背后桌上靠着的哥哥说了一声(哥哥还是像牛一样,怪模怪样的,左嚼右嚼,嚼个不停):
                            “把这罐油倒在油桶里,你先走,我马上就来。”
                            哥哥说:“最好还是把他绑在床架上。”
                            
                        “叫你干啥你就干啥。”爸爸说。话音刚落,孩子的身子就已经在动了,只觉得那只精瘦而强劲的手在他两块肩胛骨之间一把揪着衬衫,提着他几乎脚不沾地地从外间到了里间,擦过了摆开粗壮的大腿、对着没火的炉子坐在椅子里的那两个姐姐,直拖到妈妈和姨妈那里。姨妈正搂着妈妈的肩头,两个人肩并肩坐在床上。
                            
                        爸爸说了声:“揪住他!”姨妈一惊,手就一动。爸爸说:“不叫你。伦妮,你把他揪住。你千万要把他揪住。”妈妈抓住了孩子的手腕。“不行,要抓得牢一点。要是让他跑了,你知道他要去干啥?他要上那边去!”说着把脑袋朝大路那头一摆。“恐怕还是把他绑起来保险一点。”
                            “我就揪住他好了。”妈妈低声说。
                            “那就交给你啦。”爸爸说完就走了,那不灵便的脚在地板上踩得很重,不紧不慢,好一阵才消失了。
                            
                        孩子就挣扎了起来。妈妈两条胳膊把他紧紧抱住,他把妈妈的胳膊又是撞,又是扭。他知道,扭到头来妈妈总是弄不过他的。可是他没有时间磨工夫了。他就嚷起来:“放我走!要不,伤着你我可就不管啦!”
                            “放他走!”姨妈说,“老实说,他就是不去我也要去呢!”
                            “我怎么能放他走呀?”妈妈哭叫着说,“沙尔蒂!沙尔蒂!别这样!别这样!来帮帮我呀!莉齐!”
                            
                        突然他挣脱了。姨妈来抓他也来不及了。他扭头就跑,妈妈跌跌撞撞地追上去,膝头一屈,扑倒在孩子脚跟后边,她向近旁的一个姐姐叫道:“抓住他,耐特!抓住他!”可是也来不及了,那个姐姐根本还没有打算从椅子里站起来,只是把头一转,侧过脸来,孩子就已经飞一般地过去了。在这一瞬间他只觉得看见了一个其大无比的年轻妇女的脸盘儿,脸上竟没有一点惊异之色,只是流露出一种不大感到兴趣的神气(两个姐姐是同时同刻生的双胞胎,尽管这样两大堆肉占地大、分量重,一个人足足可抵家里两个人,可是此时此地姊妹俩竟好像根本就不存在似的)。孩子一下子冲出了里间,冲出了屋门,跑到了那洒满星光、蒙着松软的尘土、密密层层攀满忍冬的大路上。他一路奔去,只恨这脚下的淡白色带子拉开得太慢,好容易才到了大门口,马上一拐弯,气急心慌地顺着车道向那亮着灯光的大宅子奔去,向那亮着灯光的门奔去。他连门也不敲,就一头闯了进去,抽抽搭搭地喘不过气来,半晌开不出口;他看见了那个穿亚麻布茄克的黑人的吃惊的脸,也不知道那人是什么时候出来的。
                            
                        “德•斯班!”他气喘吁吁地喊道,“我找……”话没说完,他看见那个白人也从穿堂那头的一扇白门里出来了。他就大叫:“马棚!马棚!”
                            “什么?”那白人说,“马棚?”
                            “对!”孩子叫道,“马棚!”
                            “逮住他!”那白人大喝一声。
                            
                        可是这一回还是没抓住他。那黑人倒是抓住了他的衬衫,可是衬衫袖子早已洗得发了脆,一拉就撕了下来。他又逃出了那扇门,又奔到了车道上,事实上他就是冲着那白人嚷嚷的当儿也没有停下过脚来。
                            
                        他听见那白人在他背后喊叫:“备马!快给我备马!”他起初想抄近路,穿花园,翻篱笆到大路上去,但是他不识花园的路径,也不知道那挂满藤蔓的篱笆究竟有多高,他不敢冒这个险。所以他还是只顾顺着车道奔去,只觉得血在奔腾,气在上涌;一会儿就又到了大路上,不过他看不见路。他也听不见声音;那疾驰而来的母马快要踩到他身上他才听见,可他还是照旧往前跑,仿佛他遭受苦难到了这样危急的关头,只要再过片刻就自会叫他插翅高飞似的。他直挨到最后一秒钟,才向边上纵身一跃,跳到路旁长满野草的排水沟里,后面的马呼的一声冲过,飞驰而去,映着这初夏的恬静夜空,映着这满天星斗,还留下了一个暴跳如雷的身影,转眼就没了。可是就在那人影马影尚未消逝的当口,夜空里像是突然狠狠地泼上了一摊墨污,不断向上扩大——那是不绝冲天而起的一团团浓烟,惊心动魄,却又阒寂无声,把天上的星星都抹掉了。孩子跳了起来,他连忙又爬到大路上,再撒腿奔去,他知道已经来不及了,可他还是一个劲儿往前奔,听见了枪响也还是往前奔,一会儿又是两声枪响,他不知不觉地就停了下来,叫了两声:“爹!爹!”又不知不觉地奔了起来。他跌跌撞撞的,叫什么东西绊了一跤,赶紧又连跑带爬地从地上起来。起来后匆匆回头望了下背后的火光,就又在看不见的树木中间只管奔去,一路气喘吁吁、抽抽噎噎地喊着:“爸爸呀!爸爸呀!”
                            
                        午夜时分,孩子坐在一座小山顶上。他不知道现在已是午夜,也不知道自己到了多远的地方。不过如今背后已经没有火光了,如今他坐在这儿,背后是他好歹住了四天的家,前面是一片黑沉沉的树林子,他打算歇息歇息以后,就到这片树林子里去。这小小的孩子,就抱着那少了袖子既薄又脆的衬衫缩成一团,在凉飕飕的黑暗里抖个不住,如今那伤心绝望的心情已经不再夹着惊恐忧虑,光剩下一片伤心绝望了。他在心里念叨:爸爸呀,我的爸爸呀!他突然叫出声来:“他是好样儿的!”这话他说出了声,但是声音不大,简直不过是耳语。“好样儿的!到底打过仗!不愧是沙多里斯上校的骑马队!”却不知道那次打仗他爸爸其实并不是一名士兵,只能说是一名“好汉”,他爸爸根本不穿制服,根本不效忠于哪一个人、哪一支军队、哪一方政府,也根本不承认谁的权威;他爸爸去打仗的目的完全跟麦尔勃鲁克⑤一般无二,是为了猎取战利品——缴获敌人的也罢,自己打劫的也罢,反正在他看来都无所谓,压根儿无所谓。
                            
                        天上渐渐星移斗转。回头天就要亮了,再过些时候太阳也要出来了,他也就要觉得肚子饿了。不过那反正是明天的事了,现在他只觉得冷,好在走走就会不觉得冷的。他现在气也不喘了,所以就决定起来再往前走,到这时候他才发觉自己原来是打过盹了,因为他看出天马上就要亮了,黑夜马上就要过去了。他从夜鹰的啼声中辨得出来。如今山下黑沉沉的树林子里到处是夜鹰的啼鸣,拉着调子,此起彼伏,接连不断,让位给晨鸟的时刻越来越近了,夜鹰的啼鸣也就越发一声紧接着一声。他就站起身来。他觉得身子有点儿发僵,不过那走走也就会好的,正像走走就可以不冷一样。何况太阳也就要出来了。他就向山下走去,向那一片黑沉沉的树林子里走去,从树林子里不绝传来一声声清脆的银铃般的夜鹰的啼叫——暮春之夜的这颗响亮的迫切的心,正在那里急促地紧张地搏动。他连头也不回地去了。

                        ——————
                        ①
                        南北战争自一八六一年四月爆发至一八六五年四月结束,历时整整四年。北军是蓝色制服,南军是灰色制服,下文所说“穿蓝的”和“穿灰的”,即指此而言。
                        ② 沙多里斯的爱称。
                        ③ 用木头或石头做的小台,供上马下马时垫脚用。
                        ④ 二十蒲式耳约合七百公升。
                        ⑤ 十八世纪早期法国一支歌曲中的人物。这支歌曲的第一句是“麦尔勃鲁克去打仗”。
TOP
13#

这篇我还没看呢。
TOP
14#

我的阅读 | 作家生活 193
何以为我
文/阿乙
194 小说界 FICTION WORLD

几乎每次接受采访时,都会听到一个问题:
“你是怎么成为作家的?”对问者而言,这个问
题似乎是用来填塞时间的,有时我能看见他们
尽力伪装出的真诚,有时他们则索性望向别处,
用笔敲打面颊。每次遇见这个问题我都很振奋,
甚至想建议对方将问题修改为:“你是怎么完成
这一僭越的?”
直到 2010 年,也就是我 34 岁之时,在别
人称我为作家时,我才略微放松下来,不像以
前那样急于站起来,拒绝这一可能让人觉得我
是在招摇撞骗的称呼。这一年是我的发迹之年。
此前,我在北京混了六年,没少参加有文人出
没的饭局,我总是埋头吃饭或者躲着看闲书,
尽量将自己伪装成一名和文学创作无关的青年,
拒绝承认和对方从事的是同一种事业。某日,
一位既认识某作家又认识我的兄长,在介绍完
前者后,将我拉起,说:“阿乙也是一位写小说
的。”我感觉被出卖了,像是扒窃者手还在匣子
里,而探照灯已对他亮起来。那个瞬间我面色
臊得通红。作家瞟了我一眼。我至今都恨这样
一个人,因为在我将自己的小说取出呈给他之
后,饭局结束时发现那雪亮的打印稿被他遗弃
在座位上。后来,当我以成功者的名义坐在类
似的酒局上时,我已经变为我所憎恨的人,讨
厌起那些颤巍巍地请教我的人来。“阿乙老师,
您看这篇稿子能否帮我投给相识的编辑?”对方
年纪比我要大很多,我将它扔在一边,假装承
应下来。对方敏感的心早已觉察出这种怠慢,
眼里浮出了恶意,意思是:“你有什么了不起
的?你不也就是靠各种关系混出来的?”
有时我也会听到一些关于我命好运气好的
言论。我很想发作,可是细想下来,也只能这样
解释。写得差,和写得不那么差,当然是决定
性的;但在“写得不那么差”里,还真有命好命
不好的区分。我记得一次评奖时,一位评委在得
知奖项最终给了老作家而没有给一位刚过 40 的
青年作家时,连连叹息,理由是老作家并不差
奖,而这个年轻作家却可能因陷入持续的自我怀
疑而自我报废。我很理解这一点。一个写作者迟
迟不被承认,迟迟不被册封,那么他很大一部分
精力都要花在思考自己的身份认知上:作为一名
作家,他是否合法,是否成立;如果只是自己承
认,那自己是不是人们眼中的笑柄。所以每念及
此,我都很感激在我 32 至 34 岁时及时将我从自
我怀疑的深渊里拽出来的恩人。如果没有他们,
我很可能辞别文学而羞愧地退回到原本就熟练的
职业中。你很少听说有人 40 岁之后发迹,陈忠
实、金宇澄也只是在 40 岁之后推出代表作,并
不意味着他们在 40 岁之前是文坛外的人。
2008 年,我仍然不敢宣称自己在写小说,
对外说自己只是写点梗概写着玩。这是为着在
蒙羞时有个退路。我遭受过逾 80 次投稿失利。
此时,我在饭局偶遇罗永浩(就是后来做锤子手
机的好汉),就是为了说话而说话,我说你开了
个博客网,能否将我的博客搬过去。他说你将
博客地址短信我。数日后,我已忘了此事,他
突然来电,坚持认为我是小说家。我感到诧异,
然而又久久不愿走出对方真诚的赞许。后来这
样的电话也从唐嵩(时任《小说月报》原创版编
辑)、北岛、楚尘那里打来过。我记得北岛打来
电话时,我正站在寒冷的乡村,我为了获取较
好的手机信号,而在山丘边走来走去。我像处
于不可思议的梦境中,听着对方的交代,不要
混迹于酒局,不要浪费了自己的天赋。
2008 年,上海三联书店编辑彭毅文找罗永
浩约书稿,罗力推我,并参与此书的封面设计,
因此有短篇集《灰故事》。随后,我的前同事张
恺在读过《灰》后,将之推荐给朋友的妹妹,一
位出版公司编辑,王二若雅,后者拿着我的短篇
集书稿《鸟看见我了》,坚持要求领导同意出版。
2010 年,因为论坛版主杨典的推荐,北岛注意
到我的小说,在《今天》杂志发表我的短篇小辑;
同年,老同事,在《人民文学》做编辑的曹雪萍
突然记起当年在报社体育部的几个文青,向我们
约稿,我的中篇《那晚十点》拟发表于当年 10 月
的《人民文学》,后因为小说收录在短篇集中要
在 10 月前出版,时任杂志主编的李敬泽决定提
前刊发。李敬泽当时写的稿签是:有强劲、华彩
的力量。不仅是语言,不仅是结构,而且对人生
中的戏剧性场面有很准确、犀利的把握。
随后我就像驶入一种轨道。有时我半夜醒
来,望向窗外,觉得一切好似南柯梦境。仿佛
高俅,几经调剂,一时发达不止。我又一一想
念这些与我并无任何利益瓜葛的人对我的恩德,
我想到他们逐一为我打开文学的门。我想到自
己应该以足够的能力与影响力去镌刻他们的名
字。2013 年 4 月,作为声名或者一种欲望的奴
隶,我有如不堪重负的弓弦,忽而绷直,吐出
一口鲜血,被押进医院。我因此知道我并不曾
主动去透支过一次他人的期望。正是因为害怕
不能匹配他人的期望,我焦虑不堪。
这次前前后后、断断续续长达半年的住院,
除开医保外,花去了我十来万元,想起来很心
疼。这也许是一个被征召的人的悲剧。因为他
的无能不能匹配他的野心,因此遭受这一报应。
不过我想到自己即使经历这样的惨痛失败,还
是要比那些永远被隔在一纸之外而终生得不到
召唤的人要走运。
TOP
15#

. 蹲在鸡舍里的父亲
                                               作者:李 浩


  在一个很早很早的早晨,我的父亲突然丢失了。当然,这样的说法并不是很确切,因为我的父亲仍然在我们家里,他每天都会老老实实地出现在鸡舍旁,或者是房间里的某个角落;我说的是,在那个早晨之后,我父亲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他变成了一个傻子。
  他,丧失了几乎所有的记忆。
  关于那个很早很早的早晨,我们全家所知道的并不比邻居知道的更多。据我母亲回忆,那天早晨我父亲出去的时候天还很黑,好像还有些雾,他就那样极其模糊地坐了起来,穿好了衣服,然后极其模糊地走了出去。我母亲没有注意到他的离去,在他走出去后她又睡着了——平日里,我父亲总是起得很早,他要到鸡场里照看他饲养的四百多只鸡——那是—个极平常的早晨,丝毫没有任何灾难的征兆,我和弟弟在那个早晨起来得也比较晚,如果不是邻居的喊声——事后我母亲总是对那个早晨的发生感到懊悔不已,她没能阻止意外的出现。
  是我家的邻居最先发现了我的父亲。他躺在一间鸡舍旁,眼睛大大地睁着,里面没有任何的包含。邻居走上前去,他推了推我的父亲,问他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可我父亲就是拒不回答。他的两只眼睛大大地睁着,却好像什么也没有看见,什么也没有听见。邻居开始有些紧张。他犹豫了一下,然后抱起了我父亲的头:一些曲折的鲜血,黑褐色的血,从我父亲的头发里慢慢地爬了下来。
  在医院里,在那极其漫长而忐忑的等待中,我们全家、邻居以及护士和医生,我们对这个事件的发生有了一个大家都认同的解释:我父亲早晨起来后赶到了鸡场。在对鸡舍的检查中他发现有一间鸡舍的顶部被雨水冲坏了,于是他爬了上去。那时天还很黑,而且有着淡淡的雾,我父亲的视力不算太好,于是他一不小心踩空了,从鸡舍的顶上掉了下去。他摔中了自己的脑袋。
  我的父亲就这样消失了。医生说,在他的脑部有一块一直无法除净的淤血,是这块淤血阻止了他的记忆——他睁着眼,张着嘴,喉咙里不时地发出一阵阵混乱而模糊的呼呼声,就像他的喉咙里有一条河,有一直不停的涛声。他总是傻呆呆地在一个地方站着,坐着,就像一个静物……那天早晨的一跤使他离开了时间、记忆以及我们。我们还在生活,在时间和空间里走动、劳动,可我父亲却停了下来。他就像一块停摆了的旧钟表。
  从那一刻起,我们一家人都在为唤醒他的记忆而做着种种的努力。可什么能够真正地唤醒他呢?我们在他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用力地敲响铜锣,把相册里的照片以及他放在相镜子里面的旧照片指给他看,给他讲我们认为他可能印象深刻的事件,我母亲还听从一个算命先生的话用针狠狠地扎我父亲的手指……我父亲依然是那副傻傻的模样。他变得爱笑。以前他可不是这样。我母亲用针扎入了他手指,可他却还是那副笑眯眯的样子。他的嘴角动了动,他的喉咙里发出一阵阵呼呼的波涛声,他难看地,笑了。
  我们把父亲领到了鸡场。我母亲对他讲起了他是如何艰难地拉扯着这一家人的,是如何艰难地盖起了鸡舍,建起了鸡场,讲他每日起早贪黑,讲他如何精心……我和弟弟为母亲的讲述做着补充。父亲听见了。他肯定什么都听见了,始终他都是那副专心致志的表情,可他却好像什么都没有听见似的。他专心致志地注视着一面墙壁,不时地露出一点点的笑容,顺着他的目光望去,我们看到的只是一面墙,上面有些已经干透的鸡粪。其实这也难怪他,我们的叙述连我们自己都无法打动,我和母亲,我弟弟,我们几乎同时惊讶地发现,我们对我父亲的了解竟然是如此的少。我们还以为都熟悉他呢,可等我们真正要讲和他相关的事情的时候,我们竟然想不起什么来了。
  后来我们还和父亲到河里游了两次泳。我们选择的是我父亲在我们小时候常去的那条河,以前,我父亲可是游泳的能手。那两次游泳,分别是我和我弟弟把他推下水的,他似乎对水有种莫名的恐惧,在他落水之后他就大喊大叫起来,在水中拼命地奔跑——好在河水并不深,若不然,我和弟弟很可能会落个谋杀生身父亲的罪名。
  我们已经无计可施。根据一则广告的指引我到城里给父亲请来了一位心理医生,整整两天的时间,他所做的种种努力一一遭到了失败。最后他把我母亲叫到了一侧。他对我母亲说,现在只有你能够救他了。
  他对我母亲说,性可以让一个人亢奋,可以加速人的血液循环,在对像我父亲这样的病人中,用性的方法治愈的病例很多。在性的亢奋中也许会把他脑袋里的淤血冲开。你要尽可能地让他达到高潮。在平时你们做爱时他喜欢说什么听什么你尽可能地多重复几次……我母亲涨红了脸。她冲着心理医生摆了摆手:你别说了,这不管事。我母亲的眼神朝我和弟弟的脸上瞟过来。
  我低下了头,收起了支着的耳朵。我相信我弟弟也什么都听见了,从他若无其事的表情来看。
  那我可就没办法了。心理医生摇了摇头。看来,我母亲比我和弟弟更早地进入了失望,甚至是,绝望。
  因为缺乏我父亲的照料,鸡场里变得混乱不堪。先是缺少了饲料,因为饥饿,那四百多只鸡骚动了起来,它们变得狂暴,相互之间的战争接连不断……它们几乎是在哗变。饲料的问题解决后,鸡舍里已经是恶臭难闻,无论是黑色的鸡白色的鸡或者是芦花鸡,现在它们统统变成了灰鸡,黏黏的鸡粪把它们的羽毛都粘在了一块,已经无法辨认原来的颜色。即使鸡蛋上也充满了鸡屎的臭味……等我们把鸡舍打扫干净些了终于露出了一点鸡舍旧日的模样,鸡瘟却又在流行了。
  那一段日子我们被那些鸡折磨得头昏脑涨,焦头烂额。我们不得不每天天不亮就起床,在黑暗、寒冷和连绵不断的瞌睡中朝鸡舍的方向走去;直到天色完全暗下来,才拖着烦躁、疲惫的身体赶回家里。在鸡瘟刚流行的时候我母亲请来了一个技术员,可他只干了一周的时间就被辞退了。他没能阻止住瘟疫的流行,往往是,他往一只鸡的脖子里灌下些白色的、蓝色的、红色的药水,在鸡的屁股上打上一针,等他手松开,那只鸡摇摇晃晃着走出两至三步,然后倒在了地上,永远都不再起来。离开我们家的那天他哭了,他坚决地推辞掉了我母亲递到他手上的工钱。他哭着对我们说,他从来没遇到过这样厉害的鸡瘟,他从来没有像这样无能为力。他拉住我的手说,没救了,把鸡都埋了吧,你们再干点别的吧。
  我们感到彻底的绝望。那些日子我感觉天空的颜色总是那么灰蒙蒙的,它压抑着我的心情。我和弟弟毫无理由地吵了一架,然后又毫无理由地结束了,我似乎就是为了吵上一架。在几天我们赌气谁也不再去鸡场,可鸡瘟却突然地止住了。鸡舍里空荡荡地剩下了六只母鸡和一只公鸡。那可真是一个伤心处。如果不是母亲的阻拦,我弟弟说真想把鸡舍全部拆烂推倒砸碎,把鸡一只只地砍死。其实我也想这么做,只是我弟弟先说出来了罢了。
  那可真是一个伤心处。
  就在我们与那些死去的活着的鸡们纠缠不休的日子里,我们几乎忽略了我父亲的存在,我们不得不投人大量的精力在那群鸡的身上,因为它们直接关系到我们一家人的经济来源,我们的收入全在那些鸡的身上,由此可见那场鸡瘟带给我们多大的损失。我们刚刚有些起色的家境又陷入了贫穷中去。有时我早上起来,或者是目睹着鸡们一只只摇晃着死去,我就会偶然想起我的父亲,但那只是一瞬间的闪念。在我的脑袋里装满了活着的和死去的鸡,我母亲说她也是这样,每次做饭她都闻到锅里有股鸡屎的味儿,虽然她明明知道,锅里面没有鸡也没有鸡蛋,有的只是稀饭和馒头。
  被我们忽略的父亲是根本无害的、多余的。有时他会在房间里或鸡舍里的某个角落里出现,而更多的时候,他选择离开我们的视线。他好像躲闪着我们,他好像对我们一家人的焦躁、失望毫不知情,他和我们以及现在的世界毫无关系。
  他有着自己的、完全是自己的空白的生活。
  因为我父亲的丢失,我们的家道开始进入了衰败,我们家的那几间鸡舍便可以作为例证:有两间鸡舍已经开始了坍塌,夏天的雨水冲走了鸡舍顶上的泥,露出了腐烂着的高粱秆,而几乎所有的鸡舍的墙壁,都纷乱地粘一些灰褐色的、黑红色的鸡屎,那六只母鸡和一只公鸡分别被关在四间鸡舍里,一副老死不相往来的样子,它们的存在使鸡场更显得空旷、死寂。那几只鸡肯定对刚刚过去的瘟疫还心有余悸,它们一个个无精打采地、慵懒地不肯发出哪怕是一声鸡鸣。
  即使你不知道我们家的境遇,不知道我们正遭受着的一切,单凭这几间空荡荡的鸡舍也会让你落泪的。就是这几间鸡舍,让我的心经历了沧桑。
  剩下的几只鸡我们也懒得再去管它们了,还是让它们自生自灭吧。
  丢失了的父亲已经距离我们越来越远。他在房间里的某个角落里,我们只当他是某一个物件:他傻傻地站着、坐着,喉咙里响着模糊不清的波涛,他还偷偷地笑。”我们,现在的我们哪里还有心情笑呢?有时候一连几天都找不到他,他好像真的丢失了,不过后来,我弟弟在鸡场的鸡舍里找回了他来。我弟弟说,他找到我父亲时,我父亲正蹲在一间空鸡舍里,缩着脖子,像一只鸡一样蹲着。
  如此的数次之后,我弟弟非常阴郁非常郑重地问我,哥,你发现了没有,咱父亲越来越奇怪了,他越来越像一只鸡了。
  尽管我也有这样的想法,可当这个想法从我弟弟的口里说出来时,我还是禁不住一阵战栗。是的,我父亲是越来越像鸡了,他喜欢在鸡舍里蹲着,喜欢用脚把土和鸡屎刨开,喜欢找一些小石子一类的东西放进嘴里,喜欢……总之,他越来越像。他惟一缺少的只是身上没有羽毛。这样的发现如何能不让我们战栗?
  此后的两周内我俩秘密地观察着父亲的一举一动,后来我母亲也加入到了观察者的行列。好在我父亲对此毫无察觉。他每日从大约五点多钟就开始他作为一只鸡的生涯,吃饭的时候结束,傍晚的时候,他又回到了傻子的行为中去。经过两周的仔细观察,我们得出了这样的结论:父亲不会真正变成一只鸡,他缺少鸡身上的羽毛。即使他真的变成了一只鸡,对于我们也没有更大的危害。我还发现,在那个很早很早的早晨之后我父亲停止了衰老的速度,之前因为过于劳累,使他看上去远远大于他的实际年龄,可现在他没有继续变老,而,且变得爱笑了。在他没有摔伤大脑之前,他可是一个严厉的人,我几乎就没看见他笑过。
  如果他觉得这样好些,就由他去吧。我母亲深深地叹了口气。她用劲地揉着自己的眼睛,她把自己的眼睛都揉红了。
  我父亲,他蹲在鸡舍里笑了起来。
  一年的时间就是这么缓慢、漫长而又短暂地度过的。那七只自生自灭的鸡居然瘦骨嶙峋地活了下来。初秋我弟弟买来了六十只鸡,他准备继续经营我父亲的鸡场,我们的伤心地终于又有了——些生气。我父亲还是老样子,我们对他的康复已不再抱有任何的幻想,我们的生活和他的生活慢慢地相融了。时间真是一种奇妙的药剂。在开始的时候我弟弟把那六十只鸡关在另外的几间鸡舍里,和我父亲常去的那间隔开。某一天,另一间鸡舍的鸡们跑了出来,跑到我父亲身边,我弟弟赶了过去,他发现我父亲对那些鸡的出现并不反感,相反,他似乎更乐于和鸡们待一块儿,他的脖子和眼神也有些活动了,于是,我弟弟就把鸡舍间的门全部拆开,现在,所有的鸡都可以自由出入在我父亲的身边。
  一年的时间在艰难中度过了,进入了腊月,我们可以远远闻到年的气息了。腊月初九那天我母亲开始’了对房间的彻底清扫,她扫得相当仔细。她说,她要把一年的晦气全部清扫出去,这一年是咋过的呀!
  我母亲一边打扫一边述说着一年来我们家所遇到的种种不幸。说着,她的声音里就有了泥沙的和水流的成分;说着,她的手上就用了些力气。微小的灰尘在她的前飞扬、起伏。
  微小的灰尘们,也在我父亲的眼前飞扬、起伏,他注视着它们,喉咙里一阵阵含混的呼呼的声音。那一天我父亲并没有去鸡舍,他跟在我母亲的背后,像我母亲的影子,在我母亲的背后傻傻地望着扬起的灰尘。
  世事,就是那样难料。
  一不小心,我母亲把墙上那个装照片的镜框打了下来。镜框先是掉在了衣柜上,然后翻转着落到了地上,玻璃被响亮地摔得粉碎,那些发黄的旧照片飞了起来,朝我父亲的脸前飞去。
  我母亲用力地按了按自己的胸口。她一边说着什么一边俯下身来收拾那些旧照片。她拿起镜框和镜框后面的纸。那时她突然发现,在那些旧照片的后面,竟然还隐藏了几张照片和几页白纸,白纸的上面,似乎还有一些相当模糊的字迹——
  在我母亲背后站着的父亲,影子般的父亲,消失了一年的父亲,他极其迅速地移到了我母亲的前面,飞快地抓起了那些被隐藏了多年的照片和纸片,飞快地跑出了屋去。他喉咙里隐约的波涛在那一刻几乎变成了海啸——
  我的母亲愣在了那儿,过了很久她才缓过神来。这时我弟弟气喘吁吁地跑了过来,不好了,我……我爹,他拿着一把……菜刀,朝鸡场里去了。
  我们奔向了鸡场。临行前我母亲没有忘记让我们准备好木棒和绳索。 (在追赶我父亲的路上我母亲捡到了一张遗落在地上的旧照片。那是我父亲年轻时的一张照片,他在那张照片里傻傻地笑着,就像现在的样子。在这张照片上看不出任何需要隐藏的成分。)远远地,我们就看见了我的父亲。
  他挥动着菜刀,他在冲着那群鸡低声地喊叫。鸡在他们的面前尖锐地叫着四散奔逃。他抓住了一只鸡。那只鸡在他面前不停地挣扎,它身上的羽毛飘了起来,一粒稀薄的鸡屎射到了我父亲的上衣上,而我父亲手中的刀,也飞快地落了下去。
  一下,一下,一下。
  他的嘴里还不停地呼喊着什么。
  鸡血溅了他一身、一手、一脸,随后刀落在了鸡的肚子上,一股黑黑的液体飞出来,溅在了他的身上。终于他停止了手上的动作。他茫然地看着那只被他杀死的鸡,茫然地看着自己手上身上的血,似乎,他被吓坏了。他无法解释眼前的发生。
  他望了望一步步逼近的我们。他的脑袋一下子清醒了,有一缕强光在他的头上进入了他的身体。他又回到了我们的生活中来了。
  他冲着我们很歉然地笑了笑,像个做错了事的学生:过年了,我本想给大家杀几只鸡的,可没想到,弄成了这个样子。
  责任编辑 陈东捷
TOP
16#

          3. 闪 亮 的 瓦 片
                                               作者:李浩
                                           字体: 【大 中 小】
  
  我们注视着那块“闪亮的瓦片”,它本身就来自于贪婪,然后它飞出去击中少女美丽的面颊,于是一个关于仇恨、报复,关于罪孽如何孳生罪孽的故事从容展开。巨大的疑难呈现在我们面前,就像“那支长枪”,它黑洞洞的枪口指向父亲,也指向妻子和孩子:生存还是死亡?人依然必须回答这个问题,只是有时这种回答会表现为惨痛的闹剧。
  李浩的小说是另一种“七十年代人”的写作。他有精确的技术——这并不罕见,但是他还有狠忍阴鸷的力量,他专注地迫近问题的核心:罪与罚、生的艰难和死的艰难。因此他的小说是有重量的,当重量压在身上时,人其实无法飞翔,李浩的写作是在克服虚拟的、醉态般的轻,克服失重,让脚踏在地上。
  ——编者
  李浩,男,生于1971年,曾用笔名布谷。1988年学习美术,1991年开始写诗,1996年开始小说创作,先后在《诗刊》、《星星》、《漓江》、《山花》等刊发表作品30万字。现在河北海兴县人武部供职。
  
  
  闪 亮 的 瓦 片
  
  那可真是一个多事的秋天。
  那个秋天的多事,首先是由于一些闪亮的瓦片引起的,那些瓦片来自远方。那个秋天的多事,与我哥李恒有着相当的关系。
  
  先说那些闪亮的瓦片。瓦片在成为瓦片之前首先是瓦,瓦是村长从一个叫“泊镇”的地方运来的,据村长说泊镇与我们村有着千里之遥。从千里之外运来的瓦当然有其特别之处,这是一种能在阳光下闪烁白色光辉的瓦,半透明,有着淡红的丝线,敲击它会发出类似于金属的脆响。村长把它们从泊镇运来原是准备盖新宅之用,然而在新宅盖好之前他就因为贪污而被捕了,新瓦运来后县里乡里针对他的告状信骤然增多了起来,由此可见,那些瓦片在运来的最初就有着某种不祥的意味,只是我们忽略了它。村长被捕后那些闪亮的瓦堆在他家的地基上,一天天地见少,最后仅剩下了三五片残破的瓦。如果村长没有被捕是没人敢去偷那些瓦的,后来偷竟然变成了抢,抢的人全都心安理得,贪污来的东西不抢白不抢,这里面说不定还有我的份呢!我们孩子们也参与到了抢瓦运动之中,它太特别,太漂亮了,在这一时期内瓦像货币一样在孩子们中间流通,谁有更多的瓦谁就是个富翁。不过,这个时期并不算太长,瓦后来多数变成了街道上纷乱的瓦片。值得一提的是在抢瓦之前邻村的一个人开着拖拉机前来偷盗,结果由于过于紧张他的拖拉机翻进了水沟里,一片瓦他都未能带走,可拖拉机却已基本报废。这个事件同样具有悲剧的不祥的意味,不过当时,我们同样忽略了它。瓦是不祥之物的传闻是在我哥哥闯祸之后才开始的,于是每家每户抢到的瓦被纷纷从房上,以及鸡窝鸭舍上换了下来,我们村上的人就是这么的富于联想。
  接下来应该说说我的哥哥李恒了,那时他上初中三年级,在闯祸之前他是一个比较标准的好孩子,遵守纪律,团结同学,学习优秀,只是眼睛有些近视。在班上他是班长,在班上他可以指挥任何一个人,除了刘四权之外,但他和刘四权却是最要好的朋友。刘四权兄弟四个,他们哥们儿在村上非常霸道,属于那种一跺脚村子也要跟着颤抖的人物。即使还在上学的刘四权,也经常脸上身上带着青红的伤痕,但我哥哥却是他的好朋友,这多多少少地降低了我哥哥在同学之间的威信。我说我哥哥是因为怕刘四权才跟刘四权好的,我哥哥常常会急得面红耳赤:我……我们就是好,刘四权这人特讲义气!他当然得否认。无论他如何否认我都不得不说,在闯祸之前甚至闯祸之后的一段时间里,我哥哥的性格是懦弱的。
  
  我哥哥闯祸的那天是一个相当晴朗的日子,有着很好的阳光,暖暖的,因此上没有任何不幸要发生的征兆。我无法猜测我哥哥李恒当时的心情,后来他也没有跟我提起过,不过我坚持认为他当时的心情不错。刘四权在班上拿他当马骑的事情发生在上午,他不应该这样长时间地耿耿于怀,况且在下午他还被选为优秀班干部,这件事足以冲淡他心中的不愉快。于是在下午放学后他一个人来到了河边。(他没有像跟屁虫似的跟在刘四权后面,说明他的心里多多少少还放不下上午发生的事情。)
  如果没有那些闪亮的瓦片的话,或许就不会有后面的事发生了。我哥哥仍然会做一个懦弱的好孩子,一直上高中,考上大学;如果那天的天气不是那样的好,那些瓦片的光闪得暗淡一些的话,或许也不会有后面的事发生了。但那些瓦片却在河边出现了,那天的天气竟然那样的好。
  我哥哥李恒拾起了一块瓦片朝河里甩去。瓦片像鱼一样在水面上跳了几跳,它在跳跃中把水中的光搅得很乱。第二片。第三片。第四片。瓦片在闪亮地跳跃着,有的在河中心沉落下去像一条真正的鱼,有的则滑出了更远。我哥哥他意犹未尽,他不再向河里甩了,而是向天上高高地抛去。瓦片在空中划出一道极其优美的弧线,似乎还带着一声轻轻的呼啸,向远处飞去。在第二块瓦片尚未落地之前,我哥哥又抛出了第三块瓦片,这时他发现了走在路上的霄红和梁洁。
  我哥哥李恒的手抖了一下。
  第四块瓦片从他的手中飞走了,那块瓦片在挣出他手的时候发出了一声尖锐的呼啸,它飞得比第二块第三块瓦片都快。它朝着霄红和梁洁的头上奔去。
  我相信我哥哥是无意的,尽管他和刘四权他们常在一起,但他的本性是懦弱的,甚至有些善良,他根本就不会产生想打破谁的头这样的想法,他没有这样的胆量,况且,在他心中还保持着对霄红相当的好感。我相信我哥哥通过这种方式只是想跟她们俩打个招呼,隔着那么远,一片瓦片能击中一个人的头部的可能性仅占万分之一,我哥哥把那万分之一的可能早已排除在外。但瓦片,却相当快捷相当准确地,朝着她们扑了过去。她们走着,根本没有发现危险的存在。这时,我哥哥大喊了一声。
  假设我哥哥不喊那声,那瓦片也许只会击中某个人的头发或者身体,并无大碍,但我哥哥却喊了。随着我哥哥李恒的那声大喊,霄红停了一下,然后转过了她漂亮的脸。
  从那一刻起,霄红的漂亮便永远地离开了她,不复存在。漂亮,或者美,是那么地易碎!那枚闪亮的瓦片带着最后的啸声插在了她的脸颊上,深深地,还在她的脸上颤了几颤。血迹像蚯蚓一样顺着霄红的脸颊爬了下来。
  三个人一起愣住了。过了好一会儿,霄红的尖叫才艰难地发了出来,随后是梁洁的尖叫,我哥哥在她们的尖叫中艰难地同时又飞快地逃离。他一路跌跌撞撞地奔跑着,从河边上一直跑到了村西,在村西的一棵树下坐了一会儿,然后从村西返回村东的家里。一路上,他的裤子变得濡湿。
  母亲得知这一消息的时候已是黄昏,在得知这一消息的同时她手中的面盆也掉在了地上,发出相当沉闷的一串破碎声。我还看见,霄红的父亲陈老师用他那辆陈旧的自行车带着霄红匆匆地离开了村子,他已赶在前往县医院的路上。我没有把我看见的告诉母亲,但谁也没办法阻止我母亲知道。
  我哥哥在母亲的千呼万唤之下才打开了门。在昏暗的暮色中我哥哥李恒的脸色仍然显得格外苍白,他的眼睛也在跟着颤抖。此刻,他用颤抖的眼睛盯住了母亲。母亲看了他一会儿然后沉沉地叹了口气,走,跟我去医院。说完之后我母亲就去院子里推自行车走了。我哥哥还在愣着,直到母亲在院子里大声地喊他。哥哥李恒随着呼喊走进了昏暗之中,此时的昏暗已经更重,许多的灯光都已经开始闪烁,晶亮得就像晒在月光下的瓦片。
  
  母亲和哥哥去县医院的那天晚上我一夜都未能睡好,有几次在梦中惊醒我都发现母亲和哥哥还没有回来,这让我更加感到恐惧和不安。在那天晚上我三次做了同一个梦,我梦见哥哥被一群披头散发、满脸血迹的人追赶着,他跑回了自己家里但那群人尾随而来,他发现自己更加的走投无路。在院子里他无助地徘徊着,那群人的呼喊此起彼伏,在他脸上同样涂满了浑浊的血迹。当我第四次进入这一梦境的时候母亲唤醒了我,她说,该吃早饭了,你们一个个都这么让人不省心。
  我不知道母亲和哥哥是什么时候返回的,而且我还发现,我在县城里一家企业上班的父亲坐在了餐桌旁,他的脸色沉重得像块石头。那是一顿相当沉闷、枯燥、漫长的早饭,谁也不说话,但我能够听见我和哥哥疯狂的心跳。我不知道那顿早饭的味道,我把饭菜塞满了嘴后马上离开了饭桌,我哥也是,我第一次那样害怕上学迟到。
  不祥笼罩在我们的头上像一块乌云,从那一天起我们似乎就再没有看见过一次晴朗的天气。天也渐渐地凉了起来,枯叶落得像雪。霄红的父亲陈老师接连地出现错误,他先是把“免”写成了“兔”,紧接着又读错了“凌”字的发音,在段落划分的时候他竟把自己搅浑了,不知该怎样处理。最后他对着我们很歉然地说了声对不起,大家自学吧,然后坐在讲台上抱住了自己的头。那是我终生都难忘的一课,陈老师那愁苦的表情以及每一处错误都像一把针一样刺痛着我。我不敢看他的眼,不敢听他的声音,仿佛祸不是我哥哥李恒闯的而是我闯下的。那时我和我们全家全学校的人都已知道,陈老师女儿霄红脸上的瓦片早已取出,但由于某种属于医院的原因,霄红脸上的伤痕受了感染化脓了,虽然最后伤口得到了愈合,但她脸上的疤痕将伴随她的终生。美丽远离了她,她那漂亮的脸只能留在陈老师以及我们的记忆中了。
  我哥哥在无意之中,就毁了一家人的幸福。
  我们每个人都知道,霄红是陈老师的命根子,霄红就是陈老师的眼睛,或者笑容。陈老师是在“文化大革命”的后期来到我们乡中学的,我们不知道他到来的原因,对此他一直是守口如瓶,但我们知道,陈老师的全部行囊就是他的女儿霄红,走进学校的时候他把女儿高高地背在肩上,他的女儿霄红,在他的肩上奢侈地吃着一块奶糖。这个细节给我们乡中学的老师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可我哥哥李恒,用一块闪亮的瓦片就把一切都给毁了。一块瓦片改变了许多人,改变了许多人的命运。谁也无法想象,毁容之前的霄红与被毁容之后的霄红简直判若两人。在毁容之前,霄红是一个极其温顺可爱的女孩,她是那样的善解人意,以至无论男生还是女生都对她充满了好感,这好感在男生中表现尤甚。她如果有什么事需要别人帮助,帮助她的人至少会幸福三天。可在毁容之后,霄红变成了一个我们都不认识的人,她生气的时候如同一个泼妇,开始用脏话骂人,甚至开始吸烟、喝酒。据说后来她还参加了一个流氓团伙,被判了三年,最后嫁给了一个鳏夫,成了三个孩子的母亲。这些都是后话。陈老师在霄红初三毕业之后就离开了我们乡,他在离开的时候没跟任何人打声招呼,一夜之间,他就带着霄红从我们乡我们中学里消失了,可我的心里却一直留着他的影子,这么多年。我常常设想他在那夜离去时的样子,其中虚构得最为详细的一个细节就是,他把自己和霄红的衣服仔细地包好,然后缓慢地环顾一下四周,把墙上霄红的一张奖状摘下来认真地放在了包裹里。霄红的表情是漠然的,好像一切都与她毫不相干。此时陈老师想的是什么呢?他的到来与他的离去有着什么样的不同?十几年的时间里,他得到了什么又失去了什么?通过设想,我似乎看见陈老师脸上悬挂着的泪痕。他已经清楚地发现了霄红的改变,他失去了自己心爱的女儿而得到了一个陌生的霄红,这种改变对他来说是一个致命的打击,但却无可挽回。他默默地走向自己的那辆旧自行车。他一定感觉到了这个秋天的凉,或许,他还会把这种凉直接地叫做了沧桑。
  在黑暗中,两个更深些的黑影悄然地离开了我们学校,我们乡。一路上,没有任何的光亮,只有陈老师的那辆自行车,混乱地发出一种将要摔碎的声响。
  
    那天下午放学之后,刘四权他们在路上截住我哥哥和我。“李恒,你给我站住!”刘四权很威严地喝了一声,我不禁打了个寒战,在我打寒战的同时我分明地感觉我哥哥李恒也寒战了一下。四,四哥……我哥哥喉咙里发出了类似于狗叫的哀鸣,三两片树叶在他们的面前翻卷落下。我的身上有些冷。我站的位置与我哥哥有一定的距离。
  刘四权很威严地挥了挥手。
  结果可想而知。那些充当打手的同学都很卖力,一方面他们是在讨好刘四权,一方面出于对我哥哥的怨恨——你知道我哥哥毁掉的是什么!我哥哥的年轻身子冒出了血来,他的额头出现了一块青色的印迹。他被按住跪在了地上。我哥哥的身影更加地矮小了下去,更让我心酸的是,他一直都在像狗一样讨饶,发出时断时续的哀鸣。
  我的眼泪簌簌地落着,很快,我就看不清他们了,我的眼前全是一片朦胧的水渍。自始至终,我都在一旁站着,像一株生根的树……
  我和哥哥李恒,我不知道我们两个泪人是怎样回家的,我不知道这仅仅是开始而远非结束,霄红,一个被仇恨燃烧着的女孩子是根本不会轻易地放过我哥哥的,还有更深的灾难在等待着他;我也不知道,她怎么在那么短的时间里把她的仇恨化作许多人的仇恨,我哥哥李恒,将在这众多的仇恨中付出怎样的代价!
  看着我和我哥哥的样子,我母亲的眼也变得红肿了起来,她什么也没说。晚上父亲回来了,在另一间屋子里我听见母亲低低的哭声经久不息。我哥哥把头蒙在了被子里,一晚上,他都没把头探出来,他似乎早早地睡了,没有任何声响。
  第二天上午我父亲取出了家里所有的积蓄,并把电视放在了摩托车上。晚上,他是骑着一辆破旧自行车回来的,两手空空,一脸疲惫和烦躁的神色。母亲迎上去,但一看父亲的脸色她便什么都明白了。又是一顿沉闷的晚餐。饭后只有我父亲没头没尾地说了一句:得十万呢。我们都明白那句没头没尾的话的含意。那时陈老师刚从上海回来,他准备去为霄红整容。哥哥的碗掉在了地上,在寂静中声音格外响亮。我的心猛地抖了一下,仿佛它也掉在了地上。——摔,你他妈还给老子摔!父亲吼了一声,他爆发了,如同一头愤怒的狮子朝哥哥扑去,耳光清脆地响了起来。
  我哥哥直直地站着,一任父亲的手用力地打在他的脸上。他没有哭,没有发出像狗一样的哀鸣,他仿佛根本就丧失了知觉。
  从那天起我哥哥就丧失了知觉,他仿若是一个木头人,他对于疼痛变得异常麻木。从那天起我开始害怕上学、放学,那条路让我走得心惊胆战,尽管我哥哥拒绝和我一起上学放学,但我完全可以轻易地想到就在那条路上,有四五个人正等待着他的出现。尽管他拒绝和我一起上学放学,但我还是目睹过两次他被人打倒在地上时的情景,几双脚狠狠地踏在他的腿上、腰上。他麻木着,等那些人打得不耐烦了,他就默默地爬起来,拍一拍身上的尘土,擦一擦血迹,像什么也没发生似的从那些人的身边擦肩而过。在他第三次被打的时候我终于忍无可忍了,我举着一片瓦片冲了过去但被人绊倒在地上,那一次我清楚地感受到了他每次所必须忍受的疼痛。那一次,我哥哥没有从那些人身边擦肩而过,他在一旁站着,看着那些人走远了,消失了,他才把我拉了起来。我们俩搂着一直哭到天黑,直到我父亲骑着自行车来寻找我们。
  
  霄红发誓要对我哥哥进行报复,她说她要同样毁了李恒的一生,她说为此她将不惜一切代价。有一次霄红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把一口浓痰吐在我哥哥的脸上,并对他说,李恒,我不准你擦。我哥哥就真的没擦。一上午他的脸色异常难看,并不完全是因为那口痰的缘故,霄红迅速地破坏了留在人们心中的美好,她因为那片闪亮的瓦片而彻底地改变了,我相信,这带给我哥哥的伤心远比那口痰更重。我不敢说我哥哥曾经暗恋过霄红,但可以肯定,在甩出那片瓦片之前他对霄红有着强烈的好感,对我来说对许多人来说这并不是秘密。而霄红似乎也有和我哥哥成为好朋友的意愿,无论什么事她都愿意和我哥哥商量。可一块瓦片把什么都改变了。一块应该被诅咒一万次的瓦片!
  我哥哥脸上的痰迹是被陈老师擦去的。他擦拭痰迹的手一直在抖。给我哥哥擦完痰迹,陈老师转过身来指着霄红的鼻子,看得出,他有些激动:你,你……你看你现在,是什么样子啦!霄红蓦地站了起来,也冲着她的父亲喊:我是什么样子,我什么样子不都是他造成的吗!我跟他没完!陈老师的手高高地举了起来,高高地举着……
  霄红的改变让我恐惧,我一直在担心她的报复永无休止,我一直在担心,她还会对我哥哥做些什么,那让我担心的事就在我的担心中来临了。
  在某个黄昏,我哥哥被人抬了回来,一路上他在不停地喊叫着,翻滚着,他膝盖处的瓦片沾满了暗黑色的血迹。抬到家里的时候,他除了大声地喊痛之外不再说任何一个字,所有的事情都是从抬他来的一个同学口中得知的。现在,同学们的同情已转向了我哥哥李恒。那个同学目睹了我哥哥受伤的全部经过。
  他说我哥哥放学回家走到半路上,几个邻村的人截住了他。显然,我哥哥早有准备,他低着头朝那些人走了过去,就像一条鱼把自己递到案板上去一样。那些人只围住了他并没有想动手的意思,这时,霄红带着刘四权和另一个人从远处走来了。他们的怀里抱着一些闪亮的瓦片。当他们把瓦片丢在地上的时候我哥哥也明白了他们的用意,他转身想跑,但什么都已经晚了。那些人把他按倒在地上,然后把他架到了瓦片上……
  当晚我哥哥就住进了医院。他左腿上的一条筋被瓦片划伤了,医生说如果不及时救治他的左腿会有瘫痪的可能,即使住院治疗,也无法保证他不会留下残疾。在我哥哥住院的日子里我们全家人从一种不安中解脱了出来却又陷入了另一种不安之中,一进病房,我母亲的眼睛就开始流泪,后来母亲最终落下了看到医院的病床就流泪的毛病,直到现在也未能根除。
  陈老师在第三天的上午来到了病房。我哥哥正在输液。守了一上午父亲有些困倦了,他烦躁而无聊地注视着窗外光秃秃的树干,液体溅落的声音在静寂和烦躁中被无端地扩大了,它们单调地敲击着他的耳鼓,就在这时,响起了陈老师的敲门声。
  我父亲把陈老师挡在了门外。“陈老师,我家李恒是做错了,是对不起你们父女,可毕竟他还是个孩子,而且他还不是有意的,你们不能欺人太甚了!泥人也有个土性,你说是吧!”陈老师拼命地点着头。他对我父亲说他是刚刚才得知李恒受伤的消息的,他怎么也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他的心里……他说,我来看看李恒,希望他能早日康复。冤家易解不易结,事情既然已经发生,说别的也没有用了,大家都往前看一点。
  我父亲依旧堵在门口,他有一肚子的气愤、委屈和疼痛无法发泄,然而他却不知该怎样对着陈老师发泄,这时我哥哥在病床上说话了。他说,让他进来。
  是的,我哥哥那天就是这样说的,他对着站在他床前的陈老师说:我,不,会,放,过,他,们,的。是的,那天他就是这样一字一顿地说的,他每说一个字都带着一股冷意,他把每一个字都咬得很痛。本来陈老师还想说些什么的,可我哥哥却下了逐客令:陈老师你走吧,我特别困。就在陈老师走到门口的时候我哥哥李恒又叫住了他。“陈老师,我不会对霄红怎么样的,我不怪她,是我对不起她。”
  陈老师走了之后我哥哥让我父亲把陈老师送来的食品全部打开。他捧着一袋奶粉,看着,眼泪落进了奶粉里。
  
  一周之后我哥哥就出院了,但他在家里又躺了漫长的两周。下地之后的我哥哥李恒与原来好像没有什么不同,只是左腿略有点瘸,如果不仔细看谁也不会看出来的。我哥哥李恒选择在一个相当晴朗的日子里走出了家门,那个秋天的树叶几乎已全部落尽,走出门去的时候他觉得有点冷,于是裹了裹上衣。这个动作对于抵御寒冷没有丝毫的作用,因为冬天就要来了。
  那天阳光灿烂得让人晕眩,那天的太阳是一枚属于仲春的太阳,没有一丝的风。落叶在地上静静地匍匐着,那些已经破碎的瓦片在阳光下竞相折射着闪亮的白光。我哥哥朝着那些纷乱的瓦片走了过去。
  那天,是我哥哥变成另外一个李恒的开始,是他走向罪恶、残暴和堕落的开始。那天,他的左手和右手分别握着两块闪亮的瓦片,刘四权身上的两道疤痕将交给这两块瓦片由它们来划出。那天,我父亲下岗了,这是我们后来才知道的消息。
  现在,我哥哥李恒,正握着那两块瓦片,朝灿烂的阳光里走去。他略显歪斜的脚步迈得相当用力。
TOP
17#

《小说月报》.短篇小说:
四棵松
(阿成)

  黑龙江下了第一场雪之后,我去了苇河镇。
  过去我是一个卡车司机,经常在黑龙江一带转,对黑龙江很有感情。粗粗地一算,70年代至80年代,二十多年来,我差不多把黑龙江的山山水水都给走遍了,屐痕累累呀。这些经历已经成为我的精神财富和生命伴侣了。
  的确,有时候人的感情是很脆弱的,白驹过隙,猛然间,你会突然停下来,对早些年去过的那些乡镇有一种深深的眷恋,“谁知远客思归梦,夜夜无船自过湖”啊。如此的梦魂萦绕,便总惦记着再去那里看一看。
  早年,去苇河是这样一个行程:先从省城哈尔滨乘火车到尚志县,下了火车,再转乘那种简陋的、夜间行车时,需旅客自带蜡烛照明的森林小火车。森林小火车蛇一样地在山沟沟里逶迤了大半夜的时间,才能到达苇河。冬季的黑龙江天黑得早,坐在森林小火车的车厢里,看着烛光摇曳下的一张张旅客的脸,看着车窗外雪光掩映下的黑森林,心中有一股说不出的滋味。
  不仅仅如此,倘若赶上漫天风雪的日子,彪悍的大雪将森林小火车的轨道一埋,前途白茫茫一片,全部是齐膝深的雪,火车肯定走不了,只有将轨道清理出来才能恢复通车。这样的事我是经历过的,小火车迟迟不来,一群人只好在那个木刻楞的候车室里待着,瞅着窗外的漫天大雪发呆。那是一种什么滋味呢?流放?逃亡?被遗弃?归乡?回家?五味杂陈,愁肠百结呀。
  或许正唯如此,我才更加留恋那些有声有色的日子。
  
  而今,黑龙江境内都修了高速公路了——高速公路比火车快,而且比火车便捷,驱车去苇河,至多三个小时的时间,不必要把车开得特别快,稳稳地走吧,深情地“抚摸”一下周边的景色,你的灵魂会变得更加纯净,于纯净的感受中会不知不觉地流下泪水来。那种享受无与伦比。
  黑龙江的冬季,下午四点钟天就开始黑了,有的时候天黑得会更早一些,三点多钟,太阳就沉入藕色的雪山了——这也是记忆中的一景啊。
  
  当车子从北门开进苇河镇的时候,整个镇子已是暮色四合,街灯初上了。我先找了一个简陋的小旅店安顿下来——简陋的小旅店才是充满生活气息的地方呢。再说,鄙人毕竟是一个来自城里的穷作家呀。
  安顿下来之后,便出去吃饭。
  出了门,哦,大雪竟悄然而至。
  在去找饭馆儿的雪路上,我还在想,老阿,你到苇河有什么目的吗?答案其实是,没有,什么目的也没有。而且在这个镇上也没有什么朋友了,先前苇河的那几位朋友有的已经调走了,有的甚至到京城当官去了,有的人故去多年了,女人改嫁了,有的人多次联系不上,已不知去向。“西出阳关无故人”喽——纷纷的落雪之中,这样的人生滋味,孤独的旅人难以堪负啊。
  …………
  小镇似乎是为了节电,辅街土路上的街灯不多,远远的、一跳一跳地在舞雪中亮着。走在新雪的镇上,心中弥漫起一股久违了的亲切。
  在黑龙江境内,乡镇上吊着一个幌儿的饭馆自然是不大的。撩开饭馆那个用来阻挡风寒的厚棉门帘子,看到里面只有两个吃客,其他的饭桌都空着。小饭馆里非常的热,屋子中央的那个铁炉子将炉盖儿都烧红了,炉子旁边是一堆劈好的桦木烧柴。苇河镇的四周,是绵延不断的山峦,这一带不仅利于形形色色的部队出没与隐藏,而且住在附近的老百姓烧柴也很方便。
  不知为什么,多年来我始终喜欢去靠窗的位置坐,似乎那儿是一个舒适的驿站,只有坐在那里心才会宁静。我便选择了那个靠窗户的位置坐下来。透过窗玻璃上的那一版图案狰狞的霜花,我看到外面仍在下着雪呢。瞬间,我想到念中学时读过的那篇《林教头风雪山神庙》的课文:那雪正下得紧……
  尽管一个人吃不了多少,但是,这些年来心里一直馋着小镇上的吃食哪。今天“回家”,好好地解解馋吧。于是,要了一个小鸡儿炖蘑菇,一个油炸小河鱼儿,凉拌大豆腐、蒜泥血肠,主食要了一大盘子酸菜馅饺子。想了想,又加一碗疙瘩汤。我爱吃乡下的疙瘩汤,在我记忆里,乡下的疙瘩汤才地道,吃着才舒服。
  见我一个人要了这么一大堆,那个当服务员的乡下丫头捂着嘴巴直笑。
  酒呢?酒打多少?憨厚的女孩子问。
  我问,这里都有什么酒呢?
  这时候,旁边桌的那位瘦瘦的吃客插嘴说,“黑土地”好,醇。
  我冲他友好地笑笑,便对站在面前的那个乡下丫头说,那好吧,三两“黑土地”。孩子,记着给我烫一烫啊。
  这时候我才注意到,旁边桌上这一瘦一胖的二位,要的菜很简单,一个干豆腐炒小辣椒,一个渍菜粉儿,再就没有什么了。酒倒是不少,两瓶“黑土地”,一人面前一瓶,所谓“手把瓶”。心想,这才是小镇上的喝酒人呢。
  见到我要了这么多的菜,旁边桌上的那个胖子转过脸来问我,兄弟,八成是省城来的吧?
  我说,是。你们二位呢?
  胖子说,我是化一村的。
  然后,他又指着那个瘦子说,他是景周村的。这不,我们俩在这儿约好见面,明天一块儿到乌吉密的小九买蘑菇菌去。
  乡下人的介绍总是很细,他们都尽可能地把话说周全一些、细致一些,来龙去脉交代得清楚一些,似乎只有这样才显得他们的心是真诚的、亲切的,跟您是近便的、友好的。
  我问,化一村、景周村,哟,是不是用张化一和穆景周命名的那两个村子?
  他们都点着头说,是啊是啊。咱这一带你也挺熟啊。
  我笑眯眯地点点头。
  
  40年代的时候,当时的苇河还是旧政权的一个县。张化一同志是苇河县的第一任公安局长。他是“8•15”光复之后,李兆麟将军派往苇河县接收敌伪政权的我党第一位干部。张化一同志到了苇河县之后,首先摘掉了“国民党苇河县党务专员办事处”的牌子,命令他们立即搬出县公署,严令禁止“党专”的一切活动,并收编了苇河的地方自卫团。
  围观的老百姓都站在雪地里揣着手看着,没有表情,一声不吭。他们心里没底呀。
  这是张化一同志上任第一天的事。工作进行得势如破竹,没有扭秧歌的,没有打腰鼓的,围观的人也极少,一切都在静悄悄地进行着。
  说实话,马死人僵,孤悬绝塞的革命斗争大致是这样子的。
  …………
  丛国栋和魏蔚良这两个人,都是张化一同志新收编过来的国民党苇河自卫团的头头,收编后,组成苇河保安一支队,归人民保安大队领导。苇河保安一支队的队长是熊占元,丛国栋和魏蔚良是副队长,但熊占元是我们的人。
  同时被李兆麟将军派驻苇河的,还有“开道游击队”的队长李省三同志。当时,开道游击队一直活动在苇河和海林交界的深山密林里,主要任务是负责消灭流散的日军,打击当地的土匪。1945年10月,李兆麟将军就已经将开道游击队改编为人民保安大队,任命李省三同志为大队长,协助苇河县县委书记吴江同志、县长穆景周同志的工作,并统一由公安局长张化一同志领导,负责维持苇河、亚布力、一面坡、石头河子等地的地方秩序。
  这支队伍野战能力非常过硬,全部骑马,出生入死,神出鬼没,被李兆麟将军称之为“死神之旅”。
  
  张化一同志到苇河赴任的时候,乘坐的也是夜里用蜡烛照明的森林小火车。他的战马也被牵进了小火车的车厢里。为什么不骑马去呢?主要是地形复杂,情况也复杂,毕竟刚刚光复。
  其实,几名“死神之旅”的战士,已经骑着战马在行驶的森林小火车两侧悄悄地保护他了。
  森林小火车的车厢里很冷,至少在零下三十度以下。一路上,张化一同志只好喝着军用水壶里的烧酒,就着干辣椒取暖。坐在冒着浓烟的、蜿蜒穿行在密林里的小火车上,张化一同志脑子里想的,全是如何配合解放军359旅消灭流散日军、剿灭当地土匪的事。
  所以,张化一同志一上任,立即命令李省三带领人民保安大队到山里剿灭气焰嚣张的地方匪帮刘昨非、韩小胡等部。
  这时盘踞在一面坡的土匪刘昨非、韩小胡在坡镇的“宾宴春楼”设宴,宴请珠河县人民保安队司令马克正。内容是,和谈。当马克正同志带领二十余人到“宾宴春楼”赴宴的时候,遭到了刘昨非等土匪武装的猛烈袭击。马克正立即给苇河的张化一同志打电话求援。张化一命令李省三同志立刻率“死神之旅”前去增援马克正。
  李省三的部队走了之后,苇河县只剩下刚刚收编过来的丛国栋、魏蔚良的部队了。
  就在这天晚上,苇河第一任县委书记吴江、第一任县长穆景周等同志也到任了。他们也是夜里坐森林小火车悄悄来苇河的。张化一同志亲自到车站去接他们,帮着他们将战马从小火车上牵下来,并告诉他们,食堂都已经把涮狍子肉准备妥了,还有紫皮大蒜。
  这是张化一同志上任第二天的事。
  
  烫好的“黑土地”酒上来了,纯粮食酒经热水一烫,变得香喷喷的。我一边斟酒一边问旁边饭桌喝酒的二位。
  我说,兄弟,我打听一下,那个老县公署的小楼还在吗?
  瘦子立刻放下筷子走了过来,他哈着腰,用糙手“刺啦刺啦”地揩了揩窗子上的霜花,然后说,你瞅,它还在,没扒。该(街)对面的那个“大上海鞋城”,就是老县公署的窝子。
  这个改成商家的老县公署,看上去已经相当陈旧了,地基也下沉了很多,像一幢半掩在地下的建筑。密密匝匝的雪花就在它面前悄无声息地飞舞着。
  对面的那个胖子,一边往嘴里夹着渍菜粉儿,一边呱叽呱叽地嚼着说,你瞅着吧,这房子早晚得扒。街拐角上盖的那个门市楼,知道不?都四千块钱一米了,赶上省城的房价了。还不扒?留它干啥?傻呀?
  
  1945年11月中旬,这栋“县公署”的小楼还在。李省三同志率领部队去增援马克正走了之后,第二天天还没亮,一大清早,丛国栋便走进了雪窗对面的这栋“县公署”的小楼里,并径直去了张化一同志的办公室。
  他咣、咣、咣,很响地敲了门之后,喊道,“张局长,请你出来开会。”
  就这样把张化一骗了出来。
  张化一同志一边系着领子上的扣子往外走,一边颇为不满地说,这么早开什么会呀?
  当张化一同志往小楼外走的时候,丛国栋从后面悄悄地拔出了手枪,然后冲着张化一的后脑勺开了一枪。因为他们两个人之间一前一后只有半米的距离,因此溅了丛国栋一脸热乎乎的血。
  丛国栋长着个略扁的鹰钩鼻子,绰号叫“猫头鹰”。
  成功地枪杀了张化一同志之后,丛国栋、魏蔚良带领他的土匪残部,立刻将县公署团团围住,将刚刚上任的苇河第一任县委书记吴江、第一任县长穆景周等小楼里的七名共产党干部、战士全部抓了起来。他们昨晚与张化一同志开了几乎一夜的会,个个都非常困。当时他们正在睡觉呢。
  丛国栋、魏蔚良将他们捆了起来,拉到了楼外。就在小饭店对过儿那幢小楼的门前,站一排。漫天飞舞的大雪仍在密密麻麻地下着。
  丛国栋命令伙夫,从县公署里拖出来一张长条桌子,在县公署外面搭了一个野灶,安上铁锅,摆上菜墩儿、烧酒。然后,他走到那一排人的面前,亲自将其中一个战士的上衣剥光,抽出绑腿上的匕首,豁开战士的胸膛,掏出这名战士的心脏和肝脏,双手捧着,走过去扔到了菜墩上,让伙夫切成片儿炒了。
  伙夫在铁锅上炒熟后,端给坐在长条桌后面的丛国栋和魏蔚良,当下酒菜。
  丛国栋一边呱叽呱叽吃,一边对围观的老百姓说,屯迷糊们,看明白没有,从今天开始,苇河县又归我们管啦。
  说完,他问旁边那个长着一双斗鸡眼儿的魏蔚良,兄弟,够不够吃?
  魏蔚良一脸苦难地说,不太够……
  这个魏蔚良曾经是国民党委任的苇河县临时县长。
  丛国栋说,妥,我再去开一个。
  …………
  这样,两名战士的心脏和肝脏被他们下酒吃掉了。另外几个人被丛国栋和魏蔚良关押在县公署的地下室里。
  这是张化一同志上任第三天发生的事。
  
  丛国栋和魏蔚良这两个人都是老兵痞,头脑非常冷静,他们知道,一旦出去剿匪的李省三回来,他们将会死无葬身之地,那可是一支“死神之旅”呀。于是,他们将部队从苇河镇拉了出来,埋伏在李省三归来途中的那个沟趟子两边——这个沟趟子是李省三回苇河的必经之路。
  
  十多年前,当地一位史志办的同志领我去过那个沟趟子。通过史志办同志的讲解,我不得不佩服这伙土匪选址选得好。这个沟趟子两边是立陡立崖的峭壁,千丈有余,任何一支部队只要进入到这个埋伏圈,两头一堵,一个也别想跑掉。那个史志办的同志讲,一旦在这里遇到了埋伏,最好的办法是,不抵抗。
  为什么?
  因为没有用。
  我问,李省三的部队抵抗了吗?
  他说,差不多全战死了……
  我看到他说这话的时候眼睛里含着泪花。
  他说,他们不应当抵抗啊。
  我就是从这位史志办同志的嘴里知道“死神之旅”这个称号的。
  丛国栋、魏蔚良将捉到的李省三等几名战士押到苇河的北门那儿,枪杀了。那一路上,丛国栋和魏蔚良一直低着头走路,他们不敢看李省三的眼神。在李省三的眼里,他们是一些无名鼠辈,是一些扯鸡巴淡的人。
  那位史志办的同志说,每年的清明,当地老百姓都到这来烧纸,摆上酒,摆上供品。老百姓跪一沟啊,那哭的……
  我突然想起来了,我开车进苇河镇,走的就是那个北门。是啊,我应当停下车来,在那里祭祀一下。
  
  杀害了李省三之后,丛国栋、魏蔚良立即返回苇河,将关押在地下室里的县委书记吴江、县长穆景周、保安大队长熊建元、科长关英杰,还有一个小战士,押往四棵松准备枪杀。那天也是下午四点钟左右,暮色四合的苇河镇如同下了霾一样,整个县城灰蒙蒙的。这一队被押往刑场的人影在雾里移动着,四周一点声息也没有。
  途中,县长穆景周冲那个小战士使了一个眼色,然后,自己开始大喊大叫,又蹦又跳,一时间,雾里移动的这一行人就乱了,吆喝声、咒骂声混杂在流曳的雾霭里。
  穆景周同志用这种方法掩护着那个小战士逃跑了。
  这个逃跑了的小战士就是张化一同志的警卫员。
  
  我因为对哈尔滨的地方史略有兴趣,所以知道穆景周这个人。穆景周毕业于哈尔滨商业学校(离我在哈尔滨的居所仅隔一条街,平日我总去这个已升为学院的操场散步),后来,在滨江小学当过国语教员。1923年任哈尔滨《晨光报》主笔,1926年任《哈尔滨日报》的社长。曾经参加过南昌起义。不仅是一个知识分子,也是一个有才能的、忧国忧民的作家。他遇难的那一年,只有47岁。非常可惜。
  
  那个小战士逃跑了之后,丛国栋立刻感到大事不好,他知道那个小战士逃跑对他们意味着什么。于是,立即指挥加快速度,快走!快走!几乎是半跑着,将吴江、穆景周等同志连推带搡,押到四棵松,一阵乱枪,将他们杀害之后,马上拉杆子逃到山上去了。
  苇河镇的四周,全部是绵延不断的山峦哪。
  那个小战士逃跑之后,连夜奔一面坡。三五九旅就驻扎在那里。大雪与酷寒并不是美丽的,而是死神撒开的一张巨网,可赏而不可行。山路上没膝的大雪,零下四十度的气温,张化一同志的警卫员跌跌撞撞到了一面坡之后,人已经不能站着报告了。报告之后,休息的时候,那个小战士趁人不注意决定开枪自杀。他觉得对不起张化一首长,他没有尽到一个警卫员的责任。
  后来,他被抢救过来了。
  接到报告,三五九旅立刻派出最精干的连队去消灭这伙顽匪。三五九旅在剿灭这伙土匪时,包括那个伙夫在内,其他人都抓到了,唯独没有抓到丛国栋和魏蔚良两个人。
  后来,那个伙夫在茅房里自己吊死了。
  不管怎么说,苇河县重新又回到了人民的手中。
  
  旁边桌上的那个瘦子问我,兄弟,这酒咋样?是不是好?
  我说,好。
  瘦子自豪地说,好!纯粮食酒。
  那个胖子却不时地瞅着我这边满满一桌子的菜,笑。
  我做了一个无奈的手势,也笑了笑。
  小饭馆的气氛特别好,屋子里也很暖和。心想,还是屋里的铁炉子烧得好啊。黑龙江冬天里的春天在各家各户的屋子里,在小饭馆儿里呢。
  难得异乡逢酒客,往来故事从头说。几个人聊得非常好。
  
  丛国栋和魏蔚良这两个人都是在七十年代被抓获的。
  七十年代的时候,苇河县早已经改为苇河镇了。这一年,化一村的(先前叫“三块石村”)一个老乡得了一种疑难病,经人指点,决定去北京那家私人开的专治疑难病的诊所看看。坐了一天一宿的火车到了繁华的首都北京,一下火车,“麻答眼睛了”,就是晕了。乡下人不认识路啊,打听了好几个人,他们都奇怪地看着这个乡下人,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说不知道那个专治疑难病的私人诊所在哪里。
  这个东北老乡站在长安大街上想了想,心里说,还是打听扫大街的吧,他们肯定最熟悉北京的大街小巷了。没想到,他打听的这个清洁工就是丛国栋。虽然丛国栋已经老了,但扁棱的鹰钩鼻子还在,虽然操着一口京腔,但东北味儿还有哇。哈哈。这个老乡没有去那家医院,而是直接去了附近的公安机关,一进门就报告了。
  …………
  北京公安局的那位警察对正在扫大街的丛国栋说,丛国栋,你黑龙江的老乡来看你来了。
  丛国栋看了一眼笑眯眯的警察,又看了一眼这个黑龙江老乡,啥也没说,摘下套袖,把双手伸了过去。
  化一村的老乡咬牙切齿地、一个字一个字地说,丛国栋,你个王八犊子,苇河老百姓都想死你啦,这些年一直也没忘了你,始终惦记着你哪……
  
  魏蔚良是在哈尔滨卷烟厂抓到的。他是被苇河镇景周村的一个老乡认出来的。这个老乡的儿子在哈尔滨卷烟厂上班,他是去哈尔滨卷烟厂看望在那里上班的儿子。在工厂大门口等儿子的时候,没事儿,背着手看看竖立在厂外的烟厂职工的光荣榜吧,没承想,发现长着一双斗鸡眼儿的魏蔚良的照片也在上面。他两手扶在玻璃橱窗上,哈着腰,贴着脸儿使劲儿地看着,妈那个巴子的,还真是这个狗日的!心里说,魏蔚良啊魏蔚良,你挺会变哪,还成了烟厂的先进工作者了?整地“挺裕作”呀(挺舒服呀)。行,厉害。
  这时候,儿子从厂里出来了,见老爸正趴在光荣榜前看着,不自然地对老爸说,爸,别找啦,没有你儿子的照片。我再努力一年,明年吧,明年保不住你儿子就能上光荣榜了。
  老爹瞅着魏蔚良的照片冷笑着说,这可真是冤家路窄呀。首长,这回给你报仇的日子到了。
  这个从苇河镇景周村来的老乡,就是早年张化一同志的警卫员,就是在去四棵松刑场途中,穆景周同志掩护逃跑的那个小战士。
  
  又是11月了,又是个下雪天,漫天皆白,漫山皆白。当地公安机关用大卡车将丛国栋、魏蔚良押到四棵松进行公审。然后,执行枪决。那一天是苇河镇老百姓大喜的日子。扭大秧歌,放鞭炮,过大年一样。镇上的那几家馆子都是挤挤擦擦,满满登登的人。烧酒不够了,小伙计现赶着驴车去烧锅往回拉。
  
  我端起了酒杯,站起来,敬二位新结识的酒友。
  我说,我敬你们二位一杯。
  二位酒友立马站起来,吃惊地端起了酒杯。
  胖子问,咋?你是烈士的后代?
  我说,不是。化一村和景周村的人我都得敬啊。
  
  景周村,就是原来的四棵松,明天,我要带着酒和菜,和我新结识的二位酒友,三个人一块儿去祭奠壮士们的在天之灵。
  
  【作者简介】阿成,原名王阿成,男,山东博平人,曾当过司机、工厂干部、编辑。著有长篇小说《咀嚼罪恶》、《扭捏》等六部,中短篇小说集《年关六赋》、《胡天胡的胡骚》等五部,随笔集《哈尔滨人》、《春风自在扬花》、《胡地风流》等四部,英文版小说集《良娼》,法文版小说集《空坟》等。其短篇小说《年关六赋》获1988年全国优秀短篇小说奖,《良娼》获1991年东北三省优秀作品奖,《东北人,东北人》获1992年黑龙江政府文艺大奖,《秀女》、《丙戌六十年祭》分获本刊第十一、十二届百花奖。现在《小说林》编辑部任职,中国作家协会会员。
TOP
18#

阿成和他的《年关六赋》1

当代许多从事文学创作并有一定成就的青年作家,大抵都经历过一个或长或短的寻找自我和刻苦实践的过程。王阿成同志也是如此,但他的曲折、坎坷和艰辛,也许比别人更多。
在一篇自述创作甘苦的短文①里,他曾毫无讳饰地谈过自己走过的弯路:开始学习写小说时,不是从生活出发、从自己的实际情况出发,而是根据某些《小说作法》之类的条文闭门造车,瞎编故事。这样一来,“把初时的真情和冲动异化了,或在营造的工序中消失了。”为此,他感到很痛苦。在“洋风颇盛的时节”,他开始迷恋洋腔洋调。他“玩过尼采,玩过弗洛伊德,玩过黑色幽默,玩过意识流。并在小说里说了许许多多很像哲学家说的话。自己把自己悬起来”。但后来他发现,这种用洋味写的小说,就像不伦不类的穿戴一样,不受广大读者的欢迎。因而犯了糊涂,失了耐性,心里冷落了一年之久。后来,他又开始“写呓语,写跳跃,写梦游,写很不象话的行为,写女人与男人那挡子事”,而且“喜欢写别人看不懂的、好长好长的长句子,写一行就一个字的短句子,写通篇没有标点的玩艺儿”。自然结果也失败了。在这之后,他写过一阵庸俗小说,“你一刀,我一枪,煞是热闹”,虽然“好写、好发、稿费也多”,但总觉得不是正道,“终于有了羞耻感”,含泪搁笔了。
① 寻求天籁之音》,《小说选刊》1989年12月号。
他自从1979年发表第一个短篇小说之后,在近十个寒暑中,就这样随波逐流地走了许多弯路。但吃了苦头,也得了教训。经验告诉他:“应当向生活鞠躬,向民族文化鞠躬”,发挥自己的优势,走自己的路。他的优势是:熟悉哈尔滨的历史和现状,熟悉哈尔滨普通人的生活和他们的语言(他的家是山东移民的后代,哈市的老户;他虽是年轻人,却当过司机、教员、编辑,有比较丰富的社会阅历)。再加上从小受父亲的教育,家庭的影响,有一定的古典文学修养。他开始利用这些优势,尝试写一些内容有地域特色、形式是民族化的小说。在写作中,他注意从“审美着眼,从意境着眼,从民族欣赏习惯着眼。一景一物,一言一行,总是惦记着读者”。由于小说具有鲜明的中国作风和中国气派,颇受广大读者欢迎和文学界的好评。他在1988年先后发表的短篇小说《良娼》和《年关六赋》①,尤为出色。后者还荣获了1987-1988年度全国优秀短篇小说奖。

新时期以来,有一批中青年作家,利用他们熟悉的城市市民生活和风土人情,以符合民族审美习惯的表现形式和文学语言,先后创作了许多脍炙人口的小说。评论界有人称之为市井小说。阿成的《年关六赋》似乎也属于这个范畴的作品。但又和许多作家的这类小说(如邓友梅的《那五》、陆文夫的《美食家》、冯骥才的《神鞭》等)的写法有别,甚至也和他自己的《良娼》等小说不同。虽然它也①这两篇小说分别载《百花园》和《北京文学》。通过描写城市里普通人的生活,反映特定的世态人情和风俗习惯,以表现社会文化为主旨,但并不围绕某个主人公的性格和命运展开故事情节,也不以人物的悲欢离合、故事的曲折生动取胜。小说中描写的老三和他的大妹、两位哥哥回家给老人拜年的情节,只不过是一根串连散乱的生活珠子的艺术线绳而已。从文体看,是散文体的结构,而不是首尾连贯、波澜起伏的故事结构。但又无疑是表现这特定内容的最佳结构。在一个篇幅短小的短篇小说里,如果采取通常围绕某个主人公的性格和命运展开故事情节的写法,是很难把这山东移民一家三代的生活变迁、十几个人物的个性心理以及相互关系和盘托出,作如此绘影绘声的描写的。何况,还要对哈尔滨的地域文化、民情风俗作形象生动的时空概括呢!如今以拜年的情节做引子,就像卤水点豆腐似的,把历时性的描写和共时性的描写有机地统一起来,真实生动地表现了漫长、广阔、分散、杂乱的社会生活和众多的人物,这恰恰是《年关六赋》最显著的特色和优点。同时也反映了作者的艺术匠心。
表面看来,作者从全知的叙述人角度侃侃而谈,或讲古,或说今,或叙事,或绘景,或写人,变化多端,纷纭莫测,似乎有点信笔涂鸦,不着边际。但由于他吸取了赋的铺采摘文的特点,文前既有题记说明过春节儿女必须给父母拜年的王氏家族的规矩,作为全篇的纲领,又把小说分为六大段,围绕春节拜年的事件依次对老三的爷爷、奶奶、父母、大哥、二哥、老三本人和大妹的生活环境、状况和品性分别叙述与描写,最后以“年五更的圣餐”——吃饺子作结。大开大合,层次井然。所以从每个局部看,虽似乎是松散的,但从整体看,结构却很严密。

小说《年关六赋》虽然没有那种以一两个主要人物为中心、展开曲折生动的故事情节,但却是如此赏心悦目、引人人胜,它的艺术魅力何在呢?我以为主要由于有以下几点特色:
(一)充满艺术情趣的意境。王国维指出:“文学之事,其内足以摅己,而外足以感人者,意与境二者而已。上焉者,意与境浑,其次或以境胜,或以意胜。苟缺其一,不足以言文学。”①因此,不仅写诗要讲究意境,写小说也不例外。什么是作品的意境?王国维也有过具体说明:“故能写真景物、真感情者,谓之有境界。否则谓之无境界。”②
古往今来,一切优秀文学作品的意境,都是作家对生活独具慧心而产生的主观情意和审美对象有机结合的艺术表现。《年关六赋》的意境,正在于它通过王氏一家过春节拜年活动的情节,和反映哈尔滨山东移民后代生活真实生动的风俗画的同时,以婉而多讽的笔墨,活现了王氏家庭成员之间微妙的关系,以及三兄弟和妻子们在父母面前与在自己家里迥然不同的作风,处处洋溢着令人忍俊不禁的艺术情趣。这水乳交融、浑然一体的“真景物、真感情”,就是作者在深切感受生活的基础上创造出来的意境,它无疑是小说引人人胜的一个主要因素。
(二)活灵活现的人物描写。在一个篇幅不大的短篇小说里要描写十几个人物,难度是很大的。但由于作者善于抓住人物的性格特征,做传神的刻划,所以许多人物虽寥寥几笔便活灵活现了。手法之一,是通过生动的细节描写“画眼睛”,如写当了地方法院副院长的老大,对犯人的家属登门说情送礼物,总是冷冷地不动声色地收下。但送礼人一走,又总是在心里骂一句难听的话。而且执法如山,连商业局局长的儿子犯了法该毙也毙。简单几笔就使城府很深、具有双重人格的老大跃然纸上。又如,写老三的母亲,在“文革”期间,当“红色造反者”登门向她调查老三父亲的“特嫌”问题时,她理直气壮地顶了回去:“怎么,干了日本娘们不行?我看,干日本娘们是革命的,大方向是正确的。”也是寥寥数语,就把这位文化不高、十分泼辣的妇女描写得人木三分。
①樊志厚:《人间词乙稿序》。此序是王国维托名樊,志厚所作。
②王国维:《人间词话》。
手法之二,是对人物作评点式的概括描写。既简练,又传神。如写新二嫂:“比之旧二嫂要洋气些,长得白净,化上妆,很打眼。一身行头,少说也值几百元。冬天则要翻一番。总是咯咯地笑,嘴上常常‘操操’的,挺现代。办事也极精明,胆子也大,追求新生活,是新女性,也是三家商店的副总经理。算账从不用计算器,眼珠儿水灵灵地一转,分毫不差。”既没有大段的肖象描写,又没有长篇的心理刻划,然而,却把这位“新女性”时髦而庸俗、精明而粗野的个性,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了。
手法之三,是多角度地表现人物性格。如写老三的父亲受爷爷的影响,很重视子女教育,常常向他们讲解《论语》,让他们牢记圣人的教导;但他年过古稀,仍忘不了当年的情人——日本姑娘木婉;看报纸“尤其爱看日本方面的消息”。又如,写三兄弟在自己家中是各具脾性,各有面孔,但回到父母家过节,却都一样谨小慎微,寡言少语,规规矩矩,客客气气,变成了同一副面孔。像这样多角度地表现人物性格,使人物更显显丰满,有血有肉。
(三)生动活泼的文学语言。阿成深知,要写出具有中国作风、中国气派的小说,语言是第一关。所以,他很重视文学语言的锤炼。《年关六赋》的语言就很有民族特色。无论是描写还是叙述,都善于把人民群众鲜活的口语和文言文中仍有生命力的成分,有机地结合起来,写出亦文亦白,亦雅亦俗,有声有色,生动活泼的文字;与此同时,他还善于采用短句为主,长短错落,整齐中有变化的句式,以增强语言抑扬顿挫的节奏美,令人读起来感到声情并茂,摇曳多姿,爱不忍释。如《赋二》描写“老三爷爷的也就是后来老三父亲的家”环境之美和主人善于利用这优越的条件:
凭栏望去,一任江天浩浩荡荡,爽着肺腑。其住房几经修缮已楚楚动人。庭院里植着一簇丁香、一簇樱桃、一簇迎春,
另有两株高杨,任鸟啁啾,任风肆意。栅栏上爬着翠翠柔柔的
喇叭、蒺藜,精精巧巧,缀着各色彩朵,十分享眼。院里犁开几
垄,植豆角、茄子、黄瓜、土豆。栅栏上勾悬着几条铁丝,晒着
鱼干,有白鱼,有三花,亦有江鲤、草根一类,哗哗啦啦,干干透
透,濡着精盐。雪日里,放油锅一烹,脆香!
又如《赋一》叙述闯关东的汉子们选“漂漂女”的标准,以及表现他们为何如此选择的心理:
一身体好,抗折腾;二模样要顺,耐琢磨。一口的家乡话,
你一句我一句,长一句短一句,硬一句软一句,感到“不似山
东,胜似山东”。算是回家了。
小说里许多包括上述例句的有声有色、生动活泼的语言,固然主要是由于作者善于从东北人民的口语中提炼文学语言,又善于从诗词歌赋、笔记小说、古文传奇中吸取有用的语言成分,并熔二者于一炉的缘故。但不必讳言,作者善于学习西方现代派文学的某些修辞技巧,也是他取得成功的因素之一。譬如,他常常在叙述或描写时,突然用上某些新语汇、新词句或经过改造加工的成语,以创造“陌生化”的艺术效果。前者,如描写老三的父亲向儿子们讲解《论语》之后,接着忽然写道:“老三的父亲教育子女,层次比较高,很有群体意识。”后者,如上述例二的末句:“不似山东,胜似山东”。套用了词里常用的“不似……胜似……”的句式。这些语句和表现对象(老三的父亲和闯关东的汉子们)的身份、教养和思想感情并不一致,和上边的文字也是不协调的。但正是这些“陌生化”的词句取得了出奇制胜的效果,使文字亦庄亦谐、幽默风趣,大大增强了小说的艺术感染力。而小说中类似这些语言的提炼,显然借鉴了某些西方现代派文学作品中常用的陌生化、反讽、黑色幽默、滑稽等技巧。由此可见,在创作上不可完全否定从西方现代派文学中汲取有益的东西为我所用的必要性。鲁迅先生倡导的“拿来主义”,是我们应该永远遵循的。
如果说,《年关六赋》还有美中不足之处的话,那就是在艺术的分寸感上有时还掌握得不够好。如描写老三的母亲当着众多儿女、儿媳等晚辈的面取笑丈夫年轻时的“艳遇”,以及始终未忘旧情,就是欠妥当的。在这样一个处处讲究儒家传统礼节的山东移民后代的家庭,这种现象实在难以令人想像。即使老三的母亲已经不再信奉“夫为妻纲”的儒家教条,但也不会不在晚辈们面前维护作为一家之主的丈夫的尊严的。如果改为描写她与丈夫单独相处时取笑,也许更好一些。又如,某些词句的陌生化处理,也有“太做”的痕迹。
TOP
19#

年关六赋
          阿成



    爷爷活着的时候,每逢旧历的春节,老三的父母一定要领着他们生育的四位雌雄,到爷爷的家去过年.爷爷死后,老三这兄妹四人也一定得到父母的家守岁。
    这是王氏家族的规矩。

                                                                                ——题记
赋一

    老三爷爷的家,临着一条江。
    这条江叫松花江,先前叫速水,比较有名气,也很古老,颇为寂寞地流了几千年。两堤的歪柳,婆婆娑娑,可以望到将尽不尽之处。
    速水时代,江水大阔,浩兮荡兮,霸去了现今道里、道外和松蒲三个区镇所踞的几万公顷土地。就是现在,三个区镇仍在南岗区的鸟瞰之下:鸟从南岗区的平地翔出,到这三个区镇就无端高出几百公尺。故此,南岗区,一直被哈尔滨人仰慕为“天堂”。
    “天堂”地势伟岸,文明发达,人之心态也日趋居高临下:自矜自诩,自恋自爱,以为领着哈尔滨几十年的风骚。
    位次“天堂”的道里区,异人扭集,洋业鼎盛,歌兮舞兮,朝夕行乐,几乎无祖无宗。誉为“人间”。人间者,比上而不足,比下则有余。善哉!
    道外区,行三。净是国人,穷街陋巷,勃郁烦冤。为生活计,出力气,出肉体,也干买卖,也来下作。苦苦涩涩,悲悲乐乐,刀进,秽骂,亦歌亦泣,生七八子者不鲜:“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朝没酒现掂对。”得“地狱”之称不枉。
    天公巧成,老三和他的两位哥哥,竟分别住在这三个区。大妹及父母则住在江对岸的松蒲镇。
    松蒲镇,现今也归于道外区。但洒脱得多,大有世外桃源的味道。草势汹涌,水汊纵横,落云降鸟,十分清平。早先是一渔村,次成疗养区,今为游览区,老、中、青三结合的恋爱区:“芳洲拾翠暮忘归,秀野踏青来不定。”入了夜,草窠里有不少叫鸟儿糊涂的东西。此地先前是一叶小洲,站在江对岸某株歪柳下一眺,人间夕照红红艳艳,恰好从岛腰处柔柔地浴下去。灿烂辉煌,佛光四射,得一名:“太阳岛”。
    太阳岛亦有另一说法,道是倭寇给取的,象征大日本如是红太阳一般,占了此地直至永久。老三的爷爷听了,便要跳骂:“放屁!操他娘,太阳岛,是我取的!”
    老三的爷爷,是古齐国的山东人。山东地俗强悍,古风就不甘寂寞,反过朝廷,多侠义,也作恶,多孝忠,也招安,很有冒险精神。
    苍天可鉴,老三的爷爷,的的确确是这里的第一家住户,壮年时,逢山东大灾,不忍吞石餐土,驿水驿马,到东北来挖宝。
    东北自古殷富,且多山林,素有三宗珍宝:人参、貂皮、鹿茸角。此三者,为九州之上品。餐冰卧雪,跑山居洞,弄些回老家,置田、置房、娶好样女人,续宗氏香火,绰绰乎有余。
    那时,为此目的来东北的山东人很多,然“无颜见江东父老”的也很多。老三的爷爷当属后者。
    两手空空,从大、小兴安岭摔出来,野鬼般,劳顿疲苦,都想笑笑,都想歇歇,就纠集三两同党,驶一条不小的篷船,再找老客易些柴米盐茶以及烟酒一类,在松花江上顺流而下,“三花银鳞细,生拌野味香”,过神仙的日子。
    这样的船,在当时叫“漂漂船”。
    “漂漂船”的船主们,都要凑钱雇一女人。这女人必定是同乡,或是同府,称“漂漂女”。漂漂女到东北来,常常是婚姻不尽人意,或者是被“第三者插足”,抑或偷了中意,便学孙二娘母大虫,弃乡出走——去他娘的山东吧!
    汉子们选的漂漂女,一身体好,抗折腾;二模样要顺,耐琢磨。一口的家乡话,你一句我一句,长一句短一句,硬一句软一句,感到“不似山东,胜似山东”,算是回家了。
    漂漂女很贤惠。除了给“神仙”们温酒、煮茶、擀面剂儿、烙饼、包饺子、洗衣以及缝破补绽之外,夜里还要伴着潺潺的逝水,按其辈分,逐个陪他们睡觉,享受人伦之乐。
    松花江,唐曰“粟末”,两岸有的是野生的粮食,主食不愁;辽曰松花江为“鸭子河”,吃肉也不成问题,还有硕大的鸭蛋佐酒(愿意吃黄的,扔清;愿意吃清的,扔黄。很随便)。且松花江有的是鱼虾王八,饿是绝对饿不着。雄雄勃勃,体格就很好。常常沐着白日、赤身裸体站在篷船上,于行云流水之中,放声野歌。
    始暮春至晚秋,恰一轮血色的晚照,浮在哈尔滨(蒙语:平地也)江汊的一个芳洲之上,就逼了岸。这些日月,漂漂女一般都要怀上一崽,叫“漂漂崽”。哈尔滨的后代,大约就是“漂漂崽”的后代。
    “是亲——三分向”。下了船,几条汉子一定要替漂漂女盖间房,以备生产之用,并障了院子。不愿留下的,叫“嫂子”,叫“妹子”,叫“大姐”,叫“可怜儿”,磕个头,说“难为啦”,哭几声离别的不舍,然后,再各自去闯山、挖宝、喂野牲口!
    那次,单是老三的爷爷留下没走。他总觉得漂漂女肚子里的玩意儿是自己的骨血。留下来同这位漂漂女安锅灶、盘火炕、铲柴草、晒鱼干,过生活。
    几个月后,老三爷爷乐不可支。在柴门的左侧挑出一块血布和一支柳条揻成的弓箭。
    山东古俗:倘若在自家的柴门上挑出一尺把长的血布,再斜挂上弓箭,大富大贵,表示该户产了儿子。
    老三的父亲就是“漂漂崽”,是山东人的后代,也是哈尔滨人的第一代子孙。
    老三的父亲,是爷爷给接的生。他用酒洗了手,从漂漂女的胯下掏出肉滚滚、满头乌发的父亲,渔刀一闪,断了脐带,再用温了的松花江水痛痛快快浴了父亲,用粗糙的大手托着,赏着,止不住一阵傻笑。这位漂漂女,就是老三的奶奶,她为王氏家族完成了这一伟大的壮举,陪着爷爷也傻笑了一阵,突然白了脸,抻直了身子,砰一声倒下去,与世长辞了。当日,老三的爷爷又在柴门上的右侧挑出一挂“黄纸”。那挂黄纸,随着疾疾的江风,疯疯地响了好几日,直至一条不见,才软软地歇了。
    漂漂女死后,老三的爷爷参照死人,用木炭给漂漂女画了一个像。画得很幼稚,儿童画的一样。是裸体。乳房和臀部画得很大,脚也画得很大,很粗实。稳稳地站在那儿,腰间荡出一块云,云上是太阳,小小的;云下是月牙儿,也小小的。
    北方规矩,祖父祖母乃至父亲母亲过世,其子孙后代都要请人给他们画像,以示缅怀,规矩是好规矩。可惜,不是裸体。
    每逢农历的春节,老三的父母领着他们的孩崽到爷爷家过年。一进门,依着顺序,都要先给画像上的奶奶磕头,是三叩头,说:
    “妈,过年好!”
    “奶奶,过年好!”
    奶奶的画像之下,供着奶奶用过的家什:针、线、顶针和一只未纳完的麻鞋底儿。放在一个元宝形的、用柳条编制的小簸箩里,上面画着那条尺把长的血布。
    爷爷死后,这些都随了葬。就葬在太阳岛上。
TOP
20#

赋二


    老三爷爷的也就是后来老三父亲的家,院子很阔。凭栏望去,一任江天浩浩荡荡,爽着肺腑。其住房几经修缮,已楚楚动人。庭院里植着一簇丁香、一簇樱桃、一簇迎春,另有两株高杨,任鸟啁啾,任风肆意。栅栏土爬着翠翠柔柔的喇叭、蒺藜,精精巧巧,缀着各色彩朵,十分享眼。院里犁开几垄,植豆角、茄子、黄瓜、土豆。栅栏上勾悬着几条铁丝,晒着鱼干,有白鱼,有三花,亦有江鲤、草根一类,哗哗啦啦,干干透透,濡着精盐。雪日里,放油锅一烹,脆香!
    父亲住着很好,很遂心,很滋润,过得也极有板眼。
    每值茶余饭后,一轮将浴,兄弟几个一律恭恭敬敬,坐在庭院的小凳上,听父亲讲《论语》。
    老三的父亲是读书人。爷爷活着的时候,早早地把他送到江对岸的私塾,读孔子。那时,江对岸已有铁路过,就是俄国人建的那条中东铁路。大哉!孔子,也一同被载了来。山东人古来就讲究智力开发:“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新民,在止于至善。,再者说,“养不教,父之过”嘛。
    老三的爷爷为了供儿子读书,捕了一辈子的鱼,卖了上百吨,的鱼虾,真累!
    每逢星期六,学堂放课,老三的爷爷就早早地摇了船到江南,歇船在柳荫之下,吸着早烟,等父亲。
    父子俩见了面:
    儿子给爹鞠一躬,说:爹——
    爷爷嘿嘿地傻笑,说:儿子——
    染江的夕照下,逝水,桨声;桨声,逝水,爷爷唱:
        儿子的江来——
        爹的桨哎——
        一桨,一江,
        一江,一桨,
        操他娘——
        日他江——
        真眼亮哎——
        ……
    老三的父亲讲《 论语》 ,从不看书,凭着记性。另外,小方桌上总有一壶清茶,饱饱地候着。
    “子曰,”父亲说,“就是孔子说。曰,就是说。子曰:巧言令色鲜矣仁……。做事,不能光靠嘴,要少说。古人说:贵人言语迟。靠什么呢?靠行动,靠作。光说不做,不是仁义人;光做不说,大用之材。记住没?”
    兄弟几个都点头,不说。
    “子曰:融四岁,能让梨。
    “子曰:温良恭俭让。
    “子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
    父亲说;“凡‘子曰’,都要背下来,方能成人。”
    老三的父亲教育子女,层次比较高,很有群体意识。
    每逢旧历的春节,八仙桌上的饭菜,就不错。可喜可贺,这几日,无论长幼,一视同仁,可以放开吃放开造,不必拘谨,过年了嘛。为什么要过年?就是这个意思。正月里的父亲,态度好,脸上总是漾着慈笑,同辈的表兄表弟一样。
    除夕的圣餐,事先一律要祭祖,儿女们要给仙逝的爷爷、奶奶的灵位磕头。父亲还要在灶前烧一沓阴币,恭恭敬敬,说些话。全磕完头,父亲站在一旁,依次给压岁钱,都是新票子:二元、一元、五角不等。
    儿女们接了钱,很激动,说“谢谢爸”。
    守岁之夜,不准睡觉,都要精精神神。俗话说:一分精神,一分财,十分精神,抖起来。
    年夜饭,老三的父亲总要讲些旧话。如:“在家敬父母,胜似远烧香。”讲的是山东泰安一个打烧饼的和一位有钱的少爷,到泰山大成殿争当天下第一大孝子的事。父亲讲得有支有板儿、有景有物,人物实在,对话不多,听了不忘,有较高的审美层次。老三一干儿女,听得入神,觉得很亲切。
    高兴之际,父亲还要唱两口,《借东风》啦、《天女散花》、《花田错》什么的,有些功夫、韵白、京白也不错。高音上不去,.就改成低音过渡,挺有趣。
    看着父亲得意忘形,老三的母亲就要讲老三的父亲的那桩风流事。
    据母亲介绍,老三的父亲年青时搞过一个日本姑娘,叫木婉。一到这时,老三的父亲就软了下来,挺狼狈:“嘿嘿,什么木碗、木盆的……”
    木婉,在老三母亲断断续续的介绍中,大约是一个长得很文静,也很庄秀的姑娘。老三的母亲说:“日本的娘们,就是搞破鞋的,也挺懂礼貌,总是说:对不起,对不起。”
    老三的爷爷死后,老三的父亲学过日本语,一度在日本人的机关里谋过职,是文书,相当于校对,不是翻译。他的口语不太好,但会的,都说得比较纯正,还是东京口音。这大约是他同木婉遭遇后的一个意外收获。解放后若干年,老三的父亲在填什么表时,在“懂何国外语”一栏,总是很骄傲地填上“日语”。然后,脸色就戚戚的,半天才把笔帽插上。
    木婉小姐是那个日本机关长官的秘书,笑吟吟,常常来请教老三的父亲。老三的父亲,汉语水平不错,讲得也精确,不懂的不装懂,回去翻书,再讲。故此,木婉回增了父亲不少日本良宽禅师的诗,都是她亲笔写的,其中一幅,老三的父亲至今还珍藏着。
        望断伊人来远处
        如今相见无他思
    老三的父亲也给她写了不少诗,内容不详。
    光复后,木婉回国,老三的父亲哭得真不行。老三的母亲说:“你爷爷死的时候,你爹也没那么哭,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践叽叽,抓住人家的手就是不放……”
    解放后若干年,这事被红色造反者们知道了。说老三的父亲是民族的败类,是狗操的日本翻译,一定是日本潜伏特务。来调查老三的母亲时,母亲说:“怎么,干了日本娘们不行?我看,干日本娘们是革命的,大方向是正确的。”
    儿女们听了,都笑笑,大过年的,不说什么。坐在一起:吸烟、喝茶、磕瓜籽儿,说些吉利的话。
    窗外下着大雪,爆竹声此起彼伏。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