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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蒂芬·金:雷蒙德·卡佛的生平及作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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屁股下的椅子

作者 :肖铁


  我是刚来美国不久后,在一家旧书店里碰到卡佛的书的,之后的几年中,断断续续地买到了他全部的小说集。翻译时手中用的1989年版的英文本《大教堂》,是在威斯康辛州麦迪逊市的一家名叫“节俭的缪斯”的二手书店里淘到的。像卡佛中的人物一样,我是在租来的房间里,躺在捡来的床垫上,读卡佛的小说的。对卡佛的喜爱是触手可及的,因为床垫下面的地板,正在我的每一次辗转反侧时,生硬地硌在我的后背上。
  1983年,就在卡佛的第四本短篇小说集《大教堂》出版的那年,英国著名文学杂志Granta的编者按宣布“一种新的小说正在美国出现,一种罕见而慑人心魄的小说,不仅和现有的任何英国小说不同,也和我们惯常理解的美国文学不同。”两年后,美国本土的《密西西比评论》重复了英国评论家的话:一种“新的语调和文学质地”不仅浮出水面,而且声势浩大。在这种被命名为“极简主义” (Minimalism)文学或是“肮脏现实主义” (Dirty Realism)中,卡佛不仅是最重要的代表,而且被大多数评论家认为是这种“新小说”的始创者。很快,已经有评论家不无兴奋地发现某大学竟出现了“‘模仿卡佛’小说竞赛”;很快,美国“欧·亨利短篇小说奖”的资深评委已经抱怨起“卡佛式”小说过于泛滥了。而就是这位被称为海明威之后最伟大的美国短篇小说家,在1983年以前,还常常要担心自己屁股底下的椅子,时刻都会有被别人拿走的危险。
  卡佛对于文学创作的执著是令人费解,甚至不可想像的。在多年的辗转漂泊中,卡佛从未间断过上学和写作,并从1961年就开始发表小说,1962年发表诗歌。但就像他在后来成名后的访谈中谈到的,写作并不能给他带来生活的改变,甚至连一点点的改善都谈不到。1967年,就在他的名篇《请你能安静些,好吗?》被选入了当年的《美国最佳短篇小说选》那年,他被迫正式宣告了经济破产,就在这同一年,他的父亲死了。从1967年到1976年的十年中,他没有停止写作,也没有停止酗酒。1968年他出版了第一本诗集《离克拉马斯河很近》,自己却搬到好莱坞卖电影票。1970年,他出版了第二本诗集《冬季失眠》,却被一家出版公司解聘,靠失业救济金活了一年。1972年他的境况稍稍好转,得到了斯坦福大学的奖学金,并在加州伯克利大学代课。那一年,卡佛一家买了自己的第一栋房子。但1974年严重的酗酒问题让他不得不辞掉工作,第二次宣布经济破产,待业了两年。1976年3月,他的第一本短篇小说集《请你能安静些,好吗?》由纽约的一家大出版公司出版,但就在那年年底,他不得不把房子卖掉,才付清了他因酗酒造成的住院费。
  如果说是巴塞尔姆在70年代彻底革新了短篇小说的形式,那么是卡佛在80年代让短篇小说作为一个可以阅读的文学形式获得了新生。《大教堂》的精装版到了1984年就已经卖出了两万册,在意大利出版时竟成了最佳畅销书。1993年,大导演罗伯特·奥特曼选了九篇卡佛的小说和一首诗歌,改编成了电影《浮世男女》,得了威尼斯电影节的金狮奖。
  成名后的卡佛不无自嘲地解释,自己之所以选择写短篇小说和诗歌,主要是因为他只能写坐下来一次就能写完的东西。总是借住在别人房间里的卡佛,“无时无刻不担心自己屁股下的椅子随时都会被房东拿走”。在四十岁以前,卡佛几乎从没有坐稳过,一次又一次地被生活拍打得颠簸流离。但就是在这种居无定所勉强度日的状态中,就在自己每一次战战兢兢地坐下来后,卡佛创造了自己艰难生活的镜像,用自己的四本小说集创作了一个让右翼保守派咬牙切齿的世界,一个“无望之乡” (Hopeless-ville)。
  似乎是为了凸显生活本身的贫瘠,卡佛在他的小说中发展了被评论家标榜为“极简主义”的文体。就像生活把卡佛小说中的人物毫不吝惜地剥了个精光一样,卡佛把自己的文字削到瘦骨嶙峋。就像他和他的小说人物要在生活中省吃俭用一样,卡佛报复一般地成了文字的吝啬鬼,剔掉了修辞,反讽,和所有不必要的东西。当评论家赫金格第一次用卡佛标榜“极简主义”小说时,她下的定义是“表面的平静,主题的普通,僵硬的叙述者和面无表情的叙事,故事的无足轻重,以及想不清楚的人物”。小说家杰弗里·伍尔夫更干脆地把卡佛及他的追随者命名为“减法者” (taker-outer) 。在访谈中,卡佛经常提到,一篇小说,他往往要“削” 十五到二十遍,一个四十页的初稿定稿时可能只剩下一半。是他对文字毫不宽容的刀劈斧剁,让卡佛成了作家里的阿尔贝托·贾科梅蒂(Alberto Giacometti,1901—1966) 。是他对沉默的尊重和对无言的理解,让卡佛成了小说家里的约翰·凯奇(John Cage,1912—1992) 。
  一些评论家兴奋地指出,极简主义似乎终于带着美国叙事文学,走出了六七十年代以约翰·霍克斯、托马斯·品钦及约翰·巴斯代表的后现代主义超小说的文字迷宫,而找到了一个新的方向。与他们不同,卡佛不再沉溺在文本间的交叉互文,而重新回到了现实与文字的纠缠之中。评论家布鲁斯·韦伯准确地指出,与超小说作家不同,卡佛不再致力于表现文字本身的虚构和生活闹剧一般的武断,卡佛笔下的世界不再是令人费解的,而只是举步维艰的沉重。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当卡佛和卡佛式作家对这种文体欲言又止的时候,恰恰是超小说大师,最有号召力的“加法者”(putter-inner)约翰·巴斯,以一种喜恨交加的语态,为“极简主义”文学作出了最令人信服的定义:“极简主义美学的枢纽准则是:艺术手段的极端简约可以增强作品的艺术效果──即回到了罗伯特·勃朗宁的名言‘少就是多’──即使这种节俭吝啬会威胁到其他的文艺价值,比如说完整性,或陈述的丰富性和精确性。”
  如果说人物和情节仍延续了卡佛早期作品的灰暗和无法自拔的话,在几篇篇幅较长的作品的结尾,我们可以看到卡佛把自己那扇一直尘封的天窗推开一条缝隙,洒下了一点点光亮。我们仍然可以读到一系列小人物在生活的泥潭里摸爬滚打:重逢恋人被轰出了刚刚借来的房间(《瑟夫的房间》);生活就像坏掉的冰箱里的食物一样腐臭变质(《保鲜》);奔波的人失望地离开,扔下了曾经挚爱的东西(《马笼头》);父亲在痛苦的回忆中,拒绝下火车去见来接站的儿子(《软座包厢》),甚至因耳屎堵住了耳朵而带来的不便和恐惧(《小心》)。交流的匮乏和艰难,成了整部小说集凸显的主题,不管是在父子间、情人间、夫妇间,还是朋友间,甚至萍水相逢的人之间,语言和身体的交流成了所有灰暗中最苍白的角落。但在《好事一小件》、《电话来自何方》以及《大教堂》中,卡佛正在步履维艰地一点点“远离那威胁性的模糊,朝着希望而不是恐怖迈进”,不管这种希望是多么的微弱和渺茫。我们读到了一对刚刚失去儿子的夫妇和一个一直打来骚扰电话的面包师之间的和解;一个酒鬼鼓起勇气,准备拨通妻子的电话;一个男人放下了心理的抵触,在一个盲人的指触下,闭上眼感觉着大教堂。在访谈中,卡佛解释了自己的改变:“我想,现在的感觉更加乐观了一点。当然在大部分小说中,人物的麻烦得不到解决。人们的目标和希望枯萎了。但有时,而且恐怕是经常,人们自己不会枯萎,他们把塌下去的袜子拉起来,继续走。”
  就在《大教堂》出版的五年后,也就是卡佛终于可以衣食无忧地生活和写作的五年后,一直把戒酒看作是自己最大成就的卡佛,可能没有想到吸烟毁掉了他的肺,并在1988年8月2日要了他的命。那一年,他正好五十岁。
  在一次生前的访谈中,当被人问起他对学习写作的人有什么建议时,卡佛这样回答:
  “我以前的写作教师曾经跟我说,‘你做好了忍饥挨饿十年的准备了吗,而且在十年当中,干各种做牛做马的工作,忍受各种回绝、遗弃和挫折了吗?如果这样过了十年,你还在写作,你有可能会成为一个作家。’我不会跟想写东西的人说这些,但我会跟他们说,他们必须坚持写,并诚实地写,写那些对他们自己来说重要的事。如果他们幸运的话,有一天,会有人读的。”
  按照卡佛自己的标准,卡佛是幸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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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佛的“叙事圈套”



文/ sishihao



首先感谢小二和3RDCOLOUR







    暂时借用当年吴亮对中国先锋排鼻祖马原的批评:叙事圈套――在一种刻意为之的叙事结构中,卡佛向我们展示的永远是庸常生活背后的沮丧无奈。
    显然,如果你一不留神,你会把这个小说与3RDCOLOUR推崇的《羽毛》搞混,甚至,你还会联想到《当我们谈论爱情的时候都说些什么》――两对夫妇,在日常生活中波澜不惊地相遇、坐下、说话,聊天,然后,不知不觉,你发现你以为的那些庸常的大白话或者根本不成其为小说素材的东西被卡佛偷梁换柱了,他刻意像海明威那样省略了什么,凸显了什么,然后,在你不经意间给你致命一击!
    这个故事同样如此:马尔斯夫妇与摩根夫妇坐着,聊天(或许还看着电视,喝点什么牌子的酒),然后彼此说点再平常不过的小故事。但最终的结果却令人震惊:两对夫妇的叙述在层层推进,深化主题,最后的一个故事是摩根对叙述者的质问:你欠的我东西呢?你这个小偷!卡佛的叙事圈套与马原或博尔赫斯的侦探小说般的智力游戏完全不是一个路数,相反,他刻意维持生活的本来面目,维持生活中我们无处不在殚精竭虑维持的虚假和伪善,然后,他突破人物的各种闪烁其辞、重重“包装”,突然(或小心翼翼)抖露他们对生活本身的莫名恐惧或深深厌倦……
    我真是钦佩摩根最后真的敢说出那样质询和谴责,更钦佩马尔斯的态度,他大笑着,若无其事地领着老婆走人――生活依然继续,没有任何变化。能有什么变化呢?仅仅是你道出了一个真相?那么,这个真相它真的那么重要?
    这真是很要命,当我们一步步靠近真相,却发现它完全淹没于苍白无趣、漫不经心的日常碎片之中。卡佛就这样冷冰冰地告诉我们:哪有什么真相(小说阅读也没有),真相就是生活本身。







    如果你想在卡佛的小说中发现什么“惊天动地”的东西,那你注定是要“失望”的。因此我总认为卡佛更值得我们热爱――海明威、福克纳、波特、奥康纳的小说中都有我们期盼的那种残酷的“惊天动地”,比如屠杀、死亡、异化和错位,但卡佛和他所欣赏的这些老家伙们完全不同,他似乎更缺少古典或传统的桎梏而总是那么“平常琐碎”,他的小说拒绝过度的戏剧化与过于宏大的悲剧意识,但往往从日常的悲剧出发而抵达人性的幽深腹地,且总是那么从容不迫。
    这肯定是一流小说家的明显标志。卡佛的叙述圈套也就无外乎:濒临绝境的情感生活(《真的跑了那么多英里吗》、《离家那么近那么多水泊》、《山雀饼》、《凉亭》)、底层挣扎的不堪重负(《他们不是你丈夫》、《我打电话的地方》)、奇崛幽深的人性世界(《大教堂》、《羽毛》、《把你的脚放在我鞋里试试》),在看似漫不经心的转折中,他把故事真相小心翼翼地掩藏好,然后,引领你一点点把它找出来――如果找不到,也罢,你就停留在那些通往真相的看似不错的精彩途中也行啊。
    于是,作为卡佛的同行,也是他的“虔诚学生”,我个人的看法是,《我打电话的地方》应该是美国文学史上的杰作之一――从技巧上看,他把主题埋得更深、更动人,而不像《羽毛》或《把你的脚放在我鞋里试试》这样顺着一条线索一步步来,而是,他循环往复的巴洛克式结构却又完全与简约至极的抽象语调达到前所未有的完美和谐,堪比福克纳的《献给艾米丽的一朵玫瑰花》、海明威的《麦康伯的短暂幸福生活》、波特的《中午酒》、奥康纳的《好人难寻》、巴塞尔姆的《教堂之城》、契佛的《绿荫山强盗》、伊恩迈克尤恩(英国)的《立体几何》……
    但有时我也很困惑,卡佛的单调会不会伤害他对更深入的人性展示?过于简单的场景与对话虽然令人亲切,但是否也容易让人理解为小情景剧般的肤浅?甚至,那种彻骨的忧伤是否会被很多人――尤其中国的大评论家们,认为是太个人化的小情感小忧伤?(如果我们照抄一篇卡佛小说,它能被今天的中国文学杂志发表吗?)
是的,他看起来是没有以上提到的几位博大复杂,但还有谁,能像卡佛这样,手执一把寒光四射的手术刀,深深划开生活的伤口?――那也是卡佛的伤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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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我时你给我电话

Call if You Need Me

Eva 译

  
  那个春天,我们俩都有外遇,但当六月来时,学校放假了,我们决定把我们的房子租出去,然后一起到加里福尼亚北岸的帕罗阿尔多去度夏。我们的儿子,瑞察德,去了南希母亲位于华盛顿州帕斯可的家,他要在那儿过夏天,并且为秋季开学的大学打工存钱。他的外祖母知道我们家的情况,很早就开始为他的到来做准备,还为他寻了份工作。她同她的一个农场主朋友说好了,让他保证给瑞察德一个垛干草和修围墙的活。这是个艰巨的活,但瑞察德很期待。参加完高中毕业典礼后的那个上午,他就乘大巴走了。我送他去的车站,停好车,就进去跟他一起坐着等大巴。他妈妈已经跟他告别过了,搂着他又哭又吻的,还给了他一封长信,让他一到就交给他的外祖母。她现在正在家里,一边为我们的离开做最后的收拾,一边等那对租我们房子的夫妇。我给瑞察德买了车票,交给他收好,然后一起坐在车站里的长椅上等车。在来车站的路上,我们已经谈了一点。
  “你和妈妈要离婚吗?”他这么问道。这是个星期六的上午,车站里没有太多车次。
  “如果有办法挽救,我们不会的,”我说。“我们不想离婚。那就是为什么我们要离开这里,去一个没人的地方过夏天。为什么我们要把自己的房子租出去,再在阿卡他另租一套。我想,这也是为什么你要离开吧。至少是一个原因。不用说,你回家的时候,口袋里一定塞满了钱。我们不想离婚。我们想单独过一个夏天,试着把我们之间的问题解决了。”
  “你还爱妈妈么?”他说,“她告诉过我她爱你。”
  “我当然爱你妈妈,”我说。“事到如今,你也该知道了。我们曾经一起经历挫折,负担生活的重担,就像其他夫妻一样。而现在,我们需要单独相处的时间,来把事情解决好。别为我们担心。你尽管去你外祖母那儿,好好过一个夏天,努力工作,多存点钱。就当是次度假。你还可以起劲地去钓鱼,那一带可是钓鱼的好地方。”
  “还有滑水,”他说。“我想要学滑水。”
  “我还从来没有滑过水,”我说。“把我那份一起学上,好吗?”
  我们坐在车站里。他在翻他的学年纪念册,我把报纸搁在腿上看着。然后他的大巴通知上车了,我们站起来。我抱了抱他,又说,“别担心,别担心。你的票呢?”
  他拍拍他的上衣口袋,接着提起了他的行李。我跟着他一直走到送客止步的标志线前,然后我再一次拥抱他,吻了他的脸颊,跟他说再见。
  “再见,爸爸,”他一边说,一边转过身去,好让我别看见他的眼泪。
  我开车回到家,那些盒子和行李箱都已经收拾好了,放在起居室里。南希在厨房,和她找来租我们房子过夏天的那对年轻夫妇喝咖啡。我前几天已经见过他们了,杰瑞和丽姿——学数学的研究生,但我们还是互相握了手,我又喝了杯南希倒的咖啡。我们围坐在桌边喝咖啡,等着南希写完她的注意事项清单,还有那些需要在固定时间做的事情,比如每个月初和月末,他们应该去哪儿邮寄账单之类的。南希的脸绷得紧紧的。落日的余辉透过窗帘印在桌上,就像它在清晨升起的时候一样。
  终于,所有的事情都安排好了,我让他们在厨房里坐着,自己先去把行李装上车。我们要去是一所设施齐全的房子,齐全到餐具和炊具都是备好的,所以我们不需要从自己家里带很多东西,一点必需品就足够了。
  三个星期前,我去了尤热卡镇,它在加利福尼亚北岸,帕罗阿尔多以北350英里的地方,我就是在那里为我们租下了那套设施齐全的房子。我是和苏珊一起去的,她是我正在约会的女人。我们在镇边上的一家汽车旅馆里呆了三个晚上,当时我在报纸上找房子,见房地产经纪人。她看着我写下了一张预交三个月房租的支票。随后,我们回到汽车旅馆里,她躺在床上,手盖着额头,说,“我嫉妒你老婆。我嫉妒南希。你总会听见人们谈到‘那个女人’,说老婆才真正是当家作主,手把特权的,其实我以前并不真的明白,我也不在乎那些事情。可现在我知道了。我嫉妒她。她就要在那所房子里和你一起过夏天了,我嫉妒她。我希望去那里的是我。我希望是我们。噢,我多希望是我们啊。我的感觉太糟了,”她说。我揉了揉她的头发。
  南希是一个高个子的长腿女人,棕色的头发眼睛,性子豁达而热情。可不久前,我们就是在豁达和热情上出了问题。她和我的一个同事约会过,那是个离过婚,头发灰白,总是穿着三件套西装,打着领带的风度翩翩的家伙,他酗酒,一些学生告诉过我,有时在课堂上,他的手都止不住发抖。他和南希是在假期里的一个舞会勾搭上的,那时南希刚发现我的婚外情不久。现在这一切听起来又无聊又低俗——这本来就是又无聊又低俗——可那个春天它就是这样,它耗尽了我们所有的精力,使我们根本无暇顾及除此之外的任何事情。到四月底的时候,我们开始着手打算出租房子,外出度夏,就我们两个人,想办法破镜重圆,如果破镜能够重圆。我们彼此达成了协议,那期间不打电话,不写信,不用其它任何方式和外界联系。所以我们替瑞察德做了安排,又找了一对夫妇照管我们的房子,然后我照着地图,驾车从旧金山出发,一路往北,找到了尤热卡,那有个房地产经济人手里有一套设施很齐全的房子,想租给一对体面的中年夫妻消暑。我想我甚至对这个经纪人用了“第二次蜜月”这样的措辞,上帝原谅我吧,当时苏珊就在外面的车里,一边看导游手册,一边抽烟。
  我把那些手提箱、行李袋和纸皮箱都装在了后备箱和后座上,等着南希在门口做最后的道别。她和那对夫妇分别握了手,转身朝车子走来。我向那对夫妇挥了挥手,他们也向我挥手告别。南希上了车,关上门。“我们走吧,”她说。我发动了车朝高速公路开去,到进高速公路前的红绿灯时,我们看见前方有辆车正从高速公路上冲下去,尾气消音管坏了,擦在地上火花飞溅。“看那车,”南希说。“可能会起火。”我们停下来,看着那车离开高速,停到了路边上,才继续往前走。
  我们在塞巴斯托波尔附近一个公路边的小咖啡馆停下来。“吃饭和加油”,路标上这么写着。我们都被这标志逗笑了。我在咖啡馆前停下车,我们走进去,在屋子后面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我们要了咖啡和三明治,南希的食指沿着桌面上的木纹划来划去。我点了一支烟,望着窗外。我看见了什么东西在飞快的运动,然后我意识到自己正看着窗边灌木丛里的一只蜂鸟。它把翅膀扇动成模糊的一片,并不断地把鸟喙探入灌木丛中的一朵花里。
  “南希,看,”我说。“这有一只蜂鸟。”
  这时候蜂鸟却飞走了,南希边看边说,“哪儿?我没看见。”
  “刚才还在这儿,”我说。“看,在那。我想是另一只,这是另外一只蜂鸟。”
  我们看着蜂鸟,直到女招待把我们点的食物送过来,那鸟儿带着韵律飞舞着,消失在建筑物之间。
  “我想这是一个好预兆,”我说。“蜂鸟。蜂鸟应该是带来好运的。”
  “我在哪儿听过那个说法,”她说,“我不知道在哪里听见的,但我听见过。是啊,”她说。“我们会有好运的。你说呢?”
  “它们就是好运的象征,”我说。“我真高兴我们在这里停下来。”
  她点头。她发了会呆,接着咬了一口她的三明治。
  
  
  我们在天黑前到了尤热卡。我们经过了两星期前我和苏珊共度了三夜的汽车旅馆,然后开出高速公路,顺着一条马路开上了一座能俯瞰整座镇的小山。我的口袋里装着房子的钥匙。我们翻过小山,又开了一英里左右,来到一个有一座加油站和一间杂货铺的交叉口。我们前方的山谷里是葱葱郁郁的山林,周围全是牧场。有些牛在加油站后面的田地里吃草。“真是漂亮的村子,”南希说。“我等不及想看那房子。”
  “马上就到了,”我说。“就在这条路上,”我说,“翻过那个坡。”“就这儿,”我很快又说,拐进了一条很长的一边种着树篱笆的行车道。“就是这里了。你觉得怎么样?”我问过苏珊同样的问题,当时我和她就停在这行车道上。
  “很好,”南希说。“看上去很不错,确实是。我们下车吧。”
  我们在院子里停留了一会,四处看了看。然后我们走上门廊的台阶,我打开门,开灯。我们在房子里巡视了一圈。里面有两间小卧室,一间浴室,一间带着老家具和壁炉的起居室,还有一间能看见山谷景色的大厨房。
  “你喜欢这房子么?”我说。
  “我觉得它简直太好了,”南希说。她咧嘴笑着。“我真高兴你能找到这里。我真高兴我们在这儿。”她打开冰箱,伸出一只手指擦了擦台面。“谢天谢地,这看起来真是够干净的。我不用做任何清洁工作。”
  “连床上的被单都够干净的,”我说。“我检查过了。我保证。那就是他们把房子租出去的办法。甚至枕头,还有枕头套。”
  “我们得去买些柴火,”她说。我们站在起居室里。“以后的夜晚,我们就可以在这里生一堆火。”
  “我明天会去找柴火,”我说。“我们还可以去逛逛街,看看这个镇子。”
  她看着我说,“我真高兴我们在这儿。”
  “我也是,”我说。我张开手臂,她朝我走来。我抱住了她。我能够感觉到她的颤抖。我捧起她的脸,吻了她的双颊。“南希,”我说。
  “我真高兴我们在这儿。”她说。
  
  
  接下来几天我们都在为迁居的生活做准备,去尤热卡逛街买东西,还走遍了从屋后牧场通往树林的每一条路。我们买了食物,我在报纸上找到一条卖柴火的广告,打了电话过去。大概过了一天,有两个长头发的年轻人送来了满满一货车的榄木柴,把它们都堆在车库里。那一夜,吃过晚饭,我们坐在火炉前,喝着咖啡,商量要养一条狗。
  “我不想养小狗,”南希说。“不然光收拾就够我们受的,它还会乱咬东西。那可不是我们要的。但我是想养条狗,是啊。我们很久没养过狗了。我觉得我们可以在这里买一条狗来养,”她说。
  “那我们回去以后呢,过完夏天怎么办?”我说。我又换了个问法。“在城里养条狗怎么样?”
  “看看吧。还得先找条狗。品种适合的狗。我得看到它,才知道是不是我要的。我们可以看看广告,也可以去流浪狗收容所,如果有需要的话。”可在接下来的日子里,虽然我们一直在讨论养狗的事,开车经过那些养着狗的院子时,我们还互相指给对方看,说我们想要的狗的样子,什么都没有发生。我们没有养狗。
  南希给她妈妈打了电话,留了我们的地址和电话号码。她妈妈说,瑞察德正在工作,看起来很快活。她自己也好得很。我听见南希说,“我们很好,这办法很有效。”
  七月中的一天,我们沿着海边的高速公路,驾车翻过一座小山,去看一些被砂洲锁住而与大海隔开了的礁湖。那儿有些人在岸边钓鱼,两条船飘在不远处的水面上。
  我把车开到路边停下。“一起去看看他们在钓些什么,”我说。“也许我们可以去搞些钓具,自己来钓鱼。”
  “我们好些年没钓过鱼了,”南希说。“从那次我们在沙斯塔山附近露营后就没有过,那时瑞察德还那么小,你记得么?”
  “记得,”我说。“我还记得我没钓成鱼呢。走,下去看看他们在钓些什么。”
  “鳟鱼,”我询问的那个男人如此说道。“山鳟鱼和虹鳟鱼,还会有些硬头鳟和一点儿三文鱼。冬天的时候它们游到这儿来,那时砂洲的嘴是开着的,然后到春天时合上,它们就被困住了。这可是钓它们的好时节。我今天一条鱼都还没钓着,上星期天我可钓了四条,都有十五英寸长。世界上最好吃的鱼啊,它们还狠狠打了一架。船上那些家伙今天已经钓到一些了,可我到现在为止还一点收获都没有。”
  “你拿什么做饵?”南希问。
  “什么东西都行,”那人说。“蠕虫,三文鱼的卵,囫囵个的稻谷粒。就把它放出去,让它停在水底。离远点等着,盯住你的鱼线。”
  我们在那附近逗留了一阵,看那人钓鱼,看着小船嘎嘎地在湖面上来回游弋。
  “谢谢,”我对那人说。“祝你好运。”
  “祝你好运,”他说。“祝你们俩都好运。”
  回镇的路上,我们在一家体育用品店停下来,买了执照,便宜的钓竿和卷轴,尼龙绳,钓钩,接钩绳,钓坠和鱼篓。我们计划明天早晨就去钓鱼。
  可就在那个晚上,我们吃完晚饭,洗了餐具,我在火炉边正准备生火,南希摇着她的头,说这没有用。
  “你为什么那么说?”我问道。“你是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是这不会有用的。面对它吧。”她又摇了摇头。“我不觉得我想一早去钓鱼,我也不想养狗。不,我不要狗。我想回城里去,看我妈妈和瑞察德。就我自己。我想自己一个人呆着。我想瑞察德。”她说着,开始哭。“瑞察德是我的儿子,我的宝贝,”她说,“而他马上就要长大了,要离开了。我想他啊。”
  “还有德尔,你也想德尔什拉德吧?”我说。“你男朋友。你想他么?”
  “今天晚上我想念所有人,”她说,“我也想你。我已经想你好长时间了。我太想你了,可你不知怎么的就丢了,我解释不出来。我已经失去你了。你再也不是我的了。”
  “南希,”我说。
  “不,不,”她说。她摇着头。她在沙发上坐下,面对着炉火,不停地摇头。“我想明天飞去看我妈妈和瑞察德。我走了以后,你可以打电话给你的女朋友。”
  “我不会那么做的,”我说。“我没有那么做的打算。”
  “你会找她的,”她说。
  “你会去找德尔,”我说。我觉得自己简直满口喷粪。
  “你可以做你想做的事,”她说着,用袖子擦了擦眼睛。“我是说,我不想把自己搞得这么歇斯底里的。但我准备明天去华盛顿。现在我要去睡了。我太累了。对不起,我为我们感到遗憾,丹。我们失败了。今天那个钓鱼的,他祝我们俩好运。”她摇着她的头。“我也希望我们好运,我们是真需要它。”
  她进浴室去了,我听见水流进浴缸的声音。我走出去,坐在门廊的台阶上,抽了只烟。外面漆黑幽静。我望着小镇的方向,可以看见灯火模糊的光映在天空中,片片海雾漂荡在山谷里。我开始想苏珊。过了一会,南希从浴室里出来,我听见卧室门关上的声音。我进了屋子,往壁炉里放了一块木头,等着火焰渐渐升起,发出哔剥的声响。然后我进了另一间卧室,掀开铺盖,盯着床单上的印花图案发了会呆。我洗了澡,穿上我的睡衣,又到火炉边坐下。现在雾已弥漫到了窗外。我坐在火前,抽着烟。当我再次看向窗外时,有些东西在雾中移动,我看见了一匹马正在院子里吃草。
  我走到窗前,马抬头看了我一会,低下脑袋继续吃草了。又一匹马越过车子踏进院里,开始吃草。我打开门廊的灯,站在窗前,看着它们。那是些生着长鬃毛的大白马。它们一定是穿过了附近一个牧场的围栏或者没有锁好的大门。不知怎么就跑到了我们的院子里。它们嬉戏着,尽情地享受着逃脱的自由。可它们仍是紧张的;我站在窗后,位置离它们很近。当它们撕咬着草丛时,耳朵不停地掀掀落落。第三匹马踱进了院子,接着是第四只。这是一群白马啊,它们就在我们的院子里吃草。
  我走进卧室,叫醒南希。她的眼睛红红的,眼皮肿胀。她的头发上了发卷,一只手提箱在床脚边的地上张开着。
  “南希,”我说,“宝贝,来看前院里有什么。来看看。你一定要看看这个。你不会相信的。快来。”
  “是什么?”她说。“别伤害我。是什么?”
  “宝贝,你一定要看看这个。我不会伤害你的。我很抱歉,如果我吓到了你。但是你一定要出来,看些东西。”
  我回到另一间卧室里,站在窗前,过了一会儿,南希一边系着她的睡袍,一边走进来。她看着窗外说,“我的天,它们真漂亮。它们从哪儿来的,丹?它们真的太漂亮了。”
  “它们一定是从附近什么地方跑出来的,”我说。“那些牧场中的一个。我马上要给镇治安部门打电话,让他们查找失主。但我想让你先看看。”
  “它们咬人么?”她说。“我想去拍拍那边那匹,就是那匹正看着我们的。我想去拍拍它的肩。但我不想被咬了。我要出去了。”
  “我想它们不咬人,”我说。“它们看起来不像那种会咬人的马。可你得穿件外衣,如果你要到外面去,很冷。”
  我在我的睡袍外加了件外衣,等着南希穿好衣服。接着我打开前门,我们走出去,走到院子里的马群中。它们都抬起头看着我们,其中两匹低头接着吃草去了。另两匹中的一匹喷着鼻息,后退了几步,然后也继续吃草了,低着脑袋边撕边嚼的。我摩挲着一匹马的前额,又拍拍它的肩。它只顾不停地嚼着草。南希伸出她的手,开始梳理另一匹马的鬃毛。“马儿,你们从哪儿来?”她说。“你们住在哪儿,为什么今晚跑出来了,马儿?”她说着,不停地梳理着那匹马的鬃毛。那马看着她,嘴唇一掀一掀地吸着气,又低下头去。她拍了拍它的肩。
  “我想我最好还是给治安官打电话,”我说。
  “先别,”她说。“还没多长时间呢。我们不会再遇见这样的事情了。我们永远,永远不会再在我们的院子里看见马群。就等一会,丹。”
  过了一会,南希仍在那些马中间走来走去,拍着它们的肩膀,用手指梳理它们的鬃毛。有一匹马从院子里转到了行车道上,在车子周围走动,又沿着行车道走向马路,我知道自己必须打电话了。
  没过一会,两辆治安警车就出现了,车上的红灯在雾中闪动着,几分钟后,一个穿着羊皮大衣的家伙开着一辆小卡车来了,车后拖着马笼子。现在,马儿们受惊了,试着要逃跑,那个带马笼子来的人嘴里咒骂着,使劲想把绳索套到一匹马的脖子上。
  “别伤着它!”南希说。
  我们回到房子里,站在窗后面,看着那些治安协理和牧场工人把马匹赶拢到一起。
  “我打算去煮些咖啡,”我说。“你要来点么,南希?”
  “我要告诉你我的感觉,”她说。“我很亢奋,丹。我觉得我好像满的快溢出来了。我觉得好像,我不知道,但我喜欢这种感觉。你去倒咖啡,我来开收音机,我们找点音乐听听,然后你可以再把火生起来。我太兴奋了,睡不着。
  就这样,我们坐在火堆前,喝着咖啡,听着尤热卡一个通宵的广播电台,谈论着那些马,接着又谈到了瑞察德,还有南希的妈妈。我们跳了舞。我们完全没有谈及现状。雾气在窗外飘荡着,我们聊着天,彼此温情友善。天快亮时,我关掉收音机,我们上了床,做爱。
  
  
  第二天下午,她做好安排,收拾完行李,我开车送她去了小飞机场,她将在那搭飞机去波特兰,然后在晚上的晚些时候,转乘另一航班去帕斯可。
  “告诉你妈妈我向她问好。替我拥抱一下瑞察德,说我很想他,”我说。“告诉他我爱他。”
  “他也爱你,”她说。“你知道的。无论如何,秋天你就可以看见他,我肯定。”
  我点头。
  “再见,”她说着,向我伸出手来。我们拥抱了彼此。“昨晚我很高兴,”她说。“那些马。我们的谈话。一切。它是有好处的。我们不会忘记它的,”她说。她哭了。
  “给我写信,你会么?”我说。“我不觉得这会在我们俩之间发生,”我说。“这么些年了。我从来没有一刻这么想过。那不是我们会做的事。”
  “我会写的,”她说。“一些长信。那会是你见过的最长的信,从我以前在高中给你寄信时算起。”
  “我会等着它们的,”我说。
  然后她又看着我,摸了摸我的脸。她转过身,穿过停机坪,朝飞机走去。
  走吧,最亲爱的人,上帝与你同在。
  她登上了飞机,我站在那儿,直到喷气机的引擎发动,紧接着,飞机开始在跑道上滑行。它飞越洪保德湾,很快就成了地平线上的一个小点。
  我开车回到那所房子,停在行车道上,看着昨晚那些马留下的蹄印。草地上有很深的痕印,又长又大的裂缝,还有大堆的马粪。然后我进了屋子,连外套都没脱,走向电话,拨了苏珊的号码。

(“先别,”她说。“还没多长时间呢。我们不会再遇见这样的事情了。我们永远,永远不会再在我们的院子里看见马群。就等一会,丹。”  仿佛那种无形的落寞就是生活的底色,怎么擦也擦不掉,只有这些意外的马带给他们短暂的不一样的夜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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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柴 火

汤秋妍 译


    八月中旬,梅耶的生活又出现了一次转折。和其他几次的唯一不同是,这回他是清醒的。他刚刚在戒酒所里呆了二十八天。然而在这期间,他妻子突然头脑发热,跟他们的一个朋友——另一个酒鬼跑了。这人最近赚了笔钱,一直嚷嚷着要买本州东部某家饭店的股份。
    梅耶给他妻子打电话,但她接着就挂了。她连话都不愿跟他讲,更不用说让他接近她住的地方了。于是他拿了一点东西,登上一辆巴士,跟着报上的广告,住进了靠近海边的一个人家,出租房间的人名叫索尔。

    索尔开门的时候,穿着牛仔裤和红T恤。当时大约是晚上十点,梅耶刚从出租车上下来。就着走廊上的灯光,梅耶看见索尔的右胳膊比左胳膊短了一截,右胳膊的手和手指也萎缩了。索尔没跟梅耶握手,既没伸出左边的好手,也没伸出萎缩了的右手。梅耶觉得这样很好。梅耶已经感到够慌乱的了。

    是你刚刚打电话来的吗?索尔说。你要来这儿看房间。那就请进吧。

    梅耶拎起他的手提箱走了进去。

    这是我太太邦妮,索尔说。

    邦妮正在看电视,看见有人进来了,她抬眼看是谁。她先用手中的遥控器把电视机的声音灭了,后来干脆关了电视。她从沙发上起身,站了起来。这可真是个胖姑娘。浑身都胖,胖得每喘一口气都得呼哧呼哧的。

    真抱歉,这么晚了,梅耶说,很高兴见到你。

    没关系,邦妮说,我丈夫在电话上告诉你我们的要求了吗?

    梅耶点点头,手上还拎着箱子。

    好,这就是客厅,索尔说,你已经看到了。他一边摇头一边用他那好胳膊上的手指摸自己的下巴。我得说我们这也是头一回,我们以前从未出租过房间。房间就在后头,从来没人住过,我们就想,管他呢。一个人总可以给自己弄点儿外快吧。

    这没什么可说的,梅耶说。

    你从哪儿来?邦妮说,你不是我们这个镇子附近的人。

    我老婆想当作家,索尔说,谁?什么?哪儿?为什么?多少?

    我刚到这儿,梅耶说,他把箱子从一只手换到另一只手,一小时前我刚下汽车,看到了你们登在报纸上的广告,就打电话来了。

    你是做什么工作的?邦妮问。

    什么都做,梅耶说。他放下箱子,活动了活动手指,接着又把它拎了起来。

    邦妮没再接着问,索尔也就没再问,但梅耶看得出他还是很好奇。

    梅耶注意到电视机顶上放着一张歌星爱尔维斯?普莱斯利的照片,他的签名划过他的胸前,一件装饰着很多金属亮片的白色夹克。他走近了一步。

    猫王,邦妮说。

    梅耶点点头,没说什么。就在爱尔维斯的照片旁边,就是索尔跟邦妮的结婚照。照片上索尔西服领带、衣冠楚楚。他左边的强壮的好胳膊尽可能揽着邦妮的腰,右手和邦妮的右手一起握在他裤腰上的皮带扣前。要是索尔想就这张照片说些什么的话,邦妮也不打算走开。邦妮不介意。照片中邦妮戴了一顶帽子,满面笑容。

    我爱她,索尔说,就好象梅耶说了什么相反的话似的。

    你们要租给我的房间呢?梅耶说。

    我就知道我们忘了一件要紧事儿,索尔说。

    索尔在前,邦妮在后,梅耶手提行李箱走在中间,他们一起离开客厅走进了厨房。穿过厨房,就在将近后门的地方,他们向左拐。沿墙有一溜碗柜、一个洗衣机和一个烘干机。索尔打开小走廊尽头的一扇门,里面是一间浴室,然后索尔打开浴室的灯。

    邦妮气喘吁吁地跟上来说,这是你自己的浴室。厨房里的那扇门也只由你一个人进出。

    索尔打开浴室另一边的一个门,拧开另一盏灯。就是这个房间,索尔说。

    我换了干净床单,邦妮说。不过如果你租这个房间的话,以后这些事你得自己负责。

    就像我老婆说的那样,这里不是个旅馆,索尔说。不过你要是想住下的话,我们欢迎你。

    房间里靠墙放着一张双人床,还有一个床头柜和一盏灯,一个五斗橱,一张牌桌和一把金属椅子。一扇巨大的窗子朝向后院。梅耶把箱子放在床上,走到窗子跟前。他卷起窗帘往外看。月亮高高地挂在天空中。向远方望去,他还可以看见林木茂密的峡谷和山峰。是他的想像,还是他真的听到了一股小溪或是一条河流的声音?

    我听到了水声,梅耶说。

    你听到的那条河,是小清河,索尔说,它是全国流速最快的一条河。

    好吧,你觉得怎么样?邦妮说。她走过去把床罩揭开来。这个小小的动作让梅耶差点流下眼泪。

    我租下了,梅耶说。

    我真高兴,索尔说,我敢说我老婆也很高兴。我明天就让他们把报上的广告撤下来。你现在就想住进来,是吗?

    我希望现在就能住进来,梅耶说。

    那就住下来吧,邦妮说,我给了你两个枕头,那边的厨子里还有一床被子。

    梅耶除了点头,说不出话来。

    好吧,晚安,索尔说。

    晚安,邦妮也说。

    晚安,梅耶说,谢谢你们。

    索尔和邦妮穿过他的浴室走进厨房。在他们带上门之前,梅耶听到邦妮说,他看上去还行。

    他话不多,索尔说。

    我想做点爆米花。

    我跟你一起吃点,索尔说。

    不一会儿,梅耶听见客厅里电视机的声音又响了起来,不过音量开得非常小,梅耶不觉得它打扰了自己。他把窗子全部推上去,聆听着远处河水冲出山谷流进大海的声音。

    他把手提箱里的东西拿出来,在抽屉里放好。接着他上卫生间、刷牙。他把桌子移动了一下,使它正对着窗户。然后他看了一会邦妮掀开床罩的地方。他拉出那把金属椅子,坐在桌前,从口袋里掏出一枝圆珠笔。想了一会儿,然后他打开笔记本,在一页白纸的最上端写下这样几个字:万物从无有开始。他盯着这句话,接着又笑了起来。天哪,真是废话!他摇摇头。他合上笔记本,脱了外衣,关上灯。他站着看了一会儿窗外,听着河水的声音,然后上床睡了。

    邦妮做好爆米花,在上面撒了盐,浇上黄油,盛到一个大碗里,拿到索尔看电视的地方。她让他先吃。他用左手抓着吃,伸出他残废的右手接过她递过来的纸巾。她自己也抓了一小把爆米花。

你觉得他怎么样?她问。我们的新房客。

    索尔摇头,只管看电视,吃爆米花。然后,就好像他一直在思考她这个问题似的,他回答说,我挺喜欢他,他挺不错。不过我觉得他好像是在逃避什么。

    什么?

    我说不出来,我只是瞎猜。他不是那种危险的人,不会给我们带来什么麻烦。

    他的眼睛,邦妮说。

    他眼睛怎么了?

    那是双忧伤的眼睛,我见过的最忧伤的男人的眼睛。

    索尔有一会儿没说话。吃完了玉米花,他用纸巾擦了擦手,抹着下巴说,他不会有什么问题,他只不过在路上碰到了一些小麻烦,绝对不会做什么可耻的事情。给我喝一口,好吗?他伸手拿过她手中的一杯澄汁,喝了一口。你知道,我今晚忘记跟他要房租了。我只能等到明天早上他起床后再找他要了。我刚才也应该问他打算在这里住多久的。真见鬼,我这是怎么了?我可不想把这个地方变成一个旅馆。

    谁也不可能方方面面都想到,何况,我们以前从来没往外租过房间,我们这是头一次。

    邦妮打算在她已经快要写满的笔记本上记下这个男人给她的印象。她闭上眼睛,琢磨着她要写的句子:这个高高的、有些驼背的——不过很英俊!——一卷头发的陌生人,在八月的一个命中注定的晚上,带着一双悲哀的眼睛,来到了我们的家。她倚在索尔的左臂上,想要再多写几句。索尔拧了她的肩膀一下,这使她又回到现在。她睁开眼睛,又闭上了,但此刻她再也想不出关于这个男人她该再写些什么。时间会说明一切,她想。她为这个人来到这儿感到高兴。

    这个节目是给鸟看的,索尔说,我们睡觉吧,我们明天还得早起呢!

    在床上,索尔跟她温存,她把他搂在怀里,也对他很温柔。但整个过程中,她都在想着那个住在后屋里的高大、有着一头卷发的男人。要是他突然打开他们的房门,偷看他们,那会发生什么呢?

    索尔,卧室的门锁好了吗?

    什么?嘘,小声点。索尔说。然后他完了事,滚到一旁,但他的废手搁在她的乳房上。她仰面躺着,想了一会儿,然后她拍拍他的手指,叹了一口气。她翻身睡觉,一边想着在索尔手上爆炸的雷管,那时他还是个少年,那爆炸弄断了神经,后来他的胳膊和手指就萎缩了。

    邦妮打起呼噜来。索尔抓住她的胳膊,摇着,直到她翻了个身,到床的另一边去了。

    过了一会儿,他下床,穿上内裤,走进客厅。他没开灯,他不需要灯。月亮出来了,他不想开灯。他从客厅走到厨房里,检查后门锁好了,然后在浴室门外站着听了一会儿,但他没听到什么异常的声音。水龙头在滴水——因为需要一个洗衣机,但有了洗衣机,水龙头就总滴水。他走回去,穿过房子,锁上他们卧室的门。他检查闹钟,确定闹钟上好了。他爬上床,抵着邦妮的身子躺好。他的腿压在她的腿上,就这样,他终于睡着了。

    三个人睡着了,做着梦。房子外面,月亮变得很大,穿过天空,直到它到了海面上,又变小、变得苍白了。在梦里,有人递给索尔一杯威士忌,但正当他有些勉强地要接过来时,他醒了,满身大汗,心狂跳着。

    索尔梦到他在换卡车轮胎,他的两个臂膀都能用得上。

    邦妮梦见她带着两个——不,三个——孩子去公园。她甚至为孩子们取了名字。就在去公园以前,她给他们取了名字。米里森、狄俄妮和兰第。兰第总是想要甩开她的手,自己一个人走。

    不久,太阳从地平线上升起来,鸟儿们互相鸣唤。小清河冲出山谷,在高速公路的桥梁下奔腾,又冲出一百多码,流过黄沙和岩石,注入大海。一只鹰从峡谷中飞出来,飞过桥梁,在海滩上来来回回地滑翔。一只狗叫着。

    就在这时,索尔的闹钟响了。

    那天早上,梅耶呆在他的房间里,直到他听见他们离开。然后他走出去,冲了杯速溶咖啡。他打开冰箱,看到有一层格子为他空了出来。有一个纸条贴在上面:梅耶先生的格子。

    然后他步行一英里,走到他昨天晚上看到的一家卖杂货的小服务站。他买了牛奶、奶酪、面包和番茄。那天下午,在他们回家之前,他把付房租的钞票放在桌子上,回到自己的房间。那天晚上,在睡觉之前,他打开笔记本,在一页白纸上写下:无事。

    他根据他们的作息时间来调整自己的起居。早晨,他呆在房间里,直到他听见索尔在厨房里煮咖啡,准备早餐。接着,他听到索尔叫邦妮起床,他们吃早餐,两个人都不怎么说话。然后索尔走到车库里,启动卡车,把车倒到路上,开走了。过一会儿,邦妮的班车在门口停住,司机按响喇叭,邦妮每次都喊一声,我就来。

    直到那时,梅耶才会走到厨房里,接水煮咖啡,吃一碗麦片粥。但他没什么胃口。麦片和咖啡就够他撑大半天了,到了下午,在他们回家之前,他再吃点别的什么,比如三明治。然后在整个晚上剩下的时间里,当他们在厨房活动、或在客厅里看电视时,他就不再去厨房了。他不想和任何人交谈。

    她下班回家之后的第一件事,总是先到厨房里找点心吃。然后她就打开电视,等着索尔回家,然后她起身给他们两人弄吃的。他们有时在电话上跟朋友聊天,有时坐在外面院子里车库和梅耶的卧室窗户之间,一边聊白天的经历,一边喝冰茶,直到该进屋看电视的时候。有一次他听到邦妮在电话上跟一个人说,她怎么能指望我在自己已经胖得不成样子的时候还能去关心爱尔维斯?普莱斯利的体重?

    他们说,他们随时都欢迎他到客厅里来和他们一起看电视。他向他们道谢,然后说,不,看电视对他的眼睛不好。

    他们对他很好奇。特别是邦妮,有一天她回来早了,在厨房里撞见他,她问他有没有结婚,有没有孩子。梅耶点点头。邦妮看着他,等着他继续,但他不再开口。

    索尔也很好奇。你是做什么的?他想要知道。我就是好奇。这是个小地方,我有很多熟人。我自己在厂子里给木头贴标签,一只手就能干的活。但有时候会有空缺的职位。我或许能说得上话。你平常做的都是什么工作?

    你弹什么乐器吗?邦妮问。索尔有一把吉他,她说。

    我不会弹吉他,索尔说,我希望我会。

    梅耶呆在自己的房间里,给他的妻子写一封信。这是一封很长的信,他觉得也是一封很重要的信。没准是他这辈子写的最重要的一封信。在信里,他试图告诉他的妻子,他为发生的一切事情感到抱歉,他希望有一天她会原谅他。如果需要的话,我愿意跪倒在地,祈求你的原谅。

    索尔和邦妮离开家以后,他坐在客厅里,把脚翘在茶几上,一边看头天晚上的报纸,一边喝速溶咖啡。他的手时不时会发抖,在空房间里听得到报纸沙沙作响。电话铃经常响起,但他从来不去接。不会是找他的,因为没人知道他在这里。

    透过屋后他房间里的窗子,他的目光沿着山谷一直看上去,能望见层层叠叠的山峰。虽然现在是八月,山顶上却是白雪皑皑。山底下,密林覆盖着山坡和两侧的山谷。河水沿峡谷奔腾,浪花飞溅,流过岩石和花岗岩的堤坝,直到山谷口突然挣脱了河岸的束缚,又好像已经筋疲力尽似的,流速缓了下来,然后又再次聚起力气,冲向大海。当索尔和邦妮不在的时候,梅耶经常坐在屋后草地上晒太阳,他顺着山谷一直看到山巅。有一次,他看到一只鹰俯冲下山谷,还有一次,他看到一只鹿沿河岸走着。

    一天下午,当他就像这样坐在外面时,一辆装着满满一车木头的平板大卡车停到房子前的路上。

    你就是索尔的房客吧。司机从卡车窗户里探出头来对他说。

    梅耶点点头。

    索尔让我把这些木头卸在后院里,然后他自己会处理。

    我走到边上去,别碍你的路。梅耶说。他提起椅子,走到房后的台阶上,他从那里看着司机把车倒进草地上,然后在驾驶室里按了一个什么键钮,车的后板开始抬高。很快,一堆六英尺长的木头开始从车后板上滚下来,在地上堆积起来。后板升得更高了,所有的木头随着轰的一声巨响,滚落到草地上。

    司机又按了一下操作杆,卡车后板落回到原来的位置。然后他发动引擎,按了声喇叭,开走了。

    那天晚上,梅耶问索尔,你打算怎么处置那些木头?索尔正在炉子前煎胡瓜鱼,梅耶突然走进厨房,把他吓了一跳。邦妮正在洗澡。梅耶听见水的声音。

    喔,要是我在九月份以前有时间的话,我打算把它锯开,整整齐齐地码好。我希望在雨季开始之前把活干完。

    没准我能帮你把这活干了,梅耶说。

    你以前锯过木头吗?索尔说。他已经把煎锅从炉子上拿开,用一张纸毛巾擦左手的手指。我不能付给你钱。这是我自己本来要干的活。只要我有一个空闲的周末就能干好了。

    我来干,梅耶说。我正好锻炼锻炼。

    你知道怎么用电锯吗?会用斧头和锤子吗?

    你可以教我,梅耶说。我学得很快。

    索尔把那锅鱼放回到炉子上。他说,好,晚饭后我教你,你吃饭了吗?跟我们一起吃吧。

    我已经吃过了,梅耶说。

    索尔点点头。让我把这些东西端上桌,等我们吃过晚饭,我就来教你。

    我到后院去,梅耶说。

    索尔没再说什么。他自顾自地点着头,好像正在琢磨什么别的事儿。

    梅耶拿了一把折叠椅,坐下来,看着那堆木头。然后他抬起头,顺着山谷看到峰顶。照在白雪上的阳光暗下去。差不多是晚上了。山峰耸入云霄,雾气似乎从山顶落下来。他能听见河水冲刷过灌木,从峡谷中流下来。

    我听见你在说话,梅耶听到邦妮在厨房里对索尔说。

    是房客,索尔说。他问我他能不能把后面那堆木头锯了。

    他想要多少钱?邦妮问。你有没有告诉他,我们可付不起多少钱?

    我告诉他我们没钱付给他。他想白干。反正他是这样说的。

    白干?她有一会儿没说话。然后梅耶听到她说,我猜他也没别的事可干。

    后来,索尔走出来,说,我想我们现在可以开始了,如果你还想干的话。

    梅耶从椅子上起身,跟着索尔走到车库里。索尔拿出两个锯木架,把它们在草地上支好。然后他拿来一把电锯。太阳已经落到镇子的高度。还有半小时天就要黑了。梅耶放下衬衫袖子,把袖口的纽扣扣好。索尔干活的时候,什么话也不说。当他把一根六英尺长的木头扛起来放到锯木架上时,他嗨呦了一声。然后他开始用电锯,沉稳地工作。锯末四处飞扬。最后他停下来,后退一步。

    就这样干,他说。

    梅耶拿起锯,把刀锋对准索尔锯开的口子,开始锯起来。他感到了一种节奏,他就跟着节奏锯。他不断用力,身子压到锯上。过了一会儿,他把木头锯开了,木头裂成两半,掉到地上。

    就这么干,索尔说。你能干得了,他说。他拣起这两块木头,把它们搬走,放在车库边上。

    时不时的——不是每锯完一根木头,也许锯到第五或第六根木头的时候——你就用斧头把它们从中间再一劈两半。你不用把它们劈成细柴,以后我会自己干。就是每当锯到第五或第六根木头时,把它们一劈两半。我来做给你看。他把木头立起来,斧头一挥,把木头劈成了两半。现在你来做一次,他说。

    梅耶把木头立在地上,就像索尔做的那样,用力把斧头一抡,劈开了木头。

    很好,索尔说。他把木头放到车库边上。把它们码到这样高,以后你自己就这样码。等活全干完以后,我会铺上一张塑料布。不过你知道,你用不着干这个。

    我可以干,梅耶说。我想干,不然我就不会要求做这事了。

    索尔耸了耸肩膀。他转身回到屋子里去。邦妮站在门廊里,看着他们,索尔站到她身边,用胳膊搂着邦妮。他们两个人一起看着梅耶。

    梅耶拾起锯,看着他们。他突然感到高兴,笑起来。索尔和邦妮起初有些吃惊。索尔也对他笑笑,然后邦妮也笑。然后他们回到屋子里去了。

    梅耶把另一根木头放到锯木架上,干起活来,直到满头大汗。他感到凉飕飕的,太阳完全落山了。门廊上的灯亮起来。梅耶继续工作,直到锯完手头的这根木头。他把两块木头搬到车库那儿,然后进了屋,在他的浴室里洗澡。然后他在自己房间的桌子前坐下来,在笔记本里写道:今天晚上我的衬衫袖子里有锯末。是一种香甜的气味。

    那天晚上,梅耶很久都没睡着。有一会儿,他从床上爬起来,透过窗子望着后院里的那堆木头,接着,他顺着峡谷一直望到群山。月亮在云层中时隐时现,但他能看到峰顶和白雪。当他把窗子推上去时,香甜、凉爽的夜风扑面而来。在远处,他听到河水沿着山谷奔流下来。

    第二天早晨,他差点等不及他们离开房子。然后他走出去开始工作。在后门的台阶上,他看到一付手套,他想一定是索尔留给他的。他锯木头,劈柴火,直到太阳正晒到头顶。于是他走进屋子去,吃三明治,喝牛奶。然后他又走出来,继续工作。他的肩膀疼痛,手指也有些发酸,虽然戴着手套,还是有些木屑扎进肉里,水泡也磨出来了。但他继续干着。他决心在日落以前把木头锯完、劈开、码好,这样做对于他是一件生死攸关的事。我必须干完这件事,他想着,要不然……他停下来,用袖子擦了擦脸上的汗水。

    那天晚上,到索尔和邦妮下班回家的时候——像往常一样,邦妮先回来,然后是索尔——梅耶已经基本干完活了。在两个锯木架之间聚起了厚厚的一堆锯末,除了两三根木头之外,所有的木头都已经码好堆在车库旁边。索尔和邦妮不吭声地站在走廊里。梅耶抬起头,看了他们一会儿。他点了点头。索尔也向他点点头。邦妮就那么站着,嘴里发出呼哧呼哧的喘气声。梅耶继续干活。

    索尔和邦妮回到屋里去准备晚饭。后来,像前一天晚上那样,索尔打开门廊上的灯。就在太阳落山、月亮爬上山巅的时候,梅耶劈完了最后一块木头,把它们聚在一起,搬到车库那边。他把锯木架、锯、斧头、楔子、锤子一一放回去。然后他走进屋子。

    索尔和邦妮坐在桌子前,但他们还没有开始吃饭。

    你坐下来和我们一起吃吧,索尔说。

    坐吧,邦妮说。

    我还不饿,梅耶说。

    索尔不再说什么。他点点头。邦妮等了一下,伸手去取盘子。

    我敢说你全干完了,索尔说。

    梅耶说,我明天把锯末打扫干净。

    索尔把叉子在盘子上来回划着,好像是在说,不必了。

    我过一两天就走,梅耶说。

    我想到你会这样,索尔说。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但当你搬进来的时候我就想到你不会在这儿一直住下去。

    房租不能退还的,邦妮说。

    嗨,邦妮,索尔说。

    没问题,梅耶说。

    不行,这不行,索尔说。

    这样挺好,梅耶说。他打开浴室的门,走了进去,关上房门。当他往水池里放水的时候,听到他们在外面说话,但他听不清他们在说什么。

    他洗了澡,洗了头,穿上干净衣服。他看着房间里自己的东西,一周前他刚把这些东西从手提箱里拿出来,他估摸到走的时候要不了十分钟就能收拾好。他听见在屋子另一头有人打开了电视机。他走到窗前,把窗子推上去,又一次看着洒满月光的群山。现在没有云,只有月亮,还有白雪覆盖的山巅。他看着黑暗中那堆锯末,车库门洞里那些码好的木头。他听了一会儿河水的声音。然后他走到桌前,坐下来,打开笔记本,开始写。

    我在的这个地方宛若异国他乡。让我想到以前读到过、但从没去过的地方。在我的窗外,我能听到河水的声音,在屋子后面的山谷里有一片森林,有悬崖,和覆盖着白雪的山峰。今天我看到一只野鹰,一只鹿,我劈了一大堆木头。

    然后他放下笔,两手支着脑袋。他迅速地站起来,脱了衣服,关灯。他上床的时候,就让窗户敞开着。像这样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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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柴火》的一篇评论
2008-05-22
    又一次认真地读了遍卡佛的《柴火》。读完后,我坐在那儿想了会,想着为什么卡佛能够成为一个好的小说家呢。答案我认为在这篇《柴火》里有提示。最后三段:



   “他洗了澡,洗了头,穿上干净的衣服。他看着房间里自己的东西,一周前他刚把这些东西从手提箱里拿出来,他估摸到走的时候要不了十分钟就能收拾好。他听见在屋子另一头有人打开了电视机。他走到窗前,把窗子推上去,又一次看到洒满月光的群山。现在没有云,只有月亮,还有白雪覆盖的山巅。他看着黑暗中那堆锯末,车库门洞里那些码好的木头。他听了一会儿河水的声音。然后他走到桌前,坐下来,打开笔记本,开始写。

   “我在这个地方宛若异乡。让我想到以前读到过、但从没去过的地方。在我的窗外,我能听到河水的声音,在屋子后面的山谷里有一片森林,有悬崖,和覆盖着白雪的山峰。今天我看到一只野鹰,一只鹿,我劈了一大堆的木头。

   “然后他放下笔,两手支着脑袋。他迅速的站起来,脱了衣服,关灯。他上床的时候,就让窗户敞开着。像这样挺好。”



    这是一付什么样的镜头呢?这个“他”做什么在文字里一丝不苟,但却没有一个字透露“他”在想什么,但读完之后,我们能够体会到他的那种孤寂甚至带点凄凉的心情。在这篇小说中,河水的声音,白雪覆盖的山峰,月光,是解读小说的一个线索,另一个线索则是梅耶“听”索尔和邦妮的谈话,在前面,数次都写梅耶很清楚地听见他们在交谈什么,但当他做完了那件“对于他是一件性命攸关的事”即劈柴火后,他走进浴室的门,却只是“听到他们在外面说话,但他听不清他们在说什么。”他已经无需听清楚了,他要走了,这里的一切都与他无关了,过去的听,是源于他那“宛若异乡”的孤寂,才会如此地渴望知道别人夫妻间在说些什么,前面一开始就告诉我们,他的妻子离开了他。

    这是写一个男人在孤独中的故事,这两条线索恰恰是最重要的,全文没有一个关于孤独的字眼,却通篇弥漫着那股淡淡的感伤。其实如果认真读的话,我们会发现,另外一条线索是在文中出现了四次的笔记本。让我们看看都是些什么内容吧:第一次的是“万物从无有开始”,第二次是“无事”,第三次是“今天晚上我的衬衫袖子里有锯末。是一种香甜的味道”,第四次就是上面引用的。如果说第一二次看不出什么的话,那么,第三四次则说明了一个作家应该关心什么。我们应该看到,写这样的文字与其说是梅耶,倒不如说是卡佛本人,他随意写下的,那样的不动声色却又那样的迷人。同时,我们也会看到一个真正的作家他关心的对象的独特在哪里。在那“香甜的味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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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哈里之死

小二 译



    马萨特兰,墨西哥——三个月后。


      哈里死后,一切都和从前不同了。比如——来这里。短短三个月前,谁曾想到过,我会来墨西哥的这么个地方,而可怜的哈里却死了?埋掉了?哈里!死了,埋掉了——但没有被忘掉。
      得到消息的那天,我没能去上班。我实在是受了太大的刺激。扳金工杰克?伯杰——我们在弗兰克汽车专修店的同事——早晨六点半给我来的电话,当时我正享用着早餐前的一根烟和一杯咖啡。
    “哈里死了,”他上来就这么一句,就像丢了颗炸弹。“打开你的收音机,”他说。“打开你的电视。”
      警察问了杰克一堆有关哈里的问题后,刚离开他家。他们让他立刻去辨认尸体。杰克说他们可能接下来会来我这儿。他们为什么先去杰克那儿对我来说至今还是个谜,他和哈里之间没你们想象的那么近乎,起码不像我和哈里这么哥们。
      我无法确信这个消息,但既然杰克来了电话,那肯定是真的了。我感到自己像被电击中了一样,把早餐忘得一干二净。我从一个台换到另一个台,直到把报导的事情都弄清楚了。我肯定花了一个小时左右来听收音机,想着哈里和收音机里说的东西,我变得愈加烦躁。会有很多的糟人不会因哈里死了而难过的,实际上,反而会因此而高兴。他老婆就是其中一个,尽管她住在圣地亚哥,已有两、三年没和哈里见面了。她会高兴的。根据哈里说的那些事,她是这样的人。她拒绝了他为了另一个女人提出的离婚要求。没门,不离婚。她现在不用再为此担心了。不,她不会为哈里的死难过的。但小朱迪思,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我打电话请完假后离开了家。弗兰克没说什么,他说他能够理解。他的心情也一样,他说,但店门还得开着。哈里要是活着的话肯定也会这么做的,他说。弗兰克?克罗威,他是个集雇主和工头于一身的人,是我遇到过的最好的老板。
      我上了车,朝“红狐”那个方向开去,那里是哈里和我,还有吉恩?史密斯、洛德?威廉姆斯、奈德?克拉克,以及我们这伙里的其他几个家伙晚上下班后常去的地方。那会儿是早上八点半,交通很拥挤,我不得不集中精力开车。但我还是情不自禁,不时地想到可怜的哈里。
     哈里是个聪明圆滑的家伙。也就是说他总能弄出点花样来。和哈里待在一起从不会感到乏味。他对女人有一套,如果你知道我的意思的话,生活奢侈,从来不缺钱花。他也很精明,不管什么样的事情,他最终都能处理得漂漂亮亮。就拿他开的那辆“美洲虎”来说吧,几乎是全新的,两万块的车,曾在101号公路的一次大撞车中给撞坏了。哈里没花几个钱就把它从保险公司买了下来,自己动手把它修得跟新的一样。哈里就是个这样的家伙。再有就是这条三十二英尺长、克里斯船舶厂造的游艇,那是哈里在洛杉矶的叔叔遗留给他的。哈里一个月前才得到这条船。他几周前去那儿看了看,开着它出去兜了一小圈。但有个问题,从法律上讲这条船哈里老婆也有份。为防止她听到风声后染指。实际上,他根本还没见着这条船呢,哈里已经找好律师, 作了安排,把船和船上的大小一切都过到了小朱迪思的名下。他俩一直计划着在哈里八月休假时开着它出去转一圈。哈里哪儿都去过,我也许该补充一句。他当兵时在欧洲呆过,去过那里所有的首都和大的旅游城市。有人向戴高乐将军开枪时,他就正在人群中站着呢。他是见过大世面的,哈里什么都见过。现在他死了。
    “红狐”开业早,里面只有一个顾客。他坐在吧台的另一端,是个我不认识的家伙。吉米,这儿的酒保,让电视开着,在我进来时冲我点了点头。他的眼睛红红的,看见吉米这个样子,我彻底相信哈里真的是死了。露西尔?鲍尔和戴西?阿纳兹演的电视剧【注一】刚开始,吉米拿了根长棍子捅了下电视的旋钮,换了一个台,但现在电视里没有和哈里有关的东西。
    “真不敢相信,”吉米说,摇着他的头,“怎么会是哈里。”
    “我也这么想,吉米,”我说,“怎么会是哈里。”
      吉米给我和他倒了两杯纯的,眼都不眨就把他那杯一口干了。“我心里难受的,就像哈里是我的亲兄弟一样。没比这更让我难受的了。”他又摇了摇头,盯着他的杯子看了好一会。他已经喝得快不行了。
    “我们最好再来一杯,”他说。
    “这次给我的加点水,”我说。
      那天早上,不时的有几个家伙――哈里的朋友――晃进来。有一次我看见吉米拿出条手帕来擤鼻涕。坐在吧台另一端的那个家伙――那个陌生人,去了自动投币点唱机跟前,像是要放点什么歌。但吉米走过去,一把就把电插头给拔了下来,并恶狠狠地看着他,直到他走开。我们谁都没话说。又能说些什么呢?我们都还麻木着呢。最终,吉米拿出个装雪茄的空盒子,放在吧台上。他说我们最好筹点花圈钱。我们都往里面放了一、两块钱作为启动资金。吉米拿了支油彩笔,在盒子上写上“哈里基金”。.
      迈克?德马雷斯特进来后,在我旁边的一张凳子上坐了下来。他是T-N-T俱乐部的酒保。“天哪!”他说。“我是在收音机里听到的。我老婆正在穿着打扮,准备去上班呢。她叫醒我说,‘是你认识的那个哈里吗?’当然他妈的是了。吉米,给我来杯双份的,再来杯啤酒漱漱口。”
      过了一会儿他又说,“小朱迪思怎么能承受这个!有谁见到过小朱迪思?” 我看出来他在用眼角瞄我。我没什么好跟他说的。吉米说,“她早上往这打过电话,听上去非常的歇斯底里,可怜的孩子。”
又喝了一、两杯后,迈克冲我转过身来,说,“你会去向遗体告别吗?”
     回答前我停顿了片刻。“没这个心情,我怀疑我会去。”
    迈克点点头,似乎能够理解。但过了一会儿,我发现他正透过吧台后面的镜子在观察我。如果你还没猜出来的话,我不妨在这把话说白了——我不喜欢迈克?德马雷斯特。我从来就没喜欢过他。哈里也讨厌他。我们说过这回事。但事情总是这样——好人反遭报应,而其他人却什么事都没有。
      这时候我注意到我的掌心变得湿冷湿冷的,心里也像揣了块铅似的。同时还感到太阳穴那儿的血管突突地跳着。有一阵我觉得自己眼看着就要昏过去了。我从凳子上哧溜到地下,冲迈克点了点头,说了声,“看开点吧,吉米。”
     “嗯,你也一样,”他说。
      到了外面,我靠着墙呆了片刻,定了定神。我想起来我连一点早饭都没吃。焦虑和沮丧,加上刚才喝的那些酒,难怪我的头直打转呢。但我什么都不想吃,我连一口都吃不下。街对面珠宝店橱窗里的钟指着十一点差十分。发生了这么多的事情,让人觉得已经是下午很晚的时候了。
      就在那时我见到了小朱迪思。她从拐角处慢慢走来,肩膀耷拉着,脸上一副痛苦的表情。真是个让人伤心的场面。她手里拿着一大卷手纸巾。她停顿了一下,擤了下鼻子。
    “朱迪思,”我说。
      她叫了一声,声音像颗子弹一样穿过我的心房。我们就在人行道上抱成了一团。
      我说,“朱迪思,我真的很难过。我能做点什么?我情愿给出我的右胳膊,你知道的。”
      她点点头,什么都说不出来。我们就站在那儿,搓揉和拍打着对方。我试图安慰她,想到什么说什么,我俩都在吸鼻子。她松开我,用茫然的目光看了我一下,又伸开胳膊抱住了我。
     “我无法,我无法相信,没别的,”她说。“我就是不能。”她用一只手不停地捏我,另一只手拍着我的后背。
     “这是真的,朱迪思,”我说。“已经上了广播和电视了,今晚就会上所有的报纸。”
     “不可能,不可能,”她说,使劲地捏我。
      我又开始觉得头昏脑胀。我能感到头顶上火辣辣的太阳。她还抱着我。我往外移了移,正好让我俩不得不分开来。但我的手臂还搂着她的腰,好给她点支撑。
    “我们下个月就要出门,”她说。“昨晚我们坐在红狐做计划,花了三、四个小时。”
    “朱迪思,”我说,“我们找个地方喝杯酒或咖啡吧。”
    “我们进去吧,”她说。
    “不,换个地方吧,”我说。“我们可以待会儿再回来。”
    “我觉得我吃点东西可能会好点,”她说。
    “这个主意不错,”我说,“我可以吃一点。”


      接下来的三天过得是晕晕乎乎的,我每天照常上班,但少了哈里,这里成了个令人沮丧的地方。下班后我常去找小朱迪思。晚上我陪她坐着,努力不让她在此事造成的过多不愉快上滞留。我还带着她四处跑,去做一些她不得不做的事情。陪她去了两次殡仪馆。她第一次去时昏倒了。我自己不想进去。我想记住可怜的哈里过去的样子。
      葬礼前一天,店里所有的人凑了三十八块钱来买葬礼用的花篮。因为我和哈里关系一直很近,大家派我去挑选花篮。我记得离我住处不远就有个花店。我开车回家,弄了点中饭,就开车去了霍华德花店。它在这个购物中心,和药店、剃头店、银行和一个旅行社在一边。我停了车,还没走两步,就被旅行社橱窗里这幅巨大的海报吸引住了。我走到橱窗跟前并在那儿站了一会。墨西哥。一面巨大的石壁像太阳一样,咧开嘴笑着,俯视着漂满看上去像白色餐巾纸的帆船的蓝色大海。沙滩上,穿着比基尼泳装的女人要么戴着墨镜躺着晒太阳,要么在打羽毛球。我把橱窗里所有的海报都看了一遍,包括德国和快乐的英格兰田园生活,但我总是回到那张有咧嘴笑着的太阳、沙滩、女人和小船的海报。最后,我对着窗户上的映像梳了梳头,挺直肩膀,走进了花店。
      第二天早上,弗兰克?克罗威打着领带,穿着休闲裤和白衬衫来上班。他说谁要是想去和哈里的遗体告别,他一点问题都没有。大多数的人都回家换衣服,去参加葬礼,然后把下午剩下的时间归了自己。吉米在“红狐”设了个小小的自助餐来纪念哈里。有各种蘸酱,土豆片和三明治。我没去参加葬礼,但傍晚时顺道在“红狐”停留了一下。小朱迪思在那里,那当然。她穿戴得很正式,像是得了弹震症似的在那儿走来走去。迈克?德马雷斯特也在那里,我看见他不时地瞟她一眼。她嘴里说着哈里,从一个人的身边走到另一个人的身边,说些这样的话,“哈里一直很器重你的,葛斯。”或者是“哈里也会希望如此的。”或者是“哈里肯定最喜欢那个,哈里就是这样的人。”有两、三个家伙拥抱着她,用手轻轻拍着她的屁股,还没完没了,弄得我差点让他们滚蛋。几个老酒鬼晃进来。这些哈里从来没拿正眼瞧过,一辈子也没和他们说上几句话的家伙,一边说着这真是个悲剧呀,一边往肚子里灌着啤酒塞着三明治。小朱迪思和我一直呆到七点左右,人都走空了。然后我把她带回了家。
      现在你们也许已把剩下的故事猜得差不多了。哈里死后,我和小朱迪思开始做上了伴。我们几乎每晚都去看电影,完了就去酒吧或她住的地方。我们只去过红狐一次,然后就决定不再去那儿,而去一些新的地方——那些哈里和她从来没去过的地方。葬礼后不久的一个周六,我俩去金门墓地,想给哈里的坟墓放盆花。但他的墓碑还没立好,我们四处找了一个小时,也没找到这该死的坟墓。小朱迪思从一个坟墓跑到另一个坟墓,嘴里喊着“在这!在这!”但找到的总是别人的坟墓。我们终于离开那里,俩人都觉得很沮丧。
      八月我们开车去洛杉矶看那条游船。它简直就是件工艺品。哈里的叔叔生前把它保养得非常好,照看船的墨西哥男孩托马斯说,乘着它走遍世界你都不用担心。我和小朱迪斯看着它,又互相看了一眼。一般来说,事情的结果比你预料的还要好是极少的。往往是和你料想的相反。但在这条船上——它却大大超出了我们的梦想。在回圣?弗朗西斯科的路上,我们决定下个月开着它出去转一小圈。我们把旅行时间定在九月,就在劳动节那个周末之前。
     我说了,自从哈里死后,很多事情都变了。现在就连小朱迪思也没了,她离开的方式很惨,我至今还在为此疑惑。那件事发生在巴佳海岸附近。小朱迪思,她一点泳都不会游,失踪了。我们估计她是在夜里从船上掉下去的。那么晚了她在甲板上干什么,或什么使得她掉下船的,我和托马斯都不知道。我们只知道她第二天早上就不见了,我们什么都没看见,没听见她的叫喊声。她就这么消失了。这都是实话,帮帮我吧,这是几天后我们在瓜伊马斯进港后对警察说的话。我妻子,我对他们说——因为很侥幸,我们在离开圣?弗朗西斯科时刚结了婚。那本该是我们的蜜月旅行呵。
      我说过哈里死后事情有了变化。此时此刻我人在马萨特兰,托马斯正带我观赏一些当地风景。在美国时你从未觉得这些东西会存在。我们的下一站是曼萨尼约,托马斯的家乡。然后是阿卡普尔科【注二】。我们打算不停地走下去,直到把钱花光了,然后停下来,工作一小会儿,再出发。这让我想到我现在做的正是哈里一直想做的事。但现在有谁能来讲述这个呢?
      有时候我觉得我生来就是要做个漂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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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一】 这里说的是美国著名的喜剧连续剧《我爱露西》(《I  Love Lucy》)。
【注二】 这里提到的几个地名都是墨西哥著名的海边旅游胜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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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里之死》是一部卡佛精心制作的小说,除了卡佛特有的那种看似平淡,藏而不露的叙述外,卡佛在这部小说里用了许多技巧,这与他在《论写作》中所强调的“别耍花招”有违。这大概是它最终没能入选他自选集的原因之一吧。从分类上说,它有点像凶杀悬念小说。但与通常的悬念小说不同,卡佛只在小说里突出了谋杀的动机,而对杀人过程只字未提。在这部小说中,卡佛把“空缺”和“省略”的手法用到了极致,使得小说有了两种完全不相关的解读。除了把它看成一部凶杀悬念小说,也可以看成是“我”因好朋友突然去世而引发的伤感。这让我想到中国作家格非的小说《青黄》,人们对一件事情的所谓了解,有时是和事情的真实情况无关,甚至相反。这也许是卡佛写这部小说的用意之一。

    小说的叙事者在对事件的描述过程中——他开始时的焦躁不安,急于证实哈里确实是死了,别人对他的怀疑,和小朱迪思的关系,对墨西哥海边的向往等等——逐步把读者引向凶手,也就是叙事者本人。这是与一般读者的阅读习惯向违背的。这种叙事者与故事中的“我”的相异,使小说具有了现代性。

    另外,由于小说中最主要的线索和情节被省略了,使小说产生了“多意性”(这个词是我自己编出来的,我只是个业余的评论家:)),不同的读者可以得出不同的结论。比如,谁是小朱迪思?她和哈里是什么关系?一方面,她像是哈里的女儿,因为她继承了哈里叔叔的游艇。另一方面,她和哈里常去酒吧,以及哈里死后她在酒吧说的话,又有点像是哈里的情人。她是不是“我”的同谋?先被“我”利用再抛弃?托马斯是不是“我”的同谋?等等。

    叙事者在小说前半部分反复强调哈里的精明,是为了在后面凸显自己的“道高一丈”。直到小说的最后一部分,“我”才露出一丝得意。“这让我想到我现在做的正是哈里一直想做的事。但现在有谁能来讲述这个呢?”小说最后一段“有时候我觉得我生来就是要做个漂泊者。”的英文原文是“Sometimes I think I was born to be a rover.”。其中的“rover”在英文里是个多意词,有“漂泊者”和“海盗”两个意思。卡佛这个词在这里用得非常巧妙,可惜我找不到个对应的中文来表达。如用“海盗”就太明显了,一下就把意思固定住了,与该文隐晦的文风相异。译成“漂泊者”至少给读者留了一点想象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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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主 意
小二 译
 

  
  晚饭后,我已在厨房桌旁黑着灯坐了一个小时,监视着外面。今晚他要干这件事的话,现在是时候了,甚至都晚了点。我已有三天没见着他了。但今晚卧室的窗帘开着,里面灯火通明。
  直觉告诉我今晚有戏。
  然后我就看见了他。他打开纱门,从房子后面的平台上走了出来,穿着体恤衫和既像百慕大短裤又有点像游泳裤的东西。他向四周张望了一下,就从平台上跳进了阴影,并沿着房子的一侧往前走。他走得很快。如果不是一直盯着的话,我根本就发现不了他。他在亮着灯的窗前停下来,向里张望。
  “弗恩,”我喊道。“弗恩,快一点!他出来了。你最好快点!”
  弗恩在客厅里读报纸,电视开着。我听见他扔下了报纸。
  “别让他看见你!”弗恩说。“别在离窗子太近的地方站起来!”
  弗恩总是这么说:别在太近的地方站起来。我觉得,弗恩对偷看这件事有点难为情。但我知道他乐于此事。他自己也承认。
  “灯关着他看不见我们。”我总是这样回答。这件事已经持续了有三个月。准确点说,是从九月三号开始的。起码,那是我第一次看见他在那儿。我不知道在此之前已进行了多久。
  那天晚上我差一点就给警察打电话,直到认出了是谁在那里。幸亏弗恩对我作了解释。尽管那样,我还是花了点时间来弄懂这件事。但从那晚起我就开始监视他,我可以告诉你他平均每两到三晚就出来一次,有时更频繁。我见过他下雨天也待在那儿。实际上,如果下雨的话,我打赌你肯定能见到他。但今晚天晴有风,还有月亮。
   我们跪在窗子后面,弗恩清了清嗓子。
   “你看他,”弗恩说。弗恩在吸烟,需要时他就把烟灰弹在手掌里。他吸的时候把烟从窗户前移开。弗恩总是在吸烟,没有一样东西能阻止他。他睡觉时烟灰缸就放在离头不到三寸的地方。我半夜醒来,他跟着醒过来,吸烟。
  “天晓得,”弗恩说。
  “她有什么其他女人没有的东西?”过了一会儿,我对弗恩说道。我们盘腿坐在地上,只把头露出窗台,看着这个站在自己卧室窗外向里张望的男人
   “就那么回事”弗恩说。他在我耳朵跟前清了清嗓子。
   我们不停地注视着。
  我现在能隐约地看出来窗帘后面有个人。肯定是她在脱衣服。但我看不清细节。我睁大眼睛。弗恩戴着他的老花镜,所以他看得比我清楚。突然,窗帘被拉开了,那个女人把后背转向窗户。
  “她现在想干嘛?”我说,心里其实很清楚。
  “天晓得,”弗恩说。
  “她在干嘛,弗恩?”我说
  “她在脱自己的衣服,”弗恩说。“你以为她在干什么?”
   稍后,卧室的灯关掉了,那个男人开始沿着墙往回走。他打开沙门,闪了进去,过了一小会儿,其它的灯也熄灭了。
  弗恩咳个不停,并在摇晃着自己的头。我打开灯。弗恩就这么跪坐在那里。稍后他站起身来,点着根烟。
  “总有一天我要告诉那个垃圾货我对她的看法,”我看着弗恩说。
  弗恩似乎笑了一下。
  “我不是开玩笑,”我说。“哪天我在市场上碰到她,我会当面对她讲。”
  “我才不会做那样的事。你这样做究竟是为了什么?”弗恩说。
  但我看得出来他不认为我是当真的。他皱着眉头,看着自己的指甲。他眯起眼睛,舌头在嘴里转了转,就像他平时想问题时那样。稍后,他的面部表情起了变化,他搔了搔下巴。“你不会做这样的事的,”他说。
  “等着瞧吧,”我说。
  “妈的,”弗恩说。
  我跟着他进了客厅。过后我们总是这样,都有点神经兮兮的。
  “你等着,”我说。
  弗恩在一个大烟灰缸里把烟按灭。他站在他的皮椅子旁,盯着电视看了一会儿。
  “从来就没什么好看的,”他说。然后他又说了些其它什么。他说,“也许他那样做是有点道理的。”弗恩又点着一枝烟。“你不懂。”
  “谁要是向我的窗户里看,”我说,“警察会找到他们头上。除非他是加里?格兰特【注一】,”我说。
  弗恩耸耸肩。“你根本就不懂,”他说。
  我肚子有点饿。我去厨房的食柜里看了看,又打开了冰箱。
  “弗恩,你要吃点什么?”我喊道。
   他没有回答。我能听见卫生间的水声。我觉得他可能要吃点什么。晚上这个时候我们总会饿的。我把面包和午餐肉放到桌子上,又打开一个汤罐头。我取出些饼干和花生酱、冷肉馍、酸黄瓜、腌橄榄和土豆片。我把东西都放在桌子上。我又想起了苹果派。
  弗恩穿着浴衣和法兰绒睡裤走出来。他的头发是湿的,耷在后脑勺上,身上一股厕所里的味道。他看着桌上放着的东西。他说,“来碗加红糖的玉米片怎么样?”他坐了下来,在他的盘子边上把报纸摊开。
  我们吃着点心。烟灰缸里堆满了橄榄核和他的烟蒂。
  吃完后,弗恩咧嘴一笑,说,“什么东西那么好闻?”
  我走到烤箱前,取出两片苹果派,上面盖着融化了的奶酪。
   “看上去真不错,”弗恩说。
  过了一小会儿,他说,“一点都吃不下了。我要去睡了。”
  “我就来,”我说。“我把桌子清理一下。”
   我是在把盘子里的东西刮到垃圾桶里时看见这些蚂蚁的。我凑近看了看。它们是从水池底部管道的下面爬出来的——源源不断地——从桶的一侧爬上来,再从另一侧爬下去。上来下去。我从一个抽屉里找出一罐喷杀剂,把垃圾桶里里外外喷了一遍,我把水池下方够得到的地方都喷到了。然后,我洗洗手,最后巡视了一遍厨房。
  弗恩睡着了。他在打呼噜。过上几个小时他就会醒过来,去上厕所,吸烟。床脚的一台小电视还开着,但画面在滚动。
   我想告诉弗恩蚂蚁的事。
  我慢慢地做着上床前的准备,调好电视画面,钻进被子。弗恩发出他睡觉时常发出的声音。
  我看了会儿电视,是场脱口秀,我不喜欢脱口秀。我又开始想那些蚂蚁。
  没多久我就在想象它们充斥了整个屋子。我琢磨着要不要把弗恩叫醒,告诉他我在做着个恶梦。但我没这样,我从床上爬起来,拿上那罐喷杀剂。我看了看水池下方,蚂蚁都不在了。我打开所有的灯,直到整座屋子都被照得亮晃晃的。
  我不停地喷洒着。
  最终我拉起厨房的窗帘,向外看了看。已经很晚了。刮着风,我听见树枝发出的劈啪声。
  “这个垃圾货,”我说。“那么个鬼主意!”
  我甚至用了些更难听的语言,那些我不能在这里复述的东西。
  
  
  【注一】 加里?格兰特(Gary Grant),1904-1986。美国著名男演员。
觉得看的不是很明白,但总归不是什么光明正大的事。揭示人心理阴暗的另一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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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医生吗?
小二 译



    听到电话铃声,他穿着睡衣拖鞋,从书房里跑了出来。十点多了,肯定是妻子打来的电话。她外出时,每晚都打电话回来(总是这么晚,在喝过几杯以后)。她是做采购的。

    “喂,亲爱的,”他说。“喂,”他又说了一遍。      

     “你是谁?”一个女人问道。  

    “哎,你是谁?”他说,“你打的是哪个号码?”
    “等一下,”女人说,“273-8063。”

    “这是我的号码,”他说,“你怎么弄到的?”  
    “我不知道。我下班回来看见的,写在一张纸条上。”这个女人说。

    “谁写的?”  
    “我不知道,”女人说,“我猜是那个看孩子的写下来的,肯定是她。”

   “嗯,我不知道她怎么弄到的,”他说,“这是我的号码,它是不公开的。你要是把它给扔了,我会很感谢你的。喂?你听得见我说的吗?”  
   “听得见。”女人说。

   “还有别的事吗?”他说,“不早了,我还有事。”他并不想显得唐突,只是有点害怕去冒这个险。他在电话旁的椅子上坐了下来,说,“我不是故意失礼,只是想说太晚了。我有点担心,你怎么碰巧就有我的号码。”他脱了拖鞋,开始按摩自己的脚,等着。  
   “我也不知道,”她说,“我告诉过你,我在张纸条子上发现它的,纸条子上其它什么都没有。明天见到安妮塔,就是那个临时看孩子的,我会问她的。我不是想来打扰你,我刚刚才看见这张便条。下班后,我就一直呆在厨房里了。”

   “没什么,”他说,“忘了这件事吧,把它扔了就行了。没事,不用担心。”他把话筒从一个耳朵移到另一个耳朵。  
   “你听上去像是个好人。”这个女人说。

   “像吗?嗯,你真客气。”他心里知道该把电话挂了,但在安静的房间里,听见人的声音,甚至包括自己的声音,都让人有种愉快的感觉。  
   “哦,像,”她说,“我听得出来。”

    他把脚放了下来。  
   “如果你不介意的话,你的名字叫什么?”她问道。

   “我叫阿诺德。”他说。  
   “大名呢?”她说。

   “阿诺德是我的名字。他说。  
   “哦,原谅我,”她说,“阿诺德是你的大名,那么尊姓呢?阿诺德?你姓什么?”

   “我真的该挂了,”他说。  
   “阿诺德,看在老天爷份上,我叫克莱拉·霍尔特,该称呼你阿诺德什么先生?”

   “阿诺德·布赖特,”他说,很快又补充了句,“克莱拉·霍尔特,很好。但我真的该挂了,霍尔特小姐,我在等一个电话。”  
   “对不起,阿诺德,我不想占用你的时间。”

   “没关系,”他说,“和你谈的很愉快。”  
   “谢谢你这么说,阿诺德。”

   “你可以等一会儿吗?”他说,“我得去找个东西。”他去书房拿了根雪茄,用书桌上的打火机慢慢点着,再摘下眼镜,对着壁炉上方的镜子照了照。当他拿起话筒时,他有点担心她已经把电话挂了。  
   “喂?”

    “喂,阿诺德,”她说。  

   “我想你大概已把电话挂了。”

   “哦,怎么会,”她说。  
   “说到你有我的号码这件事,”他说,“我觉得没什么,把它扔了就行了。”

   “我会的,阿诺德,”她说。  
   “好吧,那我该说再见了。”

   “当然,”她说,“现在就和你说再见。”  
    他听见她吸了口气。

   “我知道我在强人所难,阿诺德,你觉得我们可以找个地方见面谈谈?就几分钟?”  
   “恐怕不行,”他说。

   “就一分钟,阿诺德,我对找到你的电话号码以及随后的一些事情,有种很强的预感,阿诺德。”  
   “我是个老年人,”他说。

   “哦,你不是,”她说。  
   “真的,我老了。”

   “阿诺德,我们能找个地方见见吗?是这样的,我并没有告诉你所有的事,还有些事没对你讲,”这个女人说。  
   “你这是什么意思?”他说,“到底是什么意思?喂?”

  
    她已经把电话挂了。

  
    准备上床时,他妻子来了电话,他听得出来她有点喝多了。他们聊了一会儿,但他没有提刚才那个电话。后来,在他铺被子时,电话铃又响了起来。

  
    他拿起话筒。“喂,这是阿诺德·布赖特。”

    “对不起,阿诺德,电话给挂断了,我刚才说了,我觉得我们很有必要见一面。”

      

   第二天下午,他刚把钥匙插进锁孔,就听见一阵电话铃声。他丢下公文包,没顾得上脱外套、帽子和手套,一步跨到桌前,拿起了话筒。

   “阿诺德,很抱歉再次打扰你,”这个女人说道,“但你今晚九点到九点半左右务必来我家一趟。你能为我做这件事吗?阿诺德?”  
    听见她提到他的名字,他的心动了一下。“我不行,”他说。

   “求你了,阿诺德,”她说,“这很重要,不然我不会求你的。谢丽尔得了感冒,我现在担心会传给男孩,我今晚没法离开家。”  
   “你丈夫呢?”他等着。

   “我没有结婚,”她说,“你会来的,是吧?”  
   “我没法保证,”他说。

   “我乞求你来一趟。”她说完后,很快地给了她的地址并把电话挂了。        

   “我乞求你来一趟,”他重复了一遍,手里还拿着话筒。慢慢地,他脱掉外衣和手套,他觉得他应该小心点。去盥洗室洗脸时,他抬头看了一眼镜子,发现自己还戴着帽子。就是在这个时刻他作出了去见她的决定。他脱了帽子,摘下眼镜,用肥皂洗了洗脸,又检查了一遍手指甲。    

   “肯定是这条街?”他问司机。

   “是的,那栋房子就是,”司机说。  
   “往前开,”他说,“在这条街的头上让我下来。”

  
    他付了车费。那栋房子的阳台被高层窗户里漏出来的光照亮着。可以看见阳台上的花盆,和零散放置着的一些室外家具。当他向大门走去时,一个穿着汗衫的大汉站在其中的一个阳台上,身子靠着栏杆,盯着他看。

    他按了一下写着‘克·霍尔特’牌子下面的按钮,蜂鸣器响了一下,他退到门口,走了进去。他慢慢地爬着楼梯,每上一级都停一下。他想起了卢森堡的一个旅馆,多年前他和他的妻子在那儿爬过的五截楼梯。他感到他的侧面一阵突然的剧痛,他在想象他的心脏,想象他的腿被折断,想象他被重重地摔到楼梯的底层。他掏出手拍,擦了擦额头,又摘下眼镜,擦了擦镜片,等着心跳慢下来。  
    他往过道尽头看了看,公寓里很安静。来到她的门前,他脱了帽子,轻轻地敲了敲门。门开了一条缝,露出一个胖胖的,穿着睡衣的小女孩。

   “你是阿诺德·布赖特?”  
   “是,我是,”他说,“你妈妈在家吗?”

   “她说让你进来,她说告诉你她去药店买咳嗽糖浆和阿斯匹林了。”  
    他把身后的门关上。“你叫什么?你妈妈告诉过我,我忘记了。”

   见小女孩不说话,他又试了试。  
   “你的名字叫什么?是叫雪莉?”

   “谢丽尔,”她说,“谢-丽-尔。”  
“是是,我想起来了。不过,你得承认,我说的很接近。”

   她坐在房间一头的一个垫子上,看着他。  
“你生病了,是吗?”他问道。

   她摇了摇头。  
“没生病?”

  “没有,”她说。  
他四下看了看。房间被一盏金色的落地台灯照亮,灯杆上面固定着一个大的烟灰盘和一个放杂志的架子。靠远处墙的一台电视开着,声音很小。一条窄的过道通向后面的房间。火炉烧着,空气中弥漫着一股药味。茶几上放着发卡和发卷,沙发上扔着件粉红色的浴袍。

  
他又看了这个孩子一眼,然后抬眼看了看厨房和厨房与阳台之间的玻璃门。门没有关严,他想起了那个穿汗衫的大汉,不由打了个冷战。

  
“妈妈走了一会儿了,”孩子说,像是突然醒了过来。

  
他往前倾了倾身子,手里拿着帽子,看着她说,“我想我还是走了吧。”

  
钥匙在锁孔里转动了一下,门打开了。一个瘦小苍白,脸上有雀斑的女子走了进来,手里抱着个纸袋子。

  
“阿诺德,见到你真高兴!”她飞快地看了他一眼,显得有点拘束。抱着纸袋子,她一边奇怪地摇着头,一边向厨房走去。孩子坐在垫子上看着他,他听见橱柜的门响了一下。他把重心从一条腿换到另一条腿上,再换回来。在他把帽子戴上又脱下的当口,她又出现了。

  
“你是医生吗?”她问道。

  
“不是,”他吃了一惊,说,“我不是。”

  
“谢丽尔病了,你瞧,我一直在外面买东西。你为什么不让这位先生把外套脱了?”她转过身来问孩子。“请原谅她,我们不常有客人来。”

  
“我不能呆在这儿,”他说,“我真的不该来的。”

  
“请坐,”她说,“我们不能这样说话。让我先给她吃点药,然后我们再聊。”

  
“我真的该走了,”他说,“从你那天说话的口气,我以为有什么很要紧的事,我真的应该走了。”他低头看着自己的手,发现自己一直在打着微弱的手势。

  
“我先把茶水烧上,”他听见她在说,就像根本没听见他刚才说的话。“给谢丽尔吃完药,我们就可以聊了。”

  
她搂着孩子的肩膀,把她领到厨房。他看见她拿起一把调羹,又拿起个药瓶。看了眼说明后,打开盖子,倒出两格药。

  
“好宝贝,向布赖特先生道个晚安,就回你的房间。”

  
他冲孩子点了点头,跟着她进了厨房。他没有坐她示意的那把椅子,而是坐在另一把椅子上,这样他可以面对阳台、过道和小客厅。“你介意我抽根雪茄吗?”他问道。

  
“没关系,”她说,“我并不介意雪茄的味道,你抽吧。”

  
他决定还是不抽了。他把手放在膝盖上,摆出一付很严肃的表情。

  
“这件事非常神秘,”他说。“我向你保证,对我来说它太不寻常了。”

  
“我理解,阿诺德,”她说,“你想知道我是怎么得到你的号码的。”

  
“确实很想知道,”他说。

  
他们面对面地坐着,等着水开。他能听见电视的声音,他四下看了看厨房,又看了眼阳台。水开始翻泡了。

  
“你该告诉我号码的事了,”他说。

  
“对不起,阿诺德,你说什么?”她说。

  
他干咳了几声,“告诉我你怎么得到我电话号码的,”他说。

  
“我问了安妮塔,那个照看孩子的(对,我告诉过你这个)。不管怎样,她告诉我说,她在这上班时,来了个电话,是找我的,留了个回电号码,她写了下来,就是你的电话号码,就这些。”她用纸杯子在桌子上画着圈子,“对不起,我无法告诉你更多的东西了。”

  
“你的水开了,”他说。

  
她拿出调羹,牛奶和糖,把开水浇到茶袋上。

  
他往茶里加了点糖,搅了搅。“你说有件要紧的事我才来的。”

  
“哦,那个,阿诺德,”她说,转过脸去,“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那样说,不知道当时脑子里都在想些什么。”

  
“那么,没什么事?”他说。

  
“没有,我是想说是的,”她摇了摇头,“正如你所说,没什么事。”

  
“知道了,”他说,不停地搅着他的茶。“这太意外了,”他过了一会儿,几乎是自言自语地说道。“太不寻常了。”他无力地笑了笑,把茶杯放在一边,用餐巾纸擦了擦嘴唇。

  
“你不是要走吧?”她问道。

  
“我必须走了,”他说,“我得回家等一个电话。”

  
“等会儿,阿诺德。”

  
她把椅子向后一滑,站了起来。她的眼珠是淡绿色的,深陷在苍白的脸上,四周是些深黑色,起先,他还以为那是她化的妆。知道会责怪和看不起自己,他还是站了起来,笨拙地用胳膊搂住她的腰。她接受了他的吻,并飞快地闭了下眼,显得有点忐忑不安。

  
“太晚了,”他说,松开了她,有点不稳地转过身来。“和你呆得非常愉快,但我不得不走了,霍尔特太太,谢谢你的招待。”

  
“你会再来的,阿诺德,是吧?”她说。

  
他摇了摇头。

  
她跟着他走到门前,他伸出手来。他能听见电视的声音,他很确定音量被调大了。他想起了另外一个孩子――那个男孩。他在哪儿?

  
她拉过他的手,快速地把它放到自己的嘴唇上。

  
“你不可以忘记我,阿诺德。”

  “我不会的,”他说,“克莱拉,克莱拉·霍尔特。”

  “我们聊的很好,”她说,用手掸掉他外套衣领上的什么东西(一根头发,或者是一根线头)。“我很高兴你能来,我确信你还会再来。”他仔细地看着她,她却在看着他身后的某个地方,像是在努力回忆什么东西。“晚安,阿诺德。”她一说完,就把门关上了,他的外套差点被门夹住。   “真奇怪,”他一边下搂一边说。走出楼房后,他长长地出了口气。停了一会儿,回头看了眼那栋房子,他无法确定哪个阳台是她家的。穿着汗衫的大汉一直看着他,靠着栏杆的身子略微动了一下。




    他把手放在外套的口袋里,开始往回走。刚进家,就听见电话铃声。他手里捏着钥匙,静静地站在屋子的中间,直到铃声停了下来。他缓缓地把一只手放在胸前,隔着衣服感觉着自己的心跳。过了一会儿,他走进了卧室。




    就在这时刻,电话铃再次响起。这一次,他拿起了话筒。“阿诺德,这是阿诺德·布赖特,”他说。

   “阿诺德?天哪,今晚我们也太正式了!”他妻子说道,口气里满是调侃的味道。“我从九点起就不停地给你打电话。出去快活去了,阿诺德?”

    他捉摸着她的声调,没有吭声。

   “你还在吗,阿诺德?”她说,“你怎么听上去不太像你自己了?”  





译后记



这是卡佛早期作品之一,收录在他的第一部小说集《请你安静点,可以吗?》里。我觉得这是卡佛很有特点的作品之一。除了他擅长的对细节的精准描述和对话的现场感以外,还用了一种被称之为‘省略’或‘空缺’的手法。与传统的写作方法不同,故事的一些‘重要情节’给故意省略掉了。比如,那个女子到底是怎么弄到他的电话号码的,让他去一趟的目的是什么,客厅里电视的音量怎么被调大的(他一直在注意客厅,当时里面并没人),那个男孩在哪里等,都没有交待。看上去故事不太完整,但正是这种不完整,产生一种不稳定,一种张力,一种危险氛围。卡佛强调短篇小说要有一种紧张的氛围(见他的《论写作》),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在国内,格非很喜欢这种手法,比如他的《褐色鸟群》和《敌人》等,但他用得比较夸张,小说就显得有点‘先锋’和‘实验’。 细节是小说的血和肉。卡佛在这篇篇幅不长的小说里,对细节处理的非常精致。‘他’在脱帽子,摘眼睛,抽雪茄,照镜子,把电话从一个耳朵换到另一个耳朵,把脚放下来,以及他在上搂梯和和她在厨房喝茶时的一些细微动作,都对刻画人物当时的心理和大脑状态十分有用。 尽管这部小说读起来似乎有点没头绪。其实,它刻画了一个有点失意的男子(妻子混的比他好),生活有点空虚(妻子常出差,以至于‘听见人的声音,甚至包括自己的声音,都让人有种愉快的感觉’),又有点谨小慎微的男子,他和妻子的关系还可以(她出门每晚都给他打电话,而他也把等她的电话当成一件大事)。一个奇怪的电话,让他觉得有了个‘偷嘴’的机会。但他胆小,怕粘上腥味,犹犹豫豫,还耍点‘欲擒故纵’的花招。但他的这次‘外遇’什么结果也没有,他还是回到了他过去的生活。可以想象,他对生活的不满只会因这个‘奇怪的外遇’而增加。从小说的结尾处看出,夫妻间的关系会变得比过去更糟。这也是卡佛的惯用手法,在结尾处暗示将出现的更大的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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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瑞、莫莉和萨姆 (试发表)
小说 译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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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阿尔看来,解决的办法只有一个。他必需背着贝蒂和孩子把狗弄走。在晚上。做这件事只能在晚上。他只要开车把苏西送到——嗯,某个地方,以后再决定什么地方吧——打开车门,把她推出去,开走。越快越好。做出决定后,他感到一阵轻松。他越来越相信,不管什么行动,有总比没有要强。
    那是个礼拜天。吃完过了点的早饭后, 他从餐桌旁起身,双手插在口袋里,站在水池边上。近来什么都不顺。就算不用操心这条烂狗,其他的事也够烦心的了。本该雇人的喷气机公司却在裁员。夏季里,遍地都是国防合同,喷气机公司却在说裁人的事。实际上已经在裁了,每天裁一点。尽管他在那儿已经是第三个年头,但一点也不比其他人安全。他和一些关键人物的关系都不错,那没错,但这年头,不管是资历还是关系,都没什么屁用。如果轮到你,就该你倒霉——没人帮得上你。他们在做裁人的准备,已经裁上了。一次裁五十到一百人。
    不管是领班管理人员,还是产线上的工人,没有一个是安全的。三个月前,就在裁人开始前不久,他听了贝蒂的话,搬到这个舒适的地方,两百块钱一个月。租赁,外带购买的权利。妈的!
    阿尔其实不想离开原来的住处。他一直觉得在那里住着蛮舒服的。谁知道搬来才两个礼拜公司就开始裁人?但这年头谁又能知道什么?比如那个吉尔,吉尔在维因斯托可做簿记员。她是个好姑娘,说她爱阿尔。她只是有点寂寞,那是她在第一天晚上告诉他的。她第一天晚上还告诉他说,她不是个随便就跟结了婚的男人鬼混的人。他大约是在三个月前遇见吉尔的,当时有关裁员的事弄得他心情沮丧,神魂不定。他是在“城市和乡村”,那个离他新住处不远的酒吧遇见她的。他们跳了一会儿舞,他开车送她回家,在她公寓门口,俩人在车里面亲热了一番。那天晚上他没有和她上楼,尽管他确信他可以这么做。第二天晚上他才和她一起上楼。
    现在他有了外遇,看在老天的份上,他不知道怎么办是好。他不想继续下去,但也不想就此罢手:暴风雨来临时,你也没必要把船上所有东西都扔到海里去。阿尔在顺水漂,他知道他在顺水漂,至于会漂到哪里他却猜不出来。但他感到自己正在失去对事情的掌控。所有事情。就在最近,在便秘了几天后,他发现自己在想年龄问题——这是个他以往把它和老年联系在一起的苦恼。再有就是头上那个小秃斑,他已在考虑换一种发型。他不知道他该拿他的生活怎么办?他想知道。
    他三十一岁。
    除了要应付这些,还有他小姨子姗蒂四个月前给孩子们(亚历克斯和玛丽)的那条杂种狗。他希望他从来就没见过这条狗,就此而言,也从来没见过姗蒂。那个臭婊子!她总要搞出些新花样,到头来总让他破费。给孩子一些玩上一两天就坏,不得不送去修理的荒唐玩意儿,一些孩子们为此争吵打斗,把对方屎都打出来的东西。老天爷!通过贝蒂,马上就花掉了他二十五块。想到那些二十五块五十块的支票,还有几个月前那张为她车子分期付款开的八十五块的支票(她车子的分期付款,看在老天的份上,在他还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容身之地的时候),想到这些,他就想杀了这条该死的狗。
    姗蒂!贝蒂、亚历克斯和玛丽!吉尔!还有苏西这条该死的狗!
    这就是阿尔。
    他总得从某个地方开始——把事情理出个头绪来。是该干点什么的时候了,该来点直截了当的。他决定从今晚开始。
    他要人不知鬼不晓地把狗骗上车,再找个借口,出门。但一想到贝蒂的那副样子他就浑身不舒服,她会垂着眼皮看他穿衣服,随后,就在他出家门前的那一刻,问他去哪儿呀,要待多久呀等等,用的是一种听之任之的口气,让他加倍地难受。他从来就不习惯说谎。此外,想到要用掉他在贝蒂那里所剩无几的信任,去为一个并非她所怀疑的事情说谎,他的气就不打一处来。这么说吧,一个浪费掉的谎话。但是他不能告诉她真相,不能说他不是去喝酒,不是去找别人玩,而是为建立家庭新次序迈出第一步,去扔掉这条该死的狗。
    他用手抹了一把脸,想驱散这些念头,让脑子清净一下。他从冰箱里取出半加仑装的冰拉克【1】,拉开铝盖。他的生活成了一团乱麻,全搅在了一起,他不知道自己能否把它们理顺。
    “该死的狗。”他大喊一声。
    “她一点都不识相!”这是阿尔对她的评价。此外,她还是个鬼鬼祟祟的家伙。只要后门没关好,等大家一离开,她就会撬开纱门跑进客厅,在地毯上撒尿。现在那块地毯上至少有半打地图形状的污迹。她最喜欢去的地方是杂物间,她会在旧衣服堆里乱翻,以至所有内衣短裤的裤裆都被她咬掉了。她还咬房子外面的天线引线,有一次,阿尔刚拐进车道,就见她躺在院子里,嘴里衔着一只他的富乐绅【2】。
    “她是个疯子”他会说,“她把我也弄疯了。我整天跟在后面紧着修都来不及。这个婊子养的,总有一天我要宰了她!”
    贝蒂对狗的容忍要好得多,会和狗相安无事很长一段时间,但她会突然发作,捏紧拳头,朝它“狗日的”、“婊子”的一通乱骂,朝孩子们尖声叫喊,让他们别把狗带进卧室,带进客厅。贝蒂对待孩子也一样。她会和他们和平相处到一定的程度,不处罚他们。但她会突然变得残酷起来,一边抽他们耳光,一边冲他们大喊:“别闹了!别闹了!我再也受不了了!”
     但是贝蒂当时是这么说的:“这是他们的第一条狗。你肯定记得你是多么喜欢你的第一条狗吧?”
    “我的狗有头脑,”他说,“它是一条爱尔兰长毛犬!”
    下午过去了。贝蒂和孩子们从外面某个地方开车回来,他们坐在阳台上吃三明治和土豆片。他在草地上睡着了。等他醒过来,天几乎黑了。
    他冲了个澡,刮完胡子,换上休闲裤和一件干净的衬衫。他觉得休息好了,但人有点迟钝。他一边穿衣服一边想着吉尔。他还想到了贝蒂、亚历克斯、玛丽、桑迪和苏西。他觉得自己昏昏沉沉的。
    “我们马上就要吃晚饭了。”贝蒂说。她走进卫生间,盯着他看着。
    “没事,我不饿。天热得吃不下饭。”他摆弄着衬衫的领子,“我说不定开车去卡尔店里,打几盘桌球,喝点啤酒。”
    她说:“我知道了。”
    他说:“老天爷!”
    她说:“去吧,我不在乎。”
    他说:“我一会儿就回来。”
    她说:“去吧,我说了。我说了我不在乎。”
    车库里,他说了声“都见他妈的鬼去吧!”一脚踢开放在水泥地上的草耙子。随后他点了根烟,试图让自己冷静下来。他捡起草耙子,把它放回到原处。正当他在那里自言自语地说着“次序,次序,”就看见狗来到了车库前,在门那里嗅来嗅去,并朝里张望着。
    他召唤她道:“这儿。来这儿,苏西,这里,姑娘。”
    狗摇了摇尾巴,仍在原地待着。
    他从割草机上方的柜子里拿出一听,两听,最终拿出了三听食物。
    “今晚随便吃,苏西,老姑娘,能吃多少吃多少。”他哄着她,打开一听罐头的两端,把一团东西倒进狗食盆里。
    他开车转了快一个小时,还是决定不下来一个地方。如果把她随便扔在哪个居民区,马上就会有人通知收容所,要不了一两天狗就会被送回家。贝蒂打出的第一个电话肯定是给县收容所的。他想起在哪儿读到过的故事,走散了的狗能找到几百英里外的家。他还想起了犯罪节目中车子牌照被人记住的场景,不由得心跳加快。在不了解具体情况的时候,公众舆论会认为弃狗是件很可耻的事情。他得找到一个合适的地方。
    他开到亚美利克河边。这狗本来也该出来放放风,让它知道风吹在背上是什么滋味,如果愿意的话,可以去河里涉水或游泳。一天到晚被人圈在一个地方实在太可怜了。堤坝附近看上去很荒凉,周围根本就没有住家。毕竟,他还是希望有人捡到并收养这条狗。最理想的是一栋两层楼的老式大房子,里面住着幸福、举止得体,想要一条狗,迫切想要一条狗的孩子。可是这里没有两层楼的房子,一栋也没有。
    他回到高速公路上。自从把她哄上车后,他一直无法看她一眼。现在她安静地趴在后座上。当他拐下高速,把车停下后,她站了起来,嘴里发出呜呜的声音,四下张望。
    他停在一家酒吧的外面,进去前把车窗都摇了下来。他在里面几乎待了一个小时,喝啤酒,玩滑盘游戏。他一直在想是否要把所有的车门也打开一点。当他来到外面时,苏西坐在座位上,嘴唇翻开,牙齿露在外面。
    他上了车,接着往前开。
    这时他想到了一个地方,那个靠近约诺县县界,他们曾经住过,挤满了孩子的居民区。如果狗在那里被人捡到,会被送到伍德兰市的收容所,而不是萨克拉曼多市的收容所。开到那个旧居民区的某条街上,停车,扔出一把她吃的狗屎玩意,打开门,再轻轻助她一臂之力,把她推出去,开车走人。完成任务!这件事就算完成了。
    他加速朝那里开去。
    经过居民区时,他看见一些住家的门廊里亮着灯,三四栋房子前面台阶上坐着些男男女女。他慢悠悠地开着,来到他旧家跟前时,他慢得几乎停了下来,眼睛盯着前门、门廊和露出灯光的窗户看着。看着这栋房子,他觉得自己更加脆弱了。他曾在那里住过——多久?一年?十六个月?在此之前,奇科、红泊拉弗、 塔科马,、波特兰 (在那里认识贝蒂的)、雅基马……托珀尼什,他在那里出生,上的高中。从那以后,他觉得,自己就再没过过无忧无虑的日子。他想起了在“瀑布”钓鱼和露营的夏季,秋天里,跟在萨姆的后面猎野鸡,长毛犬闪亮的红毛像一盏火炬,出没于玉米地和开着紫苜蓿的田野,当年的他和他的狗都在发疯似地奔跑。他希望今晚他能够一直不停地开下去,一直开到托珀尼什镇砖头铺成的老街上,在第一个红绿灯处左拐,再左拐,在他母亲住过的地方停下来,然后,不管发生什么,永远永远也不再离开。
    他来到街道黑暗的尽头,正前方是一大块空地,街道从右边绕过这块空地。几乎一整条街上,靠空地的一侧没有一栋房子,另一侧也只有一栋,里面一片漆黑。他停了车,不再去想自己该做什么,抓了一把狗食,俯身到后座,打开靠空地一侧的后门,把狗食扔了出去,说了声:“去吧,苏西。”他推着她,直到她极不情愿地下了车。他探身关上车门,开走了,先很慢,然后越开越快。
    之后他去了“杜皮”,那是萨克拉曼多回家途中的第一家酒吧。他心惊胆战,在往外冒汗,原以为自己会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他不停地告诫自己:这是朝着正确方向迈出的第一步,好的感觉明天就会降临,他要做的是熬过这一段时间。
    四杯啤酒下肚后,一个穿着高领毛衣和拖鞋,拎着箱子的女孩在他身边坐了下来。她把箱子放在两个高脚凳之间。她似乎认识酒保,酒保每次经过她身边时总要和她说上几句,有一两次甚至停下来和她聊了一小会儿。她告诉阿尔她叫莫莉,她不让阿尔帮她买啤酒,但说可以吃他半个比萨。
    他对她笑了笑,她回报以微笑。他拿出烟和打火机,把它们放在吧台上。
    “那就比萨吧!”他说。
    后来他说:“要我开车送你去哪儿吗?”
    “不需要,谢谢。我在等一个人。”她说。
    他说:“你要去哪儿?”
    “不去哪儿。哦,”她用脚趾头碰了碰箱子,“你是说这个?”她大笑起来。“我就住在西萨克【3】。我哪儿也不去。箱子里面是我妈洗衣机的马达。杰瑞,就是那个酒保,他修东西很有一套。杰瑞说他会免费帮我修理。”
    阿尔站起身来,朝她弯下腰时稍微晃了一下。他说:“好吧,再见,蜜糖,回头见。”
    “那还用说!”她说,“谢谢你的比萨。我中饭到现在还没吃过东西。正在努力减掉一些这玩意儿。”她掀起毛衣,抓起一把腰上的赘肉。
    “真不要我送你去哪儿?”他说。
     女人摇摇头。
     又回到车里,开车,他去掏烟,随后,发疯似地去掏打火机,这才想起来他把它们落在吧台上了。见鬼去吧,他想,送她了,让她把烟和打火机放进那个装洗衣机的箱子里吧。他把这个也算到了狗的头上,又一笔开销。但这是最后一笔了,我对天发誓!现在他愤怒了,现在他总算想明白了,那个女孩其实对他友善得不能再友善了。要不是处在这种心情下,他早就把她弄到手了。但是当你心情沮丧的时候,从哪儿都看得出来,甚至你点烟的样子。
    他决定去看吉尔。他在烈酒店买了一品脱的威士忌,爬上她公寓的楼梯后,他在平台上停住脚,调整了一下呼吸,用舌头舔干净牙齿。他嘴里还留有比萨饼上蘑菇的味道,嘴和嗓子眼被威士忌烧得辣辣的。他意识到他想做的是马上去吉尔的洗手间,用一下她的牙刷。
    他敲了敲门。“是我,阿尔。”他轻声说道。“阿尔。”他提高了一点嗓门。他听见了她的脚步声。她拉开锁,想松开门上的链子,但他重重地依在门上。
    “等一下,宝贝。阿尔,你不要推,我打不开。好了。”说完她打开门,拉住他的手,审视着他的脸。
    他们笨拙地拥抱在一起,他吻了一下她的脸庞。
    “坐下,宝贝。这儿。”她打开一盏台灯,把他引到沙发跟前。随后她用手指碰了一下发卷,说:“我去抹点口红。你想喝点什么?咖啡?果汁?一瓶啤酒?我好像还有一点啤酒。你手里拿的是什么……威士忌?你想喝点什么,宝贝?” 她靠着他,凝视着他的眼睛,用一只手抚摸他的头发。“可怜的小宝贝,你想要什么?”她说。
    “就想让你抱着我,”他说,“这儿,坐下。不用抹口红。”他说,把她拉到他的腿上。“抱着我。我就要摔倒了。”他说。
    她用一条胳膊搂住他的肩膀。她说:“你去床那里等着,宝贝,我会给你你想要的。”
    “听我说,吉尔,”他说,“像在薄冰上面溜冰,随时会掉下去……我也不知道。” 他知道自己两眼肿泡泡的,看她的眼神呆滞,但他更正不过来。“真的。”他说。
    她点点头。“什么都别想,宝贝。放松一点。”她说。她拉近他,先吻了一下他的额头,然后是嘴唇。她在他腿上稍稍转了一下身,说:“坐着别动,阿尔。”她的两只手同时滑向他脖子后面,夹紧他的脸。他顿时觉得整个房间在眼前旋转起来,过了一会儿才看清楚她在干什么。她一边用有力的手指固定住他的头,一边用大拇指指甲盖把他鼻子一侧的一个黑头粉刺往出挤。
    “坐着别动!”她说。
    “不要,”他说,“不要这样!停下来!我没有这个心情。”
    “马上就好。别动,我说了!……好了,你看这个,你觉得怎样?你不知道它在那里吧,是不是?还剩下一个,一个大的,宝贝。最后一个了。”她说。
    “厕所。”他说着一把推开她,逃脱出来。
    家中一片混乱,到处是眼泪。他还没把车停稳,玛丽已哭喊着朝车子跑来。
    “苏西不见了,”她呜咽着,“苏西不见了。她永远也不会回来了,爹哋,我知道。她跑了!”
    我的天啦,他心猛地一紧。我都干了些什么啊?
    “别着急,甜心,她可能跑去哪儿逛游了。她会回来的。”他说。
    “她不会,爹哋,我知道她不会。妈妈说我们可能要再去找一条狗。”
    “那样可以吗,宝贝?”他说,“另一条狗,如果苏西不回来的话?我们可以去宠物店……”
    “我不要另一条狗!”孩子在哭,抱着他的一条腿。
    “我们可以不要狗,要一只猴子吗,爹哋?” 亚历克斯问,“如果我们去宠物店挑狗,我们可不可以要一只猴子?”
    “我不要猴子!”玛丽哭喊道,“我只要苏西。”
    “大家都松手,让爹哋进屋。爹哋的头非常非常地疼。”他说。
    贝蒂弯腰从烤箱里拿出一个盘子。她看上去疲劳、易怒……更老了。她没在看他。“孩子们告诉你了吗?苏西不见了?我已把附近篦头一样搜了一遍,所有的地方,我发誓。”
    “那条狗会现身的,”他说,“也许正在哪儿闲逛呢。那条狗会回来的。”他说。
    “说真的,”她说,转身面对他,双手放在臀部,“我觉得是出了什么事。我觉得她可能被车撞了。你开车出去转转。孩子们昨晚找过她,她那时就已经不见了。从那以后就没再见过她。我给收容所打过电话了,给他们讲了狗的样子,但他们说收容车还没有全回来。我早晨还要给他们打电话。”
    走进卫生间后,他还能听见她在那里唠叨。他一边往水池里放水,一边在想,胃里有一种痉挛的感觉,他不知道自己错误的后果会有多严重。关掉水龙头后,他还能听见她的声音。他死盯着水池看。
    “你听见我说的了吗?”她大声喊道,“我让你晚饭后开车去找她。孩子们可以跟你一起去……阿尔?”
    “知道了,知道了。”他回答道。
    “什么?”她说,“你说什么?”
    “我说知道了。知道了!好了吧。随便干什么!让我先洗把脸,可以吗?”
    她从厨房那里看过来。“说吧,什么鬼东西让你这么心烦?我可没让你昨晚喝醉酒,我让你那样了吗?我受够了,我告诉你!我就像在地狱里生活了一天,如果你想知道的话。亚历克斯早晨五点就吵醒我,爬到我床上来,告诉我他爸爸呼打得有多响,都快把他吓死了!我看见你穿着衣服死人一样躺在那里。我告诉你说,我已经受够了!”她快速地在厨房里四下看了看,像是要抓起什么东西。
    他一脚踢上门。一切都乱套了。刮胡子的时候,他中间停下来一次,手拿剃须刀,看着镜中的自己:脸色苍白,毫无特征——邪恶,这才是正确的描述。他放下剃须刀。我相信这次我犯了个最大的错误。我相信我犯了一个天底下最大的错误。他把剃须刀拿到咽喉处,刮完胡子。
    他没有洗澡,也没有换衣服。“把我的晚饭放在烤箱里,”他说,“或者冰箱里。我要出门,就现在。”他说。
    “你可以吃完饭再去。孩子们可以和你一起去。”
    “不用了,见他的鬼。让孩子们吃饭,他们如果愿意,可以在附近找找。我不饿,天马上就要黑了。”
    “所有的人都疯了吗?”她说,“我不知道会发生什么。我马上就要崩溃了。我马上就要疯掉了。我疯了以后孩子们会怎样?”她使劲拍了一下滴水板,她的脸皱成了一团,泪水沿着面庞往下流。“你根本就不爱他们!你从来就没有爱过。我担心的不是狗。是我们!我知道你早就不爱我了——该死!——可是你连孩子都不爱!”
    “贝蒂,贝蒂!”他说。“天啦!”他说。“不会有什么事,我向你保证。”他说。“别急。”他说。“我向你保证,不会有事的。我会把狗找回来,什么事都没有。”他说。
     他冲出家门,听见孩子们的声音后,连忙在矮树丛里蹲下。小姑娘在哭,嘴里说着:“苏西,苏西”;男孩在说狗也许被火车压死了。他们进屋后,他朝车子跑去。
     他焦躁万分地等候着每一个红灯,为加油浪费掉的时间愤恨不已。太阳已沉沉落下,只高出蹲伏在峡谷尽头山峦的顶端一点点。他最多只有一个小时的天光。
     他此后的人生像一片废墟展现在他眼前。即使还能再活五十年——极其不可能——他也不会就弃狗这件事原谅自己。他意识到如果不把狗找回来,他就彻底完蛋了。愿意扔掉一条小狗的男人不值一文。这种男人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什么也阻止不了他。
     他两眼紧盯正落入群山的太阳肿胀的脸孔,在座位上扭动着身体。他知道局面完全失控了,但他一点办法也没有。他知道他必须把狗找回来,就像前一晚他知道必须丢掉它一样的确定。
     “要发疯的是我。”说完他点点头,表示同意。
     这次他从路的另一端开到他扔狗的那块空地,警惕着任何移动的迹象。
     “让她还在这儿吧。”他说。
     他停了车,在空地上四下搜索。随后,他接着往前开,开得很慢。那栋单独住房的车道上停着一辆没有熄火的旅行车,他看见一个衣着讲究,穿着高跟鞋的女子带着一个小姑娘从前门下了车。他经过时她们盯着他看着。开出很远后,他拐向左边,尽可能远地查看街道和两边的院子。什么都没有。下一条街上一辆停着的车子旁边站着两个骑脚踏车的男孩。
     “喂,”开到两个男孩身旁时他对他们说,“小伙子们今天有没有在附近看见一条狗?白色的,毛茸茸的?我丢了一条。”
     其中的一个男孩只管盯着他看。另一个说道:“今天下午我看见很多小孩在那边和一条狗玩。这条街那边的一条街上。我不知道是条什么样的狗。它可能是白色的。有很多小孩。”
     “好的,很好。谢谢。”阿尔说。“非常非常感谢。”他说。
     他在街道的尽头右转,把注意力集中在前面的街道上。太阳已经落山,天几乎全黑了。住房一栋紧靠着一栋,树木、草坪、电话杆和停着的车子,他感到一种宁静和无忧无虑。他听见一个男人在召唤他的孩子;他看见一个系着围裙的妇人来到亮着灯的门前。
     “我还有机会吗?”阿尔说。他感到泪水涌进了眼睛里。他有点惊讶。往外掏手帕时忍不住摇摇头,苦笑了一下。这时他看见一群孩子顺着街道走来。他挥手招呼他们。
     “孩子们,你们看没看见一条白色的小狗?”阿尔对他们说。
     “哦,见过,”一个男孩说,“是你的狗吗?”
     阿尔点点头。
     “我们刚才还在和他玩呢,就在街那头。特里家的院子里。”男孩用手指了指,“那头。”
     “你有小孩吗?”一个小姑娘大声说道。
     “我有。”阿尔说。
     “特里说他要把狗留下来。他没有狗。”男孩说。
     “不好说,”阿尔说,“我觉得我孩子不会同意的。是他们的狗。只是走丢了。”阿尔说。
     他沿着街道往前开。天完全黑下来了,很难看见什么,他又慌张起来,无声地诅咒着自己,骂自己像一个风向标,变来变去,一会儿这样,一会儿那样。
     这时他看见了那条狗。他知道他已经盯着它看了一阵子。她慢慢走动着,嗅着栅栏边上的青草。阿尔下了车,开始横穿草坪。他猫着腰往前走,嘴里喊着:“苏西,苏西,苏西。”
    狗看见他后停了下来。她抬起头。他蹲了下来,伸开双臂,等着。他们互相看着。她摇摇尾巴向他致意。她趴下来,把头放在前爪之间,问候他。他等着。她爬了起来。她绕过栅栏,从他眼前消失了。
     他坐在那里。想到发生的一切,他并不觉得特别难过。这个世界上有的是狗。没完没了的狗。有的狗你还真拿它没办法。
    【1】一种啤酒的品牌。
    【2】美国首屈一指,有上百年历史的男鞋品牌。
    【3】萨克是萨克拉曼多的简称。
                                          译后记
    这是卡佛极少几篇具有暴力倾向的小说中的一篇,另一篇是《告诉女人们我们出去一趟》。这篇小说收录在他的第一本主要小说集《请你安静点,可以吗?》里。
    卡佛小说里的主人公往往知道自己的生活陷入了某种困境,虽然他们在做摆脱的努力,但最终都以失败告终。这篇小说更是卡佛这一观点的直接表述。小说一开始就写明主人公阿尔知道自己的生活遇到了麻烦,他要做点什么(扔掉那条狗)来改变一下(“把事情理出个头绪来”)。当我们跟随阿尔来到故事的结尾处时,他的努力(这时已变成找回那条狗)随着狗的消失而宣告失败。虽然卡佛没有写阿尔没能把狗带回家(因为狗还是有回来的可能),但这个开放式的结尾给读者留下了一种确定的感受,那就是阿尔将陷入更大的困境。小说结尾的几句话更像是阿尔的人生感悟:“……这个世界上有的是狗。没完没了的狗。有的狗你还真拿它没办法。”
    相对于卡佛的其他小说,这篇小说戏剧性较强,故事情节也比较完整,更有几处直接流露出叙事者的感情。这在卡佛的小说里是不多见的。另外,卡佛在写这篇小说时,故意使用用一些读起来有粗糙感的句式,希望我的翻译能部分传达出原文的韵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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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夜 校
小二 译



    我的婚姻刚刚破裂,找不到一份工作。我有个女朋友,但她外出了。我正在酒吧里喝啤酒,两个女人坐在吧台那儿,和我只隔着几个凳子,其中的一个和我聊了起来。
   “你有车吗?”
   “有,但不在这里,”我说。
    车在我老婆手里。我住在我父母那里。我有时用一用他们的车。今晚我是走着过来的。
    另一个女人看着我。她们俩都四十岁左右,可能更大一点。
   “你问他什么了?”那个女人对第一个女人说。
   “我问他有没有车。”
   “那么你有车吗?”第二个女人问我道。
   “我正跟她说呢,有是有,但没有开来,”我说。
   “那一点用处也没有,是不是?”她说。
    第一个女人笑了起来。“我们有个好主意,但得有辆车才能付诸实际。没办法。”她转身又向酒保要了两杯啤酒。
    我一直在慢慢地喝着啤酒,想到她们也许会帮我买一杯,我把酒一口干了。她们没那么做。
   “你是干什么的?”第一个女人问我道。
   “目前的话,什么也没干。”我说。“有时候,如果可能的话,我去上学。”
   “他上学,”她对另一个女人说道。“他是个学生。你在哪儿上学?”
   “附近,”我说。
   “我跟你说过,”女人说。“他难道看上去不像个学生吗?”
   “他们都教你些什么?”第二个女人说。
   “什么都教,”我说。
   “我的意思是,”她说,“你计划将来做什么?你这一生的目的是什么?所有人都得有个人生目的。”
    我冲酒保举起我的空杯子。他接了过去,又给我倒了一杯啤酒。我数出一些零钱,这样一来,两小时前开始时的两块就只剩下三毛了。她还在等着。
   “做老师,教书,”我说。
   “他想做老师,”她说。
    我小口喝着啤酒,有人往自动点唱机里丢了个硬币,一首我老婆喜欢的歌响了起来。我四处看了看。前面的滑盘游戏台【1】那儿站着两个男人。门开着,外面黑着天。
   “要知道,我们也是学生,”第一个女人说。“我们也上学。”
   “我们选晚上的课程,”另一个女人说。“我们选了周一晚上的阅读课。”
    第一个女人说,“你为什么不往这边挪一下,老师,这样我们就不用大喊大叫了。”
    我拿起啤酒和香烟,往那边移了两个坐位。
   “这样好多了,”她说。“那个,你说你是个学生?”
   “有时候是,但现在不是。”我说。
   “在哪儿?”
   “州立大学。”
   “这就对上了,”她说。“我想起来了。”她看着另一个女人。“你有没有听说过一个叫帕特森的老师?他教成人教育方面的课程。他教我们周一晚上的那门课。你和他很像。”
    她们互相看了看,笑了起来。
   “别不高兴,”第一个女人说。“这是个私底下的玩笑。要不要告诉他我们想要做的事情,伊迪丝?要不要?”
    伊迪丝没有回答。她喝了一口啤酒,眯着眼,透过酒吧后面的镜子看着她自己,看着我们三人。
   “我们在想,”第一个女人接着说道,“如果我们今晚有辆车,我们就过去看看他。帕特森,是不是呀,伊迪丝?”
    伊迪丝冲自己笑了笑。她喝完啤酒,又要了一轮,包括我的一杯。她用一张五块的纸币付了酒账。
   “帕特森喜欢喝上一杯,”伊迪丝说。
   “你可以那么说,”另一个女人说。她向我转过身来。“有天晚上上课时我们说起过这个。帕特森说他吃饭时总要喝点葡萄酒,晚餐前喝一两杯‘快车’【2】。”
   “什么课?”我说。
   “帕特森教的阅读课。帕特森爱说一些不相干的东西。”
   “我们在学习阅读,”伊迪丝说,“你相信吗?”
   “我喜欢读海明威这一类的东西,”另一个女人说。“但是帕特森让我们读类似于读者文摘上的小说。”
   “我们每周一晚都有测验。”伊迪丝说。“但帕特森还行。他不会介意我们上他那儿喝一杯‘快车’的。不过,他就是想介意也没用。我们有他的把柄,帕特森的,”她说。
   “我们今晚有空,”另一个女人说。“但是伊迪丝的车送去修了。”
   “如果你现在有辆车,我们就可以去他那儿看看,”伊迪丝说。她看着我。“你可以告诉帕特森你想成为一名教师。你们俩有点像。”
    我喝完啤酒。除了几颗花生米,我这一天还没吃任何东西。不停地说和听别人说话是件很不容易的事情。
   “请再来三杯,杰瑞,”第一个女人对酒保说道。
   “谢谢,”我说。
   “你会和帕特森处得来的。”伊迪丝说。
   “给他打电话呀,”我说。我以为这只是说说而已。
   “我才不那么做呢,”她说。“他会找借口。我们直接上门,他不得不让我们进家。”她小口喝着啤酒。
   “那我们走吧!“第一个女人说。”还等什么?你说的车子在哪儿?“
   “离这不远就有一辆车。”我说。“不过我也说不准。”
   “你到底想不想去?”伊迪丝说。
   “他说他要去的。”第一个女人说。“我们带上个六瓶一扎的啤酒。”
   “我只有三毛钱,”我说。
   “谁要你的臭钱?”伊迪丝说。“我们需要的是你那辆该死的车。杰瑞,再来三杯。还要一扎六瓶的带走。”
   “为帕特森,”啤酒端上来后第一个女人说。“为帕特森和他的‘快车’。”
   “他一定会目瞪口呆的,”伊迪丝说。
   “干了,”第一个女人说。

    我们走在人行道上,向南朝镇外走。我走在两个女人中间。时间大约是十点钟。
   “我现在就想喝一罐啤酒,”我说。
   “自己动手,”伊迪丝说。
    她打开纸袋,我伸手进去扯下一听啤酒。
   “我们觉得他会在家,”伊迪丝说。
   “帕特森,”另一个女人说。“我们不确定。但觉得会。”
   “还有多远?”伊迪丝说。
    我停下来,举起啤酒,一气喝下半罐。“下一条街就是,”我说。“我和我父母住。是他们的家。”
   “我想这么做也没什么错,”伊迪丝说。“不过你这么做年龄似乎大了点。”
   “太不客气了,伊迪丝,“另一个女人说。
   “嗯,我这人生来这样,”伊迪丝说。“没什么好说的,他得担待一点。我生来就是这样。”
   “她这人生来就是这样的,”另一个女人说。
    我喝完啤酒,把空罐子扔进了杂草丛。
   “还有多远?”伊迪丝说。
   “到了。就在这儿。我去试试看,把车钥匙搞到手,”我说。
   “嗯,快点儿,”伊迪丝说。
   “我们在外面等着,”另一个女人说。
   “快点吧!”伊迪丝说。

    我打开门,来到楼下。我父亲正穿着睡衣在看电视。公寓里面很暖和,我在柱子上靠了一小会儿,用手擦了擦眼睛。
   “我喝了几杯啤酒,”我说。“在看什么?”
   “约翰?韦恩【3】,”他说。“很不错。坐下来看。你妈还没回来。”
    我母亲在保罗的豪夫堡【4】上小夜班。我父亲没工作。他过去在森林里做工,后来受了伤。他得了一笔赔偿,但那笔钱现在差不多全花光了。我老婆离开我时,我曾向他借两百块钱,但他拒绝了。他拒绝我时眼里含着眼泪,说希望我不要因此而恨他。我说没什么。我不会恨他的。
    我知道这次他也会说不的。但我还是在沙发的另一端坐下,说,“我碰到两个女的,她们问我能否开车送她们回家。”
   “你对她们说什么了?”他说。
   “她们在楼下等着我呢,”我说。
   “让她们等着好了,”他说。“会有其他人。你不必掺和到里面去。”他摇摇头,“你没告诉她们我们住在哪儿吧,有没有?她们没上楼来吧?”他在沙发里动了动身子,又看上了电视。“话说回来,你妈把钥匙带走了。”他缓缓地点了点头,眼睛并没有离开电视。
   “没什么,”我说。“我不需要车。我哪儿也不去。”
    我起身向走廊那儿看了看,那儿有张我睡觉用的帆布床。床边有张放着几本平装小说的桌子和一台勒克斯座钟。我通常夜里十二点才上床,读书读到看不清字了,手里拿着书,不关灯就睡着了。我在一本平装书里读到过一个故事,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我记得我告诉了我太太。一个人做了个恶梦,他在那个恶梦里正做着一个梦,醒来发现一个人站在他卧室窗户外面。在梦里做梦的人吓得动都动不了,气也喘不过来。站在窗户那儿的那个人开始撬纱窗。做梦的人动不了身。他想喊,但他喘不过气来。月亮从云层里钻了出来,做梦的人认出了外面的人。那是他最好的朋友,做梦者的好朋友,但做恶梦的却不认识这两人中的任何一个。
    和我太太说这些时,我感到头皮发麻,血往脸上涌。但她并不感兴趣。
   “那只不过是瞎写出来的东西,”她说。“家人的背叛,那才是真正的恶梦。”
    我能听见她们在摇外面的门。我能听见我窗户上方人行道上的脚步声。
   “该死的王八蛋!”我听见伊迪丝说。
    我进卫生间里呆了很长一段时间,然后上到楼上,走了出去。天更冷了,我拉上夹克的拉链。我开始往“保罗”方向走。如果能在我妈下班前赶到,我可以吃上一个火鸡三明治。这之后我可以去科比的报亭翻翻杂志,然后回到公寓的床上读书,读够了就睡觉。
那些女人,我离开时已经不在那里了,等我回来,她们也不会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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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滑盘游戏(shuffleboard),一种酒吧里常见的游戏,游戏双方在一个光滑窄长的台子一端,把一个金属园盘滑向另一段,越接近另一端得分越高。
【2】“快车”( highball),一种用苏格兰威士忌和苏打水调配的鸡尾酒。
【3】约翰?韦恩(John Wayne),是美国多部西部片里的一个人物,由演员马里恩?米切尔?莫里森(Marion Mitchell Morrison,1907-1979)扮演。莫里森所演的电影都被称作“约翰?韦恩电影”,是西部片的代名词。
【4】豪夫堡(hofbrau),德国啤酒厂和啤酒的名字,豪夫堡又译成宫廷啤酒,简称HB。

很窘迫的生活,甚至连最基本的面子都撑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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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鸭 子
小二 译

    那天下午刮起了风,吹来一阵雨点,湖里的鸭子像团黑烟一样扑腾上岸,去树林里寻找僻静的泥潭。他在屋后劈柴,瞧见鸭子穿过公路,栽进树林后面的沼泽地里。他注意到,除了几组半打左右的,鸭子大多结双成对,一拨儿跟着一拨儿。湖面上起了薄雾,天色也暗了下来,他已看不见工厂所在的对岸了。他加快了动作,用力把斧头劈进大块的干木头,一下就把木块劈开,朽木四处飞溅。妻子拴在两棵兰柏松间的晾衣绳上晾着的床单和毯子,在风中啪啪作响。雨下下来之前,他来回跑了两趟,把木材运到屋子的前廊那儿。
   “晚饭好了!”她在厨房里喊道。
    他进到屋里,洗了把脸。吃饭时他们稍稍聊了一会,大多与即将到来的里诺【注一】之行有关。再工作三天,就可以领工资、去里诺度周末了。晚饭后,他走出门,到前廊收拾打猎用的假鸟。她出来时他停了下来,她站在门口看着他。
   “早上还要去打猎?”
    他把目光从她身上移开,看着湖那边。“看这天气,明早肯定是个好天。”她晾着的床单在风中发出劈劈啪啪的声音,一条毯子落在了地上。他冲那边点了下头。“你的东西要湿掉了。”
   “它们本来就没干。已经在那儿晾了两天了,还是湿的。”
   “怎么了?你不舒服吗?”他说。
   “没什么,”她回到厨房,关上门,隔着窗子看着他。“我只是不喜欢你总是出门,好像从来就没在家里待过,”她冲着窗户说道。呼出来的气凝结在玻璃上,又消失了。他进门后,把假鸟放在墙角,去取他的饭盒。她背靠着碗碟橱,手放在沥水板的沿上。他碰了碰她的臀部,又拉了一下她的衣服。
   “就等着去里诺吧,我们会玩个痛快的,”他说。
    她点点头,厨房里很热,她眼皮上有些细小的汗珠。“你一回来我就起来给你做早饭。”
   “睡你的,我情愿你睡你的觉。”他伸手绕到她身后去拿饭盒。
   “亲我一下再走,”她说。
    他抱了抱她。她用双臂搂紧他的脖子,抱住他。“我爱你。小心开车。”
    她走到厨房窗户跟前,看着他跳过一个个水坑,一路小跑到他的小卡车跟前。他从驾驶室里回头时,她挥了挥手。天几乎全黑了,雨下得很大。

    她坐在客厅靠窗的一把椅子上,听着收音机和外面的雨声,看到卡车的车灯转进了车道。她连忙站起身,匆匆来到后门。他在门口那儿站着,她用手指摸了摸他湿了的橡胶外套。
   “他们让大家都回家。厂里的头儿心脏病发作。一头栽倒在地上,死了。”
   “吓死我了。”她接过他的饭盒并关上门。“是谁?是那个叫梅尔的领班吗?”
   “不是,他叫杰克?格兰吉,我猜他五十岁左右。”他走到烧油的炉子旁边,站在那儿烘手。“天哪,真怪!他从我干活的地方经过时,还跟我打了个招呼,可能过了还不到五分钟,比尔?贝西过来告诉我说杰克?格兰吉刚刚死在厂里了。”他摇摇头。“就这样。”
   “别想这件事了,”她说,用两手握住他的手,搓着他的手指头。
   “没在想。这只不过是件怪事罢了,我想的话。有些事你无法预知。
    雨重重地落在屋子上,抽打着窗户。
   “天哪,这儿真热!有啤酒吗?”他说。
   “我想还剩了些,”她说,跟着他去了厨房。他的头发还是湿的,他坐下时她用手指梳了它一下。她替他打开一瓶啤酒,并给自己往一个杯子里倒了点。他坐在那儿看着窗外漆黑的树林,小口小口地喝着啤酒。
    他说,“听说他有妻子和两个已成人的孩子。”
她说,“那个格兰吉,真是太遗憾了。你不用上班了当然好,但我不希望那样的事情发生。”
   “这正是我告诉那帮小伙子的。我说能回家当然好,但老天爷,我不希望是因为这个。”他在椅子上移了移。“要知道,我觉得大多数人会接着上班的,但厂里的几个年轻人说他那样躺在那儿没法干活。”他喝完啤酒站起身来。“我跟你讲――我很高兴他们不干了,”他说。
    她说,“我很高兴你也不用干了。你晚上离开时我就有个很奇怪的感觉。我正在琢磨那个呢,就看见车灯了。”
   “他昨晚还在休息室讲笑话呢。格兰吉是个大好人,总是乐呵呵的。”
    她点点头。“你想吃什么的话我去做点。”
   “我不饿,但我要吃一点,”他说。

    他们拉着手坐在客厅里看电视。
   “这些节目我从来没看过,”他说。
    她说,“我一点兴趣都没有。实在没什么值得看的。星期六和星期天还凑合。但平时晚上什么也没有。”
    他伸直腿,往后靠了靠。他说。“我有点累,想去睡了。”
    她说,“我去洗个澡也来睡觉。”她的手指在他的头发里游动,又顺着他头顶滑下来,抚摩着他的脖子。“也许今晚我们可以‘来一点’。我们几乎都没有机会‘来一点’了。”她用另一只手触摸他的大腿,身子靠过去吻他。“你觉得怎样?”
   “不错,”他说。他起身走到窗前。他能看见她被窗外树木衬托出的映像,就站在他的侧后方。“宝贝,你先去洗澡,完了我们就上床睡觉,”他说。他在那儿又站了一会儿,看着雨水敲打着窗户。他看了眼表。如果上班的话,现在该是吃中饭的时间。他进到卧室里,开始脱衣服。
    穿着短裤,他回到客厅,从地上捡起一本书——美国人最喜爱的诗歌。他估计是她参加的那个俱乐部寄来的。他在房子里转了一圈,把灯都关了,回到了卧室。他钻到被单下面,把她的枕头放在他的上面,转了一下台灯的软管脖子,好让光线落在书页上。他翻到书的中间,读起诗来。稍后,他把书放到床头柜上,又把台灯扭转开,让它对着墙。他点了支烟,脑袋枕在手臂上,躺在那儿抽烟。他直直地看着墙壁。灯光照出石灰墙上的小裂缝和鼓包。在靠近天花板的一个墙角里,有一个蜘蛛网。他能听见雨落在屋顶上的声音。
    她站在澡盆里擦身子。注意到他在看她,她笑了,把浴巾撘在肩上,在浴盆里迈了一小步,做了个造型。
   “看上去怎样?”
   “不错,”他说。
   “那就好,”她说。
   “我觉得你还是那么……我是说,”他说。
   “当然。”她擦完身子,把浴巾丢在澡盆边上的地上,优雅地迈步踩在上面。她身旁的镜子上面都是蒸汽,她的体味一直传到了他那儿。她转过身,抬起手去够架子上的盒子。然后把手伸进内裤,并理了下白色的垫片。她试图看着他,试图微笑一下。他把烟按灭,又捧起了书本。
   “你在读什么?”她大声地问道。
   “不知道。乱七八糟的,”他说。他翻到书的背面,开始浏览作者简介。
    她关了灯,边用手蓬松着头发边从浴室里往外走。“你明早还去吗?”她说。
   “算了吧,”他说。
    她说,“太好了。我们多睡一会儿,起来后吃顿丰盛的早餐。”
    他又伸手拿了支烟。
    她把梳子放进一个抽屉,打开另一个抽屉,取出一件睡衣。
“还记得你什么时候买给我的吗?“她说。
    他看了看她,作为回答。
    她转到床的他那一边。他们不作声地躺了一会,烟快吸完时他点了下头,她帮他把烟灭掉。他起身越过她去关灯时,吻了下她的肩膀。“我说,”他重新躺下时说,“我想离开这里,到别的地方去。”她贴紧他,把一条腿放在他的两腿之间。他们面对面地侧身躺着,嘴唇几乎碰在了一起。他怀疑他呼出的气是否像她的那样洁净。他说,“我就是想离开这里。我们在这儿呆得太久了。我想回老家看看父母。或者去俄勒冈,那是个好地方。”
   “如果你想这样的话,”她说。
   “我想是的,”他说。“有好多可以去的地方。”
    她动了动,拿过他的手放在她的乳房上。她张开嘴亲吻他,用另一只手把他的头往下按。她慢慢地、一点一点地往上移,轻轻地把他的头移到她的乳房处。他含住她的乳头,用嘴摆弄着它。他试着去想他是多么地爱他,或他是否爱她。他能听见她的呼吸声,但同时也能听见雨声。他们就这样躺着。
    她说,“如果你不想的话,没关系。”
   “不是那样,”他说,不知道自己想说什么。

    他察觉到她已经睡着了,就松开了她,朝自己那一侧转过身去。他试着去想里诺。试着去想角子机和骰子发出的滴答声,想着它们怎样在灯光下滚动。他试图听到轮盘赌的小球滑过光亮的轮盘发出的声音。他想把注意力集中到转盘上。他看了又看、听了又听,听到锯子和机器慢下来,直到完全停了下来。
    他下了床来到窗前。外面黑漆漆的,什么都看不见,连雨也看不见。但他能听见它,从屋顶上淌下来,落在窗前的一个水坑里。在房子的各个角落都能听见。他用手指划过玻璃上雨水流出的痕迹。
    回到床上后, 他往她那儿靠了靠,把手放在她的臀部。“醒醒,小宝贝,”他低声说道。她只是抖动了一下,反而往她那边挪了挪。她继续睡着。“醒醒,”他轻声说道。“我听见外面有动静。”


【注一】 里诺(Reno)是美国著名的赌城之一。在内华达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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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后记

    这篇三千字的短篇包括了两个卡佛经常表现的主题:夫妻之间的沟通障碍;主人公对生活现状的不满,但又无力改变。
    小说开头是一派田园风光。但夫妻间的问题立刻就显露出来。妻子不满意丈夫醉心于打猎。但她不是直接表达她的不满,而是通过说话的语调和回到厨房,隔着玻璃窗发泄自己的不满。当她问他明早是不是还要去打猎,他回答说天气不错。当他感觉到她的不满后,只是用一个将来的事(去里诺度周末)来搪塞。夫妻之间的亲密交流也存在着隔阂。可以看得出来,妻子采取的方式比较主动(主动要求他的爱,主动地去迎接他、爱抚他等),而他却难以集中精力。直到他内心的恐惧完全抓住了他,才发出求救信号。
    在两人最亲密的时候,他却突然说出,“我就是想离开这里。我们在这儿呆得太久了。我想回老家看看父母。或者去俄勒冈,那是个好地方。”这说明作为丈夫的他有改变现状的愿望,但却没有具体明确的方案。
    另外,小说中穿插了个突发事件,这对两人都有影响。至于丈夫为什么没有了“性趣”,有几个可能的因素:同事突然死亡产生的阴影;对生活现状的不满意;他妻子有例假。
    这篇小说运用大量的肢体动作来表现夫妻间的亲密交流。这在卡佛的小说中并不常见。

我觉得虽然他们之间沟通有一些问题,但和其他作品比较起来,基本还算是正常的。只是正常的状态下也有正常的问题和困扰,特别是生存的困扰,本来也许是木然的,但工友的突然离去,让这个问题立即凸显出来,只是想要改变但却十分渺茫。。。
我在想,为什么叫“鸭子”?我回过头去看开头唯一那段关于鸭子的描述,好像有点明白了:
他在屋后劈柴,瞧见鸭子穿过公路,栽进树林后面的沼泽地里。他注意到,除了几组半打左右的,鸭子大多结双成对,一拨儿跟着一拨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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