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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小说的物理 ——“短经典”总序 王安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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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上掉下个老太太:艾丽丝•门罗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时间:2013/10/19 13:19:14


艾丽丝•门罗的的小说朴素,简约,日常。说得没错,表面上确实这样,可故事里潜伏着笼罩着暗藏着一种阴森暧昧,影影绰绰,雾里看花的神秘气韵,使得读者一路提着心读下去。
  那天在图书馆看到艾丽丝•门罗的短篇集《逃离》(Runaway),神使鬼差般随手借了。一读之下,大有“天上掉下个老太太”的惊喜!难怪与作者是同行又是同胞的加拿大女作家玛格丽特•阿特伍德会说:“什么才是写作呢?知道艾丽丝!门罗吗?那才是真正的写作!”
  说实话,这些年很少读小说,“当年的劲头哪去了?”我自己都觉得纳闷。周末,通常就是看看碟子翻翻闲书,斗志与激情几乎消失。看小说需要“斗志与激情”吗?太需要了,尤其读艾丽丝•门罗这类作家的作品,精神状态稍微差一点,就可能进不去。可一旦进去了,也就不愿出来。其中的欢喜忧愁意乱情迷欲仙欲死,也只有自己知道。
  晚年才享盛名

  《逃离》收有8个短篇,每篇3万字左右,最长的《法力》4万有余,已是不折不扣的中篇。似乎西方人不太采用中篇的概念,所以仍归于短篇。艾丽丝•门罗(Alice Munro)今年79岁,她中年出道,晚年才享有盛名,且愈老弥坚,是“江郎才尽”的反面典型。
  艾丽丝•门罗出生在加拿大安大略省西南部的小镇。她的作品几乎都是以安大略省的小镇生活为素材,透过日常生活,书写人与人、人与命运的不寻常关系。门罗常被评家誉为“当代契诃夫”,这个比附未必恰当,为什么一谈到优秀的短篇小说家就一定要把契诃夫牵扯进来?难道契诃夫是麻将里的“百搭”?艾丽丝•门罗自有“门罗式”的独特品质,若真要类比的话,我觉得她和美国南方派作家是可以归在一档的。对人心幽暗微妙之处的探寻与剖析,在深度与广度上,她都可以不卑不亢地与福克纳、卡麦勒斯、弗兰纳里•奥康纳比肩而立。
  有人说艾丽丝•门罗的语言很平白,没有张爱玲式的警语或王尔德式的妙语。她的小说朴素、简约、日常。说得没错,表面上确实这样,可故事里潜伏着笼罩着暗藏着一种阴森暧昧,影影绰绰,雾里看花的神秘气韵,使得读者一路提着心读下去——因为故事里的悬念。这样的阅读经验唤起我曾经读福克纳《献给艾米莉的玫瑰》、卡麦勒斯《伤心咖啡馆之歌》、奥康纳《好人难寻》时的感受。
  逃到哪不都是一样
  书名《逃离》取自第一篇的篇名,其余7篇多多少少都与“逃离”主题有关。可以说,8篇小说几乎就是连环扣。
  第一篇《逃离》说女主角卡拉打算逃离丈夫克拉克以及这段不满意的婚姻,在贾米森太太帮助下,出逃计划当即落实。当她一个人坐上开往多伦多的大巴后,顿时变得六神无主,对未来毫无信心,于是半途而返。在大巴上,卡拉内心挣扎,对自己的冒然行为后悔起来。艾丽丝•门罗写道:“在她(卡拉)正在逃离他的时候——也就是此刻——克拉克仍然在她的生活里占据着一个位置。可是等逃离告一结束,她自顾自往前走自己的路时,她又用什么来取代他的位置呢?又能有什么别的东西——别的人——能成为如此清晰鲜明的一个挑战呢?”
  是的,逃到哪里?有什么别的地方别的人能取代眼下的一切?人生的恩怨、情欲、苦痛,天网恢恢,逃到哪不都是一样!
  摘下布克国际奖
  门罗笔下安大略省的小镇,大多荒僻冷清,这样的地域特征赋予她小说里的人物带着一种北美式的寂寞——广袤无边。《逃离》里的8个故事,我每读一个都要沉溺回味良久,摆脱后,才能进入下一篇。连着读,太凄厉太伤人。
  2004年,英国布克奖打破了地域壁垒,宣布将从2005年开始,每两年颁发一次奖金为6万英镑的布克国际奖(Man Booker International Prize)。去年也就是第三届布克国际奖被艾丽丝•门罗摘下,以短篇小说成就获得如此重要的大奖,不说绝后至少空前,这足以显示老太太的实力。
  《逃离》的译者是李文俊先生,他也是翻译福克纳和卡麦勒斯的权威,由李文俊翻译艾丽丝•门罗,实在再恰当不过。
  读了《逃离》,忽然想到去年看的电影《柳暗花明》(Away from Her),隐约记得电影改编自加拿大女作家的小说,当时看报一扫而过,作家名字也没记住。上网一查,这女作家果然是艾丽丝•门罗,小说原名《熊从山那边来》(The Bear Came over the Mountain),《世界文学》杂志今年第一期刊登了此篇,仍由李文俊翻译。
  那天电影院里没几个人,也许老年痴呆症的主题不那么主流,但片子感人极了。散场的时候,我对自己说:“应该有更多人陪我看这个电影才对呀!”。
  (摘自《联合早报》 作者:何华)



《逃离》译后记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时间:2013/10/19 13:20:57



  《逃离》(RUNAWAY)一书出版于2004年,全书由八个短篇小说组成,其中的三篇互有关联。作者艾丽丝・门罗(Alice Munro,1931―),是加拿大当代有名的女作家,以擅写短篇小说而闻名。近年来,在美国的重要文学刊物如《纽约客》《大西洋月刊》《巴黎评论》上,都经常可以读到她的作品。美国一年一度出版的《××年最佳短篇小说集》中,也多次收入她的作品。她几乎每隔两三年便有新的小说集出版,曾三次获得加拿大最重要的总督奖,两次获得吉勒奖。2004年第二次获吉勒奖即是因为这本《逃离》,评委们对此书的赞语是:“故事令人难忘,语言精确而有独到之处,朴实而优美,读后令人回味无穷。”奖金为二万五千加元。门罗还得到过别的一些奖项。另据报道,法国《读书》杂志一年一度所推荐的最佳图书中,2008年所推荐的“外国短篇小说集”,即是门罗的这本《逃离》。我国的《世界文学》等刊物也多次对她的作品有过翻译与评介。可以说,门罗在英语小说界的地位已经得到确立,在英语短篇小说创作方面更可称得上“力拔头筹”,已经有人在称呼她是“我们的契诃夫,而且文学生命将延续得比她大多数的同时代人都长”(美国著名女作家辛西娅・奥齐克语)。英国很有影响的女作家A.S.拜雅特亦赞誉她为“在世的最伟大的短篇小说作家”,从拜雅特的口气看,她所指的范围应当已经远远超出单纯的英语文学世界。
  门罗出生于安大略省西南部的一个小镇――这类地方也往往成为她作品中故事发生的地理背景。她1951年离开西安大略大学,后随丈夫来到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先在温哥华居住,后又在省会维多利亚开过一家“门罗书店”。1972年门罗回到安大略省,与第二任丈夫一起生活。门罗是她第一任丈夫的姓,但仍为她发表作品时沿用。
  门罗最早出版的一部短篇小说集叫《快乐影子之舞》(1968),即得到了加拿大重要的文学奖总督奖。她的短篇小说集有《我青年时期的朋友》(1973)、《你以为你是谁?》(1978,亦得总督奖)、《爱的进程》(1986,第三次得总督奖)、《公开的秘密》(1994)、《一个善良女子的爱》(1996)、《憎恨、友谊、求爱、爱恋、婚姻》(2001)、《逃离》(2004)等,2006年出版的《石城远望》是她最新的一部作品集。她亦曾出版过一部叫《少女们和妇人们的生活》(1973)的长篇小说,似乎倒不大被提起。看来,她还是比较擅写短篇小说,特别是篇幅稍长,几乎接近中篇的作品。所反映的内容则是小地方普通人特别是女性的隐含悲剧命运的平凡生活。她自己也说:“我想让读者感受到的惊人之处,不是‘发生了什么’,而是发生的方式。稍长的短篇小说对我最为合适。”
  我们在多读了一些门罗的短篇小说之后,会感觉到,她的作品除了故事吸引人,人物形象鲜明,也常有“含泪的笑”这类以往大师笔下的重要因素之外,还另有一些新的素质。英国的《新政治家》周刊曾在评论中指出:“门罗的分析、感觉与思想的能力,在准确性上几乎达到了普鲁斯特的高度。”这自然是一个重要方面。别的批评家还指出她在探究人类灵魂上的深度与灵敏性。她的作品都有很强的“浓缩性”,每一篇四五十页的短篇,让别的作家来写,也许能敷陈成一部几十万字的长篇小说。另外,也有人指出,在她的小说的表面之下,往往潜伏着一种阴森朦胧的悬念。这恐怕就与她对人的命运、对现代世界中存在着一些神秘莫测之处的看法不无关系了。当然,作为一位女作家,她对女性观察的细致与深刻也是值得称道的。门罗的另一特点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她的作品倒似乎越来越醇厚有味了,反正到目前为止,仍然未显露出一些衰颓的迹象。
  我国的《世界文学》2007年1期对《逃离》一书作了介绍,并发表了对门罗的一篇访谈录,此文对了解作家与《逃离》一书都很有帮助,值得参考。
  据悉,上世纪80年代,门罗曾访问过中国。
  因为工作的关系,译者曾稍多接触加拿大文学,并编译过一本现代加拿大诗选(与人合作)。上世纪80年代初时,曾参加创建我国的加拿大研究会,也算是该组织的一个“founding member”了,而且还曾忝为“副会长”之一。承加拿大方面的友好邀请,我曾经三次赴加拿大进行学术访问,除到过多伦多、渥太华、温哥华、魁北克、蒙特利尔等地外,还一路东行直到大西洋边上的哈利法克斯乃至海中的爱德华王子岛。过去自己虽译介过不少加拿大诗歌(现在怕都很难找到了),但细细想来,翻译小说似乎还真是头一遭。倘若读者透过我的迻译,能多多少少感受到加拿大独特的自然社会风貌,体验到那里普通男男女女的思想感情并引起共鸣,那么对我个人来说,乘此机会,对加拿大人民友好情谊作出一些微薄回报的夙愿,也就算是没有落空了。(摘自《逃离》,艾丽丝•门罗著,李文俊译,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2009年7月第1版)



解读诺奖得主门罗作品《逃离》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时间:2013/10/19 13:32:06



  爱丽丝•门罗
  “女人谈论生老病死”
  门罗出生在渥太华,大部分时间都在这个安静的城市度过。她的小说写得也都是这个城市郊区小镇上演的平民中的爱情、家庭日常生活,而涉及的却都是和生老病死相关的严肃主题。这个女作家的笔触简单朴素,但却细腻地刻画出生活平淡真实的面貌,给人带来很真挚深沉的情感,简单的文字带来丰厚的情感,这恰好显示了文学最本质的能量。很多人把她和写美国南方生活的福克纳和奥康纳相比,而美国犹太作家辛西娅•奥齐克甚至将门罗称为“当代契诃夫”,而在很多欧美媒体的评论中,都毫不吝啬地给了她“当代最伟大小说家”的称号。
  门罗写的大部分是女人的故事,她的早期创作中,是一些刚刚进入家庭生活的女孩子,为爱情、性、背叛、孩子等苦恼;到后期,则是在中年危机和琐碎生活中挣扎的女性,但她们都有着欲望和遗憾,有着强大和软弱之处。
  门罗的小说并不特别重视情节,更多是利用时空转换,将记忆和现实生活打碎重新组合,这也表现了她想表现的观点:看世界,或许有新的角度,文学就可以帮助人们重新认识世界。她曾经在一篇散文中介绍读小说的方式:“小说不像一条道路,它更像一座房子。你走进里面,待一小会儿,这边走走,那边转转,观察房间和走廊间的关联,然后再望向窗外,看看从这个角度看,外面的世界发生了什么变化。”
  讲述平凡女性的命运
  《逃离》(RUNAWAY)是爱丽丝•门罗2004年的作品,全书由8个短篇小说组成,其中的3篇互有关联。该书将于近期由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出版,著名翻译家李文俊翻译,本文为该书译后记。
  近年来,在美国的重要文学刊物如《纽约客》、《大西洋月刊》、《巴黎评论》上,都可以经常读到爱丽丝•门罗的作品。美国一年一度出版的《××××年最佳短篇小说集》中,也多会收入她的作品。她几乎每隔两三年便有新的小说集出版,曾三次获得加拿大最重要的总督奖,两次获得吉勒奖。2004年第二次获吉勒奖即是因为这本《逃离》,评委们对此书的赞语是“故事令人难忘,语言精确而有独到之处,朴实而优美,读后令人回味无穷。” 我国的《世界文学》等刊物也多次对她的作品有过翻译与评介。可以说,门罗在英语小说界的地位已经得到确立,在英语短篇小说创作方面可称得上“力拔头筹”,已经有人在称呼她是“我们的契诃夫”(美国女作家辛西娅•奥齐克语)。英国女作家A.S。拜厄特亦赞誉她为“在世的最伟大的短篇小说作家”。


评芒罗小说《逃离》:潜伏阴森朦胧的悬念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时间:2013/10/19 13:33:26


  ――《逃离》译后记
  ○李文俊
  《逃离》(RUNAWAY)一书出版于2004年,全书由八个短篇小说组成,其中的三篇互有关联。作者艾丽斯・芒罗(Alice Munro,1931―),是加拿大当代有名的女作家,以擅写短篇小说而闻名。近年来,在美国的重要文学刊物如《纽约客》、《大西洋月刊》、《巴黎评论》上,都可以经常读到她的作品。美国一年一度出版的《××××年最佳短篇小说集》中,也多次收入她的作品。她几乎每隔两三年便有新的小说集出版,曾三次获得加拿大最重要的总督奖,两次获得吉勒奖。2004年第二次获吉勒奖即是因为这本《逃离》,评委们对此书的赞语是:“故事令人难忘,语言精确而有独到之处,朴实而优美,读后令人回味无穷。”奖金为二万五千加元。还得到过别的一些奖项。另据报道,法国《读书》杂志一年一度所推荐的最佳图书中,2008年所推荐的“外国短篇小说集”,即是芒罗的这本《逃离》。我国的《世界文学》等刊物也多次对她的作品有过翻译与评介。可以说,芒罗在英语小说界的地位已经得到确立,在英语短篇小说创作方面更可称得上“力拔头筹”,已经有人在称呼她是“我们的契诃夫,而且文学生命将延续得比她大多数的同时代人都长”(美国著名女作家辛西娅・奥齐克语)。英国很有影响的女作家A.S。拜雅特亦赞誉她为“在世的最伟大的短篇小说作家”,从拜雅特的口气看,她所指的范围应当已经远远超出单纯的英语文学世界。
  芒罗出生于安大略省西南部的一个小镇――这类地方也往往成为她作品中故事发生的地理背景。她1951年离开西安大略大学,后随丈夫来到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先在温哥华居住,后又在省会维多利亚开过一家“芒罗书店”。1972年芒罗回到安大略省,与第二任丈夫一起生活。芒罗是她第一任丈夫的姓,但仍为她发表作品时沿用。
  芒罗最早出版的一部短篇小说集叫《快乐影子之舞》(1968),即得到了加拿大重要的文学奖总督奖。她的短篇小说集有《我青年时期的朋友》(1973)、《你以为你是谁?》(1978,亦得总督奖)、《爱的进程》(1986,第三次得总督奖)、《公开的秘密》(1994)、《一个善良女子的爱》(1996)、《憎恨、友谊、求爱、爱恋、婚姻》(2001)、《逃离》(2004)等,2006年出版的《石城远望》是她最新的一部作品集。她亦曾出版过一部叫《少女们和妇人们的生活》(1973)的长篇小说,似乎倒不大被提起。看来,她还是比较擅写短篇小说,特别是篇幅稍长,几乎接近中篇的作品。所反映的内容则是小地方普通人特别是女性的隐含悲剧命运的平凡生活。她自己也说:“我想让读者感受到的惊人之处,不是‘发生了什么’,而是发生的方式。稍长的短篇小说对我最为合适。”
  我们在多读了一些芒罗的短篇小说之后,会感觉到,她的作品除了故事吸引人,人物形象鲜明,也常有“含泪的笑”这类已往大师笔下的重要因素之外,还另有一些新的素质。英国的《新政治家》周刊曾在评论中指出:“芒罗的分析、感觉与思想的能力,在准确性上几乎达到了普鲁斯特的高度。”这自然是一个重要方面。别的批评家还指出她在探究人类灵魂上的深度与灵敏性。她的作品都有很强的“浓缩性”,每一篇四五十页的短篇,让别的作家来写,也许能敷陈成一部几十万字的长篇小说。另外,也有人指出,在她的小说的表面之下,往往潜伏着一种阴森朦胧的悬念。这恐怕就与她对人的命运、对现代世界中存在着一些神秘莫测之处的看法不无关系了。当然,作为一位女作家,她对女性观察的细致与深刻也是值得称道的。芒罗的另一特点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她的作品倒似乎越来越醇厚有味了,反正到目前为止,仍然未显露出一些衰颓的迹象。
  我国的《世界文学》2007年1期对《逃离》一书作了介绍,并发表了对芒罗的一篇访谈录,此文对了解作家与《逃离》一书都很有帮助,值得参考。
  据悉,1980年代,芒罗曾访问过中国。
  过去我虽译介过不少加拿大诗歌(现在怕都很难找到了),但细细想来,翻译小说似乎还真是头一遭。倘若读者透过我的迻译,能多多少少感受到加拿大独特的自然社会风貌,体验到那里普通男男女女的思想感情并引起共鸣,那么对我个人来说,乘此机会,对加拿大人民友好情谊作出一些微薄回报的夙愿,也就算是没有落空了。



2013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艾丽丝•门罗:短篇小说是艺术而非练笔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文化传媒网  录入时间:2013/10/19 18:53:45



艾丽丝•门罗
北京时间10月10日,82岁的加拿大“短篇女王”艾丽丝•门罗摘得了2013年的诺贝尔文学奖,成为加拿大首个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瑞典文学院常任秘书彼得•恩隆德当天中午在瑞典文学院会议厅先后用瑞典语和英语宣布了获奖者姓名,并将门罗称为“当代短篇小说大师”。瑞典文学院评价她的作品为“清晰而具有心理上的高度真实,说故事的方式亦精雕细磨”。
艾丽丝•门罗于1931年出生于加拿大安大略省。她十几岁时就开始写作,并于1950年在西安大略大学就读期间发表了第一篇作品《影子的维度》。1968年门罗发表第一部短篇小说集《快乐影子之舞》,获得了高度赞誉,一举赢得了当年的加拿大总督文学奖,这是加拿大最高文学奖项。1978年,门罗的小说集《你认为你是谁?》出版,为她赢得了第二次总督文学奖。上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这20年里,门罗每隔4年就会出版一部短篇小说集,不断地在国际上获得各种奖项。2009年5月,由于作品一贯的极高水准和在全球的巨大影响,门罗毫无争议地荣获第三届布克国际文学奖。其代表作《逃离》于2004年出版,引起如潮好评,夺得当年加拿大吉勒文学奖,并入选《纽约时报》年度图书。2012年,在出版最新小说集《亲爱的生活》后,门罗宣布封笔。迄今为止,门罗已出版14部作品,包括13部短篇小说集和1部类似故事集的长篇小说。美国女作家、普利策奖得主简•斯迈利称赞门罗的作品“既精妙又准确,几近完美” 。门罗始终以严谨的态度对待文学,她写30页短篇所用的心力,足可抵得上某些作家写出长篇。
由于长期居住于宁静之地,门罗逐渐形成以城郊小镇平凡女子的平凡生活为主题的写作风格,故事背景大多为乡间小镇及其邻里。她笔下的人物为了获取被社会接纳的存在感而苦苦挣扎,结果却经常导致道德冲突和紧张的人际关系——这些矛盾源自两代人的代沟,以及人生的抱负。其文字背后,是对成长疼痛与生老病死等严肃话题浓墨重彩的描写,多以女性为中心,探索普通女性复杂的心理与情感世界,在冷静、精致的叙事中,给读者带来阅读与心灵的震撼。她的早期创作突出表现刚刚进入家庭生活的女性为爱情、性和孩子所产生的种种苦恼;到后期,则将笔墨集中在渐入“中年危机”和在琐碎生活中挣扎的女性,她们都有着欲望和遗憾,有着各自的强大和软弱之处。
《逃离》是门罗的代表作,“故事令人难忘,语言精确而有独到之处,朴实而优美,读后令人回味无穷。”其由8个故事组成,主人公都是女性,且都生活在加拿大小镇上,她们的日常生活细节,是当代小说中失落已久的农活、甜点、清汤寡水的日常交际、万语千言的日记和书信;她们目光所及处的风景,是人们久久不曾领略的枫树、野菊花、落雨的下午、地毯上的线条。在以朱丽叶为主人公的《机缘》、《匆匆》、《沉寂》里,朱丽叶逃离女校,追随偶然结识的渔夫。她的父亲逃离原有的生活去做农夫,她的女儿则骤然离家,弃她而去,在另一个地方过着富足的生活。8个故事隐隐统一在同一种气质之下,人物的生活背景、遭遇、情感也多有近似,故事毫无隔离之感,行文气韵也未被阻断。《逃离》的译者李文俊表示,门罗的作品除了故事吸引人,人物形象鲜明,有“含泪的笑”这类以往大师笔下的重要因素之外,还有一些新的素质——随着年龄的增长,她的作品似乎越来越醇厚有味,到目前为止,未显露出衰颓的迹象。
瑞典文学院常任秘书彼得•恩隆德在发布会上对媒体说:“门罗有能力对人类做出绝佳的描述。”获奖后,门罗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前一天才知道自己在候选名单上。她相当激动,“这简直不可能,我很难用语言描述自己的感受。”门罗补充道,1976年的时候自己已经出版了一些短篇小说集,但是很多人都认为她不应该再继续写短篇小说——真正的小说家应该写长篇才对。门罗没有放弃,她热衷于这种在受限制的空间里展开表达的方式,坚持自己擅长的短篇小说写作。“希望我的获奖,能让大家把短篇小说也当成一门重要的艺术,而非是写长篇小说之前练笔的玩意。希望读者狂热阅读的目标将不仅是我本人的作品,还包括所有优秀的短篇小说。”
(禾 泽)
最后编辑易水燕 最后编辑于 2016-04-04 15:4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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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离》在线阅读(爱丽丝•门罗著)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时间:2013/10/20 11:14:11


《逃离》 爱丽丝•门罗著
《逃离》
艾丽丝•门罗 (著)
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
李文俊 译
当代“契诃夫”《逃离》作者艾丽丝•门罗获2013诺贝尔文学奖
据新华社消息,2013年诺贝尔文学奖于瑞典当地时间10月10日下午1时(北京时间10月10日晚7时)揭晓,加拿大作家艾丽丝•门罗(Alice Munro)获此殊荣,新书《亲爱的生活》 dear life也将于近日由新经典文化推出。
诺奖得主新作《亲爱的生活》聚焦平凡人生活
艾丽丝•门罗最新作品《亲爱的生活》(2012年11月发行英文版)依然是讲平凡人的生活。通过短暂的瞬间讲人的一生。错过的机会、命运的捉弄,使人偏离原先的轨迹,改变一个人的想法。一个富有的年轻女孩和处理父亲遗产的已婚律师相恋,结果陷入绑架事件。一个年轻的士兵离开战场,回家去找未婚妻,却在路上碰到另一个女人,和她坠入爱河……
故事仍然发生在加拿大小镇,门罗的家乡,休伦湖附近。门罗曾说:“书里所描写的那些感觉很大一部分都是自传性的。”人物形象鲜明、生动,文笔令人赞叹。
在门罗最为内地读者熟知的作品《逃离》中,门罗用珍珠一般语言则集中关注无数女人一生都不曾留意的细节与情绪,该书一举获得2009布克国际奖。《逃离》(RUNAWAY)是爱丽丝•门罗2004年的作品,全书由8个短篇小说组成,其中的3篇互有关联。“故事令人难忘,语言精确而有独到之处,朴实而优美,读后令人回味无穷。”逃离,或许是旧的结束。或许是新的开始。或许只是一些微不足道的瞬间,就像看戏路上放松的脚步,就像午后窗边怅然的向往。一次次逃离的闪念,就是这样无法预知,无从招架,或许你早已被它们悄然逆转,或许你早已将它们轻轻遗忘。无论是十八岁从父母家出走如今又打算逃脱丈夫和婚姻的卡拉;放弃学术生涯,毅然投奔在火车上偶遇的乡间男子朱丽叶;从小与母亲相依为命,某一天忽然消失得再无踪影佩内洛普; 已然谈婚论嫁,却在一念之间与未婚夫的哥哥出逃了一个下午格雷斯……
艾丽丝•门罗:专著短篇小说 聚焦平凡女性生活
艾丽丝•门罗(AliceMunro)加拿大著名女作家。以短篇小说闻名全球,入选美国《时代周刊》“世界100名最有影响力的人物”。1931年生于安大略省温格姆镇,少女时代即开始写小说。她总是将目光流连于平凡女性的生活,从自己和母亲身上寻找灵感,精确地记录她们从少女到人妻与人母,再度过中年与老年的历程,尤擅贴近女性之性心理的波折与隐情,以及由此而来的身心重负,细致入微,又复杂难解,看似脆弱,却又坚忍顽强。我国的《世界文学》等刊物也多次对她的作品有过翻译与评介。可以说,门罗在英语小说界的地位已经得到确立,在英语短篇小说创作方面可称得上“力拔头筹”,已经有人在称呼她是“我们的契诃夫”(美国女作家辛西娅•奥齐克语)。英国女作家A.S。拜厄特亦赞誉她为“在世的最伟大的短篇小说作家”。
写作特点及作品获奖情况
美国女作家、普利策奖得主简•斯迈利(JaneSmiley)曾这样称赞门罗的作品“既精妙又准确,几近完美”。 长期居住于荒僻宁静之地,逐渐形成以城郊小镇平凡女子的平凡生活为主题的写作风格。故事背景大多为乡间小镇及其邻里,故事人物和现实中人并无二致,亦经历出生与死亡、结婚与离异。但泥土芳香的文字背后,却是对成长疼痛与生老病死等严肃话题浓墨重彩的描写。细腻优雅、不施铅华的文字和简洁精致、宽广厚重的情节,常常给人“于无声处听惊雷”的莫大震撼。艾丽丝•门罗始终以严谨的态度对待文学,努力去写伟大的小说。她写30页短篇所用的心力,如斯迈利女士所言,足可抵得上某些作家写出整本长篇。她在文坛的地位,被比作当代契诃娃——契诃夫的女传人。在40余年的文学生涯中,门罗女士始终执著地写作短篇小说,锤炼技艺,并以此屡获大奖,其中包括三次加拿大总督奖,两次吉勒奖,以及英联邦作家奖、欧亨利奖、笔会/马拉穆德奖和美国全国书评人奖等。每年秋天的诺贝尔文学奖猜谜大赛中,她的大名必在候选人之列。

逃离,或许是旧的结束。或许是新的开始。或许只是一些微不足道的瞬间,就像看戏路上放松的脚步,就像午后窗边怅然的向往。
卡拉,十八岁从父母家出走,如今又打算逃脱丈夫和婚姻;
朱丽叶,放弃学术生涯,毅然投奔在火车上偶遇的乡间男子;
佩内洛普,从小与母亲相依为命,某一天忽然消失得再无踪影;
格雷斯,已然谈婚论嫁,却在一念之间与未婚夫的哥哥出逃了一个下午……

逃离

在汽车还没有翻过小山——附近的人都把这稍稍隆起的土堆称为小山——的顶部时,卡拉就已经听到声音了。那是她呀,她想。是贾米森太太——西尔维亚——从希腊度假回来了。她站在马厩房门的后面——只是在更靠内里一些的地方,这样就不至于一下子让人瞥见——朝贾米森太太驾车必定会经过的那条路望过去,贾米森太太就住在这条路上她和克拉克的家再进去半英里路的地方。

倘若开车的人是准备拐向他们家大门的,车子现在应当减速了。可是卡拉仍然在抱着希望。但愿那不是她呀。

那就是她。贾米森太太的头扭过来了一次,速度很快——她得集中精力才能对付这条让雨水弄得满处是车辙和水坑的砾石路呢——可是她并没有从方向盘上举起一只手来打招呼,她并没有看见卡拉。卡拉瞥见了一只裸到肩部的晒成棕褐色的胳膊,比先前颜色更淡一些的头发——白的多了一些而不是以前的那种银褐色了,还有那副表情,很决断和下了狠劲的样子,却又为自己这么认真而暗自好笑——贾米森太太在跟这样的路况死死纠缠的时候表情总是这样的。在她扭过头来的时候脸上似乎有一瞬间闪了一下亮——是在询问,也是在希望——这使卡拉的身子不禁往后缩了缩。

情况就是这样。

也许克拉克还不知道呢。如果他是在摆弄电脑,那就一定是背对着窗户和这条路的。

不过贾米森太太很可能还会开车出去的。她从飞机场开车回家,也许并没有停下来去买食物——她应该径直回到家里,想好需要买些什么,然后再出去一趟。那时候克拉克可能会见到她。而且天黑之后,她家里的灯也会亮起来的。不过此刻是七月,天要很晚才会黑。她也许太累了,灯不开就早早儿上床了。

再说了,她还会打电话的。从现在起,什么时候都可能会打的。


这是个雨下得没完没了的夏天。早上醒来,你听到的第一个声音就是雨声,很响地打在活动房子屋顶上的声音。小路上泥泞很深,长长的草吸饱了水,头上的树叶也会浇下来一片小阵雨,即使此时天上并没有真的在下雨,阴云也仿佛正在飘散。卡拉每次出门,都要戴一顶高高的澳大利亚宽边旧毡帽,并且把她那条又粗又长的辫子和衬衫一起掖在腰后。

来练习骑马的客人连一个都没有,虽然克拉克和卡拉没少走路,在他们能想起来的所有野营地、咖啡屋里都树起了广告牌,在旅行社的海报栏里也都贴上了广告。只有很少几个学生来上骑马课,那都是长期班的老学员,而不是来休假的成群结队的小学生,那一客车又一客车来夏令营的小家伙呀,去年一整个夏天两人的生计就是靠他们才得以维持的。即令是两人视为命根子的长期班老学员现在也大都出外度假去了,或是因为天气太差而退班了。如果他们电话来得迟了些,克拉克还要跟他们把账算清楚,该收的钱一个都不能少。有几个学员嘀嘀咕咕表示不满,以后就再也不露面了。

从寄养在他们这儿的三匹马身上,他们还能得些收益。这三匹马,连同他们自己的那四匹,此刻正放养在外面的田野里,在树底下四处啃草觅食。它们的神情似乎都懒得去管雨暂时歇住了,这种情况在下午是会出现片刻的,也就是刚能勾起你的希望罢了——云变得白了一些,薄了一些,透过来一些散漫的亮光,它们却永远也不会凝聚成真正的阳光,而且一般总是在晚饭之前就收敛了。

卡拉已经清完了马厩里的粪便。她做得不慌不忙的——她喜欢干日常杂活时的那种节奏,喜欢畜棚屋顶底下那宽阔的空间,以及这里的气味。现在她又走到环形训练跑道那里去看看地上够不够干,说不定五点钟一班的学员还会来呢。

通常,一般的阵雨都不会下得特别大,或是随着带来什么风,可是上星期突然出现异象,树顶上刮过一阵大风,接着一阵让人睁不开眼睛的大雨几乎从横斜里扫过来。一刻钟以内,暴风雨就过去了。可是路上落满了树枝,高压电线断了,环形跑道顶上有一大片塑料屋顶给扯松脱落了。跑道的一头积起了一片像湖那么大的水潭,克拉克只得天黑之后加班干活,以便挖出一条沟来把水排走。

屋顶至今未能修复,克拉克只能用绳子编起一张网,不让马匹走到泥潭里去,卡拉则用标志拦出一条缩短些的跑道。

就在此刻,克拉克在网上寻找有什么地方能买到做屋顶的材料。可有某个清仓处理尾货的铺子,开的价是他们能够承受的,或是有没有什么人要处理这一类的二手货。他再也不去镇上的那家海—罗伯特·伯克利建材商店了,他已经把那店改称为海—鸡奸犯·捞大利商店,因为他欠了他们不少钱,而且还跟他们打过一架。

克拉克不单单跟他欠了钱的人打架。他上一分钟跟你还显得挺友好的——那原本也是装出来的——下一分钟说翻脸就翻脸。有些地方他现在不愿进去了,他总是让卡拉去,就是因为他跟那儿的人吵过架。药房就是这样的一个地方。有位老太太在他站的队前面加塞——其实她是去取她忘了要买的一样什么东西,回来时站回到他的前面而没有站到队尾去,他便嘀嘀咕咕抱怨起来了,那收银员对他说,“她有肺气肿呢。”克拉克就接茬说,“是吗,我还一身都有毛病呢。”后来经理也让他给叫出来了,他硬要经理承认对自己不公平。还有,公路边上的一家咖啡店没给他打广告上承诺的早餐折扣,因为时间已经过了十一点,克拉克便跟他们吵了起来,还把外带的一杯咖啡摔到地上——就差那么一点点,店里的人说,就会泼到推车里一个小娃娃的身上了。他则说那孩子离自己足足有半英里远呢,而且他没拿住杯子是因为没给他杯套。店里说他自己没说要杯套。他说这种事本来就是不需要特地关照的。

“你脾气也太火爆了。”卡拉说。

“脾气不火爆还算得上是男子汉吗?”

她还没提他跟乔依·塔克吵架的事呢。乔依·塔克是镇上的女图书馆员,把自己的马寄养在他们这里。那是一匹脾气很躁的栗色小母马,名叫丽姬——乔依·塔克爱逗乐的时候就管它叫丽姬·博登。昨天她来骑过马了,当时正碰到她脾气不顺,便抱怨说棚顶怎么还没修好,还说丽姬看上去状态不佳,是不是着凉了呀。

其实丽姬并没有什么问题。克拉克倒是——对他来说已经是很不容易了——想要息事宁人的。可是接下来发火的反而是乔依·塔克,她指责说这块地方简直就是片垃圾场,出了这么多钱丽姬不该受到这样的待遇,于是克拉克说,“那就悉听尊便吧。”乔依倒没有——或者是还没有——当即就把丽姬领回去,卡拉本来料想会这样。可是原来总把这匹小母马当作自己小宠物的克拉克却坚决不想再跟它有任何牵扯了。自然,丽姬在感情上也受到了伤害。在练习的时候总是跟你闹别扭,你要清理它的蹄子时它便乱踢乱蹬。马蹄是每天都必须清的,否则里面会长霉菌。卡拉得提防着被它瞅冷子咬上一口。

不过让卡拉最不开心的一件事还得说是弗洛拉的丢失了,那是只小小的白山羊,老是在畜棚和田野里跟几匹马做伴。有两天都没见到它的踪影了。卡拉担心它会不会是被野狗、土狼叼走了,没准还是撞上熊了呢。

昨天晚上还有前天晚上她都梦见弗洛拉了。在第一个梦里,弗洛拉径直走到床前,嘴里叼着一只红苹果,而在第二个梦里——也就是在昨天晚上——它看到卡拉过来,就跑了开去。它一条腿似乎受了伤,但它还是跑开去了。它引导卡拉来到一道铁丝网栅栏的跟前,也就是某些战场上用的那一种,接下去它——也就是弗洛拉——从那底下钻过去了,受伤的脚以及整个身子,就像一条白鳗鱼似的扭着身子钻了过去,然后就不见了。

那些马匹看到卡拉穿过去上了环形马道,便全都簇拥着来到栏杆边上——显得又湿又脏,尽管它们身上披有新西兰毛毯——好让她走回来的时候能注意到它们。她轻轻地跟它们说话,对于手里没带吃的表示抱歉。她抚摩它们的脖颈,蹭蹭它们的鼻子,还问它们可知道弗洛拉有什么消息。

格雷斯和朱尼珀喷了喷气,又伸过鼻子来顶她,好像它们认出了这个名字并想为她分忧似的,可是这时丽姬从它们之间插了进来,把格雷斯的脑袋从卡拉的手边顶了开去。它还进而把她的手轻轻咬了一下,卡拉只得又花了些时间来指责它。

最后编辑易水燕 最后编辑于 2016-04-04 21:3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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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给艾米莉的玫瑰》中文版
译文:
[美]福克纳



爱米丽??格里尔生小姐过世了,全镇的人都去送丧:男子们是出于敬慕之情,因为一个纪念碑倒下了:妇女们呢,则大多数出于好奇心,想看看她屋子的内部。除了一个花匠兼厨师的老仆人之外,至少已有十年光景谁也没进去看看这幢房子了。

那是一幢过去漆成白色的四方形大木屋,坐落在当年一条最考究的街道上,还装点着有十九世纪七十年代风味的圆形屋顶、尖塔和涡形花纹的阳台,带有浓厚的轻盈气息。可是汽车间和轧棉机之类的东西侵犯了这一带庄严的名字,把它们涂抹得一干二净。只有爱米丽小姐的屋子岿然独存,四周簇拥着棉花车和汽油泵。房子虽已破败,却还是执拗不驯,装模作样,真是丑中之丑。现在爱米丽小姐已经加入了那些名字庄严的代表人物的行列,他们沉睡在雪松环绕的墓园之中,那里尽是一排排在南北战争时期杰斐逊战役中阵亡的南方和北方的无名军人墓。

爱米丽小姐在世时,始终是一个传统的化身,是义务的象征,也是人们关注的对象。打一八九四年某日镇长沙多里斯上校——也就是他下了一道黑人妇女不系围裙不得上街的命令——豁免了她一切应纳的税款起,期限从她父亲去世之日开始,一直到她去世为止,这是全镇沿袭下来对她的一种义务。这也并非说爱米丽甘愿接受施舍,原来是沙多里斯上校编造了一大套无中生有的话,说是爱米丽的父亲曾经贷款给镇政府,因此,镇政府作为一种交易,宁愿以这种方式偿还。这一套话,只有沙多里斯一代的人以及像沙多里斯一样头脑的人才能编得出来,也只有妇道人家才会相信。

等到思想更为开明的第二代人当了镇长和参议员时,这项安排引起了一些小小的不满。那年元旦,他们便给她寄去了一张纳税通知单。二月份到了,还是杳无音信。他们发去一封公函,要她便中到司法长官办公处去一趟。一周之后,镇长亲自写信给爱米丽,表示愿意登门访问,或派车迎接她,而所得回信却是一张便条,写在古色古香的信笺上,书法流利,字迹细小,但墨水已不鲜艳,信的大意是说她已根本不外出。纳税通知附还,没有表示意见。

参议员们开了个特别会议,派出一个代表团对她进行了访问。他们敲敲门,自从八年或者十年前她停止开授瓷器彩绘课以来,谁也没有从这大门出入过。那个上了年纪的黑人男仆把他们接待进阴暗的门厅,从那里再由楼梯上去,光线就更暗了。一股尘封的气味扑鼻而来,空气阴湿而又不透气,这屋子长久没有人住了。黑人领他们到客厅里,里面摆设的笨重家具全都包着皮套子。黑人打开了一扇百叶窗,这时,便更可看出皮套子已经坼裂;等他们坐了下来,大腿两边就有一阵灰尘冉冉上升,尘粒在那一缕阳光中缓缓旋转。壁炉前已经失去金色光泽的画架上面放着爱米丽父亲的炭笔画像。

她一进屋,他们全都站了起来。一个小模小样,腰圆体胖的女人,穿了一身黑服,一条细细的金表链拖到腰部,落到腰带里去了,一根乌木拐杖支撑着她的身体,拐杖头的镶金已经失去光泽。她的身架矮小,也许正因为这个缘故,在别的女人身上显得不过是丰满,而她却给人以肥大的感觉。她看上去像长久泡在死水中的一具死尸,肿胀发白。当客人说明来意时,她那双凹陷在一脸隆起的肥肉之中,活像揉在一团生面中的两个小煤球似的眼睛不住地移动着,时而瞧瞧这张面孔,时而打量那张面孔。

她没有请他们坐下来。她只是站在门口,静静地听着,直到发言的代表结结巴巴地说完,他们这时才听到那块隐在金链子那一端的挂表嘀嗒作响。

她的声调冷酷无情。“我在杰斐逊无税可纳。沙多里斯上校早就向我交代过了。或许你们有谁可以去查一查镇政府档案,就可以把事情弄清楚。”

“我们已经查过档案,爱米丽小姐,我们就是政府当局。难道你没有收到过司法长官亲手签署的通知吗?”

“个错,我收到过一份通知,”爱米丽小姐说道,“也许他自封为司法长官……可是我在杰斐逊无税可交。”
“可是纳税册上并没有如此说明,你明白吧。我们应根据……”

“你们去找沙多里斯上校。我在杰斐逊无税可交。”

“可是,爱米丽小姐——”

“你们去找沙多里斯上校,(沙多里斯上校死了将近十年了)我在杰斐逊无税可纳。托比!”黑人应声而来。“把这些先生们请出去。”



她就这样把他们“连人带马”地打败了,正如三十年前为了那股气味的事战胜了他们的父辈一样。那是她父亲死后两年,也就是在她的心上人——我们都相信一定会和她结婚的那个人——抛弃她不久的时候。父亲死后,她很少外出;心上人离去之后,人们简直就看不到她了。有少数几位妇女竟冒冒失失地去访问过她,但都吃了闭门羹。她居处周围唯一的生命迹象就是那个黑人男子拎着一个篮子出出进进,当年他还是个青年。

“好象只要是一个男子,随便什么样的男子,都可以把厨房收拾得井井有条似的。”妇女们都这样说。因此,那种气味越来越厉害时,她们也不感到惊异,那是芸芸众生的世界与高贵有势的格里尔生家之间的另一联系。

邻家一位妇女向年已八十的法官斯蒂芬斯镇长抱怨。

“可是太太,你叫我对这件事又有什么办法呢?”他说。

“哼,通知她把气味弄掉,”那位妇女说。“法律不是有明文规定吗?”

“我认为这倒不必要,”法官斯蒂芬斯说。“可能是她用的那个黑鬼在院子里打死了一条蛇或一只老鼠。我去跟他说说这件事。”

第二天,他又接到两起申诉,一起来自一个男的,用温和的语气提出意见。“法官,我们对这件事实在不能不过问了。我是最不愿意打扰爱米丽小姐的人,可是我们总得想个办法。”那天晚上全体参议员——三位老人和一位年纪较轻的新一代成员在一起开了个会。

“这件事很简单,”年轻人说。“通知她把屋子打扫干净,限期搞好,不然的话……”

“先生,这怎么行?”法官斯蒂芬斯说,“你能当着一位贵妇人的面说她那里有难闻的气味吗?”

于是,第二天午夜之后,有四个人穿过了爱米丽小姐家的草坪,像夜盗一样绕着屋子潜行,沿着墙角一带以及在地窖通风处拚命闻嗅,而其中一个人则用手从挎在肩上的袋子中掏出什么东西,不断做着播种的动作。他们打开了地窖门,在那里和所有的外屋里都撒上了石灰。等到他们回头又穿过草坪时,原来暗黑的一扇窗户亮起了灯:爱米丽小姐坐在那里,灯在她身后,她那挺直的身躯一动不动像是一尊偶像一样。他们蹑手蹑脚地走过草坪,进入街道两旁洋槐树树荫之中。一两个星期之后,气味就闻不到了。

而这时人们才开始真正为她感到难过。镇上的人想起爱米丽小姐的姑奶奶韦亚特老太太终于变成了十足疯子的事,都相信格里尔生一家人自视过高,不了解自己所处的地位。爱米丽小姐和像她一类的女子对什么年轻男子都看不上眼。长久以来,我们把这家人一直看做一幅画中的人物:身段苗条、穿着白衣的爱米丽小姐立在背后,她父亲叉开双脚的侧影在前面,背对爱米丽,手执一根马鞭,一扇向后开的前门恰好嵌住了他们俩的身影。因此当她年近三十,尚未婚配时,我们实在没有喜幸的心理,只是觉得先前的看法得到了证实。即令她家有着疯癫的血液吧,如果真有一切机会摆在她面前,她也不至于断然放过。

父亲死后,传说留给她的全部财产就是那座房子;人们倒也有点感到高兴。到头来,他们可以对爱米丽表示怜悯之情了。单身独处,贫苦无告,她变得懂人情了。如今她也体会到多一便士就激动喜悦、少一便士便痛苦失望的那种人皆有之的心情了。

她父亲死后的第二天,所有的妇女们都准备到她家拜望,表示哀悼和愿意接济的心意,这是我们的习俗。爱米丽小姐在家门口接待她们,衣着和平日一样,脸上没有一丝哀愁。她告诉她们,她的父亲并未死。一连三天她都是这样,不论是教会牧师访问她也好,还是医生想劝她让他们把尸体处理掉也好。正当他们要诉诸法律和武力时,她垮下来了,于是他们很快地埋葬了她的父亲。
当时我们还没有说她发疯。我们相信她这样做是控制不了自己。我们还记得她父亲赶走了所有的青年男子,我们也知道她现在已经一无所有,只好象人们常常所做的一样,死死拖住抢走了她一切的那个人。



她病了好长一个时期。再见到她时,她的头发已经剪短,看上去像个姑娘,和教堂里彩色玻璃窗上的天使像不无相似之处——有几分悲怆肃穆。

行政当局已订好合同,要铺设人行道,就在她父亲去世的那年夏天开始动工,建筑公司带着一批黑人、骡子和机器来了,工头是个北方佬,名叫荷默??伯隆,个子高大,皮肤黝黑,精明强干,声音宏亮,双眼比脸色浅淡。一群群孩子跟在他身后听他用不堪入耳的话责骂黑人,而黑人则随着铁镐的上下起落有节奏地哼着劳动号子。没有多少时候,全镇的人他都认识了。随便什么时候人们要是在广场上的什么地方听见呵呵大笑的声音,荷默??伯隆肯定是在人群的中心。过了不久,逢到礼拜天的下午我们就看到他和爱米丽小姐一齐驾着轻便马车出游了。那辆黄轮车配上从马房中挑出的栗色辕马,十分相称。

起初我们都高兴地看到爱米丽小姐多少有了一点寄托,因为妇女们都说:“格里尔生家的人绝对不会真的看中一个北方佬,一个拿日工资的人。”不过也有别人,一些年纪大的人说就是悲伤也不会叫一个真正高贵的妇女忘记“贵人举止”,尽管口头上不把它叫作“贵人举止”。他们只是说:“可怜的爱米丽,她的亲属应该来到她的身边。”她有亲属在亚拉巴马;但多年以前,她的父亲为了疯婆子韦亚特老太太的产权问题跟他们闹翻了,以后两家就没有来往。他们连丧礼也没派人参加。

老人们一说到“可伶的爱米丽”,就交头接耳开了。他们彼此说:“你当真认为是那么回事吗?”“当然是啰。还能是别的什么事?……”而这句话他们是用手捂住嘴轻轻地说的;轻快的马蹄得得驶去的时候,关上了遮挡星期日午后骄阳的百叶窗,还可听出绸缎的窸窣声:“可怜的爱米丽。”

她把头抬得高高——甚至当我们深信她已经堕落了的时候也是如此,仿佛她比历来都更要求人们承认她作为格里尔生家族末代人物的尊严;仿佛她的尊严就需要同世俗的接触来重新肯定她那不受任何影响的性格。比如说,她那次买老鼠药、砒霜的情况。那是在人们已开始说“可怜的爱米丽”之后一年多,她的两个堂姐妹也正在那时来看望她。

“我要买点毒药。”她跟药剂师说。她当时已三十出头,依然是个削肩细腰的女人,只是比往常更加清瘦了,一双黑眼冷酷高傲,脸上的肉在两边的太阳穴和眼窝处绷得很紧,那副面部表情是你想象中的灯塔守望人所应有的。“我要买点毒药。”她说道。

“知道了,爱米丽小姐。要买哪一种?是毒老鼠之类的吗?那么我介——”

“我要你们店里最有效的毒药,种类我不管。”

药剂师一口说出好几种。“它们什么都毒得死,哪怕是大象。可足你要的是——”

“砒霜,”爱米丽小姐说。“砒霜灵不灵?”

“是……砒霜?知道了,小姐。可是你要的是……”

“我要的是砒霜。”

药和师朝下望了她一眼。她回看他一眼,身子挺直,面孔像一面拉紧了的旗子。“噢噢,当然有,”药剂师说。“如果你要的是这种毒药。不过,法律规定你得说明作什么用途。”

爱米丽小姐只是瞪着他,头向后仰了仰,以便双眼好正视他的双眼,一直看到他把目光移开了,走进去拿砒霜包好。黑人送货员把那包药送出来给她;药剂师却没有再露面。她回家打开药包,盒子上骷髅骨标记下注明:“毒鼠用药”。



于是,第二天我们大家都说:“她要自杀了”;我们也都说这是再好没有的事。我们第一次看到她和荷默??伯隆在一块儿时,我们都说:“她要嫁给他了。”后来又说:“她还得说服他呢。”因为前默自己说他喜欢和男人来往,大家知道他和年轻人在糜鹿俱乐部一道喝酒,他本人说过,他是无意于成家的人。以后每逢礼拜天下午他们乘着漂亮的轻便马车驰过:爱米丽小姐昂着头,荷默歪戴着帽子,嘴里叼着雪茄烟,戴着黄手套的手握着马缰和马鞭。我们在百叶窗背后都不禁要说一声:“可怜的爱米刚。”
后来有些妇女开始说,这是全镇的羞辱,也是青年的坏榜样。男子汉不想干涉,但妇女们终于迫使浸礼会牧师——爱米丽小姐一家人都是属于圣公会的——去拜访她。访问经过他从未透露,但他再也不愿去第二趟了。下个礼拜天他们又驾着马车出现在街上,于是第二天牧师夫人就写信告知爱米丽住在亚拉巴马的亲厦。

原来她家里还有近亲,于是我们坐待事态的发展。起先没有动静,随后我们得到确讯,他们即将结婚。我们还听说爱米丽小姐去过首饰店,订购了一套银质男人盥洗用具,每件上面刻着“荷??伯”。两天之后人家又告诉我们她买了全套男人服装,包括睡衣在内,因此我们说:“他们已经结婚了。”我们着实高兴。我们高兴的是两位堂姐妹比起爱米丽小姐来,更有格里尔生家族的风度。

因此当荷默??伯隆离开本城——街道铺路工程已经竣工好一阵子了——时,我们一点也不感到惊异。我们倒因为缺少一番送行告别的热闹,不无失望之感。不过我们都相信他此去是为了迎接爱米丽小姐作一番准备,或者是让她有个机会打发走两个堂姐妹。(这时已经形成了一个秘密小集团,我们都站爱米丽小姐一边,帮她踢开这一对堂姐妹。)一点也不差,一星期后她们就走了。而且,正如我们一直所期待的那样,荷默??伯隆又回到镇上来了。一位邻居亲眼看见那个黑人在一天黄昏时分打开厨房门让他进去了。

这就是我们最后一次看到荷默??伯隆。至于爱米丽小姐呢,我们则有一段时间没有见到过她。黑人拿着购货篮进进出出,可是前门却总是关着。偶尔可以看到她的身影在窗口晃过,就像人们在撒石灰那天夜晚曾经见到过的那样,但却有整整六个月的时间,她没有出现在大街上。我们明白这也并非出乎意料;“她父亲的性格三番五次地使她那作为女性的一生平添波折,而这种性格仿佛大恶毒,太狂暴,还不肯消失似的。

等到我们再见到爱米丽小姐时,她已经发胖了,头发也已灰白了。以后数年中,头发越变越灰,变得像胡椒盐似的铁灰色,颜色就不再变了。直到她七十四岁去世之日为止,还是保持着那旺盛的铁灰色,像是一个活跃的男子的头发。

打那时起,她的前门就一直关闭着,除了她四十左右的那段约有六七年的时间之外。在那段时期,她开授瓷器彩绘课。在楼下的一间房里,她临时布置了一个画室,沙多里斯上校的同时代人全都把女儿、孙女儿送到她那里学画,那样的按时按刻,那样的认真精神,简直同礼拜天把她们送到教堂去,还给她们二角伍分钱的硬币准备放在捐献盆子里的情况一模一样。这时,她的捐税已经被豁免了。

后来,新的一代成了全镇的骨干和精神,学画的学生们也长大成人,渐次离开了,她们没有让她们自己的女孩子带着颜色盒、令人生厌的画笔和从妇女杂志上剪下来的画片到爱米丽小姐那里去学画。最后一个学生离开后,前门关上了,而且永远关上了。全镇实行免费邮递制度之后,只有爱米丽小姐一人拒绝在她门口钉上金属门牌号,附设一个邮件箱。她怎样也不理睬他们。

日复一日,月复一月,年复一年,我们眼看着那黑人的头发变白了,背也驼了,还照旧提着购货篮进进出出。每年十二月我们都寄给她一张纳税通知单,但一星期后又由邮局退还了,无人收信。不时我们在楼底下的一个窗口——她显然是把楼上封闭起来了——见到她的身影,像神龛中的一个偶像的雕塑躯干,我们说不上她是不是在看着我们。她就这样度过了一代又一代——高贵,宁静,无法逃避,无法接近,怪僻乖张。

她就这样与世长辞了。在一栋尘埃遍地、鬼影憧憧的屋子里得了病,侍候她的只有一个老态龙钟的黑人。我们甚至连她病了也不知道;也早已不想从黑人那里去打听什么消息。他跟谁也不说话,恐怕对她也是如此,他的嗓子似乎由于长久不用变得嘶哑了。

她死在楼下一间屋子里,笨重的胡桃木床上还挂着床帷,她那长满铁灰头发的头枕着的枕头由于用了多年而又不见阳光,已经黄得发霉了。



黑人在前门口迎接第一批妇女,把她们请进来,她们话音低沉,发出咝咝声响,以好奇的目光迅速扫视着一切。黑人随即不见了,他穿过屋子,走出后门,从此就不见踪影了。

两位堂姐妹也随即赶到,他们第二天就举行了丧礼,全镇的人都跑来看看覆盖着鲜花的爱米丽小姐的尸体。停尸架上方悬挂着她父亲的炭笔画像,一脸深刻沉思的表情,妇女们唧唧喳喳地谈论着死亡,而老年男子呢——有些人还穿上了刷得很干净的南方同盟军制服——则在走廊上,草坪上纷纷谈论着爱米丽小姐的一生,仿佛她是他们的同时代人,而且还相信和她跳过舞,甚至向她求过爱,他们把按数学级数向前推进的时间给搅乱了。这是老年人常有的情形。在他们看来,过去的岁月不是一条越来越窄的路,而是一片广袤的连冬天也对它无所影响的大草地,只是近十年来才像窄小的瓶口一样,把他们同过去隔断了。

我们已经知道,楼上那块地方有一个房间,四十年来从没有人见到过,要进去得把门撬开。他们等到爱米丽小姐安葬之后,才设法去开门。

门猛烈地打开,震得屋里灰尘弥漫。这间布置得像新房的屋子,仿佛到处都笼罩着墓室一般的淡淡的阴惨惨的氛围:败了色的玫瑰色窗帘,玫瑰色的灯罩,梳妆台,一排精细的水晶制品和白银作底的男人盥洗用具,但白银已毫无光泽,连刻制的姓名字母图案都已无法辨认了。杂物中有一条硬领和领带,仿佛刚从身上取下来似的,把它们拿起来时,在台面上堆积的尘埃中留下淡淡的月牙痕。椅子上放着一套衣服,折叠得好好的;椅子底下有两只寂寞无声的鞋和一双扔了不要的袜子。

那男人躺在床上。

我们在那里立了好久,俯视着那没有肉的脸上令人莫测的龇牙咧嘴的样子。那尸体躺在那里,显出一度是拥抱的姿势,但那比爱情更能持久、那战胜了爱情的熬煎的永恒的长眠已经使他驯服了。他所遗留下来的肉体已在破烂的睡衣下腐烂,跟他躺着的木床粘在一起,难分难解了。在他身上和他身旁的枕上,均匀地覆盖着一层长年累月积下来的灰尘。

后来我们才注意到旁边那只枕头上有人头压过的痕迹。我们当中有一个人从那上面拿起了什么东西,大家凑近一看——这时一股淡淡的干燥发臭的气味钻进了鼻孔——原来是一绺长长的铁灰色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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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写作 奈保尔就是个恶棍
2014年08月11日 06:29
来源: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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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除了写作 奈保尔就是个恶棍



“别人怎么看我,怎么说我,我完全没有兴趣,根本就无所谓,因为我是为这个叫文学的东西服务的。”这段话是奈保尔经典作品《大河湾》里的开场白。这仿佛也是他自己的告白。

自私、小气,嫖妓、种族歧视、折磨妻子、奴役情妇等等,这些品质加在一个普通男人身上,恐怕就是个不折不扣的恶棍了。可他却偏偏是2001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维·苏·奈保尔。

奈保尔为写作而生,持续长达半个世纪,但他又充满争议。如果人人喜欢,没有争议,不在公众场合大发雷霆,不恶语伤人,那就不是奈保尔了。

毒舌

——批评评委,向文学撒尿

奈保尔说话是有名的从来不看场合,不论是谈论性、女人、种族、殖民地、西方世界、女作家还是他的读者,他都是“毒舌”的最佳代言。

这可能和他的出身有关,维·苏·奈保尔诞生于当时属于英国殖民地的加勒比海一个小岛上,那里汇聚了来自世界各地的劳工与商人。无礼的挑衅、刻薄的嘲讽、不加修饰的玩笑,是当地的谈话风格,也是奈保尔令人心惊肉跳语言风格的源头。

比如著名的那段往事——当得知尼日利亚作家沃莱·索因卡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时,奈保尔的反应是,“他有写过什么吗?”并且补充说,诺贝尔评委会跟以往一样,“从一个伟大的高度上向文学撒了尿。”

也许是因为奈保尔有时候语言过于尖刻,总是会招来骂名。很多评论家反过来挑刺他的晚期作品,说他的作品给人感觉不仅雷同,又太喜欢讲身世,被人批评为“改头换面地反复写自传”。

获奖

——当时的感言,感谢妓女

比起毒舌,奈保尔令人瞠目的糜烂私生活,更是他荣宠加身的绊脚石。

2001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后,奈保尔的获奖感言是:感谢妓女!话音刚落,整个瑞典乱了。瑞典学院立马表态,他们是纯粹按文学成就的标准来决定获奖者的。诺奖主席听到奈保尔居然感谢妓女,赶紧发表声明:“我们评奖只看他的作品,不管他的人品。我们爱他的作品,但绝不跟他交朋友。”

是的,你没有听错。奈保尔随后在接受美国媒体采访时说:“她们(妓女)给予我安慰。我无法去追求其他的女人,因为这耗费时间,需要很多天、很多星期的时间,这等于是放弃事业。”但同时他又承认,这种经历并未教会他什么。

婚姻

——没有婚戒,嫖妓加情妇

1955年,奈保尔与第一任妻子帕特举行婚礼,这桩婚姻,他甚至没有准备戒指,帕特只好后来自己去买。结婚没多久,奈保尔就拒绝与妻子发生性关系,因为他认为性欲是可耻的,不该与真爱挂钩。而另一方面,他又经常出门嫖妓。在41年婚姻里,帕特一直默默充当他的助手、编辑,为他记录每一个写作素材。

更火爆的丑闻还来自于奈保尔与情妇的关系。他与英裔阿根廷女子玛格丽特·穆雷玛格保持了长达24年的情人关系。为了他,玛格丽特离开了丈夫和三个孩子。这个女人期望与奈保尔结婚,但最终没能如愿。

这个情妇三次因奈保尔怀孕,却只能三次堕胎。后两次,奈保尔甚至都不付医药费。她时常因为被他打得鼻青脸肿而无法出门。奈保尔结识第二任妻子后,立刻就和这位软弱的玛格丽特分道扬镳。1996年2月,帕特在病痛中离开人世。两个月后,奈保尔迎娶了他的第二任妻子,巴基斯坦新闻记者纳迪娜。

传记

——公开承认,我害死了她

2008年,奈保尔授权英国传记作家帕特里克·弗伦奇,写成《世界如斯:奈保尔传》,将他更多不堪闻问的私密摊在世人面前:这位文学巨人不但嫖妓,更大搞外遇、痛殴情妇。

《世界如斯:奈保尔传》这本书,奈保尔只字未改就同意出版了,很快在文坛刮起飓风,当选为纽约时报十大好书。他的开诚布公,恐怕并非仅仅是出于诚实,显然还有忏悔的意味,尤其是对死去发妻的忏悔之意。

奈保尔承认,自己的婚外情毁掉了妻子的生活,而他公开承认嫖妓的行为,更是把她逼上绝路。他说:“可以说是我害死了她。”

奈保尔其人

因为正在刷牙 他不愿接听来自诺奖的电话


奈保尔1932年生于中美洲特立尼达和多巴哥一个印度婆罗门家庭,1950年获奖学金赴英国牛津大学留学,毕业后定居伦敦。他至今出版了30多部作品,先后获过布克、毛姆、里斯、史密斯、柯恩等文学奖,2001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

奈保尔是英国女王亲授的爵士,和拉什迪、石黑一雄并称“英国移民文学三雄”。他是《印度图片周刊》上穿睡袍接受采访的花花公子,也是另一位作家、诺奖得主索尔·贝娄眼中“峭壁上的鹰”。

在舆论和作品堆叠的重重镜像背后,奈保尔早已成为当代英语文坛的一个传奇人物。2001年,当瑞典文学院打去电话通知奈保尔去领取诺贝尔文学奖,他最初还不愿意接听,因为他在刷牙。

温馨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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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弗兰纳里•奥康纳:好人难寻
好人难寻
  
[美]弗兰纳里•奥康纳
屠珍 译
  
  
  老奶奶不愿意去佛罗里达州,而想到东田纳西州去探望一下亲友,因此想方设法叫贝雷改变主意。贝雷是她的独养儿子,老奶奶如今跟着他过日子。这当儿,贝雷正坐在紧贴桌子旁边的那把椅子上,聚精会神地看报纸上橙色版面的体育消息。“贝雷,你瞧,”她说,“看看这条消息吧!”她站在那里,一只手叉在瘦小的胯骨上,另一只手冲着贝雷的秃脑瓜子擦拉擦拉地摇晃手里的报纸。“那个自称不合时宜的人,从联邦监狱里逃出来了,正向佛罗里达州窜逃呐。瞧这里说他对人们都干了些什么鬼名堂。有这样一个逃犯在州里窜来窜去,我可绝不带孩子还朝那个方向去凑热闹。要是那样做,良心上说不过去哟!”
  贝雷依旧津津有味地看报,头连抬都没抬一下。于是,老奶奶转身冲着孩子妈;孩子妈穿一条长裤子,脸膛宽得象棵圆白菜,露出一副天真无邪的表情,头上裹着一块绿头巾,两角扎得就跟兔子的一对耳朵一样。她抱着婴儿坐在沙发上,从罐里一勺一勺地舀杏儿喂他。老奶奶说:“孩子们已经去过佛罗里达州,该换个新鲜地方带他们去玩玩,让她们四处见识见识,开阔开阔眼界嘛、他们可从来没去过东田纳西州。”
  孩子妈好象没听见她的话,戴眼镜的八岁胖儿子约翰•韦斯利却插嘴说:“您要是不愿意去佛罗里达,干吗不呆在家里呢?”他跟妹妹琼•斯塔正坐在地上看滑稽画报。
  “就是让她在家里当一天女皇,她也不愿意呆,”琼•斯塔说。长着金发的脑袋抬也没抬。
  “是啊,要是那个不合时宜的人把你们俩都逮住,该怎么办?”
  “我掴他嘴巴子,”约翰•韦斯利说。
  “就是给她一百万块钱,她也不愿意呆在家里,”琼•斯塔又说,“她呀,总怕错过点什么没看见。反正咱们上哪儿,她必得跟着上哪儿。”
  “好咧,小姐,”老奶奶说,“等下回你再叫我给你卷头发,咱们瞧着办吧!”
  琼•斯塔说自己的头发天然就是鬈曲的。
  第二天清晨,老奶奶头一个上了汽车,准备出发。她带上自己那个硕大的黑旅行袋,把它放在角落里,它看起来活象一头河马的脑袋;下面还藏着一只篮子,里面放着她的老猫咪,她可舍不得把猫孤零零地留在家里呆三天,它会十分想念她的,况且她担心小宝贝会碰开煤气炉的开关,发生意外,窒息而死。说真的,她的儿子贝雷可不愿意带一只老猫走进汽车游客旅馆里活现眼。
  老奶奶在汽车后座正中间就坐,一边是约翰•韦斯利,一边是琼•斯塔。贝雷和孩子妈带着婴儿坐在前面。他们八点四十五分离开亚特兰大。启程时,车上里程表的数码是55890,老奶奶把它记了下来,因为她觉得等旅行回来,能说出总共逛了多少英里,那才叫有意思呢。车走了二十分钟,才来到郊区。
  于是,老奶奶舒舒服服地安顿下来,脱下雪白的线手套,连同自己的手提包一起放在后窗户架子上。孩子妈照旧穿着长裤子,头上依然扎着绿头巾。老奶奶却戴一顶海军蓝的硬边草帽,帽檐上有一束人造的白紫罗兰。她穿一身带小白点的深蓝色长衣服,镶花边的领子和袖口全是白玻璃纱做的,领口那儿还别一枝带香囊的布做的紫罗兰。万一发生意外,过往行人看见她暴死在公路上,谁都一眼就能辨认出她是一位高贵夫人。
  她说自己早就料到今天是开车出去逛逛的好日子,天气既不太热,也不太凉。她提醒贝雷,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五十五英里,巡警往往躲在广告牌和树丛后面,趁你还没来得及放慢速度就冷不防一下子把你逮住。一路上,老奶奶把奇物异景一一指点出来,石山啦、公路两旁时时出现的蓝色花岗石啦、微带紫纹而闪闪发亮的粘土斜坡啦,还有地里一排排饰带般绿油油的庄稼啦。银白色的阳光普照树丛,几株长得顶不象样的树木在明晃晃地发亮。孩子们还在看连环滑稽画报,妈妈打盹儿了。
  “咱们快点穿过佐治亚州吧,省得没完没了地尽看它,”约翰•韦斯利说。
  “我要是个小孩儿,”老奶奶说,“决不用这种口气数落自己的家乡。田纳西有高山,佐治亚有小山,各有各的特点嘛!”
  “田纳西不过是一块垃圾堆似的高低不平的山地罢了,”约翰•韦斯利说,“佐治亚也是个不起眼的地方。”
  “说得完全对,”琼•斯塔帮腔道。
  “我小时候,”老奶奶交叉着满带青筋的十指,说道:“孩子对自己的家乡啦、自己的父母啦,还有别的一切一切,都比现在更尊重。那当儿,大伙儿都规规矩矩。嗨,快瞧那个怪可爱的黑崽子!”她指着一个站在一问棚屋门口的黑孩子说。“这不是一幅画吗?”她问道,大家都转过头来,从后窗户往外瞧。黑孩子冲他们招了招手。
  “他光着屁股呐!”琼•斯塔说。
  “没准儿他根本没有裤子可穿,”老奶奶解释道。“乡下的黑崽子可不象咱们那样样样都有。我要是会画画儿,一定画这样一幅画。”
  两个孩子交换连环画报看。
  老奶奶要帮着抱抱婴儿,孩子妈就从前座靠背上把他递过来。她把孩子放在膝上轻轻颠着,给他讲沿途看见的东西。她转动眼珠,努起嘴唇,还把干瘪的老脸贴到婴儿光溜溜的脸蛋儿上。孩子偶尔恍恍惚惚地冲她微微一笑。这当儿,他们正路过一大块棉花地,当中用篱笆围着五、六个坟头,好似一个小岛。“快瞧那块坟地!”老奶奶指着坟圈子说:“那是个老宅的茔地,属于这个种植园的。”
  “种植园在哪儿呐?”约翰•韦斯利问。
  “飘走喽①!”老奶奶说,“哈哈!”
  孩子们看完了他们带的每一本连环画报,就打开饭盒吃起来。老奶奶吃了一份花生酱夹心的三明治和一枚橄榄;她不准孩子把纸盒和揩嘴的纸巾随便往窗户外头乱扔。他们没什么事可干,于是,就玩起游戏来。每人选定天上一块云彩,让另外两个人猜它象什么。约翰•韦斯利挑了一块宛如一头牛似的云彩,琼•斯塔猜它象牛,可是约翰•韦斯利说不对,是辆汽车。琼•斯塔说他不公平,两人就隔着老奶奶,噼里啪啦对打起来。
  老奶奶说要是他俩肯消停下来,就给他们讲个故事。她一讲故事,眼珠就翻来翻去,晃头晃脑,活象在做戏。她说啊,在她还是少女的时候,有一位先生来自佐治亚州贾斯珀,名叫埃德加•阿特金斯•蒂加登,一个劲儿追求她。她说他长得别提有多俊啦,是个绅士,每星期六下午都来看她,还必定给她带来一个西瓜,上面刻着他的姓名缩写字母——“E.A.T.”②。嗯,她说有一个星期六,蒂加登先生又夹着西瓜来了,可巧没人在家,他就把西瓜留在屋前门廊上,乘坐他那辆晃里晃荡的旧汽车回贾斯珀了。她可从来没收到那个西瓜,因为有个过路的黑崽子看到西瓜上刻的三个字母是“吃”,就把它给吃掉了!这个故事好象挠了约翰•韦斯利胳肢窝下的痒痒肉,使他格格地笑个没完,琼•斯塔却觉得没多大意思。她说她绝不会嫁给一个每逢星期六只给她带一个西瓜来的男人。老奶奶说当初她要是嫁给蒂加登先生,那才叫嫁对了,因为他是一位地地道道的绅士,“可口可乐”汽水刚一创牌子,他就买下它的不少股票。前几年他才归西,死的时候是个大阔佬。
  他们在宝塔餐厅门前停下车来,进去吃烤肉三明治。这家餐厅坐落在蒂莫西郊外的一块旷地上,是用拉毛水泥和木料盖的,兼作加油站,里面还有一间跳舞厅。老板名叫红萨米•巴茨,是个大块头。房子这儿那儿到处张贴着招徕顾客的广告,连好几英里以外的公路上都看得见这样的广告:
  
  尝尝红萨米的名牌烤肉!红萨米的烤肉美
  味可口,名不虚传!红萨米!那个笑眯眯
  的胖小子!名副其实的烤肉专家!红萨米
  为您效劳!
  
  红萨米这时正躺在餐厅外面光秃秃的平地上,头钻在一辆卡车下面修车呐,旁边有只一英尺来高的小灰猴子作伴,它被铁链拴在一棵楝树上,叽叽咕咕地叫个不停。小猴子看见孩子跳下汽车,冲它跑来,立刻往回一窜上了树,爬到最高的树梢上去了。
  宝塔餐厅里面是间长条的屋子,黑咕隆咚,一端有个柜台;另一端放着几张桌子,中间空档权当舞池。贝雷一家人拣了自动电唱机旁边的一张桌子,坐了下来。红萨米的老婆,一个肤色晒得通红的高个儿女人,眼睛和头发的颜色比肤色还要浅,走过来招呼,问他们想吃点什么。孩子妈往电唱机的小洞口投进一枚硬币,顿时奏出《田纳西圆舞曲》,老奶奶说不知怎的,这支曲子总叫她想站起来跳舞。她问贝雷愿不愿意跳个舞,他只冷冷地回瞪了一眼。他可不象她那样性情开朗,旅行使他感到厌烦。老奶奶棕色的眼睛炯炯发光,脑袋瓜子摆来摆去,做出一副坐在椅子上跳舞的姿态。琼•斯塔要听另外的曲子,好跟着拍子跳跳,孩子妈又往电唱机的小洞口投进一枚硬币,于是放出一支节拍快的曲子,琼•斯塔便走进舞池,跳起踢跶舞。
  “多么可爱的小姑娘啊!”红萨米的老婆站在柜台后面探身说。“你愿不愿意做我的小女儿?”
  “不,当然不愿意,”琼•斯塔说,“就是给我一百万块钱,我也不愿意呆在这样一个破烂的鬼地方!”她跑回自己的座位上去了。
  “多么可爱的小姑娘!”那女人又重复一句,彬彬有礼地作个窘相。
  “你不觉得丢脸吗?”老奶奶轻声责备道。
  红萨米进来了,叫他的老婆少在柜台那儿磨蹭,赶紧招待顾客。他穿的那条卡其裤子,只齐到胯骨那儿,大肚子象袋粮食似的,耷拉在裤腰上,在衬衫里头颠来颠去。他走过来,在附近一张桌子旁坐下,一连声叹了好几口气,嘴里嘟嚷道:“简直没法办!没法办!”他用一块灰不拉几的手帕擦了擦红通通的脸膛上的汗珠子。“这年头,您真不知道该相信谁才好,”他说,“是不是这么回事?”
  “人确实没有从前那样好啦,”老奶奶说。
  “上星期有两个家伙闯进来,”红萨米说,“他们开一辆克莱斯勒牌汽车,一辆撞得稀里哗啦的破车,不过没有多大毛病。这两个小伙子,依我看,也还规规矩矩,说是在工厂里干活的。于是,我就让他们灌满了要买的汽油。唉,我干吗要那样做呢?”
  “因为你是个好心肠的人!”老奶奶当即答道。
  “是啊,夫人,我想就是这么回事,”红萨米说,仿佛深受感动似的。
  他的老婆端来吃食,没有托盘,居然一下子把五盘全都端来了,一手拿两盘,胳膊肘上还悬乎乎地托着另一盘。“在上帝的这个花花绿绿的世界里,没有一个人能让你信得过,”她说。“没有一个人例外,没有一个人哟!”她瞧着红萨米,又重复了一句。
  “报上提到那个越狱的、不合时宜的人的消息,你们看到了吗?”老奶奶问。
  “他没有马上到这儿来抢劫,我一丁点儿也不感到奇怪,”红萨米的老婆说,“他要是听说有这个地方,准保会来的。他要是听说钱柜里只有两分钱,必定会……”
  “得啦,得啦,”红萨米说,“快去把‘可口可乐’给客人拿来吧。”那女人走开了,去端别的东西。
  “好人难寻哟,”红萨米说,“样样事情都变得糟糕透顶。我记得当年出外,大门都可以不锁。再没那种好日子喽。”
  他跟老奶奶谈论往昔美好的年月。老奶奶说,依她看来,如今出现这种情况,欧洲该负全部责任。她说欧洲那种作法,叫人以为我们全是钱做的咧。红萨米认为谈这些也都白搭,不过老奶奶的话还是千真万确的。孩子跑到大太阳底下看条纹累累的楝树顶端那只猴子去了。它正忙着抓身上的跳蚤,用牙小心嗑着,好象在吃什么珍馐美味。
  酷热的午后,他们继续驱车前进。老奶奶打瞌睡了,每隔几分种就让自己的呼噜声扰醒一次。到达图姆斯博罗郊外时,她醒过来了,想起当年她还是少女的时候参观过附近的一个古老的种植园。她说那栋房子前廊矗立着六根又大又白的柱子,一条幽静的林荫道,两旁种着成排的栎树,直通到大门前。两边各有一个木格子的小凉亭,你跟情人在花园里散步累了,可以在那里歇歇脚。她记得清清楚楚从什么地方转弯就可以通到那里。她明明知道贝雷不愿意浪费一点时间去看一所老宅子,可是她越说越想去看看,瞧瞧那对小凉亭有没有坍掉。“那栋房子里还有一堵秘密的夹板墙咧!”她狡黠地说,说的并非实话,却希望人人相信,“传说当年谢尔曼将军③带兵过来的时候,这家人把银器全都藏在里面了,可是后来再也没有找到。”
  “嘿!”约翰•韦斯利说,“咱们去瞧瞧!准能找到!咱们把木板全都捅穿,准能找到!现在谁住在那儿?该从哪儿转弯?嘿,爹,咱们能到那儿去转一下吗?”
  “我们从来没见过带秘密夹板墙的房子!”琼•斯塔尖声喊道,“咱们到那栋带秘密夹板墙的房子去吧!嘿,爹,咱们干吗不去看看那栋带夹板墙的房子呀?”
  “反正离这儿也不太远,我知道,”老奶奶说,“用不了二十分钟。”
  贝雷直盯着前方,下巴颏儿板得象马蹄铁一般硬。“不去,”他说。
  两个孩子嘁嘁喳喳乱叫起来,非要去看看那栋带夹板墙的房子不可。约翰•韦斯利使劲踹汽车前座的后背。琼•斯塔趴在妈妈的肩膀上,哼哼唧唧地诉说他们连假期都过得不开心,从来不能称心如意地干他们想做的事。婴儿也哇哇地嚎起来。约翰•韦斯利猛踢椅背,劲头之足,他爹连腰眼那儿都感到了冲力。
  “好,好,好!”他喊道,在路旁刹住车,“你们都给我住嘴,行不行?住嘴一秒钟,好不好?你们要是不消停下来,哪儿也不去啦。”
  “去看一看,对孩子也很有教育意义嘛!”老奶奶喃喃着说。
  “好啦,”贝雷说,“可是记住,只为这种劳什子停留一次。就此一次,下不为例。”
  “车子倒回去差不多一英里,就到了那条该转弯的土道,”老奶奶指挥道。“刚才路过那儿,我记了一下。”
  “一条土道!”贝雷嘟囔了一句。
  于是,他们掉头朝那条土道驶去。老奶奶又想起那栋房子别的特征,象前厅漂亮的玻璃门啦,大厅的烛灯啦,等等。约翰•韦斯利说秘密夹板墙没准儿藏在壁炉里头吧。
  “那栋房子,你们根本进不去,”贝雷说,“你们不认识房主。”
  “你们在前面跟主人谈话,我就绕到屋后去,跳窗户进去,”约翰•韦斯利建议道。
  “我们宁愿呆在汽车里,”妈妈说。
  他们转到那条土道,汽车颠簸地驶了进去,顿时扬起一阵阵粉红色尘土。老奶奶想起当年没有石子路,一天至多能走三十英里路。这条土道,一会儿上坡,一会儿下坡,不少地方还有积水,有时还得在险峻的路堤上来个急转弯。霎时间,他们的车子行驶在山坡上,眺望得见几英里以外茫茫一片青里透灰的树梢;转瞬间,他们又陷入一个红土坑洼里,四处满布尘土的树木都在俯视他们。
  “那个鬼地方最好马上出现,”贝雷说,“要不然我就要折回去了。”
  这条土道象是一条长年累月没人走过的路。
  “没多远了,”老奶奶说,话刚一脱口,脑子里蓦地闪现一个糟心的念头,窘得她满面通红,两眼发直,两条腿一抬,把那个放在角落里的旅行袋碰翻了。旅行袋一倒,老猫咪喵地一声从那个盖着报纸的篮子里窜出来,蹦到贝雷的肩膀上去了。
  孩子们摔倒在车厢里,孩子妈紧抱着婴儿被甩出车外,跌倒在路上;老奶奶也给甩到前座上去了。汽车翻了个斤斗,掉进路旁的沟壑。贝雷仍然坐在驾驶座上。那只猫——一只宽白脸,红鼻头,灰条的狸花猫——象条肉虫子似的紧盘在他的脖子上。
  孩子们一发现脚还能动弹,便从车厢里爬出来,嘴里嚷道:“出车祸喽!”老奶奶蜷缩在前车厢的踏板上,但愿自己受了点伤,免得贝雷的火气全冲她一人发来。车祸发生前,她脑子里猛地闪现的那个糟心的念头,原来是她方才记得一清二楚的那栋房子并不在佐治亚州,而是在田纳西州。
  贝雷用两只手把猫从脖子上揪下来,往窗外面一棵松树那边狠狠扔过去。接着,他下了汽车,先找孩子妈;她抱着哇哇哭的婴儿,呆坐在红粘土的沟沿上,幸好只是脸上划破一个口子,肩膀有点扭伤。“出车祸喽!”孩子们狂热地吱哇乱叫。
  老奶奶瘸着腿从车厢里钻出来,琼•斯塔失望地说:“真可惜谁也没死!”老奶奶的帽子依然扣在脑袋上,可是前檐断裂了,往上翘起,形成一个挺时髦的角度,边上还耷拉着那朵紫罗兰的花蕊。除了两个孩子,他们三个人都在沟里坐下来,从惊吓中慢慢苏醒过来,浑身直打颤。
  “也许会有辆汽车路过吧,”孩子妈沙哑地说。
  “我的内脏不定哪儿受了伤,”老奶奶说,手直揉肋骨,可是没人搭理她。贝雷气得上下牙直打磕碰。他穿一件黄运动衫,上面印着蓝鹦鹉,脸色跟运动衫一般蜡黄。老奶奶决定不提那栋房子是在田纳西州了。
  路面要比他们坐的地方高出十英尺,他们只能望见路那边的树梢。还有更多的树木,在他们陷进去的那个沟壑后面,苍郁而挺拔。几分钟过后,他们看见远方山坡上有辆汽车朝他们这个方向慢慢驶来;车里的人好象在注视他们。老奶奶站起来,使劲挥动两只胳臂,好让人家注意。汽车继续慢吞吞地开过来,时而在转角处隐没,时而又冒出来,驶到他们刚才路过的那个山坡时,蠕动得越发慢了。它就象一辆又黑又大、破旧不堪的柩车,里面坐着三个男人。
  车在他们头顶上方的土道上停下来。司机毫无表情地凝视着他们所坐的地方,不发一语。接着,他回头跟另外两个人嘀咕了几句,三人便一块儿从汽车里下来。一个是胖胖的小伙子,穿一条黑裤子,上身是件红运动衫,胸前印着一匹飞驰的银色骏马。他溜达到这家人的右边,站在那里,半咧着嘴,狞笑地盯视着他们。另一个小伙子,穿一条卡其裤子和一件蓝条的外衣,头戴一顶灰礼帽,帽檐拉得很低,几乎遮住了大半个脸。他慢吞吞地踱到这家人的左边。两个人一句话也没说。
  司机下了车,站在车旁低头瞧着他们。他比另外两个人年纪大,头发有点灰白了,戴一副银丝边眼镜,显出一副堂堂学者的派头。他生就一张马脸,皱纹挺多,没穿衬衫,也没穿背心,下身是条绷得很紧的蓝色劳动布裤子,手里拿一顶黑帽子和一管手枪。两个小伙子手里也有枪。
  “我们出车祸啦!”孩子们扯起尖嗓门喊道。
  老奶奶有股奇特的感觉,好象认识那个戴眼镜的人,面熟得很,仿佛已经跟他认识一辈子了,可就是想不起他到底是谁。那人离开汽车,朝沟下走来,小心翼翼地迈着步子,免得滑倒。他穿一双棕白两色的皮鞋,没穿袜子,脚腕子又红又瘦。“你们好,”他说,“我瞧见你们翻了一个滚。”
  “翻了两个滚,”老奶奶答道。
  “不,一个滚,”他纠正道。“我们看得一清二楚。海勒姆,你去试试他们的车子还能开动不,”他悄声对戴灰帽子的小伙子说。
  “你干吗拿把手枪?”约翰•韦斯利问。“干吗拿枪啊?”
  “太太,”那人对孩子妈说,“你能不能叫两个孩子挨着你坐下来?我一见孩子就心烦。我要你们一块儿坐在原地不动。”
  “你凭什么支使我们?”琼•斯塔问。
  他们身后的树林象一张咧开的大黑嘴。“过来,”孩子妈说。
  “你瞧,”贝雷突然开口了,“我们现在处境十分尴尬。我们……”
  老奶奶啊的尖叫一声,猛地爬起来,瞪着两只大眼。“你敢情是那个不合时宜的人!”她说,“我一眼就把你认出来了!”
  “老太太,”那人说,微微一笑,仿佛被人认出来不由得自鸣得意似的,“不过,老太太,要是您没认出我是谁,也许对您全家倒会更有利些。”
  贝雷很快掉过头来,跟他妈嘟哝了几句,连孩子们听见都吓了一大跳。老奶奶呜咽起来。那个不合时宜的人脸涨得通红。
  “老太太,”他说,“别难过。有时一个人说话并非出自本意。我想他原本没打算跟您这样说话。”
  “你不会杀害一个妇道人家吧?”老奶奶一边说,一边从袖口里掏出一块干净手绢使劲(扌厌)了(扌厌)眼睛。
  不合时宜的人用脚尖在地上钻了个洞,又用脚把它填平。“除非万不得已,我是不愿意下毒手的,”他说。
  “听我说,”老奶奶几乎象是在尖叫,“我知道你是个好人。你看上去一点也不象匪徒之辈。我知道你准是好人家出身!”
  “对了,老太太,”他说,“世界上最好的人家。”他笑了,露出一排整齐而结实的白牙齿。“上帝再也没造出比我妈更好的女人了,我爹心地也跟赤金一样纯洁,”他说。那个穿红运动衫的家伙绕到这家人的背后站住,手枪别在胯骨那儿。不合时宜的人蹲了下来。“博比•李,看住这两个孩子,”他说。“你晓得他俩搅得我心神不定。”他瞧着面前挤作一堆的六口人,似乎有点发窘,仿佛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咦,天上一点云彩也没有,”他抬头看了一眼说。“不见太阳,可也没有云彩。”
  “是啊,今儿天多好,”老奶奶说。“听我说,你不该管自己叫不合时宜的人,因为我知道你是个好心眼的人。我一眼就看出来了。”
  “别说话!”贝雷嚷道,“全都闭上嘴,让我一个人来应付这局面!”他象运动员那样蹲伏在地上,仿佛要起跑,可是并没动窝。
  “谢谢您的恭维,老太太,”不合时宜的人用枪托在地上画个小圆圈。
  “这辆车修好,起码得花半个小时,”海勒姆望着汽车凸起来的顶篷,提醒了一句。
  “那你和博比•李先把他跟那个男孩带到那边去吧!”不合时宜的人指着贝雷和约翰•韦斯利说。“这两个小伙子要问你点事,”他又对贝雷说,“请跟他们到那边树林里走一趟吧。”
  “您瞧,”贝雷说,“我们现在处境非常尴尬,稀里糊涂得还闹不清怎么回事呐!”他的声音嘶哑,两眼跟他衬衫上的蓝鹦鹉一般蓝而殷切。他一动也没动。
  老奶奶抬手整理整理帽檐,好象也要跟儿子一块儿进入树林,可是帽檐不幸脱落在手中,她楞在那里,瞪着手里拎着的帽檐,过了半晌才松手让它落在地上。海勒姆揪住贝雷的胳膊,象搀老头儿那样把他搀扶起来。约翰•韦斯利紧拉着爸爸的手,博比•李跟在后头,他们朝树林走去。刚要进入阴森森的树林,贝雷一转身,靠在一棵光秃秃、灰暗的松树干上,喊道:“娘,我一会儿就回来,等着我!”
  “眼下就回来吧!”老奶奶尖声喊道,但是他们还是消逝在树林里了。
  “贝雷,我的儿啊!”老奶奶凄惨地嚷道,可是她发现自己正在瞧着蹲在她面前的不合时宜的人,便绝望地对他说:“我知道您是个好人,您可一点也不象坏人!”
  “不,我不是一个好人,”不合时宜的人好象仔细掂量了一下她的话,然后说道:“可我也不是世界上最坏的人。我爹说我跟我的兄弟姐妹不一样,是另一个品种的狗崽子。‘你知道,’我爹说,‘有人一辈子也没问过一个为什么,可是另有一些人总爱刨根问底。这孩子就属于后一种人。他将来准会到处惹是生非!’”他戴上黑帽子,突然仰视天空,又朝树林深处张望一下,仿佛又有点发窘。“很抱歉,我在你们两位太太面前光着上身,”他说,耸耸肩膀,“我们一逃出来,就把囚犯衣服埋掉了。没有更好的改善之前,只好凑合有什么穿什么。这几件衣服也是向几位遇到的人借来的呢,”他解释道。
  “没什么关系,”老奶奶说,“贝雷的箱子里也许还有件替换的衬衫。”
  “我这就去看看,”不合时宜的人说。
  “他们把他带到哪儿去啦?”孩子妈嚷道。
  “我爹是个了不起的人,”不合时宜的人说。“你怎么也抓不着他的把柄,尽管他从来没跟官方发生过什么麻烦。他就是有办法对付他们。”
  “你要是肯试着那样办,也可以成为一个堂堂的正人君子,”老奶奶说,“想想看,要是能安顿下来,舒舒服服过日子,不用成天价想着有人在追捕你,那该多好啊!”
  不合时宜的人一个劲儿用枪托在地上刮土,仿佛在考虑这个问题。“是啊,老太太,总是有人在追捕你,”他喃喃说。
  老奶奶发现他帽子下面的肩胛骨挺瘦,因为她正站在那里瞧着他。“你祷告吗?”她问。
  他摇摇头。老奶奶只看见那顶黑帽子在他的两块肩胛骨之间晃来晃去。“不祷告,”他说。
  树林里传来一声枪响,紧跟着又是一响。随后一片静寂。老奶奶猛地扭过头去。她听得见风从树梢吹来,象是心满意足地抽了口长气似的。“贝雷儿啊!”她叫唤道。
  “我在唱诗班里唱过一阵子,”不合时宜的人说,“我什么都干过。服过兵役,陆军啦、海军啦,国内国外都驻扎过,结过两次婚,在殡仪馆里当过差,铁路上干过一阵子。此外,种过庄稼,遇到过龙卷风,还见过一个男人活活给烧死。”他抬头瞧着孩子妈和小姑娘,她俩紧紧偎在一起,脸色惨白,目光发呆。“我还见过一个女人让人鞭打呐!”他说。
  “祈祷吧,”老奶奶说,“祈祷吧……”
  “我记得自己从来也不是个坏孩子,”不合时宜的人用一种近乎轻柔的声调说,“可不知在哪里做了点错事,就被送进教养院,活活给埋没了。”他抬头注视着她,好让她注意听。
  “那正是你该祷告的时候,”她说,“头一次你被送进教养院,是为了什么呀?”
  “你向右转是堵墙,”不合时宜的人又仰起头来,凝视万里无云的天空,说道,“你向左转,还是堵墙。抬头是天花板,低头是地板。我忘了自己干了什么,老太太。我坐在那儿,冥思苦想,想想自己到底干了什么错事,可是直到今天也没想起来。有时觉得快想起来了,可是总没有个结果。”
  “他们可能错判了吧?”老奶奶含含糊糊地问。
  “没有,”他说,“没弄错。他们有白纸黑字的证据。”
  “你别是偷了什么东西吧?”她问道。
  不合时宜的人冷笑一声。“谁也没有什么我想要的东西,”他说,“教养院的主任医师说我犯的罪是杀死了亲生父亲,可我知道那是瞎说八道。我爹是一九一九年闹流行性感冒时死的,跟我一点关系也没有。他葬在霍普韦尔山浸礼会教堂的墓地,你不信可以自己去看看。”
  “你要是祈祷,”老奶奶说,“耶稣会帮助你的。”
  “说的是,”不合时宜的人说。
  “那你干吗不祈祷啊?”她问道,突然高兴得浑身颤抖。
  “我什么帮助也不要,”他说,“我自己干得蛮好。”
  博比•李和海勒姆从树林里从容地走出来。博比•李手里还拎着一件印着蓝鹦鹉的黄衬衫。
  “博比•李,把那件衬衫扔过来,”不合时宜的人说。衬衫嗖地飞过来,落在他的肩膀上,他就把它穿上了。老奶奶说不出这件衬衫给她带来了什么回忆。“不,老太太,”不合时宜的人一边说,一边扣扣子。“我发现犯罪没什么了不起。可以干这件事,也可以干另一件事,杀人啦,从他的车上拆下一个轮胎啦,都一个样,因为迟早你总会忘掉自己干了些什么,而且要为这受到惩罚。”
  孩子妈呼哧呼哧地喘气,好象上气不接下气似的。
  “太太,”他问道,“你和小姑娘愿不愿意跟随博比•李和海勒姆到那边去同你丈夫会合?”
  “行,谢谢,”孩子妈有气无力地说。她的左胳膊不听使唤地来回晃悠,另一只胳膊抱着睡熟了的婴儿。她吃力地往沟坡上爬,不合时宜的人说:“海勒姆,搀一把那个女人。博比•李,你拉着小姑娘的手。”
  “我不要他拉着,”琼•斯塔说。“他那副模样让我想起一头猪。”
  胖小子脸涨红了,笑了笑,抓住小姑娘的胳臂,紧跟在她妈妈和海勒姆身后,把她拖进树林。
  老奶奶发现如今只剩下她和不合时宜的人单独在一起,反倒说不出话来了。天空既没有一块云彩,也没有太阳。她周围除了树林,什么也没有。她想告诉他应该祷告,张了几次嘴,又闭上了,没吭一声。最后,她发现自己在念叨“耶稣啊!耶稣啊!”意思是说耶稣会帮助你,可是从她那种口气听来,倒象是在咒骂耶稣。
  “是啊,老太太,”不合时宜的人仿佛同意似地说,“耶稣把一切都搅得乱七八糟。他的处境跟我差不离儿,只不过没犯什么罪罢了,而他们却能证明我犯过罪,因为他们有我犯罪的白纸黑字的证据。当然罗,”他说,“他们从来也没有给我看过我的罪证,这就是干吗现在我干脆自己签字。我老早就说过自己签字,好汉做事好汉当,然后自己保存一份原件。这样你就知道自己到底干过啥,可以衡量一下所受的惩罚跟所犯的罪是否合情合理,最后你可以拿出点凭据证明自己被惩罚得一点也不公平。我管自己叫不合时宜的人,”他说,“因为我没法认为自己被处罚得合情合理,罪有应得。”
  树林里传来一声尖叫,紧跟着是声枪响。“老太太,有人没完没了地受惩罚,而别人却从来也没挨过罚,您认为这合乎情理吗?”
  “耶稣啊!”老奶奶喊道,“你出身高贵,我知道你不会枪杀一个妇道人家的!我知道你是好人家抚养大的!耶稣啊!你不该枪杀一个妇道人家。我可以把我带的钱都给你!”
  “老太太,”不合时宜的人说,望着树林深处,“从来也没听说过死尸赏小费给抬棺材的人的。”
  又传来两声枪响,老奶奶象一只讨水喝的喉咙干燥的老火鸡那样扬起头来啼叫,“贝雷儿啊,贝雷宝贝儿啊!”心似乎都快碎了。
  “只有耶稣能叫人起死回生,”不合时宜的人接着说。“他不该那么做。他把一切都搅得乱七八糟。如果他照他所说的那样做,那你最好抛弃一切,追随他去吧。如果他没有那么做,那你最好尽情享受一下生命的最后几分钟吧——杀个把人啦,放把火烧掉那人的住房啦,要不然对他干些丧尽天良的事。除了伤天害理,别无其他乐趣。”他说着,嗓音几乎变得象是在嗥叫。
  “也许耶稣没有叫人起死回生过,”老奶奶喃喃说,连自己也不知道在说什么。她头晕眼花,扑通一下坐倒在沟里,两腿歪扭着。
  “我没在场,所以不敢说他没干过,”不合时宜的人说,“我真希望当时在场就好了,”他一边说,一边用拳头捶地。“我没在场,确实不对,因为要是在场,就会知道是怎么回事啦。听着,老太太,”他提高嗓门说,“我要是在场,就会知道怎么回事啦,我也不会变成如今这个样儿了。”他的嗓音好象要炸裂了,老奶奶头脑突然清醒了一下。她看见那家伙的脸歪扭着,离她自己的脑袋不太远,仿佛要哭似的,她便小声说道:“唉,你也是我的一个孩子,我的一个亲生儿哟!”她伸出两手,抚摸他的肩膀。不合时宜的人猛地闪开,好象让毒蛇咬了一口似的,朝她胸口砰砰砰连开三枪。然后,他把枪放在地上,摘下眼镜擦擦灰。
  海勒姆和博比•李从树林里走出来,站在沟渠上面俯视着老奶奶,她半躺半坐在一摊鲜血里,象孩子那样盘着腿,脸上还挂着一丝微笑,仰视着万里无云的晴空。
  不合时宜的人不戴眼镜,两眼显得暗淡无神,现出一圈通红的眼窝。“把她弄走,跟其他几个人扔到一块儿去!”他一边说,一边把那只在他脚边磨蹭的猫拎起来。
  “这位老太太真够贫嘴的,是不是?”博比•李说,哼着小调从沟渠上滑下来。
  “她要是一辈子每分钟都有人没完没了地冲她开枪射击,”不合时宜的人说,“她也会成为一个好女人的。”
  “挺有趣!”博比•李说。
  “住嘴,博比•李,”不合时宜的人说,“人生根本没有真正的乐趣。”
  
  ①这里借用了美国畅销小说《飘》的书名,指已不存在了。
  ②即“埃德加•阿特金斯•蒂加登”,这个姓名每个字的头一个字母,拼起来,恰是“吃”的意思。
  ③威廉•谢尔曼(1820—1891):美国南北战争时期的北军将领,1864年9月率军攻占佐治亚州亚特兰大,使这一地区遭到浩劫。他的名字在南方一直受人诅咒。
  
  
  (石头的石头ocr录入,冯俊华校对)
  录自《公园深处》,[美]弗兰纳里•奥康纳著,主万、屠珍等译,上海译文出版社“外国文艺丛书”之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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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伊诺克和大猩猩》
  
贺哈定 译
  
  
  伊诺克•埃默里向他的房东太太借了一把雨伞。他站在杂货店的门道里打算把伞撑起来,但发现它至少和它的主人同样年纪了。伞总算撑开之后,他抬手把墨镜扶正,跑到街上冒着大雨继续赶路。
  这把伞房东太太十五年前就不再用了,正因如此,她才借给他。伞一淋了雨水,就发出一声尖叫垂落下来,扎在他的颈背上。他头上套着雨伞向前跑了几步,又折回到一家商店的门道里放下了伞。为了再把它撑开,他只好把伞尖支在地上,用脚使劲把它踹开。他再次跑到街上,手紧握在套筒的下面,以防它再垂落下来。结果每走几步路,那刻着猎狐小狗头的伞柄就戳到他的上腹部。他又这样走了四分之一段街,伞的后半部突然向上翻卷,雨水往他的衣领里直灌。他缩着头躲到一家影院的遮檐下。这一天是星期六,售票窗前有一大群孩子马马虎虎地排着队等候买票。
  伊诺克平常并不太喜欢孩子,但孩子们似乎总是喜欢看着他。站队的孩子全都转过头来,几十双眼睛盯着他,对他很感兴趣。他的伞一半往上翘,一半往下垂,样子很古怪。眼看着那往上翘的一半就要完全垂落下来,流进他衣领内的雨水更多了。孩子们见了这个情景,顿时哄然大笑,乐得乱蹦乱跳起来。伊诺克瞪了他们一眼,转过身去摘下他的墨镜。这时他发现面前是一张大猩猩的巨幅画像。猩猩头顶的上方写了红字:“贡加!丛林之王,一代巨星!亲自光临!!!”和大猩猩膝盖相齐之处还写着:“贡加今日中午十二时莅临本剧院。免费欢迎前十名勇敢的人上来和他握手!”
  每当命运女神开始抽回腿去,准备狠踢伊诺克一脚的时刻,他脑子里老是想着别的事情。他四岁时,爸爸从州立监狱给他带回一个罐头盒。那盒子漆成橘红色,上面画着几片松脆的花生糖,还写了绿色的字:”叫你猜想不到的怪事!”伊诺克打开盒子,一根钢丝弹簧跳出来,敲碎了他的两颗门牙。他有生以来遇到这类事情太多了。看来他在危急的时刻要是更机灵些就好了。他站在海报跟前,仔细看了两遍,心里在想:上帝终于赐给他一个机会,可以把那个红极一时的大猩猩羞辱一番了。
  他转过身来,问身边的那个孩子什么时候了。那孩子告诉他:十二点十分,贡加到来的时间已经过了十分钟。另一个孩子说:他可能是被下大雨耽搁了。又有一个孩子说:不是因为下雨,是要等他的导演从好莱坞乘飞机赶来。伊诺克听了这些话把牙磨得格格作响。第一个孩子告诉他:他要是想和明星握手的话,就得和他们一样站队等着。伊诺克站到队里。一个孩子问他多大年纪了,另一个评论他的牙长得很滑稽。他竭力忍耐住不去理会他们,只顾收拾他那把伞。
  几分钟后,一辆黑色卡车从横街拐过来,在大雨中缓缓行驶着。伊诺克把伞往腋下一夹,眼睛透过墨镜斜睨过去。卡车开近影院时,车里的留声机开始奏出”塔拉拉—蓬—底—嗳”,但是这音乐几乎全被雨声湮没了。车身上贴着一大张金发碧眼的女郎的画像,是和大猩猩无关的其他电影广告。
  卡车在电影院门前停住,孩子们小心地把队站整齐。卡车后门和囚车一样装了铁栅栏,但大猩猩不在门口。两个穿雨衣的人跳下驾驶室,嘴里咒骂着跑到后边打开车门。其中一人伸进头去说:“喂,快一点好不好?”另一个人对孩子们晃晃大拇指说:“你们让开点好不好?让开点,好不好?”
  卡车里的留声机放出话声:“朋友们,这是贡加。怒吼的贡加,伟大的明星!朋友们,热烈欢迎贡加吧!”这声音在大雨中听起来好象是喃喃细语。
  等候在车门外的那人再次探进头去说:“喂,你出来好不好?”
  车厢里某个角落发出一声沉闷的撞击声。一秒钟后,伸出一只毛茸茸的黑手臂,一碰到雨水立刻缩了回去。
  “真见鬼,”站在遮檐下的那一个人骂了一声。他脱下雨衣,抛给车门外的人,这人又把它抛进车厢。再过了两三分钟,猩猩在门口出现了。他身上的雨衣纽扣全扣上了,一直扣到领口。衣领向上竖起,颈子上挂了一根铁链。等在门外的那人抓住铁链,把他拉下车。他们两个一齐跳到遮檐下。售票窗里一个慈母模样的女人准备好免票,先让头十个勇敢的孩子走上去握手。
  大猩猩毫不理会那些孩子,只顾跟随那人走到入口处的另一边。那里设了一个小讲台,约一英尺高。他跨上台去,转过身来面对着孩子们开始吼叫起来。吼声并不太高,听起来还不觉得太受不了。这吼声似乎发自一颗黑色的心。伊诺克吓了一跳。要不是有孩子们团团围住他,他一定拔腿逃走了。
  “谁先上来?”那人问道。“来吧来吧,谁先上?第一个孩子免费。”
  这一群孩子站在原地不动。那人向他们直瞪眼,“你们是怎么回事,孩子们?”他狂叫起来,“你们害怕了?只要我抓住这铁链,他伤害不了你们。”他抓紧铁链,把它抖动得哐啷哐啷响,表示这铁链在他手里非常牢靠。
  过了一分钟,一个小女孩从人群中走出来。她那鬈曲的长发象一条条木刨花,三角脸上显出一副凶相。她走到离大明星四英尺以内的地方。
  “好,好,”那人抖动着铁链说,“快一点。”
  猩猩伸出手来和她迅速地握了握。这时已有另一个女孩准备上来,后面跟着两个男孩。孩子们又站成长队开始向前挪动。
  大猩猩的手臂一直伸着,他偏过头去看看外边的雨,显出厌烦的神色。伊诺克这时候已克服了惊恐,正在绞尽脑汁想编出几句脏话来,当场好好羞辱大猩猩一番。往常他进行这方面的创作是毫不费力的,但这时偏偏什么也想不出来。他的大脑两个半球都是空荡荡的。他连自己天天使用的那些骂人的话也记不起来了。
  这时候他前面只剩下两个男孩了。第一个上去握过手,走到一边去了。伊诺克的心猛烈地跳动起来。他前面的孩子也握过手走到旁边。只留下他自己面对着猩猩。猩猩机械地抓起他的手。
  这是伊诺克到这座城市来后向他仲过来的第一只手。它温暖而柔软。
  霎那之间,他只是站在那里握着那只手。接着他开始结结巴巴地讲起来:“我的名字叫伊诺克"埃默里。我上过罗德米尔少年圣经学校。现在我在市动物园工作。我看过你的两部影片。我才十八岁,但已经为城市工作了。我爸爸叫我来……”他的声音嘶哑了。
  大明星稍许欠了欠身子,他眼睛的神色起了变化。一双令人讨厌的人眼凑得更近,透过两只赛璐珞的眼珠斜睨着伊诺克。“你滚开!”从那副猩猩毛皮里面发出粗鲁的声音,很低沉,但非常清晰,他把握着的手也甩开了。
这样的侮辱深深刺痛了伊诺克的心。他的身体一连打了三个转,才弄清该走哪个方向。接着他尽快跑到雨里去了。

 伊诺克心中不由得产生了一种期望:他就要发生什么变化了。这念头怎么也摆脱不掉。他的希望实质上是由两分怀疑,一分欲望构成的。在整个下半天内它在他身上始终起着作用。他对自己的需求只有一点朦朦胧胧的概念,但他并不是一个没有抱负的孩子,他想成为一个了不起的人物。他想改善自己的境遇:他想总有一天人们站着队等候和他握手。
  整个下午他在房间里坐立不安,百无聊赖。一会儿咬指甲,一会儿把房东太太伞上的绸布撕成条条,只剩下一副光秃秃的架子。接着他又把伞骨一根一根地扯断。最后成了一根黑色的手杖,一端是尖细的钢条,另一端是雕刻的狗头。它本来可能当作一种特殊刑具使用,现在已过时了。伊诺克把它夹在腋下来回踱步。他想:要是带上它走在人行道上一定很神气的。
  傍晚七时,他穿上外衣,提了手杖,向隔了两条马路的小饭馆走去。他意识到自己是去获取某种荣誉的。但他心绪不宁,担心那荣誉并不是垂手可得的,非得自己去夺取不可。
  不吃点东西就去办事,他是从来不干的。这家饭馆名叫“巴黎餐厅”,是一个约六英尺宽的地道,座落在一家擦皮鞋店和一家干洗店之间。伊诺克溜了进去,坐上柜台尽头的高凳,说他要一碗豌豆汤和一杯巧克力麦乳精。
  女招待个子很高,一口大黄牙,黄头发用黑色的发网络着。她一只手老是放在臀部。这时正在给另一个顾客端菜。尽管伊诺克每晚都来光顾,但她还没有学会喜欢他呢。
  她并不搭理他,只管动手煎咸肉。餐厅里只有另外那位顾客,已经吃完,在那里看报纸。看来要吃咸肉的只有她本人了。伊诺克把手伸过柜台,用手杖戳戳她的臀部。“你听着,”他说,“我马上要走,有急事。”
  “那你就走吧,”她说。她左右摆动着下巴,目不转睛地看着煎锅。
  “给我来一客那种蛋糕。”他指着一个圆玻璃架子上面半块粉红和淡黄的双色蛋糕。“我有些事要办,马上就要走。把它送到他旁边。”他指指那个看报纸的顾客。他溜下高凳凑到那人跟前去看他手中报纸的背面。
  那人放下报纸,瞅了瞅他。伊诺克对他笑笑。那人又举起报纸。“另外几张借我看看好吗?”伊诺克问道。那人再次放下报纸,打量了他一番,他的眼睛浑浊,目光坚定。然后他仔细地把那份报纸翻了一遍,抽出载着滑稽连环画的那一张递给伊诺克,这正是伊诺克爱看的。他每天晚上都要象完成例行公事一样把它看完。他边吃着女招待从柜台那一头平推过来的一碟蛋糕,边看着报纸,感到自己心中激荡着仁慈、勇气和力量。
  他看完了一面,翻转过来,开始浏览占了整整一页的电影广告,他的眼睛扫过三栏后,停留在一则花边消息上。那是关于丛林之王贡加的行踪,列出他巡回访问的剧院名字和他光临各家剧院的时问。三十分钟之后他将去第五十七街的胜利剧院,这是他在本城最后一次露面。
  如果这时有人注视伊诺克看这条消息,就会发现他的表情起了变化。尽管脸上仍然闪耀着从滑稽连环画中得到的启示,但另一种神情盖过了它——那就是觉醒。
  女招待正好转过身子,看到他还没有走,“你怎么啦?”她说,“吞下葡萄干核了?”
  “我知道自己要什么了,”伊诺克喃喃自语。
  “我也知道自己要什么了,”她面色阴沉地说。
  伊诺克伸手摸到他的手杖,把要付的钱往柜台上一放说:“我要走了。”
  “别指望我留下你,”她说。
  “你可能再也看不到我了,”他说,“——现在这样子的我。”
  “管他什么样子,看不到你对我才好呢,”她说。
  伊诺克离开饭馆。这个空气湿润的夜晚令人心旷神怡。人行道上的小水坑闪闪发光。商店橱窗玻璃水气蒙蒙,里面摆着亮晶晶的便宜货品。他消失在旁边一条街上,急速地沿着市区里更阴暗的通道行走。只在一条小巷的尽头停了一两次,往四处看看,便继续向前走去。胜利剧院是一家小剧院,座落在居民稠密的地段,适合附近住户的需要。他走过一连串灯火通明的街道,又穿过更多的小巷和后街。到了剧院所在的商业区之后,他放慢了步子。看到过了前面的十字路口就是胜利剧院。它在周围较暗的环境衬托之下,显得分外光彩夺目。他没有跨过马路,只是在剧院对面的人行道上匆匆行进,斜睨着那耀眼的灯火。他走到剧院的正对面停下脚步,躲藏到一座大楼两段房屋之间狭窄的楼梯洞里。
  运送贡加的卡车停在对面街旁。大明星站在遮檐下和一个上了年纪的妇女握手。然后她走到一边去。一位穿了马球衬衫的先生走上去,象运动员那样有力地握手。他后面是一个三岁的男孩,头上戴的巨大的西部帽几乎把脸全遮住了,不得不靠他后面的队伍把他推向前去。伊诺克观看了一会儿,流露出嫉妒的神色。小男孩后面是一个穿短裤的妇女。再后面是一个老头,他为了引起人们的特别注意,不是庄重地迈步向前,而是手舞足蹈地走上了台。伊诺克突然冲过马路,悄悄地钻进敞开着门的卡车。
  一直到故事片即将开映,握手仪式才告结束。大明星回到卡车里。观众鱼贯进入剧场。卡车司机和担任司仪的人爬进驾驶室。卡车隆隆地开走。它疾速穿过市区,在郊外公路上飞快地行驶着。
  车厢里传出一阵乒乒乓乓的响声,不是平素猩猩发出的那种声音,但是马达和车轮的轰鸣盖过了它。夜色苍茫,四野寂静无声,只是偶尔有猫头鹰的几声怨诉和远处传来运货火车微弱的轧轹声。卡车飞速奔驰,到了十字路口才稍许放慢速度。车厢在小路上颠簸着,一个人影跳出车门,几乎跌倒在地,随即一瘸一拐地向树林匆匆走去。
  一钻进密密的松树林,他就放下刚才拄着走路的手杖,还放下夹在腋下的一大团毛茸茸的东西,开始脱去他的衣服。他把脱下的衣服折叠得整整齐齐,一件件摞起来。全部衣服摞好后,他拿起手杖,在地下挖一个洞。
  苍白的月光不时穿破松林中的黑暗,洒到他的身上,照出他就是伊诺克。一道从嘴角一直拉到锁骨的伤痕和眼睛下的肿块毁坏了他的容貌,使他的神态变得麻木而迟钝。但是再也没有其他假象比它更具有欺骗性了,因为此时此刻他心中正燃烧着最炽烈的欢乐火焰呢。
  他急速地挖着土,最后挖出一个约一英尺长一英尺深的坑。他把那堆衣服放进坑里,站在一边休息片刻。埋掉衣服并不象征着埋葬自己的过去。他只意识到这些衣服以后再也用不着了。他一缓过气来,就把挖出的土推进坑去,用脚踩结实。他在踩土的时候发现脚上还穿着鞋。坑里填满土之后,他脱下鞋抛到一边。接着他拾起那一大团蓬松的东西,用力把它抖开。
  借着忽明忽暗的月光,可以看到他的一条苍白的细腿消失了,接着另一条也不见了。一个更加粗壮蓬松的身影代替了他原来的身影。霎时间出现了两个头,一个浅色,一个浓黑。但一秒钟之后,它把深色的头套在另一个头之上,纠正了误差。它匆忙扣好那些暗扣,还作了一些细微的调整。
  在此之后,它兀立不动。过了一会儿,开始捶胸怒吼起来。它蹦上跳下,手臂乱舞,头向前伸出去。起初吼声很轻微,过了一会儿声音变高,一会儿又低得使人难以忍受,接连不断地忽高忽低,最后归于寂静。它伸出手去乱抓一阵,用力摇动手臂;接着缩回手臂,再伸出去,乱抓一阵,摇动手臂。这样重复了四五遍。接着他捡起尖头的手杖,斜夹在腋下,走出树林跨上公路。无论是哪里的大猩猩,非洲的也好,加利福尼亚的也好,纽约的也好,都没有他现在这样快活。
  一对青年男女互相依偎着坐在公路边一块岩石上,凝视着一片开阔的山谷地带后面的市区,没有注意到那个毛茸茸的身影正向他们走来。建筑物的烟囱和正方形的屋顶在白茫茫的天边形成一段凹凸不齐的城墙,在好几处有高耸的尖塔象楔子一样插入云空。那位男青年碰巧转过头来,瞥见大猩猩站在几英尺以外,全身漆黑,一只手伸了出来,样子可怕极了。男青年抽回搂着情人的手臂,悄悄溜进树林。她转过头一看,立即发出尖叫,沿着公路逃跑了。那大猩猩站着,似乎感到有点意外,它的手臂垂下了。它坐在刚才那对青年男女坐过的岩石上,呆呆地望着山谷后面的城市不均匀的轮廓。
  
  
  (石头的石头ocr录入,冯俊华校对)
  录自《公园深处》,[美]弗兰纳里•奥康纳著,主万、屠珍等译,上海译文出版社“外国文艺丛书”之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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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公园深处》
  
主万 译
  
  
  伊诺克"埃默里醒来的时候知道,他可以领着去瞧瞧的那人今儿就要来了。他凭自己的血液知道。他象他爹一样具有慧血。
  那天下午两点钟,他向大门口的第二班门卫打招呼。“你迟到了不止十五分钟,”他气忿忿地说。“可是我还是留下啦。我本来可以走掉,可是我还是留下了。”他穿着一身绿制服,领口和袖口都有黄滚边,每条裤腿的外侧自上到下有一条黄条纹。第二班门卫是一个生着页岩般肌理的突出面孔的小伙子,他嘴里衔着一根牙签,也穿着同样的制服。他们看守的那道大门是用铁条制成的,两旁的混凝土弓形门柱做成了两棵树的形状,树枝蜷曲地伸展出去,形成了门楣,上面有几个盘绕成的大字:市立森林公园。第二班门卫靠在一边“树干”上,用牙签剔起牙来。
  “看起来我每天,”伊诺克抱怨说,“每天都要足足损失十五分钟,站在这儿伺候你。”
  每天他下班以后,总走进公园去,而每天他走进去以后,总做着同样的事情。他先走到游泳池去。他怕水,不过他喜欢坐在池边的岸上,看着女人,倘使有女人在池子里游泳的话。有一个女人每星期一来,她穿的游泳衣每一面臀部那儿都裂开了。起先,他以为她不知道,所以没有公然在岸上注视着,而是悄悄地钻进一些矮树丛,暗自窃笑着,从那儿观看。池子里没有别人告诉她游泳衣破了——大群的人要到四点钟才来。她在水里游了一圈,然后在池畔躺下睡上将近一小时,始终没有觉察到会有人在矮树丛中看着她游泳衣破裂的地方。后来有一天,他到晚了一点儿,看见三个女人的游泳衣全裂开了。当时池子里尽是人,谁也没有怎样在意她们。这个城市就是这样——老使他感到惊讶。每次他节省下两美元时,他就去光顾一个妓女,可是他所看到的公开放荡的行为不断使他震惊。他出于一种礼节感,才悄悄钻进矮树丛去。时常,有些女人会把游泳衣的背带从肩上拉下,舒展开身体躺在那儿。
  这所公园是这个城市的中心。他到这个城市里来——血液里早就有所领会——他在这个城市的中心站住了脚。每天他都看着它的中心,每天。他感到那么震惊,那么畏惧,那么不知所措,因此单是想想它就使他汗流浃背。在公园的中央,他发现了一件东西。它是一件神秘的事物,虽然它就放在一只玻璃匣子里,让大伙儿观看,还有一张用打字机打的卡片放在那儿,说明了它的一切。不过有一件事是卡片上无法说明的,而卡片上无法说明的,全在他的肚子里。这是一种可怕的知识,没有什么语言可以表达,是一种可怕的知识,象一根巨大的神经那样生长在他的体内。他无法把这件神秘的事物给随便什么人看,然而他一定得给一个人看。他不得不领着去看的那人,是一个特殊的人。那个人不可能是这个城市里的,可是他不知道这是为什么。他知道看见这个人的时候,他会知道的。他还知道,他不久就会看见这个人了,要不然,他体内的神经就会长得非常大,他就会被迫去抢劫一家银行,朝着一个女人扑过去,或者驾驶一辆偷来的汽车闯进一座大楼的侧面。整个上午,他的血液一直在说,这个人今儿就要来。
  他离开了第二班门卫,由一条细心选定的小路朝游泳池走去。这条小路经由游泳池女更衣室的后面通到一小片空地上,从那儿整个游泳池顿时便可以一览无遗。池子里一个人也没有——水是深绿色的,停滞不动——但是他看见那个带着两个小男孩的女人从池子另一面走来,朝更衣室走去。她一般每隔一天来一次,总带着那两个孩子。她和他们一块儿下水,游过池子,然后就在池子旁边的阳光下躺着。她穿一件有些斑渍的白色游泳衣,象只布袋一样合身,伊诺克有好几次很欣喜地看着她。他从那片空地上走到一个土坡上一些银白杨树丛里。它们下面有一条很好的坑道。他爬进去,一直爬到一片稍许开阔点儿的地方,惯常总坐在那儿。他坐定下来,把银白杨的枝条拨弄一下,好从后面看得清楚一点儿。在树丛中,他的脸总是通红。要是有人恰巧在那地方把银白杨的枝条拨开,便会认为自己看见了一个魔鬼,就会滑下土坡,摔进池子。那个女人和那两个小男孩走进了更衣室。
  伊诺克从来没有立刻走到公园里那个幽暗、秘密的深处去。那是午后的最高峰。他做的其他事情都是环绕着这个最高峰逐步树立起来的。这些事情变成例行公事,不可缺少。他离开矮树丛以后,便到“凝霜瓶”去。这是一个卖热狗的摊子,做成一个榨橙汁器的形状,屋顶四面都漆着蓝色的霜。他总在那儿喝一杯巧克力麦乳精牛奶冰淇淋棍合饮料,还对那个女侍者说上几句挑逗的话,因为他认为那个女侍者暗地里爱上了他。过了那儿,他总走去看看动物。动物全关在一长排铁笼里,象电影里的阿尔卡特拉兹监狱①一样。冬天,笼子里有电热设备,夏天有空调设备。有六个人受雇伺候那些动物,用丁字形大牛排饲养它们。动物什么事也不做,四下伏着。伊诺克每天都满怀畏惧和憎恶的心情注视着它们。然后,他就上那儿去了。
  那两个小男孩跑出更衣室,跳进水去。同时,游泳池另一面的那条车道上传来一种刺耳的噪音。伊诺克把头从矮树丛中伸出去。他看见一辆深灰色的汽车驶过,声音听起来仿佛马达拖在车身后面。汽车驶了过去。他可以听见它转过车道拐弯地方、向前驶去的嘎嘎声。他仔细听着,想知道它会不会停下。噪音低了下去,接着渐渐又变响了。汽车又驶过来。伊诺克这一次看到车上只有一个人,一个男人。它的声音又消失了,随后又响起来。汽车第三次又绕过来,几乎就在池子那边正对着伊诺克的地方停下。车上的那个男人从车窗里朝外张望,越过草坡,望到池水面上,两个小男孩正在池子里泼水、尖叫。伊诺克把头尽可能伸出矮树丛,眯起眼瞅着。那个人身旁的车门是用一根绳子扎着的。他由另一面车门跳下车,走到汽车前面,然后在通向游泳池的土坡上向下走了一半路。他在那儿站了一分钟,仿佛在找人,接着便直挺挺地在草地上坐下,身上穿的一套衣服,看起来就象里面具有强烈的亮光似的。他把膝盖弯起来坐着。“唔,我得学狗爬了,”伊诺克说。“唔,我得学狗爬了。”
  他马上从矮树丛中悄悄爬出去,心剧烈地跳着,就象在博览会上那个小伙子驾着一辆摩托车,环绕一个斗兽场的围墙驶行那么迅速。他甚至记得这个人的姓名——黑兹尔"韦弗。一刹那,他匍匐在地上,到了银白杨树丛尽头,朝游泳池那面望过去。那个身穿蓝衣服的人形还以同样的姿势坐在那儿,看样子就象是给一只看不见的手拉住,仿佛那只手要是一抬,那个人形就会一跃跳过游泳池,脸上的神情毫不改变。
  女人从更衣室里走出来,直接上了那块跳水板。她把两只胳膊张开,开始跳跃,把跳板振动得发出一大阵沉重的啪啪声。接着,她突然向后旋转,跳入水里不见了。黑兹尔"韦弗先生的头慢悠悠地转过来,看着她跳进游泳池去。
  伊诺克站起身,顺着更衣室后面的小路走下去,从另一面悄悄走出来,开始朝着黑兹走过去。他呆在土坡顶上,在便道旁的草地上轻轻行走,不发出一丝声音。等他直接到了黑兹的身后时,他在便道边上坐下。如果他的胳膊有十英尺长,那么他就可以把两手放在黑兹的肩上了。他静静地端详着他。
  这当儿,那个女人正从池子里爬出来,在水边撑起身子。她的脸,一张苍白的长脸,首先露了出来,一顶绷带般的游泳帽几乎一直遮到眼睛上面,锋利的牙齿从嘴里暴出来。然后,她用两手撑着,直到一只大脚和一条腿先上了岸,另一条由另一面也爬上来,于是她出水了,蹲在那儿喘息。她松弛地站起身,抖动了一下,跺了跺脚,水从她身上滴下。这时候,她的脸正朝着他们,所以咧开嘴笑了笑。伊诺克可以看见黑兹尔"韦弗脸的一部分,他正注视着这个女人,并没有咧开嘴回笑笑,只是在她啪啪地走到一个有阳光的地点去时,一直注视着她。那个地点几乎正在他们坐的地方下面。伊诺克不得不稍许挪动了一下,好看见。
  女人在那个有阳光的地点坐下,把游泳帽摘掉。她的头发很短,缠结在一起,闪现出各种各样的颜色,从很深的铁锈色,到没有光泽的柠檬黄色。她摇了摇头,然后又抬起脸来望望黑兹尔"韦弗,咧开嘴,露出尖牙齿笑笑。她在有阳光的地点舒展开身体躺下,双膝凸起,背脊骨贴着混凝土。那两个小男孩在池水的另一头,正在把对方的头撞到池子的边上。她躺下去,直到身子平平地靠在混凝土上,然后抬起手,把游泳衣的背带从肩上褪下。
  “啊呀!”伊诺克小声说。他还没来得及把两眼从那个女人身上移开,黑兹尔"韦弗已经跳起身,几乎走到他的汽车旁边了。女人笔直地坐起来,游泳衣在胸前落下去一半。伊诺克同时两面望望。他把注意力强行从女人身上移开,跟在黑兹尔"韦弗的身后奔过去。
  “等我一下!”他大声喊着,一面在汽车前面挥动两只胳膊。汽车已经嘎嘎响起来,准备驶走了。黑兹尔"韦弗又把马达关了。他的脸在挡风玻璃后面显得有点儿愠怒,有点儿象青蛙,就仿佛有一声喊叫给闷在里面,就好象暴力影片中一扇小房间的门,门里有一个人给绑在椅子上,嘴里塞了一条毛巾。
  “哟,”伊诺克说,“我说,这不是黑兹尔"韦弗吗?你好,黑兹尔。”
  “门卫说我在游泳池会找到你,”黑兹尔"韦弗说。“他说你藏在矮树丛里,看人家游泳。”
  伊诺克的脸红了。“我一向很欣赏游泳,”他说。接着,他把头从车窗外伸进去。“你在找我吗?”他喊着问。
  “那些人,”黑兹说,“那些姓莫兹的人——她有没有告诉你他们住在哪儿?”
  伊诺克似乎没有在听。“你特意上这儿来找我吗?”他说。
  “阿萨"莫兹和萨巴思"莫兹——她把那个削土豆皮的擦子给了你。她没有告诉你他们住在哪儿吗?”
  伊诺克把头从车子里缩出去。他打开车门,钻进车,在黑兹的身旁坐下。有一会儿,他就那么望着他,舔了舔嘴唇。接着,他小声说:“我一定得给你瞧一件东西。”
  “我在找那些人,”黑兹说。”我一定得会见那个男人。她没有告诉你他们住在哪儿吗?”
  “我一定得给你瞧这件东西,”伊诺克说。“我一定得让你瞧瞧,今儿下午,就在这儿。我一定得让你看。”他一把抓住黑兹尔"韦弗的胳膊。黑兹尔"韦弗摆脱了他。
  “她有没有告诉你他们住在哪儿?”他又说了一遍。
  伊诺克不住地舔着嘴唇。他的嘴唇苍白,只有发烧所起的疤是紫色的。“真个的,”他说。“她不是邀请过我去看她,还把我的竖琴也带去吗?我一定得让你瞧这件东西,”他说,“然后我再告诉你。”
  “什么东西?”黑兹咕哝说。
  “这件东西我一定得让你瞧,”伊诺克说。“笔直朝前驶去,我会告诉你在哪儿停下的。”
  “我不要看你的东西,”黑兹尔"韦弗说。“我一定得要那个地址。”
  “除非你跟着我来,要不然我记不起,”伊诺克说。他没有望着黑兹尔"韦弗。他朝车窗外面望去。一刹那,汽车开动了。伊诺克的血液流动得很快。他知道在到那儿以前,他得先上“凝霜瓶”和动物园去,所以他预见到要和黑兹尔"韦弗进行一场激烈的斗争。他不得不把他带到那儿去,就算得用一块大石头狠揍一下他的脑袋,把他一直背到那儿去。
  伊诺克的头脑分成了两部分。和血液联系的那部分做盘算的工作,可是它从来不说什么话。另一部分里贮藏有各种各样的语言。在第一部分盘算着怎样使黑兹尔"韦弗经过“凝霜瓶”和动物园时,第二部分却问道:“你打哪儿弄来这辆漂亮的汽车的?你应该在车身外面漆上些标志,象‘上车来吧,姑娘’,——我瞧见有一辆就漆着这话,后来又瞧见一辆漆着……”
  黑兹尔"韦弗的脸很可能是从一块大岩石的侧面凿出来的。
  “我爹早先有一辆黄色的福特牌轿车,那是他靠一张彩票得来的,”伊诺克咕哝说。“它有一个可以折起的车顶篷,还有两根天线和一个松鼠尾巴,全跟着车子一块儿来了。后来,他把那车子换掉啦。在这儿停下!在这儿停下!”他嚷着——他们正驶过“凝霜瓶”。
  “它在哪儿?”他们刚走进去,黑兹尔"韦弗就这么问。他们到了一个光线很暗的屋子里,屋子后部横放着一道柜台,柜台前面有些象毒蕈似的褐色圆凳。面对着门的那堵墙上,有一幅冰淇淋的大广告,绘着一头牛打扮得象一个家庭主妇。
  “它不在这儿,”伊诺克说。“我们路上得在这儿停一下,弄点儿东西吃。你要吃什么?”
  “什么也不要,”黑兹咕哦说。他笔直地站在屋子中央,两手插在衣袋里,脖子在衣领内缩下去了一点儿。
  “嗨,坐下,”伊诺克说。“我得稍许喝点儿饮料。”
  柜台后面有人挪动身子。一个象男人那样留着短发的女人从一张倚子上站起身,走上前来。她原先坐在那张椅子上看报。这当儿,她绷起脸望着伊诺克,身上穿着一件早先是雪白的、如今已经沾满了一块块黄渍的制服。“你要什么?”她大声说,同时凑到他耳边,仿佛他耳聋似的。她生着一张男人的脸和两只肌肉发达的大胳膊。
  “我要一杯巧克力麦乳精牛奶冰淇淋混合饮料,小娘儿,”伊诺克温柔地说。“里面多放些冰淇淋。”
  她恶狠狠地从他前边转过身去,瞪眼望着黑兹。
  “他说他什么也不想要,就想坐下对着你看上一会儿,”伊诺克说。“他不饿,就是想要看看你。”
  黑兹楞呆呆地望着这个女人。她背过身去对着他,开始调牛奶冰淇淋。他在那排圆凳的最末一张上坐下,把指关节按得劈啪作响。
  伊诺克细心地注视着他。“我猜你稍许变了点儿样,”过了几分钟,他嘀咕说。
  黑兹的脖子猛地一下转过来,他开始走上前去。“把那些人的地址给我。就这会儿,”他说。
  伊诺克马上想起来了。是警察。他脸上突然流露出心领神会的表情。“我猜你并不象过去一贯的那么傲慢,”他说。“我猜也许,”他说,“你现在不象早先,没有那么多的理由了。”偷了那辆汽车,他心里想。
  黑兹尔"韦弗往后坐下。他脸上没有表情,可是在那双愠怒、濡湿的眼睛里却有什么东西动了一下。他把脸避开了伊诺克。
  “你在游泳池那儿怎么那么快就站起身来?”伊诺克问。那个女人手里端着麦乳精,回过脸来对着他。“当然啦,”他发火地说,“我也决不会要一辆有一个那么难看的方向盘的卡车。”
  那个女人把麦乳精砰的一声放在他前面的柜台上。“一毛五分,”她大声吼着。
  “你可不止值这点儿钱,小娘儿,”伊诺克说。他暗自笑了笑,一面通过麦管向麦乳精里吹泡。
  那个女人大步走到黑兹尔坐的地方。“你领着这样一个狗娘养的上这儿来干吗?”她吼着。“一个象你这样安安静静的好小伙子,带着一个狗娘养的上这儿来。你应该稍许注意点儿自己交的朋友。”她姓莫德,整天都从柜台下的一只水果瓶里喝威士忌。“耶稣,”她说,一面用手在鼻子下面擦了一下。她在黑兹面前一张靠背笔直的椅子上坐下,脸却对着伊诺克,两只胳膊在胸前合抱起来。“每天,”她望着伊诺克对黑兹说,“每天这个狗娘养的都要上这儿来。”
  这时候,伊诺克正在想着那些动物。他们接下去就得去看动物了。他不喜欢那些动物,想到它们就使他的脸变成了巧克力的紫色,仿佛麦乳精正涌上他的头脑来。
  “你是个好小伙子,”她说,“我瞧得出你不好喝酒,好,别喝,别和那边那个狗娘养的搅和在一块儿。我瞧见一个规规矩矩的小伙子,总知道。”她正对着伊诺克叫嚷,但是伊诺克却注视着黑兹尔"韦弗。当时就好象黑兹尔"韦弗肚子里有个什么正在拧紧,虽然他外表一动也没有动,连手也没有动。他显得好象给身上那套蓝衣服压下去了似的,仿佛肚子里那个东西正在越拧越紧。伊诺克的血液告诉他非得赶快不可。他用麦管把麦乳精快快吸光。
  “是呀,先生,”她说,“没有什么比一个规规矩矩的小伙子更讨人喜欢的了。上帝是我的见证人!我瞧见一个规规矩矩的小伙子,总知道。我瞧见一个狗娘养的,也总知道。他们有很大的不同。那个用麦管咕嘟咕嘟吸的满脸脓疤的杂种,是个该死的狗娘养的。你是个规规矩矩的小伙子,最好注意怎样和他交朋友。我瞧见一个规规矩矩的小伙子,总知道。”
  伊诺克吸到杯底,发出刺耳的声音。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毛五分钱,放在柜台上,站起身来。不过黑兹尔"韦弗已经先站起身,正靠在柜台上,对着那个女人。她并没有立刻看到他,因为她正望着伊诺克。他用两手撑着,靠在柜台上,直到他的脸离开她的只有一英尺。她转过脸,瞪眼瞅着他。
  “走呗,”伊诺克开口说,“咱们没有时间跟她拌嘴。我马上得让你瞧瞧那玩意儿,我得……”
  “我可不是规规矩矩的,”黑兹说。
  伊诺克等他又说了一遍后,才听清楚他说的是什么话。“我可不是规规矩矩的,”他又说了一遍,脸上和声音里没有任何表情,只是象望着一块木头似的望着那个女人。
  她睁大眼睛望着他,先吃了一惊,接着大为气恼。“你想我会在乎吗!”她尖声喊叫起来。“你是个什么样的人干我什么屁事?”
  “走呗,”伊诺克嘀咕着,“走呗,要不我就不告诉你那些人住在哪儿。”他抓住黑兹一只胳膊,把他从柜台旁拖开,朝门口走去。
  “你这杂种!”女人尖声喊着,“你们想想,我会在乎你们随便哪一个臭小子吗?”
  黑兹尔"韦弗迅速把门推开,走了出去。他重新坐上汽车,伊诺克跟在他后面也跳上了车。“好,”伊诺克说,“开车顺着这条道朝前走。”
  “你干吗要告诉我?”黑兹说。“我又不呆在这儿。我得走。我不能再呆在这儿啦。”
  伊诺克打了一阵寒战。他开始舔了舔嘴唇。“我一定得让你瞧瞧,”他嗓音嘶哑地说。“除了你,我不能让谁看。我在游泳池瞧见你驾车驶来的时候,就得到了一个预兆,你就是那个人。整个上午我都知道有人会来,后来我在游泳池看见你的时候,就得到了这个预兆。”
  “我可不在意你的这些预兆,”黑兹说。
  “我每天都去等着看预兆,”伊诺克说。“我每天都去,不过我不能随便带别人。我得等待预兆。等你瞧过以后,我立刻就把那些人的地址告诉你。你一定得瞧,”他说。“等你瞧了以后,有件事管保会发生。”
  “决不会发生什么事,”黑兹说。
  他又把车发动起来。伊诺克在座位边上坐下。“那些动物,”他咕哝说。“咱们得先由它们旁边走过去。这用不着花多少时间。用不着一分钟。”他看见那些动物目露凶光在等着他,准备使他错过时机。他想到要是警察这会儿就在这儿发出警报,开来警车,尖声叫着,在他让黑兹尔"韦弗看到那东西之前便逮住了黑兹尔,那可怎么好!
  “我一定要会见那些人,”黑兹说。
  “在这儿停下!在这儿停下!”伊诺克喊着。
  左面,有二长排闪闪发光的铁笼子。在铁条后面,有些黑魆魆的形影正坐着不动或者走来走去。“下车来,”伊诺克说。“这不费什么时间。”
  黑兹跳下车。接着,他站定了。“我一定得会见那些人,”他说。
  “好吧,好吧,来呀,”伊诺克嘀咕说。
  “我认为你并不知道地址。”
  “我知道!我知道!”伊诺克喊着。“第一个数字是‘二’。现在来吧!”他拖着黑兹朝那些笼子走去。第一个笼子里有两只黑熊。它们面对面坐着,象两个主妇在吃茶点,脸上斯斯文文,自己顾着自己。“它们什么事也不做,整天就坐在那儿散发臭味儿,”伊诺克说。“每天早晨,有个男人走来,用一个水龙管子冲洗这些笼子,它们还是很臭,就好象他没有洗过似的。”这儿的每一个动物私下都十分恨他,象社会上的人恨钻营奔竞的人那样。他朝前又走过两只关熊的笼子,看也没去看它们。然后,他在下一个笼子前面站住。笼里有两只黄眼睛的狼,绕着混凝土的边上嗅个不停。“鬣狗,”他说。“鬣狗对我什么用也没有。”他走近前点儿,朝笼里吐了一口唾沫,吐到一只狼的腿上。它穿梭般地走到了一边,恶狠狠地斜眼瞪了他一下。有一刹那,他忘了黑兹尔"韦弗。接着,他连忙回头看看,想确定他是否还在那儿。黑兹尔正站在他的身后。他没有在看动物。他在想着那些警察,伊诺克猜想。他说:“来吧,咱们用不着看前面的所有那些猴儿。”通常,他总在每个笼子面前逗留上一会儿,对自己大声说上一句污秽的评论,但是今儿,动物不过是他不得不经历的一种形式。他匆匆地走过了关猴儿的笼子,回头看了两三次,以确定黑兹尔"韦弗是否在他身后。到了最后一个关猴子的笼子前,他停住,仿佛管不住自己那样。
  “瞧瞧这只无尾猿,”他瞪着两眼说。这只动物背对着他,除了一个很小的粉红色屁股外,全身都是灰色的。“我要是有一个那样的屁股,”他装着一本正经地说,“那就老坐着。我决不把它暴露在上公园来的所有这些人面前。来呀,咱们用不着看下面的那些鸟儿。”他从那些关鸟的笼子面前跑过去,到了动物园的尽头。“现在不需要汽车了,”他说,一面往前走去,“咱们就穿过那片树林,直接走下那边那座小山去。”他停住,看见黑兹尔"韦弗并没有跟着他走,反而在关鸟的最后一个笼子面前站住了。“啊呀,”他呻吟说。他站在那儿,拼命挥动胳膊,一面喊道:“来啊!”可是黑兹望着笼子里,站在那儿并没有动。
  伊诺克向后跑到他面前,一把抓住他的胳膊,但是黑兹心不在焉地把他推开,继续朝那只笼子里看。笼子里是空的。伊诺克睁大眼睛望。“空的!”他喊了一声。“你望着这只空荡荡的旧笼子干什么?你来呀。”他站在那儿,浑身出汗,脸色发紫。“空的!”他喊着,接下去他瞧见笼子里并不是空的。在笼里一个角落的地面上,有一只眼睛。这只眼睛是在一把象洗碗刷的东西的当中,那把刷子坐在一块破布上。他凑近铁丝,斜眼细看,看见那把刷子原来是一只猫头鹰,一只眼睛张着。它正盯视着黑兹尔"韦弗。“这不过是一只尖声号叫的老猫头鹰,”他嘀咕说。“你以前看见过的。”
  “我可不是规规矩矩的,”黑兹对着那只眼睛说。他说这话的神气,就象他对“凝霜瓶”的那个女人说的时候一样。那只眼睛轻轻闭上,猫头鹰把头转过去对着墙壁。
  他谋杀了一个人,伊诺克想着。“哦,好耶稣啊,来吧!”他尖声叫着。“我得马上让你瞧那玩意儿。”他把他拉开,可是离开笼子走了几步,黑兹又停住,望着远处的一件东西。伊诺克的眼力很差。他眯起眼睛看看,瞥见在他们身后的那条大道远处,有一个人形。还有两个小身个儿在它的两边蹦跳。
  黑兹尔"韦弗突然回过身,对他说道:“那玩意儿在哪儿?让咱们这就去瞧瞧。走吧。”
  “我不是正领你上那儿去吗?”伊诺克咕哝说。他觉得身上的汗在收干,浑身刺痛,皮肤变得好象给针戳着,就连头皮上也是如此。“咱们得步行去,”他说。
  “为什么?”黑兹咕哝说。
  “我也不知道,”伊诺克说。他知道自己要遭到什么事了。他知道自己要遭到什么事了。他的血液停止流动。先前它一直象打鼓般的流动,现在它一下停了。他们开始朝山下走去。那是一片很陡的山坡,山坡上尽是树木,树身由地面往上四英尺全漆成了白色,所以看起来好象穿了短袜。他紧紧抓住黑兹尔"韦弗的胳膊。“越往下走越潮湿,”他茫然地朝四下望望说。黑兹尔"韦弗摆脱了他。一刹那后,他又抓住了他的胳膊,止住了他。他从树木间指着下面。“博物馆,”他说。这个古怪的词儿使他打了一阵寒战。这是他第一次大声说到它。他指的地方原来是一座灰色建筑物。他们越往山下走,那个建筑物就变得越高大。后来,等他们到了树林尽头,走出去到了砾石车道上时,那个建筑物似乎突然一下子缩小了。它是圆形的,颜色是烟灰色。正面有些柱子,每根柱子之间,有一个没有眼睛的女人像,头上顶着一只罐子。柱子上面,有一条用混凝土塑的扁带饰和刻出的“博物”两个字。伊诺克不敢把这个词再念出来。
  “咱们得走上台阶,穿过前门,”他小声说。走上门廊,一共有十级台阶。正门是黑色的,很宽阔。伊诺克小心谨慎地把门推开,把头从门缝间伸进去。一刹那,他把头又缩回来,说:“好吧,走进去,慢慢走。我不想惊醒那个老警卫。他和我不太友好。”他们走进了一个黑暗的门厅。门厅里有很浓的漆布和杂酚油②的气味,以及另一种比这两种淡一点儿的气味。这第三种气味并不太浓,伊诺克说不出是他以前闻过的什么气味。门厅里除了两只瓮和一个老头儿睡在靠墙放着的一张靠背笔直的椅子上外,什么东西也没有。老头儿穿着和伊诺克一样的制服,看上去象一只钉在那儿的干蜘蛛。伊诺克望着黑兹尔"韦弗,瞧瞧他是否也闻到了那个不太浓的气味。看样子他好像也闻到了。伊诺克的血液又流动起来,这一回声音比较近,就象鼓声移近了大约四分之一英里。他捏紧黑兹的胳膊,蹑手蹑脚穿过门厅,到了尽头另一扇黑漆门前。他把门推开一条窄缝,把头从门缝间伸进去。接着,一刹那,他又缩回来,弯了下一只手指,叫黑兹跟着他走。他们走进了另一间门厅,和前面一间一样,不过是横向的。“它就在那边那第一道门里,”伊诺克小声说。他们走进了一间黑色的房间,里面放满了玻璃匣子。这些玻璃匣子遮住了墙,地面中央有三只棺材般的匣子。沿墙的匣子全盛放着鸟儿,它们斜蹲在油漆过的木棍上,带着干瘪、调皮的神情向下望着。
  “来吧,”伊诺克小声说。他血液里那种打鼓般的声音越来越近。他走过地面中间的两只匣子,朝第三只走去。他走到它较远的那头,站住了脚,把脖子伸向前朝下望着,两手紧紧攥在一起。黑兹尔"韦弗走到了他的身旁。
  他们两人站在那儿,伊诺克直挺挺的,黑兹尔"韦弗的身体微微向前弯着。匣子里有三只碗,一排钝了的武器,以及一个男人。伊诺克看着的就是这个男人。他大约有三英尺长,赤身露体,呈现出一种干枯的黄色,两眼紧紧闭着,仿佛一大块钢铁正落下来,就要打在他身上似的。
  “瞧瞧那儿的说明,”伊诺克用教堂内常用的那种低声说,一面指着那个人脚头用打字机打出的一张卡片,“那上面说,他从前和咱们一样高。有些阿—拉伯人在六个月里使他成了这样。”他谨慎小心地回过头去,看看黑兹尔"韦弗。
  他所能分辨出的是,黑兹尔"韦弗的眼睛正盯视着那个缩小了的人。他探身向前,因此他的脸在那个匣子的玻璃盖上反映出来。那个倒影是苍白的,眼睛就象两个很整齐的枪弹窟窿。伊诺克挺直身子等候着。他听见门厅里有脚步声。耶稣啊,耶稣啊!他祈祷着,让他赶快做他要做的随便什么事吧!脚步声进了房门。他看见那个女人带着两个小男孩来了。她一手搀着一个孩子,正咧开嘴在微笑。黑兹尔"韦弗一次也没有从那个缩小了的人身上抬起眼来。女人朝他们走了过来,在匣子的另一面站住,低头朝里面望去。她的脸的倒影在玻璃盖上显得正对着黑兹尔"韦弗的倒影咧开嘴在笑。这时候,她吃吃笑了一下,把两只手指放在牙齿前面。两个小男孩的脸就象是放在她两边的盘子,用来承接从她脸上溢出的笑容。黑兹的脖子向上一昂,他发出了一种声音。那种声音是伊诺克以前从来没有听见过的。它可能是匣子里的那人发出的。接着,伊诺克知道是他发出的。“等等!”他尖叫了一声,跟在黑兹尔"韦弗的身后飞奔出房。
  他在半山腰上赶上了他,一把抓住了他的胳膊,拉得他转过身来。随后,他站在那儿,突然软弱无力,身体轻得象一只气球,睁大两眼望着。黑兹尔"韦弗抓住了他的两面肩膀,摇撼着他。“他们的地址是什么?”他喊着。“把那个地址告诉我!”
  就算伊诺克知道那个地址,他当时也想不起来了。他甚至连站也站不起。等黑兹尔" 韦弗放开他以后,他立刻向后倒下,摔倒在一棵穿白色短袜的树身上。他翻了个身,直挺挺地躺在地上,脸上有一种得意的神色。他以为自己在漂浮。一大段路前面,他看见那个身穿蓝衣服的人形跳了一跳,拾起一块大石头。他看见那张狂怒的脸转过来,把石头朝他猛地一扔。他笑了,闭上了两眼。等他再睁开眼时,黑兹尔"韦弗已经不见了。他把手放在前额上,然后又把手放在眼睛前面。手指上有些红条纹。他回过头,看见地上有一滴血。在他望着时,他认为那滴血象一条小泉水那样扩大开来。他笔直地坐起身,皮肤发冷发僵,他把一只手指放进血里,微微地可以听见自己的血液在流动,他的秘密的血液,在那个城市的中心流动。
  
  ①阿尔卡特拉兹监狱(Alcatraz Penitentiary):从前美国设在加利福尼亚州旧金山湾阿尔卡特拉兹小岛上的监狱。
  ②一种防腐剂。
  
  
  (石头的石头ocr录入,冯俊华校对)
  录自《公园深处》,[美]弗兰纳里•奥康纳著,主万、屠珍等译,上海译文出版社“外国文艺丛书”之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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